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创造名称:将信道状态信息参考信号端口映射于天线单元的方法、基站和用户设备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90535
决定日:2019-09-20
委内编号:1F277908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380074766.8
申请日:2013-04-02
复审请求人:太阳专利托管公司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陈文静
合议组组长:李婷婷
参审员:魏玲
国际分类号:H04B7/04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与最接近的对比文件相比具有区别特征,该区别特征未被另一篇对比文件公开,且也不是本领域惯用手段,同时,具备该区别特征的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能够产生有益的技术效果,则该权利要求无论相对于上述对比文件的结合,还是相对于上述对比文件和本领域惯用手段的结合均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380074766.8,名称为“将信道状态信息参考信号端口映射于天线单元的方法、基站和用户设备”的PCT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申请人原为松下电器(美国)知识产权公司,后变更为太阳专利托管公司。本申请的申请日为2013年04月02日,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日期为2015年09月16日,公开日为2015年12月23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实质审查部门以本申请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为由于2019年01月11日发出驳回决定,驳回了本申请。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2018年11月20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27项、说明书第[0001]-[0154]段,2015年09月16日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时提交的国际申请文件的中文文本的说明书附图图1-14、说明书摘要及摘要附图。驳回决定中引用的对比文件为:对比文件1:US2012176939A1,公开日为2012年07月12日;对比文件2:CN102754458A,公开日为2012年10月24日。驳回决定的具体理由是:1、权利要求1,8-9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特征均为:映射天线单元的部分CSI-RS端口反射第一信道向量,而映射于天线单元的其余部分CSI-RS端口反射与第一信道向量正交或者准正交的第二信道向量;天线阵列系统的天线阵列是2D天线阵列。基于上述区别特征,权利要求1,8-9相对于对比文件1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减轻对CSI-RS资源的需求。然而,对于上述区别特征,对比文件2按第一周期和第二周期发送第一CSI-RS和第二CSI-RS,两个CSI-RS彼此正交,在减小干扰的同时,可以减轻对CSI-RS资源的需求。由此可见,权利要求1,8-9的部分区别特征已经被对比文件2公开,并且在对比文件2中所起的作用与区别特征在权利要求1,8-9中所起的作用相同。另外,采用2D天线阵列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构建天线阵列系统时的常规选择,属于公知常识。因此权利要求1,8-9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2、从属权利要求2-7,10的附加特征或在对比文件1中公开,或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因此权利要求2-7,10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3、权利要求11-20是分别对应于权利要求1-10的基站,权利要求21-27是分别对应于权利要求1-3,5,8-10的用户设备,因此权利要求11-27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将CSI-RS端口映射于排列在天线阵列系统中的天线单元的通信方法,包括下列步骤:
选择一组天线单元,以在第一CSI-RS发送周期或者第一频率资源区域中映射CSI-RS端口;以及
选择另一组天线单元,以在第二CSI-RS发送周期或者第二频率资源区域中映射CSI-RS端口,
所述天线阵列系统的天线阵列是2D天线阵列,
