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有含氟聚合物针织物的过滤制品-复审决定


发明创造名称:带有含氟聚合物针织物的过滤制品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92192
决定日:2019-09-20
委内编号:1F248709
优先权日:2012-07-23
申请(专利)号:201380039106.6
申请日:2013-07-23
复审请求人:恩特格里斯公司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李晋东
合议组组长:刘天佐
参审员:周春艳
国际分类号:B01D69/12,B01D71/36,B01D36/00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
:要求保护的发明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区别未被现有技术的其他文件公开,也没有证据表明其属于本领域解决相应技术问题的惯用技术手段,则仅依据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要求保护的发明是显而易见的。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380039106.6、名称为“带有含氟聚合物针织物的过滤制品”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本申请的申请人为恩特格里斯公司(由W·L·戈尔及同仁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而来),申请日为2013年7月23日,优先权日为2012年7月23日、2013年6月21日、2013年7月22日,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日为2015年1月22日,公开日为2015年4月1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于2018年1月8日发出驳回决定,引用对比文件1(CN1308559A,公开日为2001年8月15日)、对比文件3(US2005/0288775A1,公开日为2005年12月29日),以权利要求1-31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为由,驳回了本申请。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2015年1月22日提交的说明书附图图1-图4B、说明书摘要及摘要附图,依据PCT条约第28或41条提交的说明书第[0001]-[0087]段,和2017年8月30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31项。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一种用于从流体流过滤粒子的过滤制品,包括:
第一层,所述第一层可横穿流体流定位,包括用于从所述流体流过滤粒子的多孔性PTFE薄膜;以及
第二层,所述第二层可横穿所述流体流定位以提供对所述第一层的排流和支承中的至少一个,所述第二层包括含PTFE的多股含氟聚合物纤维,所述多股含氟聚合物纤维被布置成形成针织物,所述针织物具有多个联锁区域,所述多个联锁区域各由所述多股含氟聚合物纤维的相对应不同组至少两个联锁环部限定,其中所述针织物的所述多个联锁区域限定多个线圈纵行和多个线圈横列,并且其中对于所述多股含氟聚合物纤维的至少第一部分而言,每股含氟聚合物纤维包括不同的环部,所述不同的环部部分地限定所述多个联锁区域中沿着所述多个线圈纵行中的至少两个不同线圈纵行定位的不同交替联锁区域,以及
其中,所述流体流具有在1psid与10psid之间的流体压力负荷,其中所述多个联锁区域在所述第二层上在所述联锁区域之间限定多个空隙,其中所述多个空隙中的每一个具有在定位于所述流体流内之前的相对应的第一面积和在定位于所述流体流中时相对应的第二面积,并且其中对于所述多个空隙中的每一个,所述相对应的第二面积小于其相对应的第一面积的二倍,
其中,所述多个联锁区域中的每一个区域由所述多股含氟聚合物纤维的相对应不同组至少三个联锁环部限定,在所述多个联锁区域中每一个的截面内,所述相对应联锁环部的不同长度位于至少三个不同层次内。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过滤制品,其特征在于,对于所述多个联锁区域中的每一个,所述相对应联锁环部各沿着不同的相对应的弓形路径延伸至少90°的弧度。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过滤制品,其特征在于,对于所述多个联锁区域中的每一个,所述相对应联锁环部各沿着不同的相对应的弓形路径延伸至少180°的弧度。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过滤制品,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多个联锁区域中每一个内,所述相对应的联锁环部沿着所述相对应弓形路径接合以摩擦地限制它们之间的相对移动。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过滤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多个联锁区域中的每一个包括穿过所述至少三个不同层次中每一个延伸的多个弯曲流体流动路径。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过滤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多股含氟聚合物纤维的至少一部分具有倒圆外部配置。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过滤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多股含氟聚合物纤维的至少所述部分的每股是加捻的。