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学位信息管理方法和系统-复审决定


发明创造名称:一种学位信息管理方法和系统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89329
决定日:2019-09-04
委内编号:1F258372
优先权日:2013-11-25
申请(专利)号:201410007744.6
申请日:2014-01-08
复审请求人:北京建筑大学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明媚
合议组组长:朱世菡
参审员:韩鲜萍
国际分类号:G06Q10/06;G06Q50/20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对于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存在区别特征,而该区别特征为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在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的惯用手段而得到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则该权利要求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下称本申请)涉及申请号为201410007744.6,名称为“一种学位信息管理方法和系统”的发明专利申请。申请人为北京建筑大学。本申请的申请日为2014年01月08日,优先权日为2013年11月25日,公开日为2015年03月25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于2018年05月03日发出驳回决定,驳回了本申请,认为权利要求1-20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其理由是:(1)权利要求1所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所公开的技术内容相比,其区别仅在于:1.权利要求1的学生科研成果管理子系统还可以添加和审核教材、资料集,奖励或展览,2.限定了科研成果提交审核操作的具体步骤,限定了汇总上报子系统的工作逻辑为可查看统计研究成果信息;3.限定了学位授予子系统进一步包括的子系统及其功能,4.校研究生教育主管单位学位管理员通过学位授予子系统导出学位上报数据库“xwsh.dbf”,并将所述数据库“xwsh.dbf”上报教育部学位办公室;5.校研究生教育主管单位学位管理员可导出研究生学位授予情况表,并上报教育部学位办公室进行学位证的编号操作;校研究生教育主管单位学位管理员可导入从教育部学位办获得的学位证书编号导入当前系统中,系统根据学生的学号和身份证号自动进行匹配。该区别技术特征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惯用手段:在对比文件1公开了添加和审核科研论文、学术报告、著作成果的基础上,基于对学生科研成果管理上的需要,还可以添加和审核教材、资料集,奖励或展览,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容易想到的。对比文件1公开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已经实现了对学生科研成果进行提交和审核的功能,在此基础上,在系统中实现常规的对科研成果提交审核操作的具体步骤,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容易想到的。在对比文件1公开了学生管理子系统能根据校办要求打印各类统计汇总报表的基础上,汇总上报子系统能够对学生的科研成果信息进行汇总统计,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容易想到的。在对比文件1公开了学位管理和论文答辩管理的基础上,基于对学位管理上的需要,在系统中实现整个学位授予的过程中对评审专家信息的管理,论文的开题、评审、送审等功能,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容易想到的。对比文件1公开了对学位证书管理的具体功能包括毕业学位信息的数据导出和学位报盘功能,而通过导出数据库的方式进行数据导出报盘,是本领域常规的数据导出方式,学位管理员导出研究生学位授予情况表上报教育部学位办公室进行学位证的编号,又导入学位证编号,系统根据学生的学号和身份证号自动匹配,是实现学位证书管理功能的常规步骤,通过系统实现上述功能,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容易想到的。由此可知,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技术人员的惯用手段得到该权利要求所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权利要求1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因此不具备创造性。(2)权利要求2-10的附加特征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当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权利要求2-10也不具备创造性。(3)权利要求11所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该对比文件1所公开的技术内容相比,其区别仅在于:权利要求11的学生科研成果管理子系统还可以添加和审核教材、资料集,还包括奖励或展览添加子系统,奖励或展览审核子系统;限定了奖励或展览添加子系统、教材、资料集、科研论文、学术报告审核子系统、著作成果审核子系统、奖励或展览审核子系统、汇总上报子系统的功能,以及学位授予子系统进一步包括的子系统及其功能,校研究生教育主管单位学位管理员通过学位授予子系统导出学位上报数据库“xwsh.dbf”,并将所述数据库“xwsh.dbf”上报教育部学位办公室;校研究生教育主管单位学位管理员可导出研究生学位授予情况表,并上报教育部学位办公室进行学位证的编号操作;校研究生教育主管单位学位管理员可导入从教育部学位办获得的学位证书编号导入当前系统中,系统根据学生的学号和身份证号自动进行匹配。