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创造名称:古典印相中的“留白”式印相方法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90956
决定日:2019-09-25
委内编号:1F272885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510886630.8
申请日:2015-12-07
复审请求人:蔡元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聂泽锋
合议组组长:高宇
参审员:刘消寒
国际分类号:G03D3/00,G03D9/00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作为最接近现有技术的一篇对比文件所公开的技术方案相比,存在多个区别技术特征,而上述多个区别技术特征中的一部分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本领域常用技术手段的基础上容易得到的,其余部分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作为其他现有技术的另一篇对比文件的基础上容易想到的,则该项权利要求相对于该些对比文件以及本领域常用技术手段的结合是显而易见的,不具有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510886630.8、名称为“古典印相中的‘留白’式印相方法”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本申请的申请日为2015年12月07日,公开日为2017年06月13日,申请人为蔡元。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于2018年11月02日发出驳回决定,驳回了本申请,其理由是:权利要求1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有关创造性的规定。驳回决定中引用了如下2篇对比文件:
对比文件1:“铂金印相法初步研究”,王慧等,中国制造业信息化,第40卷第19期,第82-83页,2011年10月31日;
对比文件2:“构图与美姿 特殊构图技法之留白构图的美姿表现”,张霞,人像摄影,第10期,第150-151页,2010年10月31日。
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原始申请文件。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一种古典印相中的“留白”式印相方法,其特征在于,按以下步骤进行:
A.将控制房间湿度在30%RH-60%RH,并根据底片大小用铅笔在古典印相纸上划出作业区域、主题突出的刷药区,其余部位为留白作业区;
B.用滴管将药液滴在古典印相纸上主题突出的刷药区,用刷子单方向刷均匀;
D.静置自然干或加风吹干透;
E.将刷药后的古典印相纸上方放置胶片,在紫外线灯光下晒数分钟;
F.将古典印相纸从胶片上分离,将分离后的古典印相纸放入古典显影液中;
G.取出显影后的古典印相纸用水清洗,放入古典清洗液中清洗,却除古典印相纸上的残留药液,将古典印相纸取出,再次用清水进行清洗20分钟。”
驳回决定认为: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在于:刷药区以外的其余部位为留白作业区;房间湿度在30%RH-60%RH;用滴管将药液滴在相纸上;古典印相纸取出后,再次用清水进行清洗20分钟。而上述区别技术特征是在对比文件2所给出的照片中留白的技术启示和本领域常用技术手段的基础上容易得到的。因此,权利要求1不具有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申请人蔡元(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9年01月31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复审请求人仅陈述了意见,没有修改申请文件。复审请求人在提出复审请求时,为了证明其印相技术获得了国际摄影界及古典印相界的认可和支持,还提交了如下3个附件:
附件1:2018年07月27日刊登于《中国摄影报》头版的标题为“技术表达观念”一文的复印件共1页;
附件2:2017年02月27日刊登于《中国艺术报》第6版的标题为“让世界摄影史留下中国人的足迹——专访摄影器材收藏家、摄影家蔡元”一文的复印件共1页;
附件3:北京摄影艺术协会主席朱宪民于2016年03月08日对复审请求人蔡元作品赠言的复印件1页。
