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创造名称:一种智能控制方法、系统及相关设备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92384
决定日:2019-10-14
委内编号:1F263026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510200758.4
申请日:2015-04-24
复审请求人:深圳市彩易生活科技有限公司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高芳
合议组组长:尹海娥
参审员:宋淑鹏
国际分类号:G05B19/042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所公开的技术内容相比,存在某些区别技术特征,而这些相互关联的区别技术特征既从现有技术中得不到相应的技术启示,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也不是公知常识,并且该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整体上由于这些区别技术特征而具有有益的技术效果,则该权利要求相对于所述对比文件具有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510200758.4,名称为“一种智能控制方法、系统及相关设备”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申请人为深圳市彩易生活科技有限公司。本申请的申请日为2015年04月24日,公开日为2015年07月29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实质审查部门于2018年07月04日发出驳回决定,驳回了本发明专利申请,其理由是:权利要求1-13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实质审查过程中先后引用了如下对比文件:
对比文件1:CN103777603A,公开日为2014年05月07日;
对比文件2:CN103994477A,公开日为2014年08月20日;
对比文件3:CN102938729A,公开日为2013年02月20日;
对比文件4:CN20290693U,公告日为:2013年04月24日。
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申请日提交的说明书摘要、说明书第1-107段、摘要附图、说明书附图图1-5,以及2018年06月06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13项。
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智能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控制方法应用于智能控制系统,所述智能控制系统中包括服务器,局域主机,智能终端及至少一个被控设备;
所述方法包括:
所述服务器实时收集局域相关信息并利用预设算法对所述局域相关信息进行处理以生成任务提示信息,所述任务提示信息中包括提示控制的被控设备信息及提示的控制方式,所述被控设备信息包括被控设备的通信地址、名称、代号、所处位置和工作状态参数;
所述服务器通过所述局域主机将所述任务提示信息发送给所述智能终端,所述智能终端至少包括一个触发部件;
所述智能终端根据用户触发向所述局域主机发送确认控制信号;
所述局域主机根据所述任务提示信息获取被控设备信息及控制指令;
所述局域主机将所述控制指令发给根据所述被控设备信息确定的目标被控设备,所述目标被控设备数量为一个或多个;
所述局域主机接收所述被控设备返回的状态信息并将所述状态信息发送给所述服务器及用于控制所述被控设备的所有智能终端,用于控制所述被控设备的智能终端的数量为多个。
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服务器实时收集局域相关信息包括:
所述服务器通过与局域主机相连的数据采集器或传感器或被控设备检测装置来收集局域内的实时状况信息,和/或所述服务器获取来自于所述局域之外的、并与所述局域相关的信息。
3.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被控设备包括遥控设备及受所述遥控设备控制的电器设备,所述局域主机将所述控制指令发给根据所述被控设备信息确定的被控设备包括:
所述局域主机将所述控制指令发送给所述遥控设备,所述控制指令中包括发射遥控信号指令,以使得所述遥控设备向所述电器设备发射遥控信号。
4. 一种服务器,其特征在于,包括:
收集单元,用于实时收集局域相关信息;
处理单元,用于利用预设算法对收集到的局域相关信息进行处理以生成任务提示信息,所述任务提示信息中包括提示控制的被控设备信息及提示的控制方式,所述被控设备信息包括被控设备的通信地址;
发送单元,用于将所述任务提示信息通过局域主机发送给智能终端,以使得所述局域主机在接收到所述智能终端返回的确认控制信号之后,根据所述任务提示信息获取被控设备信息及控制指令。
5. 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服务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收集单元具体用于,通过与所述局域主机相连的数据采集器或传感器或被控设备检测装置来收集局域内的实时状况信息,和/或获取来自于所述局域之外的、并与所述局域相关的信息。
6. 一种局域主机,其特征在于,包括:
网卡,用于接收服务器发送的任务提示信息,所述任务提示信息由所述服务器利用预设算法对收集到的局域相关信息进行处理得到,所述任务提示信息中包括提示控制的被控设备信息及提示的控制方式,所述被控设备信息包括被控设备的通信地址;
第一无线模块,用于将所述任务提示信息发送给智能终端,接收所述智能终端根据用户触发返回的确认控制信号,以及向被控设备发送控制指令;和获取所述被控设备返回的状态信息,将所述被控设备返回的状态信息发送给所有用于控制所述被控设备的所有智能终端,用于控制所述被控设备的智能终端的数量为多个。
7. 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局域主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网卡还用于将所述局域主机从与其相连的数据采集器或传感器或被控设备检测装置获取到的局域内实时状况信息发送给所述服务器。
8. 如权利要求6或7所述的局域主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网卡将所述被控设备返回的状态信息发送给所述服务器。
9. 一种智能终端,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二无线模块,用于接收局域主机发送的任务提示信息,所述任务提示信息由服务器发送给所述局域主机,所述任务提示信息由所述服务器利用预设算法对收集到的局域相关信息进行处理得到,所述任务提示信息中包括提 示控制的被控设备信息及提示的控制方式,所述被控设备信息包括被控设备的通信地址;
提示单元,用于对所述任务提示信息进行显示或播报;
触发部件,用于根据用户触发产生电信号;
所述第二无线模块还用于,获取所述电信号,向所述局域主机发送确认控制信号,以使得所述局域主机根据所述任务提示信息获取被控设备信息及控制指令,并向根据所述被控设备信息确定的被控设备发送所述控制指令,以及接收所述局域主机返回的所述被控设备的状态信息。
10. 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智能终端,其特征在于,
所述提示单元还用于,对所述被控设备的状态信息进行显示或播报。
11. 如权利要求9或10所述的智能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终端为便携式设备,所述智能终端包含有电池,所述电池为所述第二无线模块、所述提示单元及所述触发部件供电。
12. 一种智能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控制系统中包括如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服务器,如权利要求6至8任意一项所述的局域主机,至少一个如权利要求9至11任意一项所述的智能终端,以及至少一个被控设备。
13. 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智能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被控设备中具有第三无线模块及处理单元,所述第三无线模块用于接收所述局域主机发送的控制指令,所述处理单元用于执行所述控制指令,所述第三无线模块在所述处理单元执行所述控制指令之后,向所述局域主机返回所述被控设备的状态信息。”
