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创造名称:一种喷嘴特性的测试装置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89768
决定日:2019-09-11
委内编号:1F265664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410034846.7
申请日:2014-01-25
复审请求人:内蒙古科技大学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吴艳苹
合议组组长:王艳妮
参审员:向薇
国际分类号:G01M13/00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相对于作为最接近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存在区别技术特征,而该区别技术特征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该对比文件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所容易想到的,则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不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410034846.7,名称为“一种喷嘴特性的测试装置”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申请人为内蒙古科技大学。本申请的申请日为2014年01月25日,公开日为2014年05月14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实质审查部门于2018年06月01日发出驳回决定,驳回了本申请,其理由是:权利要求1-7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申请日2014年01月25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7页、说明书附图第1-4页、说明书摘要和摘要附图;2018年03月06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7项。驳回决定中引用了如下对比文件:
对比文件1:连铸二冷气水雾化射流流动特性研究,华祺年,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工程科技Ⅰ辑,第01期,第13-26页,公开日为2013年01月15日。
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喷嘴气雾特性的测试装置,包括箱体,喷嘴,测试平台系统,气路和水路系统,以及激光成像系统;
——喷嘴,连接至气路和水路系统,从而形成测试所需的气雾,喷嘴通过万向支架安装在箱体顶面之下,测试平台之上;
——测试平台系统,包括可垂直升降的测试平台,测试平台升降系统,以及根据不同测试需要安装在测试平台上的格栅集水器或油膜集水板;
——气路系统,包括气泵,气罐,气路调压阀,气体压力表以及气体流量计;
——水路系统,包括水箱,水泵,供水阀,水流量计,回水阀以及水路调压阀;
——激光成像系统,包括激光发生器、CCD相机和计算机数据处理系统,激光发生器安装于箱体的一侧,CCD相机安装于箱体的另一侧,CCD相机对应于激光发生器设置,并将捕捉到的信号发送给计算机数据处理系统;
所述格栅集水器为一长方体开口结构,其底面向上具有等距平行排列的隔板,格栅集水器的隔板采用尖顶型结构,且隔板的侧面设置有刻度尺;
所述格栅集水器的尺寸长×宽×高为500×100×110mm mm,隔板之间的间隔为8mm,隔板的壁厚为2mm;
所述测试平台升降系统包括垂直升降步进电机和升降传动链,四条升降传动链分别垂直安装于箱体的四侧边处,位于箱体的顶面和底面之间,测试平台的四端分别固定连接至各升降传动链,箱体顶面上安装有垂直升降步进电机,用于控制升降传动链的升降。
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喷嘴气雾特性的测试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油膜集水板为一长方形玻璃板,其上均匀涂布有凡士林和机油的混合物,且凡士林和机油的体积比为1:3。
3. 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喷嘴气雾特性的测试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气泵通过气路管道连接至气罐,气罐通过气路管道连接至喷嘴,气罐上安装有气体压力表以及气路调压阀,气罐至喷嘴的气路管道上安装有气体流量计。
4.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喷嘴气雾特性的测试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水箱 安装于箱体内下部,水箱通过水路管道连接至喷嘴,水路管道上依次设有供水阀,水泵,水路调压阀以及水流量计,在水泵和水路调压阀之间设有水路管道连通回水箱,且该段管道上设有回水阀。
