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创造名称:一种用于自适应波特率的方法、装置和设备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91124
决定日:2019-09-25
委内编号:1F262058
优先权日:无
申请(专利)号:201310180636.4
申请日:2013-05-15
复审请求人:上海诺基亚贝尔股份有限公司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朱秀玲
合议组组长:于瑞甫
参审员:曹玉华
国际分类号:H04L1/00,H04L25/02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
决定要点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相比,存在区别特征,但所述区别特征为本领域技术人员在解决相关技术问题时所采用的惯用手段,则该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不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310180636.4,名称为“一种用于自适应波特率的方法、装置和设备”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申请人为上海诺基亚贝尔股份有限公司。本申请的申请日为2013年05月15日,公开日为2014年11月26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于2018年07月16日以权利要求1-7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为由驳回了本申请。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申请日2013年05月15日提交的说明书第[0001]-[0112]段(即说明书第1-17页)、说明书附图第1-4页、说明书摘要及摘要附图,2018年05月15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7项。驳回决定引用的对比文件为:
对比文件1:CN102201960A,公开日为2011年09月28日;
对比文件3:CN101399635A,公开日为2009年04月01日。
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的内容如下:
“1. 一种在第一设备的自适应装置中用于自适应波特率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设备能够与第二设备通信,该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a接收来自所述第二设备的输入信号,并通过检测所述输入信号的脉冲宽度,确定所述第二设备所使用的波特率;
b根据所述波特率,计算分频信号,该分频信号能够用于供所述第一设备调整其波特率以与第二设备的波特率相匹配;
其中,所述步骤b包括以下步骤:
-根据所述第二设备所使用的波特率,并基于以下公式,计算所述分频信号:
xk_divider=Cleck/(k*BD)-2,
其中,xk_divider表示分频信号,Cleck表示系统时钟频率,BD表示所述第二设备所使用的波特率,k表示分频数;
其中,所述步骤a包括以下步骤:
a1接收来自第二设备的输入信号,检测并确定所述输入信号的脉冲宽度中的最小脉冲宽度;
a2将所述最小脉冲宽度与多个预定宽度范围进行比对,并将该最小脉冲宽度所属的预定宽度范围所对应的波特率,作为所述第二设备所使用的波特率,其中,一个预定宽度范围预先基于与其对应的预定脉冲宽度以及误差容许度来确定。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步骤a1包括在接收输入信号的过程中重复执行的以下步骤:
-当检测到一个脉冲的起始边沿时,启动计数直至检测到该脉冲的结束边沿,获得该脉冲的脉冲宽度;
-将该脉冲的脉冲宽度与历史最小脉冲宽度比对;
-当该脉冲的脉冲宽度小于记录的历史最小脉冲宽度时,将该历史最小脉冲宽度更新为该脉冲的脉冲宽度。
3. 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中,该方法还包括在所述步骤a或b之后执行的以下步骤:
-禁止执行再次确定所述第二设备所使用的波特率的操作。
4. 一种在第一设备中用于自适应波特率的自适应装置,其中,所述第一设备能够与第二设备通信,该自适应装置包括:
确定装置,用于接收来自所述第二设备的输入信号,并通过检测所述输入信号的脉冲宽度,确定所述第二设备所使用的波特率;
计算装置,用于根据所述波特率,计算分频信号,该分频信号能够用于供所述第一设备调整其波特率以与第二设备的波特率相匹配;
其中,所述计算装置包括:
子计算装置,用于根据所述第二设备所使用的波特率,并基于以下公式,计算所述分频信号:
xk_divider=Cleck/(k*BD)-2,
其中,xk_divider表示分频信号,Cleck表示系统时钟频率,BD表示所述第二设备所使用的波特率,k表示分频数;
其中,所述确定装置包括:
宽度确定装置,用于接收输入信号,检测并确定所述输入信号的脉冲宽度中的最小脉冲宽度;
子确定装置,用于将所述最小脉冲宽度与多个预定宽度范围进行比对,并将该最小脉冲宽度所属的预定宽度范围所对应的波特率,作为所述第二设备所使用的波特率,其中,一个预定宽度范围预先基于与其对应的预定脉冲宽度以及误差容许度来确定。
