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创造名称:一种环卫设施保洁智能作业及巡检管理系统及方法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90812
决定日:2019-09-24
委内编号:1F266136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610090047.0
申请日:2016-02-17
复审请求人:北京市环丽清扫保洁服务中心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李劲娴
合议组组长:陈汝岩
参审员:王楠
国际分类号:G06K17/00,G06Q50/26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
:如果权利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对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存在区别技术特征,但现有技术中给出了将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应用到该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以解决其技术问题的启示,这种启示会使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面对所述技术问题时,有动机改进该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并获得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则该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是显而易见的,不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610090047.0,名称为“一种环卫设施保洁智能作业及巡检管理系统及方法”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本申请的申请人为北京市环丽清扫保洁服务中心,申请日为2016年02月17日,公开日为2016年12月28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于2018年10月08日发出驳回决定,驳回了本申请,其理由是:权利要求1-10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驳回决定引用了如下4篇对比文件:
对比文件1:CN 204990432U,公开日:2016年01月20日;
对比文件2: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巡检信息系统,袁敏正 等,《都市快轨交通》,第27卷第4期,第57-61页,公开日:2014年08月31日;
对比文件3:南京地铁自动售检票设备维修管理系统研究,李其林 等,《城市轨道交通研究》,2015年第8期,第138-141页,公开日:2015年08月31日;
对比文件4:CN 104463547A,公开日:2015年03月25日;
其中对比文件1是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申请日2016年02月17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10项、说明书第1-118段、说明书附图图1-7、说明书摘要和摘要附图。
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环卫设施保洁智能作业及巡检管理系统,所述管理系统包括若干至少内置一种超高频RFID电子标签的识别牌(101)、管理服务器(102)、若干通过无线网络与所述管理服务器(102)通讯的智能终端(103)、若干通过浏览器访问所述管理服务器(102)的管理端(104),所述智能终端(103)包括超高频RFID标签读取装置、无线网络通讯装置、拍照装置、声音装置和显示装置,所述超高频RFID标签读取装置可以读取各类超高频RFID电子标签的预置信息并上传给所述管理服务器(102),所述管理服务器(102)包括电子地图接口,其特征在于,
所述识别牌(101)包括设置在道路的环卫设施外表面上的环卫设施属性识别牌、间隔设置在道路的环卫设施外表面上的道路监测点识别牌、作业或巡检人员携带的工作人员属性识别牌,所述道路监测点识别牌还内置一种射频RFID电子标签;
所述环卫设施属性识别牌的超高频RFID电子标签预置有环卫设施属性信息;所述道路监测点识别牌的超高频RFID电子标签和射频RFID电子标签均预置有环卫设施属性信息;所述工作人员属性识别牌的超高频RFID电子标签预置有作业或巡检人员的人员身份属性信息;所述环卫设施属性信息包括环卫设施所在保洁道路位置信息和环卫设施ID编号;所述人员身份属性信息包括作业或巡检人员的身份信息、角色信息;
所述智能终端(300)还包括射频RFID标签读取装置,所述射频RFID标签读取装置可读取道路监测点识别牌的射频RFID电子标签预置信息;
所述管理服务器(102)包括RFID数据处理模块组(110)、环卫设施管理模块组(111)、业务管理模块组(112)、通知管理模块组(113)、用户管理模块组(114)、库存管理模块组(115)和统计报表模块组(116);
所述RFID数据处理模块组(110)包括RFID数据接收模块(121)、RFID数据分析模块(122)和RFID数据存储模块(123);所述RFID数据接收模块(121)用于接收所述智能终端(103)发送的包含有智能终端(103)ID信息的RFID电子标签信息,所述RFID数据分析模块(122)接收所述RFID数据接收模块发送的数据分析指令,并对接收的RFID数据信息进行分类处理,当数据信息为未登陆智能终端(103)发送的环卫设施属性识别牌信息时,不做处理;当数据信息为未登陆智能终端(103)发送的工作人员属性识别牌信息时,向智能终端(103)用户登录模块(131)发送自动登录所述管理服务器(102)的指令;当数据信息为已登陆智能终端(103)发送的环卫设施属性识别牌信息时,向RFID数据存储模块(123)发送数据存储指令;所述RFID数据存储模块(123)用于接收并处理数据存储指令;
所述环卫设施管理模块组(111)用于统计、显示、查询、修改和增加环卫设施信息,所述业务管理模块组(112)用于接收、生成和管理业务案件信息;所述通知管理模块组(113)用于通知或推送业务案件进程、新案件预警信息及排工记录信息;
所述智能终端(103)包括用户登录模块(131)、RFID标签读取装置控制模块(136)、环卫设施标定模块(132)、故障报送模块(133)、故障维修模块(134)和设施库存管理模块(135);所述用户登录模块(131)用于接收并处理用户登录指令;所述RFID标签读取装置控制模块(136)用于根据用户角色和作业任务决定所述超高频RFID标签 读取装置和所述射频RFID标签读取装置的启闭;所述环卫设施标定模块(132),用于调取服务器中电子地图信息,并将工作人员设置的环卫设施信息标定于电子地图上;所述故障报送模块(133)用于向管理服务器(102)发送工作人员设置的故障报送信息;所述故障维修模块(134)用于接收和反馈管理服务器(102)发送的业务单信息,并将工作人员的处理信息发送给管理服务器(102);所述设施库存管理模块(135)用于调取设施库存数据并形成列表,并将工作人员添加的设备申购信息发送给管理服务器(102)。
2. 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环卫设施保洁智能作业及巡检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终端(103)还包括定位模块和拍照模块;所述定位模块用于对智能终端(103)进行实时定位处理,进而对环卫设施定位提供参考;所述拍照模块用于作业或巡检人员启动所述拍照装置进行拍照,并将拍照图像上传到所述管理服务器(102)。
3.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环卫设施保洁智能作业及巡检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业务管理模块组(112)包括业务单接收模块(211)、业务单派遣模块(212)、业务单处理模块(213)、业务单审核模块(214)和业务单状态修改模块(215);
所述业务单接收模块(211),用于接收各智能终端(103)的故障报送模块(133)发送的待处理业务信息,形成业务单,向业务单派遣模块(212)发送业务分类指令,并向业务单状态修改模块(215)发送修改业务单状态为“待派单”的指令;
所述业务单派遣模块(212)用于接收业务分类指令,对待处理业务信息进行分类并向对应智能终端(103)的故障维修模块(134)发送带有时间信息的派单信息并接收带有时间信息的反馈信息,当所述 故障维修模块(134)反馈接单后,向业务单状态修改模块(215)发送修改业务单状态为“处理中”的指令;
所述业务单处理模块(213)接收接单智能终端(103)的故障维修模块(134)发送的带有时间信息的业务处理信息,当接收到所述故障维修模块(134)发送的业务处理完成信息后,向业务单状态修改模块(215)发送修改业务单状态为“待审核”的指令;
