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产生测量对象的至少一个虚拟图像的方法和设备-复审决定


发明创造名称:用于产生测量对象的至少一个虚拟图像的方法和设备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90666
决定日:2019-09-24
委内编号:1F261154
优先权日:2013-05-27
申请(专利)号:201480030898.5
申请日:2014-05-26
复审请求人:卡尔蔡司工业测量技术有限公司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马燕
合议组组长:卞喜双
参审员:朱晓琳
国际分类号:G09B9/00,G09B23/06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
:如果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公开的技术方案之间存在区别技术特征,而该区别技术特征的一部分是本领域的惯用技术手段,另一部分是在其他对比文件公开内容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可以得到的,则该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对现有技术是显而易见的,不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480030898.5、发明名称为“用于产生测量对象的至少一个虚拟图像的方法和设备”、申请人为卡尔蔡司工业测量技术有限公司的PCT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其优先权日为2013年05月27日,申请日为2014年05月26日,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日为2015年11月27日,公开日为2016年01月13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实质审查部门于2018年06月04日以权利要求1-50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为由驳回了本申请。驳回决定所依据的审查文本为:2018年03月07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50项,2015年11月27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17页、说明书附图第1页、说明书摘要和摘要附图。
驳回决定中引用的对比文件如下:
对比文件1:EP1026637A2,公开日为2000年08月09日;
对比文件2:CN102542599A,公开日为2012年07月04日。
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中独立权利要求如下:
“1. 一种用于确定多个坐标测量装置的可调节的参数的方法,其中,产生测量对象的至少一个虚拟图像(vA),其中,确定所述测量对象的虚拟位置和/或虚拟定向,其中,确定一个坐标测量装置的至少一个图像检测装置的虚拟位置和/或虚拟定向,其中,根据所述测量对象的几何数据并且根据所述测量对象的光学特性产生所述虚拟图像(vA),其中,附加地根据所述图像检测装置的成像参数(uAE,vAE)产生所述虚拟图像(vA),
其特征在于, 借助经标准化的可调节的参数产生所述虚拟图像(vA),其中,根据所述经标准化的参数对于多个坐标测量装置中的每一个确定对应的参数,所述参数可调节用于实际测量,
其中,附加地根据所述图像检测装置的图像传感器的传感器参数确定所述虚拟图像(vA),
其中,所述传感器参数描述光的强度和电信号的幅度之间的关系。”
“47. 一种计算机程序产品,在所述计算机程序产品中或上存储有代码,用于执行根据权利要求1至4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
“48. 一种用于产生测量对象的至少一个虚拟图像(vA)的方法,其中,确定所述测量对象的虚拟位置和/或虚拟定向,其中,确定坐标测量装置的至少一个图像检测装置的虚拟位置和/或虚拟定向,其中,根据所述测量对象的几何数据并且根据所述测量对象的光学特性产生所述虚拟图像(vA),其中,附加地根据所述图像检测装置的成像参数(uAE,vAE)产生所述虚拟图像(vA),
其特征在于,附加地根据所述图像检测装置的图像传感器的传感器参数确定所述虚拟图像(vA),其中,所述传感器参数描述光的强度和电信号的幅度之间的关系。”
“50. 一种用于产生测量对象的至少一个虚拟图像(vA)的设备,其中,所述设备包括至少一个控制与分析处理装置,其中,借助所述控制与分析处理装置能够确定所述测量对象的虚拟位置和/或虚拟定向并且能够确定坐标测量装置的至少一个图像检测装置的虚拟位置和/或虚拟定向,其中,所述虚拟图像(vA)能够根据所述测量对象的几何数据并且根据所述测量对象的光学特性来产生,其中,所述虚拟图像(vA)能够附加地根据所述图像检测装置的成像参数(uAE,vAE)来产生,其特征在于,所述虚拟图像(vA)能附加地根据所述图像检测装置的图像传感器的传感器参数来确定。”
驳回决定具体指出: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在于:将方法用于确定多个坐标测量装置的可调节的参数,其中根据经标准化的参数对于多个坐标测量装置中的每一个确定对应的参数,所述参数可调节用于实际测量;而且可调节的参数经标准化后可产生虚拟图像。附加地根据图像传感器的传感器参数确定所述虚拟图像(vA), 其中,所述传感器参数描述光的强度和电信号的幅度之间的关系。对比文件2给出了将产生虚拟图像的方法用于确定实际测量装置(相当于坐标测量装置)的可调节参数,且这些参数必然对应于实际测量装置确定对应的参数的启示。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将对比文件2公开的内容应用到对比文件1中以确定坐标测量装置的可调节参数,同时,经由多个坐标测量装置产生参数并对参数进行标准化是常见的数据处理方式,且借助经过上述处理后的参数产生虚拟图像也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结合对比文件1公开的内容容易得到的。