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对无线通信系统的接入的无线通信设备及方法-复审决定


发明创造名称:提供对无线通信系统的接入的无线通信设备及方法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93239
决定日:2019-09-25
委内编号:1F278710
优先权日:2006-05-09
申请(专利)号:201510015483.7
申请日:2007-05-09
复审请求人:交互数字技术公司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刘琼艳
合议组组长:冯萍慧
参审员:贾煜
国际分类号:H04W74/00,H04W74/08,H04L1/16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33条
决定要点
:如果权利要求的修改与原始申请文件文字记载的内容不一致,也不能够从原始申请文件中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则该权利要求的修改超出了原始申请文件记载的范围。
全文:
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涉及申请号为201510015483.7,名称为“提供对无线通信系统的接入的无线通信设备及方法”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申请人为交互数字技术公司。本申请是分案申请,其母案申请号为200780016925.3。本申请的申请日为2007年05月09日,优先权日为2006年05月09日,分案申请递交日为2015年01月13日,公开日为2015年05月06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实质审查部门于2019年01月07日发出驳回决定,驳回了本申请,其理由是:权利要求1、7、13、20的修改不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
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分案申请递交日2015年01月13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92段(即第1-11页)、说明书附图第1-7页、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2018年07月13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26项。
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用于接入无线通信系统的无线发射/接收单元WTRU,该WTRU包括:
处理器,配备有将用于RACH传输的多个RACH,且被配置成针对第一RACH传输,从所述多个RACH中随机选择第一RACH,并随机选择第一恒定振幅零自相关CAZAC序列的第一相位;
发射机,被配置成通过所选择的第一RACH向节点B传送所述第一RACH传输,所述第一RACH传输包括具有所选择的第一相位的所述第一CAZAC序列和循环前缀;
接收机,被配置成通过共享信道接收消息,所述消息包括在所述节点B处接收到所述第一CAZAC序列的所选择的第一相位的指示;以及
所述发射机还被配置成向所述节点B传送信号,该信号的传输定时以定时提前量TA为基础而被调整,所述信号包括控制数据和上行链路参考符号,其中所述上行链路参考符号从第二CAZAC序列导出。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WTRU,其中所述信号是在接收到在所述节点B处所接收到所述第一CAZAC序列的所述所选择的第一相位的所述指示之后使用自适应调制编码而被传送的。
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WTRU,其中通过所选择的第一RACH的多个子载波传送具有所选择的第一相位的所述第一CAZAC序列和所述循环前缀。
4.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WTRU,其中所述无线通信系统使用正交频分复用OFDM。
5.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WTRU,其中所述无线通信系统使用正交频分复用OFDM多输入多输出MIMO。
6.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WTRU,其中在一时隙中传送具有所选择的第一相位的所述第一CAZAC序列和所述循环前缀。
7. 一种由无线发射/接收单元WTRU使用的用于接入无线通信系统的方法,该方法包括:
为WTRU配备将用于RACH传输的多个RACH;
所述WTRU针对第一RACH传输,从所述多个RACH中随机选择第一RACH,并随机选择第一恒定振幅零自相关CAZAC序列的第一相位
所述WTRU在所选择的第一RACH上向节点B传送所述第一RACH传输,所述第一RACH传输包括具有所选择的第一相位的所选择的第一CAZAC序列和循环前缀;
在所述WTRU处通过共享信道接收消息,所述消息包括在所述节点B处接收到所述第一CAZAC序列的所选择的第一相位的指示;以及
所述WTRU通过向所述节点B传送信号,该信号的传输定时以定时提前量TA为基础而被调整,所述信号包括控制数据和上行链路参考符号,其中所述上行链路参考符号从第二CAZAC序列导出。
8. 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信号是在接收到在所述节点B处所接收到所述第一CAZAC序列的所述所选择的第一相位的所述指示之后使用自适应调制编码而被传送的。
9. 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中通过所选择的第一RACH的多个子载波传送具有所选择的第一相位的所述第一CAZAC序列和所述循环前缀。
10. 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无线通信系统使用正交频分 复用OFDM。
11. 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无线通信系统使用正交频分复用OFDM多输入多输出MIMO。
