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型软件构建及计算管长的方法及系统和中央空调器-复审决定


发明创造名称:选型软件构建及计算管长的方法及系统和中央空调器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90403
决定日:2019-09-17
委内编号:1F257405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310737926.4
申请日:2013-12-25
复审请求人: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孙烨
合议组组长:钟德惠
参审员:张联芳
国际分类号:F24F11/00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
:一项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和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相比存在区别技术特征,当该区别技术特征为另一份对比文件中披露的相关技术手段,且该技术手段在该对比文件中所起的作用与该区别技术特征在要求保护的发明中为解决其重新确定的技术问题所起的作用相同,则认为存在技术启示,这种启示会使本领域技术人员在面对本申请的技术问题时,有动机改进最接近现有技术并获得要求保护的发明。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310737926.4,名称为“选型软件构建及计算管长的方法及系统和中央空调器”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本申请的申请人为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日为2013年12月25日,公开日为2015年7月1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于2018年4月17日发出驳回决定,以权利要求1-9相对于对比文件1(“VRF空调系统设计选型软件的开发与应用”,徐铭轩,《制冷空调与电力机械》第31卷第131期,公开日为2010年1月15日)、对比文件2(CN103106306A,公开日为2013年5月15日)和本领域常规技术手段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为由驳回了本申请。
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申请人于2018年4月4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9项以及于申请日2013年12月25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102段、说明书附图图1-8、说明书摘要和摘要附图。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选型软件构建及计算管长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设计户型;
在户型中设置空调设备,在电脑界面上模拟设计实际环境中的户型,并根据户型设置空调设备的位置、数量;
对空调设备的系统号信息进行初始化并确定空调设备所在的第一连接点位置或者第二连接点位置;
连接外机所选择的第一连接对象和分歧管所选择的第二连接对象,从外机节点开始,迭代分配空调设备的系统号,并逐层标记所述空调设备的产品类型;
根据外机所选择的第一连接对象及第一连接对象所在的第一连接点位置,获取第一连接对象所对应的第二连接对象及第二连接对象所在的第二连接点位置;
根据第一连接对象所在的第一连接点位置和第二连接对象所在的第二连接点位置,计算并累加当前连接管的长度,比较所有计算并累加得到的连接管的长度并获取最大的长度。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选型软件构建及计算管长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外机所选择的第一连接对象和分歧管所选择的第二连接对象,从外机节点开始,迭代分配空调设备的系统号,还包括如下步骤:
选择外机的第一连接点和分歧管的第二连接点;
第一次选择第一连接点或者第二连接点时,新建连接点,从所述第一连接点或所述第二连接点中获取第一连接对象以及第一连接点位置或者第二连接对象以及第二连接点位置;
第二次选择第一连接点或者第二连接点时,将第一选择第一连接点或者第二连接点时获取第一连接对象以及第一连接点位置或者第二连接对象以及第二连接点位置赋值给第二次选择的第一连接点或者第二连接点。
3. 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选型软件构建及计算管长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第一连接对象所在的第一连接点位置和第二连接对象所在的第二连接点位置,计算并累加当前连接管的长度,比较所有计算并累加得到的连接管的长度并获取最大的长度,还包括如下步骤:
判断第一连接点是否有第一连接对象,第二连接点是否有第二连接对象;
若无,选型软件构建完成;