而传感器参数影响图像检测是公知常识,同时,图像传感器的光电转换参数(描述光强度和电信号幅度之间的关系)是常见的影响成像的传感器参数,根据其确定虚拟图像是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和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得到该权利要求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1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从属权利要求2-46的附加技术特征或被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2公开,或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因此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权利要求47请求保护一种计算机程序产品,对比文件1公开了在计算机或逻辑器件中存储有代码,用于执行相关的方法。对比文件2也公开了处理器30执行影像离线编程光照环境模拟系统10的计算机程序代码,存储器存储产品、光源三维模型信息和上述计算机程序代码。因此在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基础上,权利要求47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权利要求48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在于:附加地根据所述图像检测装置的图像传感器的传感器参数确定所述虚拟图像。传感器参数描述光的强度和电信号的幅度之间的关系。对于上述区别,包括相机的图像检测装置必然包括图像传感器,而传感器参数影响图像检测是公知常识。在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根据透镜的光学元件的参数产生虚拟图像的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与其类似的根据图像传感器的参数确定虚拟图像,同时,图像传感器的光电转换参数(描述光强度和电信号幅度之间的关系)是常见的影响成像的传感器参数,根据其确定虚拟图像是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得到该权利要求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48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从属权利要求49的附加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2公开或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因此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权利要求50与对比文件1相比,其区别在于:附加地根据所述图像检测装置的图像传感器的传感器参数确定所述虚拟图像。对于上述区别,包括相机的图像检测装置必然包括图像传感器,而传感器参数影响图像检测是公知常识。在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根据透镜的光学元件的参数产生虚拟图像的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与其类似的根据图像传感器的参数确定虚拟图像。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公知常识得到该权利要求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50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8年09月19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未修改申请文件。复审请求人认为:(1)本申请借助经标准化的可调节参数产生虚拟图像,根据所述经标准化的参数对于多个坐标测量装置中的每一个确定对应的参数,所述参数可调节用于实际测量。(2)本申请使用描述光的强度和电信号的幅度之间的关系的传感器参数,能够使产生的虚拟图像尽可能精确地相应于实际产生的图像。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09月27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原专利实质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原专利实质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坚持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9年07月10日发出了复审通知书,指出: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在于:(1)借助经标准化的可调节的参数产生所述虚拟图像,其中,根据所述经标准化的参数对于多个坐标测量装置中的每一个确定对应的参数,所述参数可调节用于实际测量;(2)附加地根据所述图像检测装置的图像传感器的传感器参数确定所述虚拟图像,其中,所述图像传感器参数描述光的强度和电信号的幅度之间的关系。对于区别特征(1),对比文件2给出了根据虚拟图像确定坐标测量装置的可调节的测量参数的技术启示,对参数进行标准化是本领域技术人员为适应不同装置的需求采取的常用技术手段,由于虚拟图像的产生是为了指导实际装置对产品的测量,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有理由利用标准化的可调节参数产生虚拟图像,并根据该标准化的参数确定多个坐标测量装置中每一个的参数。对于区别特征(2),图像传感器参数是影响图像产生的重要参数,本领域技术人员有理由参考图像传感器的参数生成虚拟图像,同时,传感器本身的作用是完成光电信号的转换,描述光的强度和电信号的幅度之间的关系是常见的传感器参数,本领域技术人员也有动机应用该类传感器参数。