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速定性滤纸及其制备方法-复审决定


发明创造名称:慢速定性滤纸及其制备方法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91838
决定日:2019-10-10
委内编号:1F263003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610510591.6
申请日:2016-06-29
复审请求人:杭州特种纸业有限公司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赵明
合议组组长:吕慧敏
参审员:周文娟
国际分类号:D21H27/08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如果一项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公开的技术方案之间存在区别技术特征,但所述区别特征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其他现有技术的启示下容易想到的,则该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610510591.6,名称为“慢速定性滤纸及其制备方法”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申请人为杭州特种纸业有限公司。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于2018年4月17日发出驳回决定,驳回了本申请,其理由是: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CNl04878642A,公布日2015年9月2日)和对比文件2(CN101367020A,公开日2009年2月18日)以及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不具备创造性。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慢速定性滤纸,其特征在于从滤纸的流进面到流出面为三层结构,所述的三层结构的中间层按重量份数计,包括20-40份的针叶木浆和30-80份的经碱处理的棉短绒浆;所述的流进面层按重量份数计,包括10-30份的醋酸纤维和30-60份的亚麻纤维,所述的流出面层按重量份数计,包括40-80份的阔叶木浆和10-30份的竹纤维;所述的流进面层中还包括0.2-2份的防水剂,0.5-2份湿强剂;所述的中间层;还包括1-3份分散剂,1-2份湿强剂;所述的流出面层中还包括0.2-2份的防水剂;所述的慢速定性滤纸中α-纤维素含量为95%-98%;所述的分散剂选自羧甲基纤维素、焦磷酸钠或六偏磷酸钠的一种或多种;所述的湿强剂为聚酰胺聚环氧氯丙烷树脂;所述的防水剂选自三聚氰胺树脂、防水浆或脲醛树脂的一种或多种;所述的慢速定性滤纸总定量为80±4.0g/m2,流进面层定量为30±2g/m2,中间层为20±1g/m2,流出面层为30±2g/m2;
所述的慢速定性滤纸的制备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1)制备流进面层,按配料量将醋酸纤维和亚麻纤维用纤维疏解机进行疏解,再经过双盘磨浆机在线打磨得到纸浆浆料,再将配方量防水剂和用水稀释的湿强剂慢慢加入到纸浆浆料中,得到成浆,浆料度为21-24°SR,将浆料置于多层流桨箱中的一层通过成形网滤水成形,得到流进面层;
2)制备中间层浆料,按配料量的针叶木浆和经碱处理的棉短绒浆用纤维疏解机进行疏解,再经过双盘磨浆机在线打磨得到纸浆浆料,再将配方量分散剂和用水稀释的湿强剂慢慢加入到纸浆浆料中,得到成浆,浆料度为21-24°SR;
3)制备流出面层浆料,按配料量阔叶木浆和竹纤维用纤维疏解机进行疏解,再经过双盘磨浆机在线打磨得到纸浆浆料,再将配方量分散剂和用水稀释的湿强剂慢慢加入到纸浆浆料中,得到成浆,浆料度为21-24°SR;
3)将步骤2)得到的中间层浆料也置于步骤1中的多层流桨箱,将其浆料慢慢的流入到流进面层进行液固复合,然后脱水成形得到两层复合层;
4)将步骤3)得到的流出面浆料也置于步骤1中的多层流桨箱,将其浆料慢慢的流入到经干燥的两层复合层进行液固复合,然后脱水成形得到三层复合层,进行干燥即可。”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8年9月28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10月26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案卷转送至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坚持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9年5月24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指出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备创造性,同时指出复审请求人在复审请求书中所主张的理由不能成立 。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7月4 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 仅重复了其在复审请求书中所主张的理由。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一)审查文本
