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创造名称:太阳能板及其制造安装方法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89542
决定日:2019-09-11
委内编号:1F279041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710214102.7
申请日:2017-04-01
复审请求人:广州达天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朱科
合议组组长:刘婧
参审员:杨燕
国际分类号:H01L31/048,H01L31/0216,H02S40/22,H02S40/10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作为最接近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相比存在区别技术特征,如果该区别技术特征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其它对比文件公开的相关内容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容易想到和实现的,则该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710214102.7,名称为“太阳能板及其制造安装方法”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本申请的申请人为广州达天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日为2017年04月01日,公开日为2017年08月18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实质审查部门于2019年01月16日发出驳回决定,以权利要求1、4-6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为由驳回了本申请。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2018年12月14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6项、说明书第1-8页,申请日2017年04月01日提交的说明书附图第1-3页、说明书摘要和摘要附图。
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的内容如下:
“1. 一种太阳能板,其特征在于,包括由上至下依次设置的表层、第一EVA层、电池片、第二EVA层及背板,所述表层底面设有色彩层,所述色彩层包括涂料层和设置在涂料层底部的保护膜;
在所述表层、第一EVA层、电池片、第二EVA层及背板进行层压敷设之前,将所述保护膜设置在第一阻挡介质和第二阻挡介质之间,所述第一阻挡介质连接有第一高压电极,所述第二阻挡介质连接有第二高压电极,所述第一电极和所述第二电极连接有高频交流电源,所述高频交流电源和所述第二高压电极之间串联有电容和电阻,所述高频交流电源加在所述第一高压电极和第二高压电极上的电压为20V~25V;
所述太阳能板上方安装有反射镜,所述反射镜与所述太阳能板呈一倾角,所述反射镜连接有伸缩支架,所述伸缩支架匀速伸缩带动所述反射镜相对于所述太阳能板转动,且在转动过程中保证太阳光通过反射镜的反射与所述太阳能板呈垂直角度。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太阳能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太阳能板安装在太阳能固定基座上,所述太阳能板与所述固定基座预留有安装间隙。
3. 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太阳能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基座设有基座盒,所述基座盒设置在所述太阳能板的一个侧边的中部,所述基座盒内安装有电机、控制板及蓄电池,所述蓄电池与所述电机、控制板相连接,所述控制板与所述电机相连接,所述电机的转轴穿出所述基座盒的顶壁且连接有摆杆,所述摆杆铰接有连杆,所述连杆连接有清扫刷,所述清扫刷靠近所述基座盒的一端铰接有曲柄,所述曲柄可左右转动的安装在所述基座盒上,所述基座盒顶安装有与所述控制板相连接的温度感应器和湿度感应器,所述控制板根据所述温度感应器和湿度感应器实时检测到的温度和湿度数据控制所述电机转动,所述盒体上设有与所述控制板相连接的时间调节旋钮,所述时间调节旋钮用于设定所述电机的旋转时间。
4. 一种太阳能板制造及安装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a、电池片测试及串接:测试电池的输出参数,测试合格后将多个电池片串接并引出正负极引线;
步骤b、印刷层制作,在表层的底面上印刷上色彩层,所述色彩层包括涂料层和设置在涂料层底部的保护膜;
步骤c、层压敷设:将表层、第一EVA层、电池片、第二EVA层、背板按照由上至下的层次敷设好;
步骤d、组件层压:将敷设好的太阳能板放入层压机内,通过抽真空将组件内的空气抽出,然后加热使EVA熔化将电池、表层和背板粘接在一起,最后冷却取出抽真空组件;
步骤e、安装太阳能板。
5. 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太阳能板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b包括将所述保护膜设置在第一阻挡介质和第二阻挡介质之间30-40s,所述第一阻挡介质连接有第一高压电极,所述第二阻挡介质连接有第二高压电极,所述第一高压电极和所述第二高压电极,所述第一电极和所述第二电极连接有高频交流电源,所述高频交流电源和所述第二高压电极之间串联有电容和电阻,所述高频交流电源加在所述第一高压电极和第二高压电极上的电压为20V~25V。