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和本领域的惯用技术手段,得出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1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从属权利要求2-46的附加技术特征或被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2公开,或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因此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权利要求47请求保护一种计算机程序产品,其存储的代码用于执行权利要求1-46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对比文件1公开了:视觉系统硬件模拟系统140安装于可编程通用计算机中,必然包括存储执行代码的计算机程序产品。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权利要求47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权利要求48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特征在于:附加地根据所述图像检测装置的图像传感器的传感器参数确定所述虚拟图像,其中,所述图像传感器参数描述光的强度和电信号的幅度之间的关系。对于该区别特征,图像传感器参数是影响图像产生的重要参数,本领域技术人员有理由参考图像传感器的参数生成虚拟图像,同时,传感器本身的作用是完成光电信号的转换,描述光的强度和电信号的幅度之间的关系是常见的传感器参数,本领域技术人员也有动机应用该类传感器参数。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的惯用技术手段,得出权利要求48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48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从属权利要求49的附加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2公开或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因此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权利要求50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特征在于:附加地根据所述图像检测装置的图像传感器的传感器参数确定所述虚拟图像。对于该区别特征,图像传感器参数是影响图像产生的重要参数,本领域技术人员有理由参考图像传感器的参数生成虚拟图像。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的惯用技术手段,得出权利要求50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50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8月26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和权利要求书的全文修改替换页,并陈述了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具备创造性的理由。修改主要涉及:将权利要求9的附加技术特征加入原权利要求1、48、50,形成新的权利要求1、47、49,删除权利要求9,并相适应的修改了其它权利要求的编号及引用关系。复审请求人认为:采用本申请的方法,可以生成相应于由真实世界成像系统生成的真实图像的虚拟图像,其中,基于模型的方法未考虑真实世界成像系统的成像特性(其很难进行数学描述)而由图像处理方法来模拟这些成像特性。因此,本申请可以使真实世界成像系统生成的图像与由图像处理方法得到的图像之间的偏差最小化。对比文件1和2没有公开或暗示根据新的权利要求1的特征“在产生所述虚拟图像之后将至少一个图像处理方法应用到所述虚拟图像上,其中,所述图像处理方法模拟所述图像检测装置的至少一个成像误差”,在现有技术中,图像处理方法通常应用于真实图像而非虚拟图像,以便提高图像质量或从图像中提取特征,根据本申请将图像处理方法应用于虚拟图像来模拟(由真实世界成像系统导致的)成像特性——尤其成像误差不是现有技术中的惯用技术手段。因此,本申请权利要求具备创造性。
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用于确定多个坐标测量装置的可调节的参数的方法,其中,产生测量对象的至少一个虚拟图像(vA),其中,确定所述测量对象的虚拟位置和/或虚拟定向,其中,确定一个坐标测量装置的至少一个图像检测装置的虚拟位置和/或虚拟定向,其中,根据所述测量对象的几何数据并且根据所述测量对象的光学特性产生所述虚拟图像(vA),其中,附加地根据所述图像检测装置的成像参数(uAE,vAE)产生所述虚拟图像(vA),
其特征在于, 借助经标准化的可调节的参数产生所述虚拟图像(vA),其中,根据所述经标准化的参数对于多个坐标测量装置中的每一个确定对应的参数,所述参数可调节用于实际测量,
其中,附加地根据所述图像检测装置的图像传感器的传感器参数确定所述虚拟图像(vA),
其中,所述传感器参数描述光的强度和电信号的幅度之间的关系,
其中,在产生所述虚拟图像(vA)之后将至少一个图像处理方法应用到所述虚拟图像(vA)上,其中,所述图像处理方法模拟所述图像检测装置的至少一个成像误差。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确定至少一个光源的虚拟位置和/或虚拟定向,其中,附加地根据所述光源的发射参数(uEP,vEP)确定所述虚拟图像(vA)。
3. 根据权利要求1或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图像检测装置的成像参数(uAE,vAE)包括所述图像检测装置的至少一个光学元件的成像参数。