所述业务单审核模块(214)用于接收业务单审核指令,形成待审核业务单并反馈给管理端(104),当接收到管理端(104)发送的审核完成指令后,向业务单状态修改模块(215)发送修改业务单状态为“已完成”的指令;
所述业务单状态修改模块(215)用于接收并处理业务单状态修改指令。
4. 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环卫设施保洁智能作业及巡检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业务管理模块组(112)还包括时间判断模块(216)和提示模块(217);所述RFID数据处理模块组(110)还包括RFID数据时间处理模块;
所述时间判断模块(216)用于记录派单时间、接单时间、业务处理开始时间和业务处理结束时间,并将接单时间a与(派单时间 预设时间差)x、业务处理开始时间和业务处理结束时间差b与预设时间差y进行对比判断,当a大于x时,时间判断模块(216)向业务单派遣模块(212)发送重新派遣指令;当b大于y时,时间判断模块(216)向提示模块(217)发送提示指令;
所述提示模块(217)用于接收提示指令,并向智能终端(103)和/或显示装置发出相应的提示指令;
所述RFID数据时间处理模块,用于统计和比较所述RFID数据接收模块(121)接收的RFID电子标签预置信息的时间和频次;当所述时间和频次与其预设的阈值比对结果不一致时,通知所述提示模块(217)发送相应提醒指令。
5. 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环卫设施保洁智能作业及巡检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环卫设施管理模块组(111)还包括环卫设施状态显示模块,所述环卫设施状态显示模块用于显示电子地图中环卫设施的状态,当环卫设施正常状态时,将环卫设施显示为绿色;当环卫设施为“待派单”状态时,将环卫设施显示为红色;当环卫设施为“处理中”和“待审核”状态时,将环卫设施显示为蓝色;当环卫设施状态为“已完成”时,将环卫设施显示为绿色。
6. 如权利要4所述的环卫设施保洁智能作业及巡检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环卫设施属性识别牌和道路监测点识别牌均包括牌体,所述超高频RFID电子标签和射频电子标签均密封在所述牌体内,所述超高频RFID电子标签为900MHzRFID电子标签;所述射频电子标签为2.45G RFID电子标签;
所述道路监测点识别牌还包括印在所述牌体外表面的二维码标签;所述二维码标签包括所述道路属性信息,所述智能终端(103)可以识别所述二维码标签,并将获取的信息上传至所述管理服务器(102);
所述RFID数据处理模块组(110)的RFID数据时间处理模块,可以用于统计和比较所述二维码标签的道路属性信息的时间和频次,当与RFID电子标签预置信息比对结果不一致时,通知所述提示模块(217)发送相应提醒指令。
7. 如权利要6所述的环卫设施保洁智能作业及巡检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终端(103)还包括巡检案件处置模块(310),所述巡检案件处置模块(310)包括责任班组选择子模块(311)、标签频率判断子模块(312)、问题分类选择子模块(313)、问题描述子模块(314)、处理方式选择子模块(315)、复查子模块(316);
所述责任班组选择子模块(311)在已登录智能终端(103)的射频RFID标签读取装置首次读取道路监测点识别牌信息后向智能终端(103)推送选择责任班组信息,接收并处理巡检人员输入的选择信息,并向标签频率判断子模块(312)发送判断电子标签频率的指令;
所述标签频率判断子模块(312)接收判断电子标签频率的指令,同时向智能终端的超高频RFID标签读取装置和射频RFID标签读取装置发送读取电子标签信息的指令,接收并判断电子标签频率信息;
所述问题分类选择子模块(313)根据电子标签频率信息的不同显示不同类别问题分类选择信息,接收巡检人员输入的问题分类选择信息,并向问题描述子模块(314)发送问题描述指令;
所述问题描述子模块(314)用于接收问题描述指令,并在智能终端(103)的显示装置显示问题描述区域,接收巡检人员输入的问题描述信息,形成巡检案件问题单后自动发送给业务单处理模块(214);
处理方式选择子模块(315),在业务单处理模块(214)接收到所述问题描述子模块(314)发送的巡检案件问题单信息后,向处理方式选择子模块(315)发送指令,向智能终端(103)推送处理方式选择信息,当巡检人员选择为现场处理时,所述处理方式选择子模块(315)向复查子模块(316)发送复查指令;
所述复查子模块(316)用于接收复查指令,并向智能终端(103)的的拍照模块发送拍照指令。
8.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环卫设施保洁智能作业及巡检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统计报表模块组(116)包括环卫设施统计模块、作业业务记录统计模块和巡检业务记录统计模块;
所述环卫设施统计模块用于接收并处理环卫设施查询信息,并根据接收的查询字段形成相应环卫设施统计报表;
所述作业业务记录统计模块用于接收并处理作业业务记录查询信息,并根据接收的查询字段形成相应作业业务记录统计报表;
所述巡检业务记录统计模块用于接收并处理巡检业务记录查询信息,并根据接收的查询字段形成相应巡检业务记录统计报表。
9. 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环卫设施保洁智能作业及巡检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库存管理模块组(115)包括环卫设施配件库存管理模块和废品消纳管理模块,所述智能终端(103)还包括废品消纳申请模块;所述环卫设施配件库存管理模块用于接收并处理环卫设施配件库存查询、修改、增加和删除指令;所述废品消纳管理模块用于接收智能终端(103)的废品消纳申请模块及管理端(104)发送的废品消纳申请,形成废品消纳申请单并发送给管理端(104),接收管理端(104)发送的废品消纳数据信息,形成废品消纳记录。
10. 一种环卫设施保洁智能作业及巡检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管理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S1:道路环卫设施数字化:在保洁道路上设置若干环卫设施,并在的外表面设置环卫设施属性识别牌,所述环卫设施属性识别牌至少 内置一种超高频RFID电子标签,所述超高频RFID电子标签预置有环卫设施属性信息,所述环卫设施属性信息包括环卫设施所在保洁道路位置信息和环卫设施ID编号;
S2:人员数字化:提供工作人员属性识别牌,其内置有至少一种超高频RFID电子标签,该超高频RFID电子标签内分别预置有相应的作业或检查人员的人员身份属性信息;所述人员身份属性信息包括作业或巡检人员的身份信息、角色信息;
S3:提供智能终端(103),每台智能终端(103)包括唯一智能终端(103)识别码;
S301:读取超高频RFID电子标签预置信息,并发送给管理服务器(102);当管理服务器(102)接收的信息为未登陆智能终端(103)发送的工作人员属性识别牌信息时,进行步骤S302;
S302:智能终端(103)自动登录管理系统;
S4:形成业务单,已登录智能终端(103)对有故障的环卫设施发送给管理服务器(102),管理服务器(102)形成“待派单”业务单,并在电子地图中将环卫设施显示为红色;
S5:派单,管理服务器(102)对“待派单”业务单进行数据分析,并向相应班组的作业人员的智能终端(103)发送业务单信息,并开始时间判断,并将接单时间a与(派单时间 预设时间差)x进行对比判断,当a大于x时,重复S5步骤;
S6:接单,已登录智能终端(103)接收管理服务器(102)发送的业务单,管理服务器(102)将业务单状态修改为“处理中”,并在电子地图中将环卫设施显示为蓝色;
S601:开始处理,智能终端(103)首次读取环卫设施的超高频RFID电子标签,并将带有时间信息的电子标签信息发送给管理服务器(102),记录为业务开始处理时间;
S602:处理中,智能终端(103)不断将处理信息反馈给管理服务器(102),管理服务器(102)对处理时间进行判断,当b>y时,启动智能终端(103)的报警装置进行报警,作业人员对时间耽搁进行解释,并将作业情况分为“可当次处理完结”和“不可当次处理完结”,当作业情况为“不可当次处理完结”,业务单恢复“待派单”状态,并在问题解决后重复进行S5步骤;
S603:处理完毕,当作业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业务处理完毕,或者在收到报警并解释耽搁原因后业务处理完毕,末次读取环卫设施的超高频RFID电子标签,并将带有时间信息的电子标签信息发送给管理服务器(102),记录为业务结束处理时间;
S7:审核,管理服务器(102)接收到智能终端(103)发送的末次电子标签信息,将业务单状态修改为“待审核”,并形成审核单发送给管理端进行审核;
S8:业务结束:管理服务器(102)接收到“审核通过”的审核单信息后,将业务单状态修改为“已完成”,并将电子地图中的环卫设施显示为绿色;当管理服务器(102)接收到“审核未通过”的审核单信息后,重复S5步骤。”