5. 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自适应装置,其中,所述宽度确定装置包括在接收输入信号的过程中重复执行操作的以下装置:
获取装置,用于当检测到一个脉冲的起始边沿时,启动计数直至检测到该脉冲的结束边沿,获得该脉冲的脉冲宽度;
比对装置,用于将该脉冲的脉冲宽度与历史最小脉冲宽度比对;
更新装置,用于当该脉冲的脉冲宽度小于记录的历史最小脉冲宽度时,将该历史最小脉冲宽度更新为该脉冲的脉冲宽度。
6. 根据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自适应装置,其中,该自适应装置还包括在所述确定装置或计算装置之后执行操作的以下装置:
禁止装置,用于禁止执行再次确定所述第二设备所使用的波特率的操作。
7. 一种第一设备,包括如权利要求4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自适应装置。”
驳回决定的主要理由为:权利要求1-7相对于对比文件3、对比文件1以及本领域的惯用手段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8年09月30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了复审请求,并未修改申请文件。复审请求人认为:(1)对比文件3并不涉及确定最小脉冲宽度,更不涉及“将所述最小脉冲宽度与多个预定宽度范围进行比对,并将该最小脉冲宽度所属的预定宽度范围所对应的波特率,作为所述第二设备所使用的波特率,其中,一个预定宽度范围预先基于与其对应的预定脉冲宽度以及误差容许度来确定”。(2)现有技术在计算分频信号时,均是直接采用公式“分频信号=系统时钟频率/波特率”,而从未采用过通过在“统时钟频率/波特率”的数值上加减一个常数的方式来计算分频信号,也即,在“统时钟频率/波特率”的数值上加减一个常数来计算分频信号并非是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对比文件3同样仅公开了公式X=BPS/fosc,其并不涉及在“BPS/fosc”的数值上加减一个常数在计算X。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在看到对比文件3时,并不会想到在“BPS/fosc”的数值上加减一个常数来计算分频信号。
经形式审查合格,专利复审委员会于2018年10月11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坚持驳回决定。
随后,专利复审委员会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9年01月31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该复审通知书所依据的审查文本与驳回决定所依据的审查文本相同,为:申请日2013年05月15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17页、说明书附图第1-4页、说明书摘要及摘要附图,2018年05月15日提交权利要求第1-7项。该复审通知书引用的对比文件与驳回决定引用的对比文件相同,即,对比文件3和对比文件1。在该复审通知书中指出: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3相比的区别在于:(1)权利要求1中确定第二设备所使用的波特率的具体方法为:检测并确定所述输入信号的脉冲宽度中的最小脉冲宽度;将所述最小脉冲宽度与多个预定宽度范围进行比对,并将该最小脉冲宽度所属的预定宽度范围所对应的波特率,作为所述第二设备所使用的波特率,其中,一个预定宽度范围预先基于与其对应的预定脉冲宽度以及误差容许度来确定;(2)权利要求1中分频信号的计算公式为对比文件3中分频信号X的计算公式的基础上减去常数2。然而,上述区别(1)的一部分被对比文件1公开,其余部分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上述区别(2)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从属权利要求2和3的附加技术特征或被对比文件3公开,或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权利要求4与对比文件3的区别除了上述区别(1)和(2)以外,还包括各个功能模块,权利要求5和6的附加技术特征除了采用多个功能模块实现方法步骤以外,其余的附加技术特征分别与权利要求2和3的附加技术特征相对应,而采用具体的功能模块来实现方法步骤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权利要求7请求保护一种包括如权利要求4-6任意一项自适应装置的第一设备,而将自适应装置设置于一通信设备中也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因此,权利要求1-7基于对比文件3、对比文件1以及本领域的惯用手段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此外,合议组还针对复审请求人的复审请求理由,给出了具体答复,指出:(1)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利用最小脉冲宽度计算节点的波特率,并且该特征在对比文件1中所起的作用与其在本申请中所起的作用相同,都是用于确定节点的波特率,也就是说,对比文件1给出了将该技术特征应用于对比文件3以确定节点的波特率的技术启示。