4. 根据权利要求1至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据所述坐标测量装置的至少一个可运动部件的虚拟运动参数BP和/或根据所述坐标测量装置的几何数据确定所述测量对象的和/或所述至少一个图像检测装置的虚拟位置和/或虚拟定向。
5. 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据所述坐标测量装置的至少一个可运动部件的虚拟运动参数BP和/或根据所述坐标测量装置的几何数据确定所述测量对象的和/或所述至少一个图像检测装置的虚拟位置和/或虚拟定向。
6. 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附加地根据所述图像检测装置的图像传感器的传感器参数确定所述虚拟图像(vA)。
7. 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附加地根据所述图像检测装置的图像传感器的传感器参数确定所述虚拟图像(vA)。
8. 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附加地根据所述图像检测装置的图像传感器的传感器参数确定所述虚拟图像(vA)。
9. 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产生所述虚拟图像(vA)之后将至少一个图像处理方法应用到所述虚拟图像(vA)上,其中,所述图像处理方法模拟所述图像检测装置的至少一个成像误差。
10. 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产生所述虚拟图像(vA)之后将至少一个图像处理方法应用到所述虚拟图像(vA)上,其中,所述图像处理方法模拟所述图像检测装置的至少一个成像误差。
11.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产生所述虚拟图像(vA)之后将至少一个图像处理方法应用到所述虚拟图像(vA)上,其中,所述图像处理方法模拟所述图像检测装置的至少一个成像误差。
1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产生所述虚拟图像(vA)之后将至少一个平滑滤波操作应用到所述虚拟图像(vA)上,其中,根据所述测量对象的成像到一个或者多个像点中的点与所述图像检测装置的焦平面的间距来选择所述平滑滤波操作的强度。
13. 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产生所述虚拟图像(vA)之后将至少一个平滑滤波操作应用到所述虚拟图像(vA)上,其中,根据所述测量对象的成像到一个或者多个像点中的点与所述图像检测装置的焦平面的间距来选择所述平滑滤波操作的强度。
14. 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产生所述虚拟图像(vA)之后将至少一个平滑滤波操作应用到所述虚拟图像(vA)上,其中,根据所述测量对象的成像到一个或者多个像点中的点与所述图像检测装置的焦平面的间距来选择所述平滑滤波操作的强度。
15. 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产生所述虚拟图像(vA)之后将至少一个平滑滤波操作应用到所述虚拟图像(vA)上,其中,根据所述测量对象的成像到一个或者多个像点中的点与所述图像检测装置的焦平面的间距来选择所述平滑滤波操作的强度。
16. 根据权利要求1至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确定所述图像检测装置的焦平面,其中,所述虚拟图像(vA)相应于所述虚拟测量对象的在所述焦平面中或者在所述焦平面周围的预先确定的区域中布置的部分。
17. 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确定所述图像检测装置的焦平面,其中,所述虚拟图像(vA)相应于所述虚拟测量对象的在所述焦平面中或者在所述焦平面周围的预先确定的区域中布置的部分。
18. 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确定所述图像检测装置的焦平面,其中,所述虚拟图像(vA)相应于所述虚拟测量对象的在所述焦平面中或者在所述焦平面周围的预先确定的区域中布置的部分。
19. 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确定所述图像检测装置的焦平面,其中,所述虚拟图像(vA)相应于所述虚拟测量对象的在所述 焦平面中或者在所述焦平面周围的预先确定的区域中布置的部分。
20.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确定所述图像检测装置的焦平面,其中,所述虚拟图像(vA)相应于所述虚拟测量对象的在所述焦平面中或者在所述焦平面周围的预先确定的区域中布置的部分。
21. 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确定所述图像检测装置的焦平面,其中,所述虚拟图像(vA)相应于所述虚拟测量对象的在所述焦平面中或者在所述焦平面周围的预先确定的区域中布置的部分。
22. 根据权利要求1至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据用于产生所述虚拟图像(vA)的对应的参数来调节所述至少一个光源的和/或所述坐标测量装置的和/或所述图像检测装置的至少一个可调节的参数(vAE,vEP,BP)。
23. 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据用于产生所述虚拟图像(vA)的对应的参数来调节所述至少一个光源的和/或所述坐标测量装置的和/或所述图像检测装置的至少一个可调节的参数(vAE,vEP,BP)。
24. 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据用于产生所述虚拟图像(vA)的对应的参数来调节所述至少一个光源的和/或所述坐标测量装置的和/或所述图像检测装置的至少一个可调节的参数(vAE,vEP,BP)。
25.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据用于产生所述虚拟图像(vA)的对应的参数来调节所述至少一个光源的和/或所述坐标测量装置的和/或所述图像检测装置的至少一个可调节的参数(vAE,vEP,BP)。