该区别技术特征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惯用手段:在对比文件1公开了添加和审核科研论文、著作成果等的基础上,基于对学生科研成果管理上的需要,还可以添加和审核教材、资料集,奖励或展览,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容易想到的,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设置奖励或展览添加子系统和奖励或展览审核子系统来完成相应的添加审核功能。基于对学生科研成果管理上的需要,由学生添加著作成果,二级学院教务员审核提交上来的信息,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容易想到的。在对比文件1公开了学生管理子系统能根据校办要求打印各类统计汇总报表的基础上,汇总上报子系统能够对学生的科研成果信息进行汇总统计,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容易想到的。在对比文件1公开了学位管理和论文答辩管理的基础上,基于对学位管理上的需要,在系统中实现整个学位授予的过程中对评审专家信息的管理,论文的开题、评审、送审等功能,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容易想到的。对比文件1公开了对学位证书管理的具体功能包括毕业学位信息的数据导出和学位报盘功能,而通过导出数据库的方式进行数据导出报盘,是本领域常规的数据导出方式,学位管理员导出研究生学位授予情况表上报教育部学位办公室进行学位证的编号,又导入学位证编号,系统根据学生的学号和身份证号自动匹配,是实现学位证书管理功能的常规步骤,通过系统实现上述功能,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容易想到的。由此可知,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技术人员的惯用手段得到该权利要求所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权利要求11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因此不具备创造性。(4)权利要求12-20的附加特征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当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权利要求12-20也不具备创造性。
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申请日2014年01月08日提交的说明书摘要、说明书第1-107段、摘要附图、说明书附图;2018年02月23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20项。
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学位信息管理的方法,该方法包括建立学生科研成果管理子系统和学位授予管理子系统;
所述学生科研成果管理子系统包括教材、资料集、科研论文、学术报告添加子系统,著作成果添加子系统,奖励或展览添加子系统,教材、资料集、科研论文、学术报告审核子系统,著作成果审核子系统,奖励或展览审核子系统,汇总上报子系统,所述学生科研成果管理子系统用于管理学生的科研成果的提交及审核;
所述学位授予子系统包括专家库管理子系统、校评定委员会管理子系统、院评定分委员会管理子系统、论文开题申请子系统、论文开题审核子系统、论文中期检查子系统、论文匿名评审抽签管理子系统、论文送审时间段设置子系统、论文送审子系统、论文评审管理子系统、论文匿名评审子系统、论文评审结果管理子系统、论文查重管理子系统、答辩申请管理子系统、答辩申请审核子系统、答辩安排子系统、分委员会评审结果录入子系统、委员会评审结果录入子系统、学位证书管理子系统、学位证书授予情况查看子系统、优秀论文管理子系统,所述学位授予子系统用于论文审核人员的安排、论文的审核、学位的管理;校研究生教育主管单位学位管理员通过学位授予子系统导出学位上报数据库“xwsh.dbf”,并将所述数据库“xwsh.dbf”上报教育部学位办公室;
校研究生教育主管单位学位管理员可导出研究生学位授予情况表,并上报教育部学位办公室进行学位证的编号操作;
校研究生教育主管单位学位管理员可导入从教育部学位办获得 的学位证书编号导入当前系统中,系统根据学生的学号和身份证号自动进行匹配;
所述学生科研成果管理子系统由在校研究生添加教材、资料集、科研论文、学术报告信息,著作成果信息;奖励或展览信息构成;
a.刚添加上述提交内容后,状态为“0”刚添加状态,在此状态下研究生可执行“提交审核”操作;
b.研究生执行“保存”逻辑如下:
a)保存的所述提交内容的状态为“1”待添加状态;
b)给对应审核人发任务消息:“XXX老师您好,研究生XXX添加了新的教材、资料集、科研论文、学术报告信息,等待您的审核”;
c)在提交之前研究生可维护修改自己的所述提交内容,但在提交之后将不能修改只能查看;
此后,学院教务员审核研究生提交上来的信息,学院教务员可执行“审核通过”和“审核不通过”操作,系统提供批量审核功能;
学院教务员执行“审核通过”或“审核不通过”逻辑如下:
a)审核的研究生所述提交内容的状态为“2”审核通过状态或“3”待审核不通过状态;
b)结束自己对应的任务消息信息;
c)给对应的研究生发只读消息:“XXX您好,您提交审核的内容已通过学院的审核,审核结果为:通过/不通过”;
在学院审核通过后,校研究生教育主管单位学位管理员可在线查看所有学院研究生的提交内容,同时系统允许校研究生教育主管单位 学位管理员对审核通过的提交内容做修改和删除操作;
所述汇总上报子系统的工作逻辑是:
(1)学院教务员、校研究生教育主管单位学位管理员可查看和统计本学院/本校研究生所有的科研成果信息。
(2)用户按照学院、专业、学生对研究生的科研成果信息进行统计,系统可统计相应种类科研成果的数量和总数量。
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学位信息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论文查重管理子系统用于论文查重人员进行所述论文的检查是否与之前所有公开的论文有重复。
3. 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学位信息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答辩申请管理子系统用于所述学生进行答辩申请。