驳回决定的主要理由为: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环卫设施保洁智能作业及巡检管理系统,权利要求1和对比文件1相比,其区别技术特征为: 1、所述智能作业及巡检管理系统应用在对环卫设施的管理领域;2、所述系统具有若干通过浏览器访问所述管理服务器的管理端;3、管理服务器还包括电子地图接口,所述智能终端的环卫设施标定模块用于调取服务器中电子地图信息,并将工作人员设置的环卫设施信息标定于电子地图上;4、识别牌还包括间隔设置在道路的环卫设施外表面上的道路监测点识别牌,智能终端还包括射频RFID标签读取装置,所述射频RFID标签读取装置可读取道路监测点识别牌的射频RFID电子标签预置信息;5、所述环卫设施属性信息包括环卫设施所在保洁道路位置信息,所述人员身份属性信息包括作业或巡检人员的角色信息,RFID标签读取装置的控制模块还用于根据用户角色和任务决定RFID标签读取装置的启闭,其中,工作人员属性识别牌为高频RFID标签;6、管理服务器的RFID数据分析模块接收到的数据信息为未登录智能终端发送的环卫设施属性识别牌信息时,不做处理;7、管理服务器的环卫设施管理模块组可统计、显示、查询、修改和增加环卫设施信息;8、智能终端还包括故障维修模块和设施库存管理模块,所述故障维修模块用于接收和反馈管理服务器发送的业务单信息,并将工作人员的处理信息发送给管理服务器;所述设施库存管理模块用于调取设施库存数据并形成列表,并将工作人员添加的设备申购信息发送给管理服务器。对于区别1、2、4-6,其均是本领域惯用技术手段;对于区别3,对比文件2给出了在管理服务器提供电子地图接口,从而将环卫设施信息标定于电子地图上的技术启示;对于区别7-8,其已被对比文件3公开;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3和本领域惯用技术手段,从而得到权利要求1所要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1不具有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从属权利要求2-9的附加技术特征或已被对比文件1-4公开,或属于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因此,在其所引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基础上,权利要求2-9也不具有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权利要求10请求保护一种环卫设施保洁智能作业及巡检管理方法,权利要求10和对比文件1相比,其区别技术特征为: 1、所述智能作业及巡检管理方法应用在对环卫设施的管理领域;2、所述环卫设施属性信息包括环卫设施所在保洁道路位置信息,所述人员身份属性信息包括作业或巡检人员的角色信息,RFID标签读取装置的控制模块还用于根据用户角色决定RFID标签读取装置的启闭,其中工作人员属性识别牌为高频RFID标签;3、管理服务器还包括电子地图接口,可对环卫设施状态进行显示;4、管理服务器对有故障的环卫设施形成业务单,已登录智能终端接收管理服务器发送的业务单并对其进行处理,处理完毕后形成审核单发送给管理端进行审核,管理服务器接收到“审核通过”的审核单信息后结束流程,否则,重复上述步骤;根据业务处理的不同阶段,分别修改业务单状态为“待派单”、“处理中”、“待审核”、“已完成”,并设置不同的颜色在电子地图中进行显示;5、管理服务器对“待派单”业务单进行数据分析,并向相应班组的作业人员的智能终端发送业务单信息,将接单时间a与(派单时间 预设时间差)x进行对比判断,当a大于x时,再次发送派单消息;对“处理中”业务,智能终端不断将处理信息反馈给管理服务器,管理服务器对处理时间进行判断,当b>y时,启动智能终端的报警装置进行报警,作业人员对时间耽搁进行解释,并将作业情况分为“可当次处理完结”和“不可当次处理完结”,当作业情况为“不可当次处理完结”,业务单恢复“待派单”状态;其中,智能终端首次读取环卫设施的超高频RFID电子标签的时间为业务开始处理时间,末次读取环卫设施的超高频RFID电子标签的时间为业务结束处理时间。对于区别1、2,其均是本领域惯用技术手段;对于区别3,对比文件2给出了在管理服务器提供电子地图接口,从而将环卫设施信息标定于电子地图上的技术启示;对于区别4,一部分特征已被对比文件2和对比文件3公开,其他特征是本领域惯用技术手段;对于区别5,一部分特征已被对比文件2公开,其他特征是本领域惯用技术手段;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3和本领域惯用技术手段,从而得到权利要求10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10不具有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8年11月15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同时修改了权利要求书:将原权利要求4、6中的部分附加技术特征补入原权利要求1中,并将原权利要求1和6中的射频电子标签的频率设置为2.45G;删除了原权利要求10。复审请求人认为:1)权利要求1包括三种不同的标签,该三种标签是针对环卫管理领域设置,目的各不相同,设置多种标签可基于不同角色使用不同标签,满足复杂的环卫管理需求,适应有源和无源灵活选择,且多个标签搭配使用更为适合城市环卫管理。2)智能终端加载的模块与对比文件不同而且更加丰富实用:智能终端同时搭载了超高频RFID标签读取装置和2.45G RFID标签读取装置、识别二维码标签的浏览器;还包括无线网络通讯装置、拍照装置、声音装置和显示装置、用户登录模块、环卫设施标定模块、故障报送模块、故障维修模块和设施库存管理模块。3)管理服务器加载的模块不同而且与识别牌和智能终端的交互方式及作用不同:权利要求1加载的模块RFID数据分析模块、RFID数据时间处理模块,还包括环卫设施管理模块组、业务管理模块组、通知管理模块组、用户管理模块组、库存管理模块组和统计报表模块组,以上模块或模块组对比文件1均不包括。
复审请求时新修改的独立权利要求1如下:
“1. 一种环卫设施保洁智能作业及巡检管理系统,所述管理系统包括若干至少内置一种超高频RFID电子标签的识别牌(101)、管理服务器(102)、若干通过无线网络与所述管理服务器(102)通讯的智能终端(103)、若干通过浏览器访问所述管理服务器(102)的管理端(104),所述智能终端(103)包括超高频RFID标签读取装置、无线网络通讯装置、拍照装置、声音装置和显示装置,所述超高频RFID标签读取装置可以读取各类超高频RFID电子标签的预置信息并上传给所述管理服务器(102),所述管理服务器(102)包括电子地图接口,其特征在于,
所述识别牌(101)包括设置在道路的环卫设施外表面上的环卫设施属性识别牌、间隔设置在道路的环卫设施外表面上的道路监测点识别牌、作业或巡检人员携带的工作人员属性识别牌,所述道路监测点识别牌还内置2.45G RFID电子标签;
所述环卫设施属性识别牌的超高频RFID电子标签预置有环卫设施属性信息;所述道路监测点识别牌的超高频RFID电子标签和2.45G RFID电子标签均预置有环卫设施属性信息;所述工作人员属性识别牌的超高频RFID电子标签预置有作业或巡检人员的人员身份属性信息;所述环卫设施属性信息包括环卫设施所在保洁道路位置信息和环卫设施ID编号;所述人员身份属性信息包括作业或巡检人员的身份信息、角色信息;所述道路监测点识别牌还包括印在所述牌体外表面的二维码标签,所述二维码标签包括所述道路属性信息;
所述智能终端(300)还包括2.45G RFID标签读取装置,所述2.45G RFID标签读取装置可读取道路监测点识别牌的2.45G RFID电子标签预置信息;所述智能终端(103)可以识别所述二维码标签,并将获取的信息上传至所述管理服务器(102);
所述管理服务器(102)包括RFID数据处理模块组(110)、环卫设施管理模块组(111)、业务管理模块组(112)、通知管理模块组(113)、用户管理模块组(114)、库存管理模块组(115)和统计报表模块组(116);
所述RFID数据处理模块组(110)包括RFID数据接收模块(121)、RFID数据分析模块(122)和RFID数据存储模块(123);所述RFID数据接收模块(121)用于接收所述智能终端(103)发送的包含有智能终端(103)ID信息的RFID电子标签信息,所述RFID数据分析模块(122)接收所述RFID数据接收模块发送的数据分析指令,并对接收的RFID数据信息进行分类处理,当数据信息为未登陆智能终端(103)发送的环卫设施属性识别牌信息时,不做处理;当数据信息为未登陆智能终端(103)发送的工作人员属性识别牌信息时,向智能终端(103)用户登录模块(131)发送自动登录所述管理服务器(102)的指令;当数据信息为已登陆智能终端(103)发送的环卫设施属性识别牌信息时,向RFID数据存储模块(123)发送数据存储指令;所述RFID数据存储模块(123)用于接收并处理数据存储指令;
所述RFID数据处理模块组(110)还包括RFID数据时间处理模块;所述RFID数据时间处理模块,用于统计和比较所述RFID数据接收模块(121)接收的RFID电子标签预置信息的时间和频次;当所述时间和频次与其预设的阈值比对结果不一致时,通知所述提示模块(217)发送相应提醒指令;
所述RFID数据处理模块组(110)的RFID数据时间处理模块,可以用于统计和比较所述二维码标签的道路属性信息的时间和频次,当与RFID电子标签预置信息比对结果不一致时,通知所述提示模块(217)发送相应提醒指令;
所述环卫设施管理模块组(111)用于统计、显示、查询、修改和增加环卫设施信息,所述业务管理模块组(112)用于接收、生成和管理业务案件信息;所述通知管理模块组(113)用于通知或推送业务案件进程、新案件预警信息及排工记录信息;