26.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据用于产生所述虚拟图像(vA)的对应的参数来调节所述至少一个光源的和/或所述坐标测量装置的和/或所述图像检测装置的至少一个可调节的参数(vAE,vEP,BP)。
27. 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据用于产生所述虚拟图像(vA)的对应的参数来调节所述至少一个光源的和/或所述坐标测量装置的和/或所述图像检测装置的至少一个可调节的参数(vAE,vEP,BP)。
28. 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据用于产生所述虚拟图像(vA)的对应的参数来调节所述至少一个光源的和/或所述坐标测量装置的和/或所述图像检测装置的至少一个可调节的参数(vAE,vEP,BP)。
29. 根据权利要求1至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据所述虚拟图像(vA)确定坐标测量装置的测量精度。
30. 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据所述虚拟图像(vA)确定坐标测量装置的测量精度。
31. 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据所述虚拟图像(vA)确定坐标测量装置的测量精度。
3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据所述虚拟图像(vA)确定坐标测量装置的测量精度。
3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据所述虚拟图像(vA)确定坐标测量装置的测量精度。
34. 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据所述虚拟图像(vA)确定坐标测量装置的测量精度。
35. 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据所述虚拟图像(vA)确定坐标测量装置的测量精度。
36. 根据权利要求2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据所述虚拟图像(vA)确定坐标测量装置的测量精度。
37. 根据权利要求1至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据所述虚拟图像(vA)比较用于基于图像地测量测量对象的不同方法的测量精度。
38. 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据所述虚拟图像(vA)比较用于基于图像地测量测量对象的不同方法的测量精度。
39. 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据所述虚拟图像(vA)比较用于基于图像地测量测量对象的不同方法的测量精度。
40.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据所述虚拟图像(vA)比较用于基于图像地测量测量对象的不同方法的测量精度。
41.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据所述虚拟图像(vA)比较用于基于图像地测量测量对象的不同方法的测量精度。
42. 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据所述虚拟图像(vA)比较用于基于图像地测量测量对象的不同方法的测量精度。
43. 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据所述虚拟图像(vA)比较用于基于图像地测量测量对象的不同方法的测量精度。
44. 根据权利要求2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据所述虚拟图像(vA)比较用于基于图像地测量测量对象的不同方法的测量精度。
45. 根据权利要求29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据所述虚拟图像(vA)比较用于基于图像地测量测量对象的不同方法的测量精度。
46. 一种计算机程序产品,在所述计算机程序产品中或上存储有代码,用于执行根据权利要求1至4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
47. 一种用于产生测量对象的至少一个虚拟图像(vA)的方法,其中,确定所述测量对象的虚拟位置和/或虚拟定向,其中,确定坐标测量装置的至少一个图像检测装置的虚拟位置和/或虚拟定向,其中,根据所述测量对象的几何数据并且根据所述测量对象的光学特性产生所述虚拟图像(vA),其中,附加地根据所述图像检测装置的成像参数(uAE,vAE)产生所述虚拟图像(vA), 其特征在于,附加地根据所述图像检测装置的图像传感器的传感器参数确定所述虚拟图像(vA),所述传感器参数描述光的强度和电信号的幅度之间的关系,其中,在产生所述虚拟图像(vA)之后将至少一个图像处理方法应用到所述虚拟图像(vA)上,其中,所述图像处理方法模拟所述图像检测装置的至少一个成像误差。
48. 根据权利要求47所述的方法,其还包括在权利要求1至45中的一个或者多个权利要求的特征。
49. 一种用于产生测量对象的至少一个虚拟图像(vA)的设备,其中,所述设备包括至少一个控制与分析处理装置,其中,借助所述控制与分析处理装置能够确定所述测量对象的虚拟位置和/或虚拟定向并且能够确定坐标测量装置的至少一个图像检测装置的虚拟位置和/或虚拟定向,其中,所述虚拟图像(vA)能够根据所述测量对象的几何数据并且根据所述测量对象的光学特性来产生,其中,所述虚拟图像(vA)能够附加地根据所述图像检测装置的成像参数(uAE,vAE)来产生,其特征在于,所述虚拟图像(vA)能附加地根据所述图像检测装置的图像传感器的传感器参数来确定,其中,在产生所述虚拟图像(vA)之后至少一个图像处理方法应用到所述虚拟图像(vA)上,其中,所述图像处理方法模拟所述图像检测装置的至少一个成像误差。”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做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一)审查文本的认定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8月26日答复复审通知书时提交了权利要求书全文修改替换页,经审查,其修改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2019年08月26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49项, 2015年11月27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17页、说明书附图第1页、说明书摘要和摘要附图。
