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光伏自供能、遥控车位地锁管理系统及其实施方法-复审决定


发明创造名称:一种光伏自供能、遥控车位地锁管理系统及其实施方法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90375
决定日:2019-09-04
委内编号:1F266639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510990168.6
申请日:2015-12-24
复审请求人:中国科学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郭翠霞
合议组组长:马欲洁
参审员:梁雪峰
国际分类号:H02J7/35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相比存在多个区别技术特征,但是其中部分区别技术特征是在该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公开的技术内容的基础上容易得到的,其余区别技术特征或者被现有技术中的其它对比文件公开,或者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则该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涉及申请号为201510990168.6,发明名称为“一种光伏自供能、遥控车位地锁管理系统及其实施方法”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本申请的申请人为中国科学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申请日为2015年12月24日,公开日为2016年05月11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实质审查部门于2018年08月06日发出驳回决定,以权利要求1-8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为由驳回了本申请。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申请人于申请日2015年12月24日提交的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说明书第1-6页、说明书附图第1-2页;2017年11月29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8项。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的内容如下:
“1. 一种光伏自供能、遥控车位地锁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管理系统由供能单元、电控单元、储能单元和机械翻转机构组成;其中供能单元由9片高效光晶体硅太阳电池串联组成;电控单元包括中央控制单元,充放电单元,无线收发单元,电机控制单元和睡眠-唤醒模块;储能单元由锂电池组成;射频无线模块双向收发数据,各单元间互联:供能单元与电控单元相连,为电控单元提供电能,电控单元通过智能充放电单元与储能单元之间相连,控制太阳电池对锂电池的充电过程;储能单元与机械翻转机构相连,电控单元与机械翻转结构相连;电控单元内部,中央控制单元作为支撑基板,通过插针与无线收发单元、智能充放电单元、电机控制单元、睡眠-唤醒模块相连;
所述的系统具有地锁防撞设计,停车入位过程:首先车辆安装智能标签信息,判断车位是否为车位拥有者,然后,车位锁发出打开车位信息后,自动降下车位锁让车辆停发在车位上,停车完成;驶离车位过程:智能车位锁感应到车辆驶离被保护的车位,等待标签信息不再被车位锁接收到时,延时25s,车位锁自动升起,开始保护车位,等待下一次停靠。
2. 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
①电控单元发出翻转指令时,机械结构翻转,实现“开”或“关”动作;
②采用自供能模式供电,采用高效太阳电池为储能锂电池供电,无需外来有线供电;
③采用睡眠-苏醒模式控制,降低系统功耗,使得微型能源系统全天候供能。
3. 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
①所述的供能单元中的晶体硅太阳电池的效率大于21%,0.72V;输出功率56W,输出电压10V;
②所述的储能单元由容量为10Ah,电压为7.4V,充电电流为2A的锂电池组成;
③所述的射频无线模块双向收发数据通过TA7257芯片驱动电机转动,同时以LTC4015为核心的充电控制电路控制太阳能电池板对锂电池充电。
4. 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管理系统采用轻质镁合金框架作为翻转机构,电机控制单元实现电机带动镁合金框架自动翻转,并可在100m之外遥控地锁自动开启和关闭。
5. 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采用先进格栅设计和轻质高强度镁合金材料,实现地锁抗压功能,承载110Mpa压强。
6. 实施按权利要求1-5任一项所述的地锁管理系统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