在所述CSI-RS端口的部分映射于所述天线单元的情况下,反射第一信道向量,在所述CSI-RS端口的其余部分映射于所述天线单元的情况下,反射与所述第一信道向量正交或者准正交的第二信道向量。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通信方法,其中,在频率域或者时间域中更分离地分布反射第一信道向量的CSI-RS端口的部分和/或反射第二信道向量的CSI-RS端口的其余部分。
3. 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通信方法,其中,选择多组天线单元,以在不同CSI-RS发送周期或者不同频率资源区域中映射CSI-RS端口。
4.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通信方法,其中,为了发送CSI-RS信号,循环地或者随机地位移所选择组的天线单元。
5.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通信方法,其中,通过RRC信令或者DCI信令配置指示CSI-RS端口和天线单元的映射的消息。
6. 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通信方法,其中,所述消息重新使用公共搜索空间或者UE特定的搜索空间中DCI信令中的某些字段。
7.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通信方法,其中,由坐标或者交叉点索引代表对CSI-RS端口和天线单元的映射的指示。
8. 一种将CSI-RS端口映射于排列在天线阵列系统中的天线单元的通信方法,包括下列步骤:
选择一组天线单元,以在第一CSI-RS发送周期或者第一频率资源区域中映射CSI-RS端口;以及
选择另一组天线单元,以在第二CSI-RS发送周期或者第二频率资源区域中映射CSI-RS端口,
其中,在频率域或者时间域中分离地分布每一组中的天线单元,
所述天线阵列系统的天线阵列是2D天线阵列,
在所述CSI-RS端口的部分映射于所述天线单元的情况下,反射第一信道向量,在所述CSI-RS端口的其余部分映射于所述天线单元的情况下,反射与所述第一信道向量正交或者准正交的第二信道向量。
9. 一种将资源块的CSI-RS端口映射于排列在天线阵列系统中的天线单元的通信方法,包括下列步骤:
选择一组天线单元以映射CSI-RS端口,其中,在对于天线单元和CSI-RS端口的映射更平的某一域信道上稀疏地选择所述资源块,
所述天线阵列系统的天线阵列是2D天线阵列,
在所述CSI-RS端口的部分映射于所述天线单元的情况下,反射第一信道向量,在所述CSI-RS端口的其余部分映射于所述天线单元的情况下,反射与所述第一信道向量正交或者准正交的第二信道向量。
10. 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通信方法,其中,在频率域中间隔地选择所述资源块。
11. 一种将CSI-RS端口映射于排列在天线阵列系统中的天线单元的基站,包括:
映射单元,被配置为选择一组天线单元,以在第一CSI-RS发送周期或者第一频率资源区域中映射CSI-RS端口,以及选择另一组天线单元,以在第二CSI-RS发送周期或者第二频率资源区域中映射CSI-RS端口,
所述天线阵列系统的天线阵列是2D天线阵列,
在所述CSI-RS端口的部分映射于所述天线单元的情况下,反射第一信道向量,在所述CSI-RS端口的其余部分映射于所述天线单元的情况下,反射与所述第一信道向量正交或者准正交的第二信道向量。
12. 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基站,其中,在频率域或者时间域中更分离地分布反射第一信道向量的CSI-RS端口的部分和/或反射第二信道向量的CSI-RS端口的其余部分。
13. 根据权利要求11或12所述的基站,其中,所述映射单元选择多组天线单元,以在不同CSI-RS发送周期或者不同频率资源区域中映射CSI-RS端口。
14. 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基站,还包括发送单元,被配置为通过循环 地或者随机地位移所选择组的天线单元来发送CSI-RS信号。
15. 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基站,还包括发送单元,被配置为通过RRC信令或者DCI信令向UE发送指示CSI-RS端口和天线单元的映射的消息。
16. 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基站,其中,所述消息重新使用公共搜索空间或者UE特定的搜索空间中DCI信令中的某些字段。
17. 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基站,其中,由坐标或者交叉点索引代表对CSI-RS端口和天线单元的映射的指示。
18. 一种将CSI-RS端口映射于排列在天线阵列系统中的天线单元的基站,包括:
映射单元,被配置为:选择一组天线单元,以在第一CSI-RS发送周期或者第一频率资源区域中映射CSI-RS端口,以及选择另一组天线单元,以在第二CSI-RS发送周期或者第二频率资源区域中映射CSI-RS端口,