5. 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喷嘴气雾特性的测试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气路和水路系统中的气路管道和水路管道均采用金属波纹管。
6.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喷嘴气雾特性的测试装置,所述测试装置还具有一引流管。
7. 一种利用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喷嘴气雾特性的测试装置进行喷嘴气雾特性测试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
(1)将待测喷嘴安装在万向支架上,通过调整万向支架获得测试所需的喷射角度;
(2)将格栅集水器安装在测试平台上,再通过测试平台升降系统调整测试平台的高度,从而获得测试所需的喷射高度;所述格栅集水器为一长方体开口结构,其底面向上具有等距平行排列的隔板,格栅集水器的隔板采用尖顶型结构,且隔板的侧面设置有刻度尺;所述格栅集水器的尺寸长×宽×高为500×100×110mm mm,隔板之间的间隔为8mm,隔板的壁厚为2mm;
(3)将引流管安装至喷嘴,打开气体和水调节阀调节气压和水压,待气雾达到测试所需要求后,撤走引流管,开始喷嘴气雾特性的测试;
(4)打开激光发生器和CCD相机,通过CCD相机收集激光发生器产生的光信号,从而将捕捉到的信号发送给计算机数据处理系统,生成速度场图;
(5)记录气雾开始喷射时间,等到格栅集水器的最高液位将要达到顶端时,重新将引流管安装至喷嘴,并记录气雾结束喷射时间,通过读取格栅集水器的回收水量以及气雾喷射时间,计算该喷嘴的水流密度;
(6)将油膜集水板安装在测试平台上,撤走引流管,等到气雾喷洒至油膜集水板时,重新将引流管安装至喷嘴,关闭气体和水调节阀,取出油膜集水板,通过显微镜对液滴进行粒径测量;
(7)重复上述流程,调节喷射高度,喷射角度,气压,水压,进行不同状态参数下的喷嘴气雾特性测试。”
驳回决定中指出:①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一种喷嘴气雾特性的测试装置,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连铸二冷气雾射流特性的研究。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的区别在于:(1)喷嘴通过万向支架安装,气路系统安装有气体流量计;格栅集水器的隔板采用尖顶型结构,所述格栅集水器的尺寸长×宽×高为500×100×110mm。(2)所述测试平台升降系统包括垂直升降步进电机和升降传动链,四条升降传动链分别垂直安装于箱体的四侧边处,位于箱体的顶面和底面之间,测试平台的四端分别固定连接至各升降传动链,箱体顶面上安装有垂直升降步进电机,用于控制升降传动链的升降。然而,上述区别(1)和(2)均为本领域常用技术手段。因此,权利要求1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②从属权利要求2-6的附加技术特征或被对比文件1公开,或属于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因此,当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从属权利要求2-6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③权利要求7要求保护一种利用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喷嘴气雾特性的测试装置进行喷嘴气雾特性测试方法,对比文件1还公开了利用连铸二冷气雾射流装置进行实验的实验步骤。然而,对喷嘴气雾特性进行测试的测试装置已经在权利要求6中评述过;利用万向支架调节喷嘴角度、利用引流管引流不平稳液体、利用显微镜进行粒径测量均为本领域常用技术手段。因此,当其引用的权利要求6不具备创造性时,权利要求7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8年11月12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同时提交了权利要求书全文修改替换页。修改之处在于:将权利要求4-6的附加技术特征追加到权利要求1中以形成新的权利要求1,删除权利要求4-6,并对其余权利要求的序号和引用关系进行适应性修改。复审请求人认为:①对比文件1并未公开格栅集水器的隔板采用尖顶型结构,且隔板的侧面设置有刻度尺;所述格栅集水器的尺寸长×宽×高为500×100×110mm,隔板的壁厚为2mm。本申请通过设置刻度尺可以便于观察液滴集聚后的液面高度,便于对数据的直接获取;本申请通过对隔板采用尖顶型结构设计,可以进一步的减少喷嘴喷射出的液滴反弹,减小喷嘴水流密度分布测量的误差;本申请还明确了隔板的厚度,该隔板壁厚的设置,能够最大程度的减少液滴反弹对水流密度分布测量准确性的影响。对比文件1未给出任何关于隔板形状、厚度选择的技术启示。②对比文件1没有公开有关测试平台升降系统的具体构成,也没有给出任何技术启示,且上述特征也不是本领域的惯用技术手段;本申请通过垂直升降步进电机以及在测试平台的四端分别固定连接至各升降传动链使本申请可以在一个试验平台上对多种试验数据进行测试,且测试平台稳定,减少了测量误差。③本申请的气路管道和水路管道均采用金属波纹管,从而可以有效的减少气体和水输送过程中的振动对实验测量结果准确性的影响。本申请采用引流管,在测试过程中,可以安装至喷嘴,从而将不稳定的喷雾引至一旁,等到气雾达到测试需求时,再将引流管撤走,从而使得测试的结构更加精确。对比文件1并未公开以上技术特征,也未给出任何技术启示。故权利要求1-4具备创造性。