1)、设计地锁管理系统构架图;由供能单元、电控单元、储能单元、机械翻转机构组成;供能单元由9片高效光晶体硅太阳电池串联形成,输出功率56W,输出电压10V;电控单元包括中央控制单元,充放电单元,无线收发单元,电机控制单元;储能单元由锂电池组成;射频无线模块双向收发数据,通过TA7257芯片驱动电机转动;
2)、地锁防撞设计,停车入位过程:首先车辆安装智能标签信息,判断车位是否为车位拥有者,然后,车位锁发出打开车位信息后,自动降下车位锁让车辆停发在车位上,停车完成;驶离车位过程:智能车位锁感应到车辆驶离被保护的车位,等待标签信息不再被车位锁接收到时,延时25s,车位锁自动升起,开始保护车位,等待下一次停靠;
3)、建立地锁管理系统:A、电池模组采用中科院上海微系统所研制的效率高于21%的太阳电池56W/10V;采用深圳市中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ZZ-DL7.4-10C型锂电,容量为10Ah,电压为7.4V,充电电流2A;B、硬件方面采用Arduino平台的参考标准模板;UNO的处理器核心是ATmega328,使用上海诠诺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的433MHz射频模块_QN13-17-433射频无线模块双向收发数据,通过TA7257芯片驱动电机转动,同时以LTC4015为核心的充电控制电路控制太阳能电池板对锂电池充电,管理系统工作电流2A,采用睡眠-唤醒电路,实现低功耗功能,系统待机电流20mA;用宁波声光电机有限公司的TG-38型微型减速电机,额定功率3.6W,额定电压6-24V,额定电流0.2A;软件设计方面,基于Arduino软件实现了_QN13-17-433的最优化配置,基于Arduino嵌入式开发平台完成了车位锁的密匙收发程序、开闭锁控制程序、充电控制程序和睡眠唤醒程序等的设计;
4)、完成地锁的抗压力结构设计与制作,采用镁合金格栅型抗压结构,保护电池抗压110MPa;
5)、安装地锁,车位锁安装在停车位中间入口的1/3处,选择平整水泥地,为防止积水,底座高出地面2cm;如果小区停车位是花砖或彩砖地面,要求砖的厚度在5cm以上,若达不到要求时,可以提前进行水泥预制安装地面,预制面积要根据车位锁的外形尺寸而定;安装方法:1、用卷尺量好摆放位置再摆正;2、接好电源,先用电钻对准螺丝孔轻轻打个印记,再拿开锁对准印记打孔,深度应于螺丝长度差不多;3、重新摆正锁,把螺丝对准插入用铁锤打入,最后用螺母套扭紧。
7. 按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采用镁合金格栅设计中电池片位于镁合金框中,电池尺寸为125×125m2型电池,电池上表面距离边框上沿2cm,车轮重量承载在镁合金框上。
8. 按权利要求6或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选用的镁合金为AM50a型号材料,抗压强度1100MPa。”
驳回决定中引用如下对比文件:
对比文件1:CN204691364U,授权公告日:2015年10月07日;
对比文件2:“浅谈车位地锁如何安装”,太平洋安防网,公开日:2015年07月29日。
驳回决定认为:(1)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技术特征在于:1)地锁的机械结构为翻转结构;高效光晶体硅太阳电池为9片;中央控制单元通过插针与各部分连接;2)等待标签信息不再被车位锁接收到时,延时25s车位锁升起。区别技术特征1)、2)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因此,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与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2)从属权利要求2、4的部分附加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1公开,其余附加技术特征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因此,从属权利要求2、4不具备创造性。(3)从属权利要求3的附加技术特征是在对比文件1公开的技术特征的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得到的,因此,从属权利要求3不具备创造性。(4)从属权利要求5的附加技术特征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因此,从属权利要求5不具备创造性。