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创造名称:溶液中铀浓度在线测量装置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90943
决定日:2019-09-23
委内编号:1F262177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510596316.6
申请日:2015-09-18
复审请求人:核工业理化工程研究院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李璟
合议组组长:李玉林
参审员:尉小霞
国际分类号:G01N23/00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作为最接近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相比,存在区别技术特征,其中部分区别技术特征已由其他对比文件给出了技术启示,其余的区别技术特征是在作为最接近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的基础上结合其他对比文件和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容易得到的,则该权利要求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510596316.6,名称为“溶液中铀浓度在线测量装置”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申请人为核工业理化工程研究院。申请日为2015年09月18日,公开日为2015年12月02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实质审查部门于2018年06月19日发出驳回决定,以本申请权利要求1-6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为由驳回了本申请。该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申请日2015年09月18日提交的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说明书附图第1页、说明书第1-3页;2018年02月26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6项。该驳回决定所引用的对比文件为:
对比文件1:伽马能谱法在线分析硝酸-硝酸铁溶液中的铀,孙亮,《科技创新导报》,第20期,第12卷,第76-77页,公开日为2015年07月11日;
对比文件2:JP昭 57-23874A,公开日为1982年02月08日。
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内容如下:
“1. 一种溶液中铀浓度在线测量装置,其特征在于 :包括上盖(1),上盖(1)沿水平方向形成管道(2)穿过的第一螺纹孔(1a),与第一螺纹孔(1a)沿水平方向垂直形成循环水通过的第二螺纹孔(1b),第一O型圈(3)和空心螺栓(4)穿过管道(2)旋入第一螺纹孔(1a)内,上盖(1)下部依次设有第二O型圈(5)、挡板(6)、中间板(7),螺栓穿过上盖(1)底沿处的第一通孔(1c)、中间板(7)边沿处的第二通孔(7a)与屏蔽桶(8)上边沿处的第三通孔(8a)连接,屏蔽桶(8)内自上而下依次设有 NaI 晶体(9)、多通道能谱仪(10),螺钉(11)穿过屏蔽桶(8)上部水平方向的螺纹孔对 NaI 晶体(9)进行固定,屏蔽桶(8)下部形成供电源线穿过的方形孔(8b),屏蔽桶(8)的底座上设有固定底座的法兰通孔(12),循环水流经两个第二螺纹孔(1b),带走管道 (2)内热溶液的热量,第一螺纹孔(1a)内具有直径小于螺纹直径的凸台。
2. 根据权利要求 1 所述的溶液中铀浓度在线测量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螺纹孔(1a)为上盖(1)沿水平方向相对应的两个。
3. 根据权利要求 1 所述的溶液中铀浓度在线测量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二螺纹孔(1b)为与第一螺纹孔(1a)垂直方向相对应的两个。
4. 根据权利要求 1 所述的溶液中铀浓度在线测量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二O型圈(5)的直径、挡板(6)的直径均小于中间板(7)的直径。
5. 根据权利要求 1 所述的溶液中铀浓度在线测量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螺钉(11)为沿屏蔽桶(8)的竖直中心线相对应的两个。
6. 根据权利要求 1 所述的溶液中铀浓度在线测量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上盖(1)和屏蔽桶(8)均由外层为 304 不锈钢,内层为铅金属组成。”
驳回决定的具体理由是:1)、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的区别技术特征为:上盖沿水平方向形成管道穿过的第一螺纹孔,第一O型圈和空心螺栓穿过管道旋入第一螺纹孔内,与第一螺纹孔沿水平方向垂直形成循环水通过的第二螺纹孔, 循环水流经两个第二螺纹孔,带走管道内热溶液的热量,上盖下部依次设有第二O型圈、挡板、中间板,螺栓穿过上盖底沿处的第一通孔、中间板边沿处的第二通孔与屏蔽桶上边沿处的第三通孔连接,螺钉穿过屏蔽桶上部水平方向的螺纹孔对NaI晶体进行固定,屏蔽桶下部形成供电源线穿过的方形孔,屏蔽桶的底座上设有固定底座的法兰通孔,第一螺纹孔内具有直径小于螺纹直径的凸台。关于上盖与屏蔽桶的密封连接结构属于本领域常规设计,此外对比文件2中给出了测量装置设置循环冷却装置以降低检测腔中温度的技术启示,本领域技术人员在此启示下,容易想到在上盖中结合常规选择设置冷却结构。