4. 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学位信息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答辩申请审核子系统用于所述学院教务员和所述校研究生教育主管单位学位管理员对所述答辩申请进行审核。
5. 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学位信息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答辩安排子系统用于所述学院教务员完成所述学生答辩的安排的标识操作。
6. 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学位信息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院分委员会评审结果录入子系统用于所述学院教务员将所有所述分委员会的评审结果收录统计后,批量录入所述评审结果。
7. 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学位信息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校委员会评审结果录入子系统用于所述校研究生教育主管单位学位管 理员将所有所述分委员会的评审结果收录统计后,批量录入所述评审结果。
8. 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学位信息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学位证书管理子系统用于所述校研究生教育主管单位学位管理员完成学位证书的授予工作。
9. 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学位信息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学位证书授予情况查看子系统用于所述用户查看所述学位证书的授予情况。
10. 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学位信息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优秀论文管理子系统用于所述用户查看优秀毕业论文情况。
11. 一种学位信息管理系统,包括学生科研成果管理子系统和学位授予管理子系统;
所述学生科研成果管理子系统包括教材、资料集、科研论文、学术报告添加子系统,著作成果添加子系统,奖励或展览添加子系统,教材、资料集、科研论文、学术报告审核子系统,著作成果审核子系统,奖励或展览审核子系统,汇总上报子系统,所述学生科研成果管理子系统用于管理学生的科研成果的提交及审核;
所述教材、资料集、科研论文、学术报告添加子系统用于学生添加教材、资料集、科研论文、学术报告信息;
所述著作成果添加子系统用于所述学生添加著作成果信息;
所述奖励或展览添加子系统用于所述学生添加奖励或展览信息;
所述教材、资料集、科研论文、学术报告审核子系统用于学院教 务员审核所述学生提交上来的教材、资料集、科研论文、学术报告信息;
所述著作成果审核子系统用于所述学院教务员审核所述学生提交上来的著作成果信息;
所述奖励或展览审核子系统用于所述学院教务员审核所述学生提交上来的奖励或展览信息;
所述汇总上报子系统包括所述学院教务员、校研究生教育主管单位学位管理员可查看和统计本学院或本校所述学生所有的科研成果信息,用户可按照学院、专业、学生对所述学生的科研成果信息进行统计,系统可统计相应种类科研成果的数量和总数量;
所述学位授予子系统包括专家库管理子系统、校评定委员会管理子系统、院评定分委员会管理子系统、论文开题申请子系统、论文开题审核子系统、论文中期检查子系统、论文匿名评审抽签管理子系统、论文送审时间段设置子系统、论文送审子系统、论文评审管理子系统、论文匿名评审子系统、论文评审结果管理子系统、论文查重管理子系统、答辩申请管理子系统、答辩申请审核子系统、答辩安排子系统、分委员会评审结果录入子系统、委员会评审结果录入子系统、学位证书管理子系统、学位证书授予情况查看子系统、优秀论文管理子系统,所述学位授予子系统用于论文审核人员的安排、论文的审核、学位的管理;研究生管理部门学位管理员通过学位授予子系统导出学位上报数据库“xwsh.dbf,并将所述数据库上报教育部学位办公室;
所述专家库管理子系统用于所述校研究生教育主管单位学位管 理员对专家库中专家信息进行增添、删除、修改;
所述校评定委员会管理子系统用于所述校研究生教育主管单位学位管理员对评定委员会中成员信息进行增添、删除、修改;
所述校评定分委员会管理子系统用于所述学院教务员对评定分委员会中成员信息进行增添、删除、修改;
所述论文开题申请子系统用于所述学生进行论文开题申请的工作;
所述论文开题审核子系统用于所述学院教务员和所述校研究生教育主管单位学位管理员对所述学生论文开题的申请进行审核;
所述论文中期检查子系统用于所述学院教务员完成对所述学生论文中期检查的标识工作;
所述论文匿名评审抽签管理子系统用于所述校研究生教育主管单位学位管理员设置抽签的比例、方式以及对抽签库中信息的增添、删除、修改的工作;
所述论文送审时间段设置子系统用于所述校研究生教育主管单位学位管理员设置论文送审时间段的设置;
所述论文送审子系统用于所述学生在所述论文送审时间段内完成自己论文的送审;
所述论文评审管理子系统用于论文评阅人对所述论文进行评阅结果的录入;
所述论文匿名评审子系统用于所述论文评阅人对所述论文进行匿名评审;
所述论文评审结果管理子系统用于所述学院教务员在所述论文评审结束后,针对每个所述论文的评审信息对最终的评审结果做出标注;
校研究生教育主管单位学位管理员可导出研究生学位授予情况表,并上报教育部学位办公室进行学位证的编号操作;
校研究生教育主管单位学位管理员可导入从教育部学位办获得的学位证书编号导入当前系统中,系统根据学生的学号和身份证号自动进行匹配。
12. 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学位信息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论文查重管理子系统用于论文查重人员进行所述论文的检查是否与之前所有公开的论文有重复。
13. 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学位信息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答辩申请管理子系统用于所述学生进行答辩申请。
14. 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学位信息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答辩申请审核子系统用于所述学院教务员和所述校研究生教育主管单位学位管理员对所述答辩申请进行审核。