6. 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太阳能板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e包括将所述太阳能板安装在固定基座上,安装时,所述太阳能板和所述固定基座之间预留有空隙。”
驳回决定引用以下对比文件:
对比文件1:CN105280737A,公开日为2016年01月27日;
对比文件2:CN203536452U,授权公告日为2014年04月09日;
对比文件3:材料表面处理高频高压低温等离子体放电电源技术的研究,刘勇,中国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博士) 工程科技Ⅱ辑,2006年第08期,公开日为2006年08月15日;
对比文件4:CN201993651U,授权公告日为2011年09月28日;
对比文件6:CN203466207U,授权公告日为2014年03月05日。
驳回决定认为: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技术特征在于:(1)未用第一EVA层和第二EVA层;(2)色彩层设于与背板相对的光入射侧;(3)在所述表层、第一EVA层、电池片、第二EVA层及背板进行层压敷设之前,将所述保护膜设置在第一阻挡介质和第二阻挡介质之间,所述第一阻挡介质连接有第一高压电极,所述第二阻挡介质连接有第二高压电极,所述第一电极和所述第二电极连接有高频交流电源,所述高频交流电源和所述第二高压电极之间串联有电容和电阻,所述高频交流电源加在所述第一高压电极和第二高压电极上的电压为20V~25V;(4)所述太阳能板上方安装有反射镜,所述反射镜与所述太阳能板呈一倾角,所述反射镜连接有伸缩支架,所述伸缩支架匀速伸缩带动所述反射镜相对于所述太阳能板转动,且在转动过程中保证太阳光通过反射镜的反射与所述太阳能板呈垂直角度。上述区别技术特征(1)属于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上述区别技术特征(2)被对比文件2公开且作用相同,上述区别技术特征(3)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对比文件3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容易得到的,上述区别技术特征(4)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对比文件6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容易得到的,因而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权利要求4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技术特征在于:(1)电池片测试及串接,层压敷设、组件层压及安装;(2)色彩层设于与背板相对的光入射侧,且于表层底面上印刷上色彩层。上述区别技术特征(1)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上述区别技术特征(2)被对比文件2公开且作用相同,因而权利要求4不具备创造性。从属权利要求5的附加技术特征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对比文件3的基础上根据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容易得到的,从属权利要求6的附加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4公开且作用相同,因而权利要求5-6也不具备创造性。
驳回决定的其它说明部分指出:从属权利要求2的附加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4公开且作用相同,从属权利要求3的部分附加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5(CN202479185U,授权公告日为2012年10月10日)公开且作用相同,其余附加技术特征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因而权利要求2和3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9年04月11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同时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的全文修改替换页,共包括5项权利要求,其中删除权利要求1,将从属权利要求2作为新的权利要求1,适应性修改权利要求的序号和引用关系。复审请求人认为:(1)没有证据表明对比文件2中色彩层设于表层的下表面;(2)对比文件4与本申请安装间隙的位置不同,对比文件4中,风从相邻的小矩形框之间的间隙流过;(3)本申请中是自动控制反光镜面的角度,而对比文件6是手动控制,本领域技术人员不可能想到利用伸缩支架实时改变反光镜面的角度,本领域中伸缩支架通常安装在太阳能板的下方以实现太阳能板能够实时跟踪阳光,而本申请中伸缩支架安装在反射镜上。
复审请求时新修改的权利要求1的内容如下:
“1. 一种太阳能板,其特征在于,包括由上至下依次设置的表层、第一EVA层、电池片、第二EVA层及背板,所述表层底面设有色彩层,所述色彩层包括涂料层和设置在涂料层底部的保护膜;
在所述表层、第一EVA层、电池片、第二EVA层及背板进行层压敷设之前,将所述保护膜设置在第一阻挡介质和第二阻挡介质之间,所述第一阻挡介质连接有第一高压电极,所述第二阻挡介质连接有第二高压电极,所述第一电极和所述第二电极连接有高频交流电源,所述高频交流电源和所述第二高压电极之间串联有电容和电阻,所述高频交流电源加在所述第一高压电极和第二高压电极上的电压为20V~25V;