驳回决定认为:1. 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公开的技术内容相比,区别技术特征为:(1)服务器生成的是任务提示信息,服务器通过局域主机将任务提示信息发送给智能终端,智能终端根据用户触发向局域主机发送确认控制信号,智能终端至少包括一个触发部件,任务提示信息中包括提示控制的被控设备信息及提示的控制方式,被控设备信息包括被控设备通信地址、名称、代号、所处位置和工作状态参数,局域主机将接收被控设备返回的状态信息发送给用于控制被控设备的所有智能终端,用于控制被控设备的智能终端的数量为多个;(2)局域主机根据任务提示信息获取被控设备信息及控制指令,局域主机将所述控制指令发给根据所述被控设备信息确定的目标被控设备,目标被控设备数量还可以是多个。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可以确定,该权利要求相对于对比文件1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升控制方法的人性化。上述区别特征(1)部分被对比文件4公开,部分属于本领域常规选择;上述区别特征(2)部分被对比文件3公开,部分属于本领域常规选择;因此,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4,3和本领域常规选择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2.从属权利要求2-3引用了权利要求1,其附加特征部分被对比文件1公开,部分属于本领域常规选择,因而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3. 权利要求4所要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公开的技术内容相比,区别技术特征为:处理单元生成的是任务提示信息,任务提示信息中包括提示控制的被控设备信息及提示的控制方式,被控设备信息包括被控设备的通信地址;发送单元发送给智能终端的信息为任务提示信息且发送途径是通过局域主机,以使得所述局域主机在接收到所述智能终端返回的确认控制信号之后,根据所述任务提示信息获取被控设备信息及控制指令。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可以确定,该权利要求相对于对比文件1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实现更加人性化的控制。上述区别特征部分被对比文件4,3公开,部分属于本领域常规选择,因此,权利要求4相对于对比文件1,4,3和本领域常规选择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4. 从属权利要求5引用了权利要求4,其附加特征部分被对比文件1公开,部分属于本领域常规选择,因而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5.权利要求6所要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公开的技术内容相比,区别技术特征为:服务器处理生成的信息及网卡接收服务器发送的信息为任务提示信息,任务提示信息中包括提示控制的被控设备信息及提示的控制方式,被控设备信息包括被控设备的通信地址;第一无线模块,还用于将所述任务提示信息发送给智能终端,接收智能终端根据用户触发返回的确认控制信息,将被控设备返回的状态信息发送给用于控制被控设备的所有智能终端,用于控制被控设备的智能终端的数量为多个。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可以确定,该权利要求相对于对比文件1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实现更加人性化的控制。上述区别特征部分被对比文件4公开,部分属于本领域常规选择,因此,权利要求6相对于对比文件1,4和本领域常规选择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6. 从属权利要求7-8直接或者间接引用了权利要求6,其附加特征部分被对比文件1公开,部分属于本领域常规选择,因而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7.权利要求9所要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3公开的技术内容相比,区别技术特征为:第二无线模块用于接收局域主机发送的信息为任务提示信息,任务提示信息由服务器发送给所述局域主机,任务提示信息由所述服务器利用预设算法对收集到的局域相关信息进行处理得到,任务提示信息包括提示控制的被控设备及提示的控制方式,被控设备信息包括被控设备的通信地址;第二无线模块还用于获取电信号,向局域主机发送确认控制信号,以使得局域主机根据任务提示信息获取被控设备信息及控制指令,以及接收局域主机返回的被控设备的状态信息,提示单元进行显示的是任务提示信息。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可以确定,该权利要求相对于对比文件3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实现更加智能化且人性化的控制。上述区别特征部分被对比文件4、1公开,部分属于本领域常规选择,因此,权利要求9相对于对比文件3,4,1和本领域常规选择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8. 从属权利要求10-11直接或者间接引用了权利要求9,其附加特征属于本领域常规选择,因而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9. 由于权利要求12所引用的权利要求4或5的服务器,权利要求6-8中任一项的局域主机,权利要求9-11任一项的智能终端都不具备创造性,且对比文件1还包括至少一个被控设备。由此可知,权利要求12相对于对比文件1,4,3和本领域常规选择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10. 从属权利要求13引用了权利要求12,其附加特征部分被对比文件1公开,部分属于本领域常规选择,因而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深圳市彩易生活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8年10月17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同时修改了权利要求书,删除了权利要求1中特征“所述任务提示信息中包括提示控制的被控设备信息及提示的控制方式,所述被控设备信息包括被控设备的通信地址、名称、代号、所处位置和工作状态参数”和“所述局域主机接收所述被控设备返回的状态信息并将所述状态信息发送给所述服务器及用于控制所述被控设备的所有智能终端,用于控制所述被控设备的智能终端的数量为多个”,将特征“所述智能终端根据用户触发向所述局域主机发送确认控制信号; 所述局域主机根据所述任务提示信息获取被控设备信息及控制指令”修改为“所述智能终端显示或播报所述任务提示信息,并根据用户触发向所述局域主机发送确认控制信号; 所述局域主机从服务器获取或从自身获取预存的与所述任务提示信息对应的被控设备通信地址及控制指令”,增加了特征“所述目标被控设备数量为一个或多个”;删除了原权利要求4中特征“所述任务提示信息中包括提示控制的被控设备信息及提示的控制方式,所述被控设备信息包括被控设备的通信地址”;删除了原权利要求6中特征“和获取所述被控设备返回的状态信息,将所述被控设备返回的状态信息发送给所有用于控制所述被控设备的所有智能终端,用于控制所述被控设备的智能终端的数量为多个”,增加了特征“软件系统,所述软件系统为操作系统或控制系统,所述软件系统中包括获取单元,所述获取单元从所述局域主机自身获取预存的与所述任务提示信息对应的被控设备信息及控制指令”;增加了原权利要求8中特征“所述第一无线模块还用于,获取所述被控设备返回的状态信息,将所述被控设备返回的状态信息发送给所有用于控制所述被控设备的智能终端”;删除了原权利要求9中特征“所述任务提示信息中包括提示控制的被控设备信息及提示的控制方式,所述被控设备信息包括被控设备的通信地址”和“以及接收所述局域主机返回的所述被控设备的状态信息”;增加了原权利要求10中特征“所述第二无线模块还用于,接收所述局域主机返回的所述被控设备的状态信息”;增加了新的权利要求3,4,8,13。复审请求时新修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智能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控制方法应用于智能控制系统,所述智能控制系统中包括服务器,局域主机,智能终端及至少一个被控设备;
所述方法包括:
所述服务器实时收集局域相关信息并利用预设算法对所述局域相关信息进行处理以生成任务提示信息;
所述服务器通过所述局域主机将所述任务提示信息发送给所述智能终端,所述智能终端至少包括一个触发部件;
所述智能终端显示或播报所述任务提示信息,并根据用户触发向所述局域主机发送确认控制信号;
所述局域主机从服务器获取或从自身获取预存的与所述任务提示信息对应的被控设备通信地址及控制指令;
所述局域主机将所述控制指令发给根据所述被控设备信息确定的目标被控设备,所述目标被控设备数量为一个或多个。