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喷嘴气雾特性的测试装置,包括箱体,喷嘴,测试平台系统,气路和水路系统,以及激光成像系统;
喷嘴,连接至气路和水路系统,从而形成测试所需的气雾,喷嘴通过万向支架安装在箱体顶面之下,测试平台之上;
测试平台系统,包括可垂直升降的测试平台,测试平台升降系统,以及根据不同测试需要安装在测试平台上的格栅集水器或油膜集水板;
气路系统,包括气泵,气罐,气路调压阀,气体压力表以及气体流量计;
水路系统,包括水箱,水泵,供水阀,水流量计,回水阀以及水路调压阀;
激光成像系统,包括激光发生器、CCD相机和计算机数据处理系统,激光发生器安装于箱体的一侧,CCD相机安装于箱体的另一侧,CCD相机对应于激光发生器设置,并将捕捉到的信号发送给计算机数据处理系统;
所述格栅集水器为一长方体开口结构,其底面向上具有等距平行排列的隔板,格栅集水器的隔板采用尖顶型结构,且隔板的侧面设置有刻度尺;
所述格栅集水器的尺寸长×宽×高为500×100×110mmmm,隔板之间的间隔为8mm,隔板的壁厚为2mm;
所述测试平台升降系统包括垂直升降步进电机和升降传动链,四条升降传动链分别垂直安装于箱体的四侧边处,位于箱体的顶面和底面之间,测试平台的四端分别固定连接至各升降传动链,箱体顶面上安装有垂直升降步进电机,用于控制升降传动链的升降;
所述水箱安装于箱体内下部,水箱通过水路管道连接至喷嘴,水路管道上依次设有供水阀,水泵,水路调压阀以及水流量计,在水泵和水路调压阀之间设有水路管道连通回水箱,且该段管道上设有回水阀;
所述气路和水路系统中的气路管道和水路管道均采用金属波纹管;
所述测试装置还具有一引流管。
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喷嘴气雾特性的测试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油膜集水板为一长方形玻璃板,其上均匀涂布有凡士林和机油的混合物,且凡士林和机油的体积比为1:3。
3. 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喷嘴气雾特性的测试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气泵通过气路管道连接至气罐,气罐通过气路管道连接至喷嘴,气罐上安装有气体压力表以及气路调压阀,气罐至喷嘴的气路管道上安装有气体流量计。
4. 一种利用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喷嘴气雾特性的测试装置进行喷嘴气雾特性测试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
(1)将待测喷嘴安装在万向支架上,通过调整万向支架获得测试所需的喷射角度;
(2)将格栅集水器安装在测试平台上,再通过测试平台升降系统调整测试平台的高度,从而获得测试所需的喷射高度;
(3)将引流管安装至喷嘴,打开气体和水调节阀调节气压和水压,待气雾达到测试所需要求后,撤走引流管,开始喷嘴气雾特性的测试;
(4)打开激光发生器和CCD相机,通过CCD相机收集激光发生器产生的光信号,从而将捕捉到的信号发送给计算机数据处理系统,生成速度场图;
(5)记录气雾开始喷射时间,等到格栅集水器的最高液位将要达到顶端时,重新将引流管安装至喷嘴,并记录气雾结束喷射时间,通过读取格栅集水器的回收水量以及气雾喷射时间,计算该喷嘴的水流密度;
(6)将油膜集水板安装在测试平台上,撤走引流管,等到气雾喷洒至油膜集水板时,重新将引流管安装至喷嘴,关闭气体和水调节阀,取出油膜集水板,通过显微镜对液滴进行粒径测量;
(7)重复上述流程,调节喷射高度,喷射角度,气压,水压,进行不同状态参数下的喷嘴气雾特性测试。”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11月22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原专利实质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原专利实质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坚持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9年07月02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指出:①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喷嘴气雾特性的测试装置,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连铸二冷气雾射流特性的研究实验装置。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相比,区别在于:(1)喷嘴通过万向支架安装;格栅集水器的隔板采用尖顶型结构,隔板的侧面设置有刻度尺,所述格栅集水器的尺寸长×宽×高为500×100×110mm;(2)测试平台升降系统包括垂直升降步进电机和升降传动链,四条升降传动链分别垂直安装于箱体的四侧边处,位于箱体的顶面和底面之间,测试平台的四端分别固定连接至各升降传动链,箱体顶面上安装有垂直升降步进电机,用于控制升降传动链的升降;(3)供水阀设置在水泵前,气路和水路系统中的气路管道和水路管道均采用金属波纹管,测试装置还具有一引流管。