其中,在频率域或者时间域中分离地分布每一组中的天线单元,
所述天线阵列系统的天线阵列是2D天线阵列,
在所述CSI-RS端口的部分映射于所述天线单元的情况下,反射第一信道向量,在所述CSI-RS端口的其余部分映射于所述天线单元的情况下,反射与所述第一信道向量正交或者准正交的第二信道向量。
19. 一种将资源块的CSI-RS端口映射于排列在天线阵列系统中的天线单元的基站,包括:
映射单元,被配置为选择一组天线单元以映射CSI-RS端口,其中,在对于天线单元和CSI-RS端口的映射更平的某一域信道上稀疏地选择资源块,
所述天线阵列系统的天线阵列是2D天线阵列,
在所述CSI-RS端口的部分映射于所述天线单元的情况下,反射第一信道向量,在所述CSI-RS端口的其余部分映射于所述天线单元的情况下,反射与所述第一信道向量正交或者准正交的第二信道向量。
20. 根据权利要求19所述的基站,其中,在频率域中间隔地选择所述资源块。
21. 一种用户设备,包括:
接收单元,被配置为从基站接收消息,所述消息指示天线阵列中的一组天线单元在第一CSI-RS发送周期或者第一频率资源区域中映射CSI-RS端口,以及天线阵列中的另一组天线单元在第二CSI-RS发送周期或者第二频率 资源区域中映射CSI-RS端口,
所述天线阵列是2D天线阵列,
在所述CSI-RS端口的部分映射于所述天线单元的情况下,反射第一信道向量,在所述CSI-RS端口的其余部分映射于所述天线单元的情况下,反射与所述第一信道向量正交或者准正交的第二信道向量。
22. 根据权利要求21所述的用户设备,其中,在频率域或者时间域中更分离地分布反射第一信道向量的CSI-RS端口的部分和/或反射第二信道向量的CSI-RS端口的其余部分。
23. 根据权利要求21或22所述的用户设备,其中,所述消息还指示多组天线单元在不同CSI-RS发送周期或者不同频率资源区域中映射CSI-RS端口。
24. 根据权利要求21所述的用户设备,其中,所述基站使用RRC信令和/或DCI信令配置所接收的消息。
25. 一种用户设备,包括:
接收单元,被配置为从基站接收消息,所述消息指示天线阵列中的一组天线单元在第一CSI-RS发送周期或者第一频率资源区域中映射CSI-RS端口,以及另一组天线单元在第二CSI-RS发送周期或者第二频率资源区域中映射CSI-RS端口,
其中,在频率域或者时间域中分离地分布每一组中的天线单元,
所述天线阵列是2D天线阵列,
在所述CSI-RS端口的部分映射于所述天线单元的情况下,反射第一信道向量,在所述CSI-RS端口的其余部分映射于所述天线单元的情况下,反射与所述第一信道向量正交或者准正交的第二信道向量。
26. 一种用户设备,包括:
接收单元,被配置为从基站接收消息,所述消息指示天线阵列中的一组天线单元映射资源块的CSI-RS端口,其中,在对于天线单元和CSI-RS端口的映射更平的某一域信道上稀疏地选择资源块,
所述天线阵列是2D天线阵列,
在所述CSI-RS端口的部分映射于所述天线单元的情况下,反射第一信道向量,在所述CSI-RS端口的其余部分映射于所述天线单元的情况下,反射与所述第一信道向量正交或者准正交的第二信道向量。
27. 根据权利要求26所述的用户设备,其中,在频率域中间隔地选择资源块。”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9年03月29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同时修改了权利要求书,主要为:在权利要求1、8-9、11、18-19、21、25-26中增加技术特征“所述第一信道向量和所述第二信道向量中的一个是水平信道向量,另一个是垂直信道向量”。复审请求人认为:(1)对比文件2中记载的“正交性”仅仅意味着不同CSI-RS能够互相分离,而并未给出本申请中2D天线阵列中的物理配置的信道向量的正交性的启示。(2)本申请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能够如图8A及图8B所示的那样,周期性地变更指定两个正交CSI-RS端口的坐标值或交叉点指数以使其存在于所有的天线上。复审请求时新修改的权利要求1、8-9、11、18-19、21、25-26如下:
“1. 一种将CSI-RS端口映射于排列在天线阵列系统中的天线单元的通信方法,包括下列步骤:
选择一组天线单元,以在第一CSI-RS发送周期或者第一频率资源区域中映射CSI-RS端口;以及
选择另一组天线单元,以在第二CSI-RS发送周期或者第二频率资源区域中映射CSI-RS端口,
所述天线阵列系统的天线阵列是2D天线阵列,
在所述CSI-RS端口的部分映射于所述天线单元的情况下,反射第一信道向量,在所述CSI-RS端口的其余部分映射于所述天线单元的情况下,反射与所述第一信道向量正交或者准正交的第二信道向量,
所述第一信道向量和所述第二信道向量中的一个是水平信道向量,另一个是垂直信道向量。”
“8. 一种将CSI-RS端口映射于排列在天线阵列系统中的天线单元的通信方法,包括下列步骤:
选择一组天线单元,以在第一CSI-RS发送周期或者第一频率资源区域中映射CSI-RS端口;以及
选择另一组天线单元,以在第二CSI-RS发送周期或者第二频率资源区域中映射CSI-RS端口,
其中,在频率域或者时间域中分离地分布每一组中的天线单元,