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服务器实时收集局域相关信息包括:
所述服务器通过与局域主机相连的数据采集器或传感器或被控设备检测装置来收集局域内的实时状况信息,和/或所述服务器获取来自于所述局域之外的、并与所述局域相关的信息。
3.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任务提示信息中包括提示控制的被控设备信息及提示的控制方式,所述被控设备信息包括被控设备的通信地址。
4. 如权利要求1至3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局域主机接收所述被控设备返回的状态信息并将所述状态信息发送给所述服务器及用于控制所述被控设备的所有智能终端,用于控制所述被控设备的智能终端的数量为多个。
5.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被控设备包括遥控设备及受所述遥控设备控制的电器设备,所述局域主机将所述控制指令发给根据所述被控设备信息确定的被控设备包括:
所述局域主机将所述控制指令发送给所述遥控设备,所述控制指令中包括发射遥控信号指令,以使得所述遥控设备向所述电器设备发射遥控信号。
6. 一种服务器,其特征在于,包括:
收集单元,用于实时收集局域相关信息;
处理单元,用于利用预设算法对收集到的局域相关信息进行处理以生成任务提示信息;
发送单元,用于将所述任务提示信息通过局域主机发送给智能终端,以使得所述局域主机在接收到所述智能终端返回的确认控制信号之后,根据所述任务提示信息获取被控设备信息及控制指令。
7. 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服务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收集单元具体用于,通过与所述局域主机相连的数据采集器或传感器或被控设备检测装置来收集局域内的实时状况信息,和/或获取来自于所述局域之外的、并与所述局域相关的信息。
8. 如权利要求6或7所述的服务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任务提示信息中包括提示控制的被控设备信息及提示的控制方式,所述被控设备信息包括被控设备的通信地址。
9. 一种局域主机,其特征在于,包括:
网卡,用于接收服务器发送的任务提示信息,所述任务提示信息由所述服务器利用预设算法对收集到的局域相关信息进行处理得到,所述任务提示信息中包括提示控制的被控设备信息及提示的控制方式,所述被控设备信息包括被控设备的通信地址;
第一无线模块,用于将所述任务提示信息发送给智能终端,接收所述智能终端根据用户触发返回的确认控制信号,以及向被控设备发送控制指令;
软件系统,所述软件系统为操作系统或控制系统,所述软件系统中包括获取单元,所述获取单元从所述局域主机自身获取预存的与所述任务提示信息对应的被控设备信息及控制指令。
10. 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局域主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网卡还用于将所述局域主机从与其相连的数据采集器或传感器或被控设备检测装置获取到的局域内实时状况信息发送给所述服务器。
11. 如权利要求9或10所述的局域主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无线模块还用于,获取所述被控设备返回的状态信息,将所述被控设备返回的状态信息发送给所有用于控制所述被控设备的智能终端,所述网卡将所述被控设备返回的状态信息发送给所述服务器。
12. 一种智能终端,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二无线模块,用于接收局域主机发送的任务提示信息,所述任务提示信息由服务器发送给所述局域主机,所述任务提示信息由所述服务器利用预设算法对收集到的局域相关信息进行处理得到;
提示单元,用于对所述任务提示信息进行显示或播报。
触发部件,用于根据用户触发产生电信号;
所述第二无线模块还用于,获取所述电信号,向所述局域主机发送确认控制信号,以使得所述局域主机根据所述任务提示信息获取被控设备信息及控制指令,并向根据所述被控设备信息确定的被控设备发送所述控制指令。
13. 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智能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任务提示信息中包括提示控制的被控设备信息及提示的控制方式,所述被控设备信息包括被控设备的通信地址。
14. 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智能终端,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二无线模块还用于,接收所述局域主机返回的所述被控设备的状态信息;
所述提示单元还用于,对所述被控设备的状态信息进行显示或播报。
15. 如权利要求12至14任一所述的智能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终端为便携式设备,所述智能终端包含有电池,所述电池为所述第二无线模块、所述提示单元及所述触发部件供电。
16. 一种智能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控制系统中包括如权利要求6至8任一所述的服务器,如权利要求9至11任意一项所述的局域主机,至少一个如权利要求12至15任意一项所述的智能终端,以及至少一个被控设备。
17. 如权利要求16所述的智能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被控设备中具有第三无线模块及处理单元,所述第三无线模块用于接收所述局域主机发送的控制指令,所述处理单元用于执行所述控制指令,所述第三无线模块在 所述处理单元执行所述控制指令之后,向所述局域主机返回所述被控设备的状态信息。”
复审请求人认为:1. 对比文件1所公开的路由器只起到了辅助数据信号由局域外到局域内或局域内到局域外传输的作用,不具有判断、调取作用。且在该方案中,用户控制终端通过互联网与智能设备控制中心连接,用户控制终端存在于局域外。本申请局域主机能够根据任务提示信息内容,自主判断下一步执行动作,自主提取与任务提示信息对应的被控设备通信地址及控制指令。对比文件1中的路由器与本申请中权利要求1的局域主机所起到的作用完全不同,两者不能够等同。权利要求1中“所述服务器实时收集局域相关信息”中的局域相关信息的内容,远比对比文件1中智能设备中心通过通信单元接收的智能设备发来的数据的内容复杂、随机性强、突发性强,因此二者并不能等同。对比文件1中,智能设备控制中心直接生成的是控制指令,该控制指令指定了特定的控制对象,用户控制终端具有产生并发送对电器进行控制的控制指令的功能。在本申请的权利要求1中,服务器产生的是任务提示信息,任务提示信息仅仅是一种“提示”,而非控制指令,可以指向特定对象,也可以不指向特定的控制对象,而当触发智能终端需要进行下一步操作时,与任务提示信息对应被控设备的通信地址及控制指令才会由局域主机从服务器获取或从自身获取,而且非智能终端产生,智能终端仅仅是显示或播报所述任务提示信息,并且根据用户触发智能终端,由局域主机决定控制哪个被控设备,并由局域主机自提取被控设备信息。因此,本申请权利要求1的服务器与对比文件1的智能设备控制中心所起到的作用完全不同,其工作方式也不相同,二者不能够等同,同时,本申请权利要求1的智能终端与对比文件1中用户控制终端所起到的作用完全不同,两者也不能够等同。因此,相对于对比文件1,本申请权利要求1具有六个区别技术特征。
2.对比文件4中,智能开关向移动终端发送操作建议,移动终端确认指令,智能开关自动控制电源。本申请中,服务器生成的任务提示信息为“提示”信息,而非“可选”信息,智能终端不参与对被控设备的控制行为。并且,智能终端被触发,局域主机才执行控制行为,智能终端不被触发,则局域主机不执行控制行为,服务器将继续收集局域信息,继续生成新的提示信息。而对比文件4中,移动终端参与了判断及执行控制的行为,并且控制的方式也是由移动终端发送指令。局域内智能开关生成控制提示“可选”信息,局域内发送,局域外移动终端确认,局域内智能开关控制。在这个过程中,网关的作用就是由域外到域内的“通讯”,不具有“判断”“执行控制”的功能。但是在本申请权利要求1中,所有的数据信号传输均在局域内,局域主机不存在由域外到域内的通讯功能。并且局域主机局域在局域内自主判断、自主提取,控制被控设备的功能因此,本申请的权利要求1中的智能终端与对比文件3中的移动终端所起到的作用完全不同。
3.对比文件3中,远程遥控装置发送控制命令,智能网关将控制命令发送至智能网关,并由智能网关提取控制命令中的操作指令及执行该操作指令的家电设备信息。其中,智能网关不具有自主判断能力,其从控制命令中提取操作指令及执行该操作指令的家电设备信息也是“被动式”提取。但是在本申请的权利要求1中,任务提示信息中可包括提示控制的被控设备信息及提示的控制方式,也可不包括被控设备信息及提示的控制方式,任务提示信息为“提示”信息,并非“控制命令”,是否控制由智能终端触发,如何控制由局域主机自判断、自提取,而非局域主机直接接收控制命令并提取。在对比文件3中,遥控终端上预先存储有对应的控制程序,其控制程序以直接控制家电设备,且遥控终端具有一操作界面以及多个不同的图标,每个图标对应一家电设备。遥控终端还具有可执行的操作指令菜单供用户选择,用户可选择一个或多个操作指令,也即对遥控终端上显示的内容触发时,能够对遥控终端执行控制操作任务。但是,在本申请的权利要求1中,智能终端只是显示或播报任务提示信息,并根据触发向局域主机发送确认控制信号,也即,触发的内容非控制命令,仅仅是指示局域主机进行下一步执行步骤,因此智能终端不具有控制作用。因此,本申请中权利要求1的局域主机所起到的作用与对比文件3中的智能网关所起到的作用完全不同,