15. 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学位信息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答辩安排子系统用于所述学院教务员完成所述学生答辩的安排的标识操作。
16. 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学位信息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分委员会评审结果录入子系统用于所述学院教务员将所有所述分委员会的评审结果收录统计后,批量录入所述评审结果。
17. 如权利要求16所述的学位信息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委员会评审结果录入子系统用于所述校研究生教育主管单位学位管理员将所有所述分委员会的评审结果收录统计后,批量录入所述评审结果。
18. 如权利要求17所述的学位信息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学位证书管理子系统用于所述校研究生教育主管单位学位管理员完成学位证书的授予工作。
19. 如权利要求18所述的学位信息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学位证书授予情况查看子系统用于所述用户查看所述学位证书的授予情况。
20. 如权利要求19所述的学位信息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优秀论文管理子系统用于所述用户查看优秀毕业论文情况。”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8年08月14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同时修改了权利要求书,删除了权利要求1中的部分特征,并在独立权利要求1、11中增加了特征“研究生处学位管理员权限为最高权限,研究生处学位管理员具有设置论文送审时间段的权限”。复审请求人认为:权利要求1所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所公开的技术内容相比,其区别技术特征在于:驳回中的区别特征1-5,及新增特征“ 研究生处学位管理员权限为最高权限,研究生处学位管理员具有设置论文送审时间段的权限”。
复审请求时新修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学位信息管理的方法,该方法包括建立学生科研成果管理子系统和学位授予管理子系统;
所述学生科研成果管理子系统包括教材、资料集、科研论文、学术报告添加子系统,著作成果添加子系统,奖励或展览添加子系统,教材、资料集、科研论文、学术报告审核子系统,著作成果审核子系统,奖励或展览审核子系统,汇总上报子系统,所述学生科研成果管理子系统用于管理学生的科研成果的提交及审核;
所述学位授予子系统包括专家库管理子系统、校评定委员会管理子系统、校评定分委员会管理子系统、论文开题申请子系统、论文开题审核子系统、论文中期检查子系统、论文匿名评审抽签管理子系统、论文送审时间段设置子系统、论文送审子系统、论文评审管理子系统、论文匿名评审子系统、论文评审结果管理子系统、论文查重管理子系统、答辩申请管理子系统、答辩申请审核子系统、答辩安排子系统、分委员会评审结果录入子系统、委员会评审结果录入子系统、学位证书管理子系统、学位证书授予情况查看子系统、优秀论文管理子系统,所述学位授予子系统用于论文审核人员的安排、论文的审核、学位的管理;研究生管理部门学位管理员通过学位授予子系统导出学位上报数据库“xwsh.dbf”,并将所述数据库“xwsh.dbf”上报教育部学位办公室;
研究生处学位管理员可导出研究生学位授予情况表,并上报教育部学位办公室进行学位证的编号操作;
研究生处学位管理员可导入从教育部学位办获得的学位证书编 号导入当前系统中,系统根据学生的学号和身份证号自动进行匹配;
研究生处学位管理员权限为最高权限,研究生处学位管理员具有设置论文送审时间段的权限。
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学位信息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论文查重管理子系统用于学生查重人员进行所述论文的检查是否与之前所有公开的论文有重复。
3. 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学位信息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答辩申请管理子系统用于所述学生进行答辩申请。
4. 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学位信息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答辩申请审核子系统用于所述二级学院教务员和所述学生处学位管理员对所述答辩申请进行审核。
5. 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学位信息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答辩安排子系统用于所述二级学院教务员完成所述学生答辩的安排的标识操作。
6. 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学位信息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分委员会评审结果录入子系统用于所述二级学院教务员将所有所述分委员会的评审结果收录统计后,批量录入所述评审结果。
7. 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学位信息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委员会评审结果录入子系统用于所述学生处学位管理员将所有所述分委员会的评审结果收录统计后,批量录入所述评审结果。
8. 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学位信息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学位证书管理子系统用于所述学生处学位管理员完成学位证书的授予 工作。