所述太阳能板安装在太阳能固定基座上,所述太阳能板与所述固定基座预留有安装间隙;
所述太阳能板上方安装有反射镜,所述反射镜与所述太阳能板呈一倾角,所述反射镜连接有伸缩支架,所述伸缩支架匀速伸缩带动所述反射镜相对于所述太阳能板转动,且在转动过程中保证太阳光通过反射镜的反射与所述太阳能板呈垂直角度。”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04月17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实质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实质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坚持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9年07月12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指出:权利要求1-5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其中引用驳回决定中引用的对比文件1-4、6以及实质审查程序中引用的对比文件5。对于复审请求人的意见陈述,合议组认为:(1)本申请的发明构思在于表层上设有色彩层,能够满足用户选择自己喜欢的颜色的需求,在色彩层底面设有保护层,使得结构更加稳定,而对比文件1公开了太阳能板包括夜光粉层301和保护层101,通过添加所需色彩的夜光粉层,解决了现有太阳能电池颜色单一、外观效果差的技术问题,对比文件1由于设置了保护层,因而同样能够使得结构更加稳定,由此可见,二者的发明构思是一致的;虽然对比文件1中的色彩层未设置于表层底面,但对比文件2教导了色彩层设置于表层底面,并且起到了与本申请相同的作用,因而给出了结合启示,本申请并未记载色彩层设置于表层相对于设置于背电极侧取得了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2)对比文件4说明书第[0010]段已明确公开了机架与电池板之间具有间隙,使得抗风能力大大增强,对比文件4中的机架相当于本申请的固定基座,对比文件4已公开权利要求1中限定的技术特征“太阳能板与固定基座预留有安装间隙”,并且作用相同,因而对比文件4给出了结合启示。(3)对比文件6已公开通过调整配重以改变太阳能电池与太阳之间的角度,而调整反光镜面的角度仅仅是其中的一种常见的改变上述角度的方式,自动控制属于本领域的普遍追求并且技术已成熟(参见公知常识的证据:太阳能跟踪装置与技术,侯长来主编,辽宁科学技术出版社,2012年04月第1版,其中第125页第1段指出,对太阳光机械跟踪的太阳灶具有反光板,该装置能自动调定反光板的角度,适应四季太阳能在纬度上的变化,达到最佳的太阳能接收);本领域技术人员在此基础上容易想到采用本领域常见的伸缩支架来实现反光镜面角度的自动调整,当采用伸缩支架来调整反光镜面的角度时,将伸缩支架安装在反射镜上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和实现的,其相应的技术效果可以合理预期,本申请并未取得任何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8月22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同时提交了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的全文修改替换页,其中删除权利要求1-2,在独立权利要求3中新增技术特征“步骤e、修边:将层压过程中EVA熔化形成的毛边切除;步骤f、装框:为表层组件装边框,边框和表层组件的缝隙用硅酮树脂填充,各边框间用角键连接;步骤g、在组件背面引线处焊接盒子;步骤h、对电池组件进行测试”,适应性修改权利要求的序号和引用关系,将说明书第1页的发明名称和技术领域修改为“一种太阳能板制造及安装方法”。
复审请求人认为: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技术特征在于:(1)修边:将层压过程中EVA熔化形成的毛边切除;(2)在组件背面引线处焊接盒子。上述区别技术特征既未被对比文件1-6公开,也不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因而本申请权利要求1-3具备创造性。
新修改的权利要求1的内容如下:
“1. 一种太阳能板制造及安装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a、电池片测试及串接:测试电池的输出参数,测试合格后将多个电池片串接并引出正负极引线;
步骤b、印刷层制作,在表层的底面上印刷上色彩层,所述色彩层包括涂料层和设置在涂料层底部的保护膜;
步骤c、层压敷设:将表层、第一EVA层、电池片、第二EVA层、背板按照由上至下的层次敷设好;
步骤d、组件层压:将敷设好的太阳能板放入层压机内,通过抽真空将组件内的空气抽出,然后加热使EVA熔化将电池、表层和背板粘接在一起,最后冷却取出抽真空组件;
步骤e、修边:将层压过程中EVA熔化形成的毛边切除;
步骤f、装框:为表层组件装边框,边框和表层组件的缝隙用硅酮树脂填充,各边框间用角键连接;
步骤g、在组件背面引线处焊接盒子;
步骤h、对电池组件进行测试;
步骤i、安装太阳能板。”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依法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1、审查文本的认定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8月22日提交了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的全文修改替换页,其中权利要求包括第1-3项、说明书包括第1-8页。经审查,所作的修改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1条第1款和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所针对的审查文本为: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8月22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3项、说明书第1-8页,申请日2017年04月01日提交的说明书附图第1-3页、说明书摘要和摘要附图。
