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创造名称:楼梯升降椅控制装置及设备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90944
决定日:2019-09-25
委内编号:1F246778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510816838.2
申请日:2015-11-23
复审请求人:太仓市康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赵鹏
合议组组长:张红漫
参审员:李益芝
国际分类号:B66B1/06(2006.01);;B66B1/46(2006.01);;B66B5/00(2006.01);;B66B9/08(2006.01)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相比,存在区别技术特征,但该区别技术特征部分已在其他现有技术中公开,部分属于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则认为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不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涉及申请号为201510816838.2,名称为“楼梯升降椅控制装置及设备”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本申请的申请人为太仓市康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申请日为2015年11月23日,公开日为2016年02月03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于2017年12月20日发出驳回决定,驳回了本申请,其理由是:本申请的权利要求1-7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2017年08月16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7项,申请日2015年11月23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29段(第1-6页)、说明书附图第1-4幅(第1-4页)、说明书摘要和摘要附图。驳回决定所引用的对比文件如下:
对比文件1:CN1468797A,公开日为2004年01月21日;
对比文件2:CN104724580A,公开日为2015年06月24日;
对比文件3:CN102556778A,公开日为2012年07月11日。
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楼梯升降椅控制装置,用于控制升降椅以沿楼梯移动,所述升降椅由电机驱动移动,其特征在于,包括:
楼层读卡机构,用于设置在各个楼层上,所述楼层读卡机构包括读卡天线、读卡控制器,所述读卡控制器与所述读卡天线相电连以接收所述读卡天线获取的呼叫楼层信号;
位置检测开关,用于设置在各个楼层上,所述位置检测开关检测升降椅所处位置;
基站控制板,包括位置接收接口、芯片,所述位置接收接口为多个且与各所述位置检测开关一一对应地传输连接以获取升降椅的位置信号,所述芯片与所述位置接收接口相电连获取所述位置信号,所述芯片获取所述楼层读卡机构传输的所述呼叫楼层信号并在比对所述位置信号和所述呼叫楼层信号后发出第一控制信号;
升降椅控制板,接收所述第一控制信号并输出相应的驱动信号驱动电机;
该楼梯升降控制装置还包括影音播放机构,所述影音播放机构包括硬盘播放器、与所述硬盘播放器相电连的音视频分配器、与所述音视频分配器相电连的解码器、用于分别设置在各楼层上的显示屏,所述视频分配器具有与楼层一一对应的多个视频通道和音频通道以将所述硬盘播放器传输的音视频按照楼层分配,所述视频分配器具有对应各视频通道的视频输出接口和对应各音频通道的音频输出接口,各所述视频输出接口、所述音频输出接口分别与对应楼层的所述显示屏相传输连接,所述解码器与所述基站控制板的所述芯片相传输连接以获取升降椅位置信号并将位置信号转换为数字视频信号后叠加到各所述视频通道的视频信号上;
该楼梯升降椅控制装置还包括与所述升降椅控制板相传输连接的用于设置在升降椅上的刷卡解锁开关、扶手开关以及人体检测开关,当所述升降椅控制板依次接收到所述人体检测开关发出的检测信号、所述刷卡解锁开关读取的解锁信号、所述扶手开关获取的上行或下行的第二控制信号后发出驱动电机相应转动的驱动信号。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楼梯升降椅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楼层读卡机构、基站控制板均还包括485接口,所述读卡控制器和所述芯片通过连接于485接口件的485通信线相电连接。
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楼梯升降椅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位置检测开关为磁性开关且通过电缆与所述位置接收接口一一对应地电连接。
4.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楼梯升降椅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基站控制板还包括与所述芯片相电连的无线发送模块,所述升降椅控制板包括无线接收模块,所述无线发送模块与所述无线接收模块相无线传输以将所述控制信号传输至所述升降椅控制板。