(二)关于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如果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公开的技术方案之间存在区别技术特征,而该区别技术特征的一部分是本领域的惯用技术手段,另一部分是在其他对比文件公开内容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可以得到的,则该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对现有技术是显而易见的,不具备创造性。
具体到本案:
1、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用于确定多个坐标测量装置的可调节的参数的方法,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视觉检测系统的硬件模拟系统,并具体公开了以下技术特征(参见对比文件1说明书第[0015]、[0023]-[0025]、[0030]段):视觉系统硬件模拟系统140生成工件(即测量对象)的虚拟图像(参见说明书第[0023]段),虚拟图像的重要数据有工件、光学系统(即图像检测装置)的相对位置和定向(参见说明书第[0030]段),系统可以导入工件的CAD模型(必然包括几何数据)用于生成虚拟图像(参见说明书第[0023]段),根据工件的光学特性、透镜系统的参数(属于图像检测装置的成像参数)例如焦距、几何参数、照明效果生成虚拟图像(参见说明书第[0024]段)。
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公开的技术方案相比,其区别特征在于:
(1)借助经标准化的可调节的参数产生所述虚拟图像,其中,根据所述经标准化的参数对于多个坐标测量装置中的每一个确定对应的参数,所述参数可调节用于实际测量;
(2)附加地根据所述图像检测装置的图像传感器的传感器参数确定所述虚拟图像,其中,所述图像传感器参数描述光的强度和电信号的幅度之间的关系;
(3)在产生所述虚拟图像(vA)之后将至少一个图像处理方法应用到所述虚拟图像(vA)上,其中,所述图像处理方法模拟所述图像检测装置的至少一个成像误差。
对于区别特征(1),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影像离线编程光照环境模拟系统及方法,并具体公开了(参见对比文件2权利要求6、说明书第[0021]-[0028]段):读取产品三维模型信息和光源三维模型信息,配置光照参数,模拟光照环境,对测量区域进行着色处理,即生成了产品的虚拟图像,之后测量程序生成模块根据光照参数、测量点的坐标信息、测量区域的颜色信息及取点工具的信息生成影像测量程序(必然包括确定坐标测量装置的可调节的测量参数),供影像测量机台对实际产品进行测量,即对比文件2给出了根据虚拟图像确定坐标测量装置的可调节的测量参数的技术启示,对参数进行标准化是本领域技术人员为适应不同装置的需求采取的常用技术手段,由于虚拟图像的产生是为了指导实际装置对产品的测量,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有理由利用标准化的可调节参数产生虚拟图像,并根据该标准化的参数确定多个坐标测量装置中每一个的参数。
对于区别特征(2),图像传感器参数是影响图像产生的重要参数,本领域技术人员有理由参考图像传感器的参数生成虚拟图像,同时,传感器本身的作用是完成光电信号的转换,描述光的强度和电信号的幅度之间的关系是常见的传感器参数,本领域技术人员也有动机应用该类传感器参数。
对于区别特征(3),由于真实世界的成像系统通常存在各种原因导致真实图像存在误差,例如传感器器件老化、噪声等,在对真实图像进行使用时需要考虑或者采用技术手段消除误差造成的影响。相应的,在通过虚拟图像对真实图像模拟的过程中,为了提高模拟的真实性,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真实图像经常出现误差的情况有动机在虚拟图像中也模拟相应的误差,从而测试或开发对该虚拟图像的使用时为消除误差影响采用的技术手段。对于成像误差的模拟,由于在消除误差方面本领域通常采用各种图像处理方法对图像进行补偿、滤波等处理,由此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反推至误差的产生,即也可以采用类似的图像处理方法来模拟各种成像误差,这不需要克服技术上的困难。
由此可见,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和本领域的惯用技术手段,得出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权利要求2是从属权利要求,其附加技术特征已被对比文件1公开:根据光源的位置产生虚拟图像,虚拟光源系统的参数包括方向,还包括量程、颜色、光源类型(参见说明书第[0024]、[0025]段),即包括了光源的发射参数。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权利要求2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3、权利要求3是从属权利要求,其附加技术特征已被对比文件1公开:根据透镜系统的参数例如焦距、几何参数、照明效果生成虚拟图像(参见说明书第[0024]段)。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权利要求3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4、权利要求4、5是从属权利要求,其部分附加技术特征已被对比文件1公开:相机和光学系统可相对于坐标系运动,光源模型包括光源相对于工件和透镜系统的位置和方向,透镜系统模型包括透镜系统相对于工件的位置和方向(参见说明书第[0030]段),相当于可根据坐标测量装置的可运动部件的虚拟运动参数确定测量对象和/或图像检测装置的虚拟位置和/或虚拟定向。