所述天线阵列系统的天线阵列是2D天线阵列,
在所述CSI-RS端口的部分映射于所述天线单元的情况下,反射第一信道向量,在所述CSI-RS端口的其余部分映射于所述天线单元的情况下,反射与所述第一信道向量正交或者准正交的第二信道向量,
所述第一信道向量和所述第二信道向量中的一个是水平信道向量,另一个是垂直信道向量。
9. 一种将资源块的CSI-RS端口映射于排列在天线阵列系统中的天线单元的通信方法,包括下列步骤:
选择一组天线单元以映射CSI-RS端口,其中,在对于天线单元和CSI-RS端口的映射更平的某一域信道上稀疏地选择所述资源块,
所述天线阵列系统的天线阵列是2D天线阵列,
在所述CSI-RS端口的部分映射于所述天线单元的情况下,反射第一信道向量,在所述CSI-RS端口的其余部分映射于所述天线单元的情况下,反射与所述第一信道向量正交或者准正交的第二信道向量,
所述第一信道向量和所述第二信道向量中的一个是水平信道向量,另一个是垂直信道向量。”
“11. 一种将CSI-RS端口映射于排列在天线阵列系统中的天线单元的基站,包括:
映射单元,被配置为选择一组天线单元,以在第一CSI-RS发送周期或者第一频率资源区域中映射CSI-RS端口,以及选择另一组天线单元,以在第二CSI-RS发送周期或者第二频率资源区域中映射CSI-RS端口,
所述天线阵列系统的天线阵列是2D天线阵列,
在所述CSI-RS端口的部分映射于所述天线单元的情况下,反射第一信道向量,在所述CSI-RS端口的其余部分映射于所述天线单元的情况下,反射与所述第一信道向量正交或者准正交的第二信道向量,
所述第一信道向量和所述第二信道向量中的一个是水平信道向量,另一个是垂直信道向量。”
“18. 一种将CSI-RS端口映射于排列在天线阵列系统中的天线单元的基站,包括:
映射单元,被配置为:选择一组天线单元,以在第一CSI-RS发送周期或者第一频率资源区域中映射CSI-RS端口,以及选择另一组天线单元,以在第二CSI-RS发送周期或者第二频率资源区域中映射CSI-RS端口,
其中,在频率域或者时间域中分离地分布每一组中的天线单元,
所述天线阵列系统的天线阵列是2D天线阵列,
在所述CSI-RS端口的部分映射于所述天线单元的情况下,反射第一信道向量,在所述CSI-RS端口的其余部分映射于所述天线单元的情况下,反射与所述第一信道向量正交或者准正交的第二信道向量,
所述第一信道向量和所述第二信道向量中的一个是水平信道向量,另一个是垂直信道向量。
19. 一种将资源块的CSI-RS端口映射于排列在天线阵列系统中的天线单元的基站,包括:
映射单元,被配置为选择一组天线单元以映射CSI-RS端口,其中,在对于天线单元和CSI-RS端口的映射更平的某一域信道上稀疏地选择资源块,
所述天线阵列系统的天线阵列是2D天线阵列,
在所述CSI-RS端口的部分映射于所述天线单元的情况下,反射第一信道向量,在所述CSI-RS端口的其余部分映射于所述天线单元的情况下,反射与所述第一信道向量正交或者准正交的第二信道向量,
所述第一信道向量和所述第二信道向量中的一个是水平信道向量,另一个是垂直信道向量。”
“21. 一种用户设备,包括:
接收单元,被配置为从基站接收消息,所述消息指示天线阵列中的一组天线单元在第一CSI-RS发送周期或者第一频率资源区域中映射CSI-RS端口,以及天线阵列中的另一组天线单元在第二CSI-RS发送周期或者第二频率资源区域中映射CSI-RS端口,
所述天线阵列是2D天线阵列,
在所述CSI-RS端口的部分映射于所述天线单元的情况下,反射第一信道向量,在所述CSI-RS端口的其余部分映射于所述天线单元的情况下,反射与所述第一信道向量正交或者准正交的第二信道向量,
所述第一信道向量和所述第二信道向量中的一个是水平信道向量,另一个是垂直信道向量。”
“25. 一种用户设备,包括:
接收单元,被配置为从基站接收消息,所述消息指示天线阵列中的一组天线单元在第一CSI-RS发送周期或者第一频率资源区域中映射CSI-RS端口,以及另一组天线单元在第二CSI-RS发送周期或者第二频率资源区域中映射CSI-RS端口,
其中,在频率域或者时间域中分离地分布每一组中的天线单元,
所述天线阵列是2D天线阵列,
在所述CSI-RS端口的部分映射于所述天线单元的情况下,反射第一信道向量,在所述CSI-RS端口的其余部分映射于所述天线单元的情况下,反射与所述第一信道向量正交或者准正交的第二信道向量,
所述第一信道向量和所述第二信道向量中的一个是水平信道向量,另一个是垂直信道向量。
26. 一种用户设备,包括:
接收单元,被配置为从基站接收消息,所述消息指示天线阵列中的一组天线单元映射资源块的CSI-RS端口,其中,在对于天线单元和CSI-RS端口的映射更平的某一域信道上稀疏地选择资源块,
所述天线阵列是2D天线阵列,
在所述CSI-RS端口的部分映射于所述天线单元的情况下,反射第一信道向量,在所述CSI-RS端口的其余部分映射于所述天线单元的情况下,反射与所述第一信道向量正交或者准正交的第二信道向量,