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和公知常识得到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1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2)、从属权利要求2-6的附加技术特征或被对比文件1公开,或属于本领域常规设计,因此当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权利要求2-6也都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8年10月08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并对权利要求书进行了修改,修改涉及:1)将从属权利要求4、6的附加技术特征、以及将说明书第0015、0022段的部分内容“外层为5mm厚的304不锈钢,内层为20mm厚的铅金属”加入到权利要求1中,并删除特征“循环水流经两个第二螺纹孔(1b),带走管道 (2)内热溶液的热量”。2)对从属权利要求的编号进行了适应性修改。
复审请求时新修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溶液中铀浓度在线测量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上盖(1),上盖(1)沿水平方向形成管道(2)穿过的第一螺纹孔(1a),与第一螺纹孔(1a)沿水平方向垂直形成循环水通过的第二螺纹孔(1b),第一O型圈(3)和空心螺栓(4)穿过管道(2)旋入第一螺纹孔(1a)内,上盖(1)下部依次设有第二O型圈(5)、挡板(6)、中间板(7),螺栓穿过上盖(1)底沿处的第一通孔(1c)、中间板(7)边沿处的第二通孔(7a)与屏蔽桶(8)上边沿处的第三通孔(8a)连接,屏蔽桶(8)内自上而下依次设有NaI 晶体(9)、多通道能谱仪(10),螺钉(11)穿过屏蔽桶(8)上部水平方向的螺纹孔对NaI 晶体(9)进行固定,屏蔽桶(8)下部形成供电源线穿过的方形孔(8b),屏蔽桶(8)的底座上设有固定底座的法兰通孔(12),所述上盖(1)和屏蔽桶(8)均由外层为5mm 厚的304 不锈钢,内层为20mm 厚的铅金属组成;第一螺纹孔(1a)内具有直径小于螺纹直径的凸台,所述第二O型圈(5)的直径、挡板(6)的直径均小于中间板(7)的直径。
2. 根据权利要求1 所述的溶液中铀浓度在线测量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螺纹孔(1a)为上盖(1)沿水平方向相对应的两个。
3. 根据权利要求1 所述的溶液中铀浓度在线测量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螺纹孔(1b)为与第一螺纹孔(1a)垂直方向相对应的两个。
4. 根据权利要求1 所述的溶液中铀浓度在线测量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螺钉(11)为沿屏蔽桶(8)的竖直中心线相对应的两个。”
复审请求人认为:1)对比文件1未在上盖中设置铅室,未构成相对封闭的腔室,而本申请中在上盖中设置不锈钢内衬铅金属层的结构,实现了完整封闭铅室,避免了天然本底辐射和环境中铀辐射的影响,同时该能形成水冷式检测腔用于控制温度;2)铅金属具有柔软和延展性强的特点,本申请中,采用第一O型圈3与凸台(位于铅金属层处)的接触挤压来实现管道安装,第一O型圈比铅金属更柔软,避免了铅金属层发生形变,而空心螺栓与不锈钢层的连接一则提供了使第一O型圈3与凸台保持良好接触挤压,其二才是提供一个密封连接,对比文件中均未公开上述特征。3)本申请上盖与屏蔽筒连接,构成一个相对封闭的铅室的同时构成一个冷却腔,上盖和屏蔽桶之间采用采用第二O型圈5、挡板6和中间板7进行分隔,固定时较小直径的第二O型圈5和挡板6与内衬铅金属层相对应接触,通过挡板挤压第二O型圈,实现上盖下部开放的封闭,构成一个相对密封的冷却腔。而直径较大的环式中间板作为法兰垫片与上盖的不锈钢层进行接触,保证了中间板对第二O型圈的挤压,同时也有效避免过度挤压,减少上盖的铅金属层与屏蔽筒的直接挤压影响,同时保证了冷却腔的水密封;4)本申请中采用螺钉对晶体的倾角进行调整,通过室外调整,不破坏防辐射设计,而且不引入本底辐射。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10月11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原专利实质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原专利实质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坚持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9年06月27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指出:1)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溶液中铀浓度在线测量装置,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在于:1)第一孔为第一螺纹孔1a,第一O型圈3和空心螺栓4穿过管道2旋入第一螺纹孔内,第一螺纹孔具有直径小于螺纹直径的凸台;2)与第一螺纹孔1a沿水平方向垂直形成循环水通过的第二螺纹孔1b, 上盖1下部依次设有第二O型圈5、挡板6、中间板7,螺栓穿过上盖1底沿处的第一通孔1c、中间板7边沿处的第二通孔7a与屏蔽桶上边沿处的第三通孔8a连接,所述第二O型圈5的直径、挡板6的直径均小于中间板7的直径;3)螺钉11穿过屏蔽桶8上部水平方向的螺纹孔对NaI 晶体进行固定;4)上盖1和屏蔽桶均由外层为5mm 厚的304 不锈钢,内层为20mm 厚的铅金属组成;5)、屏蔽桶下部形成供电源线穿过的方形孔8b,屏蔽桶8的底座上设有固定底座的法兰通孔12。