而坐标测量装置的几何数据也是常见的确定测量对象和/或图像检测装置的虚拟位置和/或虚拟定向的参考数据。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权利要求4、5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5、权利要求6-8是从属权利要求,其附加技术特征已包含在权利要求1中,并且,图像传感器参数是影响图像产生的重要参数,本领域技术人员有理由参考图像传感器的参数生成虚拟图像。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权利要求6-8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6、权利要求9-11是从属权利要求,由于真实世界的成像系统通常存在各种原因导致真实图像存在误差,例如传感器器件老化、噪声等,在对真实图像进行使用时需要考虑或者采用技术手段消除误差造成的影响。相应的,在通过虚拟图像对真实图像模拟的过程中,为了提高模拟的真实性,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真实图像经常出现误差的情况有动机在虚拟图像中也模拟相应的误差,从而测试或开发对该虚拟图像的使用时为消除误差影响采用的技术手段。对于成像误差的模拟,由于在消除误差方面本领域通常采用各种图像处理方法对图像进行补偿、滤波等处理,由此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反推至误差的产生,即也可以采用类似的图像处理方法来模拟各种成像误差,这不需要克服技术上的困难。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权利要求9-11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7、权利要求12-15是从属权利要求,对虚拟图像进行平滑滤波操作是本领域的惯用技术手段,根据成像到一个或多个像点中的点与图像检测装置的焦屏幕的间距来选择平滑滤波操作的强度是常见的平滑滤波参数选择方式。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权利要求12-15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8、权利要求16-21是从属权利要求,基于成像效果的需求选择将测量对象设置在图像检测装置的焦平面中或其周围预先确定的区域是本领域的惯用技术手段,因而在生成虚拟图像时本领域技术人员也容易想到将虚拟图像设置于上述位置。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权利要求16-21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9、权利要求22-28是从属权利要求,对比文件2公开了(参见权利要求6、说明书第[0021]-[0028]段):测量程序生成模块根据光照参数、测量点的坐标信息、测量区域的颜色信息及取点工具的信息生成影像测量程序(必然包括确定坐标测量装置的可调节的测量参数),供影像测量机台对实际产品进行测量,即对比文件2给出了根据生成虚拟图像的参数调节坐标测量装置的可调节参数的技术启示,在此启示下,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根据生成虚拟图像的参数调节系统其它实际部件例如光源、图像检测装置的可调节参数。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权利要求22-28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10、权利要求29-45是从属权利要求,根据虚拟图像确定坐标测量装置的测量精度、根据虚拟图像比较用于基于图像地测量测量对象的不同方法的测量精度是本领域惯用的技术手段。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权利要求29-45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11、权利要求46请求保护一种计算机程序产品,其存储的代码用于执行权利要求1-45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对比文件1公开了:视觉系统硬件模拟系统140安装于可编程通用计算机中(参见说明书第[0015]段),必然包括存储执行代码的计算机程序产品。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权利要求46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12、权利要求47请求保护一种用于产生测量对象的至少一个虚拟图像的方法,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视觉检测系统的硬件模拟系统及模拟方法,并具体公开了以下技术特征(参见对比文件1说明书第[0015]、[0023]-[0025]、[0030]段):视觉系统硬件模拟系统140生成工件(即测量对象)的虚拟图像(参见说明书第[0023]段),虚拟图像的重要数据有工件、光学系统(即图像检测装置)的相对位置和定向(参见说明书第[0030]段),系统可以导入工件的CAD模型(必然包括几何数据)用于生成虚拟图像(参见说明书第[0023]段),根据工件的光学特性、透镜系统的参数(属于图像检测装置的成像参数)例如焦距、几何参数、照明效果生成虚拟图像(参见说明书第[0024]段)。
权利要求47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公开的技术方案相比,其区别特征在于:
(1)附加地根据所述图像检测装置的图像传感器的传感器参数确定所述虚拟图像,其中,所述图像传感器参数描述光的强度和电信号的幅度之间的关系。(2)其中,在产生所述虚拟图像(vA)之后将至少一个图像处理方法应用到所述虚拟图像(vA)上,其中,所述图像处理方法模拟所述图像检测装置的至少一个成像误差。