(5)权利要求6请求保护一种实施按权利要求1-5任一项所述的地锁管理系统的方法,权利要求6与对比文件1相比,区别技术特征为:1)地锁的机械结构为翻转结构;高效光晶体硅太阳电池为9片,输出功率56W,输出电压10V;2)等待标签信息不再被车位锁接收到时,延时25s车位锁升起;3)建立地锁管理系统:A、电池模组采用中科院上海微系统所研制的效率高于21%的太阳电池56W/10V;采用深圳市中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ZZ-DL7.4-10C型锂电,容量为10Ah,电压为7.4V,充电电流2A;B、硬件方面采用Arduino平台的参考标准模板;UNO的处理器核心是ATmega328,使用上海诠诺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的433MHz射频模块_QN13-17-433射频无线模块双向收发数据,通过TA7257芯片驱动电机转动,同时以LTC4015为核心的充电控制电路控制太阳能电池板对锂电池充电,管理系统工作电2A,系统待机电流20mA;用宁波声光电机有限公司的TG-38型微型减速电机,额定功率3.6W,额定电压6-24V,额定电流0.2A;软件设计方面,基于Arduino软件实现了QN13-17-433的最优化配置,基于Arduino嵌入式开发平台完成了车位锁的密匙收发程序、开闭锁控制程序、充电控制程序和睡眠唤醒程序等的设计;4)完成地锁的抗压力结构设计与制作,采用镁合金格栅型抗压结构,保护电池抗压110MPa;5)安装地锁,车位锁安装在停车位中间入口的1/3处,选择平整水泥地,为防止积水,底座高出地面2cm;如果小区停车位是花砖或彩砖地面,要求砖的厚度在5cm以上,若达不到要求时,可以提前进行水泥预制安装地面, 预制面积要根据车位锁的外形尺寸而定;安装方法:1、用卷尺量好摆放位置再摆正;2、接好电源,先用电钻对准螺丝孔轻轻打个印记,再拿开锁对准印记打孔,深度应于螺丝长度差不多;3、重新摆正锁,把螺丝对准插入用铁锤打入,最后用螺母套扭紧。其中,区别技术特征1)、2)、4)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区别技术特征3)是在对比文件1公开的技术特征的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得到的,区别技术特征5)被对比文件2公开且作用相同,因此,权利要求6相对于对比文件1、2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6)从属权利要求7、8的附加技术特征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选择,因此,从属权利要求7、8不具备创造性。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8年11月20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同时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的全文修改替换页,共7项权利要求。其中,对权利要求书的修改为:在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的基础上,将从属权利要求5作为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1,删除权利要求1,并对其余权利要求的编号和引用关系作适应性调整。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的内容如下:
“1. 一种光伏自供能、遥控车位地锁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管理系统由供能单元、电控单元、储能单元和机械翻转机构组成;其中供能单元由9片高效光晶体硅太阳电池串联组成;电控单元包括中央控制单元,充放电单元,无线收发单元,电机控制单元和睡眠-唤醒模块;储能单元由锂电池组成;射频无线模块双向收发数据,各单元间互联:供能单元与电控单元相连,为电控单元提供电能,电控单元通过智能充放电单元与储能单元之间相连,控制太阳电池对锂电池的充电过程;储能单元与机械翻转机构相连,电控单元与机械翻转结构相连;电控单元内部,中央控制单元作为支撑基板,通过插针与无线收发单元、智能充放电单元、电机控制单元、睡眠-唤醒模块相连;
所述的系统具有地锁防撞设计,停车入位过程:首先车辆安装智能标签信息,判断车位是否为车位拥有者,然后,车位锁发出打开车位信息后,自动降下车位锁让车辆停发在车位上,停车完成;驶离车位过程:智能车位锁感应到车辆驶离被保护的车位,等待标签信息不再被车位锁接收到时,延时25s,车位锁自动升起,开始保护车位,等待下一次停靠;
所述的系统采用先进格栅设计和轻质高强度镁合金材料,实现地锁抗压功能,承载110Mpa压强。”
复审请求人认为:对比文件1中的地锁中采用图像识别技术进行识别,同时采用磁感应装置来判断车辆是否有移动来决定车位地锁是休眠还是工作,车辆需要停在摄像头能够捕捉到车牌号的位置,等待时间长,对地锁是否下降判断不准确,本申请仅采用射频无线一个模块就能实现车辆行驶到距离车位一定距离时进行车辆位置和身份识别功能,无需长时间等待,对比文件1中的RFID设备仅仅只能起到车主身份识别的功能,没有延时开启地锁功能,本申请通过等待标签信息不再被车位锁接收到时,延时25s升起车锁这一功能,使得只要车辆是在车位一定距离范围中,地锁就不会被启动,不仅可以为行驶出车位留出时间,也便于车辆迅速重新回到车位,避免地锁反复开启;电路连接采用常规导线连接,在震动和爆晒后接头会松动导致电路连接断开,地锁稳定性不够,本申请采用插针连接,不受温度和震动影响,可靠性高;对比文件1采用钢化玻璃来防止地锁及太阳能损坏,成本高,可能造成光反射、折射,影响光伏板工作效率和寿命,且更换光伏板的操作成本也高,本申请中采用了格栅设计来制作车位,防止太阳能光伏板损坏,便于更换,经久耐用。