5.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楼梯升降椅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楼梯升降椅控制装置包括对应设置在各所述位置检测开关处的用于对升降椅自动充电的充电座。
6.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楼梯升降椅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楼梯升降椅控制装置还包括两个用于分别设置在升降椅左右两侧的障碍物探测器,所述障碍物探测器与所述升降椅控制板相电连以将获得的障碍物信号传输至所述升降椅控制板,所述升降椅控制板接收所述障碍物信号并发出电机停转的驱动信号驱动电机停转。
7. 一种楼梯升降椅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权利要求1-6任一所述的楼梯升降椅控制装置。”
驳回决定认为: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一种楼梯升降椅控制装置,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在于:(1)本申请采用升降椅,请求保护一种楼梯升降椅控制装置;(2)本申请具有楼层读卡机构,用于设置在各个楼层上,所述楼层读卡机构包括读卡天线、读卡控制器,所述读卡控制器与所述读卡天线相电连以接收所述读卡天线获取的呼叫楼层信号;(3)本申请的基站控制板获取升降椅的位置信号,还具有芯片,芯片与所述位置接收接口相电连获取所述位置信号,所述芯片获取所述楼层读卡机构传输的所述呼叫楼层信号并在比对所述位置信号和所述呼叫楼层信号后发出第一控制信号;升降椅控制板,接收所述第一控制信号并输出相应的驱动信号驱动电机,位置接收接口为多个且与各所述位置检测开关一一对应地传输连接以获取升降椅的位置信号;(4)本申请楼梯升降控制装置还包括影音播放机构,所述影音播放机构包括硬盘播放器、与所述硬盘播放器相电连的音视频分配器、与所述音视频分配器相电连的解码器、用于分别设置在各楼层上的显示屏,所述视频分配器具有与楼层一一对应的多个视频通道和音频通道以将所述硬盘播放器传输的音视频按照楼层分配,所述视频分配器具有对应各视频通道的视频输出接口和对应各音频通道的音频输出接口,各所述视频输出接口、所述音频输出接口分别与对应楼层的所述显示屏相传输连接,所述解码器与所述基站控制板的所述芯片相传输连接以获取升降椅位置信号并将位置信号转换为数字视频信号后叠加到各所述视频通道的视频信号上;(5)本申请采用扶手开关(对比文件1是启动按键),还包括设置在升降椅上的人体检测开关,当所述升降椅控制板依次接收到所述人体检测开关发出的检测信号、所述刷卡解锁开关读取的解锁信号、所述扶手开关获取的上行或下行的第二控制信号后发出驱动电机相应转动的驱动信号。对比文件2给出了通过刷卡获取目的地的启示,其他区别技术特征都是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以及所属技术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以获得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从属权利要求2-4的附加技术特征属于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从属权利要求5-6的附加技术特征部分被对比文件3公开,部分属于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因此从属权利要求2-6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权利要求7要求保护一种楼梯升降椅设备,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在于:(1)本申请请求保护一种楼梯升降椅设备;(2)本申请的设备包括如权利要求1-6任一所述的楼梯升降椅控制装置。区别技术特征(1)属于本领域常规技术手段,而且其引用的权利要求1-6不具备创造性,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3以及所属技术领域的公知常识以获得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因而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8年03月15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对权利要求书进行了修改,将从属权利要求3的附加技术特征并入独立权利要求1中。复审请求人在意见陈述书中认为:(1)对比文件1公开的是一种登楼代步器,对比文件2公开的是一种智能化楼道代步电梯的控制系统和方法,登楼代步梯和楼道代步电器均不同于本申请中的楼梯升降椅。(2)对比文件1中无法对呼梯人的权限进行验证。此外,对比文件1控制系统整体结构复杂且控制流程繁琐,且使用远红外通信抗干扰能力较差。技术特征“所述位置接收接口为多个且与各所述位置检测开关一一对应地传输连接以获取升降椅的位置信号,所述芯片与所述位置接收接口相电连获取所述位置信号,所述芯片获取所述楼层读卡机构传输的所述呼叫楼层信号并在比对所述位置信号和所述呼叫楼层信号后发出第一控制信号;所述位置检测开关为磁性开关且通过电缆与所述位置接收接口一一对应地电连接”未在对比文件1、2中公开,且本申请采用该技术特征,使得控制装置相比对比文件1等现有技术具有结构简单易于实现、控制流程简捷且精确、抗干扰能力较好的有益效果。