12. 根据权利要7所述的方法,其中在一时隙中传送具有所选择的第一相位的所述第一CAZAC序列和所述循环前缀。
13. 一种被配置为提供对无线通信系统中的无线发射/接收单元(WTRU)的接入的无线通信设备,该无线通信设备包括:
发射机,被配置成传送配置信息,所述配置信息定义了要用于RACH传输的多个RACH;以及
接收机,被配置成在WTRU选择的RACH上从所述WTRU接收第一RACH传输,其中所述第一RACH传输包括具有WTRU选择的相位的第一恒定振幅零自相关CAZAC序列和循环前缀;
所述发射机还被配置成通过共享信道向所述WTRU传送消息和定时提前量TA,其中所述消息包括所述无线通信设备接收到所述第一CAZAC序列的WTRU选择的相位的指示;以及
所述接收机还被配置成从所述WTRU接收信号,该信号的传输定时基于所述TA而被调整,所述信号包括控制数据和上行链路参考符号,其中所述上行链路参考符号从第二CAZAC序列导出。
14. 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无线通信设备,其中在发送了在所述无线通信设备处所接收到所述第一CAZAC序列的所选择的相位的所述指示之后,从所述WTRU接收的所述信号使用自适应调制编码。
15. 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无线通信设备,其中通过所述WTRU选择 的RACH的多个子载波接收具有所述WTRU选择的相位的所述第一CAZAC序列和所述循环前缀。
16. 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无线通信设备,其中所述无线通信系统使用正交频分复用OFDM。
17. 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无线通信设备,其中所述无线通信系统使用正交频分复用OFDM多输入多输出MIMO。
18. 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无线通信设备,其中在一时隙中接收具有所述WTRU选择的相位的所述第一CAZAC序列和所述循环前缀。
19. 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无线通信设备,其中所述无线通信设备为基站、节点B或接入点AP。
20. 一种用于提供对无线通信系统中的无线发射/接收单元(WTRU)的接入的无线通信设备使用的方法,该方法包括:
由所述无线通信设备配置要用于所述WTRU的RACH传输的多个RACH;
在所述无线通信设备处,在WTRU选择的RACH上从所述WTRU接收处于第一发射功率的第一RACH传输,其中所述第一RACH传输包括具有WTRU选择的相位的第一恒定振幅零自相关CAZAC序列和循环前缀;
所述无线通信设备通过共享信道向所述WTRU传送消息和定时提前量TA,其中所述消息包括所述无线通信设备接收到所述第一CAZAC序列的所述WTRU选择的相位的指示;以及
在所述无线通信设备处从所述WTRU接收信号,该信号的传输定时基于所述TA而被调整,所述信号包括控制数据和上行链路参考符号,其中所 述上行链路参考符号从第二CAZAC序列导出。
21. 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方法,其中在发送了在所述无线通信设备处所接收到所述第一CAZAC序列的所选择的相位的所述指示之后,从所述WTRU接收的所述信号使用自适应调制编码。
22. 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方法,其中通过所述WTRU选择的RACH的多个子载波接收具有所述WTRU选择的相位的所述第一CAZAC序列和所述循环前缀。
23. 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无线通信系统使用正交频分复用OFDM。
24. 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无线通信系统使用正交频分复用OFDM多输入多输出MIMO。
25. 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方法,其中在一时隙中接收具有所述WTRU选择的相位的所述第一CAZAC序列和所述循环前缀。
26. 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无线通信设备为基站、节点B或接入点AP。”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9年04月09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同时修改了权利要求书,将权利要求1中的“节点B”修改为“基站”,将“第一恒定振幅零自相关CAZAC序列”中的“第一”删除,将“消息包括在所述节点B处接收到所述第一CAZAC序列的所选择的第一相位的指示”修改为“消息包括在所述基站处接收到所述第一RACH传输的指示”,将“信号的传输定时以定时提前量TA为基础而被调整,所述信号包括控制数据和上行链路参考符号,其中所述上行链路参考符号从第二CAZAC序列导出”修改为“信号的传输定时以定时提前量TA为基础而被调整,所述信号包括控制数据、循环前缀和上行链路参考符号,其中所述上行链路参考符号从一CAZAC序列导出”;对权利要求7、13、20及部分从属权利要求进行了类似修改。复审请求人认为:在本申请中公开了使用CAZAC序列作为参考信号,其是用于参考信号的所公开的序列之一;因此,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所记载的内容能够从原申请文件的原始记载中找到支持,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
复审请求时新修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用于接入无线通信系统的无线发射/接收单元WTRU,该WTRU包括:
处理器,配备有将用于RACH传输的多个RACH,且被配置成针对第一RACH传输,从所述多个RACH中随机选择第一RACH,并随机选择恒定振幅零自相关CAZAC序列的第一相位;
发射机,被配置成通过所选择的第一RACH向基站传送所述第一RACH传输,所述第一RACH传输包括具有所选择的第一相位的所述CAZAC序列和循环前缀;
