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驾驶舱结构-复审决定


发明创造名称:汽车驾驶舱结构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91038
决定日:2019-09-16
委内编号:1F233434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510156506.6
申请日:2015-04-03
复审请求人:盐城工学院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游国忠
合议组组长:刘建
参审员:程诚
国际分类号:B60N2/07(2006.01);B60R11/02(2006.01);H02J7/00(2006.01)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只是由多份现有技术中公开的技术手段和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的简单拼凑,其效果只是每个技术手段所具有效果的总和,而没有产生意想不到的技术效果,那么该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由多份现有技术结合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简单拼凑即可获得,该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
全文:


一、案由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510156506.6,名称为“汽车驾驶舱结构”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本申请的申请人为盐城工学院,申请日为2015年04月03日,公开日为2015年09月02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于2017年07月05日发出驳回决定,驳回了本申请,其理由是:权利要求1-7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申请日2015年04月03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74段(即第1-12页)、说明书附图图1-17(即第1-17页)、说明书摘要和摘要附图,2016年11月21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7项 。驳回决定中所引用的对比文件为:
对比文件1:CN201023428Y,公告日为2008年02月20日;
对比文件2:CN203787715U,公告日为2014年08月20日;
对比文件3:CN102347550A,公开日为2012年02月08日;
对比文件4:CN101615751A,公开日为2009年12月30日;
对比文件5:CH567679A,公开日为1975年10月15日;
对比文件6:CN101435528A,公开日为2009年05月20日;
对比文件7:CN101503045A,公开日为2009年08月12日;
对比文件8:CN204031848U,公告日为2014年12月24日;
对比文件9:CN102729963A,公开日为2012年10月17日;
对比文件10:CN1796821A,公开日为2006年07月05日。
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汽车驾驶舱结构,包括驾驶舱,所述驾驶舱内设有仪表板和座椅,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绝缘箱和手机存放架,所述驾驶舱的底壁上设有一对沿前后方向延伸的轨道,所述座椅可前后移动地连接在所述轨道上,所述仪表板设有第一电源插座,所述绝缘箱的正面设有第二电源插座,所述绝缘箱的背面设有同所述第二电源插座电连接在一起的可拔插地插接在所述第一电源插座中的插头;所述绝缘箱的左右侧面二者,至少一者设有所述手机存放架;所述手机存放架包括横托杆和侧挡杆,所述横托杆可拔插地连接于所述绝缘箱,所述侧挡杆连接在所述横托杆的外端,侧挡杆朝向所述绝缘箱的侧面和所述绝缘箱朝向所述侧挡杆的侧面二者、至少一者设有竖挡槽,所述轨道为齿条,所述座椅设有一对行走齿轮,所述一对行走齿轮中的两个行走齿轮一一对应地啮合于所述一对轨道中的两根轨道,所述行走齿轮内设有若干润滑机构,所述润滑机构包括出油口、补气口、密封头、驱动密封头密封住出油口的第一弹簧、缸体和滑动密封连接于缸体的活塞,所述活塞将所述缸体分割为气腔和油腔,所述活塞设有朝向气腔开启的单向阀,所述活塞通过连杆同所述密封头连接在一起,所述出油口通过油道同所述油腔相连通,所述补气口通过气道同所述气腔相连通,所述出油口设置于所述行走齿轮的齿顶,所述密封头伸出所述行走齿轮的齿顶的距离大于所述行走齿轮与齿条之间的齿顶隙,所述一对行走齿轮中的两个行走齿轮通过轮轴连接在一起,所述轮轴为圆形管结构,所述轮轴内可转动地穿设有圆形内杆,所述内杆的外周面设有第一摩擦层,所述轮轴的内表面设有第二摩擦层,所述内杆和轮轴通过所述第一摩擦层和第二摩擦层抵接在一起,所述内杆包括左杆和右杆,所述左杆的左端通过左吸能弹簧同所述轮轴连接在一起,所述左杆的右端面设有若干沿左杆周向分布的第一换向齿,所述右杆的右端通过右吸能弹簧同所述轮轴连接在一起,所述右杆的左端面设有若干沿右杆周向分布的第二换向齿,所述第一换向齿和第二换向齿啮合在一起。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驾驶舱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插头为三极插头,所述插头包括地极插销总成,所述地极插销总成包括可伸缩地连接于所述绝缘箱的地极插销、设置于地极插销内端的伸出位定位部、活动连接于所述绝缘箱的同伸出位定位部配合的将地极插销保持在伸出状态的限位块、设置于绝缘箱的拨孔和设置于限位块的同拨孔对齐的拨块。