(3)对比文件2虽然记载了用户可以通过刷用户服务卡对相应的呼叫开关进行操作,但其呼叫开关包括上行和下行两种,使用不够方便。对比文件2未给出比对位置信号和呼叫楼层信号后发出控制信号的技术启示。(4)尽管采用视频分配器是显示控制领域的常规手段,然而对比文件1、2等现有技术均未给将位置信号转换为数字视频信号后叠加到各视频通道的视频信号上从而在显示器上对升降椅的位置进行实时显示的技术启示。(5)本申请中在升降椅上设置刷卡解锁开关、扶手开关以及人体检测开关三种开关,在只有当用户坐于升降椅上、刷卡解锁后,扳动扶手开关才能启动升降椅移动,可以确保乘坐人员只能为呼梯人员,防止不具权限的人使用升降椅,使用更为安全。虽然对比文件1、2分别单独公开了本申请的部分技术特征,但并未给出集成设计的启示。无论是对比文件1还是其与对比文件2的结合都不能解决本申请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因此本申请权利要求1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04月04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认为,申请人将权利要求3合并到权利要求1中形成新独立权利要求1;并提出:(1)座椅式、站立平台式、轮椅车平台式式楼梯升降机的常用类型,采用座椅式仅是一种常规选择,并且对比文件2和3均公开了楼梯升降椅。(2)首先,对比文件1明确公开了权限验证的内容;其次,至于位置检测和位置控制,对比文件1在未到达呼梯楼层时同样能够检测位置,且公开了对位置信号和呼叫楼层信号后发出控制信号,对比文件1与本申请的磁性开关区别仅在于采用的检测方式不同;对比文件1与本申请的区别仅在于采用红外检测还是磁性检测位置,而无论是红外检测还是磁性检测均是常规的检测方式。再次,控制元件的输入输出通过接口形式连接是常规的技术手段。(3)在提升领域对提升装置的实时位置进行显示已是常规的设置,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对显示器的常规的视频分配器方式加以应用,通过视频分配器对实时位置进行显示。(4)对比文件1公开了刷卡解锁并通过确认开关才进行运行控制,对比文件2给出了在控制升降椅运行前检测人体以防止误操作,本领域的技术人员不难想到在刷卡解锁信号、人体检测信号、确认信号均完成的情况下才启动升降椅,而确认开关采用扶手开关形式仅是一种常规技术手段。通过集成各个功能模块在一起简化结构是电控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因而坚持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9年01月11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指出: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一种楼梯升降椅控制装置,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技术特征为:(1)本申请采用升降椅,请求保护一种楼梯升降椅控制装置;具有楼层读卡机构,用于设置在各个楼层上,所述楼层读卡机构包括读卡天线、读卡控制器,所述读卡控制器与所述读卡天线相电连以接收所述读卡天线获取的呼叫楼层信号;还包括设置在升降椅上的扶手开关和人体检测开关,当所述升降椅控制板依次接收到所述人体检测开关发出的检测信号、所述刷卡解锁开关读取的解锁信号、所述扶手开关获取的上行或下行的第二控制信号后发出驱动电机相应转动的驱动信号;(2)本申请的位置检测开关设置在各个楼层上,基站控制板包括位置接收接口,所述位置接收接口为多个且与各所述位置检测开关一一对应地传输连接以获取升降椅的位置信号,芯片与所述位置接收接口相电连获取所述位置信号,所述芯片获取所述楼层读卡机构传输的所述呼叫楼层信号并在比对所述位置信号和所述呼叫楼层信号后发出第一控制信号;所述位置检测开关为磁性开关且通过电缆与所述位置接收接口一一对应地电连接;(3)本申请楼梯升降控制装置还包括影音播放机构,所述影音播放机构包括硬盘播放器、与所述硬盘播放器相电连的音视频分配器、与所述音视频分配器相电连的解码器、用于分别设置在各楼层上的显示屏,所述视频分配器具有与楼层一一对应的多个视频通道和音频通道以将所述硬盘播放器传输的音视频按照楼层分配,所述视频分配器具有对应各视频通道的视频输出接口和对应各音频通道的音频输出接口,各所述视频输出接口、所述音频输出接口分别与对应楼层的所述显示屏相传输连接,所述解码器与所述基站控制板的所述芯片相传输连接以获取升降椅位置信号并将位置信号转换为数字视频信号后叠加到各所述视频通道的视频信号上。对比文件2给出了通过设置在各个楼层上的呼叫开关刷卡呼叫升降椅,将控制开关设置在扶手上,并通过压力传感器检测是否有人使用的技术启示,其它区别技术特征属于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以及所属技术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以获得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该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从属权利要求2-5的附加技术特征或者被对比文件3公开,或者属于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因此从属权利要求2-5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权利要求6要求保护一种楼梯升降椅设备,包括如权利要求1-5任一所述的楼梯升降椅控制装置。