所述智能终端(103)包括用户登录模块(131)、RFID标签读取装置控制模块(136)、环卫设施标定模块(132)、故障报送模块(133)、故障维修模块(134)和设施库存管理模块(135);所述用户登录模块(131)用于接收并处理用户登录指令;所述RFID标签读取装置控制模块(136)用于根据用户角色和作业任务决定所述超高频RFID标签读取装置和所述2.45G RFID标签读取装置的启闭;所述环卫设施标定模块(132),用于调取服务器中电子地图信息,并将工作人员设置的环卫设施信息标定于电子地图上;所述故障报送模块(133)用于向管理服务器(102)发送工作人员设置的故障报送信息;所述故障维修模块(134)用于接收和反馈管理服务器(102)发送的业务单信息,并将工作人员的处理信息发送给管理服务器(102);所述设施库存管理模块(135)用于调取设施库存数据并形成列表,并将工作人员添加的设备申购信息发送给管理服务器(102)。”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11月21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认为:1、首先,权利要求1并未限定不同角色与多种标签使用之间的对应关系,同时,说明书中也未明确选择不同种类的标签与用户角色的设置、各操作对有源或无源标签的针对性步骤、以及城市环卫管理需求之间存在怎样的关联关系,因此,根据说明书和权利要求公开的内容,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确认权利要求1中的多种标签能够带来申请人在复审请求书中陈述的多种效果;其次,对比文件1公开了基于RFID标签对设备进行巡检管理,同时,本领域中,利用二维码标签记录设备信息,也是本领域惯用技术手段,权利要求1选取现有技术中的多种工作频率的标签记录不同的信息,属于本领域技术人员基于应用的需求对现有技术中的多种标签和多个标签工作频率进行的常规选择。2、首先,当系统基于应用的需求选择了现有技术中多种智能标签时,智能终端加载的模块需要能够实现对多种标签的读取,这是本领域惯用手段;其次,针对权利要求1中能够完成多种功能的多个模块,由于模块对应的均为本领域常见业务,利用现有技术中对业务数据的采集、存储、处理、分析,均能够遵照相应业务流程实现相应业务操作,因此,虽然智能终端加载了多种业务模块,但上述模块本质上是利用现有技术对既有业务流程的实现,因此上述多个模块的设置并不会使得权利要求1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3、对于“RFID数据分析模块”,对比文件1中,用户在登录系统后可执行巡检任务并向服务器上传巡检信息,本领域技术人员由此容易想到,若用户并未登录系统就向服务器发送数据,则服务器可选择忽略该信息从而不对该信息进行保存,这是本领域惯用技术手段;对于“环卫设施管理模块组”,“库存管理模块组”,参见对权利要求1的评述,上述两个模块被对比文件3公开;对于“用户管理模块组”,“设施管理模块组”“业务管理模块组”“通知管理模块组”,“统计报表模块组”,参见对权利要求1的评述,上述多个模块被对比文件1公开;对于“RFID数据时间处理模块”,对比文件2公开了(参见正文第3.1节):巡检统计模块进行巡检记录统计、巡检问题统计和巡检频次统计,根据巡检频次要求,对委保巡检单位的巡检频次是否满足要求进行对比统计分析,本领域技术人员由此容易想到,当巡检频次没有达到频次阈值时,通知提示模块发出相应的提醒指令,从而保障对设施的巡检频次要求,这是本领域惯用技术手段。因而坚持原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9年05月22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指出:权利要求1-9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在于:1、该管理系统应用在对环卫设施的管理领域,该系统具有若干通过浏览器访问管理服务器的管理端;2、管理服务器还包括电子地图接口,智能终端的环卫设施标定模块用于调取服务器中电子地图信息,并将工作人员设置的环卫设施信息标定于电子地图上;3、识别牌还包括间隔设置在道路的环卫设施外表面上的道路监测点识别牌,其内置2.45GRFID电子标签,道路监测点识别牌的超高频RFID电子标签和2.45G RFID电子标签均预置有环卫设施属性信息,其还包括印在牌体外表面的二维码标签,该标签包括道路属性信息,智能终端还包括射频2.45G RFID标签读取装置,可读取道路监测点识别牌的2.45G RFID电子标签预置信息,智能终端可以识别二维码标签,并将获取的信息上传至管理服务器;4、环卫设施属性信息包括环卫设施所在保洁道路位置信息,人员身份属性信息包括作业或巡检人员的角色信息,RFID标签读取装置的控制模块还用于根据用户角色决定RFID标签读取装置的启闭,其中,工作人员属性识别牌为高频RFID标签;5、管理服务器的RFID数据分析模块接收到的数据信息为未登录智能终端发送的环卫设施属性识别牌信息时,不做处理;6、管理服务器还包括库存管理模块组,管理服务器的环卫设施管理模块组可统计、显示、查询、修改和增加环卫设施信息;7、智能终端还包括故障维修模块和设施库存管理模块,故障维修模块用于接收和反馈管理服务器发送的业务单信息,并将工作人员的处理信息发送给管理服务器;设施库存管理模块用于调取设施库存数据并形成列表,并将工作人员添加的设备申购信息发送给管理服务器;8、RFID数据处理模块组还包括RFID数据时间处理模块,用于统计和比较RFID数据接收模块接收的RFID电子标签预置信息的时间和频次;当时间和频次与其预设的阈值比对结果不一致时,通知提示模块发送提醒指令;可以用于统计和比较二维码标签的道路属性信息的时间和频次;当与RFID电子标签预置信息比对结果不一致时,通知提示模块发送提醒指令。针对区别特征1、3-5、8,其属于本领域惯用技术手段;针对区别特征2,对比文件2给出了在管理服务器提供电子地图接口,从而将环卫设施信息标定于电子地图上的技术启示;针对区别特征6-7,其已被对比文件3公开;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对比文件3和本领域惯用技术手段,从而得到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1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从属权利要求2-9的附加技术特征或已被对比文件1-4公开,或属于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因此,在其所引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基础上,权利要求2-9也不具有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5月29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同时修改了权利要求书:将原权利要求6-7的附加技术特征补入原权利要求1中,并相应修改了权利要求的序号和引用关系。
新提交的权利要求1-7如下:
“1. 一种环卫设施保洁智能作业及巡检管理系统,所述管理系统包括若干至少内置一种超高频RFID电子标签的识别牌(101)、管理服务器(102)、若干通过无线网络与所述管理服务器(102)通讯的智能终端(103)、若干通过浏览器访问所述管理服务器(102)的管理端(104),所述智能终端(103)包括超高频RFID标签读取装置、无线网络通讯装置、拍照装置、声音装置和显示装置,所述超高频RFID标签读取装置可以读取各类超高频RFID电子标签的预置信息并上传给所述管理服务器(102),所述管理服务器(102)包括电子地图接口,其特征在于,
所述识别牌(101)包括设置在道路的环卫设施外表面上的环卫设施属性识别牌、间隔设置在道路的环卫设施外表面上的道路监测点识别牌、作业或巡检人员携带的工作人员属性识别牌,所述道路监测点识别牌还内置2.45G RFID电子标签;
所述环卫设施属性识别牌的超高频RFID电子标签预置有环卫设施属性信息;所述道路监测点识别牌的超高频RFID电子标签和2.45G RFID电子标签均预置有环卫设施属性信息;所述工作人员属性识别牌的超高频RFID电子标签预置有作业或巡检人员的人员身份属性信息;所述环卫设施属性信息包括环卫设施所在保洁道路位置信息和环卫设施ID编号;所述人员身份属性信息包括作业或巡检人员的身份信息、角色信息;所述道路监测点识别牌还包括印在所述牌体外表面的二维码标签,所述二维码标签包括所述道路属性信息;
所述智能终端(300)还包括2.45G RFID标签读取装置,所述2.45G RFID标签读取装置可读取道路监测点识别牌的2.45G RFID电子标签预置信息;所述智能终端(103)可以识别所述二维码标签,并将获取的信息上传至所述管理服务器(102);
所述管理服务器(102)包括RFID数据处理模块组(110)、环卫设施管理模块组(111)、业务管理模块组(112)、通知管理模块组(113)、用户管理模块组(114)、库存管理模块组(115)和统计报表模块组(116);
所述RFID数据处理模块组(110)包括RFID数据接收模块(121)、RFID数据分析模块(122)和RFID数据存储模块(123);所述RFID数据接收模块(121)用于接收所述智能终端(103)发送的包含有智能终端(103)ID信息的RFID电子标签信息,所述RFID数据分析模块(122)接收所述RFID数据接收模块发送的数据分析指令,并对接收的RFID数据信息进行分类处理,当数据信息为未登陆智能终端(103)发送的环卫设施属性识别牌信息时,不做处理;当数据信息为未登陆智能终端(103)发送的工作人员属性识别牌信息时,向智能终端(103)用户登录模块(131)发送自动登录所述管理服务器(102)的指令;当数据信息为已登陆智能终端(103)发送的环卫设施属性识别牌信息时,向RFID数据存储模块(123)发送数据存储指令;所述RFID数据存储模块(123)用于接收并处理数据存储指令;