同时,本领域技术人员熟知的是,脉冲在传输过程中会有不同程度的衰减和干扰,一个适当的宽度范围内的脉冲都可以被认为是同一宽度的脉冲,因此,为了更有效地确定第二设备的波特率,可以将一个适当宽度范围内的脉冲都对应于同一个波特率,当存在多个波特率时,则可以预先设置多个脉冲宽度范围分别与多个波特率相对应,当检测到最小脉冲宽度时,通过与预先设置的多个脉冲宽度范围相比较即可获得相对应的波特率,这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2)本领域熟知,通信系统在实际工作过程中,会受到环境等各种因素的影响,从而导致计算得到的通信参数产生一定程度的误差,为了使计算得到的通信参数更精确,本领域技术人员通常会根据有限次数的实验结果,对计算公式进行微调,如加减一个适当的整数值,这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对比文件3已经公开了利用公式 计算分频信号,而对于分频信号而言,温度等参数通常会影响到分频信号的准确性,为了使得分频信号的数值更精确,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根据有限次数的实验结果,对对比文件3所公开的计算公式进行微调,减去一个常数。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3月11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并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的全文替换页,具体修改的内容为,在权利要求1和4中加入了特征“其中,所述第一设备为基于SoPC的UART核,所述输入信号直接与所述自适应装置和所述UART核中的输入模块相连”,复审请求人再次陈述了权利要求1-7具备创造性的理由:(1)对比文件1中从节点基于以下公式计算波特率BRi’:BRi’=1/Ni(q)tbit,Ni(q)tbit即为最小脉冲宽度,这与上述区别特征(1)中限定的利用最小脉冲宽度来确定第二设备所使用的波特率的技术手段是完全不同的,对比文件1并不能提供将上述区别特征用于对比文件3的技术启示,并且,“基于预定脉冲宽度以及误差容许度来预先设置多个预定宽度范围,并在第一设备中通过将最小脉冲宽度与多个预定宽度范围进行比对来确定第二设备所使用的波特率”并非是本领域基于脉冲宽度来确定波特率时的常用手段;(2)现有技术中并不会想到直接调整公知的计算公式,也未考虑过“在计算分频信号时直接采用公式“分频信号=系统时钟频率/波特率”并不能精确地计算出分频信号这一技术问题,因此,现有技术并不能提供对“分频信号=系统时钟频率/波特率”这一公式进行调整的技术启示;(3)对比文件3完全不涉及基于SoPC的UART核,更不涉及UART核的具体结构,并且,现有技术中并不存在基于SoPC的UART核实现波特率自适应的方案。现有技术中,输入信号仅连接至UART核中的RXshifter,“所述输入信号直接与所述自适应装置和所述UART核中的输入模块相连”并非现有UART核的常用技术手段。
合议组于2019年05月31日再次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该复审通知书所依据的审查文本为:申请日2013年05月15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17页、说明书附图第1-4页、说明书摘要及摘要附图,2019年03月11日提交权利要求第1-7项。该复审通知书引用的对比文件与驳回决定以及前一次复审通知书所引用的对比文件相同,即,对比文件3和对比文件1。在该复审通知书中指出: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3相比的区别在于:(1)权利要求1中确定第二设备所使用的波特率的具体方法为:检测并确定所述输入信号的脉冲宽度中的最小脉冲宽度;将所述最小脉冲宽度与多个预定宽度范围进行比对,并将该最小脉冲宽度所属的预定宽度范围所对应的波特率,作为所述第二设备所使用的波特率,其中,一个预定宽度范围预先基于与其对应的预定脉冲宽度以及误差容许度来确定;(2)权利要求1中分频信号的计算公式为对比文件3中分频信号X的计算公式的基础上减去常数2;(3)所述第一设备为基于SoPC的UART核,所述输入信号直接与所述自适应装置和所述UART核中的输入模块相连。然而,上述区别(1)的一部分被对比文件1公开,其余部分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上述区别(2)和(3)都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从属权利要求2和3的附加技术特征或被对比文件3公开,或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权利要求4与对比文件3的区别除了上述区别(1)-(3)以外,还包括各个功能模块,权利要求5和6的附加技术特征除了采用多个功能模块实现方法步骤以外,其余的附加技术特征分别与权利要求2和3的附加技术特征相对应,而采用具体的功能模块来实现方法步骤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权利要求7请求保护一种包括如权利要求4-6任意一项自适应装置的第一设备,而将自适应装置设置于一通信设备中也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因此,权利要求1-7基于对比文件3、对比文件1以及本领域的惯用手段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此外,合议组还针对复审请求人的意见陈述,给出了具体答复:(1)对比文件1所公开的利用最小脉冲宽度计算节点的波特率的公式是基于最小脉冲宽度与波特率之间固有的数值关系,本申请中将最小脉冲宽度与多个预定