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11月28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实质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实质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认为:延时的时间是本领域技术人员为了保证车辆安全离开,避免地锁反复打开关闭而进行选择的,属于公知常识,且对比文件1公开了等待标签不再被车位锁接收到时延时这一功能,延时时间的具体选择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选择;采用格栅以保护太阳能电池实现抗压的功能是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因而坚持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9年04月23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指出:权利要求1-7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针对复审请求人的意见陈述,合议组认为:对比文件1还公开了如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0002]段,背景技术部分):目前绝大多数的车位地锁均是机械钥匙开启或通过RFID进行车辆识别的,通过RFID进行车辆识别时,必须使用有效的RFID,RFID卡或其它的RFID设备是加装在车辆上的,即,对比文件1背景技术部分公开了车辆识别技术中的一种现有技术,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知晓,该使用RFID的识别手段具有成本小,操作简单的特点,虽然对比文件1中为了避免RFID卡或者RFID设备由于振动、雨水冲刷等原因而掉落失效,采用图像识别系统、磁感应装置实现车位拥有者识别和唤醒功能,但是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知晓,该识别手段相对于使用RFID的识别手段,同时也增加了成本和操作的复杂程度。本领域技术人员由对比文件1公开的内容能够知晓,其公开了两种可用于车辆识别的技术,即,使用RFID的识别手段、以及采用图像识别系统、磁感应装置的识别手段,每种识别手段具有各自的特点和优势,采用哪种识别手段属于本领域技术人员综合考虑实际成本、操作难易要求以及车场环境等因素后容易作出的选择,因此,当本领域技术人员为了节约成本,简化操作过程,就有动机使用RFID这种本领域中常见的识别手段替代对比文件1中的图像识别系统和磁感应装置,并且对比文件1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0017]段):磁感应装置感应到车辆驶离,经过短暂延时后,把地位锁升起,即对比文件1给出了在感应到车辆驶离后,还要再延时才升起地锁的教导,这必然便于车辆在驶离一定距离后还能迅速回位,而当将对比文件1中的图像识别系统和磁感应装置替换为RFID后,将该延时功能适应性的替换为等待标签信息不再被车位锁接收到时,延时后车位锁再升起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合适的延时时间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经过有限的试验即可得到的;插针连接结构是本领域中常用的电路连接结构;钢化玻璃罩住电池,虽然成本高,减少了光线采集,但是这可以避免杂物坠落损坏电池,采用凸起的格栅设计避免电池被压到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对电池的保护方式,这种方式虽然成本低,不影响光线,但是不能防止杂物坠落,因此,这两种方式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衡量成本和收益后容易做出的选择。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5月16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同时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的全文修改替换页,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共包括6项权利要求。其中,所做的修改为:在复审通知书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的基础上,将从属权利要求3作为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1,删除权利要求1,并对其余权利要求的编号和引用关系作适应性调整。复审请求人认为:对比文件1中的基于视觉物联网的智能车位地锁对电能的需求较高,采用对比文件1中的太阳能电池实际上是无法满足相应的地锁供电的,而在本申请中采用了轻质高强度镁合金材料,在保证机械强度的前提下,降低了需要进行地锁开关的功耗,同时通过对太阳能电池及储能单元的选择可提供足够的电能供设备执行相应的功能,且使得车位地锁管理系统可以拥有更好的续航能力,因此,实质上技术特征“所述的系统采用先进格栅设计和轻质高强度镁合金材料,实现地锁抗压功能”以及权利要求1中的技术特征①-③并没有被对比文件1所公开,也并非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因此,本申请具备创造性。