若有,重复根据第一连接对象所在的第一连接点位置和第二连接对象所在的第二连接点位置,计算并累加当前连接管的长度,比较所有计算并累加得到的连接管的长度并获取最大的长度。
4. 根据权利要求1至3任一项所述的选型软件构建及计算管长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连接对象为分歧管,所述第二连接对象为内机;
若空调系统中的第一连接对象或者第二连接对象被删除时,自动清空系统号。
5. 一种选型软件构建及计算管长的系统,包括外机、分歧管和内机,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连接分配模块,获取模块和计算累加比较模块,其中:
还包括设计户型模块和设置设备模块;
所述设计户型模块,用于设计户型;
所述设置设备模块,用于在户型中设置空调设备,在电脑界面上模拟设计实际环境中的户型,并根据户型设置空调设备的位置、数量;
所述设置设备模块包括初始化确定单元;
所述初始化确定单元,用于对空调设备的系统号信息进行初始化并确定空调设备所在的第一连接点位置或第二连接点位置;
所述连接分配模块,用于连接外机所选择的第一连接对象和分歧管所选择的第二连接对象,从外机节点开始,迭代分配空调设备的系统号,并逐层标记所述空调设备的产品类型;
所述获取模块,用于根据外机所选择的第一连接对象及第一连接对象所在的第一连接点位置,获取第一连接对象所对应的第二连接对象及第二连接对象所在的第二连接点位置;
所述计算累加比较模块,用于根据第一连接对象所在的第一连接点位置和第二连接对象所在的第二连接点位置,计算并累加当前连接管的长度,比较所有计算并累加得到的连接管的长度并获取最大的长度。
6. 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选型软件构建及计算管长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分配模块还包括选择单元,获取单元和赋值单元,其中:
所述选择单元,用于选择外机的第一连接点和分歧管的第二连接点;
所述获取单元,用于第一次选择第一连接点或者第二连接点时,新建连接点,从所述第一连接点或所述第二连接点中获取第一连接对象以及第一连接点位置或者第二连接对象以及第二连接点位置;
所述赋值单元,用于第二次选择第一连接点或者第二连接点时,将第一选择第一连接点或者第二连接点时获取第一连接对象以及第一连接点位置或者第二连接对象以及第二连接点位置赋值给第二次选择的第一连接点或者第二连接点。
7. 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选型软件构建及计算管长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计算累加比较模块还包括判断单元;
所述判断单元,用于判断第一连接点是否有第一连接对象,第二连接点是否有第二连接对象,若无,选型软件构建完成,若有,重复根据第一连接对象所在的第一连接点位置和第二连接对象所在的第二连接点位置,计算并累加当前连接管的长度,比较所有计算并累加得到的连接管的长度并获取最大的长度。
8. 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选型软件构建及计算管长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连接对象为分歧管,所述第二连接对象为内机;还包括删除清空模块;
所述删除清空模块,用于若空调系统中的第一连接对象或者第二连接对象被删除时,自动清空系统号。9. 一种中央空调器,其特征在于,包括权利要求5至8任一项所述的选型软件构建及计算管长的系统。”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8年8月1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同时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的全文替换页,其修改具体为:将说明书中的特征加入权利要求1和5中。复审请求人认为: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存在四点区别,基于区别技术特征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判断空调设备是否属于同一空调系统,并计算同一空调系统内的连接管的长度。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不会想到通过每个空调设备的连接点位置来计算最远端的铜管长度,更不会想到根据系统号来查找连接点的位置并计算最远端的铜管的长度。对比文件2的编号仅仅是为了识别管段,根据对比文件2中的编号并不能用于判断本申请中空调设备所属的空调系统,因此不存在与对比文件1结合的启示。
复审请求时新修改的权利要求1,5如下:
“1. 一种选型软件构建及计算管长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设计户型;
在户型中设置空调设备,在电脑界面上模拟设计实际环境中的户型,并根据户型设置空调设备的位置、数量;
对空调设备的系统号信息进行初始化并确定空调设备所在的第一连接点位置或者第二连接点位置;
连接外机所选择的第一连接对象和分歧管所选择的第二连接对象,从外机节点开始,迭代分配空调设备的系统号,并逐层标记所述空调设备的产品类型;