然而,上述区别(1)和(2)均为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上述区别(3)部分是在对比文件1公开内容的基础上容易想到的,部分为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因此,权利要求1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②从属权利要求2-3的附加技术特征或被对比文件1公开,或属于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因此,当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从属权利要求2-3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③权利要求4要求保护一种利用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喷嘴气雾特性的测试装置进行喷嘴气雾特性测试方法,对比文件1还公开了一种利用该实验装置测定气水雾化喷嘴的射流特性参数的测试方法。权利要求4与对比文件1相比,区别在于:(1)权利要求3相对于对比文件1的区别;(2)步骤(1)中将待测喷嘴安装在万向支架上,通过调整万向支架获得测试所需的喷射角度,且步骤(7)中还调节喷射角度进行喷嘴气雾特性测试;(3)步骤(3)中将引流管安装至喷嘴,待气雾达到测试所需要求后,撤走引流管,步骤(5)中等到格栅集水器的最高液位将要达到顶端时,重新将引流管安装至喷嘴,步骤(6)中将油膜集水板安装在测试平台后,撤走引流管,等到气雾喷洒至油膜集水板时,重新将引流管安装至喷嘴,并通过显微镜对液滴粒径测量。对于上述区别(1),参见前述权利要求3的评述;对于上述区别(2)和(3),其均为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因此,当其引用的权利要求3不具备创造性时,权利要求4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④合议组对复审请求人的意见陈述进行了回应。
针对上述复审通知书,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8月07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未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复审请求人认为:①对比文件1采用斯普瑞公司生产的NCJ第五代扁平型喷嘴和包钢提供的UGELLO扁平型喷嘴作为实验的主要研究对象,特定型号的喷嘴作为研究对象,这与本申请是完全不同的,本申请是针对不同喷嘴作为研究对象的;并且对比文件1是用于测试连铸工艺中二冷汽水雾化流动特性,其针对的是连铸工艺,并且对比文件1所得出的结论与本申请的技术方案所达到的技术效果并不相同。②对比文件1并未公开格栅集水器的隔板采用尖顶型结构,且隔板的侧面设置有刻度尺;所述格栅集水器的尺寸长×宽×高为500×100×110mm,隔板的壁厚为2mm。本申请通过设置刻度尺可以便于观察液滴集聚后的液面高度,便于对数据的直接获取;本申请通过对隔板采用尖顶型结构设计,可以进一步减少喷嘴喷射出的液滴反弹,减小喷嘴水流密度分布测量的误差;本申请还明确了隔板的厚度,该隔板壁厚的设置,能够最大程度的减少液滴反弹对水流密度分布测量准确性的影响。对比文件1未给出任何关于隔板形状、厚度选择的技术启示。其次,对比文件1的集水器仅仅是在可动单点测量和布置集水瓶的技术方案上获得的,本申请对此进行了优化,具有显著的进步。③对比文件1没有公开有关测试平台升降系统的具体构成,也没有给出任何技术启示,且上述特征也不是本领域的惯用技术手段;本申请通过垂直升降步进电机以及在测试平台的四端分别固定连接至各升降传动链使本申请可以在一个试验平台上对多种试验数据进行测试,且测试平台稳定,减少了测量误差。④本申请的气路管道和水路管道均采用金属波纹管,从而可以有效的减少气体和水输送过程中的振动对实验测量结果准确性的影响。而对比文件1的三通形式的DN25波纹管与本申请的气路管道和水路管道均采用金属波纹管的技术方案是不同的。本申请采用引流管,在测试过程中,可以安装至喷嘴,从而将不稳定的喷雾引至一旁,等到气雾达到测试需求时,再将引流管撤走,从而使得测试的结构更加精确。对比文件1并不存在以上技术特征,也未给出任何技术启示。⑤本申请通过集水槽结构的优化、将升降装置、万向支架引入本申请和使用波纹管、引流管;本申请用来测试不同喷嘴在不同气压水压下,不同喷射高速下的液滴粒径,液滴速度,不同位置处的水流密度,液滴粒径分布等气雾特性。本申请的技术方案是缺一不可的,缺少一个技术特征均不能达到本申请的技术效果,本申请绝不是对比文件1与本申请常规技术手段的简单叠加就能得出的技术方案。故权利要求1-4具备创造性。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一)关于审查文本