复审请求人答复复审通知书时提交的权利要求1的内容如下:
“1. 一种光伏自供能、遥控车位地锁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管理系统由供能单元、电控单元、储能单元和机械翻转机构组成;其中供能单元由9片高效光晶体硅太阳电池串联组成;电控单元包括中央控制单元,充放电单元,无线收发单元,电机控制单元和睡眠-唤醒模块;储能单元由锂电池组成;射频无线模块双向收发数据,各单元间互联:供能单元与电控单元相连,为电控单元提供电能,电控单元通过智能充放电单元与储能单元之间相连,控制太阳电池对锂电池的充电过程;储能单元与机械翻转机构相连,电控单元与机械翻转结构相连;电控单元内部,中央控制单元作为支撑基板,通过插针与无线收发单元、智能充放电单元、电机控制单元、睡眠-唤醒模块相连;
所述的系统具有地锁防撞设计,停车入位过程:首先车辆安装智能标签信息,判断车位是否为车位拥有者,然后,车位锁发出打开车位信息后,自动降下车位锁让车辆停发在车位上,停车完成;驶离车位过程:智能车位锁感应到车辆驶离被保护的车位,等待标签信息不再被车位锁接收到时,延时25s,车位锁自动升起,开始保护车位,等待下一次停靠;
所述的系统采用先进格栅设计和轻质高强度镁合金材料,实现地锁抗压功能,承载110Mpa压强;
①所述的供能单元中的晶体硅太阳电池的效率大于21%,0.72V;输出功率56W,输出电压10V;
②所述的储能单元由容量为10Ah,电压为7.4V,充电电流为2A的锂电池组成;
③所述的射频无线模块双向收发数据通过TA7257芯片驱动电机转动,同时以LTC4015为核心的充电控制电路控制太阳能电池板对锂电池充电。”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依法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审查文本的认定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5月16日答复复审通知书时,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的全文修改替换页(共6项权利要求),经审查,所作的修改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1条第1款和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所针对的审查文本为:复审请求人于申请日2015年12月24日提交的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说明书第1-6页、说明书附图第1-2页;2019年05月16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6项。
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引用的对比文件与驳回决定和复审通知书中引用的对比文件相同,即:
对比文件1: CN204691364U,授权公告日:2015年10月07日;
对比文件2:“浅谈车位地锁如何安装”,太平洋安防网,公开日:2015年07月29日。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相比存在多个区别技术特征,但是其中部分区别技术特征是在该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公开的技术内容的基础上容易得到的,其余区别技术特征或者被现有技术中的其它对比文件公开,或者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则该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
2.1权利要求1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光伏自供能、遥控车位地锁管理系统。对比文件1是最接近现有技术,其公开了一种基于视觉物联网的智能车位地锁,并具体公开了如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0005]-[0032]段、图1):太阳能电池接收到光照时,产生的电能提供给系统(即一种光伏自供能、遥控车位地锁管理系统);由电动车位地锁、智能控制单元、图像识别系统、磁感应装置、车位地锁控制装置和电源单元组成,电源单元具有锂离子电池(即储能单元,储能单元由锂电池组成)和太阳能电池(即供能单元),太阳能电池由四片2.5W、1.5V的单晶硅层压太阳能板串联而成(即供能单元由高效光晶体硅太阳电池串联组成);所述的智能控制单元采用微控制器(即中央控制单元),所述的车位地锁控制装置具有一个伺服电机(即电机控制单元),磁感应装置,感应到汽车靠近或离开时的磁场变化时,将该信息发送给智能控制单元,从而智能车位地锁进入工作状态,平时智能车位地锁工作在微功耗的待机状态(即包括睡眠-唤醒模块),电源单元采用市售的bq24070电源管理芯片,电源太阳能电板给锂离子电池充电应用的电路,利用bq24070单片锂离子充电和系统电源路径管理芯片,可实现太阳能电池板电力的最大化,并调节电池充电电流、充电电压或系统总线电压(即充放电单元),以上即公开了电