由于其引用的权利要求1-5所限定的楼梯升降椅控制装置不具备创造性,因此将其应用到楼梯升降椅设备也不能使楼梯升降椅设备具备创造性。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3以及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获得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该权利要求6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2月26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并对权利要求书进行了修改。在提交的权利要求书中,复审请求人将说明书中的特征“所述磁性开关设置于所述导轨上并分别对应于各个楼层处;所述芯片用于根据用户所在楼层和检测到升降椅的磁性开关所处的楼层的差值而发出上行或下行的第一控制信号”加入独立权利要求1,并将权利要求2中的错别字“件”修改为“间”。复审请求人认为:技术特征“所述位置检测开关为磁性开关且通过电缆与所述位置接收接口一一对应地电连接;所述磁性开关设置于所述导轨上并分别对应于各个楼层处;所述芯片用于根据用户所在楼层和检测到升降椅的磁性开关所处的楼层的差值而发出上行或下行的第一控制信号”未在对比文件1、2中公开,对比文件1通过楼层控制盒15与代步器之间的远红外通信来获取实现与用户选择的到达层地址码比对,当两码吻合时实现自动停机,其结构和原理均不同于本申请,而且对比文件1中并不具有检测代步器当前所处楼层的功能,其仅能检测代步器是否达到用户选择的到达层。本申请中通过设置于导轨上对应各个楼层处的磁性开关来实时检测升降椅的位置,而且基于磁性开关检测到的升降椅所处的楼层,与用户所在的楼层相减得到差值而发出上行或者下行的第一控制信号,本申请的磁性开关与对比文件1中的楼层控制盒或代步器显著不同,而且对比文件1中的楼层控制盒或代步器也不能实现本申请中磁性开关的功能,即实时检测升降椅所处楼层,并据此而发出使升降椅相应上行或下行的第一控制信号。本申请的控制装置在结构简化的同时、方便用户使用、控制流程简捷且精确、以及具有较好的抗干扰能力。
合议组于2019年06月28日再次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指出:对比文件1公开了楼层控制盒15利用远红外不断地发送本楼层地址码,以便于代步器接收,并与用户选择的到达层地址码对比,当两码吻合时实现自动停机。由上述内容可以毫无疑义地得出,代步器接收到的本楼层地址码对应于代步器当前所处楼层,即对比文件1中的代步器的位置检测开关设置在登楼代步器上,代步器主体控制器13获取升降椅的位置信号,并接收呼叫楼层信号,代步器主体控制器13比对位置信号和呼叫楼层信号后发出驱动信号驱动电机。并且对比文件1的说明书第6页第17-18行明确公开了:代步器在任意楼层收到信息后即以0.6m/s的速度向招呼层行进,即对比文件1也是根据呼梯信号和代步器所处的位置判断代步器的行进方向,相当于根据代步器所处的楼层,与用户所在的楼层相减得到差值而发出上行或者下行的控制信号。本申请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实质上是比对位置信号和呼叫楼层信号的步骤具体由固定的基站控制板完成还是移动的代步器主体控制器13完成。由于固定的控制器和移动的控制器都具有运算和控制功能,在对比文件1公开了位置信号比较控制在代步器控制器中完成的基础上,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根据实际需要使比较控制在基站控制板中完成,不需要付出创造性劳动,其同样起到的是使升降椅/登楼代步器按照呼叫楼层信号移动到呼叫楼层的作用,并未带来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当本领域技术人员采用比较控制在基站控制板中完成的技术手段时,容易想到将位置检测开关设置在各个楼层上,并根据实际需要具体地选择本领域常用的磁性开关设置在每层对应的导轨上作为位置检测开关,并通过电缆与设置在基站控制板上的位置接收接口一一对应地电连接以传输位置信号,其检测升降椅所处楼层位置的技术效果可以预期。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8月12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并对权利要求书进行了修改。在提交的权利要求书中,复审请求人将说明书中的特征“基站控制板包括485接口及无线发送模块,各所述位置接收接口分别与各位置检测开关通过电缆一一对应地传输连接;所述楼层读卡机构的485接口和所述基站控制板的485接口通过485通信线电连,所述无线发送模块包括与所述芯片相电连的无线发送接口、连接于所述无线发送接口的无线发送天线;所述基站控制板还用于在升降椅使用后、初次安装后或断电重启后不在任何一个磁性开关的位置时向所述升降椅控制板发出下行的控制信号,所述升降椅控制板还用于根据接收到的下行控制信号驱动电机转动,所述升降椅下行至当前楼层的所述磁性开关处并停止;所述导轨上设置有多个充电座,所述充电座对应设置在各楼层的磁性开关位置处;”加入独立权利要求1,并删除了从属权利要求2-4。复审请求人认为:(1)本申请中,基站控制板和楼层读卡机构通过485通信线连接从而进行通信,基站控制板的位置接收接口和位置检测开关通过电缆连接从而进行通信,提高了抗干扰能力。