2、关于创造性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作为最接近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相比存在区别技术特征,如果该区别技术特征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其它对比文件公开的相关内容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容易想到和实现的,则该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
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引用的对比文件为驳回决定和复审通知书中引用的对比文件1-4:
对比文件1:CN105280737A,公开日为2016年01月27日;
对比文件2:CN203536452U,授权公告日为2014年04月09日;
对比文件3:材料表面处理高频高压低温等离子体放电电源技术的研究,刘勇,中国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博士) 工程科技Ⅱ辑,2006年第08期,公开日为2006年08月15日;
对比文件4:CN201993651U,授权公告日为2011年09月28日。
权利要求1-3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具体理由如下:
2.1、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太阳能板制造及安装方法。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太阳能电池及其制作方法,并具体公开了以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0003]-[0023]段,附图1):参见图1,将该太阳能电池(即太阳能板)倒置看,其包括由上至下依次设置的透明衬底105(即表层);透明导电层104、发电层103和背电极层102(三者组成电池片);保护层101;夜光粉层301(即涂料层)和透明保护层106(即背板);其中夜光粉层301和保护层101共同相当于色彩层;通过添加所需色彩的夜光粉层,能很好地装饰建筑物的外观,非常适合使用在建筑屋顶、建筑立面、农业大棚等光伏建筑一体化领域,解决了现有太阳能电池颜色单一、外观效果差的技术问题;其制作步骤为:在平面透明衬底105上制作透明导电层104、发电层103和背电极层102;背电极层102上敷设保护层101;在保护层101上涂上所需颜色的夜光粉层301;在夜光粉层301上覆盖透明保护层106。
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相比,区别技术特征在于:电池片测试及串接,测试电池的输出参数,测试合格后将多个电池片串接并引出正负极引线;在表层的底面上印刷上色彩层,保护膜设置在涂料层底部;层压敷设,将表层、第一EVA层、电池片、第二EVA层、背板按照由上至下的层次敷设好;组件层压,将敷设好的太阳能板放入层压机内,通过抽真空将组件内的空气抽出,然后加热使EVA熔化将电池、表层和背板粘接在一起,最后冷却取出抽真空组件;修边:将层压过程中EVA熔化形成的毛边切除;装框:为表层组件装边框,边框和表层组件的缝隙用硅酮树脂填充,各边框间用角键连接;在组件背面引线处焊接盒子;对电池组件进行测试;安装太阳能板。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权利要求1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获得合格的太阳能板电池产品。
在太阳能电池领域,对电池片进行测试是为了获得合格的最终产品,其中测试电池的输出参数以筛选出合格的电池属于本领域的常用方法,将电池片串接是为了满足外界对电压的需要,引出正负极引线是为了引出电池的电流,上述工艺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和实现的。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彩色太阳能电池,并具体公开了以下内容(参见说明书第[0005]、[0012]-[0023]段,图1):彩色太阳能电池包括依次上下平面迭合的透明表面层、光伏电池片和背板,透明表面层采用彩色环氧树脂层(即色彩层),透明表面层表面还可以涂有氟塑料涂层(即表层),相当于公开了在表层底面上设置色彩层;背景技术中,钢化玻璃(即表层)的作用是保护发电主体(电池片),EVA(即第一EVA层)用来粘结固定钢化玻璃和发电主体(电池片),再加一层EVA(即第二EVA层)粘结封装发电主体和背板。根据对比文件2教导的在表层底面上设置色彩层,并且采用两个EVA层粘结电池片与表层、背板,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在对比文件1的表层底面上采用本领域常见的印刷方法设置色彩层,并且在电池片与表层、背板之间也设置两个EVA层,即,将表层、第一EVA层、电池片、第二EVA层、背板按照由上至下的顺序进行层压敷设;此外,当将对比文件1中的色彩层设于表层底面时,根据对比文件1中公开的保护层101设置于夜光粉层301内侧的位置关系,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将保护膜设置在涂料层底部。