4. 对比文件2也未公开本申请权利要求1的区别技术特征。权利要求1-17也不具备创造性。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10月29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认为,1.针对保护“服务器”的权利要求6:对比文件1公开了通过智能设备控制中心通过预设算法对收集的局域相关信息处理生成对智能设备进行控制的控制指令,即对比文件1是智能设备控制中心对局域环境信息进行处理判断后形成对家居设备进行全自动控制的过程,本申请中服务器与对比文件1中的智能设备控制中心的主要区别在于:服务器对局域信息进行处理后生成的信息为任务提示信息,并将该任务提示信息通过局域主机发送至智能终端。即服务器需要将处理后的局域信息先形成任务提示信息并发送至用户的智能终端进行确认以保证对家居智能设备的更人性化的控制;对比文件1的全自动控制无需人为干预,导致服务器最终直接生成控制指令,而非任务提示信息。但对比文件4给出了通过预设算法对局域信息进行处理生成提示信息,提示信息的数据流向是通过网关直接流向用户的智能设备,由用户自行确认并将确认结果通过网关传输至智能开关并控制用电设备以解决提高人性化控制的技术问题的启示,由于任务提示信息具体是与收集和处理的局域信息密切相关,具体由何种载体设备进行局域信息的收集与处理是可与智能家居控制的实际场景相适应,从而在对比文件4的启示下,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在对比文件1的智能家居控制系统的基础上,使得通过预设算法对局域信息进行处理的智能设备控制中心首先形成提示信息,再通过网关将提示信息发送至用户的智能终端上进行确认操作,在用户确认后才进行家居智能设备的控制。综上,权利要求6中的服务器没有采用创造性的技术手段来解决技术问题,未达到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
2.针对保护“智能终端”的权利要求12:该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中并未体现出任务提示信息并不包含控制指令,任务提示信息也不一定包含被控设备信息的技术特征,即使该权利要求体现上述技术特征,而对比文件3中的遥控终端已经具有显示和操控信息的功能,针对显示和操控何种信息这一技术问题,对比文件4给出了移动终端要接收由智能开关收集和处理局域信息获取的并通过网关传输过来的提示信息,进行确认触发操控即智能终端具体显示和操控提示信息的技术启示。
3.针对保护“智能控制方法”及“局域主机”的权利要求1和9:首先,虽然对比文件1中的智能设备控制中心通过收集处理局域信息后直接生成的是控制指令,不是任务提示信息,但是,对比文件4给出了通过收集处理局域信息后生成提示信息,并将提示信息通过网关发送至智能终端进行确认操作的启示,从而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使得服务器收集处理局域信息后具体生成提示信息并通过网关发送至智能终端进行确认操作;其次,至于在确认操作后如何进一步准确通过控制命令控制家居设备的技术问题,通过服务器类等处理设备直接将解析好的控制命令发送至被控设备;或者通过网关类通讯设备对从处理设备处接收的信号进行处理以实现对目标通讯设备的准确通信控制在现有技术中均是存在的,虽然对比文件1和4中的路由器或网关仅是实现数据通信功能,但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均知晓,网关是一种充当转换重任的计算机系统或设备,其不仅只是传达信息,还要对收到的信息重新打包以适应目的系统的需求,从而在面临用户确认操作后如何满足对目标家居设备的准确控制需求这一技术问题时,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从现有技术中选择通过网关类通讯设备对从处理设备处接收的信号进行处理的方式来对网关设备进行改进,使其不仅局限于传输信息的功能,对比文件3的智能网关能够接收服务器发送的控制指令、分析并提取控制指令中的操作指令以及执行该操作指令的家电设备身份识别信息,实现对目标家电设备的准确控制;且网关是需要通过获取目标家电设备的通信地址才能将控制指令传输至准确的目标被控设备,从而在上述启示下,是可以使得网关从服务器中接收任务提示信息并获取任务提示信息对应的被控设备通信地址及操控指令来准确控制与其连接的各目标家居设备。最后,局域主机在接收到确认信号后,允许接收服务器的任务提示信息并从中提取家电设备通信地址和操控指令的过程实际上也属于主动式提取过程。此外,网关在通信需要时访问自身所存储的控制列表以保障与目标设备的准确通信在本领域是常见的,又对比文件3中的智能网关还存在存储单元,用于存储各家电设备的身份识别信息,路由地址及设定信息等,从而考虑到能根据任务提示信息更高效方便地实现对家居设备的准确控制,当智能网关已经存有需要控制家电设备地址及控制信息时,在用户触发确认操作后,局域主机是还可直接访问自身预存的与任务提示信息对应的被控设备通信地址及控制指令的这种控制列表,实现其与目标被控设备间的准确通信控制。
因而坚持原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9年06月05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指出:复审请求人对原权利要求1,4,6,9删除了部分特征,并增加了新的从属权利要求3,4,8,13,该修改不是针对驳回决定所指出的缺陷的修改,因而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1条第1款的规定。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7月19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并修改了权利要求书,在驳回决定针对的文本上,将权利要求1中特征“所述智能终端根据用户触发向所述局域主机发送确认控制信号”修改为“所述智能终端显示或播报所述任务提示信息,所述触发部件根据用户的触发产生电信号,所述智能终端获取所述电信号后,向所述局域主机发送确认控制信号”;将特征“所述局域主机根据所述任务提示信息获取被控设备信息及控制指令”修改为“所述局域主机直接从所述任务提示信息获取被控设备信息及控制指令,或,从服务器获取或从自身获取预存的与任务提示信息对应的被控设备信息及控制指令”,增加了特征“所述服务器和智能终端接收所述状态信息后,分别更新自身保存的所述被控设备的状态信息,同时所述智能终端播报或显示所述被控设备的最新状态信息”和“其中,所述智能终端收到多个任务提示信息时,所述服务器或局域主机给所述多个任务提示信息分别配置任务ID、编号或标识,所述智能终端显示所述多个任务提示信息,所述智能终端根据用户的触发向局域主机发送确认控制信号以及所述触发的任务提示信息对应的任务ID、编号或标识”;在权利要求4中增加特征“采用如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智能控制方法”。在权利要求6中增加特征“软件系统,包括获取单元,所述获取单元从所述局域主机自身获取预存的与所述任务提示信息对应的被控设备信息及控制指令;其中,所述第一无线模块包括控制芯片和无线收发芯片,控制芯片与所述软件系统相连”;在权利要求9中增加特征“以及对被控设备的状态信息进行显示或播报”和“其中,第二无线模块包括控制芯片和无线收发芯片,所述无线收发芯片用于接收所述被控设备的状态信息,所述控制芯片用于更新所述智能终端存储的所述被控设备的状态信息”;并删除了原权利要求10。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4,6,9如下:
“1. 一种智能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控制方法应用于智能控制系统,所述智能控制系统中包括服务器,局域主机,智能终端及至少一个被控设备;
所述方法包括:
所述服务器实时收集局域相关信息并利用预设算法对所述局域相关信息进行处理以生成任务提示信息,所述任务提示信息中包括提示控制的被控设备信息及提示的控制方式,所述被控设备信息包括被控设备的通信地址、名称、代号、所处位置和工作状态参数;
所述服务器通过所述局域主机将所述任务提示信息发送给所述智能终端,所述智能终端至少包括一个触发部件;
所述智能终端显示或播报所述任务提示信息,所述触发部件根据用户的触发产生电信号,所述智能终端获取所述电信号后,向所述局域主机发送确认控制信号;
所述局域主机直接从所述任务提示信息获取被控设备信息及控制指令,或,从服务器获取或从自身获取预存的与任务提示信息对应的被控设备信息及控制指令;
所述局域主机将所述控制指令发给根据所述被控设备信息确定的目标被控设备,所述目标被控设备数量为一个或多个;