所述RFID数据处理模块组(110)还包括RFID数据时间处理模块;所述RFID数据时间处理模块,用于统计和比较所述RFID数据接收模块(121)接收的RFID电子标签预置信息的时间和频次;当所述时间和频次与其预设的阈值比对结果不一致时,通知所述提示模块(217)发送相应提醒指令;
所述RFID数据处理模块组(110)的RFID数据时间处理模块,可以用于统计和比较所述二维码标签的道路属性信息的时间和频次,当与RFID电子标签预置信息比对结果不一致时,通知所述提示模块(217)发送相应提醒指令;
所述环卫设施管理模块组(111)用于统计、显示、查询、修改和增加环卫设施信息,所述业务管理模块组(112)用于接收、生成和管理业务案件信息;所述通知管理模块组(113)用于通知或推送业务案件进程、新案件预警信息及排工记录信息;
所述智能终端(103)包括用户登录模块(131)、RFID标签读取装置控制模块(136)、环卫设施标定模块(132)、故障报送模块(133)、故障维修模块(134)和设施库存管理模块(135);所述用户登录模块(131)用于接收并处理用户登录指令;所述RFID标签读取装置控制模块(136)用于根据用户角色和作业任务决定所述超高频RFID标签读取装置和所述2.45G RFID标签读取装置的启闭;所述环卫设施标定模块(132),用于调取服务器中电子地图信息,并将工作人员设置的环卫设施信息标定于电子地图上;所述故障报送模块(133)用于向管理服务器(102)发送工作人员设置的故障报送信息;所述故障维修模块(134)用于接收和反馈管理服务器(102)发送的业务单信息,并将工作人员的处理信息发送给管理服务器(102);所述设施库存管理模块(135)用于调取设施库存数据并形成列表,并将工作人员添加的设备申购信息发送给管理服务器(102);
所述环卫设施属性识别牌和道路监测点识别牌均包括牌体,所述超高频RFID电子标签和2.45G电子标签均密封在所述牌体内,所述超高频RFID电子标签为900MHzRFID电子标签;
所述智能终端(103)还包括巡检案件处置模块(310),所述巡检案件处置模块(310)包括责任班组选择子模块(311)、标签频率判断子模块(312)、问题分类选择子模块(313)、问题描述子模块(314)、处理方式选择子模块(315)、复查子模块(316);
所述责任班组选择子模块(311)在已登录智能终端(103)的射频RFID标签读取装置首次读取道路监测点识别牌信息后向智能终端(103)推送选择责任班组信息,接收并处理巡检人员输入的选择信息,并向标签频率判断子模块(312)发送判断电子标签频率的指令;
所述标签频率判断子模块(312)接收判断电子标签频率的指令,同时向智能终端的超高频RFID标签读取装置和射频RFID标签读取装置发送读取电子标签信息的指令,接收并判断电子标签频率信息;
所述问题分类选择子模块(313)根据电子标签频率信息的不同显示不同类别问题分类选择信息,接收巡检人员输入的问题分类选择信息,并向问题描述子模块(314)发送问题描述指令;
所述问题描述子模块(314)用于接收问题描述指令,并在智能终端(103)的显示装置显示问题描述区域,接收巡检人员输入的问题描述信息,形成巡检案件问题单后自动发送给业务单处理模块(214);
处理方式选择子模块(315),在业务单处理模块(214)接收到所述问题描述子模块(314)发送的巡检案件问题单信息后,向处理方式选择子模块(315)发送指令,向智能终端(103)推送处理方式选择信息,当巡检人员选择为现场处理时,所述处理方式选择子模块(315)向复查子模块(316)发送复查指令;
所述复查子模块(316)用于接收复查指令,并向智能终端(103)的的拍照模块发送拍照指令。
2. 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环卫设施保洁智能作业及巡检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终端(103)还包括定位模块和拍照模块;所述定位模块用于对智能终端(103)进行实时定位处理,进而对环卫设施定位提供参考;所述拍照模块用于作业或巡检人员启动所述拍照装置进行拍照,并将拍照图像上传到所述管理服务器(102)。
3.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环卫设施保洁智能作业及巡检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业务管理模块组(112)包括业务单接收模块(211)、业务单派遣模块(212)、业务单处理模块(213)、业务单审核模块(214)和业务单状态修改模块(215);
所述业务单接收模块(211),用于接收各智能终端(103)的故障报送模块(133)发送的待处理业务信息,形成业务单,向业务单派遣模块(212)发送业务分类指令,并向业务单状态修改模块(215)发送修改业务单状态为“待派单”的指令;
所述业务单派遣模块(212)用于接收业务分类指令,对待处理业务信息进行分类并向对应智能终端(103)的故障维修模块(134)发送带有时间信息的派单信息并接收带有时间信息的反馈信息,当所述故障维修模块(134)反馈接单后,向业务单状态修改模块(215)发送修改业务单状态为“处理中”的指令;
所述业务单处理模块(213)接收接单智能终端(103)的故障维修模块(134)发送的带有时间信息的业务处理信息,当接收到所述故障维修模块(134)发送的业务处理完成信息后,向业务单状态修改模块(215)发送修改业务单状态为“待审核”的指令;
所述业务单审核模块(214)用于接收业务单审核指令,形成待审核业务单并反馈给管理端(104),当接收到管理端(104)发送的审核 完成指令后,向业务单状态修改模块(215)发送修改业务单状态为“已完成”的指令;
所述业务单状态修改模块(215)用于接收并处理业务单状态修改指令。
4. 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环卫设施保洁智能作业及巡检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业务管理模块组(112)还包括时间判断模块(216)和提示模块(217)。
所述时间判断模块(216)用于记录派单时间、接单时间、业务处理开始时间和业务处理结束时间,并将接单时间a与(派单时间 预设时间差)x、业务处理开始时间和业务处理结束时间差b与预设时间差y进行对比判断,当a大于x时,时间判断模块(216)向业务单派遣模块(212)发送重新派遣指令;当b大于y时,时间判断模块(216)向提示模块(217)发送提示指令;
所述提示模块(217)用于接收提示指令,并向智能终端(103)和/或显示装置发出相应的提示指令。
5. 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环卫设施保洁智能作业及巡检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环卫设施管理模块组(111)还包括环卫设施状态显示模块,所述环卫设施状态显示模块用于显示电子地图中环卫设施的状态,当环卫设施正常状态时,将环卫设施显示为绿色;当环卫设施为“待派单”状态时,将环卫设施显示为红色;当环卫设施为“处理中”和“待审核”状态时,将环卫设施显示为蓝色;当环卫设施状态为“已完成”时,将环卫设施显示为绿色。
6.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环卫设施保洁智能作业及巡检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统计报表模块组(116)包括环卫设施统计模块、作业业务记录统计模块和巡检业务记录统计模块;
所述环卫设施统计模块用于接收并处理环卫设施查询信息,并根据接收的查询字段形成相应环卫设施统计报表;
所述作业业务记录统计模块用于接收并处理作业业务记录查询信息,并根据接收的查询字段形成相应作业业务记录统计报表;
所述巡检业务记录统计模块用于接收并处理巡检业务记录查询信息,并根据接收的查询字段形成相应巡检业务记录统计报表。
7. 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环卫设施保洁智能作业及巡检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库存管理模块组(115)包括环卫设施配件库存管理模块和废品消纳管理模块,所述智能终端(103)还包括废品消纳申请模块;所述环卫设施配件库存管理模块用于接收并处理环卫设施配件库存查询、修改、增加和删除指令;所述废品消纳管理模块用于接收智能终端(103)的废品消纳申请模块及管理端(104)发送的废品消纳申请,形成废品消纳申请单并发送给管理端(104),接收管理端(104)发送的废品消纳数据信息,形成废品消纳记录。”
复审请求人认为:
1)对比文件1与权利要求1至少存在九点区别:
对于区别(1),对比文件1并没有给出可以应用到多个角色(比如作业人员和巡检人员)同时对设备(比如果皮箱)和作业(比如保洁作业)同时进行管理的启示。
对于区别(2),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没有结合的技术启示。
对于区别(3),基于对比文件1,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想到还需要间隔设置道路监测识别牌,更无法想到在道路监测识别牌中同时设置高频RFID电子标签和2.45G RFID电子标签和二维码标签。对比文件1中没有上述改造的任何教导和能够取得何种额外效果预期。