9. 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学位信息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学位证书授予情况查看子系统用于所述用户查看所述学位证书的授予情况。
10. 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学位信息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优秀论文管理子系统用于所述用户查看优秀毕业论文情况。
11. 一种学位信息管理系统,包括学生科研成果管理子系统和学位授予管理子系统;
所述学生科研成果管理子系统包括教材、资料集、科研论文、学术报告添加子系统,著作成果添加子系统,奖励或展览添加子系统,教材、资料集、科研论文、学术报告审核子系统,著作成果审核子系统,奖励或展览审核子系统,汇总上报子系统,所述学生科研成果管理子系统用于管理学生的科研成果的提交及审核;
所述教材、资料集、科研论文、学术报告添加子系统用于学生添加教材、资料集、科研论文、学术报告信息;
所述著作成果添加子系统用于所述学生添加著作成果信息;
所述奖励或展览添加子系统用于所述学生添加奖励或展览信息;
所述教材、资料集、科研论文、学术报告审核子系统用于二级学院教务员审核所述学生提交上来的教材、资料集、科研论文、学术报告信息;
所述著作成果审核子系统用于所述二级学院教务员审核所述学生提交上来的著作成果信息;
所述奖励或展览审核子系统用于所述二级学院教务员审核所述学生提交上来的奖励或展览信息;
所述汇总上报子系统包括所述二级学院教务员、学生处学位管理员可查看和统计本学院或本校所述学生所有的科研成果信息,用户可按照学院、专业、学生对所述学生的科研成果信息进行统计,系统可统计三种科研成果的数量和总数量;
所述学位授予子系统包括专家库管理子系统、校评定委员会管理子系统、校评定分委员会管理子系统、论文开题申请子系统、论文开题审核子系统、论文中期检查子系统、论文匿名评审抽签管理子系统、论文送审时间段设置子系统、论文送审子系统、论文评审管理子系统、论文匿名评审子系统、论文评审结果管理子系统、论文查重管理子系统、答辩申请管理子系统、答辩申请审核子系统、答辩安排子系统、分委员会评审结果录入子系统、委员会评审结果录入子系统、学位证书管理子系统、学位证书授予情况查看子系统、优秀论文管理子系统,所述学位授予子系统用于论文审核人员的安排、论文的审核、学位的管理;研究生管理部门学位管理员通过学位授予子系统导出学位上报数据库“xwsh.dbf,并将所述数据库上报教育部学位办公室;
所述专家库管理子系统用于所述学生处学位管理员对专家库中专家信息进行增添、删除、修改;
所述校评定委员会管理子系统用于所述学生处学位管理员对评定委员会中成员信息进行增添、删除、修改;
所述校评定分委员会管理子系统用于所述二级学院教务员对评 定分委员会中成员信息进行增添、删除、修改;
所述论文开题申请子系统用于所述学生进行论文开题申请的工作;
所述论文开题审核子系统用于所述二级学院教务员和所述学生处学位管理员对所述学生论文开题的申请进行审核;
所述论文中期检查子系统用于所述二级学院教务员完成对所述学生论文中期检查的标识工作;
所述论文匿名评审抽签管理子系统用于所述学生处学位管理员设置抽签的比例、方式以及对抽签哭中信息的增添、删除、修改的工作;
所述论文送审时间段设置子系统用于所述学生处学位管理员设置论文送审时间段的设置;
所述论文送审子系统用于所述学生在所述论文送审时间段内完成自己论文的送审;
所述论文评审管理子系统用于论文评阅人对所述论文进行评阅结果的录入;
所述论文匿名评审子系统用于所述论文评阅人对所述论文进行匿名评审;
所述论文评审结果管理子系统用于所述二级学院教务员在所述论文评审结束后,针对每个所述论文的评审信息对最终的评审结果做出标注;
研究生处学位管理员可导出研究生学位授予情况表,并上报教育 部学位办公室进行学位证的编号操作;
研究生处学位管理员可导入从教育部学位办获得的学位证书编号导入当前系统中,系统根据学生的学号和身份证号自动进行匹配;
研究生处学位管理员权限为最高权限,研究生处学位管理员具有设置论文送审时间段的权限。
12. 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学位信息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论文查重管理子系统用于学生查重人员进行所述论文的检查是否与之前所有公开的论文有重复。
13. 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学位信息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答辩申请管理子系统用于所述学生进行答辩申请。
14. 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学位信息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答辩申请审核子系统用于所述二级学院教务员和所述学生处学位管理员对所述答辩申请进行审核。
15. 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学位信息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答辩安排子系统用于所述二级学院教务员完成所述学生答辩的安排的标识操作。
16. 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学位信息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分委员会评审结果录入子系统用于所述二级学院教务员将所有所述分委员会的评审结果收录统计后,批量录入所述评审结果。
17. 如权利要求16所述的学位信息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委员会评审结果录入子系统用于所述学生处学位管理员将所有所述分委员会的评审结果收录统计后,批量录入所述评审结果。
18. 如权利要求17所述的学位信息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学位证书管理子系统用于所述学生处学位管理员完成学位证书的授予工作。
19. 如权利要求18所述的学位信息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学位证书授予情况查看子系统用于所述用户查看所述学位证书的授予情况。