3. 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汽车驾驶舱结构,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使所述地极插销伸出所述绝缘箱的地极复位弹簧,所述地极插销内端还设有同所述限位块配合的使地极插销保持在所述绝缘箱内的收起位定位部。
4. 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汽车驾驶舱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插头还包括N极插销和L极插销,所述绝缘箱的背面设有圆形滑槽,所述滑槽设有两对导电触头,同一对导电触头中的两个导电触头用于分别同所述L极插销和N极插销配合,所述滑槽内滑动连接有圆环形转动块,所述转动块和所述滑槽同中心线,所述N极插销和L极插销连接于所述转动块,所述地极插销总成有两个;当转动块转动到所述N极插销和L极插销同所述两对导电触头中的一对导电触头中的两个导电触头连接在一起时,所述N极插销、L极插销和一个地极插销总成中的地极插销三者构成一个三极插头;当转动块转动到所述N极插销和L极插销同所述两对导电触头中的另一对导电触头中的两个导电触头连接在一起时,所述N极插销、L极插销和另一个地极插销总成中的地极插销三者构成另一个三极插头。
5. 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汽车驾驶舱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N极插销和L极插销都设有导电触孔,所述绝缘箱设有安装孔,所述导电触头滑动连接于所述安装孔,所述导电触头设有将导电触头按压在所述导电触孔中的按压弹簧。
6. 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汽车驾驶舱结构,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制动机构,所述制动机构包括铰接于所述座椅的基座和设置于所述基座的制动吸盘,所述制动吸盘包括第一吸盘和位于第一吸盘内的第二吸盘,所述第一吸盘和第二吸盘之间围成吸附槽。
7. 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汽车驾驶舱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座椅通过减振杆同所述轨道连接在一起,所述减振杆为管状结构,所述减振杆内设有若干隔板,所述隔板将减振杆的内部隔离出若干沿减振杆的延伸方向分布的腔体,所述腔体内设有弹性隔膜,所述弹性隔膜将所述腔体分割为填充腔和空置腔,所述弹性隔膜为朝向所述填充腔拱起的碗形结构,所述填充腔内填充有流砂,所述填充腔中设有增阻板,所述增阻板将所述填充腔分割为第一填充腔和第二填充腔,所述增阻板设有连通第一填充腔和第二填充腔的摩擦孔,所述空置腔设有贯通所述减振杆的气孔。”
驳回决定中指出: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公开的内容相比,区别特征是:(1)驾驶舱内设有仪表板,还包括绝缘箱和手机存放架,仪表板设有第一电源插座,绝缘箱的正面设有第二电源插座,绝缘箱的背面设有同第二电源插座电连接在一起的可拔插地插接在第一电源插座中的插头;绝缘箱的左右侧面二者,至少一者设有手机存放架;手机存放架包括横托杆和侧挡杆,横托杆可拔插地连接于绝缘箱,侧挡杆连接在横托杆的外端,侧挡杆朝向绝缘箱的侧面和绝缘箱朝向侧挡杆的侧面二者、至少一者设有竖挡槽;轨道设置为一对;(2)座椅设有一对行走齿轮,一对行走齿轮中的两个行走齿轮一一对应地啮合于所述一对轨道中的两根轨道,行走齿轮内设有若干润滑机构,润滑机构包括出油口、补气口、密封头、驱动密封头密封住出油口的第一弹簧、缸体和滑动密封连接于缸体的活塞,活塞将所述缸体分割为气腔和油腔,活塞设有朝向气腔开启的单向阀,活塞通过连杆同密封头连接在一起,出油口通过油道同油腔相连通,补气口通过气道同气腔相连通,出油口设置于行走齿轮的齿顶,密封头伸出行走齿轮的齿顶的距离大于行走齿轮与齿条之间的齿顶隙;(3)一对行走齿轮中的两个行走齿轮通过轮轴连接在一起,轮轴为圆形管结构,轮轴内可转动地穿设有圆形内杆,内杆的外周面设有第一摩擦层,轮轴的内表面设有第二摩擦层,内杆和轮轴通过第一摩擦层和第二摩擦层抵接在一起;(4)内杆包括左杆和右杆,左杆的左端通过左吸能弹簧同所述轮轴连接在一起,左杆的右端面设有若干沿左杆周向分布的第一换向齿,右杆的右端通过右吸能弹簧同轮轴连接在一起,右杆的左端面设有若干沿右杆周向分布的第二换向齿,第一换向齿和第二换向齿啮合在一起。