依据所述系统号信息确定外机所选择的第一连接对象及第一连接对象所在的第一连接点位置,和确定第一连接对象所对应的第二连接对象及第二连接对象所在的第二连接点位置;
根据第一连接对象所在的第一连接点位置和第二连接对象所在的第二连接点位置,计算并累加当前连接管的长度,比较所有计算并累加得到的连接管的长度并获取最大的长度。
5. 一种选型软件构建及计算管长的系统,包括外机、分歧管和内机,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连接分配模块,获取模块和计算累加比较模块,其中:
还包括设计户型模块和设置设备模块;
所述设计户型模块,用于设计户型;
所述设置设备模块,用于在户型中设置空调设备,在电脑界面上模拟设计实际环境中的户型,并根据户型设置空调设备的位置、数量;
所述设置设备模块包括初始化确定单元;
所述初始化确定单元,用于对空调设备的系统号信息进行初始化并确定空调设备所在的第一连接点位置或第二连接点位置;
所述连接分配模块,用于连接外机所选择的第一连接对象和分歧管所选择的第二连接对象,从外机节点开始,迭代分配空调设备的系统号,并逐层标记所述空调设备的产品类型;
所述获取模块,用于依据所述系统号信息确定外机所选择的第一连接对象及第一连接对象所在的第一连接点位置,和确定第一连接对象所对应的第二连接对象及第二连接对象所在的第二连接点位置;
所述计算累加比较模块,用于根据第一连接对象所在的第一连接点位置和第二连接对象所在的第二连接点位置,计算并累加当前连接管的长度,比较所 有计算并累加得到的连接管的长度并获取最大的长度。”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8月8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案卷转送至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中坚持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9年1月23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指出:权利要求1-9相对于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2和本领域常规技术手段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对于复审请求人的复审请求理由,合议组认为:虽然对比文件1中没有公开初始化,但是在建模过程中对系统进行初始化,清除历史数据,为新一轮的赋值和计算建立基础也是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对比文件2中公开的建立管段对象的过程就是对各个管段进行赋值,从而使各个管段能够被识别的过程,通过管段对象中包含的连接管接口坐标信息也能够获取连接点的位置,这些特征在对比文件2中所起的作用是为了建立一个便于后续设计和计算的系统模型,与区别特征在本申请中所起的作用相同,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将对比文件2的遍历方法应用到对比文件1中。对比文件1公开了计算结果包括最远端的铜管长度,而根据每个设备所在坐标点计算管长是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2月20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同时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的全文替换页,其修改具体为:将权利要求2和6中的附加技术特征分别并入到权利要求1和5中,并加入说明书中的特征。复审请求人认为: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存在三点区别,基于这些区别特征,本申请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快速、便捷地计算同一空调系统中的最大连接管长。对比文件2由于对冷却塔配水系统进行建模并不需要区分管段属于哪一个冷却塔配水系统,因此不存在也没有动机向管段分配系统号。对比文件2通过双链式存储结构来对数据进行存储,而本申请是按照多叉树结构来组织空调设备。对比文件1只揭示了计算最远端的铜管长度,并未说明通过何种方式进行计算。
合议组于2019年5月16日再次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指出:权利要求1-7相对于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2和本领域常规技术手段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对于复审请求人的复审请求理由,合议组认为: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获得网络拓扑结构的遍历过程,详细公开了遍历各个连接点对每个管段进行赋值的步骤,通过管段对象中包含的管段编号信息识别各个管段,必然也能够识别这些管段是否属于同一冷却塔竖井系统,通过管段对象中包含的连接管接口坐标信息也能够获取连接点的信息。对比文件2采用的是作为上位概念的拓扑结构作为系统模型的构件结构。管段最大长度的计算已经被对比文件2隐含公开了。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6月3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的全文替换页,其修改具体为:将说明书中的技术特征加入到权利要求1和4。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选型软件构建及计算管长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设计户型;