20. 如权利要求19所述的学位信息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优秀论文管理子系统用于所述用户查看优秀毕业论文情况。”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08月21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认为,基于对学位管理上的需要,设置研究生处学位管理员权限为最高权限,研究生处学位管理员具有设置论文送审时间段的权限,并通过计算机实现设置权限,设置时间段的功能,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容易想到的。基于上述理由以及驳回决定的理由,权利要求1-20仍不具备创造性,因而坚持原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9年07月08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指出:复审请求人在提出复审请求时对权利要求书进行了修改,经审查,该修改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1条第1款及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因此复审通知书所针对的文本与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文本相同,评述了权利要求1-18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对于复审请求人所陈述的复审理由,合议组认为: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信息管理系统包括学生科研成果管理和学位管理的授予审核两个子系统,及添加和审核科研论文、学术报告、著作成果的模块功能,对学生科研成果进行提交和审核、根据校办要求打印各类统计汇总报表的功能,公开了学位管理和论文答辩管理的功能模块,虽然没有公开可以添加和审核教材、资料、展览等模块及提交审核操作和汇总上报的具体步骤、学位授予子系统进一步包括的子系统及其功能等,但基于学生科研成果管理及学位管理上的需要,将上述功能整合到管理子系统中,以便完善子系统的相应功能实现数据关联引用或多模块数据互相调用,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学生的学号和身份证号、学位证编号是公知的管理信息,将上述编号进行关联,以便实现学位证书自动匹配的管理功能,这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对系统中操作权限的设置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因此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本领域的惯用手段的结合是显而易见的,因此不具备创造性。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7月24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修改了申请文件,在复审通知书针对的文本基础上将权利要求2合并入权利要求1。复审请求人认为:权利要求1所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所公开的技术内容相比,其区别技术特征在于:区别特征1-7,解决了现有技术针对研究生学位信息管理数据类型多、数量大、流程复杂、跨系统及跨归口数据衔接困难等客观问题,未能解决跨部门归口管理的相关信息系统数据接口等当前全国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单位普遍存在的管理问题。
复审请求人提交的修改的权利要求如下:
“1. 一种学位信息管理的方法,该方法包括建立学生科研成果管理子系统和学位授予管理子系统;
所述学生科研成果管理子系统包括教材、资料集、科研论文、学术报告添加子系统,著作成果添加子系统,奖励或展览添加子系统,教材、资料集、科研论文、学术报告审核子系统,著作成果审核子系统,奖励或展览审核子系统,汇总上报子系统,所述学生科研成果管理子系统用于管理学生的科研成果的提交及审核;
所述学位授予子系统包括专家库管理子系统、校评定委员会管理子系统、校评定分委员会管理子系统、论文开题申请子系统、论文开题审核子系统、论文中期检查子系统、论文匿名评审抽签管理子系统、论文送审时间段设置子系统、论文送审子系统、论文评审管理子系统、论文匿名评审子系统、论文评审结果管理子系统、论文查重管理子系统、答辩申请管理子系统、答辩申请审核子系统、答辩安排子系统、分委员会评审结果录入子系统、委员会评审结果录入子系统、学位证书管理子系统、学位证书授予情况查看子系统、优秀论文管理子系统,所述学位授予子系统用于论文审核人员的安排、论文的审核、学位的管理;研究生管理部门学位管理员通过学位授予子系统导出学位上报数据库“xwsh.dbf”,并将所述数据库“xwsh.dbf”上报教育部学位办公室;
研究生处学位管理员可导出研究生学位授予情况表,并上报教育部学位办公室进行学位证的编号操作;
研究生处学位管理员可导入从教育部学位办获得的学位证书编 号导入当前系统中,系统根据学生的学号和身份证号自动进行匹配;
所述论文查重管理子系统用于学生查重人员进行所述论文的检查是否与之前所有公开的论文有重复;
所述学生科研成果管理子系统由在校研究生添加教材、资料集、科研论文、学术报告信息,著作成果信息;奖励或展览信息构成;
a.刚添加上述提交内容后,状态为“0”刚添加状态,在此状态下研究生可执行“提交审核”操作;
b.研究生执行“保存”逻辑如下:
a)保存的所述提交内容的状态为“1”待添加状态;
b)给对应审核人发任务消息:“XXX老师您好,研究生XXX添加了新的教材、资料集、科研论文、学术报告信息,等待您的审核”;
c)在提交之前研究生可维护修改自己的所述提交内容,但在提交之后将不能修改只能查看;
此后,学院教务员审核研究生提交上来的信息,学院教务员可执行“审核通过”和“审核不通过”操作,系统提供批量审核功能;
学院教务员执行“审核通过”或“审核不通过”逻辑如下:
a)审核的研究生所述提交内容的状态为“2”审核通过状态或“3”待审核不通过状态;
b)结束自己对应的任务消息信息;
c)给对应的研究生发只读消息:“XXX您好,您提交审核的内容已通过学院的审核,审核结果为:通过/不通过。”;
在学院审核通过后,校研究生教育主管单位学位管理员可在线查 看所有学院研究生的提交内容,同时系统允许校研究生教育主管单位学位管理员对审核通过的提交内容做修改和删除操作;
所述汇总上报子系统的工作逻辑是:
(1)学院教务员、校研究生教育主管单位学位管理员可查看和统计本学院/本校研究生所有的科研成果信息。
(2)用户按照学院、专业、学生对研究生的科研成果信息进行统计,系统可统计相应种类科研成果的数量和总数量。
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学位信息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答辩申请管理子系统用于所述学生进行答辩申请。
3. 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学位信息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答辩申请审核子系统用于所述二级学院教务员和所述学生处学位管理员对所述答辩申请进行审核。
4. 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学位信息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答辩安排子系统用于所述二级学院教务员完成所述学生答辩的安排的标识操作。
5. 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学位信息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分委员会评审结果录入子系统用于所述二级学院教务员将所有所述分委员会的评审结果收录统计后,批量录入所述评审结果。
6. 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学位信息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委员会评审结果录入子系统用于所述学生处学位管理员将所有所述分委员会的评审结果收录统计后,批量录入所述评审结果。
7. 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学位信息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学 位证书管理子系统用于所述学生处学位管理员完成学位证书的授予工作。
8. 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学位信息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学位证书授予情况查看子系统用于所述用户查看所述学位证书的授予情况。
9. 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学位信息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优秀论文管理子系统用于所述用户查看优秀毕业论文情况。
10. 一种学位信息管理系统,包括学生科研成果管理子系统和学位授予管理子系统;
所述学生科研成果管理子系统包括教材、资料集、科研论文、学术报告添加子系统,著作成果添加子系统,奖励或展览添加子系统,教材、资料集、科研论文、学术报告审核子系统,著作成果审核子系统,奖励或展览审核子系统,汇总上报子系统,所述学生科研成果管理子系统用于管理学生的科研成果的提交及审核;
所述教材、资料集、科研论文、学术报告添加子系统用于学生添加教材、资料集、科研论文、学术报告信息;
所述著作成果添加子系统用于所述学生添加著作成果信息;
所述奖励或展览添加子系统用于所述学生添加奖励或展览信息;
所述教材、资料集、科研论文、学术报告审核子系统用于二级学院教务员审核所述学生提交上来的教材、资料集、科研论文、学术报告信息;
所述著作成果审核子系统用于所述二级学院教务员审核所述学 生提交上来的著作成果信息;
所述奖励或展览审核子系统用于所述二级学院教务员审核所述学生提交上来的奖励或展览信息;
所述汇总上报子系统包括所述二级学院教务员、学生处学位管理员可查看和统计本学院或本校所述学生所有的科研成果信息,用户可按照学院、专业、学生对所述学生的科研成果信息进行统计,系统可统计三种科研成果的数量和总数量;
所述学位授予子系统包括专家库管理子系统、校评定委员会管理子系统、校评定分委员会管理子系统、论文开题申请子系统、论文开题审核子系统、论文中期检查子系统、论文匿名评审抽签管理子系统、论文送审时间段设置子系统、论文送审子系统、论文评审管理子系统、论文匿名评审子系统、论文评审结果管理子系统、论文查重管理子系统、答辩申请管理子系统、答辩申请审核子系统、答辩安排子系统、分委员会评审结果录入子系统、委员会评审结果录入子系统、学位证书管理子系统、学位证书授予情况查看子系统、优秀论文管理子系统,所述学位授予子系统用于论文审核人员的安排、论文的审核、学位的管理;研究生管理部门学位管理员通过学位授予子系统导出学位上报数据库“xwsh.dbf,并将所述数据库上报教育部学位办公室;
所述专家库管理子系统用于所述学生处学位管理员对专家库中专家信息进行增添、删除、修改;
所述校评定委员会管理子系统用于所述学生处学位管理员对评定委员会中成员信息进行增添、删除、修改;
所述校评定分委员会管理子系统用于所述二级学院教务员对评定分委员会中成员信息进行增添、删除、修改;
所述论文开题申请子系统用于所述学生进行论文开题申请的工作;
所述论文开题审核子系统用于所述二级学院教务员和所述学生处学位管理员对所述学生论文开题的申请进行审核;
所述论文中期检查子系统用于所述二级学院教务员完成对所述学生论文中期检查的标识工作;
所述论文匿名评审抽签管理子系统用于所述学生处学位管理员设置抽签的比例、方式以及对抽签哭中信息的增添、删除、修改的工作;
所述论文送审时间段设置子系统用于所述学生处学位管理员设置论文送审时间段的设置;
所述论文送审子系统用于所述学生在所述论文送审时间段内完成自己论文的送审;
所述论文评审管理子系统用于论文评阅人对所述论文进行评阅结果的录入;
所述论文匿名评审子系统用于所述论文评阅人对所述论文进行匿名评审;
所述论文评审结果管理子系统用于所述二级学院教务员在所述论文评审结束后,针对每个所述论文的评审信息对最终的评审结果做出标注;
研究生处学位管理员可导出研究生学位授予情况表,并上报教育部学位办公室进行学位证的编号操作;
研究生处学位管理员可导入从教育部学位办获得的学位证书编号导入当前系统中,系统根据学生的学号和身份证号自动进行匹配;
所述论文查重管理子系统用于学生查重人员进行所述论文的检查是否与之前所有公开的论文有重复。
11. 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学位信息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答辩申请管理子系统用于所述学生进行答辩申请。
