磁力分选装置、磁力分选方法及铁源的制造方法-复审决定


发明创造名称:磁力分选装置、磁力分选方法及铁源的制造方法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92777
决定日:2019-10-16
委内编号:1F262536
优先权日:2012-10-16
申请(专利)号:201380054216.X
申请日:2013-10-11
复审请求人:杰富意钢铁株式会社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何晓兰
合议组组长:张岩
参审员:舒畅
国际分类号:B03C1/18,B03C1/00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如果一项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对于作为最接近现有技术的第一篇对比文件公开的技术方案存在区别特征,但是该些区别特征部分被第二篇对比文件公开,部分被第三篇对比文件公开,其余部分属于本领域公知常识,则该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对于这三篇对比文件与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380054216.X,名称为“磁力分选装置、磁力分选方法及铁源的制造方法”的PCT发明专利申请。本申请的申请日为2013年10月11日,优先权日为2012年10月16日,公开日为2015年06月24日。申请人为杰富意钢铁株式会社。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于2018年06月26日发出驳回决定,驳回了本申请,其理由是:权利要求1-12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其中在驳回决定中引用了下述对比文件:
对比文件1:CN 200977475 Y,授权公告日:2007年11月21日;
对比文件2:CN 200981018 Y,授权公告日为2007年11月28日;
对比文件3:CN 200998691 Y,授权公告日为2008年01月02日。
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2015年04月16日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时提交的原始国际申请文件中文译文的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依据专利合作条约第28条或者第41条修改提交的说明书附图图1-9、说明书第1-273段;2018年02月12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12项。
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磁力分选装置,具备:
第一带式输送机(A),搬运包含强磁性体粒子的粉粒体;及
第二带式输送机(B),位于第一带式输送机(A)的上方,
所述磁力分选装置具备中空的传送带引导辊,所述传送带引导辊在第一带式输送机(A)和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外周的一部分卷绕有传送带且能够旋转;
所述磁力分选装置具备磁场施加单元,所述磁场施加单元在所述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输送机始端部侧的传送带引导辊的内侧具备沿传送带引导辊周向配置的多个磁铁,
所述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输送机始端部位于接近所述第一带式输送机(A)的输送机终端部的上方的位置,
所述磁铁以在所述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所述传送带引导辊的周向上相邻的磁极不同的方式配置,且以在所述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所述传送带引导辊的宽度方向上相邻的磁极相同的方式配置,
所述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传送带的上表面成为大致水平状、或从所述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输送机始端部朝向输送机终端部下降,
所述磁场施加单元由配置在所述传送带引导辊的内侧的能够旋转的磁铁辊构成,所述磁铁沿着所述磁铁辊的外周配置,而且,由下述(1)式定义的表示从所述磁场施加单元作用于粉粒体的磁场的变化的磁场变化频率F(Hz)为170Hz以上,
F=(x·P)/60…(1)
在此,
x:磁铁辊的转速(rpm)
P:磁铁辊具备的磁极数(其中,磁极数以磁铁辊的与粉粒体(a)相对的面的周向上相邻的N极-S极的配对作为1个磁极进行计数)。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磁力分选装置,其中,
在所述第一带式输送机(A)的输送机终端部及所述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输送机始端部,所述第一带式输送机(A)及所述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传送带向相同方向移动。
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磁力分选装置,其中,
在所述第一带式输送机(A)的输送机终端部及所述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输送机始端部,所述第一带式输送机(A)及所述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传送带向相反方向移动。
4.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磁力分选装置,其中,
所述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所述磁场施加单元由配置在所述传送带引导辊的内侧的能够旋转的磁铁辊构成, 所述磁铁辊中,沿所述磁铁辊的外周配置的磁铁以在所述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所述传送带引导辊的周向上相邻的磁极为不同磁极的方式配置,且以在所述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所述传送带引导辊的宽度方向上相邻的磁极相同的方式配置。
5.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磁力分选装置,其中,
在所述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输送机终端部的下方设置磁化物回收部,在所述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输送机始端部的下方设置非磁化物回收部。
6.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磁力分选装置,其中,
所述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输送机始端部侧的传送带引导辊的直径大于输送机终端部侧的传送带引导辊的直径。
7. 一种磁力分选方法,其中,
使用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所述的磁力分选装置,从供给装置向所述第一带式输送机(A)上以比粉粒体包含的最小粒子的直径大的层厚供给粉粒体。
8. 一种磁力分选装置,是从包含强磁性体粒子的粉粒体(a)中磁力分选出强磁性体粒子的装置,其中,
所述磁力分选装置具备:第一带式输送机(A),搬运粉粒体(a);及第二带式输送机(B),位于该第一带式输送机(A)的上方且从由第一带式输送机(A)搬运来的粉粒体(a)中通过磁力来吸引并分离强磁性体粒子,
第一带式输送机(A)和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传送带(1)、(2)的移动方向相反,
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输送机始端部(11)位于接近第一带式输送机(A)的输送机终端部(10)的上方的位置,
在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输送机始端部(11)侧的传送带引导辊(3)的内侧设有磁场施加单元(4),该磁场施加单元(4)具备沿着辊周向隔开规定的间隔配置的多个磁极(5)并且在辊周向上相邻的磁极(5)具有不同的极性,
所述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传送带的上表面成为大致水平状、或从所述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输送机始端部朝向输送机终端部下降,
所述磁场施加单元由配置在所述传送带引导辊的内侧的能够旋转的磁铁辊构成,所述磁铁沿着所述磁铁辊的外周配置,而且,由下述(1)式定义的表示从所述磁场施加单元作用于粉粒体的磁场的变化的磁场变化频率F(Hz)为170Hz以上,
F=(x·P)/60…(1)
在此,
x:磁铁辊的转速(rpm)
P:磁铁辊具备的磁极数(其中,磁极数以磁铁辊的与粉粒体(a)相对的面的周向上相邻的N极-S极的配对作为1个磁极进行计数)。
9. 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磁力分选装置,其中,