接收机,被配置成通过共享信道接收消息,所述消息包括在所述基站处接收到所述第一RACH传输的指示;以及
所述发射机还被配置成向所述基站传送信号,该信号的传输定时以定时提前量TA为基础而被调整,所述信号包括控制数据、循环前缀和上行链路参考符号,其中所述上行链路参考符号从一CAZAC序列导出。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WTRU,其中所述信号是在接收到在所述基站处所接收到所述第一RACH传输的所述指示之后使用自适应调制编码而被传送的。
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WTRU,其中通过所选择的第一RACH的多个子载波传送具有所选择的第一相位的所述CAZAC序列和所述循环前缀。
4.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WTRU,其中所述无线通信系统使用正交频分复用OFDM。
5.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WTRU,其中所述无线通信系统使用正交频分复用OFDM多输入多输出MIMO。
6.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WTRU,其中在一时隙中传送具有所选择的第一相位的所述CAZAC序列和所述循环前缀。
7. 一种由无线发射/接收单元WTRU使用的用于接入无线通信系统的方法,该方法包括:
为WTRU配备将用于RACH传输的多个RACH;
所述WTRU针对第一RACH传输,从所述多个RACH中随机选择第一RACH,并随机选择恒定振幅零自相关CAZAC序列的第一相位
所述WTRU在所选择的第一RACH上向基站传送所述第一RACH传输,所述第一RACH传输包括具有所选择的第一相位的所述CAZAC序列和循环前缀;
在所述WTRU处通过共享信道接收消息,所述消息包括在所述基站处接收到所述第一RACH传输的指示;以及
所述WTRU向所述基站传送信号,该信号的传输定时以定时提前量TA为基础而被调整,所述信号包括控制数据、循环前缀和上行链路参考符号,其中所述上行链路参考符号从一CAZAC序列导出。
8. 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信号是在接收到在所述基站处所接收到所述第一RACH消息的所述指示之后使用自适应调制编码而被传送的。
9. 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中通过所选择的第一RACH的多个子载波传送具有所选择的第一相位的所述CAZAC序列和所述循环前缀。
10. 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无线通信系统使用正交频分复用OFDM。
11. 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无线通信系统使用正交频分复用OFDM多输入多输出MIMO。
12. 根据权利要7所述的方法,其中在一时隙中传送具有所选择的第一相位的所述CAZAC序列和所述循环前缀。
13. 一种被配置为提供对无线通信系统中的无线发射/接收单元(WTRU)的接入的无线通信设备,该无线通信设备包括:
发射机,被配置成传送配置信息,所述配置信息定义了要用于RACH传输的多个RACH;以及
接收机,被配置成在WTRU选择的RACH上从所述WTRU接收第一RACH传输,其中所述第一RACH传输包括具有WTRU选择的相位的恒定振幅零自相关CAZAC序列和循环前缀;
所述发射机还被配置成通过共享信道向所述WTRU传送消息和定时提前量TA,其中所述消息包括所述无线通信设备接收到所述第一RACH传输的指示;以及
所述接收机还被配置成从所述WTRU接收信号,该信号的传输定时基于所述TA而被调整,所述信号包括控制数据、循环前缀和上行链路参考符号,其中所述上行链路参考符号从一CAZAC序列导出。
14. 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无线通信设备,其中在发送了在所述无线通信设备处所接收到所述CAZAC序列的所选择的相位的所述指示之后,从所述WTRU接收的所述信号使用自适应调制编码。
15. 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无线通信设备,其中通过所述WTRU选择的RACH的多个子载波接收具有所述WTRU选择的相位的所述CAZAC序列和所述循环前缀。
16. 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无线通信设备,其中所述无线通信系统使用正交频分复用OFDM。
17. 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无线通信设备,其中所述无线通信系统使用正交频分复用OFDM多输入多输出MIMO。
18. 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无线通信设备,其中在一时隙中接收具有所述WTRU选择的相位的所述CAZAC序列和所述循环前缀。
19. 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无线通信设备,其中所述无线通信设备为基站、节点B或接入点AP。
20. 一种用于提供对无线通信系统中的无线发射/接收单元(WTRU)的接入的无线通信设备使用的方法,该方法包括:
由所述无线通信设备配置要用于所述WTRU的RACH传输的多个RACH;
在所述无线通信设备处,在WTRU选择的RACH上从所述WTRU接收处于第一发射功率的第一RACH传输,其中所述第一RACH传输包括具有WTRU选择的相位的恒定振幅零自相关CAZAC序列和循环前缀;
所述无线通信设备通过共享信道向所述WTRU传送消息和定时提前量TA,其中所述消息包括所述无线通信设备接收到所述第一RACH传输的指示;以及
在所述无线通信设备处从所述WTRU接收信号,该信号的传输定时基于所述TA而被调整,所述信号包括控制数据、循环前缀和上行链路参考符号,其中所述上行链路参考符号从一CAZAC序列导出。
21. 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方法,其中在发送了在所述无线通信设备处所接收到所述第一RACH传输的所述指示之后,从所述WTRU接收的所述信号使用自适应调制编码。