所述第一信道向量和所述第二信道向量中的一个是水平信道向量,另一个是垂直信道向量。”。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04月08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实质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实质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认为:1.关于增加的特征:两个正交的向量分别为水平向量和垂直向量,这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根据对比文件2直接地、毫无疑义地得到的内容,属于对比文件2隐含公开的内容。2.关于CSI-RS与天线的映射关系:对比文件1公开了将不同的CSI-RS映射于不同的天线,即公开了CSI-RS与天线的映射关系。并且对比文件2不仅公开了不同CSI-RS能够互相分离,对比文件2还公开了将正交的CSI-RS映射于不同的天线端口。因而坚持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9年07月05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其所依据的审查文本为:2019年03月29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27项,2018年11月20日提交的说明书第[0001]-[0154]段,2015年09月16日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时提交的国际申请文件的中文文本的说明书附图图1-14、说明书摘要及摘要附图。此次复审通知书中所引用的对比文件1-2与驳回决定所引用的对比文件1-2相同。该通知书指出:权利要求1-27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2及本领域惯用手段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并针对复审请求人的意见陈述做出了有针对性的答复。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8月19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但未修改申请文件。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复审请求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一)、审查文本的认定
复审程序中,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3月29日提交了权利要求书全文修改替换页,经审查,其对权利要求书的修改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所针对的审查文本为:2019年03月29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27项,2018年11月20日提交的说明书第[0001]-[0154]段,2015年09月16日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时提交的国际申请文件的中文文本的说明书附图图1-14、说明书摘要及摘要附图。
(二)、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中所引用的对比文件与驳回决定及复审通知书中所引用的对比文件1-2均相同,即
对比文件1:US2012176939A1,公开日为2012年07月12日;
对比文件2:CN102754458A,公开日为2012年10月24日。
1、独立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将CSI-RS端口映射于排列在天线阵列系统中的天线单元的通信方法,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参考信号传输和接收的方法,其中(参见说明书第[0003]段-第[0007]段,第[0052]段-第[0058]段以及图5)具体公开了:用户设备使用椭圆504所指示的CSI-RS在第一子帧500上执行反馈过程,其可以对应于物理天线0-3(相当于选择一组天线单元);使用椭圆506所指示的CSI-RS在第二子帧502上执行反馈过程,其可以对应于物理天线4-7(相当于选择另一组天线单元)。从图5中可知,椭圆504、506在不同的频率和时间。
可见,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相比,区别特征在于:天线阵列系统的天线阵列是2D天线阵列;映射天线单元的部分CSI-RS端口反射第一信道向量,而映射于天线单元的其余部分CSI-RS端口反射与第一信道向量正交或者准正交的第二信道向量;所述第一信道向量和所述第二信道向量中的一个是水平信道向量,另一个是垂直信道向量。基于上述区别特征可以确定,权利要求1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减轻对CSI-RS资源的需求。