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磁场施加单元(4)由在传送带引导辊(3)的内侧配置的旋转驱动式的磁铁辊(4r)构成,该磁铁辊(4r)具备沿着该磁铁辊(4r)的外周隔开规定的间隔配置的多个磁极(5),并且 在辊周向上相邻的磁极(5)具有不同的极性,
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传送带(2)和传送带引导辊(3)由非金属制成,并且将传送带引导辊(3)设为非驱动辊。
10. 根据权利要求8或9所述的磁力分选装置,其中,
在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输送机终端部(12)的下方设置磁化物回收部(7x),在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输送机始端部(11)的下方设置非磁化物回收部(7y)。
11. 根据权利要求8或9所述的磁力分选装置,其中,
所述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输送机始端部侧的传送带引导辊的直径大于输送机终端部侧的传送带引导辊的直径。
12. 一种磁力分选方法,是使用权利要求8~11中任一项所述的磁力分选装置,从包含强磁性体粒子的粉粒体(a)中磁力分选出强磁性体粒子的方法,其中,从供给装置(6)向第一带式输送机(A)上以比粉粒体(a)包含的最小粒子的直径大的层厚供给粉粒体(a)。”
驳回决定认为: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3的区别在于:①权利要求1中的传送带是用于搬运包含强磁性体粒子的粉粒体。②权利要求1中的传送带引导辊为中空的,传送带引导辊的内侧具备沿传送带引导辊周向配置的多个磁铁,所述磁铁以在所述带式输送机(B)的所述传送带引导辊的周向上相邻的磁极不同的方式配置,且以在所述带式输送机(B)的所述传送带引导辊的宽度方向上相邻的磁极相同的方式配置。③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传送带的上表面成为大致水平状、或从所述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输送机始端部朝向输送机终端部下降。④所述磁场施加单元由配置在所述传送带引导辊的内侧的能够旋转的磁铁辊构成,所述磁铁沿着所述磁铁辊的外周配置,而且,由下述(1)式定义的表示从所述磁场施加单元作用于粉粒体的磁场的变化的磁场变化频率F(Hz)为170Hz以上,F=(x?P)/60…(1),在此,x:磁铁辊的转速(rpm),P:磁铁辊具备的磁极数(其中,磁极数以磁铁辊的与粉粒体(a)相对的面的周向上相邻的N极-S极的配对作为1个磁极进行计数)。上述区别①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对比文件3的基础上容易想到的;上述区别②部分被对比文件1公开;上述区别③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上述区别④部分被对比文件1公开,部分被对比文件2公开,部分属于本领域公知常识。因此,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3以及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从属权利要求2-6的附加技术特征或被对比文件3公开,或属于本领域公知常识,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基础上,从属权利要求2-6也不具备创造性。权利要求7与对比文件3相比,其区别特征除了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所述的磁力分选装置与对比文件3的区别在外,还包括以比粉粒体包含的最小粒子的直径大的层厚供给粉粒体。而该区别是本领域的常规选择。因此,当权利要求1-6不具备创造性时,权利要求7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权利要求8与对比文件3的区别在于:①权利要求8是从包含强磁性体粒子的粉粒体中磁力分选出强磁性体粒子;②传送带引导辊(3)的内侧设有磁场施加单元(4),该磁场施加单元(4)具备沿着辊周向隔开规定的间隔配置的多个磁极(5)并且在辊周向上相邻的磁极(5)具有不同的极性;③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传送带的上表面成为大致水平状、或从所述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输送机始端部朝向输送机终端部下降;④所述磁场施加单元由配置在所述传送带引导辊的内侧的能够旋转的磁铁辊构成,所述磁铁沿着所述磁铁辊的外周配置,而且,由下述(1)式定义的表示从所述磁场施加单元作用于粉粒体的磁场的变化的磁场变化频率F(Hz)为170Hz以上,F=(x?P)/60…(1),在此,x:磁铁辊的转速(rpm),P:磁铁辊具备的磁极数(其中,磁极数以磁铁辊的与粉粒体(a)相对的面的周向上相邻的N极-S极的配对作为1个磁极进行计数)。上述区别①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对比文件3的基础上容易想到的;上述区别②部分被对比文件1公开;上述区别③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上述区别④部分被对比文件1公开,部分被对比文件2公开,部分属于本领域公知常识。因此,权利要求8相对于对比文件1-3以及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从属权利要求9-11的附加技术特征或被对比文件1公开,或被对比文件2公开,或属于本领域公知常识,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基础上,从属权利要求9-11也不具备创造性。权利要求12与对比文件3相比,其区别特征除了权利要求8-11中任一项所述的磁力分选装置与对比文件3的区别之外,还包括以比粉粒体包含的最小粒子的直径大的层厚供给粉粒体。然而该区别是本领域的常规选择,因此,权利要求12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申请人杰富意钢铁株式会社(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8年10月11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并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的全文修改替换页。所做修改为:在驳回决定依据的权利要求书的基础上,在独立权利要求1和9中增加了特征“所述粉粒体沿着所述第二带式输送机的所述传送带引导辊被搬运的期间,被施加100次以上的磁场的强度及方向的变化”,同时增加了从属权利要求2和10,并相应调整了权利要求书的序号和引用关系。
新提交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磁力分选装置,具备:
第一带式输送机(A),搬运包含强磁性体粒子的粉粒体;及
第二带式输送机(B),位于第一带式输送机(A)的上方,
所述磁力分选装置具备中空的传送带引导辊,所述传送带引导辊在第一带式输送机(A)和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外周的一部分卷绕有传送带且能够旋转;
所述磁力分选装置具备磁场施加单元,所述磁场施加单元在所述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输送机始端部侧的传送带引导辊的内侧具备沿传送带引导辊周向配置的多个磁铁,
所述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输送机始端部位于接近所述第一带式输送机(A)的输送机终端部的上方的位置,
所述磁铁以在所述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所述传送带引导辊的周向上相邻的磁极不同的方式配置,且以在所述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所述传送带引导辊的宽度方向上相邻的磁极相同的方式配置,
所述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传送带的上表面成为大致水平状、或从所述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输送机始端部朝向输送机终端部下降,
所述磁场施加单元由配置在所述传送带引导辊的内侧的能够旋转的磁铁辊构成,所述磁铁沿着所述磁铁辊的外周配置,而且,由下述(1)式定义的表示从所述磁场施加单元作用于粉粒体的磁场的变化的磁场变化频率F(Hz)为170Hz以上,
F=(x·P)/60…(1)
在此,
x:磁铁辊的转速(rpm)
P:磁铁辊具备的磁极数(其中,磁极数以磁铁辊的与粉粒体(a)相对的面的周向上相邻的N极-S极的配对作为1个磁极进行计数),
所述粉粒体沿着所述第二带式输送机的所述传送带引导辊被搬运的期间,被施加100次以上的磁场的强度及方向的变化。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磁力分选装置,其中,
所述粉粒体的粒径为1mm以下。
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磁力分选装置,其中,
在所述第一带式输送机(A)的输送机终端部及所述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输送机始端部,所述第一带式输送机(A)及所述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传送带向相同方向移动。