所述局域主机接收所述被控设备返回的状态信息,并将所述状态信息发送给所述服务器及用于控制所述被控设备的所有智能终端,所述服务器和智能终端接收所述状态信息后,分别更新自身保存的所述被控设备的状态信息,同时所述智能终端播报或显示所述被控设备的最新状态信息,用于控制所述被控设备的智能终端的数量为多个;
其中,所述智能终端收到多个任务提示信息时,所述服务器或局域主机给所述多个任务提示信息分别配置任务ID、编号或标识,所述智能终端显示所述多个任务提示信息,所述智能终端根据用户的触发向局域主机发送确认控制信号以及所述触发的任务提示信息对应的任务ID、编号或标识。
4. 一种服务器,采用如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智能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收集单元,用于实时收集局域相关信息;
处理单元,用于利用预设算法对收集到的局域相关信息进行处理以生成任务提示信息,所述任务提示信息中包括提示控制的被控设备信息及提示的控制方式,所述被控设备信息包括被控设备的通信地址;
发送单元,用于将所述任务提示信息通过局域主机发送给智能终端,以使得所述局域主机在接收到所述智能终端返回的确认控制信号之后,根据所述任务提示信息获取被控设备信息及控制指令。
6. 一种局域主机,其特征在于,包括:
网卡,用于接收服务器发送的任务提示信息,所述任务提示信息由所述服务器利用预设算法对收集到的局域相关信息进行处理得到,所述任务提示信息中包括提示控制的被控设备信息及提示的控制方式,所述被控设备信息包括被控设备的通信地址;
第一无线模块,用于将所述任务提示信息发送给智能终端,接收所述智能终端根据用户触发返回的确认控制信号,以及向被控设备发送控制指令; 和获取所述被控设备返回的状态信息,将所述被控设备返回的状态信息发送给所有用于控制所述被控设备的所有智能终端,用于控制所述被控设备的智能终端的数量为多个;
软件系统,包括获取单元,所述获取单元从所述局域主机自身获取预存的与所述任务提示信息对应的被控设备信息及控制指令;
其中,所述第一无线模块包括控制芯片和无线收发芯片,控制芯片与所述软件系统相连。
9. 一种智能终端,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二无线模块,用于接收局域主机发送的任务提示信息,所述任务提示信息由服务器发送给所述局域主机,所述任务提示信息由所述服务器利用预设算法对收集到的局域相关信息进行处理得到,所述任务提示信息中包括提示控制的被控设备信息及提示的控制方式,所述被控设备信息包括被控设备的通信地址;
提示单元,用于对所述任务提示信息进行显示或播报,以及对被控设备的状态信息进行显示或播报;
触发部件,用于根据用户触发产生电信号;
所述第二无线模块还用于,获取所述电信号,向所述局域主机发送确认控制信号,以使得所述局域主机根据所述任务提示信息获取被控设备信息及控制指令,并向根据所述被控设备信息确定的被控设备发送所述控制指令,以及接收所述局域主机返回的所述被控设备的状态信息。
其中,第二无线模块包括控制芯片和无线收发芯片,所述无线收发芯片用于接收所述被控设备的状态信息,所述控制芯片用于更新所述智能终端存储的所述被控设备的状态信息。”
复审请求人认为:1. 对比文件1的无线路由器仅起到了一个使智能设备2连接到互联网的功能。本申请的“局域主机”具有自主判断、自主提取功能,其可以根据任务提示信息内容,自主判断下一步执行动作,自主提取与任务提示信息对应的被控设备通信地址及控制指令。对比文件1中的路由器与本申请中权利要求1的局域主机所起到的作用完全不同,两者不能够等同。
2. 对比文件1的智能设备相关的信息相当于本申请的被控设备相关的信息。同时在本申请的申请文件中明确记载了:“与局域相关的信息可以是指:与所述局域主机所在的地理区域相关的信息、与所述局域主机所在的局域网相关的信息、与所述局域主机相关的信息、与局域内被控设备相关的信息、与局域内用户或用户使用的移动终端相关的信息、或与局域主机/移动终端的账户相关的信息等”,这表明,对比文件1并未公开本申请的与“局域相关信息”相关的技术特征。
3. 对比文件1仅公开了本申请的智能终端以及被控设备,并且也没有公开本申请权利要求1所涉及的方法步骤。因此,对比文件1和本申请的区别特征是:智能控制系统中包括服务器,局域主机,智能终端及至少一个被控设备,以及智能控制方法的全部相关方法步骤。(1)对于对比文件4,对比文件4没有公开本申请“所述智能终端显示或播报所述任务提示信息,所述触发部件根据用户的触发产生电信号,所述智能终端获取所述电信号后,向所述局域主机发送确认控制信号”这一特征。对比文件4仅仅是“用户需要对用电设备进行操作时,智能开关发送信号给用电设备”,这并不是由服务器通过收集局域相关信息后通过算法生成的任务提示信息。由于对比文件1也没有公共与获取局域相关信息的特征,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就不会从对比文件4中获得技术启示,并将相应特征应用在对比文件1的技术方案上。其次,对比文件4的方案是智能开关向移动终端发送操作建议,移动终端确认指令,智能开关自动控制电源。在此过程中,移动终端参与了判断及执行控制的行为,并且控制的方式也由移动终端发送指令。但是,在本申请中,服务器生成的任务提示信息为“提示”信息,而非 “可选”信息,当任务提示信息到达智能终端时,智能终端通过用户触发,才会向局域主机发送确认控制的信号,而控制哪个智能设备或如何控制该智能设备,则由局域主机从服务器获取或自身获取与任务提示信息相对应的被控设备通信地址及控制指令,这个过程中,智能终端不参与对被控设备的控制行为。并且,智能终端被触发,局域主机才执行控制行为,智能终端不被触发,则局域主机不执行控制行为,服务器将继续收集局域信息,继续生成新的提示信息。此外,对比文件4也没有公开关于智能终端能够收到多个任务提示信息,并且根据用户的触发选择,从而确认相关信息的特征。对于该特征,本申请的服务器可以根据局域信息生成多个任务,并让用户自主的从多个任务中选择合适的任务并下达控制信号,而对于对比文件4而言,智能开关只能开展单一任务,并不具备多任务操作的功能。同时,对于该特征,现有技术中也没有给出相应的技术启示。再次,在对比文件4的方案中,局域内智能开关生成控制提示“可选”信息,局域内发送,局域外移动终端确认,局域内智能开关控制。在这个过程中,网关的作用就是由域外到域内的“通讯”,不具有“判断”“执行控制”的功能。然而本申请所有的数据信号传输均在局域内,局域主机不存在由域外到域内的通讯功能。此外,本申请的局域主机可以直接获取信息,也可以从服务器或预存的信息中获取相关信息,而网关只能单纯的接收信息。同时,本申请的服务器和智能终端在接收到状态信息后,能更新自身保存的状态信息,始终呈现最新状态信息,这是对比文件4所不具备的特征。因此,对比文件4的网关与本申请的局域主机并不是实质相同,因此对比文件4既没有公开相应的区别特征,也无法给予本领域技术人员相关的技术启示。(2)对于对比文件3,在对比文件3的方案中,是通过远程遥控装置发送控制命令,智能网关将控制命令发送至智能网关,并由智能网关提取控制命令中的操作指令及执行该操作指令的家电设备信息而实现的。其中,智能网关不具有自主判断能力。而对于本申请,修改后的权利要求进一步对局域主机获取被控设备信息及控制指令进行了限定。因此,本申请不仅仅是接收控制信息,还能够自主判断该以何种方式获取该控制信息,在不同的场景下采用不同的获取方法,体现出了本申请局域主机的自主判断能力。也就是说,实质上对比文件3并没有公开本申请的相应技术特征,因此也就不会给出技术启示。综上所述,对比文件3-4并没有公开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并且也没有给出相应的技术启示,同时对比文件1对于公开特征的认定也存在错误,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3-4以及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得到本申请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权利要求1的具有创造性。