对于上述区别特征,首先,对比文件1未记载2D天线阵列,也未记载相应的CSI-RS端口反射相应信道向量以及第一信道向量和所述第二信道向量中的一个是水平信道向量,另一个是垂直信道向量,因此对比文件1未公开上述区别特征。其次,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接收CSI-RS的方法,其中(参见说明书第[0059]-[0061]段以及权利要求1)具体公开了:按第一周期和第二周期发送第一CSI-RS和第二CSI-RS,两个CSI-RS彼此正交,在减小干扰的同时,可以减轻对CSI-RS资源的需求。由于对比文件2中记载的第一CSI-RS和第二CSI-RS 彼此正交性,仅说明二者能够互相分离,其并未公开2D天线阵列中物理配置的信道向量的正交或准正交,并且,也不能由对比文件2记载的内容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上述区别特征。因此,对比文件2未公开上述区别特征,也没有给出应用上述区别特征的启示。最后,上述区别特征也不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包含上述区别特征的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可以周期性地变更指定两个正交CSI-RS端口的坐标值或交叉点指数以使其存在于所有的天线上,从而通过平均不同天线单元之间的信道估计差,来消除传统方法中可能导致的信道估计性能的劣化。
因此,权利要求1所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无论相对对比文件1、2,还是相对对比文件1、2和惯用手段的结合均为非显而易见的,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相应地,权利要求1的从属权利要求2-7同样无论相对对比文件1、2,还是相对对比文件1、2和惯用手段的结合均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3.权利要求8请求保护一种将CSI-RS端口映射于排列在天线阵列系统中的天线单元的通信方法,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参考信号传输和接收的方法,其中(参见说明书第[0003]段-第[0007]段,第[0052]段-第[0058]段以及图5)具体公开了:用户设备使用椭圆504所指示的CSI-RS在第一子帧500上执行反馈过程,其可以对应于物理天线0-3;使用椭圆506所指示的CSI-RS在第二子帧502上执行反馈过程,其可以对应于物理天线4-7;在时间和频率上较低的密度(相当于分离地分布)使CSI-RS的开销更少。从图5中可知,椭圆504、506在不同的频率和时间。
可见,权利要求8与对比文件1相比,区别特征在于:天线阵列系统的天线阵列是2D天线阵列;映射天线单元的部分CSI-RS端口反射第一信道向量,而映射于天线单元的其余部分CSI-RS端口反射与第一信道向量正交或者准正交的第二信道向量;所述第一信道向量和所述第二信道向量中的一个是水平信道向量,另一个是垂直信道向量。基于上述区别特征可以确定,权利要求8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减轻对CSI-RS资源的需求。
对于上述区别特征,首先,对比文件1未记载2D天线阵列,也未记载相应的CSI-RS端口反射相应信道向量以及第一信道向量和所述第二信道向量中的一个是水平信道向量,另一个是垂直信道向量,因此对比文件1未公开上述区别特征。其次,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接收CSI-RS的方法,其中(参见说明书第[0059]-[0061]段以及权利要求1)具体公开了:按第一周期和第二周期发送第一CSI-RS和第二CSI-RS,两个CSI-RS彼此正交,在减小干扰的同时,可以减轻对CSI-RS资源的需求。由于对比文件2中记载的第一CSI-RS和第二CSI-RS 彼此正交性,仅说明二者能够互相分离,其并未公开2D天线阵列中物理配置的信道向量的正交或准正交,并且,也不能由对比文件2记载的内容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上述区别特征。因此,对比文件2未公开上述区别特征,也没有给出应用上述区别特征的启示。最后,上述区别特征也不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包含上述区别特征的权利要求8的技术方案可以周期性地变更指定两个正交CSI-RS端口的坐标值或交叉点指数以使其存在于所有的天线上,从而通过平均不同天线单元之间的信道估计差,来消除传统方法中可能导致的信道估计性能的劣化。
因此,权利要求8所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无论相对对比文件1、2,还是相对对比文件1、2和惯用手段的结合均为非显而易见的,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4.权利要求9请求保护一种将资源块上的CSI-RS端口映射于排列在天线阵列系统中的天线单元的通信方法,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参考信号传输和接收的方法,其中(参见说明书第[0003]段-第[0007]段,第[0052]段-第[0058]段以及图5)具体公开了:用户设备使用椭圆504所指示的CSI-RS在第一子帧500上执行反馈过程,其可以对应于物理天线0-3;使用椭圆506所指示的CSI-RS在第二子帧502上执行反馈过程,其可以对应于物理天线4-7;在时间和频率上较低的密度(相当于稀疏地选择)使CSI-RS的开销更少。从图5中可知,椭圆504、506在不同的频率和时间。