在户型中设置空调设备,在电脑界面上模拟设计实际环境中的户型,并根据户型设置空调设备的位置、数量;
初始化空调设备的系统号信息,并确定空调设备所在的第一连接点位置或者第二连接点位置;
连接外机所选择的第一连接对象和分歧管所选择的第二连接对象,从外机节点开始,迭代分配空调设备的系统号,并逐层标记所述空调设备的产品类型,所述空调设备的系统号通过外机确定;
依据所述系统号信息确定外机所选择的第一连接对象及第一连接对象所在的第一连接点位置,和确定第一连接对象所对应的第二连接对象及第二连接对象所在的第二连接点位置;
根据第一连接对象所在的第一连接点位置和第二连接对象所在的第二连接点位置,计算并累加当前连接管的长度,比较所有计算并累加得到的连接管的长度并获取最大的长度;
其中,所述连接外机所选择的第一连接对象和分歧管所选择的第二连接对象,从外机节点开始,迭代分配空调设备的系统号,还包括如下步骤:
选择外机的第一连接点和分歧管的第二连接点;
第一次选择第一连接点或者第二连接点时,新建一个连接点connectPoint,从上述第一连接点中获取第一连接对象以及其对应的第一连接点位置或者从上述第二连接点中获取第二连接对象以及其对应的第二连接点位置;
在第二次选择第一连接点或者第二连接点时,就将第一次选择的第一连接点中对应的第一连接对象和第一连接点位置或者第二连接点中对应的第二连接对象和第二连接点位置赋值给第二次选择的第一连接点和第二连接点,依次构建多叉树结构,若已与外机连接,则从外机节点开始,根据外机选择的第一连接对象,再根据被赋值的第一连接点或第二连接点,获取第一连接对象所连接的第二连接对象,依次迭代往下分配系统号,直到第一连接点或第二连接点均 无连接对象为止。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选型软件构建及计算管长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第一连接对象所在的第一连接点位置和第二连接对象所在的第二连接点位置,计算并累加当前连接管的长度,比较所有计算并累加得到的连接管的长度并获取最大的长度,还包括如下步骤:
判断第一连接点是否有第一连接对象,第二连接点是否有第二连接对象;
若无,选型软件构建完成;
若有,重复根据第一连接对象所在的第一连接点位置和第二连接对象所在的第二连接点位置,计算并累加当前连接管的长度,比较所有计算并累加得到的连接管的长度并获取最大的长度。
3. 根据权利要求1至2任一项所述的选型软件构建及计算管长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连接对象为分歧管,所述第二连接对象为内机;
若空调系统中的第一连接对象或者第二连接对象被删除时,自动清空系统号。
4. 一种选型软件构建及计算管长的系统,包括外机、分歧管和内机,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连接分配模块,获取模块和计算累加比较模块,其中:
还包括设计户型模块和设置设备模块;
所述设计户型模块,用于设计户型;
所述设置设备模块,用于在户型中设置空调设备,在电脑界面上模拟设计实际环境中的户型,并根据户型设置空调设备的位置、数量;
所述设置设备模块包括初始化确定单元;
所述初始化确定单元,用于初始化空调设备的系统号信息,并确定空调设备所在的第一连接点位置或第二连接点位置;
所述连接分配模块,用于连接外机所选择的第一连接对象和分歧管所选择的第二连接对象,从外机节点开始,迭代分配空调设备的系统号,并逐层标记所述空调设备的产品类型,所述空调设备的系统号通过外机确定;
所述获取模块,用于依据所述系统号信息确定外机所选择的第一连接对象 及第一连接对象所在的第一连接点位置,和确定第一连接对象所对应的第二连接对象及第二连接对象所在的第二连接点位置;
所述计算累加比较模块,用于根据第一连接对象所在的第一连接点位置和第二连接对象所在的第二连接点位置,计算并累加当前连接管的长度,比较所有计算并累加得到的连接管的长度并获取最大的长度;
其中,所述连接分配模块还包括选择单元,获取单元和赋值单元,其中:
所述选择单元,用于选择外机的第一连接点和分歧管的第二连接点;
所述获取单元,用于第一次选择第一连接点或者第二连接点时,新建一个连接点connectPoint,从上述第一连接点中获取第一连接对象以及其对应的第一连接点位置或者从上述第二连接点中获取第二连接对象以及其对应的第二连接点位置;
所述赋值单元,用于在第二次选择第一连接点或者第二连接点时,就将第一次选择的第一连接点中对应的第一连接对象和第一连接点位置或者第二连接点中对应的第二连接对象和第二连接点位置赋值给第二次选择的第一连接点和第二连接点,依次构建多叉树结构,若已与外机连接,则从外机节点开始,根据外机选择的第一连接对象,再根据被赋值的第一连接点或第二连接点,获取第一连接对象所连接的第二连接对象,依次迭代往下分配系统号,直到第一连接点或第二连接点均无连接对象为止。