其中区别技术特征1)、3)-5)属于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对比文件1基础上结合常规设计容易获得的,对于区别特征2),对比文件2已经给出了在测量装置设置循环冷却装置以降低检测腔中温度的技术启示,本领域技术人员在此启示下,容易想到在上盖中结合常规选择设置冷却结构。因此,该权利要求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2)从属权利要求2-4的附加特征或被对比文件1所公开或由对比文件2给出了技术启示或属于公知常识,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前提下,从属权利要求2-4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3)针对复审请求人的意见进行了答复。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8月12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但未提交申请文件修改替换页。复审请求人认为:1)上盖采用外不锈钢内部铅金属层的结构不是常规设计,对比文件1中在NaI探头外设置用来屏蔽的腔室,本领域技术人员在没有动机再改变其屏蔽结构对比文件1在上盖中设置铅室,而本申请中在上盖中设置不锈钢内衬铅金属层的结构,实现了完整封闭铅室并在其中构成水冷式检测腔,避免了天然本底辐射和环境中铀辐射的影响,同时该能形成水冷式检测腔用于控制温度;2)本申请中采用第一O型圈3与凸台(位于铅金属层处)的接触挤压来实现管道安装,第一O型圈比铅金属更柔软,避免了铅金属层发生形变,而空心螺栓与不锈钢层的连接提供了使第一O型圈3与凸台保持良好接触挤压。3)将上盖与屏蔽筒连接不是普通的螺栓连接固定问题,要考虑到软金属的变形问题,上盖和屏蔽桶之间采用采用第二O型圈5、挡板6和中间板7进行分隔,固定时较小直径的第二O型圈5和挡板6与内衬铅金属层相对应接触,通过挡板挤压第二O型圈,实现上盖下部开放的封闭,构成一个相对密封的冷却腔,而直径较大的环式中间板作为法兰垫片与上盖的不锈钢层进行接触,保证了中间板对第二O型圈的挤压,同时也有效避免过度挤压,减少上盖的铅金属层与屏蔽筒的直接挤压影响,同时保证了冷却腔的水密封。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一)审查文本的认定
复审请求人在提出复审请求时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的全文修改替换页,经查,该修改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针对的审查文本为:申请日2015年09月18日提交的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说明书附图第1页、说明书第1-3页;2018年10月08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4项。
(二)关于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作为最接近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相比,存在区别技术特征,其中部分区别技术特征已由其他对比文件给出了技术启示,其余的区别技术特征是在作为最接近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的基础上结合其他对比文件和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容易得到的,则该权利要求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创造性。
具体到本案:
1. 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溶液中铀浓度在线测量装置。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溶液中铀浓度在线测量装置,并具体公开了如下特征(参见第76页,图1),具有溶液输送管道1、NaI探头2、铅室3、多道谱仪4。从图1中可见,该装置包括上盖,上盖沿水平方向形成管道1穿过的第一孔,铅室3内自上而下依次设有NaI探头、多道谱仪,上盖底沿与屏蔽桶上边沿相固定连接,且屏蔽桶具有底座。
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在于:1)第一孔为第一螺纹孔1a,第一O型圈3和空心螺栓4穿过管道2旋入第一螺纹孔内,第一螺纹孔具有直径小于螺纹直径的凸台;2)与第一螺纹孔1a沿水平方向垂直形成循环水通过的第二螺纹孔1b, 上盖1下部依次设有第二O型圈5、挡板6、中间板7,螺栓穿过上盖1底沿处的第一通孔1c、中间板7边沿处的第二通孔7a与屏蔽桶上边沿处的第三通孔8a连接,所述第二O型圈5的直径、挡板6的直径均小于中间板7的直径;3)螺钉11穿过屏蔽桶8上部水平方向的螺纹孔对NaI 晶体进行固定;4)上盖1和屏蔽桶均由外层为5mm 厚的304 不锈钢,内层为20mm 厚的铅金属组成;5)、屏蔽桶下部形成供电源线穿过的方形孔8b,屏蔽桶8的底座上设有固定底座的法兰通孔12。
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1)、3)-5),本申请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为如何实现对装置中各部件的可靠装配。
基于上述区别特征2),本申请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为如何避免高温放射溶液对测量精度的影响。