4.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磁力分选装置,其中,
在所述第一带式输送机(A)的输送机终端部及所述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输送机始端部,所述第一带式输送机(A)及所述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传送带向相反方向移动。
5.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磁力分选装置,其中,
所述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所述磁场施加单元由配置在所述传送带引导辊的内侧的能够旋转的磁铁辊构成, 所述磁铁辊中,沿所述磁铁辊的外周配置的磁铁以在所述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所述传送带引导辊的周向上相邻的磁极为不同磁极的方式配置,且以在所述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所述传送带引导辊的宽度方向上相邻的磁极相同的方式配置。
6.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磁力分选装置,其中,
在所述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输送机终端部的下方设置磁化物回收部,在所述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输送机始端部的下方设置非磁化物回收部。
7.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磁力分选装置,其中,
所述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输送机始端部侧的传送带引导辊的直径大于输送机终端部侧的传送带引导辊的直径。
8. 一种磁力分选方法,其中,
使用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所述的磁力分选装置,
从供给装置向所述第一带式输送机(A)上以比粉粒体包含的最小粒子的直径大的层厚供给粉粒体。
9. 一种磁力分选装置,是从包含强磁性体粒子的粉粒体(a)中磁力分选出强磁性体粒子的装置,其中,
所述磁力分选装置具备:第一带式输送机(A),搬运粉粒体(a);及第二带式输送机(B),位于该第一带式输送机(A)的上方且从由第一带式输送机(A)搬运来的粉粒体(a)中通过磁力来吸引并分离强磁性体粒子,
第一带式输送机(A)和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传送带(1)、(2)的移动方向相反,
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输送机始端部(11)位于接近第一带式输送机(A)的输送机终端部(10)的上方的位置,
在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输送机始端部(11)侧的传送带引导辊(3)的内侧设有磁场施加单元(4),该磁场施加单元(4)具备沿着辊周向隔开规定的间隔配置的多个磁极(5)并且在辊周向上相邻的磁极(5)具有不同的极性,
所述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传送带的上表面成为大致水平状、或从所述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输送机始端部朝向输送机终端部下降,
所述磁场施加单元由配置在所述传送带引导辊的内侧的能够旋转的磁铁辊构成,所述磁铁沿着所述磁铁辊的外周配置,而且,由下述(1)式定义的表示从所述磁场施加单元作用于粉粒体的磁场的变化的磁场变化频率F(Hz)为170Hz以上,
F=(x·P)/60…(1)
在此,
x:磁铁辊的转速(rpm)
P:磁铁辊具备的磁极数(其中,磁极数以磁铁辊的与粉粒体(a)相对的面的周向上相邻的N极-S极的配对作为1个磁极进行计数),
所述粉粒体沿着所述第二带式输送机的所述传送带引导辊被搬运的期间,被施加100次以上的磁场的强度及方向的变化。
10. 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磁力分选装置,其中,
所述粉粒体的粒径为1mm以下。
11. 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磁力分选装置,其中,
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磁场施加单元(4)由在传送带引导辊(3)的内侧配置的旋转驱动式的磁铁辊(4r)构成,该磁铁辊(4r)具备沿着该磁铁辊(4r)的外周隔开规定的间隔配置的多个磁极(5),并且在辊周向上相邻的磁极(5)具有不同的极性,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传送带(2)和传送带引导辊(3)由非金属制成,并且将传送带引导辊(3)设为非驱动辊。
12. 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磁力分选装置,其中,
在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输送机终端部(12)的下方设置磁化物回收部(7x),在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输送机始端部(11)的下方设置非磁化物回收部(7y)。
13. 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磁力分选装置,其中,
所述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输送机始端部侧的传送带引导辊的直径大于输送机终端部侧的传送带引导辊的直径。
14. 一种磁力分选方法,是使用权利要求9~13中任一项所述的磁力分选装置,从包含强磁性体粒子的粉粒体(a)中磁力分选出强磁性体粒子的方法,其中,从供给装置(6)向第一带式输送机(A)上以比粉粒体(a)包含的最小粒子的直径大的层厚供给粉粒体(a)。”
复审请求人认为:①根据本说明书的记载,只有满足特征A“所述粉粒体沿着所述第二带式输送机的所述传送带引导辊被搬运的期间,被施加100次以上的磁场的强度及方向的变化”,才能取得更高效且迅速地对强磁性体粒子进行磁力分选的技术效果,如果仅仅满足“磁场变化频率F为170HZ以上”这一条件但不满足特征A,则不能取得本发明的技术效果,而对比文件并未公开特征A。②申请人修改后的权利要求2和10的技术方案供给的粉粒体的粒径为1mm以下的情况下,能够取得即使层厚大也能高效进行磁性体粒子的分离的技术效果。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10月19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坚持原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9年05月14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指出:(一)从属权利要求2和10限定的附加技术特征的“所述粉粒体的粒径为1mm以下”没有明确记载于原申请文件,并且修改后的权利要求2和10要求保护的粒径范围大于说明书中记载的粒径范围,因此,从属权利要求2和0的修改超范围,不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二)即使复审请求人按照说明书的记载,将从属权利要求2和10修改为“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磁力分选装置,其中,所述粉粒体的粒径为几十μm~1mm以下”和“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磁力分选装置,其中,所述粉粒体的粒径为几十μm~1mm以下”,那么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14仍然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具体理由为: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3的区别在于:①所述磁力分选装置具备中空的传送带引导辊,所述传送机引导辊在第一带式输送机(A)和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外周的一部分卷绕有传送带且能够旋转;所述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传送带的上表面成为大致水平状、或从所述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输送机始端部朝向输送机终端部下降;②所述磁力分选装置具备磁场施加单元,所述磁场施加单元在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输送机始端部侧的传送带引导辊的内侧具备沿传送带引导辊周向配置的多个磁铁,所述磁铁以在所述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所述传送带引导辊的周向上相邻的磁极不同的方式配置,且以在所述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所述传送带引导辊的宽度方向上相邻的磁极相同的方式配置;所述磁场施加单元由配置在所述传送带引导辊的内侧的能够旋转的磁铁辊构成,所述磁铁沿着所述磁铁辊的外周配置;③由下述(1)式表示的从所述磁场施加单元作用于粉粒体的磁场的变化的磁场变化频率F(Hz)为170Hz以上,F=(x·P)/60…(1) 。