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过滤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多股含氟聚合物纤维中的至少一部分是加捻的。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过滤制品,其特征在于,对于所述多股含氟聚合物纤维的至少第二部分,每股含氟聚合物纤维包括不同的环部,所述不同环部部分地限定所有所述多个联锁区域中位于所述多个线圈纵行中相对应线圈纵行中的不同联锁区域。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过滤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层邻近所述第一层定位并且定位于所述第一层下游以便向所述第一层提供至少支承。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过滤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层和所述第二层褶皱并且定位成至少部分嵌套关系,并且其中所述第二层的褶皱平行于所述多个线圈纵行或所述多个线圈横列之一延伸。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过滤制品,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褶皱的第三层,所述褶皱的第三层可以至少部分嵌套关系横穿所述流体流定位在所述第一层的上游,以向所述第一层提供排流,并包括多股含氟聚合物纤维,所述多股含氟聚合物纤维被布置成形成针织物,所述针织物具有多个联锁区域,所述多个联锁区域各由所述多股含氟聚合物纤维的相对应不同组至少两个联锁环部限定,其中所述针织物的所述多个联锁区域限定多个线圈纵行和多个线圈横列,并且其中对于所述多股的至少第一部分而言,每股包括不同的环部,所述不同的环部部分地限定所述多个联锁区域中沿着所述多个线圈纵行中的至少两个不同线圈纵行定位的不同交替联锁区域。
13.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过滤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层与所述第一层直接相邻定位。
14.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过滤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层与第二层互连。
15.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过滤制品,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第三层,所述第三层可横穿所述流体流定位在所述第一层上游,向所述第一层提供排流,所述第三层包括多股含氟聚合物纤维,所述多股含氟聚合物纤维被布置成形成针织物,所述针织物具有多个联锁区域,所述多个联锁区域各由所述多股含氟聚合物纤维的相对应不同组至少两个联锁环部限定,其中所述针织物的所述多个联锁区域限定多个线圈纵行和多个线圈横列,并且其中对于所述多股的至少第一部分而言,每股包括不同的环部,所述不同的环部部分地限定所述多个联锁区域中沿着所述多个线圈纵行中的至少两个不同线圈纵行定位的不同交替联锁区域。
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过滤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层、第二层和第三层是互连的。
1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过滤制品,其特征在于,空隙穿过所述第二层在所述多个联锁区域之间延伸。
18.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过滤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层的相对侧的面积由所述针织物和所述空隙限定并且其中所述空隙限定所述面积的至少10%。
19.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过滤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联锁区域限定所述面积的至少40%。
2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过滤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多孔性PTFE薄膜具有至少30psi的起泡点。
2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过滤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多孔性PTFE薄膜具有至少50psi的起泡点。
2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过滤制品,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安置于所述第一层与所述第二层之间的至少一个中间层。
2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过滤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含氟聚合物选自PTFE或PFA。
2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过滤制品,其特征在于,包括所述第二层的所述多股含氟聚合物纤维是被布置成形成拉舍尔针织物的纤维。
2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过滤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针织物在至少两个正交方向上稳定。
2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过滤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含氟聚合物纤维包括加捻丝。