5. 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选型软件构建及计算管长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计算累加比较模块还包括判断单元;
所述判断单元,用于判断第一连接点是否有第一连接对象,第二连接点是否有第二连接对象,若无,选型软件构建完成,若有,重复根据第一连接对象所在的第一连接点位置和第二连接对象所在的第二连接点位置,计算并累加当前连接管的长度,比较所有计算并累加得到的连接管的长度并获取最大的长度。
6. 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选型软件构建及计算管长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连接对象为分歧管,所述第二连接对象为内机;还包括删除清空模块;
所述删除清空模块,用于若空调系统中的第一连接对象或者第二连接对象 被删除时,自动清空系统号。
7. 一种中央空调器,其特征在于,包括权利要求4至6任一项所述的选型软件构建及计算管长的系统。”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复审请求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审查文本的确定
复审请求人在答复第二次复审通知书时,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的全文替换页。经合议组审查,该修改符合专利法第33条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1条第1款的规定。因此,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所依据的审查文本为: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6月3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7项,以及于申请日2013年12月25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102段、说明书附图图1-8、说明书摘要和摘要附图。
关于创造性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一项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和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相比存在区别技术特征,当该区别技术特征为另一份对比文件中披露的相关技术手段,且该技术手段在该对比文件中所起的作用与该区别技术特征在要求保护的发明中为解决其重新确定的技术问题所起的作用相同,则认为存在技术启示,这种启示会使本领域技术人员在面对本申请的技术问题时,有动机改进最接近现有技术并获得要求保护的发明。
2.1 关于独立权利要求1
独立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一种选型软件构建及计算管长的方法。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VRF空调系统设计选型软件的应用,其中具体公开了以下技术内容(参见对比文件1的第47-49页):系统设计首先要搭建暖通空调使用场所,以房间为单位(相当于设计户型),接下来进行负荷计算,此时要考虑空调设备实际使用的城市和环境,接下来根据计算好的负荷和使用场所的需要进行设备选型,设备选型包括室内机选型,内机群组,外机选型以及控制系统选型,内机群组按照需求可选单台群组、楼层群组或全部群组,根据所分群组选择相应的室外机及控制系统,按照已经选好的内外机设备关系,配合分歧管,可自由搭建相应的冷媒系统,可由拖动分歧管和内机图标来实现(相当于公开了在电脑界面上模拟设计实际环境中的户型,并根据户型设置空调设备的位置和数量),系统搭建完毕,可以进行系统计算,计算结果包括内外机连接的每段铜管的管径,最远端的铜管长度(相当于公开了比较所有连接管的长度并获取最大的长度)。
独立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公开的内容相比,区别特征在于:(1)初始化空调设备的系统号信息,并确定空调设备所在的第一连接点位置或者第二连接点位置;依据所述系统号信息确定外机所选择的第一连接对象及第一连接对象所在的第一连接点位置,和确定第一连接对象所对应的第二连接对象及第二连接对象所在的第二连接点位置;(2)连接外机所选择的第一连接对象和分歧管所选择的第二连接对象,从外机节点开始,迭代分配空调设备的系统号,并逐层标记所述空调设备的产品类型,空调设备的系统号通过外机确定;具体包括:选择外机的第一连接点和分歧管的第二连接点;第一次选择第一连接点或者第二连接点时,新建一个连接点connectPoint,从上述第一连接点中获取第一连接对象以及其对应的第一连接点位置或者从上述第二连接点中获取第二连接对象以及其对应的第二连接点位置;在第二次选择第一连接点或者第二连接点时,就将第一次选择的第一连接点中对应的第一连接对象和第一连接点位置或者第二连接点中对应的第二连接对象和第二连接点位置赋值给第二次选择的第一连接点和第二连接点,依次构建多叉树结构,若已与外机连接,则从外机节点开始,根据外机选择的第一连接对象,再根据被赋值的第一连接点或第二连接点,获取第一连接对象所连接的第二连接对象,依次迭代往下分配系统号,直到第一连接点或第二连接点均无连接对象为止;(3)根据第一连接对象所在的第一连接点位置和第二连接对象所在的第二连接点位置,计算并累加当前连接管的长度。