复审请求人认为:(1)对比文件2的技术方案与本申请古典印相的技术方案无论是领域、技术手段还是所达到的效果都有本质不同。本申请和对比文件1涉及的都是古典印相技术,而对比文件2涉及的是现代摄影技术。本申请采用了打破常规的逆向思维,在拍照过程中,并不主动考虑留白构图,而是在后期印相阶段——刷药过程中根据底片影像留白,进行二次创作,且留白方法是不刷感光药液,成像后留白之处为空白纸基;而对比文件2虽然公开了一种留白构图,但该图像中的留白是在拍照的过程中,根据构图,在画面中留出所谓的“白”,而这种白并非真的空白,而是白墙、天空或河水等影像,最终在相纸上形成的“留白”为白墙、天空或河水等白色的影像,而非真正的空白相纸。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都是一种满画面的视觉表现形式。因而,本领域技术人员在看到对比文件2后,并不能想到打破本领域照片满画面的常规,进行本申请的逆向思维,先拍照后构图二次创作留白成非满画面的照片。(2)在本申请提出之前,并没有任何人或任何记载提出在古典印相领域进行真正意义的留白的作品出现。复审请求人的作品出现后,北京摄影艺术协会主席朱宪民先生评价复审请求人蔡元先生的作品“艺术与智慧的结晶”,这说明了复审请求人的作品不但是艺术品,更重要的是智慧产物,是对古典印相技术的变革。2018年07月27日《中国摄影报》头版头条刊登了《技术表达观念》,亦对复审请求人蔡元先生对古典印相技术的创新予以了肯定。2017年02月27日《中国艺术报》在第6版刊登了复审请求人蔡元先生的专访《让世界摄影史留下中国人的足迹》,同样对复审请求人蔡元先生对古典印相技术的创新做出了高度评价。采用本申请技术方案的作品,已于2017年在法国与其它两个已申请技术方案的作品一起获得了多项奖项。可以说本申请的技术并获得了国际摄影界及特别是古典印相界的认可和支持。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03月08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坚持原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9年07月30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指出: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相比,其区别技术特征为:(1)步骤A将房间湿度具体控制在30%RH-60%RH,步骤D还可以是加风吹干透,步骤G是用古典清洗液清洗之前先用水清洗,用古典清洗液清洗之后再次用清水进行清洗20分钟;(2)步骤A还划出主题突出的刷药区,其余部位为留白作业区,步骤B在用刷子单方向刷均匀之前,用滴管将药液滴在古典印相纸上主题突出的刷药区。而区别技术特征(1)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本领域常用技术手段的基础上容易得到的,区别技术特征(2)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对比文件2的基础上容易想到的,因此,权利要求1不具有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同时,对于复审请求人在提出复审请求时陈述的意见,合议组也进行了具体答复。此外,作为本领域常用技术手段的佐证,复审通知书中还新引用了以下1篇参考文件:
参考文件1:“摄影师手册”,约翰·海吉科,第260、263页,浙江摄影出版社,1997年07月第1版。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9月04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复审请求人仅陈述了意见,没有修改申请文件。
复审请求人认为:(1)对比文件1涉及的是古典印相技术,而对比文件2涉及的是现代摄影技术,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相纸,古典印相中相纸为没有感光液的白纸纸基,而现代摄影中相纸为工业化的成品,已经覆盖有感光材料。对比文件2虽然公开了一种留白构图,但该图像中的留白是在拍照的过程中,根据构图,在画面中留出所谓的“白”,而这种白并非真的空白,而是白墙、天空或河水等影像,最终在相纸上形成的“留白”为白墙、天空或河水等白色的影像,而非真正的空白相纸。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都是一种满画面的视觉表现形式。而本申请采用了打破常规的逆向思维,在首次创作过程中,并不主动考虑留白构图,而是在后期印相阶段——刷药过程中根据底片影像留白,进行二次创作,且留白方法是不刷感光药液,成像后留白之处为空白纸基,打破了摄影作品相纸区域的满画面的常规做法,得到了画面以外的其余纸基相纸部分留白的非满画面作品。(2)参考文件1仅仅是一种局部显影的方式,其主要是在物体上进行均匀显影,其主要也是一种随机的局部显影,而并未采用有二次构图等技术手段,其对本领域技术人员并未有相应的进行二次创创作的技术启示。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依法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一)审查文本的认定
在复审程序中,复审请求人没有修改申请文件。因此,本决定以原始申请文件为基础作出。
(二)有关创造性的问题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作为最接近现有技术的一篇对比文件所公开的技术方案相比,存在多个区别技术特征,而上述多个区别技术特征中的一部分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本领域常用技术手段的基础上容易得到的,其余部分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作为其他现有技术的另一篇对比文件的基础上容易想到的,则该项权利要求相对于该些对比文件以及本领域常用技术手段的结合是显而易见的,不具有创造性。