2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过滤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含氟聚合物纤维包括单丝和复丝之一。
2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过滤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含氟聚合物纤维包括中空丝。
29.一种过滤装置,所述过滤装置具有过滤笼和安置于所述过滤笼内的过滤元件,所述过滤元件包括权利要求1所述的过滤制品,其中所述第一层和第二层褶皱并且封装成沿着至少一个边缘联结所述第一层和第二层。
30.一种过滤胶囊,所述过滤胶囊包括根据权利要求29所述的过滤装置。
31.一种用于从流体流过滤粒子的方法,包括:
利用横穿流体流定位的多孔性PTFE薄膜从具有一定流体压力的流体流过滤粒子;以及
利用定位于所述多孔性PTFE薄膜下游的稳定针织层,支承所述多孔性PTFE薄膜抵抗由所述流体流施加的流体压力负荷,
其中,所述针织层包括含PTFE的多股含氟聚合物纤维,所述多股含氟聚合物纤维被布置成形成针织物,所述针织物具有多个联锁区域,所述多个联锁区域各由所述多股含氟聚合物的相对应不同组至少两个联锁环部限定,
其中所述针织物的所述多个联锁区域限定多个线圈纵行和多个线圈横列,并且其中对于所述多股含氟聚合物纤维的至少第一部分而言,每股含氟聚合物纤维包括不同的环部,所述不同的环部部分地限定所述多个联锁区域中沿着所述多个线圈纵行中的至少两个不同线圈纵行定位的不同交替联锁区域,
其中,支承步骤包括:横贯所述针织层在其联锁区域上分布所述流体压力负荷,
其中,所述流体压力负荷在1psid与10psid之间,以及
其中,所述多个联锁区域在所述针织层上在所述联锁区域之间限定多个空隙,其中所述多个空隙中的每一个具有在定位于所述流体流内之前的相对应的第一面积和在定位于所述流体流中时相对应的第二面积,并且其中对于所述多个空隙中的每一个,所述相对应的第二面积小于其相对应的第一面积的二倍,
其中,所述多个联锁区域中的每一个区域由所述多股含氟聚合物纤维的相对应不同组至少三个联锁环部限定,在所述多个联锁区域中每一个的截面内,所述相对应联锁环部的不同长度位于至少三个不同层次内。”
驳回决定认为: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在于:权利要求1限定了针织物具有多个联锁区域,且限定了联锁区域的具体构成,并具体限定了多个联锁区域中的每一个区域由所述多股含氟聚合物纤维的相对应不同组至少三个联锁环部限定,在多个联锁区域中每一个的截面内,相对应联锁环部的不同长度位于至少三个不同层次内,以及限定了受到一定流体压力负荷的情况下,多个联锁区域在第二层上限定的多个空隙在流体前和流体中的面积相对变化。对于上述区别,对比文件3给出了对针织物设置多个联锁区域的技术启示,且具体参见对比文件3附图12公开的织物的编织结构,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据此对多个联锁区域的具体联锁结构和细节,以及多个联锁区域之间的连锁环的数量、长度对应区间等进行相应的设置和调整,其能够提高织物相应的支承作用的效果是可以合理预期的;考虑到实际过滤过程流体的压力的影响会引起第二层织物的形变,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根据实际的流体压力负荷以及支承织物的支承力的需要,对受所需流体压力负荷值时,具体的形变过程、多个联锁区域的空隙以及面积相对变化进行调整和设置;因此,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同理,独立权利要求29、30、31也不具备创造性;从属权利要求2-28限定部分的附加技术特征或已被对比文件1、3公开,或属于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因而也不具备创造性。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8年4月11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同时修改了权利要求书,将独立权利要求1、31中记载的部分技术特征从权利要求1、31中删除并限定为新的从属权利要求29、33,并适应性的调整了权利要求的编号和引用关系。复审请求时新修改的权利要求书1、29、32、33如下:
“1.一种用于从流体流过滤粒子的过滤制品,包括:
第一层,所述第一层可横穿流体流定位,包括用于从所述流体流过滤粒子的多孔性PTFE薄膜;以及
第二层,所述第二层可横穿所述流体流定位以提供对所述第一层的排流和支承中的至少一个,所述第二层包括含PTFE的多股含氟聚合物纤维,所述多股含氟聚合物纤维被布置成形成针织物,所述针织物具有多个联锁区域,所述多个联锁区域各由所述多股含氟聚合物纤维的相对应不同组至少两个联锁环部限定,其中所述针织物的所述多个联锁区域限定多个线圈纵行和多个线圈横列,并且其中对于所述多股含氟聚合物纤维的至少第一部分而言,每股含氟聚合物纤维包括不同的环部,所述不同的环部部分地限定所述多个联锁区域中沿着所述多个线圈纵行中的至少两个不同线圈纵行定位的不同交替联锁区域,
其中,所述多个联锁区域中的每一个区域由所述多股含氟聚合物纤维的相对应不同组至少三个联锁环部限定,在所述多个联锁区域中每一个的截面内,所述相对应联锁环部的不同长度位于至少三个不同层次内。
2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过滤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流体流具有在1psid与10psid之间的流体压力负荷,其中所述多个联锁区域在所述第二层上在所述联锁区域之间限定多个空隙,其中所述多个空隙中的每一个具有在定位于所述流体流内之前的相对应的第一面积和在定位于所述流体流中时相对应的第二面积,并且其中对于所述多个空隙中的每一个,所述相对应的第二面积小于其相对应的第一面积的二倍。
32.一种用于从流体流过滤粒子的方法,包括:
利用横穿流体流定位的多孔性PTFE薄膜从具有一定流体压力的流体流过滤粒子;以及