组件层压是太阳能板制作的常规工艺,层压机是本领域常见的层压设备,抽真空属于层压太阳能板的常见条件,加热EVA可以使得EVA熔化,从而粘结电池片与表层、背板,冷却是为了EVA凝固和便于后续操作,修边是为了去除层压过程中EVA熔化而形成的多余的毛边,上述工艺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和实现的。对比文件2还公开了以下内容(参见说明书第[0005]和[0023]段):铝合金框保护层压件,起一定的密封、支撑作用,另采用硅胶起密封作用,用来密封组件与铝合金边框、组件与接线盒交界处等,晶体硅太阳电池片或薄膜太阳能电池片2在背面经过现有技术的电连接并经汇流器接线盒引出。在其教导下,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为表层组件安装边框,并且采用本领域常见的硅酮树脂填充边框和表层组件之间的间隙,而边框之间则采用本领域常见的角键进行固定连接,并且在组件背面引线处采用本领域常见的焊接方法进行盒子的连接。最后进行电池组件测试和安装太阳能板属于太阳能电池制作的常规工艺,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和实现的。
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和本领域的公知常识以得到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因而不具备创造性。
2.2、对于权利要求2,对比文件3公开了一种材料表面处理高频高压低温等离子体放电电源技术,并具体公开了以下内容(参见摘要、第1页第2-3段、第7页第1段和图1-4):低温等离子体(如介质阻挡放电)材料表面处理可以使材料表面变粗糙,从而提高材料的表面能,改善材料表面的润湿性和粘结性,介质阻挡放电是两个放电电极间至少一个电极被不导电的绝缘介质覆盖或绝缘介质直接插入放电空间的一种放电形式,图1-4中介质阻挡放电的电极结构d中,两层绝缘介质(即第一阻挡介质和第二阻挡介质)分别覆盖高压电极和接地电极(即第一高压电极和第二高压电极),用其进行材料表面处理时,被处理的材料设置在两层绝缘介质之间。由此可见,对比文件3教导了采用介质阻挡放电可以使材料表面变粗糙,从而改善材料的粘结性,为了提高保护膜的粘结力,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从对比文件3获得相应的技术启示,进而想到对保护膜进行介质阻挡放电,即,将保护膜设置在两层阻挡介质之间,该两层阻挡介质分别连接有第一高压电极和第二高压电极,而且两个电极连接有高频交流电源,所述高频交流电源和所述第二高压电极之间串联有电容和电阻属于介质阻挡放电装置的常规构造,对介质阻挡放电时间和两个电极上所施加的电压的选择均属于本领域的常规选择,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通过有限的试验进行适当的优化选择,本申请对其进行的选择并未取得任何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因此,当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权利要求2也不具备创造性。
2.3、对于权利要求3,对比文件4公开了一种太阳能电池板,并具体公开了以下内容(参见说明书第[0005]-[0010]段、附图1):太阳能电池板大矩形框通过转轴设置在机架(即固定基座)上,安装时,机架和电池板之间具有间隙,使得抗风能力大大增强。由此可见,权利要求3的附加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4公开,而且该技术特征在对比文件4中的作用与其在本申请中的作用相同,都是用于增强抗风能力,即,对比文件4给出了将该技术特征应用到对比文件1以进一步解决其技术问题的启示。因此,当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权利要求3也不具备创造性。
3、关于复审请求人的意见陈述
对于复审请求人答复复审通知书时的意见陈述,合议组认为:(1)本申请的发明构思在于表层上设有色彩层,能够满足用户选择自己喜欢的颜色的需求,在色彩层底面设有保护层,使得结构更加稳定,而对比文件1公开了太阳能板包括夜光粉层301和保护层101,通过添加所需色彩的夜光粉层,解决了现有太阳能电池颜色单一、外观效果差的技术问题,对比文件1由于设置了保护层,因而同样能够使得结构更加稳定,由此可见,二者的发明构思是一致的。(2)对于权利要求1中新增的技术特征“在组件背面引线处焊接盒子”,对比文件2公开了晶体硅太阳电池片或薄膜太阳能电池片2在背面经过现有技术的电连接并经汇流器接线盒引出(参见说明书第[0023]段),在其教导下,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采用本领域常见的焊接方法在太阳能电池片的背面引线处焊接盒子从而达到相同的引出电流的目的,无需付出任何创造性劳动;对于新增的技术特征“修边:将层压过程中EVA熔化形成的毛边切除”,本领域公知,层压时EVA熔化后由于压力而容易向外延伸固化形成多余的毛边,该毛边需要去除,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对其进行修边切除,在具体实施上不存在任何技术上的障碍和困难,其相应的技术效果也是可以合理预期的,本申请并未取得任何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因而不能为本申请带来创造性。
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合议组依法作出如下决定。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01月16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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