在此,x:磁铁辊的转速(rpm) ,P:磁铁辊具备的磁极数(其中,磁极数以磁铁辊的与粉粒体(a)相对的面的周向上相邻的N极-S极的配对作为1个磁极进行计数), 所述粉粒体沿着所述第二带式输送机的所述传送带引导辊被搬运的期间,被施加100次以上的磁场的强度及方向的变化。 上述区别特征①部分被对比文件1公开,部分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需要而做出的常规设置;上述区别特征②被对比文件1公开;上述区别特征③部分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其中引用了参考文献《电工自学入门》(范国权主编,河南科学技术出版社,2012年6月第1版,第85页)作为公知常识的证据,部分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对比文件1给出的技术启示下容易想到的,部分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选择。因此,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3、1以及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权利要求9与对比文件3的区别在于:①所述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传送带的上表面成为大致水平状、或从所述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输送机始端部朝向输送机终端部下降。②磁场施加单元设置于第二带式输送机端部(11)侧的传送带引导辊(3)的内侧,该磁场施加单元(4)具备沿传送带引导辊周向配置的多个磁铁,并且在辊周向上相邻的磁极(5)具有不同的极性;所述磁场施加单元由配置在所述传送带引导辊的内侧的能够旋转的磁铁辊构成,所述磁铁沿着所述磁铁辊的外周配置。③由下述(1)式表示的从所述磁场施加单元作用于粉粒体的磁场的变化的磁场变化频率F(Hz)为170Hz以上,F=(x·P)/60…(1) 。在此,x:磁铁辊的转速(rpm) ,P:磁铁辊具备的磁极数(其中,磁极数以磁铁辊的与粉粒体(a)相对的面的周向上相邻的N极-S极的配对作为1个磁极进行计数),所述粉粒体沿着所述第二带式输送机的所述传送带引导辊被搬运的期间,被施加100次以上的磁场的强度及方向的变化。 上述区别特征①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实际需要而做出的常规设置,上述区别特征②和③与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3的区别特征②和③相同,详细参见权利要求1的评述。因此,权利要求9相对于对比文件3、1以及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从属权利要求2-7、10-13的附加技术特征或属于本领域公知常识,或被对比文件1、2、3公开,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基础上,从属权利要求2-7、10-13不具备创造性。权利要求8与对比文件3相比,其区别技术特征除了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所述的磁力分选装置与对比文件3的区别之外,还包括以比粉粒体包含的最小粒子的直径大的层厚供给粉粒体。该区别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设置,因此权利要求8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权利要求14与对比文件3相比,其区别技术特征除了权利要求9~13中任一项所述的磁力分选装置与对比文件3的区别之外,还包括以比粉粒体包含的最小粒子的直径大的层厚供给粉粒体。该区别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设置,因此权利要求14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对于复审请求人的意见,合议组认为:①首先,本申请记载的是“需要说明的是,在图2的实施方式1的装置中,磁铁辊4r旋转,因此在粉粒体a沿着带式输送机B的传送带引导辊3被搬运器件,容易实现施加100次以上的磁场的强度及方向的变化。而且,强磁性体粒子的在磁场中的行为根据作为对象的粉粒体a而变化,因此能够以得到适当的性能的方式调整磁铁辊4r的转速(参见说明书第[0170]段)”,根据上述记载的内容无法得到复审请求人陈述的“只有满足特征A“所述粉粒体沿着所述第二带式输送机的所述传送带引导辊被搬运的期间,被施加100次以上的磁场的强度及方向的变化”,才能取得更高效且迅速地对强磁性体粒子进行磁力分选的技术效果”;其次,本申请说明书中记载的“能够从粉粒体a高效且迅速地对强磁性体粒子进行磁力分选”的作用或者技术效果是根据如图2的实施方式那样磁场施加单元由从传送带引导辊3独立旋转的磁铁辊构成的情况下得到的(参见说明书第[0169]段),而“磁场施加单元由从传送带引导3独立旋转的磁铁辊构成”已被对比文件1公开,在对比文件3结合对比文件1以及本领域公知常识必然可获得本申请“能够从粉粒体a高效且迅速地对强磁性体粒子进行磁力分选”的技术效果。最后,对比文件1中公开了“在使用过程中,可以根据磁铁矿品位的要求调整输送带(6)与磁性滚动轴之间的距离或者调整磁性滚动轴磁力的大小,使选出的磁铁矿品位为固定值(参见说明书第2页第17-19行)”,即对比文件1给出了可根据磁铁矿品位的要求调整磁力大小的技术启示,本领域技术人员在该技术启示下容易想到根据实际的需求来调整磁场变化频率,相应的,将磁场施加单元作用于粉粒体的磁场的变化的磁场变化设置为170Hz以上,以及所述粉粒体沿着所述第二带式输送机的所述传送带引导辊被搬运的器件被施加100次以上的磁场的强度及方向的变化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实际需求做出的常规选择,这并不需要付出创造性的劳动,也不会带来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②权利要求2和10的修改超范围,即使复审请求人将其内容修改为“所述粉粒体的粒径为几十μm~1mm以下”,本领域公知,微粒化程度越高,回收率越高,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尽可能微粒化待处理的对象,例如铁炉渣等炉渣、铁矿石尾矿等,相应的,将粉粒体的粒径为几十μm~1mm以下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实际经验可获得的数据,其带来的技术效果“能够取得即使层厚大也能高效进行磁性体粒子的分离”也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可预期的。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8月29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和权利要求书的全文修改替换页。所做修改为:在2018年10月11日提交的权利要求书的基础上,对权利要求书进行了如下修改:①删除了从属权利要求2-4、6、10、12;②在独立权利要求1中补入从属权利要求3、6的特征,增加特征“在水平方向上”和“所述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输送机终端部设置在所述第一带式输送机(A)的输送机始端部与输送机终端部之间”;③在独立权利要求9中补入从属权利要求4、6的特征,删除了特征“第一带式输送机(A)和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传送带(1)、(2)的移动方向相反”和“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输送机始端部(11)位于接近第一带式输送机(A)的输送机终端部(10)的上方的位置”,增加了特征“在水平方向上,所述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输送机始端部设置在所述第一带式输送机(A)的输送机始端部与输送机终端部之间,所述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输送机终端部设置在所述第一带式输送机(A)的输送机始端部和输送机终端部的同一侧的外部”;④对各项权利要求书的序号和引用关系进行了适应性修改。
新修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磁力分选装置,具备:
第一带式输送机(A),搬运包含强磁性体粒子的粉粒体;及
第二带式输送机(B),位于第一带式输送机(A)的上方,
所述磁力分选装置具备中空的传送带引导辊,所述传送带引导辊在第一带式输送机(A)和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外周的一部分卷绕有传送带且能够旋转;
所述磁力分选装置具备磁场施加单元,所述磁场施加单元在所述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输送机始端部侧的传送带引导辊的内侧具备沿传送带引导辊周向配置的多个磁铁,
在水平方向上,所述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输送机始端部位于接近所述第一带式输送机(A)的输送机终端部的上方的位置,所述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输送机终端部设置在所述第一带式输送机(A)的输送机始端部与输送机终端部之间,