权利要求9与对比文件1相比,区别特征在于:天线阵列系统的天线阵列是2D天线阵列;映射天线单元的部分CSI-RS端口反射第一信道向量,而映射于天线单元的其余部分CSI-RS端口反射与第一信道向量正交或者准正交的第二信道向量;所述第一信道向量和所述第二信道向量中的一个是水平信道向量,另一个是垂直信道向量。基于上述区别特征可以确定,权利要求9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减轻对CSI-RS资源的需求。
对于上述区别特征,首先,对比文件1未记载2D天线阵列,也未记载相应的CSI-RS端口反射相应信道向量以及第一信道向量和所述第二信道向量中的一个是水平信道向量,另一个是垂直信道向量,因此对比文件1未公开上述区别特征。其次,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接收CSI-RS的方法,其中(参见说明书第[0059]-[0061]段以及权利要求1)具体公开了:按第一周期和第二周期发送第一CSI-RS和第二CSI-RS,两个CSI-RS彼此正交,在减小干扰的同时,可以减轻对CSI-RS资源的需求。由于对比文件2中记载的第一CSI-RS和第二CSI-RS 彼此正交性,仅说明二者能够互相分离,其并未公开2D天线阵列中物理配置的信道向量的正交或准正交,并且,也不能由对比文件2记载的内容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上述区别特征。因此,对比文件2未公开上述区别特征,也没有给出应用上述区别特征的启示。最后,上述区别特征也不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包含上述区别特征的权利要求9的技术方案可以周期性地变更指定两个正交CSI-RS端口的坐标值或交叉点指数以使其存在于所有的天线上,从而通过平均不同天线单元之间的信道估计差,来消除传统方法中可能导致的信道估计性能的劣化。
因此,权利要求9所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无论相对对比文件1、2,还是相对对比文件1、2和惯用手段的结合均为非显而易见的,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5.相应地,权利要求9的从属权利要求10同样无论相对对比文件1、2,还是相对对比文件1、2和惯用手段的结合均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6.权利要求11-20是分别对应于权利要求1-10的基站,权利要求21-27是分别对应于权利要求1-3,5,8-10的用户设备,基于对权利要求1-10的评述可知,权利要求11-27所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无论相对对比文件1、2,还是相对对比文件1、2和惯用手段的结合均为非显而易见的,其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三、决定
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01月11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实质审查部门以下述文本为基础继续进行审批程序: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3月29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27项;
复审请求人于2018年11月20日提交的说明书第[0001]-[0154]段;
复审请求人于2015年09月16日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时提交的国际申请文件的中文文本的说明书附图图1-14;
复审请求人于2015年09月16日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时提交的国际申请文件的中文文本的说明书摘要;
复审请求人于2015年09月16日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时提交的国际申请文件的中文文本的摘要附图。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可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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