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针对的文本是:2016年6月29日提交的说明书摘要、说明书第1-51段,2018年1月4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项。
(二)关于创造性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公开的技术方案之间存在区别技术特征,但所述区别特征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其他现有技术的启示下容易想到的,则该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
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慢定性滤纸,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定量滤纸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具体公开了如下技术方案(参见说明书第[0005]-[0014]段):一种定量滤纸,由入流层(对应于权利要求1中的流进面层)、中间层(对应于权利要求1中的中间层)和出流层(对应于权利要求1中的流出面层)组成,三层原料相同,均为棉浆(对应于权利要求1中的经碱处理的棉短绒浆)或硫酸盐木浆。所述滤纸制备方法包括如下步骤:步骤一、将打浆度为14~17°SR的浆料放在抄片网上成形、压榨、烘干,得到入流层;步骤二、将步骤一制备的入流层放在抄片网上,将打浆度为19~21°SR的浆料覆盖在入流层上,之后成形、压榨、烘干,得到入流层-中间层的复合层;步骤三、将步骤二制备的入流层-中间层的复合层放在抄片网上,将打浆度为23~25°SR的浆料覆盖在中间层上,之后成形、压榨、烘干,得到入流层-中间层-出流层的复合层;步骤四、将步骤三制备的入流层-中间层-出流层的复合层用盐酸和氢氟酸的混合酸进行浸渍处理,再用碱中和,之后用去离子水洗涤多次,压榨、烘干。打浆度为14~17°SR的浆料、打浆度为19~21°SR的浆料、打浆度为23~25°SR的浆料的质量比为2~4:2:1。
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在于:(1)流进面层、中间层和流出面层的原料组成和用量;(2)添加剂及制备方法略有差别,且本申请权利要求1还限定了产品为慢定性滤纸及各层定量情况。基于上述区别,本申请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提供一种强度性能优良的定性滤纸。
关于上述区别,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内燃机用双层过滤材料(参见说明书第2页第7-25行):按流体流动方向,过滤材料的双层结构依次设置为粗滤层(相当于本申请中的流进面层)和细滤层(相当于本申请中的流出面层);所述粗滤层由合成纤维和粗滤层天然纤维组成,所述细滤层由质量分数为2~100%的原纤化纤维和质量分数为0~98%的细滤层天然纤维组成。所述原纤化纤维为原纤化的天丝纤维、丽赛纤维及腈纶纤维中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纤维主干直径为1-20μm,长度为0.1-10mm,打浆度为12~65°SR;细滤层天然纤维直径为5-30μm,长度为0.5-3.5mm。所述细滤层天然纤维、粗滤层天然纤维都为木材纤维、草类纤维、棉纤维、麻纤维及丝光化植物纤维中的一种或一种以上。所述粗滤层的质量与细滤层的质量比为1:5~5:1。所述双层过滤材料工作机理为:内燃机用过滤材料的过滤效率由其细滤层单位体积内的纤维填充率决定,细滤层单位体积内的纤维填充率越高,纤维间的空隙越小,过滤效率也就越高;细滤层由原纤化纤维和直径较细的天然纤维组成,由于原纤化纤维表面具有相对于主干细得多的原纤和原纤束,这些原纤和原纤束有效提高了单位体积内的纤维填充率,因此也就提高了过滤材料的过滤效率。
可见,对比文件2公开了使用木材纤维、棉纤维及麻纤维作为制备粗滤层也就是流进面层的纤维原料,作用与其在本申请中的作用相同,均是作为滤纸上层结构原料,即对比文件2给出了使用麻纤维作为流进面层结构的技术启示,使得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将对比文件2中的技术手段应用于对比文件1中。在对比文件2公开麻纤维的基础上,选取常见常用的亚麻纤维属于本领域的常规选择。且对比文件1-2均公开了棉纤维,而经碱处理的棉短绒浆是本领域处理棉浆进行丝光化的常规技术手段。醋酸纤维作为使用最为广泛的一类高分子材料,按其结构属于极性半结晶聚合物,具有来源丰富、价格低廉、亲水性好、耐氯性佳的特点,已经被广泛用于纳滤、微滤、超滤、分离以及滤纸等领域中,属于本领域的常规物质选取;此外,在对比文件1-2公开了木浆等植物纤维作为滤纸原料的基础上,选取针叶木浆作为中间层原料、阔叶木浆和竹纤维作为流出面层原料也是本领域容易获知的。在上述内容的基础上,对于流进面层中醋酸纤维、亚麻纤维以及中间层中针叶木浆、棉短绒浆的配用量也是基于过滤精度以及过滤效率的具体要求,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灵活选取并进行调整的。