控单元包括中央控制单元,充放电单元,电机控制单元和睡眠-唤醒模块;结合图1可知智能控制单元与电源管理单元相连(即电控单元通过智能充放电单元与储能单元之间相连,控制太阳电池对锂电池的充电过程),电源单元分别与电动车位地锁、智能控制单元、图像识别系统、磁感应装置和车位地锁控制装置相连,为整个系统提供电能,太阳能电池接收到光照时,产生的电能一方面提供给系统(即供能单元与电控单元相连,为电控单元提供电能),如果有多余,则提供给锂离子电池充电,确保智能车位地锁始终电能充足,这表明锂离子电池可以为智能车位地锁供电,电动车位地锁包括地锁体、活动升降支架和地锁滑槽(即机械结构),通过伺服电机控制活动升降支架(即储能单元与机械机构相连),智能控制单元通过控制线与车位地锁控制装置相连,车位地锁控制装置通过控制线与电动车位地锁相连(即电控单元与机械结构相连),以上即公开了各单元间互联;结合图1可知,智能控制单元与电源管理单元,磁感应装置,车位地锁控制装置相连(即电控单元内部,中央控制单元与智能充放电单元、电机控制单元、睡眠-唤醒模块相连);车辆停放:当车主驾驶车辆靠近车位地锁时,磁感应装置感应到有车辆靠近,唤醒智能车位地锁进入工作状态,通过安装在车位地锁上端的CMOS摄像头拍摄到包含车辆号牌的图像,并进行车牌号码识别,与存贮在数据库中的允许停放的车辆信息进行比较,如果比较通过,则控制车位地锁的伺服电机,把车位地锁放下,并发出提示音,提醒车主可以把车子停放进入车位(即所述的系统具有地锁防撞设计,停车入位过程:判断车位是否为车位拥有者,然后,车位锁发出打开车位信息后,自动降下车位锁让车辆停发在车位上,停车完成),车辆离开:当车主驾驶车辆离开车位地锁时,磁感应装置感应到车辆驶离,经过短暂延时后,把地位锁升起(即驶离车位过程:智能车位锁感应到车辆驶离被保护的车位,延时后车位锁自动升起,开始保护车位,等待下一次停靠)。
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相比,区别技术特征为:(1)地锁的机械结构为翻转结构;高效光晶体硅太阳电池为9片;电控单元还包括无线收发单元;射频无线模块双向收发数据,中央控制单元作为支撑基板,通过插针与各部分连接,首先车辆安装智能标签信息,判断车位是否为车位拥有者,等待标签信息不再被车位锁接收到时,延时25s,车位锁再升起;(2)所述的系统采用先进格栅设计和轻质高强度镁合金材料,实现地锁抗压功能,承载110Mpa压强;(3)所述的供能单元中的晶体硅太阳电池的效率大于21%,0.72V;输出功率56W,输出电压10V;所述的储能单元由容量为10Ah,电压为7.4V,充电电流为2A的锂电池组成;所述的射频无线模块双向收发数据通过TA7257芯片驱动电机转动,同时以LTC4015为核心的充电控制电路控制太阳能电池板对锂电池充电。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可以确定,权利要求1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为:简化唤醒和车位拥有者判断过程,便于车辆快速重新回到停车位,以及降低成本。
对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1),对比文件1还公开了如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0002]段,背景技术部分):目前绝大多数的车位地锁均是机械钥匙开启或通过RFID进行车辆识别的,通过RFID进行车辆识别时(即无线收发单元;射频无线模块双向收发数据),必须使用有效的RFID,RFID卡或其它的RFID设备是加装在车辆上的(即车辆安装智能标签信息,判断车位是否为车位拥有者),即,对比文件1背景技术部分公开了车辆识别技术中的一种现有技术,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知晓,该使用RFID的识别手段具有成本小,操作简单的特点,虽然对比文件1中为了避免RFID卡或者RFID设备由于振动、雨水冲刷等原因而掉落失效,采用图像识别系统、磁感应装置实现车位拥有者识别和唤醒功能,但是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知晓,该识别手段相对于使用RFID的识别手段,同时也增加了成本和操作的复杂程度。本领域技术人员由对比文件1公开的内容能够知晓,其公开了两种可用于车辆识别的技术,即使用RFID的识别手段、以及采用图像识别系统、磁感应装置的识别手段,每种识别手段具有各自的特点和优势,采用哪种识别手段属于本领域技术人员综合考虑实际成本、操作难易要求以及车场环境等因素后容易作出的选择,当本领域技术人员为了节约成本,简化操作过程,就有动机使用RFID这种本领域中常见的识别手段替代对比文件1中的图像识别系统和磁感应装置,并且在对比文件1公开的磁感应装置感应到车辆驶离,经过短暂延时后,把地位锁升起的教导下,适应性的替换为等待标签信息不再被车位锁接收到时,延时后车位锁再升起,合适的延时时间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经过有限的试验即可得到的;翻转结构是现有技术中常见的地锁结构,选择机械翻转结构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选择;高效光晶体硅太阳电池的个数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实际的电压和功率需求选择得到的;而中央控制单元作为支撑基板,通过插针与各部分连接是微控制器常用的连接方式。