在所述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输送机终端部的下方设置磁化物回收部,在所述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输送机始端部的下方设置非磁化物回收部,
所述磁铁以在所述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所述传送带引导辊的周向上相邻的磁极不同的方式配置,且以在所述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所述传送带引导辊的宽度方向上相邻的磁极相同的方式配置,
所述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传送带的上表面成为大致水平状、或从所述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输送机始端部朝向输送机终端部下降,
在所述第一带式输送机(A)的输送机终端部及所述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输送机始端部,所述第一带式输送机(A)的上侧的传送带及所述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下侧的传送带向相同方向移动,
所述磁场施加单元由配置在所述传送带引导辊的内侧的能够旋转的磁铁辊构成,所述磁铁沿着所述磁铁辊的外周配置,而且,由下述(1)式定义的表示从所述磁场施加单元作用于粉粒体的磁场的变化的磁场变化频率F(Hz)为170Hz以上,
F=(x·P)/60…(1)
在此,
x:磁铁辊的转速(rpm)
P:磁铁辊具备的磁极数(其中,磁极数以磁铁辊的与粉粒体(a)相对的面的周向上相邻的N极-S极的配对作为1个磁极进行计数),
所述粉粒体沿着所述第二带式输送机的所述传送带引导辊被搬运的期间,被施加100次以上的磁场的强度及方向的变化。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磁力分选装置,其中,
所述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所述磁场施加单元由配置在所述传送带引导辊的内侧的能够旋转的磁铁辊构成, 所述磁铁辊中,沿所述磁铁辊的外周配置的磁铁以在所述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所述传送带引导辊的周向上相邻的磁极为不同磁极的方式配置,且以在所述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所述传送带引导辊的宽度方向上相邻的磁极相同的方式配置。
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磁力分选装置,其中,
所述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输送机始端部侧的传送带引导辊的直径大于输送机终端部侧的传送带引导辊的直径。
4. 一种磁力分选方法,其中,
使用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磁力分选装置,
从供给装置向所述第一带式输送机(A)上以比粉粒体包含的最小粒子的直径大的层厚供给粉粒体。
5. 一种磁力分选装置,是从包含强磁性体粒子的粉粒体(a)中磁力分选出强磁性体粒子的装置,其中,
所述磁力分选装置具备:第一带式输送机(A),搬运粉粒体(a);及第二带式输送机(B),位于该第一带式输送机(A)的上方且从由第一带式输送机(A)搬运来的粉粒体(a)中通过磁力来吸引并分离 强磁性体粒子,
在所述第一带式输送机(A)的输送机终端部及所述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输送机始端部,所述第一带式输送机(A)的上侧的传送带及所述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下侧的传送带向相反方向移动,
在水平方向上,所述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输送机始端部设置在所述第一带式输送机(A)的输送机始端部与输送机终端部之间,所述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输送机终端部设置在所述第一带式输送机(A)的输送机始端部和输送机终端部的同一侧的外部,
在所述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输送机终端部的下方设置磁化物回收部,在所述第一带式输送机(A)的输送机终端部的下方设置非磁化物回收部,
在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输送机始端部(11)侧的传送带引导辊(3)的内侧设有磁场施加单元(4),该磁场施加单元(4)具备沿着辊周向隔开规定的间隔配置的多个磁极(5)并且在辊周向上相邻的磁极(5)具有不同的极性,
所述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传送带的上表面成为大致水平状、或从所述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输送机始端部朝向输送机终端部下降,所述磁场施加单元由配置在所述传送带引导辊的内侧的能够旋转的磁铁辊构成,所述磁铁沿着所述磁铁辊的外周配置,而且,由下述(1)式定义的表示从所述磁场施加单元作用于粉粒体的磁场的变化的磁场变化频率F(Hz)为170Hz以上,
F=(x·P)/60…(1)
在此,
x:磁铁辊的转速(rpm)
P:磁铁辊具备的磁极数(其中,磁极数以磁铁辊的与粉粒体(a)相对的面的周向上相邻的N极-S极的配对作为1个磁极进行计数),
所述粉粒体沿着所述第二带式输送机的所述传送带引导辊被搬运的期间,被施加100次以上的磁场的强度及方向的变化。
6. 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磁力分选装置,其中,
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磁场施加单元(4)由在传送带引导辊(3)的内侧配置的旋转驱动式的磁铁辊(4r)构成,该磁铁辊(4r)具备沿着该磁铁辊(4r)的外周隔开规定的间隔配置的多个磁极(5),并且在辊周向上相邻的磁极(5)具有不同的极性,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传送带(2)和传送带引导辊(3)由非金属制成,并且将传送带引导辊(3)设为非驱动辊。
7. 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磁力分选装置,其中,
所述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输送机始端部侧的传送带引导辊的直径大于输送机终端部侧的传送带引导辊的直径。
8. 一种磁力分选方法,是使用权利要求5~7中任一项所述的磁力分选装置,从包含强磁性体粒子的粉粒体(a)中磁力分选出强磁性体粒子的方法,其中,从供给装置(6)向第一带式输送机(A)上以比粉粒体(a)包含的最小粒子的直径大的层厚供给粉粒体(a)。
复审请求人认为:①对比文件3的技术方案存在缺点:由于分选后的磁铁矿在上升的状态下向输送带3的终端部输送,因此在输送的过程中会因为重力而受到较大的阻力,阻碍其被顺畅地向输送带终端部输送。而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和5的技术方案能够克服这个缺点;②权利要求5中由于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输送机终端部设置在第一带式输送机(A)的输送机始端部和输送机终端部的同一侧的外部并且在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输送机终端部的下方设置磁化物回收部。因此,设置磁化物回收部的空间在上下方向上不受第一带式输送机(A)的影响,设置磁化物回收物的空间自由度大,并且有利于装置的在上下方向上的小型化。③由于在水平方向上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输送机始端部设置在第一带式输送机(A)的输送机始端部与输送机终端部之间,因此从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输送机始端部因重力而掉下的粉粒体会落到第一带式输送机(A)的传送带而继续参与分选(如图4所示),能够进一步提高回收率。而对比文件3的技术方案无法取得这些技术效果。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依法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审查文本的认定
在复审程序中,复审请求人于2018年10月11日和2019年08月29日均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的全文修改替换页。上述修改文本均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1条第1款的规定。因此,本复审决定依据的文本是:复审请求人于2015年04月16日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时依据专利合作条约第28条或者第41条修改提交的说明书附图图1-9、说明书第1-273段;2015年04月16日提交的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于2019年08月29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8项。