合议组经审查后认为,对于区别特征(1),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冷却塔配水系统建模方法,并具体公开了以下技术内容(参见对比文件2的说明书第[0033]-[0083]段,附图1-3):步骤101,读取初步布置方案图,初步布置方案图是设计人员使用AutoCAD设计的,该初步布置方案图主要反映配水管路的几何关系(相当于公开了确定设备的位置和数量关系);步骤S102,对初步布置方案图进行转化,具体的转化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将冷却塔竖井简化为点,作为主配水槽的起始点(相当于确定设备所在的第一连接点位置或者第二连接点位置),2、将配水槽、配水分槽划分为管段,配水槽是直接以冷却塔竖井为起点的管路(配水槽相当于连接外机所选择的第一连接对象),配水槽连接配水分槽段或配水管(相当于分歧管所选择的第二连接对象),3、将配水管划分为管段,配水管的终点是喷头,4、简化某些元素为一个节点以及属性;步骤S103,读取简化后的配置图,并以冷却塔竖井为起始点遍历各管段(相当于从外机节点开始,迭代分配空调设备的系统号,并逐层标记设备的产品类型),该步骤是本建模方法的核心环节,其最终结果是为所有管段建立对应的管段对象(相当于系统号信息),通过这些管段对象中的属性数据,就能够获得每个管段与冷却配水计算相关的数据,同时,通过这些管段对象还可以获得每个管段与其他管段之间的连接关系,所有这些管段对象组成的数据集合就是一个便于进行冷却配水设计的冷却塔配水系统的模型,上述过程即实现了冷却塔配水系统的建模,管段对象的存储方式为一种双链式存储结构,包括第一层链和第二层链,第一层链包括管段编号和数据域等,该管段编号为与管段一一对应设置的编号,该管段编号(相当于系统号)为识别管段的标识,该数据域记录的管段属性包括管段起点坐标、终点坐标和管长等(相当于公开了依据系统号信息确定第一连接点位置和第二连接点位置)。可见,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已在对比文件2中公开,且起到同样的作用。而在给系统模型的各个设备节点赋值之前对其进行初始化是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
对于区别技术特征(2),对比文件2中公开了具体的转化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将冷却塔竖井简化为点,作为主配水槽的起始点(相当于确定设备所在的第一连接点位置或者第二连接点位置),2、将配水槽、配水分槽划分为管段,配水槽是直接以冷却塔竖井为起点的管路(配水槽相当于连接外机所选择的第一连接对象),配水槽连接配水分槽段或配水管(相当于分歧管所选择的第二连接对象),3、将配水管划分为管段,配水管的终点是喷头,4、简化某些元素为一个节点以及属性;步骤S103,读取简化后的配置图,并以冷却塔竖井为起始点遍历各管段(相当于从外机节点开始,迭代分配空调设备的系统号,并逐层标记设备的产品类型);以冷却塔竖井为起始点,遍历各管段,为所有管段建立对应的管段对象(相当于系统号信息),管段对象的数据包括管段编号(相当于系统号),具体的遍历方法可以在现有技术下采用不同的方式;图3中公开了一种具体的获得管路拓扑结构的遍历过程,包括步骤S103-1,选定冷却塔竖井为最初的搜索起始点(相当于通过外机确定空调设备的系统号),步骤S103-2,识别与该搜索起始点相连的管段(相当于选择外机的第一连接点),并建立(相当于新建)存储这些管段的管段对象的集合,管段对象中保存管段属性信息,例如管段的起始节点坐标和终端节点坐标、管段长度等(相当于第一连接点位置和第二连接点位置),步骤S103-3,保存指向第i管段的指针,然后以该i管段的另一端为搜索起始点,重复上述步骤S103-2中识别该点相连的管段,并建立这些管段的集合的步骤(相当于第二次选择连接点时,将第一次的连接点位置赋值给第二次选择的连接点),以上述方式,不断重复本步骤,直到一段位于末端的管段,该管段的另一端没有与其相连的管段。对比文件2中已经公开了管路模型结构为拓扑结构,而多叉树结构为拓扑结构的一种具体方式,因此在拓扑结构中选择多叉树结构属于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
对于区别技术特征(3),对比文件2中公开了管段对象的数据域记录了管段的起点坐标、终点坐标和管长。在此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知晓,在通过电脑选型软件进行绘制和选型时,完成系统搭建后每个设备所在的位置对应的坐标点是可以获取的,通过两点之间的坐标计算两个对象之间的连接管长度并累加是本领域常规的技术手段。