4.(1)权利要求6要求保护一种局域主机。对比文件1的无线路由器4不具有自主判断、调取作用,与本申请的居于主机完全不同。其次,对于特征“局域相关信息”,对比文件1并未公开本申请的与“局域相关信息”相关的技术特征。此外,权利要求6相对于对比文件1的区别技术特征应为:局域主机包括网卡、第一无线模块以及软件系统,以及每个单元的具体特征。对于上述区别,由于对比文件1的无线路由器与本申请的局域主机不同,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想到改变对比文件1无线路由器的功能和结构。其次,对比文件4的方案是智能开关向移动终端发送操作建议,移动终端确认指令,智能开关自动控制电源。在此过程中,移动终端参与了判断及执行控制的行为,并且控制的方式也由移动终端发送指令。而本申请的局域主机可以直接获取信息,也可以从服务器或预存的信息中获取相关信息,而网关只能单纯的接收信息。此外,对于本申请的软件系统相关特征,以及第一网卡模块的组成结构,对比文件1和4均没有公开,也没有相应的技术启示,同时也不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因此,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并未被对比文件4公开,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4和本领域的公知常识也不能得到权利要求6所要保护的技术方案,因此,权利要求6具有创造性。(2)权利要求9请求包含一种智能终端,对比文件3虽然公开了本申请的几个模块,但是其结构、功能及作用并不相同。对比文件3的遥控终端的显示单元上的显示单元具有操作控制功能,且遥控终端可直接向家电设备发送控制命令,而在本申请的中,智能终端只是显示或播报任务提示信息,任务提示信息并不包含控制指令,任务提示信息也不一定包含被控设备信息。权利要求9相对于对比文件3的区别技术特征应为:提示单元显示或播报任务提示信息,第二无线模块的结构及功能。对于上述区别特征,权利要求1、6的意见陈述中已经陈述过对比文件1和4与本申请的区别,在此不再赘述。另外,对比文件1和4也均没有公开第二无线模块包括控制芯片和无线收发芯片的结构以及各自的功能的相关特征,也没有相应的技术启示,同时也不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因此,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并未被对比文件1、4公开,在对比文件3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1、4和本领域的公知常识也不能得到权利要求9所要保护的技术方案,因此,权利要求9具有创造性。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一)审查文本的认定
在复审程序中,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7月19日提交了权利要求第1-12项的修改替换页,经审查,其中所作的修改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61条第1款以及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因此,本决定以申请日提交的说明书摘要、说明书第1-107段、摘要附图、说明书附图1-5,以及2019年07月19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12项为基础作出。
(二)有关创造性的问题
专利法第22 条第3 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所公开的技术内容相比,存在某些区别技术特征,而这些相互关联的区别技术特征既从现有技术中得不到相应的技术启示,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也不是公知常识,并且该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整体上由于这些区别技术特征而具有有益的技术效果,则该权利要求相对于所述对比文件具有创造性。
具体到本案:
1.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智能控制方法,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智能设备控制方法,并具体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16-29段,图1):智能设备控制系统包括智能设备控制中心(SDCC)1、智能设备2和用户控制终端3,智能设备2通过设置在家中的无线路由器4连接到互联网,从而与智能设备控制中心1连接,用户控制终端3通过互联网与智能设备控制中心1连接。智能设备控制中心1包括通信单元11、数据存储单元12、海量数据处理单元13、智能处理单元14、业务处理单元15和指令组装单元16。通信单元11包括数据接收模块101和数据发送模块102,数据接收模块101接收智能设备2发来的数据,包括智能设备2的当前状态例如电压、电流和电量等,以及周围环境信息例如附近人的活动、有害气体、烟雾、温度和湿度等,并对所接收的数据进行解析后分别发送至数据存储单元12、智能处理单元14和业务处理单元16,数据发送模块102接收指令组装单元16发来的控制指令,并对该控制指令进行处理,通过互联网发送至智能设备2,从而对智能设备2进行控制。智能处理单元14包括智能处理模块401、算法模块402和指令生成模块403,智能处理模块401接收数据接收模块101发来的数据,并根据该数据的内容自动调用算法模块402中相匹配的智能算法404,算法模块402读取分析数据存储模块202中的分析数据,结合智能处理模块401所接收的数据进行智能运算得到对当前智能设备2进行控制的运算结果,并将运算结果发送至指令生成模块403,指令生成模块403将运算结果生成控制指令并发送给指令组装单元16。业务处理单元15接收通信单元11中数据接收模块101发来的数据,根据该数据获得电器当前运行状态,通过互联网发送至用户控制终端3供用户查看;业务处理单元15接收用户控制终端3发来的对电器进行控制的控制指令并发送至指令组装单元16进行组装处理,指令组装单元16将组装处理后的控制指令通过数据发送模块102发送给智能设备2,对智能设备2进行控制。
经由对比可知:智能设备控制中心相当于本申请中的“服务器”,智能设备相当于本申请中的“至少一个被控设备”,用户控制终端相当于本申请中的“智能终端”;数据接收模块101接收智能设备2发来的数据,包括智能设备2的当前状态例如电压、电流和电量等,以及周围环境信息例如附近人的活动、有害气体、烟雾、温度和湿度等,并对所接收的数据进行解析后发送至智能处理单元14,智能处理单元14的智能处理模块401接收数据接收模块101发来的数据,并根据该数据的内容自动调用算法模块402中相匹配的智能算法404,算法模块402读取分析数据存储模块202中的分析数据,结合智能处理模块401所接收的数据进行智能运算得到对当前智能设备2进行控制的运算结果,并将运算结果发送至指令生成模块403,指令生成模块403将运算结果生成控制指令,相当于本申请中的“所述服务器实时收集局域相关信息并利用预设算法对所述局域相关信息进行处理”。
由上述对比文件1公开的内容可知,对比文件1的智能设备控制系统,由智能设备控制中心接收来自智能设备的当前状态例如电压、电流和电量等,以及周围环境信息例如附近人的活动、有害气体、烟雾、温度和湿度等信息,并进行智能运算生成控制指令,再发送至智能设备对智能设备进行控制。而本申请则由服务器实时收集局域相关信息并利用预设算法对局域相关信息进行处理以生成任务提示信息;服务器通过局域主机将任务提示信息发送给智能终端;智能终端根据用户触发向局域主机发送确认控制信号;局域主机根据任务提示信息获取被控设备信息及控制指令;局域主机将控制指令发给根据被控设备信息确定的被控设备。由此可见,对比文件1仅公开了“所述服务器实时收集局域相关信息并利用预设算法对所述局域相关信息进行处理”这一步骤,其技术方案实现了远程自动控制家居设备,但是其所采用的技术手段与本申请并不相同,因而其并没有公开本申请的发明构思。
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公开的技术内容相比,区别技术特征为:服务器生成的是任务提示信息,所述任务提示信息中包括提示控制的被控设备信息及提示的控制方式,所述被控设备信息包括被控设备的通信地址、名称、代号、所处位置和工作状态参数; 所述服务器通过所述局域主机将所述任务提示信息发送给所述智能终端,所述智能终端至少包括一个触发部件; 所述智能终端显示或播报所述任务提示信息,所述触发部件根据用户的触发产生电信号,所述智能终端获取所述电信号后,向所述局域主机发送确认控制信号; 所述局域主机直接从所述任务提示信息获取被控设备信息及控制指令,或,从服务器获取或从自身获取预存的与任务提示信息对应的被控设备信息及控制指令; 所述局域主机将所述控制指令发给根据所述被控设备信息确定的目标被控设备,所述目标被控设备数量为一个或多个; 所述局域主机接收所述被控设备返回的状态信息,并将所述状态信息发送给所述服务器及用于控制所述被控设备的所有智能终端,所述服务器和智能终端接收所述状态信息后,分别更新自身保存的所述被控设备的状态信息,同时所述智能终端播报或显示所述被控设备的最新状态信息,用于控制所述被控设备的智能终端的数量为多个; 其中,所述智能终端收到多个任务提示信息时,所述服务器或局域主机给所述多个任务提示信息分别配置任务ID、编号或标识,所述智能终端显示所述多个任务提示信息,所述智能终端根据用户的触发向局域主机发送确认控制信号以及所述触发的任务提示信息对应的任务ID、编号或标识。
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可以确定,该权利要求相对于对比文件1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服务器自动生成对家居的建议,并由用户确认是否执行,用户认可后再对相应设备进行控制,从而提升对家居设备控制方法的人性化。