(二)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对于作为最接近现有技术的第一篇对比文件公开的技术方案存在区别特征,但是该些区别特征部分被第二篇对比文件公开,部分被第三篇对比文件公开,其余部分属于本领域公知常识,则该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对于这三篇对比文件与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
具体到本案:
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一种磁力分选装置。对比文件3公开了一种从炼铁产生的烟灰中干选分离出磁铁矿的设备,与本申请属于相同的磁力分选装置的技术领域,具体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1页第23行-第2页第19行,附图1-5):
该装置是利用磁铁能吸引磁铁矿的特性研制的,原理如图2所示:输送带(3)绕在磁性滚动轴(1)和滚动轴(2)上,输送带(6)绕在滚动轴(5)和滚动轴(7)上位于磁性滚动轴(1)的正下方,输送带(6)与磁性滚动轴(1)之间的距离可调,以磁铁矿能够被吸起为宜,当含磁铁矿的烟灰运输到磁性滚动轴(1)下方时,磁铁矿受到磁力的吸引被吸起,粘附到输送带(3)上,输送带(3)向上翻转运动,带动磁铁矿运动至堆放地点,同时不含磁铁矿的烟灰继续留在输送带(6)上被运至堆放地点(参见说明书第1页第13-19行,附图2)。
该实用新型是通过以下方式来实现的:该设备包括支架,输送带(6)绕过活动连接在支 架上的滚动轴(5)和滚动轴(7)上,输送带(3)绕过磁性滚动轴(1)和滚动轴(2),输送带(6)位于磁性滚动轴(1)的正下方,输送带(6)与磁性滚动轴(1)的距离可调,以磁铁矿能够最大限度被吸起为宜,该设备通过电机驱动滚动轴运动,滚动轴带动输送带运动;电机开动运行后,输送带(6)带动含磁铁矿的烟灰向磁性滚动轴(1)的方向运动,当运动到磁性滚动轴(1)下方时,磁铁矿受到磁力的吸引被吸起粘附到输送带(3)上,输送带(3)带动磁铁矿翻转向上运动,将磁铁矿运出该设备。可以在支架上设置料斗(12),料斗口位于输送带(6)进料端正上方,含铁屑的烟灰通过料斗后均匀地落在输送带(6)上。磁性滚动轴(1)可以是电磁铁,也可以是永磁铁。磁性滚动轴(1)可以是电磁铁,也可以是永磁铁。在使用过程中,可以根据磁铁矿品位的要求调整输送带(6)与磁性滚动轴之间的距离或者调整磁性滚动轴磁力的大小,使选出的磁铁矿品位为固定值,这样,可以减少化验次数,降低化验成本(参见说明书第1页第20行-第2页第5行,第17-19行)。
将对比文件3公开内容与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相比较可知,对比文件3中的输送带(6)绕在滚动轴(5)和滚动轴(7),作为磁铁矿运输装置输送含磁铁矿的烟灰,因此三者组合相当于权利要求1中的第一带式输送机(A),搬运包含强磁性粒子的粉粒体;如图2所示,输送带(3)绕在磁性滚动轴(1)和滚动轴(2)上,位于输送带(6)上方,输送带(3)、磁性滚动轴(1)、滚动轴(2)组合相当于权利要求1中的第二带式输送机(B),位于第一带式输送机(A)的上方,以及从图2可以得到,磁性滚动轴1与滚动轴2相比较,位于接近滚动轴5的上方的位置,滚动轴2位于滚动轴5和滚动轴7之间,相当于公开了权利要求1中的所述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输送机始端部位于接近所述第一带式输送机(A)的输送机终端部的上方的位置,所述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输送机终端部设置在所述第一带式输送机(A)的输送机始端部与输送机终端部之间;磁性滚动轴(1)可以是电磁铁,也可以是永磁铁,其相当于权利要求1中的磁场施加单元,并且从图2可以看出,磁性滚动轴,即磁场施加单元在所述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输送机始端部侧。
因此,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3的区别在于:
①所述磁力分选装置具备中空的传送带引导辊,所述传送机引导辊在第一带式输送机(A)和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外周的一部分卷绕有传送带且能够旋转;所述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传送带的上表面成为大致水平状、或从所述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输送机始端部朝向输送机终端部下降。
②所述磁力分选装置具备磁场施加单元,所述磁场施加单元在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输送机始端部侧的传送带引导辊的内侧具备沿传送带引导辊周向配置的多个磁铁,所述磁铁以在所述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所述传送带引导辊的周向上相邻的磁极不同的方式配置,且以在所述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所述传送带引导辊的宽度方向上相邻的磁极相同的方式配置;所述磁场施加单元由配置在所述传送带引导辊的内侧的能够旋转的磁铁辊构成,所述磁铁沿着所述磁铁辊的外周配置。
③由下述(1)式表示的从所述磁场施加单元作用于粉粒体的磁场的变化的磁场变化频率F(Hz)为170Hz以上,F=(x·P)/60…(1) 。在此,x:磁铁辊的转速(rpm) ,P:磁铁辊具备的磁极数(其中,磁极数以磁铁辊的与粉粒体(a)相对的面的周向上相邻的N极-S极的配对作为1个磁极进行计数), 所述粉粒体沿着所述第二带式输送机的所述传送带引导辊被搬运的期间,被施加100次以上的磁场的强度及方向的变化。
④在所述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输送机终端部的下方设置磁化物回收部,在所述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输送机始端部的下方设置非磁化物回收部。
基于上述区别可以确定权利要求1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①如何引导传送带转动和第二带式输送机传送带的设置方式;②磁场施加单元的具体设置方式;③如何计算磁场变化以及磁场的具体施加方式;④如何回收分选的粉粒体。
对于上述区别特征①,
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旋转磁场干选机,具体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1页第13-17、24行、第2页第3-7行,附图1和2):它有底架,其上安装磁系装置,磁系装置分别与动力装置和输送装置连接,所述磁系装置由磁辊和其外部可相对转动的卷筒外壳组成;所述输送装置为环行输送带,它套装在卷筒外壳上。图2中,电机II15启动时,通过皮带轮10带动减速机II16转动,减速机II16通过十字 连轴节带动磁辊1转动;启动电机I7时,通过皮带轮10带动减速机I8转动,减速机I8通过小链轮17带动大链轮11转动,大链轮11与卷筒外壳5用螺栓连接,卷筒外壳5通过卷筒端盖4与轴承2连接,可以自由转动,大链轮11带动卷筒外壳5转动。环行输送带13套在卷筒外壳5上,靠摩擦力随卷筒外壳5转动。
根据对比文件1公开的上述内容可知,对比文件1中的旋转磁场干选机相当于输送机,卷筒外壳相当于权利要求1中的中空的传送带引导辊,环形输送带相当于权利要求1中的传送带,环形输送带套在卷筒外壳5上靠摩擦力随卷筒外壳5转动,并且必然卷筒外壳在输送机的外周的一部分卷绕有环形输送带且能够旋转,因此,卷筒外壳在对比文件1中所起的作用与在本申请中所起的作用相同,均是引导传动带转动,即对比文件1给出了解决上述如何引导传送带转动的技术问题的技术启示。当本领域技术人员面对如何引导传送带转动的技术问题时,在对比文件1给出的技术启示下,容易想到对对比文件3中的磁力分选装置进行改进,即设置中空的传送带引导辊,并使得传送带引导辊在第一带式输送机和第二带式输送机的外周的一部分卷绕传送带且能够旋转,从而获得引导第一和第二带式输送机中的传送带转动的技术效果。同时,由于带有磁场施加单元的第二带式输送机的始端部侧的传送带引导辊的直径大于终端部侧的传送带引导辊的直径,且终端部传送带引导辊的旋转轴位于比始端部传送带引导辊靠上方的位置,因而将其传送带设置为大致水平状或者从输送机的始端部向输送机终端部下降是本领域根据实际需要而做出的常规设置,这不需要付出创造性的劳动,也没有带来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
对于上述区别特征②,
对比文件1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1页第13-17行、第1页第38行-第2页第2行,附图1和2):如图1所示,该旋转磁场干选机的磁系装置由磁辊和其外部可相对转动的卷筒外壳组成;磁辊与动力装置连接,卷筒外壳与变速装置连接;在磁辊的表面按极性交错分布的方式排列有强力磁块。所述磁辊表面分布有若干排强力磁块,每排磁块的极性相同,相邻两排磁块的极性相反,然后依次交错排列,各排磁块间由木条隔开。图1中,磁辊1与主轴12通过键连接,磁辊1随主轴12而转动。在磁辊1的外部是卷筒外壳5,卷筒外壳5与主轴12通过卷筒外壳端盖4、轴承2连接,可以随大链轮11转动,大链轮11和卷筒外壳5是用螺栓连接的。磁块14镶在磁辊1外圆上,用木条9隔开。整个磁辊1通过轴承座I3和轴承座II6支撑在底架18上。磁辊1上的磁块在排列时,同一排的磁块14极性相同,与之相邻的一排磁块14极性相反,即极性交错分布,任意两排磁块14间由木条9隔开,这样整个磁辊1上形成了一个个N极到S极的闭合磁场,通过磁辊1旋转达到改变磁场的效果,使吸附在卷筒外壳5的磁性物上下振动,非磁性物随卷筒的旋转惯性被甩出,容易分离。