但是上述区别特征(1)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基于对比文件2公开的内容和本领域常规技术手段容易想到的;区别特征(2)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基于对比文件5和对比文件6公开的内容以及本领域常规技术手段容易想到的;区别特征(3)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基于对比文件7公开的内容和本领域常规技术手段容易想到的;区别特征(4)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基于对比文件8公开的内容和本领域常规技术手段容易想到的。因此,权利要求1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从属权利要求2的附加技术特征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基于对比文件2和对比文件3以及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容易想到的;从属权利要求3的附加技术特征已经被对比文件3公开;从属权利要求4的附加技术特征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基于对比文件2和对比文件4以及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容易想到的;从属权利要求5的附加技术特征是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从属权利要求6的附加技术特征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基于对比文件9和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容易想到的;从属权利要求7的附加技术特征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基于对比文件10和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容易想到的。因此权利要求2-7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7年09月28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没有修改申请文本。复审请求人认为:对比文件5与对比文件6均为外置润滑机构,本申请为内置润滑;本申请无需外接气压实现自动注油;对比文件8中的弹簧是为了驱动两个半轴的端面齿啮合在一起,而本申请的弹簧是为了吸能以提高抗扭曲能力。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7年11月06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认为,对比文件5同样在齿轮内设置供油油道进行润滑,无论储油机构是外接还是在齿轮内,其均是从齿轮中心向齿轮轮齿处供油进行润滑。至于采用活塞挤压还是离心力加重力的方式都是本领域的常规选择。本申请的吸能弹簧不仅能吸能也能起到复位作用,主要决定于轮轴是左右分离还是发生扭转;对比文件8的左右半轴如果发生扭转,其回位弹簧也能起到吸能作用。因而坚持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9年05月15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指出权利要求1-7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10以及本领域常规技术手段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同时,针对复审请求人的意见陈述,合议组认为:对比文件5给出了将润滑机构的部分组件设置于齿轮内的技术启示,基于对比文件5公开的内容,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想到将润滑机构的储油机构也设置于齿轮内,这只是对储油机构的设置位置做出的常规选择。对比文件6给出了设置活塞驱动润滑机构的技术启示,基于对比文件6公开的内容,本领域技术人员为了更稳定地控制密封头的开启容易想到通过连杆将活塞与密封头连接在一起;而当本领域技术人员将活塞和缸体总成应用到齿轮润滑中时,容易想到将补气口设置在齿轮外表面而取消气泵,此时本领域技术人员必然通过气道将补气口同气腔相连通;而为了便于反复驱动活塞,在活塞上设置朝向气腔开启的单向阀是本领域技术人员使用的惯用技术手段。对比文件8中弹簧同样能够起到本申请的吸能作用以提高抗扭曲能力,也能起到驱动两个半轴的端面齿啮合的作用。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6月10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但未修改申请文件。复审请求人的意见陈述内容与复审请求的理由相同。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一)审查文本的认定