利用定位于所述多孔性PTFE薄膜下游的稳定针织层,支承所述多孔性PTFE薄膜抵抗由所述流体流施加的流体压力负荷,
其中,所述针织层包括含PTFE的多股含氟聚合物纤维,所述多股含氟聚合物纤维被布置成形成针织物,所述针织物具有多个联锁区域,所述多个联锁区域各由所述多股含氟聚合物的相对应不同组至少两个联锁环部限定,
其中所述针织物的所述多个联锁区域限定多个线圈纵行和多个线圈横列,并且其中对于所述多股含氟聚合物纤维的至少第一部分而言,每股含氟聚合物纤维包括不同的环部,所述不同的环部部分地限定所述多个联锁区域中沿着所述多个线圈纵行中的至少两个不同线圈纵行定位的不同交替联锁区域,
其中,支承步骤包括:横贯所述针织层在其联锁区域上分布所述流体压力负荷,
其中,所述多个联锁区域中的每一个区域由所述多股含氟聚合物纤维的相对应不同组至少三个联锁环部限定,在所述多个联锁区域中每一个的截面内,所述相对应联锁环部的不同长度位于至少三个不同层次内。
33.如权利要求3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流体压力负荷在1psid与10psid之间,所述多个联锁区域在所述针织层上在所述联锁区域之间限定多个空隙,其中所述多个空隙中的每一个具有在定位于所述流体流内之前的相对应的第一面积和在定位于所述流体流中时相对应的第二面积,并且其中对于所述多个空隙中的每一个,所述相对应的第二面积小于其相对应的第一面积的二倍。”
复审请求人认为:(1)对比文件3和对比文件1涉及不同类型的纤维,本领域技术人员不会将对比文件3的包含金属成分和/或非金属成分的组合的“复合纱线”用于对比文件1的编织物中,因为纱线中金属成分的存在将会被预期与对比文件1教导的编织物和隔膜的粘附发生干扰,两者的结合明显会影响对比文件1既定功能的实现;(2)即便勉强将对比文件3应用于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3也没有公开或教导本申请权利要求1中限定的针织样式/图案;因而本申请的权利要求具备创造性。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5月11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案卷转送至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认为:(1)修改后的权利要求扩大了独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2)对比文件3公开了可用于相近领域的包含PTFE的复合纱线进行编织的联锁结构的织物层,对比文件1本身也具有对PTFE纱线进行编织以形成针织物的需求,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选择利用这种织物联锁结构用于对比文件1的PTFE的织物支撑层,其能够提高支撑层的稳定性是可以预期的,不管采用复合纱线,或仅采用PTFE纱线,这种编织方法的使用并不存在技术障碍;对比文件3的附图9公开了多层结构,参见对比文件3附图12公开的织物的编织结构,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据此对多个联锁区域的具体联锁结构和细节进行相应的设置和调整,具体将上述织物层用于支承的作用时,具体的联锁的构成,属于纱线的编织方法,形成多少联锁区域,相应的具有多少强度,是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在对比文件3公开的织物结构组成的基础上可以合理预期的;因此,坚持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9年6月25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指出: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1、32相对于驳回决定针对的独立权利要求1、31扩大了保护范围,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1条第1款的规定。
针对上述复审通知书,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7月29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并对权利要求书进行了修改,将从属权利要求29、33的附加技术特征并入独立权利要求1、32中,并适应性的调整了权利要求的编号和引用关系,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与驳回决定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内容相同;复审请求人在意见陈述书中重申了复审请求书中关于权利要求具备创造性的理由。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1、关于审查文本
复审请求人在答复复审通知书时对权利要求书进行了修改,经审查,其修改符合专利法第33条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1条第1款的规定。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针对的审查文本为:2015年1月22日提交的说明书附图图1-图4B、说明书摘要及摘要附图,依据PCT条约第28或41条提交的说明书第[0001]-[0087]段,和2019年7月29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31项。
2、关于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要求保护的发明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区别未被现有技术的其他文件公开,也没有证据表明其属于本领域解决相应技术问题的惯用技术手段,则仅依据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要求保护的发明是显而易见的。
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一种用于从流体流过滤粒子的过滤制品。