根据对比文件1公开的内容可知,如图1所示,磁系装置相当于权利要求1中的磁场施加装置,磁辊相当于权利要求1中的磁铁辊,卷筒外壳相当于权利要求1中的传送带引导辊;磁系装置由磁辊和其外部可相对转动的卷筒外壳组成,磁辊与动力装置连接,相当于公开了权利要求1中的磁场施加单元由配置在所述传送带引导辊的内侧的能够旋转的磁铁辊构成;卷筒外壳的内侧的磁辊表面具有沿着磁辊的外周配置、并沿卷筒外壳的周向配置的多个磁铁,相当于公开了权利要求1中的所述磁场施加单元在所述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输送机始端部侧的传送带引导辊的内侧具备沿传送带引导辊周向配置的多个磁铁,以及磁铁沿着所述磁铁辊的外周配置;所述磁辊表面分布有若干排强力磁块,每排磁块的极性相同,相邻两排磁块的极性相反,相当于公开了权利要求1中的所述磁铁在所述带式输送机的所述传送带引导辊的周向上相邻的磁极不同的方式配置,且以在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所述传送带引导辊的宽度方向上相邻的磁极相同的方式配置。即对比文件1公开了磁场施加单元的具体设置方式,当本领域技术人员面对如何具体设置磁场施加单元的技术问题时,在对比文件1给出了的技术启示下,有动机对对比文件3中的第二带式输送机的磁场施加单元予以改进。
对于上述区别特征③,
参考文献《电工自学入门》(范国权主编,河南科学技术出版社,2012年6月第1版,第85页)公开了旋转磁场的转速(同步转速)n1=60f,式中n1—旋转磁场的转速(同步转速),r/min; f—定子电源频率,Hz;p—电动机旋转磁场的极对数。从该式中可以推导得到,磁场变化频率f= n1* p /60,即区别特征(3)中的公式(1)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当本领域技术人员面对如何计算磁场施加单元作用于粉粒体的磁场变化时,在该公知常识的技术启示下,有动机利用上述公式来计算磁场施加单元作用于粉粒体的磁场变化的磁场变化频率,相应的x表示磁铁辊的转速,P表示磁铁辊具备的磁极数,其中磁极数以磁铁辊的与粉粒体相对的面的周向上相邻的N极-S极的配对作为1个磁极进行计数。
并且对比文件1中公开了“在使用过程中,可以根据磁铁矿品位的要求调整输送带(6)与磁性滚动轴之间的距离或者调整磁性滚动轴磁力的大小,使选出的磁铁矿品位为固定值(参见说明书第2页第17-19行)”,即对比文件1给出了可根据磁铁矿品位的要求调整磁力大小的技术启示,本领域技术人员在该技术启示下容易想到根据实际的需求来调整磁场变化频率,相应的,将磁场施加单元作用于粉粒体的磁场的变化的磁场变化设置为170Hz以上,以及所述粉粒体沿着所述第二带式输送机的所述传送带引导辊被搬运的器件被施加100次以上的磁场的强度及方向的变化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实际需求做出的常规选择,这并不需要付出创造性的劳动,也不会带来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
对于上述区别特征④,
对比文件2还公开了一种细碎物料干式磁选机(参见说明书第3页第6-7行,图1):实施例一包括机壳9内的旋转分选筒体2、设于旋转分选筒体下方的磁性物料接料槽7(相当于权利要求1中的磁化物回收部)和非磁性物料接料槽8(相当于权利要求1中的非磁化物回收部)。因此,对比文件2给出了设置分别设置磁化物回收部和非磁化物回收部的技术启示。因此,为了方便对分选好的磁化物和非磁化物进行回收,在对比文件2的技术启示下,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在输送机的终端部的下方设置磁化物回收部,在输送机始端部下方设置非磁化物回收部,这不需要付出创造性的劳动,也不会带来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
因此,在对比文件3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1和2以及本领域公知常识得到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1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权利要求5要求保护一种磁力分选装置。对比文件3公开了一种从炼铁产生的烟灰中干选分离出磁铁矿的设备,与本申请属于相同的磁力分选装置的技术领域,具体公开的内容详细参见权利要求1的评述。
将对比文件3公开内容与权利要求5的技术方案相比较可知,对比文件3中的设备相当于权利要求5中的磁力分选装置,其可从炼铁产生的烟灰中干选分离出磁铁矿,相当于权利要求5中的从包含强磁性体粒子的粉粒体中磁力分选出强磁性体粒子;输送带(6)绕在滚动轴(5)和滚动轴(7),作为磁铁矿运输装置输送含磁铁矿的烟灰,因此三者组合相当于权利要求5中的第一带式输送机(A),搬运包含强磁性粒子的粉粒体;如图2所示,输送带(3)绕在磁性滚动轴(1)和滚动轴(2)上,位于输送带(6)上方,输送带(3)、磁性滚动轴(1)、滚动轴(2)组合相当于权利要求5中的第二带式输送机(B),位于第一带式输送机(A)的上方且从由第一带式输送机(A)搬运来的粉粒体(a)中通过磁力来吸引并分离强磁性体粒子;并且从附图5可以看出,在输送带(3a) 具有磁性滚动轴(1a) 的一端与输送带(6)具有滚动轴(5)的一端,输送带(3a)与输送带(6)是按相反方向移动的,相当于公开了权利要求5中的第一带式输送机(A)和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传送带的移动方向相反;并且从附图5可以得到,磁性滚动轴1位于输送带6右侧的两个滚动轴之间的位置,滚动轴2位于输送带6的右侧的两个滚动轴的同一侧的外部,相当于公开了权利要求5中的所述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输送机始端部设置在所述第一带式输送机(A)的输送机始端部与输送机终端部之间,所述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输送机终端部设置在所述第一带式输送机(A)的输送机始端部和输送机终端部的同一侧的外部;磁性滚动轴(1)可以是电磁铁,也可以是永磁铁,其相当于权利要求5中的磁场施加单元,并且从图2可以看出,磁性滚动轴,即磁场施加单元在所述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输送机始端部侧。
因此,权利要求5相对于对比文件3的区别在于:
所述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传送带的上表面成为大致水平状、或从所述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输
送机始端部朝向输送机终端部下降;
磁场施加单元设置于第二带式输送机端部(11)侧的传送带引导辊(3)的内侧,该磁场施加单元(4)
具备沿传送带引导辊周向配置的多个磁铁,并且在辊周向上相邻的磁极(5)具有不同的极性;所述磁场施加单元由配置在所述传送带引导辊的内侧的能够旋转的磁铁辊构成,所述磁铁沿着所述磁铁辊的外周配置;
③由下述(1)式表示的从所述磁场施加单元作用于粉粒体的磁场的变化的磁场变化频率F(Hz)为170Hz以上,F=(x·P)/60…(1)
在此,x:磁铁辊的转速(rpm) ,P:磁铁辊具备的磁极数(其中,磁极数以磁铁辊的与粉粒体(a)相对的面的周向上相邻的N极-S极的配对作为1个磁极进行计数),所述粉粒体沿着所述第二带式输送机的所述传送带引导辊被搬运的期间,被施加100次以上的磁场的强度及方向的变化;
④在所述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输送机终端部的下方设置磁化物回收部,在所述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输送机始端部的下方设置非磁化物回收部。
基于上述区别可以确定权利要求5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①第二带式输送机传送带的设置方式;②磁场施加单元的具体设置方式;③如何计算磁场变化以及磁场的具体施加方式;④如何回收分选的粉粒体。
对于上述区别特征①,由于带有磁场施加单元的第二带式输送机的始端部侧的传送带引导辊的直径大于终端部侧的传送带引导辊的直径,且终端部传送带引导辊的旋转轴位于比始端部传送带引导辊靠上方的位置,因而将其传送带设置为大致水平状或者从输送机的始端部向输送机终端部下降是本领域根据实际需要而做出的常规设置,这不需要付出创造性的劳动,也不会带来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
对于上述区别特征②-④,评述与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3的区别特征②-④相同,详细参见如上权利要求1的评述。