宽度范围进行比对来确定波特率的方式能够实现的基础也是基于最小脉冲宽度与波特率之间相同的数值关系,只是本申请中考虑到脉冲在传输过程中会有不同程度的衰减和干扰,一个适当的宽度范围内的脉冲可能都对应于同一个宽度的脉冲,因此,为了更有效地确定第二设备的波特率,可以将一个适当宽度范围内的脉冲都对应于同一个波特率,当存在多个波特率时,则可以预先设置多个脉冲宽度范围分别与多个波特率相对应,当检测到最小脉冲宽度时,通过与预先设置的多个脉冲宽度范围相比较即可获得相对应的波特率,这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2)本领域熟知,通信系统在实际工作过程中,会受到环境等各种因素的影响,从而导致计算得到的通信参数产生一定程度的误差,为了使计算得到的通信参数更精确,本领域技术人员通常会根据有限次数的实验结果,对计算公式进行微调,如加减一个适当的整数值,这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对比文件3已经公开了利用公式计算分频信号,而对于分频信号而言,温度等参数通常会影响到分频信号的准确性,为了使得分频信号的数值更精确,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根据有限次数的实验结果,对对比文件3所公开的计算公式进行微调,减去一个常数。(3)本领域技术人员熟知,基于SoPC的UART核是一种常见的嵌入式系统IP核,其可被用于执行嵌入式系统的各项处理功能,因此,将第一设备设置具体实现为基于SoPC的UART核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同时,当一个设备中的多个模块需要用到输入的信号时,通常有两种设计方式:一种是先由设备的输入模块接收信号,再由输入模块将接收的信号发送给该装置中需要接收信号的各个模块,另一种方式是为该设备中的各个模块都配置一个从外界接收信号的通道,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其中任何一种方式实现,如设置输入信号直接与所述自适应装置和所述UART核中的输入模块相连,这属于本领域具体实现第一设备的信号流向的惯用手段。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7月05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并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的全文替换页,具体修改的内容为,在原权利要求1和4中加入了说明书中的部分特征,删除了权利要求1和4中的部分特征,增加了新的权利要求2、4、5、8、10和11,并适应性地修改了权利要求的序号和引用关系,复审请求人陈述了新的权利要求1-13具备创造性的理由:(1)现有技术中并不存在基于SoPC的UART核实现波特率自适应的方案,而本申请基于SoPC的UART核中包含本申请所述的自适应装置,能够在UART核中实现自适应第二设备的波特率,这是现有技术的UART核所不能实现的。因此,将包含用于自适应波特率的自适应装置的第一设备实现为基于SoPC的UART核,并非是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且对比文件3中也完全不涉及基于SoPC的UART核,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即便看到对比文件3,并不容易想到在基于SoPC的UART核中实现自适应波特率。(2)现有技术中,IP核中通常包含专用于输入的一个输入模块和专用于输出的一个输出模块,且IP核中仅输入模块用于接收来自外部的输入信号,仅输出模块用于向外部输出信号,而IP核中的其他模块并不会直接与外部输入信号直接相连,因此,为IP核中的各个模块都配置一个从外接接收信号的通道并非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并不容易想到所述输入信号同时直接与所述自适应装置和所述UART核中的输入模块相连。(3)对比文件1-3均不涉及基于SoPC的UART核,更不涉及“在检测并确定第二设备所使用的波特率之后,执行禁止接收输入信号的操作,直至所述UART核再次与第二设备连接或者所述UART核接收到一个再次计算波特率的信号”,因此,对比文件1-3不能给出相应的技术启示。现有技术中,UART核的波特率只可以在其生成阶段进行人工设置,IP核生成后,其波特率是固定的,现有技术并不会在UART核中执行禁止接收输入信号的操作,更不可能会存在重新接收输入信号以重新确定第二设备所使用的波特率的情况,并且该特征也不是是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7月05日提交的权利要求书的内容如下:
“1.一种在第一设备的自适应装置中用于自适应波特率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设备能够与第二设备通信,该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a接收来自所述第二设备的输入信号,并通过检测所述输入信号的脉冲宽度,确定所述第二设备所使用的波特率;
b根据所述波特率,计算分频信号,该分频信号能够用于供所述第一设备调整其波特率以与第二设备的波特率相匹配;
其中,所述第一设备为基于SoPC的UART核,所述输入信号直接与所述自适应装置和所述UART核中的输入模块相连,在所述UART核中,包含了所述自适应装置的波特率生成器分别与输出模块和所述输入模块相连;
其中,该方法还包括:
在检测并确定第二设备所使用的波特率之后,执行禁止接收输入信号的操作,直至所述UART核再次与第二设备连接或者所述UART核接收到一个再次计算波特率的信号。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步骤a包括以下步骤:
a1接收来自第二设备的输入信号,检测并确定所述输入信号的脉冲宽度中的最小脉冲宽度;
a2根据所述最小脉冲宽度,确定所述第二设备所使用的波特率。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步骤a1包括在接收输入信号的过程中重复执行的以下步骤:
-当检测到一个脉冲的起始边沿时,启动计数直至检测到该脉冲的结束边沿,获得该脉冲的脉冲宽度;
-将该脉冲的脉冲宽度与历史最小脉冲宽度比对;
-当该脉冲的脉冲宽度小于记录的历史最小脉冲宽度时,将该历史最小脉冲宽度更新为该脉冲的脉冲宽度。
4.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步骤a2包括以下步骤:
-将所述最小脉冲宽度与多个预定宽度范围进行比对,并将该最小脉冲宽度所属的预定宽度范围所对应的波特率,作为所述第二设备所使用的波特率。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步骤b包括以下步骤:
-根据所述第二设备所使用的波特率,并基于以下公式,计算所述分频信号:
xk_divider=Cleck/(k*BD)-2,
其中,xk_divider表示分频信号,Cleck表示系统时钟频率,BD表示所述第二设备所使用的波特率,k表示分频数。
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该方法还包括在所述步骤a或b之后执行的以下步骤:
-禁止执行再次确定所述第二设备所使用的波特率的操作。
7.一种在第一设备中用于自适应波特率的自适应装置,其中,所述第一设备能够与第二设备通信,该自适应装置包括:
确定装置,用于接收来自所述第二设备的输入信号,并通过检测所述输入信号的脉冲宽度,确定所述第二设备所使用的波特率;
计算装置,用于根据所述波特率,计算分频信号,该分频信号能够用于供所述第一设备调整其波特率以与第二设备的波特率相匹配;
其中,所述第一设备为基于SoPC的UART核,所述输入信号直接与所述自适应装置和所述UART核中的输入模块相连;
其中,所述自适应装置还用于:在检测并确定第二设备所使用的波特率之后,执行禁止接收输入信号的操作,直至所述UART核再次与第二设备连接或者所述UART核接收到一个再次计算波特率的信号。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自适应装置,其中,所述确定装置包括:
宽度确定装置,用于接收输入信号,检测并确定所述输入信号的脉冲宽度中的最小脉冲宽度;
波特率确定装置,用于根据所述最小脉冲宽度,确定所述第二设备所使用的波特率。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自适应装置,其中,所述宽度确定装置包括在接收输入信号的过程中重复执行操作的以下装置:
获取装置,用于当检测到一个脉冲的起始边沿时,启动计数直至检测到该脉冲的结束边沿,获得该脉冲的脉冲宽度;
比对装置,用于将该脉冲的脉冲宽度与历史最小脉冲宽度比对;
更新装置,用于当该脉冲的脉冲宽度小于记录的历史最小脉冲宽度时,将该历史最小脉冲宽度更新为该脉冲的脉冲宽度。
10.根据权利要求8或9所述的自适应装置,其中,所述波特率确定装置包括:
子确定装置,用于将所述最小脉冲宽度与多个预定宽度范围进行比对,并将该最小脉冲宽度所属的预定宽度范围所对应的波特率,作为所述第二设备所使用的波特率。
11.根据权利要求7至10中任一项所述的自适应装置,其中,所述计算装置包括:
子计算装置,用于根据所述第二设备所使用的波特率,并基于以下公式,计算所述分频信号:
xk_divider=Cleck/(k*BD)-2,
其中,xk_divider表示分频信号,Cleck表示系统时钟频率,BD表示所述第二设备所使用的波特率,k表示分频数。
12.根据权利要求7至11中任一项所述的自适应装置,其中,该自适应装置还包括在所述确定装置或计算装置之后执行操作的以下装置:
禁止装置,用于禁止执行再次确定所述第二设备所使用的波特率的操作。
13.一种第一设备,包括如权利要求7至12中任一项所述的自适应装置。”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一)审查文本的认定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7月05日答复复审通知书时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的全文替换文本。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所依据的审查文本为:申请日2013年05月15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17页、说明书附图第1-4页、说明书摘要及摘要附图,2019年07月05日提交权利要求第1-13项。
经审查,上述权利要求书的修改之处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二)关于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
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引用的对比文件与驳回决定及复审通知书中引用的对比文件相同,即,
对比文件1:CN102201960A,公开日为2011年09月28日;
对比文件3:CN101399635A,公开日为2009年04月01日。