在滤纸的生产制造领域中提升滤纸的强度尤其是浸润后强度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普遍认知,其一方面尽量减少滤纸的浸湿,另一方面尽量提升滤纸的湿强度。在此基础上,为了减少其浸湿,通常在滤纸层中添加防水剂,而为了提升其湿强度,往往会在滤纸层中添加湿强剂,为了使纤维物料均匀分布,添加分散剂是本领域的常规方法。此外,分散剂选取羧甲基纤维素、焦磷酸钠或六偏磷酸钠的一种或多种,湿强剂选择聚酰胺聚环氧氯丙烷树脂,防水剂选取三聚氰胺树脂、防水浆或脲醛树脂的一种或多种均属于本领域中的常规物料选取,它们均是在本领域已经广泛使用的功能型助剂。基于棉纤维的高纯度纤维素含量,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获知滤纸中的α-纤维素含量。
在制备滤纸层的过程中,将纤维原料经疏解机疏解后使用双盘磨进行在线打浆得到纸浆,进而配加助剂后进行抄造是本领域的常规抄纸步骤。对于各层浆料的打浆度也是基于滤水速率与过滤精度的平衡,本领域可以灵活选取和调整的,且具体打浆度数值通过本领域常规试验即可获知。对于滤纸的总定量以及各层定量而言,其是基于滤纸的产品结构设计、各层厚度以及过滤精度与过滤效率的整体要求,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灵活选取和调整的。此外,本申请权利要求1限定的特慢定性滤纸并未体现出对于产品组成和结构的限定。
综上所述,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和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得到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关于创造性的规定。
复审请求人认为本申请权利要求1从流进面到流出面通过采用不同的料浆原料, 同时限定其各层组份及助剂的种类和用量,结合纤维疏解机、双盘磨浆机、多层流浆箱的使用,在打浆度相同的情况下,得到了过滤吸收性能好、使用寿命长、耐水性好、受压强度高的快速定性滤纸,达到了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
对此,合议组经审查后认为:对比文件1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文件,其公开了一种由入流层、中间层及出流层的三层结构形成的滤纸,其与本申请的滤纸结构相近。对比文件2中公开了使用棉纤维及麻纤维作为制备粗滤层也就是流进面层的纤维原料,作用与其在本申请中的作用相同,均是作为滤纸上层结构原料,即对比文件2给出了使用麻纤维作为流进面层结构的技术启示,进而使得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将对比文件2中的技术手段应用于对比文件1中,即给出了三层结构采用不同浆料的技术启示,至于各层浆料配比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滤纸性能要求通过常规技术手段可以确定的。
在制备滤纸层的过程中,将纤维原料经疏解机疏解后使用双盘磨进行在线打浆得到纸浆,进而配加助剂后进行抄造是本领域的常规抄纸步骤,对于各层浆料的打浆度也是基于滤水速率与过滤精度的平衡,本领域可以灵活选取和调整的,且具体打浆度数值也是通过本领域常规试验即可获知的,其达到的技术效果也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可预期的。另外,抄造过程中具体采用的多层流桨箱是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至于纤维疏解机、双盘磨浆机均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磨浆打浆时所采用的常规设备,将其配合使用也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所采用的常规选择,其达到的技术效果也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可预期的。
对于滤纸的总定量以及各层定量而言,其是基于滤纸的产品结构设计、各层厚度以及过滤精度与过滤效率的整体要求,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进行选取和适当调整的。
虽然本申请与对比文件1存在上述区别特征,但上述区别特征以及区别特征之间相互关联产生的技术效果并不是不可预料的。如前所述,对比文件2不仅给出了纤维为两种以上纤维组合,更具体的给出了采用天然纤维与合成纤维复合以制备多层结构滤纸以提高多层滤纸的强度和过滤精度的技术启示,并且本领域技术人员熟知各种纤维的性能特点,可以在天然纤维与合成纤维范围内根据实际需要优化选择,各层浆料的打浆度也是基于滤水速率与过滤精度的平衡,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灵活选取和调整的,各分层加入的助剂均是该助剂在本领域的常规应用,助剂之间的物理混合也不能产生相互的协同作用,这种组合未起到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综上所述,复审请求人的理由不能成立。
根据上述事实和理由,合议组作出如下复审请求审查决定。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4月17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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