复审请求人在复审审查阶段未修改申请文件,因此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所针对的文本与驳回决定针对的文本相同,即:2016年11月21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7项,申请日2015年04月03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12页(即第1-74段)、说明书附图第1-17页(即图1-17)、说明书摘要和摘要附图。
(二)关于创造性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同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1.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汽车驾驶舱结构,对比文件1(CN201023428Y,授权公告日为2008年02月20日)公开了一种车厢前部构造,即公开了一种汽车驾驶舱结构,并具体公开了以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2页最后1段-第3页第1段,图1):其包括驾驶舱(参见图1),驾驶舱内设有司机座12(相当于座椅),车厢内底面设有道轨3,道轨3沿前后方向延伸,司机座12可前后移动地连接在道轨3上;车厢内底面的道轨3背部设有条形齿11(相当于轨道为齿条),司机座12下方设有后退齿轮10(相当于行走齿轮),后退齿轮10的齿型与固定置于车厢内底面的道轨3背部的条形齿11齿型吻合。
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公开的内容相比,区别特征是:
(1)驾驶舱内设有仪表板,还包括绝缘箱和手机存放架,仪表板设有第一电源插座,绝缘箱的正面设有第二电源插座,绝缘箱的背面设有同第二电源插座电连接在一起的可拔插地插接在第一电源插座中的插头;绝缘箱的左右侧面二者,至少一者设有手机存放架;手机存放架包括横托杆和侧挡杆,横托杆可拔插地连接于绝缘箱,侧挡杆连接在横托杆的外端,侧挡杆朝向绝缘箱的侧面和绝缘箱朝向侧挡杆的侧面二者、至少一者设有竖挡槽;轨道设置为一对。
(2)座椅设有一对行走齿轮,一对行走齿轮中的两个行走齿轮一一对应地啮合于所述一对轨道中的两根轨道,行走齿轮内设有若干润滑机构,润滑机构包括出油口、补气口、密封头、驱动密封头密封住出油口的第一弹簧、缸体和滑动密封连接于缸体的活塞,活塞将所述缸体分割为气腔和油腔,活塞设有朝向气腔开启的单向阀,活塞通过连杆同密封头连接在一起,出油口通过油道同油腔相连通,补气口通过气道同气腔相连通,出油口设置于行走齿轮的齿顶,密封头伸出行走齿轮的齿顶的距离大于行走齿轮与齿条之间的齿顶隙;
(3)一对行走齿轮中的两个行走齿轮通过轮轴连接在一起,轮轴为圆形管结构,轮轴内可转动地穿设有圆形内杆,内杆的外周面设有第一摩擦层,轮轴的内表面设有第二摩擦层,内杆和轮轴通过第一摩擦层和第二摩擦层抵接在一起;
(4)内杆包括左杆和右杆,左杆的左端通过左吸能弹簧同所述轮轴连接在一起,左杆的右端面设有若干沿左杆周向分布的第一换向齿,右杆的右端通过右吸能弹簧同轮轴连接在一起,右杆的左端面设有若干沿右杆周向分布的第二换向齿,第一换向齿和第二换向齿啮合在一起。
基于上述区别特征,本申请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完善汽车驾驶舱功能。
对于区别特征(1):对比文件2(CN203787715U)公开了一种带充电托板的转接墙壁插座,并具体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0019]-[0027]段,图1-4):其壳体1(相当于绝缘箱)侧面设有电源插座2(相当于第二电源插座),壳体1的背面设有三芯插脚3(相当于插头),电源插座2内部的电极连接到三芯插脚3(相当于绝缘箱背面设有同第二电源插座电连接在一起的可拔插插头),通过该三芯插脚3能与墙壁上的插座点连接,还包括能放置手机的第一托板6(相当于手机存放架),第一托板6位于插座壳体1的前侧,第一托板6包括第一底板60(相当于横托杆)和壁板62(相当于侧挡杆),第一底板60可以从外壳1中拉出或推入(相当于横托杆可拔插地连接于绝缘箱),壁板62连接在第一底板60的外端。上述技术特征在对比文件2中所起的作用与其在本发明中所起的作用相同,都是便于存放手机并为其充电,由此可见,对比文件2给出了设置绝缘箱和手机存放架的技术启示。然而在驾驶舱内设置仪表板是汽车领域的公知常识,为了供汽车上的小型电器设备充电、工作使用,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在仪表板上设置电源插座,并将用电设备的插头与其配套使用;在本领域,电源插座和手机存放架在外壳中的任何位置都可以设计,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根据需求选择合适的位置;将源插座位于外壳的正面、手机存放架位于外壳的左右侧面至少一者只是一种常规的位置设计,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做出的;为了进一步稳定存放手机,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在侧挡杆朝向绝缘箱的侧面和绝缘箱朝向侧挡杆的侧面二者、至少一者设有竖挡槽;至于轨道设置为一对是本领域技术人员设置座椅时使用的常规技术手段,其不需要付出创造性劳动。