对比文件4公开了(参见说明书摘要,说明书第16-19,33-46段,图1-4):一种智能开关,用于控制至少一连接智能开关的用电设备的电源。智能开关包括存储单元、电能侦测单元和处理器。处理器包括控制模块和判断模块。判断模块根据用电设备的ID到存储单元中找到ID对应的预设的需切断电源的用电功率范围,并判断用电设备的实时用电功率是否落入了ID对应的预设的需切断电源的用电功率范围,如果是,控制模块则控制切断用电设备的电源。智能家居系统1000包括至少一智能开关100、一与智能开关100通过有线或无线方式,例如但不限于电力线2连接的网关200、与网关200通过有线或无线方式,例如但不限于电力线2连接的至少一入网控制装置300、至少一插接于智能开关100的用电设备3、与网关200连接的服务器400以及与网关200和服务器400进行通讯的移动终端500。网关200和服务器400中均存储了各用电设备3的ID及其预设的需切断电源的用电功率范围之间的一一对应关系。移动终端500可以为智能手机或平板电脑等便携式移动终端。智能开关100还可根据所侦测到的用电设备3的用电信息,通过网关200向用户的移动终端500发送对用电设备3的操作建议,以及根据接收的用户通过移动终端500发送的指令,自动控制用电设备3的电源。
由此可知,对比文件4中移动终端500相当于本申请中的智能终端,移动终端500为智能手机等移动终端,显然具有显示或播报信息的手段,移动终端500能够接收来自智能开关的操作建议并返回指令,其具有触发部件,由于触发部件的触发指令即为电信号,因而,对比文件4公开了“所述智能终端显示或播报所述任务提示信息,所述触发部件根据用户的触发产生电信号,所述智能终端获取所述电信号后,向所述局域主机发送确认控制信号”。
对比文件3公开了一种智能网关、智能家居系统及家电设备的远程控制方法,并具体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24-46段,图1-14):该智能家居系统100包括智能网关20,该智能网关还通过网络互联于一中心服务器33以及一远程遥控装置34,其中,所述智能网关20与多个家电设备30通讯连接。智能网关20的存储单元205用于存储智能家居系统100的配置信息。所配置信息包括智能家居系统100各家电设备30的身份识别信息,家庭的有线/无线路由器35的地址以及设定信息等。中心服务器33例如但不限于为一云端服务器具有云端存储和处理功能。中心服务器33内存储有智能家居系统100的配置信息,所配置信息包括智能家居系统100各家电设备30的身份识别信息,家庭的有线/无线路由器35的地址以及设定信息等。遥控终端10包括输入单元101、显示单元102、第二无线通信单元103以及处理单元104。用户可以通过输入单元101进行输入操作,处理单元104响应用户的输入并判断用户的输入操作所对应的控制命令,并控制第二无线通信单元103将该控制命令发送至智能网关20。中心服务器33用于为访问该中心服务器33的远程遥控装置34提供一操作界面。用户使用远程遥控装置34通过互联网访问所述中心服务器33,中心服务器33响应用户在操作界面上的输入的操作指令和执行该操作指令的家电设备30信息,并将包含被选择的操作指令以及执行该操作指令的家电设备30信息的控制命令通过互联网发送至智能网关20。智能网关20通过互联网通信单元201连接于互联网,并通过互联网与中心服务器33以及远程遥控装置34进行通信,智能网关20通过所述互联网通信单元201接收中心服务器33以及远程遥控装置34发送的控制命令,并将所述控制指令传送至中央处理单元202。智能网关20的中央处理单元202用于接收互联网通信单元201传送的从互联网接收的中心服务器33以及远程遥控装置34发送的控制命令,所述控制命令包含操作指令以及执行该操作指令的家电设备30的身份识别信息,其中,家电设备30的身份识别信息为该家电设备30的身份识别码。中央处理单元202还用于提取控制命令中操作指令以及执行该操作指令的家电设备30的身份识别码。具体的,中央处理单元202接收该控制命令,分析所述控制命令中的操作指令以及执行该操作指令的家电设备30身份识别信息,并提取操作指令以及执行该操作指令的家电设备30的身份识别码。
由此可见,对比文件3中的智能网关接收中心服务器以及远程遥控装置发送的控制命令,并提取控制命令中操作指令以及执行该操作指令的家电设备的身份识别码。由此可见,对比文件3公开的智能网关相当于本申请中的局域主机,其仅公开了“所述局域主机从服务器获取或从自身获取预存的与控制命令对应的被控设备通信地址及控制指令”。
由此可见,区别特征“所述任务提示信息中包括提示控制的被控设备信息及提示的控制方式,所述被控设备信息包括被控设备的通信地址、名称、代号、所处位置和工作状态参数;所述服务器通过所述局域主机将所述任务提示信息发送给所述智能终端;所述局域主机将所述控制指令发给根据所述被控设备信息确定的目标被控设备,所述目标被控设备数量为一个或多个;所述局域主机接收所述被控设备返回的状态信息,并将所述状态信息发送给所述服务器及用于控制所述被控设备的所有智能终端,所述服务器和智能终端接收所述状态信息后,分别更新自身保存的所述被控设备的状态信息,同时所述智能终端播报或显示所述被控设备的最新状态信息,用于控制所述被控设备的智能终端的数量为多个;其中,所述智能终端收到多个任务提示信息时,所述服务器或局域主机给所述多个任务提示信息分别配置任务ID、编号或标识,所述智能终端显示所述多个任务提示信息,所述智能终端根据用户的触发向局域主机发送确认控制信号以及所述触发的任务提示信息对应的任务ID、编号或标识”均未被以上对比文件公开,目前也没有证据和充分理由表明上述这些区别技术特征为本领域公知常识。
经由分析可知,虽然上述对比文件4公开了使用智能终端对家居建议做出回应,对比文件3公开了所述局域主机从服务器获取或从自身获取预存的与所述控制命令对应的被控设备通信地址及控制指令,但是对比文件4中的服务器的功能为存储了各用电设备3的ID及其预设的需切断电源的用电功率范围之间的一一对应关系,并不具有生成任务提示信息并下发的功能,对比文件3中的中心服务器33则是接收来自用户使用远程遥控装置34的控制命令再下发,并没有生成任务提示信息。而上述区别特征由服务器生产任务提示信息,再经由局域主机将所述任务提示信息发送给所述智能终端显示或者播报,智能终端触发后,局域主机从服务器获取或从自身获取预存的与所述任务提示信息对应的被控设备通信地址及控制指令再对被控设备进行控制,局域主机还接收被控设备返回的状态信息并发送给服务器和智能终端更新,任务提示信息为多个时,服务器或局域主机为其分别配置任务ID、编号或标识在智能终端发送确认控制信号时同时发送,各个特征之间是顺序递进,相互关联且相互作用的,这显然并非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可以确定的内容,该方案既能够自动做出对家居设备的宜居控制,又可以充分尊重用户本人的意见。由于对比文件1中的技术方案是由智能设备控制中心直接对智能设备进行控制,用户控制终端可以通过智能设备控制中心对智能设备直接进行控制,其并没有公开局域主机,也不需要设置局域主机接收智能设备的确认控制信号,解析任务提示信息,参与对家居设备的控制,即便需要在对比文件1公开的技术方案的基础上改善用户的体验,也可以采用使智能设备控制中心直接与用户控制终端进行交互。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没有动机对对比文件1公开的技术方案进行改进从而得到本申请的技术方案。因此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情况下无法显而易见地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4,3和本领域的公知常识以得到本申请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故该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4,3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具备创造性,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2、从属权利要求2-3直接或间接引用权利要求1,当权利要求1具备创造性时,权利要求2-3也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的创造性。
3. 权利要求4请求保护一种服务器,基于前面针对权利要求1评述时对对比文件1公开内容的描述及特征对比可知,对比文件1中数据接收模块101相当于本申请中的“收集单元,用于实时收集局域相关信息”,智能处理模块相当于本申请中的“处理单元,用于利用预设算法对收集到的局域相关信息进行处理”,数据发送模块于本申请中的“发送单元”。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公开的技术内容相比,区别技术特征为:处理单元任务提示信息,发送单元,用于将所述任务提示信息通过局域主机发送给智能终端,以使得所述局域主机在接收到所述智能终端返回的确认控制信号之后,根据所述任务提示信息获取被控设备信息及控制指令;所述任务提示信息中包括提示控制的被控设备信息及提示的控制方式,所述被控设备信息包括被控设备的通信地址。
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可以确定,该权利要求相对于对比文件1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服务器自动生成对家居的建议,并由用户确认是否执行,用户认可后再对相应设备进行控制,从而提升对家居设备控制方法的人性化。