1.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在第一设备中用于自适应波特率的方法,对比文件3公开了一种通讯波特率自适应方法,并具体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6页第21行-第9页第17行,附图1、2):步骤S102,在从机(相当于权利要求1中:第一设备)接收主机(相当于权利要求1中:第二设备)发送的波特率校准码(相当于权利要求1中:所述第一设备能够与第二设备通信;接收来自所述第二设备的输入信号)之后,从机的内置定时器以预定频率(从机CPU的m分频)从波特率校准码(0x10)引起的电平的下降沿开始计数(在此之前,从机已经将外部中断设置为下降沿触发且外部中断有效),到电平的上升沿停止计数,并得到计数值;步骤104,从机根据计数值获取波特率发生寄存器常数,并根据波特率发生寄存器常数设置波特率发生寄存器,其中,从机根据计数值获取波特率发生寄存器常数的具体处理为:首先根据公式1计算波特率校准码的低电平宽度(相当于权利要求1中:检测所述输入信号的脉冲宽度),公式1为:,其中,其中,M为定时器的计数值,为从机的主频,m为定时器的预定频率是主频的分频数;根据公式2确定波特率校准码码元的时间宽度与BPS的关系,公式2为:,其中,等于,BPS为从机的通讯波特率,n为检测的波特率校准码的码元个数,并且,通讯波特率与从机主频的关系满足,其中,X为与波特率发生寄存器常数相关的因子;将代入公式2,得到,根据通讯波特率与从机主频的关系以及公式2和公式1得到公式3,并根据公式3计算X(相当于权利要求1中:分频信号),公式3为:,根据X计算波特率发生寄存器常数(波特率发生寄存器常数用于设置从机的波特率,相当于公开了权利要求1中:该分频信号能够用于供所述第一设备调整其波特率以与第二设备的波特率匹配)。由上述通讯波特率与从机主频的关系可知:分频信号,而从机的主频是通过系统时钟频率分频形成的,即,其中k为从机主频对于系统时钟频率的分频数,从而可以得出。
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3相比的区别在于:(1)所述第一设备为基于SoPC的UART核,所述输入信号直接与所述自适应装置和所述UART核中的输入模块相连,在所述UART核中,包含了所述自适应装置的波特率生成器分别与输出模块和所述输入模块相连;(2)在检测并确定第二设备所使用的波特率之后,执行禁止接收输入信号的操作,直至所述UART核再次与第二设备连接或者所述UART核接收到一个再次计算波特率的信号。
基于上述区别特征可以确定,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3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具体实现第一设备并节省资源。
对于上述区别(1):本领域技术人员熟知,基于SoPC的UART核是一种常见的嵌入式系统IP核,其可被用于执行嵌入式系统的各项处理功能,因此,将第一设备设置具体实现为基于SoPC的UART核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同时,当一个设备中的多个模块需要用到输入的信号时,通常有两种设计方式:一种是先由设备的输入模块接收信号,再由输入模块将接收的信号发送给该装置中需要接收信号的各个模块,另一种方式是为该设备中的各个模块都配置一个从外界接收信号的通道,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其中任何一种方式实现,如设置输入信号直接与所述自适应装置和所述UART核中的输入模块相连,这属于本领域具体实现第一设备的信号流向的惯用手段;由于波特率生成器生成的波特率数据的输入输出均有密切关系,将波特率生成器与输入模块和输出模块相连以便实现第一设备也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
对于上述区别(2),包含了自适应装置的波特率生成器的作用是实现波特率的自适应,即,确定与第二设备匹配的波特率,当已经检测并确定出第二设备所使用的波特率之后,在之后的一段时间内即可按照确定的波特率进行通信,此时,暂时不再执行波特率的自适应过程从而节省系统资源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同时,波特率会随着时间的变化而变化,为了能够一直保持以与第二设备相匹配的波特率进行通信,本领域技术人员通常会在一段时间之后再重新计算波特率,而具体选择什么时间重新计算波特率,比如当所述UART核再次与第二设备连接或者所述UART核接收到一个再次计算波特率的信号的时候重新计算,均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实际需要具体设定的,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
因此,在对比文件3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得到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该权利要求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