具体到本申请:
1.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一种古典印相中的“留白”式印相方法。对比文件1是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其公开了以下技术特征:铂金印相是大画幅黑白摄影里一种非银盐类的铁盐印相工艺,它以铂系金属为主要感光材料,用接触印相的方法在日光或人造紫外线光源下晒制图片,它是众多古典手工印相工艺中的一种,需要将感光乳剂手工涂布在特殊相纸上(参见第82页“1铂金印相是一种古典铁盐印相工艺”小节);a.铂盐工艺感光剂配方有A组、B组、C组,b.显影液配方有铂金显影液一(暖调显影)、铂金显影液二(微暖调显影)、铂金显影液三(冷调显影),c.清洗液配方为乙二胺四乙酸二钠和热水的混合溶液,铂金照片的制作具有一套完整的工艺流程,从相纸的选择、药水配制、相纸的涂布、接触印相到显影,均要严格控制,在制作程序中,摄影师需要详细记录每个步骤,所用相纸、每种化学药品的滴液数量、混合的比例、环境的湿度等等(参见第82页“2铂金印相法的工艺解析”小节);制作铂金印相作品的一般步骤包括,a.配制各种药水,配制铂盐感光乳剂、铂金显影药和清洗药;b.裁剪相纸,在操作板上平铺相纸,用裁刀裁剪出所需相纸的大小,再在相纸上用铅笔画出所刷药膜的范围;c.涂布感光剂,用尼龙刷蘸事先配好的感光剂,然后沿画好的框从左到右刷,保持平稳,没有刷到的可以补一刷,一行压一行,直到把铅笔构画的框完全刷满,稍后晾一会再刷第二遍,因为相纸晾干后就会感光,所以在同一时间里只能涂几张相纸;d.做试条,为了有更高的成功率,铂金印相一般一张照片大约要用3个试条,所以可以在晾干的过程中刷几张试条,刷的遍数要统一,刷完后放在烘干箱或者干净通风背光的地方晾干;e.试条曝光,曝光时间的控制受许多因素影响,可能从数分钟到一个小时不等;f.制做作品,拿下印相器的后背,将底片敷在铂金相纸上,把相纸上所刷的药膜盖住,四周留出的边要基本相等,然后两手捏住,放入印相器的玻璃上,把背板压好,将印相夹置放于紫外线光源下或日光下,按照先前试条曝光的时间印制整幅作品;g.清洗,一般清洗2到3遍,每遍5min,直到影像中的黄斑洗掉为止;h.晾干。
通过比较可知,对比文件1中的铂金相纸相当于本申请中的古典印相纸,环境的湿度相当于本申请中的房间湿度,底片相当于本申请中的底片、胶片,用铅笔构画的刷药膜范围相当于本申请中的作业区域、刷药区,铂盐感光乳剂相当于本申请中的药液,尼龙刷相当于本申请中的刷子,放在干净通风背光的地方晾干相当于本申请中的静置自然干,紫外线光源相当于本申请中的紫外线灯光,铂金显影液相当于本申请中的古典显影液,清洗液相当于本申请中的古典清洗液;对比文件1中的制作铂金印相作品的一般步骤是一种古典印相方法,且是按以下步骤进行:2.2小节记载了在制作程序中,摄影师需要记录每个步骤,包括环境的湿度,可见,第一步必然是控制环境的湿度;步骤b在相纸上用铅笔画出所刷药膜的范围,必然是根据底片大小进行的;步骤c记载了在铅笔构画的框内用尼龙刷从左到右单方向刷均匀;步骤d记载了在晾干的过程中刷试条且刷完后放在干净通风背光的地方晾干,必然是指在相纸晾干的过程中刷试条且相纸与试条晾干的方式必然相同,即,步骤c在相纸上刷完铂盐感光乳剂之后,放在干净通风背光的地方晾干即静置自然干;步骤f记载了将底片敷在铂金相纸上,即,将刷药后的铂金相纸上方放置底片,步骤f记载了在紫外线光源下晒先前试条曝光的时间,步骤e记载了曝光时间可能是数分钟;2.2小节记载了铂金照片的制作工艺流程包括显影,步骤g清洗之前必然是先将铂金相纸从底片上分离,将分离后的铂金相纸放入铂金显影液中;步骤g清洗必然是取出显影后的铂金相纸用配制的清洗液清洗,却除铂金相纸上的残留药液。
由此可见,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所公开的技术方案相比,其区别技术特征为:(1)步骤A将房间湿度具体控制在30%RH-60%RH,步骤D还可以是加风吹干透,步骤G是用古典清洗液清洗之前先用水清洗,用古典清洗液清洗之后再次用清水进行清洗20分钟;(2)步骤A还划出主题突出的刷药区,其余部位为留白作业区,步骤B在用刷子单方向刷均匀之前,用滴管将药液滴在古典印相纸上主题突出的刷药区。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本申请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为:如何选择合适的房间湿度、晾干方式和清洗方式,以及如何突出主题。
关于区别技术特征(1),合议组经合议认为,将房间湿度具体控制在30%RH-60%RH,在古典印相纸上刷完药液后加风吹干透,以及显影后用水清洗,都是古典印相中的常用技术手段;并且本领域技术人员还周知,要确保清洗效果,常用技术手段之一就是进行多次清洗,除了用专门的清洗液进行清洗,还常常用水清洗,因而,用古典清洗液清洗之前先用水清洗,用古典清洗液清洗之后再次用清水进行清洗20分钟,也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古典印相中的常用技术手段的基础上容易得到的。