对于区别特征2),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测量溶液中放射性物质的装置,并具体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2页,附图2):如图2所示,高温环境下检测材料,例如放射性液体或气体,在管道1中供给,检测腔2设置于临近管1的外表面,检测腔壁3直接与管1的外表面接触,冷却装置4通过冷却剂管线5,将冷却剂输送至检测腔2中,使得检测腔冷却,以使检测腔维持均匀的温度。上述技术特征在对比文件2中所起的作用与其在本申请中为解决其技术问题所起的作用实质上相同,均为减少高温放射溶液对检测精度的影响,即对比文件2给出了采用在高温放射溶液周围采用冷却剂吸收热量以使提高检测精度的技术启示。水为常用的冷却剂,且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其具体的在检测腔中的位置和通入方式,例如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将冷却循环水通入到上盖中管道2的周围,使管道2散发的热量被吸收,并且减小对NaI晶体探头的热辐射提高测量的精度。进一步,通过在上盖和NaI探头之间设置第二O型圈、挡板和中间板以隔绝循环水和NaI探头、并通过螺栓将上盖底沿、中间板和屏蔽桶上沿固定安装,属于本领域的常规设计,其它的区别技术特征也都属于常规设计。
对于区别特征1),对比文件1中公开了管道2水平穿过上盖,本领域技术人员为了将管道可靠的固定在上盖中,并且在上盖中通入循环水的情况下,利用螺纹孔、空心螺栓、O型垫片和凸台固定管道以及密封上盖内的冷却水空间,以获得区别特征1)是容易想到和实现的。
对于区别特征3),通过在屏蔽桶上部水平方向的设置的螺钉抵靠在NaI晶体的外壁对其进行定位,以获得区别特征3)属于本领域的常规设计。
对于区别特征4),对比文件1中已经公开了将NaI探头设置在铅室里,本领域技术人员很容易想到在上盖中也设置铅层用于对上盖管道中的放射溶液进行屏蔽,以防止放射污染以及减少天然本底辐射和环境辐射对检测结果的影响。至于屏蔽桶的层结构,在铅层外增加不锈钢层以提高屏蔽桶的刚度等使用性能,并选择铅层和不锈钢层的厚度,以获得区别特征4)属于本领域常规设计。
对于区别特征5),为了便于该装置的固定和电线的放置,设置方形孔和法兰通孔,以获得区别特征5)属于本领域常规设计。
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和本领域常用技术手段得到权利要求1中所述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1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 权利要求2引用权利要求1。对比文件1中已经公开了上盖中具有水平方向的管道进口和出口,本领域技术人员将第一螺纹孔设为上盖沿水平方向相对应设置的两个属于常规设计。因此,在其引用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该从属权利要求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3. 权利要求3引用权利要求1。在对比文件2的启示下,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对上盖内通入循环水以对管道进行冷却,并进一步设置与第一螺纹孔垂直的两个第二螺纹孔用于循环水的通入和流出属于本领域常用技术手段。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该从属权利要求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4. 权利要求4引用权利要求1。为了对长柱状的NaI晶体进行定位和便于调整,在NaI晶体的上端设置沿屏蔽桶的竖直中心线相对应的螺钉属于本领域常用技术手段。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该从属权利要求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三)关于复审请求人的意见陈述
关于复审请求人在答复复审通知书时所陈述的意见,合议组认为:
1)对比文件1中已经公开了在NaI探头外设置有铅室,用于屏蔽外界辐射对检测精度的干扰,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常规知识,在上盖中也设置铅层形成一个完整的屏蔽腔来屏蔽本底辐射和环境辐射的对测量精度的影响是容易想到和实现的。此外对比文件1中只是简要记载了铅层设置在探头外部,其作用是用于屏蔽辐射,针对铅的特性,本领域技术人员采用不锈钢材料与铅层的复合层结构来实现具体的安装属于常规设计。
2)在螺栓这类紧固件的连接上,设置垫圈或者垫片这种结构为本领域常用技术手段,而设置这类垫圈或者垫片的目的一方面保护连接面表面,防止拧紧时损伤被联接件表面,另一方面就是增加被联接件的接触面,尤其对于软材料或易损坏材料需要增加接触面,这属于螺栓类连接结构应用中的公知常识。对于本申请中并未限定凸台位于铅金属层处,仅限定了凸台小于螺纹直径。然而无论凸台位于不锈钢层或者铅层中,在对比文件1公开了管横穿上盖的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对其固定密封时,采用柔软的垫片对螺栓和上盖层结构之间进行过渡是容易想到和实现的。
3)基于与第2)点相同的原因,设置垫圈或者垫片来保护和连接件之间的表面属于公知常识。在对比文件2的技术启示下,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利用上盖的空间将冷却循环水通入到上盖中管道2的周围以对管道进行冷却。在具体实施时,需要对此空间进行密封以防止水的泄露。在对内部空间进行分隔的挡板两侧采用第二O型圈及中间板对上盖和屏蔽桶的铅层/不锈钢层复合层进行密封和挤压属于本领域的常规密封和保护连接表面的手段。
因此,复审请求人的意见陈述不具有说服力,合议组不予支持。
基于上述理由和事实,合议组作出如下决定。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06月19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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