复审请求人于2018年11月12日提复审请求时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的全文修改替换页,经审查,上述修改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针对的文本是:申请日2014年01月25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7页、说明书附图第1-4页、说明书摘要和摘要附图;2018年11月12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4项。
(二)关于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根据该款规定,如果一项权利要求相对于作为最接近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存在区别技术特征,而该区别技术特征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该对比文件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所容易想到的,则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不具备创造性。
1、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喷嘴气雾特性的测试装置,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连铸二冷气雾射流特性的研究实验装置,该实验装置能够测定气水雾化喷嘴的射流特性参数,由此可以来评价喷嘴性能的优劣(参见第2章第2.1-2.2节,即该实验装置为一种喷嘴气雾特性的测试装置),并具体公开了以下技术特征(参见第2章第2.1-2.3节,第3章第3.1-3.2节及图2.1-2.3、图3.2):实验装置包括喷嘴冷却实验测试箱体、气水雾化喷嘴6、由气雾采集实验台8等组成的测试平台系统、气路和水路系统以及激光成像系统;水压由水路系统中的水调节阀调节,气压由气路系统中的空气调节阀调节,在管路交汇处混合之后,在喷嘴的长杆进行混匀,并从气水雾化喷嘴6射出(即喷嘴6连接至气路和水路系统,从而形成测试所需的气雾),喷嘴6安装在箱体顶面之下,实验台8之上;测试平台系统,包括实验台8,实验台8为可垂直升降实验测试平台,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该测试平台系统具有实现测试平台升降的测试平台升降系统,对水流密度测量时,利用安装在实验台8上的由隔板组成的集水槽(即格栅集水器)收集液体;对气雾射流液滴粒径测量时,由凡士林和变压器油按质量比 1∶3 的配比做成油膜并均匀涂抹于玻璃片上(该玻璃片相当于油膜集水板),将该玻璃片安装在试验台8上进行采样,取得喷射雾滴样品,由上述内容可知测试平台系统包括根据不同测试需要安装在测试平台上的格栅集水器或油膜集水板;气路系统包括空气压缩机1、储气罐2、空气调节阀、储气罐2上的压力表以及气体流量计;水路系统包括水池9(相当于水箱),水泵10,供水阀,水流量计4,回水阀以及水调节阀;激光成像系统,包括激光器、CCD相机和计算机图像采集及数据处理系统,激光器安装于箱体的一侧,CCD相机安装于箱体的另一侧,CCD相机对应于激光器设置,并将捕捉到的信号发送给计算机图像采集及数据处理系统进行图像采集及数据处理;集水槽为一长方体开口结构,其底面向上具有等距平行排列的隔板,图2.2中公开隔板之间的间隔为8mm,隔板的壁厚为2mm,集水器尺寸为452×80×100mm;水池9安装于箱体内下部,水池9通过水路管道连接至喷嘴6,水路管道上依次设有水泵10、供水阀、水调节阀以及水流量计4,在水泵10和水调节阀之间设有水路管道连通水池9(相当于回水箱),且该段管道上设置有阀门(相当于回水阀,参见图2.1)。
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相比,区别在于:①喷嘴通过万向支架安装;格栅集水器的隔板采用尖顶型结构,隔板的侧面设置有刻度尺,所述格栅集水器的尺寸长×宽×高为500×100×110mm;②测试平台升降系统包括垂直升降步进电机和升降传动链,四条升降传动链分别垂直安装于箱体的四侧边处,位于箱体的顶面和底面之间,测试平台的四端分别固定连接至各升降传动链,箱体顶面上安装有垂直升降步进电机,用于控制升降传动链的升降;③供水阀设置在水泵前,气路和水路系统中的气路管道和水路管道均采用金属波纹管,测试装置还具有一引流管。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可以确定该权利要求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①如何实现喷嘴喷射角度可调及设置集水槽尺寸及其部件结构,从而防止液滴溅射,保证测试的准确性;②如何实现平台在箱体内的平稳运动;③根据实际需要,具体设置气路和水路系统功能部件和布置方式,并将不稳定的气雾引流到一边,从而保证形成稳定有效的测试气雾。
对于上述区别特征①,本领域技术人员公知万向支架可以向各个方向转动,实现角度可调,为了实现喷嘴的喷射角度可调很容易想到将喷嘴通过万向支架进行安装;此外,格栅集水器的隔板采用尖顶型结构,且隔板的侧面设置有刻度尺是本领域技术人员为了防止液滴反弹并便于观察液面高度而采用的常规技术手段;集水器的尺寸是本领域技术人员为了解决如何使水雾容易落入集水器的技术问题通过多次常规实验而容易得到的,这些常规技术手段不需要花费创造性劳动,其技术效果是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合理预期的。