对于区别(4),权利要求1中该特征还有避免智能终端同时采集到道路监测识别牌中900MHz RFID电子标签和2.45G电子标签,而导致的重复读取的问题。
对于区别(5),基于对比文件1,本领域技术人员并没有获得如何设置RFID数据分析模块的启示,也无法预期到”RFID数据分析模块接收到的数据信息为未登录智能终端发送的环卫设备属性识别牌信息时,不做处理”这个技术特征与其他特征如何相互支持和相互作用。
对于区别(6)和(7),对比文件3的技术领域、技术内容均与对比文件1相差较大,因此本领技术人员无法获取将对比文件3与对比文件1结合的启示,也没有动机将对比文件1的系统采用完全不同技术领域的模块进行改造。
对于区别(8),对比文件2中的常规统计功能没有与对比文件1结合的必要,对比文件2中的这些特征与权利要求1的相应模块作用也不同。
对于区别(9),首先对比文件2巡检的对象与对比文件1不同,二者没有结合的启示。其次,对比文件2的角色仍然为单一角色,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不可能预期到设置标签频率判断子模块(312)的技术效果。
2)(1)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限定了环卫设施属性识别牌(900M电子标签)、道路监测识别牌(900M电子标签和2.45G电子标签两种标签),以及作业人员和巡检人员两种角色。同时,并非出现RFID标签的使用就是常规的。
(2)权利要求1并非教导本领域技术人员如何选择电子标签,以及如何为电子标签设置常规的模块。另外,权利要求1中并非所有模块的功能都是常规的;再次,权利要求1并非教导本领域技术人员如何识别多种不同ID类型和如何进行标签组合。
(3)权利要求1引入了道路数字化的发明构思。诸多模块均是全新的模块。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审查文本的认定
复审请求人答复复审通知书时,修改了权利要求书,其修改符合专利法第33条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1条第1款的规定。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2019年05月29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7项,申请日2016年02月17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118段、说明书附图图1-7、说明书摘要和摘要附图。
2、关于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如果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对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存在区别技术特征,但现有技术中给出了将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应用到该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以解决其技术问题的启示,这种启示会使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面对所述技术问题时,有动机改进该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并获得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则该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是显而易见的,不具备创造性。
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引用的对比文件与驳回决定和复审通知书中所引用的对比文件相同,即:
对比文件1:CN204990432U,公开日:2016年01月20日;
对比文件2: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巡检信息系统,袁敏正 等,《都市快轨交通》,第27卷第4期,第57-61页,公开日:2014年08月31日;
对比文件3:南京地铁自动售检票设备维修管理系统研究,李其林 等,《城市轨道交通研究》,2015年第8期,第138-141页,公开日:2015年08月31日;
对比文件4:CN104463547A,公开日:2015年03月25日。
其中对比文件1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2.1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环卫设施保洁智能作业及巡检管理系统。
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基于RFID的设备巡检管理系统,并具体公开了以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0011]-[0024]、[0031]-[0044]段,说明书附图1-3):基于RFID的设备巡检管理系统,包括超高频RFID电子标签、RFID手持式阅读器和服务器,RFID电子标签分别设置在需要巡检的设备上,所述RFID手持式阅读器通过无线通信模块连接服务器(相当于管理系统包括若干至少内置一种超高频RFID电子标签的识别牌、管理服务器、若干通过无线网络与管理服务器通讯的智能终端);RFID手持式阅读器通过无线通信模块连接服务器,其具有RFID读写模块、远程采集装置和提醒模块,其中,远程采集装置优选为电子摄像头,可做远程图像协助使用,提醒模块包括振动器和扬声器(由于RFID手持阅读器可支持用户登录操作、可接收信息管理设备发出的巡检任务和设备入库信息等,因此其必然具有显示装置;相当于智能终端包括超高频RFID标签读取装置、无线网络通讯装置、拍照装置、声音装置和显示装置,所述超高频RFID标签读取装置可以读取各类超高频RFID电子标签的预置信息并上传给所述管理服务器);RFID电子标签分别设置在需要巡检的设备上,工作人员还持有RFID工作证,RFID手持式阅读器可以对RFID电子标签和RFID工作证进行读取(相当于所述识别牌包括设置在设施外表面上的设施属性识别牌、作业或巡检人员携带的工作人员属性识别牌);RFID电子标签内含有序列号、生产商、投入使用日期等静态信息,也包括运用信息、维护信息等动态信息(相当于设施属性识别牌的超高频RFID电子标签预置有设施属性信息,设施属性信息包括设施ID编号);RFID工作证用于记录工作人员的身份信息(相当于工作人员属性识别牌的电子标签预置有作业或巡检人员的人员身份属性信息,人员身份属性信息包括作业或巡检人员的身份信息);RFID手持式阅读器用于读写转向架构架上的RFID电子标签;服务器包括信息通信模块、信息管理模块、信息存储模块、信息查询模块和信息统计模块;信息通信模块可实现服务器和RFID手持式阅读器之间的通信,信息存储模块43可存储设备的状态信息,相关部门可通过信息统计模块对设备的故障信息进行分析,在巡检应用中,工作人员可使用RFID工作证与RFID读写模块的相互感应完成上岗登陆操作,也可以使用账户密码完成登录操作,登录验证后,工作人员可通过RFID手持式阅读器从服务器下载巡检任务,当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后进行巡检时,工作人员将RFID手持式阅读器靠近RFID电子标签,RFID读写模块将会记录巡检信息,再通过无线通信模块发送至服务器,服务器的信息存储模块存储设备的状态信息和巡检信息;服务器的功能还包括:信息管理模块为工作人员分配巡检任务,并将巡检任务通过信息通信模块发送到工作人员的RFID手持式阅读器上,当工作人员发现设备存在异常或不确定其状态时,可对设备进行现场采集,再通过无线通信模块至服务器;信息存储模块可存储设备的状态信息和巡检信息等,工作人员可通过信息查询模块查询设备的状态信息及巡检进度,相关部门还可通过信息统计模块对设备的故障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当设备入库时,RFID固定式阅读器可识别设备信息,并将设备信息发送给服务器,服务器将这一情况发送给RFID手持式阅读器,RFID手持式阅读器通过提醒模块提醒工作人员准备作业(相当于管理服务器包括RFID数据处理模块组、设施管理模块组、业务管理模块组、通知管理模块组、用户管理模块组、统计报表模块组;RFID数据处理模块组包括RFID数据接收模块、RFID数据分析模块和RFID数据存储模块,RFID数据接收模块用于接收智能终端发送的包含有智能终端ID信息的RFID电子标签信息,RFID数据分析模块接收RFID数据接收模块发送的数据分析指令,并对接收的RFID数据信息进行分类处理,当数据信息为未登陆智能终端发送的工作人员属性识别牌信息时,向智能终端用户登录模块发送自动登录管理服务器的指令,当数据信息为已登陆智能终端发送的设施属性识别牌信息时,向RFID数据存储模块发送数据存储指令;RFID数据存储模块用于接收并处理数据存储指令;设施管理模块组用于管理设施信息,业务管理模块组用于接收、生成和管理业务案件信息,通知管理模块组用于通知或推送业务案件进程、新案件预警信息及排工记录信息);RFID手持式阅读器的权限模块可以是登录验证模块,工作人员在登录验证模块上输入账户和密码即可登录操作,也可以通过RFID读写模块感应 RFID工作证,便可完成上岗登录操作(相当于智能终端的用户登录模块用于接收并处理用户登录指令),登录验证后,工作人员可通过RFID手持式阅读器从服务器下载巡检任务和设备入库信息,并设置设备出入库提醒(相当于RFID标签读取装置的控制模块用于根据作业任务决定RFID标签读取装置的启闭),RFID读写模块与RFID电子标签相互适配以识别设备信息,当工作人员发现设备存在异常或不确定其状态时,可利用RFID手持式阅读器的远程采集装置对设备进行现场采集,再通过无线通信模块至服务器(相当于故障报送模块用于向管理服务器发送工作人员设置的故障报送信息)。