(2)本申请中,由于在各个楼层设置位置检测开关来检测升降的位置,因此,若升降椅使用后、初次安装后或断电重启后不在任何一个磁性开关的位置,则各位置接收接口均接收不到升降椅的位置信号,因而基站电路板向升降椅控制板发出自动下行的控制信号,升降椅控制板根据接收到的自动下行控制信号驱动电机转动,升降椅自动下行至当前楼层的磁性开关的位置并停止;与此同时,充电座对应设置在各楼层的磁性开关位置处,升降椅在磁性开关位置停止,充电座既能够对升降椅自动充电。对比文件1、2均未公开该区别技术特征也未出相应技术启示,对比文件3中的充电器则设置在楼梯的终点处,楼梯升降椅须运动至楼梯终点处后才能进行充电。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8月12日提交了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一种楼梯升降椅控制装置,用于控制升降椅以沿楼梯移动,所述升降椅由电机驱动移动,其特征在于,包括:
楼层读卡机构,用于设置在各个楼层上,所述楼层读卡机构包括读卡天线、读卡控制器以及485接口,所述读卡控制器分别与所述读卡天线和所述485接口相电连,以接收所述读卡天线获取的呼叫楼层信号;
位置检测开关,用于设置在各个楼层上,所述位置检测开关检测升降椅所处位置;
基站控制板,包括位置接收接口、芯片、485接口及无线发送模块,所述位置接收接口为多个且与各所述位置检测开关一一对应地传输连接以获取升降椅的位置信号,各所述位置接收接口分别与各位置检测开关通过电缆一一对应地传输连接,所述芯片与所述位置接收接口相电连获取所述位置信号,所述芯片获取所述楼层读卡机构传输的所述呼叫楼层信号并在比对所述位置信号和所述呼叫楼层信号后发出第一控制信号,所述楼层读卡机构的485接口和所述基站控制板的485接口通过485通信线电连,所述无线发送模块包括与所述芯片相电连的无线发送接口、连接于所述无线发送接口的无线发送天线;
升降椅控制板,其用于接收所述第一控制信号并输出相应的驱动信号驱动电机,所述升降椅控制板包括无线接收模块,所述无线接收模块包括相连接的无线接收天线和无线接收接口,所述无线接收接口用于接收所述无线发送天线的第一控制信号;
其中,所述位置检测开关为磁性开关且通过电缆与所述位置接收接口一一对应地电连接,所述磁性开关设置于所述导轨上并分别对应于各个楼层处;所述芯片用于根据用户所在楼层和检测到升降椅的磁性开关所处的楼层的差值而发出上行或下行的第一控制信号;
所述基站控制板还用于在升降椅使用后、初次安装后或断电重启后不在任何一个磁性开关的位置时向所述升降椅控制板发出下行的控制信号,所述升降椅控制板还用于根据接收到的下行控制信号驱动电机转动,所述升降椅下行至当前楼层的所述磁性开关处并停止;所述导轨上设置有多个充电座,所述充电座对应设置在各楼层的磁性开关位置处;
该楼梯升降控制装置还包括影音播放机构,所述影音播放机构包括硬盘播放器、与所述硬盘播放器相电连的音视频分配器、与所述音视频分配器相电连的解码器、用于分别设置在各楼层上的显示屏,所述视频分配器具有与楼层一一对应的多个视频通道和音频通道以将所述硬盘播放器传输的音视频按照楼层分配,所述视频分配器具有对应各视频通道的视频输出接口和对应各音频通道的音频输出接口,各所述视频输出接口、所述音频输出接口分别与对应楼层的所述显示屏相传输连接,所述解码器与所述基站控制板的所述芯片相传输连接以获取升降椅位置信号并将位置信号转换为数字视频信号后叠加到各所述视频通道的视频信号上;
该楼梯升降椅控制装置还包括与所述升降椅控制板相传输连接的用于设置在升降椅上的刷卡解锁开关、扶手开关以及人体检测开关,当所述升降椅控制板依次接收到所述人体检测开关发出的检测信号、所述刷卡解锁开关读取的解锁信号、所述扶手开关获取的上行或下行的第二控制信号后发出驱动电机相应转动的驱动信号。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楼梯升降椅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楼梯升降椅控制装置还包括两个用于分别设置在升降椅左右两侧的障碍物探测器,所述障碍物探测器与所述升降椅控制板相电连以将获得的障碍物信号传输至所述升降椅控制板,所述升降椅控制板接收所述障碍物信号并发出电机停转的驱动信号驱动电机停转。
3.一种楼梯升降椅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权利要求1-2任一所述的楼梯升降椅控制装置。”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关于审查文本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8月12日答复复审通知书时对权利要求书进行了修改,经审查,该修改符合专利法第33条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1条第1款的规定。本次复审通知书所针对的审查文本为:2019年08月12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3项,申请日2015年11月23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29段、说明书附图第1-4幅、说明书摘要和摘要附图。