对于上述区别特征②,利用垂直升降步进电机和升降传动链配合是本领域技术人员为了实现平台升降距离可调而采用的常规技术手段,同时,为了实现平台的平稳升降,本领域技术人员很容易想到四条升降传动链分别垂直安装于箱体的四侧边处,位于箱体的顶面和底面之间,测试平台的四端分别固定连接至各升降传动链,箱体顶面上安装有垂直升降步进电机,用于控制升降传动链的升降,这些均是本领域的常规设置。
对于上述区别特征③,将供水阀设置在水泵前是根据实际供水需要的常规设置;进一步地,对比文件1还公开了(参见第2.4.2.3节):在水泵和试验箱体的连接处采用了三通形式的DN25波纹管,波纹管的作用是减少水泵运行时引起的箱体震动而影响实验结果,在上述内容的基础上,为了减少气体和水输送过程中的振动对测试准确性的影响,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将气路管道和水路管道均采用金属波纹管;而为了将不稳定的气雾引流到一边,保证形成稳定有效的测试气雾,使测试装置还具有一引流管是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其技术效果是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合理预期的。
由此可知,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得到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权利要求2为权利要求1的从属权利要求,对比文件1公开以下技术特征(参见第3章第3.1节):在气雾射流液滴粒径测量实验中,采用了凡士林和变压器油按质量比 1∶3 的配比做成油膜并均匀涂抹于玻璃片上进行采样的方式,取得喷射雾滴样品;进而,设置玻璃片的形状为长方形为根据实际需要的常规设置。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该从属权利要求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3、权利要求3为权利要求2的从属权利要求,对比文件1公开以下技术特征(参见第3章第3.1节):空气压缩机1通过气路管道连接至储气罐2,储气罐2通过气路管道连接至喷嘴6,储气罐2上安装有气体压力表,储气罐2至喷嘴6的气路管道上安装有气体流量计;进一步地,设置储气罐2上安装有气路调节阀是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因此,当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该从属权利要求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4、权利要求4要求保护一种利用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喷嘴气雾特性的测试装置进行喷嘴气雾特性测试方法,对比文件1还公开了一种利用该实验装置测定气水雾化喷嘴的射流特性参数的测试方法,并具体公开了以下技术特征(参见第2章第2.1-2.3节,第3章第3.1-3.2节及图2.1-2.3、图3.2):包括如下步骤:安装待测喷嘴(对应于步骤(1));将集水槽安装在实验台8上,实验台8为可垂直升降实验测试平台,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在使用该测试装置进行测试时通过调整测试平台的高度获得测试所需的喷射高度(相当于步骤(2));打开空气压缩机1向系统提供气体,打开水路阀门,并分别通过空气调节阀和水调节阀调节气压和水压,待气流量和水流量稳定后,开始喷嘴气雾特性的测试(对应于步骤(3));进行PIV 测试时,首先调节激光器两束激光的重合度,使打在靶上的光斑完全重合,调整 CCD 相机的位置,使 CCD 相机所拍摄的平面与激光片光源的平面完全平行,高速 CCD 相机捕捉到两个激光脉冲分别照亮流场的两幅图像,将图像转化为数字信号传入计算机,生成速度场图(相当于步骤(4));对水流密度测量时,可通过测量集水槽不同宽度上对应的集水量以及集水时间来进一步计算出水流密度(对应于步骤(5));对气雾射流液滴粒径测量时,将凡士林和变压器油按质量比 1∶3 的配比做成油膜并均匀涂抹于玻璃片上,将该玻璃片安装在测试平台上进行采样,取得喷射雾滴样品,关闭空气和水调节阀,取出玻璃片,利用IPP图像分析软件分析喷射水雾粒径,确定其所在的粒径范围(对应于步骤(6));重复上述流程,调节喷射高度,气压,水压,进行不同状态参数下的喷嘴气雾特性测试(对应于步骤(7))。
权利要求4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相比,区别在于:①权利要求3相对于对比文件1的区别;②步骤(1)中将待测喷嘴安装在万向支架上,通过调整万向支架获得测试所需的喷射角度,且步骤(7)中还调节喷射角度进行喷嘴气雾特性测试;③步骤(3)中将引流管安装至喷嘴,待气雾达到测试所需要求后,撤走引流管, 步骤(5)中等到格栅集水器的最高液位将要达到顶端时,重新将引流管安装至喷嘴,步骤(6)中将油膜集水板安装在测试平台后,撤走引流管,等到气雾喷洒至油膜集水板时,重新将引流管安装至喷嘴,并通过显微镜对液滴粒径测量。
对于上述区别特征①,参见前述权利要求的评述。
对于上述区别特征②,基于上述区别可以确定该权利要求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实现喷嘴喷射角度可调,从而满足不同状态下的测试。本领域公知的是万向支架可以向各个方向转动,实现角度可调,为了实现喷嘴的喷射角度可调,实现不同状态下的测试,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在步骤(1)中将待测喷嘴安装在万向支架上,通过调整万向支架获得测试所需的喷射角度,且步骤(7)中还调节喷射角度进行喷嘴气雾特性测试。