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在于:
1、该管理系统应用在对环卫设施的管理领域,该系统具有若干通过浏览器访问管理服务器的管理端;
2、管理服务器还包括电子地图接口,智能终端的环卫设施标定模块用于调取服务器中电子地图信息,并将工作人员设置的环卫设施信息标定于电子地图上;
3、识别牌还包括间隔设置在道路的环卫设施外表面上的道路监测点识别牌,其内置2.45GRFID电子标签,道路监测点识别牌的超高频RFID电子标签和2.45G RFID电子标签均预置有环卫设施属性信息,其还包括印在牌体外表面的二维码标签,该标签包括道路属性信息,智能终端还包括射频2.45G RFID标签读取装置,可读取道路监测点识别牌的2.45G RFID电子标签预置信息,智能终端可以识别二维码标签,并将获取的信息上传至管理服务器;环卫设施属性识别牌和道路监测点识别牌均包括牌体,超高频RFID电子标签和2.45G电子标签均密封在牌体内,超高频RFID电子标签为900MHzRFID电子标签;
4、环卫设施属性信息包括环卫设施所在保洁道路位置信息,人员身份属性信息包括作业或巡检人员的角色信息,RFID标签读取装置的控制模块还用于根据用户角色决定RFID标签读取装置的启闭,其中,工作人员属性识别牌为高频RFID标签;
5、管理服务器的RFID数据分析模块接收到的数据信息为未登录智能终端发送的环卫设施属性识别牌信息时,不做处理;
6、管理服务器还包括库存管理模块组,管理服务器的环卫设施管理模块组可统计、显示、查询、修改和增加环卫设施信息;
7、智能终端还包括故障维修模块和设施库存管理模块,故障维修模块用于接收和反馈管理服务器发送的业务单信息,并将工作人员的处理信息发送给管理服务器;设施库存管理模块用于调取设施库存数据并形成列表,并将工作人员添加的设备申购信息发送给管理服务器;
8、RFID数据处理模块组还包括RFID数据时间处理模块,用于统计和比较RFID数据接收模块接收的RFID电子标签预置信息的时间和频次;当时间和频次与其预设的阈值比对结果不一致时,通知提示模块发送提醒指令;可以用于统计和比较二维码标签的道路属性信息的时间和频次;当与RFID电子标签预置信息比对结果不一致时,通知提示模块发送提醒指令;
9、智能终端还包括巡检案件处置模块。
因此,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将基于RFID的设备巡检管理系统应用在何种设备上,管理端如何访问管理服务器,如何确定采集数据的有效性,如何更高效的组织和管理环卫设施信息,以及如何管理设施的维修信息和对设备进行巡检处理。
针对上述区别特征1,对比文件1公开的基于RFID的设备巡检管理系统可用于多个需要对设备进行巡检的领域,本领域技术人员为了维持环卫设施的正常稳定运行,处于对环卫设施进行巡检的需求,容易想到将对比文件1公开的巡检系统应用于对环卫设施的巡检管理中;同样,在对比文件2中,在把一个标签可以被多个读取或管理设备操作,一个设备也可以读取或管理不同的标签这种技术特征应用于不同线路、不同巡检类型、不同巡检内容的巡检方案的组合,也已经包含了不同角色、不同设备、不同作业的组合。同时,本领域中,为了向用户提供对数据的浏览、查看、统计等操作,或者向用户提供对工作任务的生成、修改及监督等管理,在管理系统中提供若干通过浏览器访问管理服务器的管理端,也属于本领域惯用技术手段。
针对上述区别特征2,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巡检信息系统(参见正文第2-4节):该系统基于GIS技术与RFID技术的融合,在巡检管理服务端提供巡检GIS地图,用GIS地图直观显示巡检中的问题,同时,巡检PDA软件可对电子标签进行识别和定位,自动调出响应巡检点处的巡检内容。即对比文件2给出了在管理服务器提供电子地图接口,从而将环卫设施信息标定于电子地图上的技术启示。
针对上述区别特征3,对比文件1还公开了以下内容(参见说明书第[0012]段):RFID电子标签为超高频电子标签。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首先,选择900MHz的工作频率作为超高频RFID标签的工作频率,以及选择2.45G为其他RFID标签的工作频率,均是本领域惯用技术手段。其次,当存在对道路监测点信息的扫描需求时,在设施表面设置RFID标签,并通过智能终端的射频RFID标签读取装置对其上的预置信息进行读取,以及利用二维码标签记录信息,这也属于本领域惯用技术手段。同时,高频RFID用于稍远距离通信的标签,如:5.8GHz,2.45GHz,915MHz,433MHz都是常用的标准技术,通常也都可以归结超高频RFID类别,属于本领域公知常识。
针对上述区别特征4,对比文件2还公开了以下内容(参见正文第3.1节):服务端系统具有系统管理模块,用于对人员信息、角色权限即巡检参数配置进行管理,即对比文件2给出了人员身份属性信息包括角色信息的技术启示。同时,在具有角色权限的系统中,根据当前使用者的角色权限,控制设备可进行的操作,以及利用高频RFID标签保存用户信息,均是本领域的惯用技术手段。
针对上述区别特征5,对比文件1中已公开用户在登录系统后可执行巡检任务并向服务器上传巡检信息,由此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若用户并未登录系统就向服务器发送数据,则服务器可选择忽略该信息从而不对该信息进行保存,这是本领域惯用技术手段。
针对上述区别特征6,对比文件3公开了一种设备维修管理系统,并具体公开了以下内容(参见正文第2-4节,图3-6):AFC-EMS的设备管理模块可对设备部件的登记、新增、使用、归还、报废、安装、检修情况进行管理,可形成设备或部件的维修历史、保养记录,其报表管理可对设备使用情况、维修保养等数据进行统计、汇总并生成报表,因此上述区别特征已被对比文件3公开。
针对上述区别特征7,对比文件3还公开了以下内容(参见正文第4节,图5-6):工单调度单元将维修工单发送到巡检人员手机上,巡检人员通过扫描设备编码、调用维修历史、维修记录和知识库来执行维修,在工单处理完毕后将处理信息发送给服务器,通过精确的设备的基本寿命数据、状态、维修历史、维修次数、使用次数、周转次数等数据积累,可以统计和分析每一个设备的故障模式、频率、寿命和故障概率,从而实现优化设备资源配置、优化设备维护保养周期、优化设备采购预算和计划、优化备品备件的库存管理,因此上述区别特征已被对比文件3公开。
针对上述区别特征8,对比文件2公开了以下内容(参见正文第3.1节):巡检统计模块进行巡检记录统计、巡检问题统计和巡检频次统计,根据巡检频次要求,对委保巡检单位的巡检频次是否满足要求进行对比统计分析。本领域技术人员由此容易想到,当巡检频次没有达到频次阈值时,通知提示模块发出相应的提醒指令,从而保障对设施的巡检频次要求,这是本领域惯用技术手段。同时,通过比对两个不同标签中相同属性的内容是否相同,以发现是否存在问题并发送提醒指令,从而进一步提高管理效率,也是本领域惯用技术手段。
针对上述区别特征9,对比文件2还公开了以下内容(参见正文第3节):巡检装备的巡检信息采集与上报模块,用文字、图片、声音等形式,记录常见问题并实时上传,服务端系统的巡检问题处置模块将问题进行记录,由巡检管理部门对上报的问题进行确认,确认后形成需处理问题,流转到相关维修部门,实现对巡检问题的及时处理(相当于接收巡检人员输入的问题描述信息,形成巡检案件问题单后自动发送给业务单处理模块,在业务单处理模块接收到所述问题描述子模块发送的巡检案件问题单信息后,向处理方式选择子模块发送指令,向智能终端推送处理方式选择信息)。同时,在本领域中,根据用户和道路信息向终端推送责任班组信息,根据电子标签读取和判断指令对电子标签信息进行判断,以及根据处理方式指令的选择结果处理巡检问题,并在现场处理结束后进行复查,均是本领域惯用技术手段。