对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2),对比文件1还公开了如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0027]段):电源单元安装在电动车位地锁的底边上,外层装有钢化玻璃,用以保护电池管理装置,由此可见,对比文件1给出了需要对电池进行保护的教导,而为了避免太阳能电池被损坏,采用凸起的格栅结构对太阳能电池进行保护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由于该格栅结构用于车位锁,在车辆停车入位过程中容易被压到,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采用轻质高强度镁合金材料,实现地锁抗压功能,合适的承载压强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经过有限试验即可得到的。
对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3),合适的晶体硅太阳电池、锂电池的型号和参数,以及电机驱动芯片的型号以及充电控制电路的型号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应用场景的需求选择得到的。
基于上述分析,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得到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因此,该权利要求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不具备创造性。
2.2权利要求2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2引用了权利要求1,对比文件1还公开了如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0027]、[0030]-[0032]段):所述的车位地锁控制装置具有一个伺服电机,通过伺服电机控制活动升降支架,从而控制电动车位地锁的上升与下降(即电控单元发出指令时,机械结构动作,实现“开”或“关”动作),太阳能电池接收到光照时,产生的电能一方面提供给系统,如果有多余,则提供给锂离子电池充电,确保智能车位地锁始终电能充足(即采用自供能模式供电,采用高效太阳电池为储能锂电池供电,无需外来有线供电),磁感应装置感应到汽车靠近或离开时的磁场变化时,将该信息发送给智能控制单元,从而智能车位地锁进入工作状态,以保证智能车位地锁具有极低的待机功耗,平时智能车位地锁工作在微功耗的待机状态(即采用睡眠-苏醒模式控制,降低系统功耗,使得微型能源系统全天候供能)。同时,翻转结构是是现有技术中常见的地锁结构,因此,当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该权利要求也不具备创造性。
2.3权利要求3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3引用了权利要求1,对比文件1还公开了如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0031]-[0032]段):所述的车位地锁控制装置具有一个伺服电机,通过伺服电机控制活动升降支架,从而控制电动车位地锁的上升与下降(即电机控制单元实现电机带动车锁开关)。同时,翻转的框架结构作为地锁是本领域中的常用技术手段,由于经常翻转,为了减轻翻转阻力,采用轻质镁合金材质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对于遥控距离,对比文件1还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0002]段):目前绝大多数的车位地锁均是机械钥匙开启或通过RFID进行车辆识别的,其中通过RFID进行车辆识别的方法,即本申请中的无线射频的方法,长距射频产品识别距离可达几十米甚至100m,从而当使用RFID进行车辆识别时,上述遥控距离是现有技术可以达到的技术效果,因此,当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该权利要求也不具备创造性。
2.4权利要求4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4请求保护一种实施按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地锁管理系统的方法,结合前述对权利要求1-3的评述过程可知,对比文件1(参见说明书第[0005]-[0032]段、图1)已经公开了:地锁管理系统构架由供能单元、电控单元、储能单元、机械机构组成;供能单元由高效光晶体硅太阳电池串联形成,电控单元包括中央控制单元,充放电单元,电机控制单元;储能单元由锂电池组成;地锁防撞设计,停车入位过程:判断车位是否为车位拥有者,然后,车位锁发出打开车位信息后,自动降下车位锁让车辆停发在车位上,停车完成;驶离车位过程:智能车位锁感应到车辆驶离被保护的车位,延时,车位锁自动升起,开始保护车位,等待下一次停靠。采用睡眠-唤醒电路,实现低功耗功能。