22. 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方法,其中通过所述WTRU选择的RACH的多个子载波接收具有所述WTRU选择的相位的所述CAZAC序列和所述循环前缀。
23. 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无线通信系统使用正交频分复用OFDM。
24. 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无线通信系统使用正交频分复用OFDM多输入多输出MIMO。
25. 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方法,其中在一时隙中接收具有所述WTRU选择的相位的所述CAZAC序列和所述循环前缀。
26. 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无线通信设备为基站、节点B或接入点AP。”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04月15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实质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实质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指出: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中的特征“所述上行链路参考符号从一CAZAC序列导出”,包含了上行链路参考符号从CAZAC序列中的多种信息中导出获得的方案。然而,母案原始提交的申请文件说明书第[0026]段记载了“上行链路参考符号彼此正交,并且为以下其中之一:(1)自多路复用(不同组的子载波); (2)时分多路复用;(3)码分多路复用(恒定振幅零自相关(CAZAC)序列的不同偏移)”,可见上行链路参考符号只能为CAZAC序列的不同偏移。因此,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超出了原始申请文件记载的范围。同理,权利要求7、13、20也存在类似缺陷。因而坚持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9年06月26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复审通知书针对的文本为: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4月09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26项;于分案申请提交日2015年01月13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11页、说明书附图第1-7页、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复审通知书中指出权利要求1、7、13、20的修改超出了母案原始申请文件记载的范围,不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其中,具体指出:权利要求1中修改后的特征“所述发射机还被配置成向所述基站传送信号,该信号的传输定时以定时提前量TA为基础而被调整”,权利要求7中修改后的特征“所述WTRU向所述基站传送信号,该信号的传输定时以定时提前量TA为基础而被调整”,权利要求1、7中修改后的特征“向所述基站传送信号,该信号的传输定时以定时提前量TA为基础而被调整,所述信号包括控制数据、循环前缀和上行链路参考符号,其中所述上行链路参考符号从一CAZAC序列导出”,权利要求13、20中修改后的特征“从所述WTRU接收信号,该信号的传输定时以定时提前量TA为基础而被调整,所述信号包括控制数据、循环前缀和上行链路参考符号,其中所述上行链路参考符号从一CAZAC序列导出”,均超出了母案原始申请文件记载的范围。同时,还针对复审请求人的陈述意见进行了答复: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7、13、20中限定了“所述上行链路参考符号从一CAZAC序列导出”,其保护范围不仅包含“上行链路参考信号可以为恒定振幅零自相关(CAZAC)序列的不同偏移”,还包含原始申请文件中未明确记载的从CAZAC序列导出上行链路参考信号的其他方式,而且这些从CAZAC序列导出上行链路参考信号的其他方式也不能够从原始申请文件中直接、毫无疑义地得出。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7月25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但未修改申请文件。复审请求人认为:(1)本案权利要求1、7、13、20中明确限定了由WTRU发送以及由基站接收的信号是RACH传输信号;此外,本案技术领域及发明内容部分也给出了由WTRU发送以及由基站接收的信号是RACH传输信号。(2)本案说明书【0031】段记载了“上行链路参考符号包括信道评估和信道质量指示(CQI)测量。上行链路参考符号彼此正交,并且为以下其中之一:①自多路复用(不同组的子载波);②时分多路复用;③码分多路复用(恒定振幅零自相关(CAZAC)序列的不同偏移)。”从该部分记载的内容得出“上行链路参考符号是从CAZAC序列导出的”是毫无疑问的。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一)关于审查文本
复审请求人在答复复审通知书时未提交修改文本。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依据的文本与复审通知书所依据的文本相同,即为: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4月09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26项;于分案申请递交日2015年01月13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11页,说明书附图第1-7页,说明书摘要及摘要附图。
(二)关于专利法第33条