对于区别特征(2):对比文件5(CH567679A5)公开了一种齿轮润滑机构,并具体公开了(参见说明书摘要,图1-2):齿轮5内设有若干润滑机构7、8、10,润滑机构包括出油口,出油口通过油道7同油腔8相连通,出油口设置于齿轮5的齿顶。上述技术特征在对比文件5中所起的作用与其在本发明中所起的作用相同,都是为了润滑齿轮从而减小磨损,由此可见,对比文件5给出了在齿轮内设置润滑机构的技术启示。对比文件6(CN101435528A)公开了一种润滑脂加注器,并具体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3页倒数第2段-第4页最后1段,图1):其包括充气嘴6(相当于补气口)、橡胶阀门25(相当于密封头)、驱动橡胶阀门25密封住出油口的锥形弹簧24(相当于第一弹簧)、缸筒1(相当于缸体)和滑动密封连接于缸筒1的活塞5,活塞5把缸筒1分成进气腔A和存油腔B。上述技术特征在对比文件6中所起的作用与其在本发明中所起的作用相同,都是为了更好地驱动润滑机构,由此可见,对比文件6给出了设置活塞驱动润滑机构的技术启示。基于对比文件6公开的内容,为了更稳定地控制密封头的开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通过连杆将活塞与密封头连接在一起;而为了便于调节气腔的压力,在活塞上设置朝向气腔开启的单向阀是本领域技术人员使用的惯用技术手段;当本领域技术人员将活塞和缸体总成应用到齿轮中时,容易想到将补气口设置在齿轮外表面,此时本领域技术人员必然通过气道将补气口同气腔相连通。至于设置一对行走齿轮,一对行走齿轮的两个行走齿轮一一对应地啮合于一对轨道中的两根轨道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基于对比文件1公开的内容容易想到的设置方式。为了保证润滑效果,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将密封头伸出行走齿轮的齿顶的距离大于行走齿轮与齿条之间的齿顶隙。
对于区别特征(3):对比文件7(CN101503045A)公开了一种阻尼车桥轴,并具体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0036]-[0044]段,图1-5):阻尼车桥轴100包括用作车桥轴104的内轴部件102(相当于内杆)、以圆筒形轴管108的形式的外轴部件106(相当于轮轴),阻尼环110布置在车桥轴和轴管之间,阻尼环经金属轴套110b和摩擦环面110c连接到车桥轴,摩擦环面110c由耐摩擦的材料制成(相当于内杆的外周面设有第一摩擦层)。上述技术特征在对比文件7中所起的作用与其在本发明中所起的作用相同,都是为了更好地吸能,由此可见,对比文件7给出了在轮轴和内杆之间设置摩擦层的技术启示。基于对比文件7公开的内容,为了更好地吸能,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在轮轴的内表面也设置摩擦层。而通过轮轴将一对行走齿轮连接在一起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所采用的惯用技术手段。
对于区别特征(4):对比文件8(CN204031848U)公开了一种收割机传动箱转向机构,并具体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0016]-[0018]段,图1-2):其包括左、右半轴2、3(相当于左杆和右杆),左、右半轴2、3上分别套有回位弹簧9(相当于吸能弹簧),离合滑套19的相向端分别设有端面齿5,其与传动齿轮4两端的端面齿5啮合传递动力。上述技术特征在对比文件8中所起的作用与其在本发明中所起的作用相同,都是为了提高抗扭曲能力,由此可见,对比文件8给出了设置左杆和右杆的技术启示。基于对比文件8公开的内容,为了简化结构,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将换向齿直接设置在左、右杆相向的端面上;而将左、右杆通过吸能弹簧与轮轴连接在一起是本领域技术人员为了实现复位功能容易想到的连接方式。
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对比文件5-8以及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技术手段得到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有关创造性的规定。
2.权利要求2引用权利要求1,对比文件2已经公开:插头为三芯插脚,其必然包括地极插销,属于隐含公开的内容;上述技术特征在对比文件2中所起的作用与其在本发明中所起的作用相同,都是便于存放手机并为其充电。对比文件3(CN102347550A)公开了一种伸缩式电源插头,并具体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0055]-[0056]段,图3A-图3B):伸缩式电源插头1c包括多个插脚13,多个插脚13可伸缩地外露于壳体10〞外或容置于容置部101ˊ中,多个插脚13的一端插设于基座11上,基座11的盖板111具有伸出位定位部(参见下图所示),固锁单元14活动地连接于壳体10〞(相当于绝缘箱)的侧壁,其两端可分别与基座11的盖板111卡合,固锁单元14具有将多个插脚13保持在伸出状态的限位块(参见下图(图3A)所示)、电源插头1c具有设置于壳体10〞的拨孔和设置于固锁单元14的同拨孔对齐的拨块(参见下图(图3A)所示)。上述技术特征在对比文件3中所起的作用与其在本发明中所起的作用相同,都是为了便于控制插脚的伸缩,由此可见,对比文件3给出了在插头及绝缘箱上设置伸缩装置的技术启示。