对于区别特征(1),图像传感器参数是影响图像产生的重要参数,本领域技术人员有理由参考图像传感器的参数生成虚拟图像,同时,传感器本身的作用是完成光电信号的转换,描述光的强度和电信号的幅度之间的关系是常见的传感器参数,本领域技术人员也有动机应用该类传感器参数。
对于区别特征(2),由于真实世界的成像系统通常存在各种原因导致真实图像存在误差,例如传感器器件老化、噪声等,在对真实图像进行使用时需要考虑或者采用技术手段消除误差造成的影响。相应的,在通过虚拟图像对真实图像模拟的过程中,为了提高模拟的真实性,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真实图像经常出现误差的情况有动机在虚拟图像中也模拟相应的误差,从而测试或开发对该虚拟图像的使用时为消除误差影响采用的技术手段。对于成像误差的模拟,由于在消除误差方面本领域通常采用各种图像处理方法对图像进行补偿、滤波等处理,由此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反推至误差的产生,即也可以采用类似的图像处理方法来模拟各种成像误差,这不需要克服技术上的困难。
由此可见,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的惯用技术手段,得出权利要求47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47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13、权利要求48是从属权利要求,其还包括在权利要求1-45中一个或多个权利要求的特征,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权利要求48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14、权利要求49请求保护一种用于产生测量对象的至少一个虚拟图像的设备,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视觉检测系统的硬件模拟系统及模拟方法,并具体公开了以下技术特征(参见对比文件1说明书第[0015]、[0023]、[0024]、[0030]段):视觉系统硬件模拟系统140生成工件(即测量对象)的虚拟图像(参见说明书第[0023]段),虚拟图像的重要数据有工件、光学系统(即图像检测装置)的相对位置和定向(参见说明书第[0030]段),系统可以导入工件的CAD模型(必然包括几何数据)用于生成虚拟图像(参见说明书第[0023]段),根据工件的光学特性、透镜系统的参数(属于图像检测装置的成像参数)例如焦距、几何参数、照明效果生成虚拟图像(参见说明书第[0024]段)。
权利要求49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公开的技术方案相比,其区别特征在于:
(1)附加地根据所述图像检测装置的图像传感器的传感器参数确定所述虚拟图像。(2)其中,在产生所述虚拟图像(vA)之后将至少一个图像处理方法应用到所述虚拟图像(vA)上,其中,所述图像处理方法模拟所述图像检测装置的至少一个成像误差。
对于区别特征(1),图像传感器参数是影响图像产生的重要参数,本领域技术人员有理由参考图像传感器的参数生成虚拟图像。
对于区别特征(2),由于真实世界的成像系统通常存在各种原因导致真实图像存在误差,例如传感器器件老化、噪声等,在对真实图像进行使用时需要考虑或者采用技术手段消除误差造成的影响。相应的,在通过虚拟图像对真实图像模拟的过程中,为了提高模拟的真实性,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真实图像经常出现误差的情况有动机在虚拟图像中也模拟相应的误差,从而测试或开发对该虚拟图像的使用时为消除误差影响采用的技术手段。对于成像误差的模拟,由于在消除误差方面本领域通常采用各种图像处理方法对图像进行补偿、滤波等处理,由此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反推至误差的产生,即也可以采用类似的图像处理方法来模拟各种成像误差,这不需要克服技术上的困难。
由此可见,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的惯用技术手段,得出权利要求49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49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三)关于复审请求人的意见陈述
对于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8月26日答复复审通知书时所提交的意见,合议组认为:
对比文件1也公开了一种视觉系统硬件模拟系统生成工件的虚拟图像的方法,系统导入工件CAD模型的几何数据生成虚拟图像,根据工件的光学特性、透镜系统的参数例如焦距、几何参数、照明效果生成虚拟图像,并且模拟了光源参数例如量程、颜色、光源类型。可见对比文件1也考虑了真实世界成像系统的成像特性,并通过图像处理方法模拟了这些成像特性。对于成像误差,由于真实世界的成像系统通常存在各种原因导致真实图像存在误差,例如传感器器件老化、噪声等,在对真实图像进行使用时需要考虑或者采用技术手段消除误差造成的影响。相应的,在通过虚拟图像对真实图像模拟的过程中,为了提高模拟的真实性,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真实图像经常出现误差的情况有动机在虚拟图像中也模拟相应的误差,从而测试或开发对该虚拟图像的使用时为消除误差影响采用的技术手段。对于成像误差的模拟,由于在消除误差方面本领域通常采用各种图像处理方法对图像进行补偿、滤波等处理,由此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反推至误差的产生,即也可以采用类似的图像处理方法来模拟各种成像误差,这不需要克服技术上的困难。因此,请求人的理由不充分。
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合议组依法作出如下审查决定。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06月04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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