关于创造性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2.1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一种楼梯升降椅控制装置,对比文件1(CN1468797A,公开日为:2004年01月21日)公开了一种登楼代步器,并具体公开了如下技术特征(参见对比文件1说明书第1页第9行-第7页第7行以及附图1-7):包括登楼代步器的控制系统(对应于本申请的楼梯升降椅控制装置),代步器主体在安装楼梯上下的轨道上进行运动,代步器主体的上部设有传动系统,传动系统由直流电机6、蜗轮10蜗杆11 组成的传动装置和链轮7组成(相当于本申请的由电机驱动移动);登楼代步器的控制系统由代步器主体控制器13(相当于本申请的升降椅控制板)、主控制器14(相当于本申请的基站控制板)、楼层控制盒15和呼梯照明盒16组成;每层楼在楼梯口设有楼层控制盒15,居家出入门口设有呼梯照明盒16,主控制器14考虑到布线的原因一般放置在中间的楼层;呼梯照明盒16通过导线与楼层控制盒15相连,楼层控制盒15与相邻楼层控制盒15的分配器之间通过同轴电缆串接,再串接至主控制器14;呼梯照明盒16用于呼梯;楼层控制盒15利用远红外不断地发送本楼层地址码,以便于代步器接收,并与用户选择的到达层地址码对比,当两码吻合时实现自动停机(相当于公开了在代步器上设置有位置检测开关,检测代步器所处位置),并接收主控制器14广播的呼梯指令,并及时用远红外方式向代步器主体转发(相当于公开了主控制器向代步器主体控制器13发出控制信号);主控制器14内设一部编程控制器(即其必然具有芯片);代步器主体控制器13设有以编程控制器为主体的用户权限确认的刷卡机(相当于本申请的刷卡解锁开关)、投币机、到达楼层选择和启动按键(作用相当于本申请中的扶手开关)、楼层显示、运行音响、沿途照明、安全检测等接收、转发和控制部件,其根据用户的要求,进行电机数据处理及控制,控制代步器主体的上、下(相当于公开了代步器主体控制器13接收控制信号并输出相应的驱动信号驱动电机);使用时用户放下下踏板和上扶手,并面向前进方向登上代步器后,有卡用户刷卡,无卡用户投币,待“楼层数据显示管”显示“0”,用户即按下要到达的楼层号,此时楼层数据显示管显示相应的楼层号,用户再按下“启动”按键代步器即启动运行。
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技术特征为:(1)本申请采用升降椅,请求保护一种楼梯升降椅控制装置;具有楼层读卡机构,用于设置在各个楼层上,所述楼层读卡机构包括读卡天线、读卡控制器,所述读卡控制器与所述读卡天线相电连以接收所述读卡天线获取的呼叫楼层信号;还包括设置在升降椅上的扶手开关和人体检测开关,当所述升降椅控制板依次接收到所述人体检测开关发出的检测信号、所述刷卡解锁开关读取的解锁信号、所述扶手开关获取的上行或下行的第二控制信号后发出驱动电机相应转动的驱动信号;(2)本申请的位置检测开关设置在各个楼层上,所述位置检测开关为磁性开关且通过电缆与所述位置接收接口一一对应地电连接;所述磁性开关设置于所述导轨上并分别对应于各个楼层处;基站控制板包括位置接收接口,所述位置接收接口为多个且与各所述位置检测开关一一对应地传输连接以获取升降椅的位置信号,芯片与所述位置接收接口相电连获取所述位置信号,所述芯片获取所述楼层读卡机构传输的所述呼叫楼层信号并在比对所述位置信号和所述呼叫楼层信号后发出第一控制信号;所述芯片用于根据用户所在楼层和检测到升降椅的磁性开关所处的楼层的差值而发出上行或下行的第一控制信号;所述楼层读卡机构、基站控制板均还包括485接口,所述读卡控制器和所述芯片通过连接于485接口间的485通信线相电连接;所述基站控制板还包括与所述芯片相电连的无线发送模块,所述升降椅控制板包括无线接收模块,所述无线发送模块与所述无线接收模块相无线传输以将所述控制信号传输至所述升降椅控制板;所述基站控制板还用于在升降椅使用后、初次安装后或断电重启后不在任何一个磁性开关的位置时向所述升降椅控制板发出下行的控制信号,所述升降椅控制板还用于根据接收到的下行控制信号驱动电机转动,所述升降椅下行至当前楼层的所述磁性开关处并停止;(3)本申请楼梯升降控制装置还包括影音播放机构,所述影音播放机构包括硬盘播放器、与所述硬盘播放器相电连的音视频分配器、与所述音视频分配器相电连的解码器、用于分别设置在各楼层上的显示屏,所述视频分配器具有与楼层一一对应的多个视频通道和音频通道以将所述硬盘播放器传输的音视频按照楼层分配,所述视频分配器具有对应各视频通道的视频输出接口和对应各音频通道的音频输出接口,各所述视频输出接口、所述音频输出接口分别与对应楼层的所述显示屏相传输连接,所述解码器与所述基站控制板的所述芯片相传输连接以获取升降椅位置信号并将位置信号转换为数字视频信号后叠加到各所述视频通道的视频信号上;(4)所述导轨上设置有多个充电座,所述充电座对应设置在各楼层的磁性开关位置处。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本申请相对于对比文件1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提高楼梯升降椅的安全性和便利性。
对于区别技术特征(1),对比文件2(CN104724580A,公开日为:2015年06月24日)公开了一种智能化楼道代步电梯的控制系统和方法,并具体公开了如下技术特征(参见对比文件2说明书第28-49段以及附图1):升降机上设有运载位30,运载位30可以采用座椅的形式(公开了楼梯升降椅),呼叫开关设置于楼梯平台区的楼道墙壁上,呼叫开关上设有NFC接收器,用户服务卡上设有NFC发射器,用户可以通过刷用户服务卡对相应的呼叫开关进行操作;乘坐意向获取单元根据用户对相应呼叫开关的操作以及选择的目的楼层获得用户的乘坐意向,控制单元10根据用户的乘坐意向,控制临近用户的升降单元移动至用户所在的位置;踏板34上设有压力传感器,升降机的中部外侧面上设有安全扶手35,安全扶手35上设有用于开启或关闭驱动装置的安全开关;控制单元10根据压力传感器的检测结果以及安全开关的状态启动或关闭升降单元的驱动装置;当压力传感器的检测结果为有人使用,且安全开关闭合时,控制单元发出控制信号启动驱动装置,使升降机上行或下行。上述技术特征在对比文件2中所起的作用是通过设置在各个楼层上的呼叫开关刷卡呼叫升降椅,将控制开关设置在扶手上,并通过压力传感器检测是否有人使用,提高了升降椅使用的安全性和便利性,即对比文件2给出了将上述技术手段应用到对比文件1中进一步解决技术问题的启示,在这种启示下,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不难想到在各个楼层上设置楼层读卡机构,使楼层读卡机构包括读卡天线、读卡控制器,所述读卡控制器与所述读卡天线相电连以接收所述读卡天线获取的呼叫楼层信号;设置人体检测开关,将控制开关设置在扶手上形成扶手开关,当代步器主体控制器依次接收到人体检测开关发出的检测信号、刷卡机读取的解锁信号、扶手开关获取的上行或下行的控制信号后发出驱动电机相应转动的驱动信号,不需要付出创造性劳动。