基于前面针对权利要求1评述时对对比文件1,4,3公开内容的描述及区别特征的评述可知,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情况下无法显而易见地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4,3和本领域的公知常识以得到本申请权利要求4的技术方案,故该权利要求4相对于对比文件1,4,3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具备创造性,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4. 从属权利要求5直接或间接引用权利要求4,当权利要求4具备创造性时,权利要求5也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的创造性。
5. 权利要求6请求保护一种局域主机,基于前面针对权利要求1评述时对对比文件1,4,3公开内容的描述及特征对比可知,对比文件1中并未公开局域主机,因而采用对比文件3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智能网关20相当于本申请中的“局域主机”,互联网通信单元201相当于本申请中的“网卡”,中央处理单元202能够接收该控制命令,分析所述控制命令中的操作指令以及执行该操作指令的家电设备30身份识别信息,并提取操作指令以及执行该操作指令的家电设备30的身份识别码,显然中央处理单元具有软件系统,相当于本申请中的“软件系统,包括获取单元”。
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3公开的技术内容相比,区别技术特征为:网卡,用于接收服务器发送的任务提示信息,所述任务提示信息由所述服务器利用预设算法对收集到的局域相关信息进行处理得到,所述任务提示信息中包括提示控制的被控设备信息及提示的控制方式,所述被控设备信息包括被控设备的通信地址; 第一无线模块,用于将所述任务提示信息发送给智能终端,接收所述智能终端根据用户触发返回的确认控制信号,以及向被控设备发送控制指令,和获取所述被控设备返回的状态信息,将所述被控设备返回的状态信息发送给所有用于控制所述被控设备的所有智能终端,用于控制所述被控设备的智能终端的数量为多个; 软件系统,所述获取单元从所述局域主机自身获取预存的与所述任务提示信息对应的被控设备信息及控制指令。
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可以确定,该权利要求相对于对比文件3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服务器自动生成对家居的建议,并由用户确认是否执行,用户认可后再对相应设备进行控制,从而提升对家居设备控制方法的人性化。
基于前面针对权利要求1评述时对对比文件1,4,3公开内容的描述及区别特征的评述可知,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情况下无法显而易见地在对比文件3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1,4和本领域的公知常识以得到本申请权利要求6的技术方案,故该权利要求6相对于对比文件1,4,3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具备创造性,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6. 从属权利要求7-8直接或间接引用权利要求6,当权利要求6具备创造性时,权利要求7-8也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的创造性。
7. 权利要求9请求保护一种智能终端,采用对比文件3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基于前面针对权利要求1评述时对对比文件1,4,3公开内容的描述及特征对比可知,对比文件3中遥控终端10相当于本申请中的“智能终端”,显示单元102相当于本申请中的“提示单元,用于对所述任务提示信息进行显示或播报”,输入单元101相当于本申请中的“触发部件,用于根据用户触发产生电信号”,第二无线通信单元103相当于本申请中的“所述第二无线模块还用于,获取所述电信号,向所述局域主机发送信息”。
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公开的技术内容相比,区别技术特征为:第二无线模块,用于接收局域主机发送的任务提示信息,所述任务提示信息由服务器发送给所述局域主机,所述任务提示信息由所述服务器利用预设算法对收集到的局域相关信息进行处理得到;第二无线模块还用于,向所述局域主机发送确认控制信号,以使得所述局域主机根据所述任务提示信息获取被控设备信息及控制指令,并向根据所述被控设备信息确定的被控设备发送所述控制指令;其中,第二无线模块包括控制芯片和无线收发芯片,所述无线收发芯片用于接收所述被控设备的状态信息,所述控制芯片用于更新所述智能终端存储的所述被控设备的状态信息。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可以确定,该权利要求相对于对比文件3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服务器自动生成对家居的建议,并由用户确认是否执行,用户认可后再对相应设备进行控制,从而提升对家居设备控制方法的人性化。
基于前面针对权利要求1评述时对对比文件1,4,3公开内容的描述及区别特征的评述可知,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情况下无法显而易见地在对比文件3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1,4和本领域的公知常识以得到本申请权利要求9的技术方案,故该权利要求9相对于对比文件1,4,3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具备创造性,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8. 从属权利要求10直接或间接引用权利要求9,当权利要求9具备创造性时,权利要求10也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的创造性。
9.权利要求11要求保护一种智能控制系统,所述智能控制系统中包括如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服务器,如权利要求6至8所述的局域主机,至少一个如权利要求9至10任意一项所述的智能终端,以及至少一个被控设备。当权利要求4-10具备创造性时,权利要求11也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的创造性。
10. 从属权利要求12引用权利要求11,当权利要求11具备创造性时,权利要求12也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的创造性。
(三)针对驳回决定和前置意见的答复
合议组认为:对比文件1公开的无线路由器的作用仅是将智能设备2连接到互联网,起到一个数据中转的作用,而本申请中的局域主机从服务器获取或从自身获取预存的与所述任务提示信息对应的被控设备通信地址及控制指令,并将所述控制指令发给根据所述被控设备信息确定的目标被控设备,具有控制功能,因此二者的功能是不一样的。因此,对比文件1中的无线路由器仅有数据中转的作用,没有控制功能,因而并没有公开局域主机。
尽管上述对比文件4公开了使用智能终端对家居建议做出回应,但是本申请中任务提示信息由服务器生成、经过局域主机发送给智能终端,对比文件4则是由智能开关生成并发送提示信息。二者所采用的技术手段并不相同,对比文件4也没有公开本申请的发明构思。此外,对比文件1中的技术方案是由智能设备控制中心直接对智能设备进行控制,用户控制终端可以通过智能设备控制中心对智能设备进行控制,其并没有公开局域主机,即便需要在对比文件1公开的技术方案的基础上改善用户的体验,可以使智能设备控制中心直接与用户控制终端进行交互,并不需要设置局域主机。对比文件3公开了所述局域主机从服务器获取或从自身获取预存的与所述控制命令对应的被控设备通信地址及控制指令,但是由于对比文件1中的技术方案直接由智能设备控制中心对智能设备进行控制,相当于获取预存的与所述任务提示信息对应的被控设备通信地址及控制指令这一功能由智能设备控制中心已经完成了,本领域技术人员也没有动机特意设置局域主机来完成此功能。
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没有动机对对比文件1公开的技术方案进行改进从而得到本申请的技术方案。
三、决定
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07月04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在本决定所针对的文本的基础上对本申请继续进行审查。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请求人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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