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层压制品(参见说明书第5页倒数第2行至第6页第20行及附图1-2),其包括一隔膜12和一机织物14;最好是,隔膜12是多孔膨胀的PTFE隔膜,机织物14包括含有纱线的PTFE;隔膜12和机织物14在层压边界16粘合在一起;本发明的层压制品可用在脉冲喷射过滤集尘室组件中,并提供了良好的脉冲喷射清洁能力;在机织物中使用PTFE可提供良好的耐热性和耐化学性;在纱线中使用膨胀的多孔PTFE与含有纱线的未膨胀的PTFE相比,其强度和稳定性都提高了;使用较重的PTFE机织物提供了一种容易弯曲、还能承受脉冲喷射清洁引起的应力的耐用材料;使用多孔膨胀的PTFE隔膜能够提供所需的空气流动速度,即较大的渗透性,这有利于过滤组件;小尺寸的孔,以及膨胀的PTFE隔膜的精细原纤维网络避免过滤流中的颗粒杂物透过过滤组件;参阅图2,图中示出了用于干燥过滤场合的脉冲喷射清洁顺序;在漏斗20内,带有颗粒的气流21从入口22进入漏斗,并经过由本发明的层压制品24制成的过滤袋23;在漏斗20内的管片25阻止气流从过滤袋23旁流过;同时参见附图1,对比文件1公开了针织层包括多股含氟聚合物纤维,且多股含氟聚合物纤维被布置成形成针织物。
经比较,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技术特征至少在于:权利要求1限定了针织物具有多个联锁区域,并具体限定了多个联锁区域中的每一个区域由所述多股含氟聚合物纤维的相对应不同组至少三个联锁环部限定,在所述多个联锁区域中每一个的截面内,所述相对应联锁环部的不同长度位于至少三个不同层次内;所述流体流具有在1psid与10psid之间的流体压力负荷,其中所述多个联锁区域在所述第二层上在所述联锁区域之间限定多个空隙,其中所述多个空隙中的每一个具有在定位于所述流体流内之前的相对应的第一面积和在定位于所述流体流中时相对应的第二面积,并且其中对于所述多个空隙中的每一个,所述相对应的第二面积小于其相对应的第一面积的二倍。
对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驳回决定和前置审查意见书认为:
对比文件3公开了一种能够用于过滤器的可植入假体,其由生物相容的由复合纱线构成的织物结构组成,所述的复合纱线包括金属组分和非金属组分的结合,所述结合包括加捻、共纺、缠绕以及它们的组合等,非金属组分可以为PTFE(参见权利要求11,15);参见附图9可见一个多层编织物结构,具有四层,41,42,43,44,每层至少具有一个从邻近层而来的互锁纱线(参见说明书第[0073]段);参见附图10-12,其具有单个编织层的编织样式64,90和92(参见说明书第[0071]段)。因此,对比文件3给出了对针织物设置多个联锁区域的技术启示,由于对比文件1本身也具有对PTFE纱线进行编织以形成针织物的需求,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将对比文件3的针织物联锁结构用于对比文件1的PTFE的织物支撑层,且根据对比文件3附图12公开的织物的编织结构,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对多个联锁区域的具体联锁结构和细节,以及多个联锁区域之间的连锁环的数量、长度对应区间等进行相应的设置和调整,其能够提高织物相应的支承作用的效果是可以合理预期的;考虑到实际过滤过程流体的压力的影响会引起第二层织物的形变,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根据实际的流体压力负荷以及支承织物的支承力的需要,对受所需流体压力负荷值时,具体的形变过程、多个联锁区域的空隙以及面积相对变化进行调整和设置。
对此,合议组认为:
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可以确定权利要求1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通过支承层的构造来提供过滤制品受到流体压力时所希望的支承强度,从而延长过滤制品的使用时间。
对比文件3尽管也公开了一种针织物的联锁结构,但并未公开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具体限定的联锁结构,也没有公开其针织物联锁结构可在过滤制品在受到流体压力时提供更好的支承效果从而提高过滤制品的使用寿命;因而,本领域技术人员不能从对比文件3获得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启示;同时,也没有证据和理由表明本领域技术人员在看到对比文件3公开的内容后如何合理的经过调整以获得上述区别技术特征限定的针织物联锁结构并预期其支承效果;
另外,也没有证据表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具体限定的针织物联锁结构属于本领域常用于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惯用技术手段;
综上,现有证据不足以破坏权利要求1的创造性,驳回决定和前置审查意见书关于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的意见不能成立。
同理,驳回决定和前置审查意见书关于独立权利要求29、30、31不具备创造性的意见也不能成立。
在此基础上,驳回决定和前置审查意见书关于从属权利要求2-28不具备创造性的意见也不再成立。
在上述事实和理由的基础上,合议组作出如下复审请求审查决定。
三、决定
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1月8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在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针对的审查文本的基础上对本申请继续进行审查。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可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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