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对比文件3和本领域惯用技术手段,从而得到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1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2权利要求2引用权利要求1。其附加技术特征的一部分已被对比文件1公开(参见说明书[0040]段):RFID手持式阅读器设有远程采集装置,远程采集装置优选为电子摄像头,电子摄像头可做远程图像协助使用。而其它附加技术特征已被对比文件2公开(参见正文第3.2节):可利用RFID识别功能实现地下密闭环境的定位,当巡检人员持巡检装备巡检时,通过对RFID标签的识别,巡检装备能够获得该处电子标签的位置信息,实现隧道位置的实时定位。由此可见,权利要求2的附加技术特征已被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公开。因此当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该从属权利要求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3权利要求书3引用权利要求1。对比文件1公开了其部分附加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0042]段):当工作人员发现设备存在异常或不确定其状态时,可利用RFID手持式阅读器的远程采集装置对设备进行现场采集,再通过无线通信模块至服务器(相当于业务单接收模块,用于接收各智能终端的故障报送模块发送的待处理业务信息)。对比文件3公开了其部分附加技术特征(参见正文第4节,图5-6):AFC-EMS向智能手机终端发出工单通知,巡检人员获得通知后执行维修,在工单处理完毕后经过车站人员确认完成,并通知系统服务器,系统的工单管理对从生成、下发、跟踪、报告、拆分、查询等整个工单流程进行管理。同时, 本领域中,根据工单流程设置“待派单”、“处理中”、“待审核”、“已完成”的工单状态,并根据当前执行阶段修改工单状态,是本领域惯用技术手段。因此当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该从属权利要求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4权利要求4引用权利要求3,其附加技术特征限定了时间判断模块和提示模块在何时重新发送派遣指令或提示指令。本领域中,若在限定时间内无接单信息,或在限定时间内虽然接单但并未完成,则系统需要向相关人员重新发送业务单派遣指令或提示指令,以保证任务的顺利执行,这是本领域惯用技术手段。因此当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该从属权利要求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5权利要求5引用权利要求3。对比文件2公开了以下内容(参见正文第3.1节):巡检GIS 地图模块,用GIS地图直观显示当前存在的问题,点击可以直接查看问题信息,并以黄、红及绿3种颜色分别表示待处理、已确认及已处理问题,问题记录关闭后,显示消失。同时,本领域中,根据处理流程设置环卫设施多种状态,并设定各状态对应的显示颜色,是本领域惯用技术手段。因此当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该从属权利要求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6权利要求6引用权利要求1。对比文件1还公开了以下内容(参见说明书第[0044]段):信息存储模块可存储设备的状态信息和巡检信息等,工作人员可通过信息查询模块查询设备的状态信息及巡检进度,相关部门还可通过信息统计模块对设备的故障信息进行统计分析(相当于环卫设施统计模块用于接收并处理环卫设施查询信息,并根据接收的查询字段形成相应环卫设施统计报表,巡检业务记录统计模块用于接收并处理巡检业务记录查询信息,并根据接收的查询字段形成相应巡检业务记录统计报表)。同时,本领域中,根据应用需要,设置作业业务记录统计模块用于接收并处理作业业务记录查询信息,并根据接收的查询字段形成相应作业业务记录统计报表,这是本领域惯用技术手段。因此当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该从属权利要求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7权利要求7引用权利要求6。对比文件4公开了一种备份备件的管理系统及管理方法,并具体公开了以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0049]-[0053]段):所述系统存储备品备件的出库记录、入库记录、维修记录以及报废记录;其中,系统的第一管理单元用于将所述备品备件的出库记录与对应的身份标识存储到数据库中,通过所述第一管理单元可以记录对应备品备件的出库数据;第二管理单元用于将所述备品备件的入库记录与对应的身份标识存储到数据库中,通过所述第二管理单元可以记录对应备品备件的入库数据;第三管理单元用于将所述备品备件的维修记录与对应的身份标识存储到数据库中,通过所述第三管理单元可以记录对应备品备件的维修数据;第四管理单元用于将备品备件的报废记录与对应的身份标识存储到数据库中,通过所述第四管理单元可以记录对应备品备件的报废数据。因此,对比文件4给出了在系统中提供设施配件库存管理和废品消纳管理的技术启示。同时,在本领域中,在系统中提供对库存的查询、修改、增加、删除指令,接收废品消纳申请,并基于管理端的信息生成废品消纳记录,是本领域惯用技术手段。因此当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该从属权利要求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3、针对复审请求人的意见陈述
3.1针对复审请求人认为的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至少存在的9点区别,合议组认为:
(1)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理解,RFID标签和RFID标签读取(或管理)设备本身就不是一一配对的,即一个标签可以被多个读取或管理设备操作,一个设备也可以读取或管理不同的标签,只要它们都符合预设的协议,该协议包含硬件、软件和设置等层面。其中最常见和简单的例子就是一辆公交车的读卡器可以读取符合协议(如某城市或某公交运营公司设定的协议)的不同公交卡,一张公交卡也可以被多辆符合协议的公交车的读卡器读取。这是RFID设计的基本技术特征。同样,在对比文件2中,把这种技术特征应用于不同线路、不同巡检类型、不同巡检内容的巡检方案的组合,也已经隐含了不同角色、不同设备、不同作业的组合。
(2)对比文件2中已明确的阐述了在巡检系统中提供GIS地图的技术特征,即对比文件2给出了在管理服务器提供电子地图接口,从而将环卫设施信息标定于电子地图上的技术启示。
(3)本申请所述的同时使用不同频率的RFID标签或二维码,本身即是检测识别系统常用的方案,例如,超市在使用RFID识别商品的同时,仍然在商品上使用条码;物流管理系统在使用RFID识别包裹的同时,也会在标签上使用条码或二维码;交通ETC系统在使用RFID的同时,也会使用车牌识别技术;银行卡可在同时带有RFID(如闪付)、IC、磁条和卡号时进行识别。这些都是RFID识别与其他识别相结合或同时使用的应用场景,属于检测识别方案中常用的方案。而商品标签、汽车ETC标签、公交卡等,都属于RFID技术,其有效识别距离是不同的,只是根据应用场景需要来选择具体的RFID频率和识别距离等技术指标。本申请主要涉及对现有RFID技术的应用,并未涉及对各种不同频段RFID技术本身的创新。
(4)RFID避免重复读取是RFID识别系统的基本问题,尤其在商业系统中,例如避免商品重复计价,避免公交卡重复计费等,这是必须要解决的问题。具有多频特征的RFID系统都会避免此问题,例如在交通ETC收费系统中,常见同时具有车辆ETC标签和计费银行卡NFC标签的两套RFID,其中ETC可以远距离识别(一般1-3米),计费银行卡NFC为近场识别(一般10cm以内,或特殊限制为3cm以内),此时两套RFID不会同时重复读取和计费。
(5)如前所述,RFID系统需要符合某种协议,对于未授权或未注册的信息不做处理,是信息系统的常用方案,例如公交系统不会去响应在公交车读卡器刷非本公交系统卡的信息。
(6)对比文件1,2,3都属于将RFID技术应用于交通系统巡检,其无论是在技术领域或是应用领域都是相通的,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尽管其具体细节各有不同,但是对比文件1,2,3以及本申请都属于同一类技术应用于同一类应用场景。
3.2(1)本申请使用不同频率的电子标签,所用频率均为RFID标准频率,本申请并未提出新的RFID标签技术,也未在应用层面突破标准RFID技术的固有技术指标,如通信距离、通信带宽等。本申请仍然只是根据应用需求的不同,选用不同技术指标的RFID标签类型。各种频率的RFID标签的适用场景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公知的,并且在RFID相关文献,RFID产品说明书中都可常见相应的使用说明。
(2)本申请的应用场景并非被碎片化,类似的,在对比文件1,2,3中也同样面临选用电子标签频率等问题,这些都是解决问题过程中要具体处理的,例如对比文件3也明确的阐述了使用支持协议为ISO 18000-6B和ISO 18000-6C,工作频率ISM 902-928MHz或860-870,工作方式为光谱调频的特高频RFID标签,这同样是针对应用场景的通信距离需求的合适选择,本申请也是做了类似的工作。即本申请和对比文件1,2,3都是在交通巡检系统中使用RFID标签技术,其本质上并无不同,且在RFID标签技术指标的选用上,也未跳出RFID标签技术的固有应用能力范围。
(3)如前所述,对比文件1,2,3,都是将RFID用于交通设施巡检,都是道路及交通设施数字化和信息化管理的思路,其应用范畴是相同的,也均属于RFID技术的应用层面。在对比文件2中,把这种技术特征应用于不同线路、不同巡检类型、不同巡检内容的巡检方案的组合,也已经包含了不同角色、不同设备、不同作业的组合,对于信息和管理系统来说,人员、设备、任务均是系统所管理的一个部分,本申请和对比文件1,2,3在此技术角度下是类似的。
因此,复审请求人陈述的理由不具有说服力。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10月08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可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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