基于对比文件3公开的内容,具体地选择控制地极插销的伸缩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实际需要对所控制插头的数量和类别做出的常规选择,其不需要付出创造性劳动。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基础上,权利要求2也不具备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3.权利要求3引用权利要求2,对比文件3已经公开:其还包括使多个插脚13伸出壳体10〞的弹性元件16(相当于地极复位弹簧),基座11的盖板111具有同限位块配合的使插脚13保持在壳体10〞内的收起定位部(参见图3B);上述技术特征在对比文件3中所起的作用与其在本发明中所起的作用相同,都是为了便于控制插脚的伸缩。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基础上,权利要求3也不具备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4.权利要求4引用权利要求2或3,对比文件2已经公开:插头为三芯插脚,其必然包括N极插销和L极插销,属于隐含公开的内容;上述技术特征在对比文件2中所起的作用与其在本发明中所起的作用相同,都是便于存放手机并为其充电。对比文件4(CN101615751A)公开了一种360度旋转的电源插头,并具体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3页最后1段-第5页最后1段,图1-8):该插头包括由面盖1和底壳2所组成的插头壳体,壳体内设有同轴设置的固定座3(相当于绝缘箱)和旋转座4(相当于转动块),旋转座4上设有通孔,作为插接端子的地端子5、火端子6和零端子7插设在对应的通孔中,在固定座3的上端面上设有3个同心设置的环形导电环10、11、12对应的环形槽3a、3b、3c(相当于圆形滑槽),插接端子下端分别设有一个接触片5a、5b、5c,每一导电环与其中一个插接端子下端的接触片相接触(相当于导电环用于分别同L极插销和N极插销配合),旋转座4与固定座3之间可相对旋转。上述技术特征在对比文件4中所起的作用与其在本发明中所起的作用相同,都是便于适应不同插座,由此可见,对比文件4给出了将插头设置为可旋转的技术启示。基于对比文件4公开的内容,本领域技术人员为了简化结构并降低成本,容易想到将环形导电环设置为成对的导电触头,具体设置两对导电触头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实际需要对数量做出的常规选择;对比文件4已经公开:通过设置与地极插销相配合的导电环来实现地极插销与触头的电连接,将该导电环替换为增设一个地极插销,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所采用的惯有技术手段;至于当转动块转动到N极插销和L极插销同两对导电触头中的一对导电触头中的两个导电触头连接在一起时, N极插销、L极插销和一个地极插销总成中的地极插销三者构成一个三极插头;当转动块转动到N极插销和L极插销同两对导电触头中的另一对导电触头中的两个导电触头连接在一起时, N极插销、L极插销和另一个地极插销总成中的地极插销三者构成另一个三极插头,是本领域技术人员选择设置两对导电触头后,通过合乎逻辑的分析可以得到的技术效果,其不需要付出创造性劳动。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基础上,权利要求4也不具备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5.权利要求5引用权利要求4,在插销上设置导电触孔,导电触头滑动地连接于绝缘箱的安装孔,并在插头中设置按压弹簧,是本领域技术人员为了便于控制插头的旋转定位而使用的常规技术手段。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基础上,权利要求5也不具备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6.权利要求6引用权利要求1或2或3,对比文件9(CN102729963A)公开了一种吸盘式汽车紧急刹车装置,并具体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0015]-[0021]段,图1-7):刹车装置(相当于制动机构)包括吸盘1(相当于制动吸盘),吸盘包括吸盘体4(相当于第一吸盘)。上述技术特征在对比文件9中所起的作用与其在本发明中所起的作用相同,都是为了更有效地制动,由此可见,对比文件9给出了利用吸盘制动的技术启示。基于对比文件9公开的内容,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将该制动机构设置在汽车驾驶舱内用于对座椅进行制动,为了固定吸盘,在座椅上铰接设置基座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安装制动装置时采用的惯用技术手段;而为了增强吸附能力,在吸盘内设置第二吸盘并使两吸盘间围成吸附槽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提高吸附力的方式。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基础上,权利要求6也不具备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7.