综上,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以及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和常用技术手段获得独立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因此,独立权利要求1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2关于权利要求2和3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2从属于独立权利要求1,其附加技术特征为计算并累加管长的具体方法。对比文件2中公开了在获得管路拓扑结构的遍历过程中的步骤S103-3中,利用上一步骤已经保存的管段数据,以第i管段的另一段为搜索起始点,重复进行识别与该点相连的管段,并建立这些管段的集合的步骤,通过不断的重复,就可以一直到最后一个末端管段,该末端管段的特点是其另一端没有与其相连的管段(相当于公开了判断第一连接点是否有第一连接对象,第二连接点是否有连接对象,若无则选型软件构建完成,若有则重复赋值)。对比文件1中公开了可以通过选型软件完成系统搭建后,进行系统计算,计算结果包括最远端的铜管长度(隐含公开了比较所有计算结果并获取最大长度)。在对比文件1中,当系统搭建完毕后,每个设备所在的位置对应的坐标点是可以获取的,通过两点之间的坐标计算两个对象之间的连接管长度并累加是本领域常规的技术手段。因此,在其引用的独立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的前提下,权利要求2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3从属于权利要求1-2中任一项,对比文件1中公开了通过外机连接分歧管,并通过分歧管来连接内机,在此基础上,将分歧管设置为第一连接对象,内机设置为第二连接对象是本领域的常规设置,其效果可以预期。当对象被删除时清空对应的系统号也是建模过程中为了防止错误计算而采用的常规技术手段。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1-2不具备创造性的前提下,权利要求3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3 关于独立权利要求4的创造性
独立权利要求4要求保护一种选型软件构建及计算管长的系统。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VRF空调系统设计选型软件的开发,其中具体公开了以下技术内容(参见对比文件1的第47-49页):系统设计首先要搭建暖通空调使用场所,以房间为单位(相当于公开了设计户型模块),接下来进行负荷计算,此时要考虑空调设备实际使用的城市和环境,接下来根据计算好的负荷和使用场所的需要进行设备选型,设备选型包括室内机选型,内机群组,外机选型以及控制系统选型,内机群组按照需求可选单台群组、楼层群组或全部群组,根据所分群组选择相应的室外机及控制系统,按照已经选好的内外机设备关系,配合分歧管,可自由搭建相应的冷媒系统,可由拖动分歧管和内机图标来实现(相当于公开了设置设备模块),系统搭建完毕,可以进行系统计算,计算结果包括内外机连接的每段铜管的管径,最远端的铜管长度(相当于公开了比较所有连接管的长度并获取最大的长度的计算比较模块)。
独立权利要求4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技术特征及其评述参见对权利要求1的评述。
综上,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以及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和常用技术手段获得独立权利要求4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因此,独立权利要求4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4 关于权利要求5和6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5从属于独立权利要求4,其附加技术特征为计算并累加管长的具体方法。对比文件2中公开了在获得管路拓扑结构的遍历过程中的步骤S103-3中,利用上一步骤已经保存的管段数据,以第i管段的另一段为搜索起始点,重复进行识别与该点相连的管段,并建立这些管段的集合的步骤,通过不断的重复,就可以一直到最后一个末端管段,该末端管段的特点是其另一端没有与其相连的管段(相当于公开了判断第一连接点是否有第一连接对象,第二连接点是否有连接对象,若无则选型软件构建完成,若有则重复赋值,隐含公开了具有判断单元)。对比文件1中公开了可以通过选型软件完成系统搭建后,进行系统计算,计算结果包括最远端的铜管长度(隐含公开了具有计算比较模块,用于比较所有计算结果并获取最大长度)。在对比文件1中,当系统搭建完毕后,每个设备所在的位置对应的坐标点是可以获取的,通过两点之间的坐标计算两个对象之间的连接管长度并累加是本领域常规的技术手段,使对比文件1中已经隐含公开的计算比较模块进一步具备累加的计算功能也属于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其效果可以预期。因此,在其引用的独立权利要求4不具备创造性的前提下,权利要求5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6从属于权利要求5,对比文件1中公开了通过外机连接分歧管,并通过分歧管来连接内机,在此基础上,将分歧管设置为第一连接对象,内机设置为第二连接对象是本领域的常规设置,其效果可以预期。设置删除清空模块在对象被删除时清空对应的系统号也是建模过程中为了防止错误计算而采用的常规技术手段。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5不具备创造性的前提下,权利要求6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5 关于独立权利要求7的创造性