对于区别技术特征(2),本申请中的位置检测开关设置在各个楼层上,基站控制板通过位置接收接口获取升降椅的位置信号,并接收呼叫楼层信号,基站控制板比对位置信号和呼叫楼层信号后发出上行或下行的控制信号,电梯控制板根据控制信号输出相应的驱动信号驱动电机;对比文件1中的位置检测开关设置在登楼代步器上,代步器主体控制器13获取升降椅的位置信号,并接收呼叫楼层信号,代步器主体控制器13比对位置信号和呼叫楼层信号后发出驱动信号驱动电机。本申请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实质上是比对位置信号和呼叫楼层信号的步骤具体由固定的基站控制板完成还是移动的代步器主体控制器13完成。由于固定的控制器和移动的控制器都具有运算和控制功能,在对比文件1公开了位置信号比较控制在代步器控制器中完成的基础上,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根据实际需要使比较控制在基站控制板中完成,不需要付出创造性劳动,其同样起到的是使升降椅/登楼代步器按照呼叫楼层信号移动到呼叫楼层的作用,并未带来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当本领域技术人员采用比较控制在基站控制板中完成的技术手段时,容易想到将位置检测开关设置在各个楼层上,并根据实际需要具体地选择本领域常用的磁性开关作为位置检测开关设置在导轨上分别对应于各个楼层处,并通过电缆与设置在基站控制板上的位置接收接口一一对应地电连接以传输位置信号,同样未带来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485接口是常用的串行通信接口,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想到通过485接口连接读卡机构和基站控制板,从而使楼层读卡机构、基站控制板均还包括485接口,所述读卡控制器和所述芯片通过连接于485接口间的485通信线相电连接,不需要付出创造性劳动;通过基站点广播信号或是直接通过两个器件之间的无线收发模块进行无线通信均是所属技术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因此,在对比文件1公开了主控制器14通过楼层控制盒15与代步器控制器进行无线通信的情况下,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不难想到使基站控制板与升降椅控制板直接进行无线通信,从而使基站控制板还包括与所述芯片相电连的无线发送模块,所述升降椅控制板包括无线接收模块,所述无线发送模块与所述无线接收模块相无线传输以将所述控制信号传输至所述升降椅控制板。控制系统的初始化操作是控制领域的公知常识,在升降椅使用后、初次安装后或断电重启后不在任何一个磁性开关的位置时,为了保障系统能够正常运行,设定向所述升降椅控制板发出下行的控制信号,所述升降椅控制板还用于根据接收到的下行控制信号驱动电机转动,所述升降椅下行至当前楼层的所述磁性开关处并停止属于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常规技术手段。
对于区别技术特征(3),在各个楼层上设置显示器显示升降机运行的情况以及通过解码器解码并显示视频信号属于电梯领域的公知常识。《建筑电气设计禁忌手册》(史新主编,第141-142页,机械工业出版社,2010年3月第一版)公开了电梯轿厢内摄像机的视频信号,宜与电梯运行楼层字符叠加,实时显示电梯运行信息;当一路视频信号需要送到多个图像显示或记录设备上时,宜选用视频分配器。即,将电梯的位置信号转换为数字视频信号后叠加到各视频通道的视频信号上从而在显示器上对电梯的位置进行实时显示,在以及采用视频分配器将视频信号送到多个显示设备均是显示控制领域的公知常识。因此,在上述内容的启示下,为了在各个楼层站点获取升降椅的运行信息,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在楼梯升降控制装置中设置影音播放机构,所述影音播放机构包括硬盘播放器、与所述硬盘播放器相电连的音视频分配器、与所述音视频分配器相电连的解码器、用于分别设置在各楼层上的显示屏,所述视频分配器具有与楼层一一对应的多个视频通道和音频通道以将所述硬盘播放器传输的音视频按照楼层分配,所述视频分配器具有对应各视频通道的视频输出接口和对应各音频通道的音频输出接口,各所述视频输出接口、所述音频输出接口分别与对应楼层的所述显示屏相传输连接,所述解码器与所述基站控制板的所述芯片相传输连接以获取升降椅位置信号并将位置信号转换为数字视频信号后叠加到各所述视频通道的视频信号上,属于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其能够使乘客及时了解升降椅运行位置的技术效果可以预期。