权利要求7引用权利要求1或2或3,对比文件10(CN1796821A)公开了一种流体填充式减振装置,并具体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9页第1段-第21页最后1段,图1-6):分隔件32(相当于减振杆),其具有基本上为圆形块的结构,由硬质材料制成,用作橡胶分隔板的可变形橡胶隔膜108(相当于隔板)设置在外部有孔元件52的底壁60和内部有孔元件54的底壁82之间的间隙中,隔膜108将分隔件32的内部隔离出若干沿分隔件32的延伸方向分布的腔体,用作柔性层的隔膜40(相当于弹性隔膜)设置在分隔件32的底部,隔膜40将腔体分割为填充腔50和空置腔,隔膜40为朝向填充腔50拱起的碗形结构,填充腔50内填充有非压缩性流体。上述技术特征在对比文件10中所起的作用与其在本发明中所起的作用相同,都是为了更有效地减振,由此可见,对比文件10给出了利用减振杆减振的技术启示。基于对比文件10公开的内容,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利用该减振杆连接座椅与轨道;而为了增强减振效果,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在填充腔中设置增阻板进一步分割填充腔、并在增阻板上设置摩擦孔连通所分割的腔室;在空置腔设置贯通减振杆的气孔是本领域技术人员设置减振器时所采用的惯用技术手段;选择流砂作为非压缩性流体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对减振杆中使用的流体介质做出的常规选择。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基础上,权利要求7也不具备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三、对复审请求人相关意见的评述
复审请求人认为:(1)对比文件5与对比文件6均为外置润滑机构,本申请为内置润滑;(2)本申请无需外接气压实现自动注油;(3)对比文件8中的弹簧是为了驱动两个半轴的端面齿啮合在一起,而本申请的弹簧是为了吸能以提高抗扭曲能力。
对于上述意见陈述,合议组认为:(1)对比文件5的润滑机构7、8、10设置于齿轮5内,且润滑机构包括出油口,出油口通过油道7同油腔8相连通;上述技术特征在对比文件5中所起的作用与其在本发明中所起的作用相同,都是为了润滑齿轮从而减小磨损。由此可见,对比文件5给出了将润滑机构的部分组件设置于齿轮内的技术启示,基于对比文件5公开的内容,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想到将润滑机构的储油机构也设置于齿轮内,这只是对储油机构的设置位置做出的常规选择,不需要付出创造性劳动。(2)对比文件6所公开的润滑脂加注器其包括充气嘴6、橡胶阀门25、驱动橡胶阀门25密封住出油口的锥形弹簧24、缸筒1和滑动密封连接于缸筒1的活塞5,活塞5把缸筒1分成进气腔A和存油腔B。上述技术特征在对比文件6中所起的作用与其在本发明中所起的作用相同,都是为了更好地驱动润滑机构,由此可见,对比文件6给出了设置活塞驱动润滑机构的技术启示,基于对比文件6公开的内容,本领域技术人员为了更稳定地控制密封头的开启容易想到通过连杆将活塞与密封头连接在一起;而当本领域技术人员将活塞和缸体总成应用到齿轮润滑中时,容易想到将补气口设置在齿轮外表面而取消气泵,此时本领域技术人员必然通过气道将补气口同气腔相连通;而为了使得下一次活塞挤压油腔时润滑油能够可靠地流出,在活塞上设置朝向气腔开启的单向阀以便空气补充到油腔中是本领域技术人员使用的常规技术手段。(3)虽然对比文件8中弹簧能够驱动两个半轴的端面齿啮合,但是其同样能够起到本申请的吸能作用以提高抗扭曲能力,正如本申请中的吸能弹簧其同样也能起到驱动两个半轴的端面齿啮合的作用。
此外,合议组认为,本申请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中包括在汽车驾驶舱内设置绝缘箱和手机存放架、在仪表板和绝缘箱上设置电源插座、以齿轮齿条机构作为座椅轨道、在齿轮齿条机构上设置自润滑机构等多个技术手段,而这些技术手段部分已经在多份现有技术中被公开,部分是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由这些技术手段构成的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只是由多份现有技术中公开的技术手段和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的简单拼凑,所能达到的效果也只是每个技术手段所具有效果的总和,并没有产生意想不到的技术效果,参见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第二部分的评述,在此不再赘述。因此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由多份现有技术结合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简单拼凑即可获得,该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7年07月05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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