关于区别技术特征(2),合议组经合议认为,对比文件2公开了以下技术特征:“留白”原指中国传统绘画中的一种艺术表现方式,通过留出一些空白,营造视觉上的层次感,增大欣赏者的想象空间,丰富绘画本身原有的意义;留白不仅是一种表现手法,更是一种审美意识;绘画和摄影同是造型艺术,我们会把绘画的表现手法移植到摄影之中来;人像摄影虽然相对写实,画面大都以人为主,但也有两类照片需要留白,一类是追求画面情感的延伸、形式的张力和状态、追求意境的画面需要特意留出空白,另一类是画面中有背景、陪体等部分,这些也占一定面积,属于画面中的白;我们通过“白”的虚来衬托画面的主体,将画面的主与次、大与小、疏与密、实与虚安排得清新明快、主次分明、浓淡相宜、虚实得当,产生自然、和谐之美,避免画面拥塞(参见第150页第1段)。可见,对比文件2给出了通过在摄影中应用留白来突出主题的技术启示。同时,本领域技术人员周知:照片拍摄和古典印相同属于摄影领域,在造型上具有相通性,留白也可以应用到古典印相中;并且在印相领域中,为了改善视觉效果,已有各种暗房特技,例如,可以将感光乳剂涂在想要印相的物体或区域上,还可以针对某一区域进行选择性显影。例如,参考文件1在第263页公开了:乳剂涂布工艺,如果使用自己的乳剂,你便能将摄影影像直接印到帆布、木头、陶瓷盘,甚至混凝土上,待干透后,再将底片放大或接触印相于乳剂面上,最后进行正常的冲洗加工,具体给出了使盘子感光、在蛋壳上印相两个例子;在第260页公开了:为了改善视觉效果,正常显影程序可以在几个方面进行变化,除了可在显影盆里进行均匀显影外,你还可以用喷洒显影液的办法进行不均匀显影,或用棉花球蘸着显影液显影,你也可用一雕花滚筒蘸上显影液对曝光过的相纸进行显影,甚至可以用手掌蘸上显影液进行显影,具体给出了4幅图,右上图是用牙刷泼洒显影液进行显影的,近右图是用一块抹地布蘸上显影液进行显影的,右中图是用一块海绵在距放大尺板1英尺(30厘米)高的地方将显影液挤到相纸上进行显影的,远右图是用一块泡沫橡胶蘸上显影液进行显影的。参考文件1第263页的在蛋壳上印相,在一部分蛋壳上涂布乳剂且留出了空白区域,突出了主题猫,第260页的右中图选择一部分区域显影,留出了空白区域,突出了主题人像,明显都应用了留白。因而,面对上述技术问题,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将对比文件2给出的留白方式应用到对比文件1的铂金印相中,并且针对铂金印相的具体步骤进行适应性变更,例如在铅笔构画的刷药膜范围上进一步画出主题突出的刷药区且在铅笔构画的刷药膜范围之外留出留白作业区,在刷药液之前将药液滴在主题突出的刷药区。至于滴管,则是印相中常用的工具,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具体选择滴管来滴药液。
综上所述,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和本领域常用技术手段得到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有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关于复审请求人在答复复审通知书时陈述的意见,合议组经合议认为:
(1)一方面,古典印相技术与现代摄影技术在成像方式上的差异所导致的相纸方面的区别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周知的,因而,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将对比文件2给出的留白应用方式结合到对比文件1中时,自然要考虑古典印相技术与现代摄影技术在成像方式上的差异而进行适应性变更,正如对比文件2中留白从绘画移植到照片拍摄时,也是根据照片拍摄的特点采用了构图留白的方式。另一方面,古典印相技术中根据视觉效果的具体需求进行二次创作,是本领域常用技术手段。例如,参考文件1中如前所述明确公开了,为了改善视觉效果,印相步骤中的乳剂涂布、显影液显影都是可以根据需要改变的(参见第263、260页),其中,第263页的在蛋壳上印相,其中的留白区域与本申请一样,也是在印相阶段——乳剂涂布即刷药过程中根据底片影像留白,进行了二次创作,留白之处不涂布乳剂即不刷药,是真正的空白基底,得到了非满画面的作品。可见,本申请所述的“留白”式印相方法既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对比文件2给出的技术启示下根据古典印相技术的成像方式进行适应性变更而容易得到的,也是本领域常用技术手段。(2)参考文件1在第260页关于“选择性显影”公开的是,“为了改善视觉效果,正常显影程序可以在几个方面进行变化,除了可在显影盆里进行均匀显影外,你还可以用喷洒显影液的办法进行不均匀显影,或用棉花球蘸着显影液显影,你也可用一雕花滚筒蘸上显影液对曝光过的相纸进行显影,甚至可以用手掌蘸上显影液进行显影”,具体给出的4幅图中,“右中图是用一块海绵在距放大尺板1英尺(30厘米)高的地方将显影液挤到相纸上进行显影的”。显然,参考文件1公开的选择性显影并不是申请人所述的均匀显影,也不是随机的局部显影,而是根据改善视觉效果的具体需求,有意识地进行了二次创作。因此,对于复审请求人的上述意见,合议组不予支持。
综上所述,本申请权利要求1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有关创造性的规定。
根据以上事实和理由,合议组依法作出如下决定。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11月02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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