权利要求4与对比文件1相比,区别技术特征还在于:(1)建立地锁管理系统:选择太阳电池,锂电型号以及软件和硬件配置;(2)地锁的安装方法。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权利要求4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简化唤醒和车位拥有者判断过程,便于车辆快速重新回到停车位,降低成本,以及使得地锁安装牢固。
对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1),合适的太阳电池和锂电型号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地锁翻转所需要的功率需求即可选择得到,Arduino是一种常见的便捷灵活的开源平台,根据需要配置软件和硬件实现相应的功能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用技术手段。
对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2),对比文件2公开了车位地锁的安装方法,车位锁的安装位置,一般安装在停车位中间入口的1/3处,安装条件要求在水泥平整的地面上,如果小区停车位是花砖或彩砖地面,要求砖的厚度在5公分以上,若达不到要求时,可以提前进行水泥预制安装地面,预制面积要根据车位锁的外形尺寸而定;安装方法:1、用卷尺量好摆放位置再摆正;2、接好电源,先用电钻对准螺丝孔轻轻打个印记,再拿开锁对准印记打孔,深度应于螺丝长度差不多;3、重新摆正锁,把螺丝对准插入用铁锤打入,最后用螺母套扭紧;其作用是提供安装地锁的方法,与其在本申请中的作用相同,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就有动机将其应用于对比文件1中,至于为防止积水,底座高出地面2cm是本领域中常用技术手段。
由此可见,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和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得到权利要求4的技术方案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因此,该权利要求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不具备创造性。
2.5权利要求5、6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5、6是从属权利要求,125×125 mm2是常见的单晶硅电池的尺寸,采用凸起的格栅结构对太阳能电池进行保护,使车轮重量承载在凸起的框上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合适的凸起尺寸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经过有限试验即可得到的,由于该格栅结构用于车位锁,在车辆停车入位过程中容易被压到,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采用轻质高强度镁合金材料,实现地锁抗压功能,合适的镁合金型号和抗压强度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经过有限试验即可得到的,因此,当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该些权利要求也不具备创造性。
对复审请求人意见的答复
对于复审请求人在答复复审通知书时提出的陈述意见,合议组认为:对比文件1公开了:太阳能电池接收到光照时,产生的电能一方面提供给系统,如果有多余,则提供给锂离子电池充电,确保智能车位地锁始终电能充足,这表明对比文件1中公开的基于视觉物联网的智能车位地锁就是通过太阳能电池供电的,与本申请是一致的;为了避免太阳能电池被损坏,采用凸起的格栅结构对太阳能电池进行保护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当该结构用于车位锁时,采用可转动的格栅结构实现对车位的锁定和使用是本领域常用技术手段,为了避免格栅结构在车辆停车入位过程中被压到产生损伤,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采用高强度合金材料,同时,当采用格栅结构是可转动的这种本领域中常用的结构时,当格栅结构越轻,其转动时需要消耗的能量越小,这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采用轻质合金材料,综合两者需求,选择轻质高强度镁合金材料作为格栅的材料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经过有限的试验即可选择得到的。
综上所述,复审请求人的意见陈述不具有说服力,合议组不予支持。
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本案合议组依法作出如下决定。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08月06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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