2.权利要求2引用权利要求1,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波特率自适应方法,并具体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0007]段-[0023]段):采集、测量若干脉冲,从小到大排序所有不相等的脉冲宽度;排序脉宽差分计算,求解最小脉冲宽度;利用最小脉冲宽度计算从节点波特率。可见,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利用最小脉冲宽度计算节点的波特率,并且该特征在对比文件1中所起的作用与其在本申请中所起的作用相同,都是用于确定节点的波特率,也就是说,对比文件1给出了将该技术特征应用于对比文件3以确定节点的波特率的技术启示。因此,在对比文件3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1以及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得到权利要求2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该权利要求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
3.权利要求3引用权利要求2,对比文件3已经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7页第3-7行):从机的内置定时器以预定频率从波特率校准码引起的电平的下降沿开始计数(在此之前,从机已经将外部中断设置为下降沿触发且外部中断有效),到电平的上升沿停止计数,并得到计数值(相当于权利要求3中:当检测到一个脉冲的起始边沿时,启动计数直至检测到脉冲结束边沿,获得该脉冲的脉冲宽度)。可见,对比文件3已经公开了权利要求3中检测单个脉冲宽度的方法,而为了获得最小脉冲宽度,通过将每次检测到的脉冲宽度与历史最小脉冲宽度进行比较,并在新检测到的脉冲宽度小于历史最小脉冲宽度时,将历史最小脉冲宽度的数值更新为新检测到的脉冲宽度数值是本领域由多个脉冲宽度中获取最小脉冲宽度所采用的惯用手段。因此,在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该从属权利要求也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
4.权利要求4引用权利要求2或3,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利用最小脉冲宽度确定波特率,同时,本领域技术人员熟知的是,脉冲在传输过程中会有不同程度的衰减和干扰,一个适当的宽度范围内的脉冲都可以被认为是同一宽度的脉冲,因此,为了更有效地确定第二设备的波特率,可以将一个适当宽度范围内的脉冲都对应于同一个波特率,当存在多个波特率时,则可以预先设置多个脉冲宽度范围分别与多个波特率相对应,当检测到最小脉冲宽度时,通过与预先设置的多个脉冲宽度范围相比较即可获得相对应的波特率,这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因此,在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该从属权利要求也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
5.权利要求5引用权利要求1至4任一项,对比文件3已经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6页第21行-第9页第17行,附图1、2)从机根据计数值获取波特率发生寄存器常数的具体处理为:首先根据公式1计算波特率校准码的低电平宽度,公式1为:,其中,其中,M为定时器的计数值,为从机的主频,m为定时器的预定频率是主频的分频数;根据公式2确定波特率校准码码元的时间宽度与BPS的关系,公式2为:,其中,等于,BPS为从机的通讯波特率(波特率自适应的目的是使得从机的波特率与主机的波特率相匹配,即:从机的波特率也就是主机的波特率,因此,BPS相当于权利要求5中的参数“BD”),n为检测的波特率校准码的码元个数,并且,通讯波特率与从机主频的关系满足,其中,X为与波特率发生寄存器常数相关的因子;将代入公式2,得到,根据通讯波特率与从机主频的关系以及公式2和公式1得到公式3,并根据公式3计算X,公式3为:,根据X计算波特率发生寄存器常数。由上述通讯波特率与从机主频的关系可知:分频信号,而从机的主频是通过系统时钟频率分频形成的,即,其中k为从机主频对于系统时钟频率的分频数,从而可以得出。此外,本领域熟知,通信系统在实际工作过程中,会受到环境等各种因素的影响,从而导致计算得到的通信参数产生一定程度的误差,为了使计算得到的通信参数更精确,本领域技术人员通常会根据有限次数的实验结果,对计算公式进行微调,如加减一个适当的整数值,这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对比文件3已经公开了利用公式计算分频信号,而对于分频信号而言,温度等参数通常会影响到分频信号的准确性,为了使得分频信号的数值更精确,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根据有限次数的实验结果,对对比文件3所公开的计算公式进行微调,减去一个常数。因此,在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该从属权利要求也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
6.权利要求6引用权利要求1至5任一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当已经获得第二设备的波特率时或已经将两个设备的波特率匹配成功时,无需再次执行确定第二设备的波特率的操作,因此,通常会禁止执行再次确定所述第二设备所使用的波特率的操作,这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因此,在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该从属权利要求也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