专利法第33条规定: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
1、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7包含特征“向所述基站传送信号,该信号的传输定时以定时提前量TA为基础而被调整,所述信号包括控制数据、循环前缀和上行链路参考符号”,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3、20包含特征“从所述WTRU接收信号,该信号的传输定时以定时提前量TA为基础而被调整,所述信号包括控制数据、循环前缀和上行链路参考符号”。权利要求1、7、13、20中的上述特征仅明确了对信号以定时提前量TA为基础进行调整及信号的具体结构,并未指明在WTRU的接收机接收到在基站处接收到第一RACH传输的指示后,WTRU/发射机向基站传送的信号或基站从发射机/WTRU接收的信号所属的具体类型。
在母案PCT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日2008年11月10日提交的说明书中明确记载了“一旦WTRU710从节点B730接收到ACK,则WTRU710停止增加RACH 发射功率(步骤813)。然后,WTRU710调节TA(步骤815),并发送RACH 消息(步骤817)”(参见说明书第5页第14-17行)。根据母案说明书中的上述记载,WTRU在接收到ACK后向节点B发送的是调整后的RACH消息,其具体的子帧结构如图4所示。因此说明书中明确确定了WTRU发送的信号所属类型为RACH消息,而不是其他信号,权利要求1、7、13、20中的上述修改的内容仅限定发射机向基站传送信号或从所述WTRU接收信号,未明确限定该信号是RACH消息,其“信号”的类型不仅包含RACH消息,还包含原始申请文件中未记载的除RACH消息外的其他信号。
因此权利要求1、7、13、20的上述修改超出了原始申请文件记载的范围,不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
2、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7、13、20包含特征“其中所述上行链路参考符号从一CAZAC序列导出”,权利要求1、7、13、20中未具体限定“上行链路参考符号”是如何从CAZAC序列导出的,其包括任何导出方式。
在母案PCT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日2008年11月10日提交的说明书中明确记载了“图4示出根据本发明的用于RACH的OFDM子帧结构。0.5ms的OFDM 子帧包括多个短块(SB)和多个长块(LB)。由CP来分离每个SB和LB。RACH包括在LB中包括的控制数据和/或在SB中包括的上行链路参考符号。上行链路参考符号包括信道评估和信道质量指示(CQI)测量。上行链路参考符号彼此正交,并且为以下其中之一:(1)自多路复用(不同组的子载波);(2)时分多路复用;(3)码分多路复用(恒定振幅零自相关(CAZAC)序列的不同偏移)”(参见说明书第4页第2-8行)。根据母案说明书中的上述记载,上行链路参考信号可以为恒定振幅零自相关(CAZAC)序列的不同偏移,也即说明书中仅公开了这样一种具体的从恒定振幅零自相关(CAZAC)序列通过偏移导出上行链路参考信号的方式;但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7、13、20中限定了“所述上行链路参考符号从一CAZAC序列导出”,其保护范围不仅包含“上行链路参考信号可以为恒定振幅零自相关(CAZAC)序列的不同偏移”,还包含原始申请文件中未记载的从CAZAC序列导出上行链路参考信号的其他方式,并且上述内容也不能够从原始申请文件中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
因此权利要求1、7、13、20的上述修改超出了原始申请文件记载的范围,不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
(三)对复审请求人相关意见的评述
对于复审请求人在意见陈述书中的意见,合议组认为:
(1)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7、13、20中限定了发射机向基站传送信号或基站从WTRU接收信号,未明确限定该信号是RACH消息,因此,发射机向基站传送的信号的类型不仅包含RACH消息,还包含原始申请文件中未记载的除RACH消息外的其他信号类型。根据母案说明书中的记载,WTRU在接收到ACK后向节点B发送的是调整后的RACH消息。虽然在权利要求1、7、13、20中前部限定了WTRU的发射机向基站发送RACH消息或基站从WTRU接收RACH消息,但是根据权利要求上下文的表述不能直接地、毫无疑义地得出在权利要求1、7、13、20中第二次发送或接收的信号也是RACH消息,也即无法确定权利要求1、7的特征“向所述基站传送信号,该信号的传输定时以定时提前量TA为基础而被调整”中的信号以及权利要求13、20的特征“从所述WTRU接收信号,该信号的传输定时以定时提前量TA为基础而被调整”中的信号就是RACH消息。因此权利要求1、7、13、20的上述修改超出了原始申请文件记载的范围。
(2)如上所述,根据母案说明书中的记载,上行链路参考信号可以为恒定振幅零自相关(CAZAC)序列的不同偏移,也即说明书中仅公开了这样一种具体的从恒定振幅零自相关(CAZAC)序列导出上行链路参考信号的方式。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7、13、20中的特征“所述上行链路参考符号从一CAZAC序列导出”,不仅包含“上行链路参考信号可以为恒定振幅零自相关(CAZAC)序列的不同偏移”,还包含原始申请文件中未记载的从CAZAC序列导出上行链路参考信号的其他方式,这些从CAZAC序列导出上行链路参考信号的其他方式不能够从原始申请文件中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
基于上述理由,合议组对复审请求人的意见不予支持。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01月07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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