对于区别技术特征(4),对比文件3公开了一种楼梯升降椅控制装置,并具体公开了如下技术特征(参见对比文件3说明书第22-42段以及附图1-6):楼梯的终点处设置有为蓄电池6充电的充电器7,当楼梯升降椅1运动至终点处时,蓄电池6与充电器7相连接,充电器7为蓄电池6充电,以备下次使用。上述特征在对比文件3中起到了给升降椅充电的作用,即对比文件3给出了在楼层特定位置设置充电座进行充电的启示,在这种启示下,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不难想到将多个充电座设置在楼层特定位置的位置检测开关处,从而便于对升降椅自动充电。
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和3以及所属技术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以获得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2权利要求2对权利要求1进行了进一步限定,对比文件3公开了(参见对比文件3说明书第22-42段以及附图1-6):当楼梯升降椅1在运行途中因遇到障碍物而无法继续运行至终点处时(例如使用者没有保持按动遥控开关或固定开关、遥控器4电量不足、遇到障碍物等),相应的安全开关断开而将电路断开并将发出的断路信号至主控板2中,主控板2根据断路信号产生停止驱动信号传输至驱动电机,驱动电机停止转动。上述特征在对比文件3中起到了躲避障碍的作用,即对比文件3给出了在检测出障碍的情况下停止电机的启示,在这种启示下,为了检测障碍物,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想到使该楼梯升降椅控制装置还包括两个用于分别设置在升降椅左右两侧的障碍物探测器,所述障碍物探测器与所述升降椅控制板相电连以将获得的障碍物信号传输至所述升降椅控制板,从而在升降椅控制板接收所述障碍物信号并发出电机停转的驱动信号驱动电机停转。因而,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该从属权利要求2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3权利要求3要求保护一种楼梯升降椅设备,包括如权利要求1-2任一所述的楼梯升降椅控制装置。基于前面评述可知,权利要求1-2所限定的楼梯升降椅控制装置不具备创造性,因此,将其应用到楼梯升降椅设备也不能使楼梯升降椅设备具备创造性。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3以及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获得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对复审请求人相关意见的评述
复审请求人在意见陈述书中认为:(1)本申请中,基站控制板和楼层读卡机构通过485通信线连接从而进行通信,基站控制板的位置接收接口和位置检测开关通过电缆连接从而进行通信,提高了抗干扰能力。(2)本申请中,由于在各个楼层设置位置检测开关来检测升降的位置,因此,若升降椅使用后、初次安装后或断电重启后不在任何一个磁性开关的位置,则各位置接收接口均接收不到升降椅的位置信号,因而基站电路板向升降椅控制板发出自动下行的控制信号,升降椅控制板根据接收到的自动下行控制信号驱动电机转动,升降椅自动下行至当前楼层的磁性开关的位置并停止;与此同时,充电座对应设置在各楼层的磁性开关位置处,升降椅在磁性开关位置停止,充电座既能够对升降椅自动充电。对比文件1、2均未公开该区别技术特征也未出相应技术启示,对比文件3中的充电器则设置楼梯的终点处,楼梯升降椅须运动至楼梯终点处后才能进行充电。
对此,合议组认为:
(1)485接口是通信和控制领域常用的串行通信接口,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想到通过485接口连接读卡机构和基站控制板,从而使楼层读卡机构、基站控制板均还包括485接口,所述读卡控制器和所述芯片通过连接于485接口间的485通信线相电连接,不需要付出创造性劳动,其实现芯片之间的通讯的技术效果也可以预期。
(2)当设备遇到异常时,对控制系统进行初始化操作是控制领域的公知常识,具体地在升降椅使用后、初次安装后或断电重启后不在任何一个磁性开关的位置时,为了保障系统能够正常运行,设定向所述升降椅控制板发出下行的控制信号,所述升降椅控制板还用于根据接收到的下行控制信号驱动电机转动,所述升降椅下行至当前楼层的所述磁性开关处并停止属于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常规技术手段,不需要付出创造性劳动,其保证升降椅正常运行的技术效果可以预期。在对比文件3公开了楼梯的终点处设置有为蓄电池6充电的充电器7,当楼梯升降椅1运动至终点处时,蓄电池6与充电器7相连接,充电器7为蓄电池6充电,以备下次使用。上述特征在对比文件3中起到了给升降椅充电的作用,即对比文件3给出了在楼层特定位置设置充电座进行充电的启示,在这种启示下,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不难想到将多个充电座设置在楼层特定位置的位置检测开关处,从而便于对升降椅自动充电,同样不需要付出创造性劳动。
因此,复审请求人陈述的理由不具有说服力,不能证明本申请的权利要求具备创造性,合议组不予支持。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7年12月20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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