对于上述区别特征③,基于上述区别可以确定该权利要求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在不同测试时,将不稳定的气雾引流到一边,从而保证形成稳定有效的测试气雾,以及具体设置液滴粒径分析手段。而为了将不稳定的气雾引流到一边,保证形成稳定有效的测试气雾,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采用引流管进行喷嘴不稳定气雾的引流,并能够根据不同测试需求,对引流管进行相应的安装和撤走操作,无需付出创造性的劳动;另外,本领域技术人员公知的是显微镜可以观察微小粒子并测量其直径,利用显微镜进行粒径测量是本领域技术人员为了测量粒径而采用的常规技术手段。
由此可见,当其引用的权利要求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本领域常用技术手段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时,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得到权利要求4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4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三)、关于复审请求人的意见陈述
对于复审请求人的意见陈述,合议组认为:①首先,权利要求并未涉及喷嘴的类型和型号,以及具体工艺过程。其次,对比文件1公开了采用斯普瑞公司生产的NCJ第五代扁平型喷嘴和包钢提供的UGELLO扁平型喷嘴作为实验的主要研究对象,即采用不同喷嘴作为研究对象。此外,在对比文件1公开内容的基础上,根据测定的实际需要,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将对比文件1公开的能够测定气水雾化喷嘴的射流特性参数的试验装置用于测定其他类型和型号的喷嘴的气雾特性,并能够合理预期其技术效果。②首先,参见前述评述,对比文件1公开了:集水槽为一长方体开口结构,其底面向上具有等距平行排列的隔板,并由对比文件1图2.2可知,隔板之间的间隔为8mm,隔板的壁厚为2mm,集水器尺寸为452×80×100mm,即对比文件1公开了集水器的主体结构和隔板的壁厚为2mm;至于集水器的具体尺寸,其是本领域技术人员为了解决如何使水雾容易落入集水器的技术问题而通过多次常规实验容易得到的;其次,格栅集水器隔板的侧面设置有刻度尺是本领域技术人员为了便于观察液面高度而采用的常规设置;而根据力学受力分析可知,将接触面设置为倾斜时水滴冲击接触面后反射方向不是竖直向上,即将接触面设置为倾斜以防止溅射,并使液滴容易流入集水器中是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本领域技术人员在面对采用格栅集水器收集喷嘴喷射的气雾时,为了防止液滴反弹溅射,保证回收水量计量的准确性,有动机将隔板设计为尖顶型结构,这属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实际需要的常规设置,无需付出创造性的劳动。③参见前述评述,对比文件1隐含公开了具有测试平台升降系统;进而,利用垂直升降步进电机和升降传动链配合是本领域技术人员为了实现平台升降距离可调而采用的常规技术手段,而为了实现平台的平稳升降,本领域技术人员很容易想到测试平台的四端分别固定连接至位于箱体四侧边处的升降传动链上。④对比文件1公开了(参见第2.4.2.3节):在水泵和试验箱体的连接处采用了三通形式的DN25波纹管,波纹管的作用是减少水泵运行时引起的箱体震动而影响实验结果,在上述内容的基础上,为了减少气体和水输送过程中的振动对测试准确性的影响,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气路管道和水路管道均采用金属波纹管,且金属波纹管也为本领域常用的减震管件;而为了避免试验开始时不稳定喷雾对测试的影响,将不稳定喷雾通过引流管引出是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⑤参见前述意见,权利要求1的大部分技术特征已被对比文件1公开;对于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相比的区别技术特征,其或是在对比文件1公开内容的基础上容易想到的,或属于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得到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创造性。权利要求2-4也不具备创造性。
因此,复审请求人的上述理由合议组不予支持。
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合议组作出如下决定。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06月01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可以自收到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