7.权利要求7请求保护一种在第一设备中用于自适应波特率的自适应装置,对比文件3公开的内容已经在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对权利要求1的评述中,在此不再赘述。
权利要求7与对比文件3相比的区别在于:(1)所述第一设备为基于SoPC的UART核,所述输入信号直接与所述自适应装置和所述UART核中的输入模块相连;(2)在检测并确定第二设备所使用的波特率之后,执行禁止接收输入信号的操作,直至所述UART核再次与第二设备连接或者所述UART核接收到一个再次计算波特率的信号。(3)各个功能模块。
基于上述区别特征可以确定,权利要求7相对于对比文件3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具体实现第一设备并节省资源。
对于上述区别(1),本领域技术人员熟知,基于SoPC的UART核是一种常见的嵌入式系统IP核,其可被用于执行嵌入式系统的各项处理功能,因此,将第一设备设置具体实现为基于SoPC的UART核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同时,当一个设备中的多个模块需要用到输入的信号时,通常有两种设计方式:一种是先由设备的输入模块接收信号,再由输入模块将接收的信号发送给该装置中需要接收信号的各个模块,另一种方式是为该设备中的各个模块都配置一个从外界接收信号的通道,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其中任何一种方式实现,如设置输入信号直接与所述自适应装置和所述UART核中的输入模块相连,这属于本领域具体实现第一设备的信号流向的惯用手段。
上述区别(2)与评述权利要求1时的区别(2)相同,具体评述参见对权利要求1的评述;
对于上述区别(3),采用具体的功能模块来实现方法步骤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
因此,在对比文件3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得到权利要求7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该权利要求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
8.权利要求8-12的附加技术特征除了采用多个功能模块实现方法步骤以外,其余的附加技术特征分别与权利要求2-6的附加技术特征相对应,由于采用具体的功能模块来实现方法步骤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参见对权利要求2-6的评述可知,权利要求8-12也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
9.权利要求13请求保护一种包括如权利要求7-12任意一项自适应装置的第一设备,由于权利要求7-12的自适应装置不具备创造性,而将自适应装置设置于一通信设备中也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因此,权利要求13也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
(三)关于复审请求人的意见
对于复审请求人在答复复审通知书时陈述的本申请具备创造性的理由,合议组不能认同,具体分析如下:
(1)基于SoPC的UART核是一种常见的嵌入式系统IP核,其可被用于执行嵌入式系统的各项处理功能,因此,将第一设备设置具体实现为基于SoPC的UART核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同时,当一个设备中的多个模块需要用到输入的信号时,通常有两种设计方式:一种是先由设备的输入模块接收信号,再由输入模块将接收的信号发送给该装置中需要接收信号的各个模块,另一种方式是为该设备中的各个模块都配置一个从外界接收信号的通道,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其中任何一种方式实现,如设置输入信号直接与所述自适应装置和所述UART核中的输入模块相连,这属于本领域具体实现第一设备的信号流向的惯用手段。
(2)包含了自适应装置的波特率生成器的作用是实现波特率的自适应,即,确定与第二设备匹配的波特率,当已经检测并确定出第二设备所使用的波特率之后,在之后的一段时间内即可按照确定的波特率进行通信,此时,暂时不再执行波特率的自适应过程从而节省系统资源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同时,波特率会随着时间的变化而变化,为了能够一直保持以与第二设备相匹配的波特率进行通信,本领域技术人员通常会在一段时间之后再重新计算波特率,而具体选择什么时间重新计算波特率,比如当所述UART核再次与第二设备连接或者所述UART核接收到一个再次计算波特率的信号的时候重新计算,均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实际需要具体设定的,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
综上所述,复审请求人的理由合议组不予支持。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07月16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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