独立权利要求7要求保护一种空调器,包括权利要求4-6中任一项所述的选型软件构建及计算管长的系统。参照对权利要求4-6的评述,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以及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和常用技术手段获得独立权利要求7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因此,独立权利要求7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关于复审请求人的意见陈述
复审请求人认为:对比文件1中公开的“内外机连接的每段铜管”不能够相当于本申请中的“分歧管”,对比文件1中的最远端的铜管长度也不等同于本申请中“所有连接管的长度”;对比文件2中的“对初步布置方案图进行转化”也不能够相当于本申请的“对设备进行初始化”,本申请中初始化的对象是空调设备的系统号信息,初始化的目的是为了空调设备有一个初始的系统号,便于在后续过程中,能够从外机设备开始,通过外机迭代分配各空调设备的系统号;对比文件2中公开的“以冷却塔竖井为起始点遍历各管端”不能够等同于本申请的“从外机节点开始,迭代分配空调设备的系统号,并逐层标记设备的产品类型”,“遍历”只能包含对所有节点都访问了一次的意思,没有为各个节点管段进行系统号分配的过程,可见,对比文件2的遍历过程汇总并没有进行赋值的过程;对比文件2在不明确管段编号的规律的情况下,不能够通过管段编号就确定各个管段是否属于同一个系统,而本申请方案中的空调设备的系统号是从主机开始迭代分配的,因此,属于同一空调系统的空调设备的系统号是存在迭代分配关系,系统号是唯一的,能够明确对不同的空调系统进行区分;对比文件1和2属于不同的技术领域,即使进行结合也无法解决本申请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对于上述意见,合议组认为:
对比文件1中公开了“按照已经选好的内外机设备关系,配合分歧管,可自由搭建相应的冷媒系统,可由拖动分歧管和内机图标来实现”,由此可见,分歧管相当于绘图模型中铜管与铜管之间的连接点,而本领域技术人员知晓,实际的空调系统也是通过分歧管将多个铜管连接起来构成冷媒流动通道。因此,对比文件1中计算得出的最远端铜管长度是可以通过将各个分歧管之间的铜管一段一段累加得到的,就相当于本申请中计算并累加得到的连接管的最大长度。
对比文件2中公开的步骤“对初步布置方案图进行转化”实际上包含了多个具体的转化步骤,包括将冷却塔竖井简化为点作为主配水槽的起始点,将配水槽、配水分槽划分管段,将配水管划分为管段,简化某些元素为一个节点及属性,相当于建立了管段之间的连接点位置和连接关系。而本申请的初始化空调设备的系统号信息仅仅包含本领域常规意义上初始化的含义,即对系统中各个节点的赋值清零或赋初值,便于后续进一步赋值计算。因此,本申请的初始化空调设备的系统号信息这一特征属于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
对比文件2中已经公开了建立存储这些管段的管段对象的集合,管段对象相当于本申请的系统号信息,里面包含了起始节点坐标、终端节点坐标、管段长度等信息,次序访问的过程同时也是依序赋值的过程,通过给每个管段编号、赋值实现了冷却塔配水系统的建模过程。因此,对比文件2中明确公开了建立管段对象是一个赋值过程,并非仅仅是访问各个节点的过程。对比文件2公开了在赋值过程中都是以冷却塔竖井为最初的搜索起始点,识别与搜索点相连的管段,遍历所有管段之后,再回溯到冷却塔竖井。也就是说各个管段通过连接关系可以找回到作为起始点的冷却塔竖井,两个管段如果不属于同一个冷却塔系统,则能够通过其赋值的管段对象内包含的连接关系寻找到各自对应的冷却塔系统,相当于具体空调设备的系统号是由其对应的外机确定。在建模过程中,为了后续的设计和计算,应当使各个部件和节点以及其间的连接关系都是唯一确定的,因此不存在不明确管段编号的规律的情况。
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空调系统设计选型软件的开发,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冷却塔配水系统的建模方法,两者都是对复杂系统进行设计并建模的方法,属于相近的技术领域。而且在大型空调系统中,也会涉及到复杂的冷却塔配水系统设计。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在面对“如何判断空调设备是否属于同一空调系统,并计算同一空调系统内的连接管的长度”这一技术问题时,有动机在建模方法领域寻找到对比文件2,并将对比文件2中的遍历赋值方法应用到对比文件1中以解决其技术问题。通过给每个节点赋值,其能够产生的定位、定性、长度可计算的技术效果可以预期。
综上,合议组对复审请求人的主张不予支持。
根据以上事实和理由,合议组依法作出如下复审请求审查决定。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4月17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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