因此,在对比文件3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1和2以及本领域公知常识得到权利要求5的技术方案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5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3、权利要求2引用权利要求1,权利要求6引用权利要求5,其附加技术特征分别为“所述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所述磁场施加单元由配置在所述传送带引导辊的内侧的能够旋转的磁铁辊构成,所述磁铁辊中,沿所述磁铁辊的外周配置的磁铁以在所述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所述传送带引导辊的周向上相邻的磁极为不同磁极的方式配置,且以在所述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所述传送带引导辊的宽度方向上相邻的磁极相同的方式配置”和“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磁场施加单元(4)由在传送带引导辊(3)的内侧配置的旋转驱动式的磁铁辊(4r)构成,该磁铁辊(4r)具备沿着该磁铁辊(4r)的外周隔开规定的间隔配置的多个磁极(5),并且在辊周向上相邻的磁极(5)具有不同的极性,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传送带(2)和传送带引导辊(3)由非金属制成,并且将传送带引导辊(3)设为非驱动辊”。
对比文件1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1页第13-17行,附图1-2):磁系装置由磁辊和其外部可相对转动的卷筒外壳组成(相当于公开了权利要求5和11中的第二带式输送机的磁场施加单元由配置在传送带引导辊的内侧的能够旋转的磁铁辊构成);磁辊与动力装置连接(相当于权利要求11中的旋转驱动式的磁铁辊);所述输送装置为环行输送带,它套装在卷筒外壳上;卷筒外壳内部的磁辊表面分布有若干排强力磁块(相当于权利要求5中的沿磁铁辊的外周配置的磁铁,或者权利要求11中的沿磁铁辊的外周隔开规定的间隔配置的多个磁极),每排磁块的极性相同,相邻两排磁块的极性相反(相当于公开了权利要求5中的磁铁以在所述第二带式输送机的所述传送带引导辊的周向上相邻的磁极为不同磁极的方式配置且以在所述第二带式输送机的所述传送带引导辊的宽度方向上相邻的磁极相同的方式配置,或者权利要求11中的在辊周向上相邻的磁极具有不同的极性),然后依次交错排列,各排磁块间由木条隔开。
对比文件1进一步公开了(参见说明书最后1段,第2页第1-11行,附图1-2):在图1中,磁辊1与主轴12通过键连接,磁辊1随主轴12而转动。在磁辊1的外部是卷筒外壳5,卷筒外壳5与主轴12通过卷筒外壳端盖4、轴承2连接,可以随大链轮转动(卷筒外壳相当于传送带引导辊,因而相当于公开了权利要求11中传动带引导辊设为非驱动辊)。
同时为了防止磁场施加单元施加磁场时受到干扰,将输送机的传送带和传送带引导辊由非金属制成是本领域的常规设置。
因此,在其分别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基础上,权利要求2和6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4、权利要求3引用权利要求1,权利要求7引用权利要求5,其附加技术特征均是“所述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输送机始端部侧的传送带引导辊的直径大于输送机终端部侧的传送带引导辊的直径”。
如对比文件3图1-5所示,其中带有磁性滚动轴的输送机的始端部侧的直径均大于输送机终端部侧的直径,同时如权利要求1的评述,对比文件1给出了在输送机的始端部侧和终端部侧设置传送带引导辊以引导传送带转动的技术启示时,因此,在对比文件1给出的技术启示下,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在对比文件3中的输送机的滚动轴的外周设置传送带引导辊与传送带接触以引导传送带转动,相应地,带有磁性滚动轴的输送机始端部侧的传送带引导辊的直径必然大于终端部侧的传送带引导辊的直径。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基础上,权利要求3和7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5、权利要求4要求保护一种磁力分选方法,其使用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磁力分选装置,对比文件3公开了一种从炼铁产生的烟灰中干选分离出磁铁矿的方法,与本申请属于相同的磁力分选方法的技术领域,其具体公开的内容参见权利要求1的评述。
根据对比文件3公开的内容可知,对比文件3中的料斗相当于权利要求4中的供给装置,含铁屑的烟灰通过料斗后均匀地落在输送带(6)上,相当于公开了从供给装置向第一带式输送机供给粉粒体。
权利要求4与对比文件3相比,其区别技术特征除了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磁力分选装置与对比文件3的区别之外,还包括以比粉粒体包含的最小粒子的直径大的层厚供给粉粒体。
基于该区别特征,可以确定其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提高磁力分选效率。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为了调高磁力分选效率,采用以比粉粒体包含的最小粒子的直径大的层厚供给粉粒体,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设置。结合对如上权利要求1~3的评述,当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磁力分选装置均不具备创造性时,该权利要求4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6、权利要求8要求保护一种磁力分选方法,其使用权利要求5~7中任一项所述的磁力分选装置,对比文件3公开了一种从炼铁产生的烟灰中干选分离出磁铁矿的方法,与本申请属于相同的磁力分选方法的技术领域,其具体公开的内容参见权利要求1的评述。
根据对比文件3公开的内容可知,对比文件3中的料斗相当于权利要求8中的供给装置,含铁屑的烟灰通过料斗后均匀地落在输送带(6)上,相当于公开了从供给装置向第一带式输送机供给粉粒体,并且从如上权利要求5-7的评述可知,对比文件3中的设备可从包含强磁性体粒子的粉粒体中磁力分选出强磁性体粒子。
权利要求8与对比文件3相比,其区别技术特征除了权利要求5~7中任一项所述的磁力分选装置与对比文件3的区别之外,还包括以比粉粒体包含的最小粒子的直径大的层厚供给粉粒体。
基于该区别特征,可以确定其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提高磁力分选效率。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为了调高磁力分选效率,采用以比粉粒体包含的最小粒子的直径大的层厚供给粉粒体,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设置。结合对如上权利要求5~7的评述,当权利要求5~7中任一项所述的磁力分选装置均不具备创造性时,该权利要求8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7、对于复审请求人的意见,合议组认为:
①对比文件3中的输送带3的上表面从始端部向终端部上升,其存在的缺点“在输送的过程中会因为重
力而受到较大的阻力,阻碍其顺畅地向输送带终端部输送”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显而易见的,因而本身其存在改进的需求,相应的将其改进为将输送带3的上表面设置成大致水平状或将终端部降低使得输送带3的始端部朝向终端部下降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基于基本的物理常识容易想到的技术手段,这样的改进并不需要付出创造性,其带来的技术效果也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可预知的。
②首先,根据附图5可以得到,磁性滚动轴1位于输送带6右侧的两个滚动轴之间的位置,滚动轴2位于输送带6的右侧的两个滚动轴的同一侧的外部,即公开了权利要求5中增加的特征“所述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输送机始端部设置在所述第一带式输送机(A)的输送机始端部与输送机终端部之间,所述第二带式输送机(B)的输送机终端部设置在所述第一带式输送机(A)的输送机始端部和输送机终端部的同一侧的外部”;其次,对比文件1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3页倒数第4行-倒数第1行)“在滚动轴(2)的前下方设置由滚送轴(9)、滚动轴(10)和输送带(11)组成的磁铁矿运输装置”,同时对比文件2给出了设置分别设置磁化物回收部和非磁化物回收部的技术启示,并且对比文件2中的磁化物回收部的设置是不受第一带式输送机影响的,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对比文件2给出的技术启示下可根据需要在滚动轴2的下方设置不受第一带式输送机影响的磁化物回收部,其带来的技术效果“设置磁化物回收部的空间自由度大,并且有利于装置的在上下方向的小型化”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基于现有技术可获得的。
③对比文件1中图5中实施例中还包括磁性滚动轴(1a)、滚动轴2a以及输送带3a组成的分选装置,
可实现不同品位的磁铁矿的分离,显然从在磁性滚送轴(1)因重力而掉的粉粒体会落到输送带6而继续参与磁性滚动轴(1a)、滚动轴2a以及输送带3a组成的分选装置的分选,从而也达到提高回收率的技术效果。
综上所述,复审请求人的上述意见合议组不予支持。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06月26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请求人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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