12. 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学位信息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答辩申请审核子系统用于所述二级学院教务员和所述学生处学位管理员对所述答辩申请进行审核。
13. 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学位信息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答辩安排子系统用于所述二级学院教务员完成所述学生答辩的安排的标识操作。
14. 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学位信息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分委员会评审结果录入子系统用于所述二级学院教务员将所有所述分委员会的评审结果收录统计后,批量录入所述评审结果。
15. 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学位信息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委员会评审结果录入子系统用于所述学生处学位管理员将所有所述分委员会的评审结果收录统计后,批量录入所述评审结果。
16. 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学位信息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学位证书管理子系统用于所述学生处学位管理员完成学位证书的授 予工作。
17. 如权利要求16所述的学位信息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学位证书授予情况查看子系统用于所述用户查看所述学位证书的授予情况。
18. 如权利要求17所述的学位信息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优秀论文管理子系统用于所述用户查看优秀毕业论文情况。”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审查文本的认定
复审请求人在2019年07月24日答复复审通知书时对权利要求书进行了修改,经审查,上述修改符合专利法第33条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1条第1款的规定。因此,本复审决定所依据的文本是: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7月24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18项;申请日2014年01月08日提交的说明书摘要、说明书第1-107段、说明书附图以及摘要附图。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对于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存在区别特征,而该区别特征为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在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的惯用手段而得到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则该权利要求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创造性。
本复审决定中引用的对比文件与驳回决定和复审通知书中引用的对比文件相同,即:
对比文件1:“教案的有效组织工具”,钟金宏,中国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博士) 信息科技辑,第1~78页,2006年11月15日。
(2.1)权利要求1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学位信息管理的方法,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高校信息管理的方法,并具体公开了如下技术特征(参见第34,42,45-47,52页):包括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该系统包括学生科研成果管理(相当于于学生科研成果管理子系统),学位管理的授予审核(相当于学位授予管理子系统)。学术报告管理提供报告人和学术报告信息的维护(相当于学术报告添加和审核)。可新增、删除、编辑、查询。学生科研成果管理包括科技论文、科技著作模块(相当于著作成果添加和审核)。科研管理包括论文(相当于科研论文添加和审核)、著作、奖励(相当于奖励添加和审核)等。登记学生科研成果,供学位审查时使用。学生管理子系统能根据校办要求打印各类统计汇总报表(相当于汇总上报子系统)。学位证书管理是对研究生的学位证书信息进行管理,主要包括两个模块:毕业学位管理和学位报盘管理。具体功能包括毕业学位信息的查询、新增、修改、删除、数据导出、打印、帮助功能。普通本科学位授予管理包括成人学位管理,用于管理普通本科学位授予。支持手工录入和自动生成审核记录。论文答辩管理主要是对研究生的毕业论文答辩工作进行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功能:资格审核、答辩材料、学位论文、论文评阅(相当于论文评审)、预答辩、答辩委员(相当于评定委员会)、学位授予(相当于学位授予)。
由此可见,该权利要求所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所公开的技术内容相比,其区别在于:(1)学生科研成果管理子系统还可以添加和审核教材、资料集,展览,限定了科研成果提交审核操作的具体步骤;限定了汇总上报子系统的工作逻辑;(2)限定了学位授予子系统进一步包括的子系统及其功能;校研究生教育主管单位学位管理员通过学位授予子系统导出学位上报数据库“xwsh.dbf”,并将所述数据库“xwsh.dbf”上报教育部学位办公室;(3)校研究生教育主管单位学位管理员可导出研究生学位授予情况表,并上报教育部学位办公室进行学位证的编号操作;校研究生教育主管单位学位管理员可导入从教育部学位办获得的学位证书编号导入当前系统中,系统根据学生的学号和身份证号自动进行匹配;(4)论文查重管理子系统用于学生查重人员进行所述论文的检查是否与之前所有公开的论文有重复。
基于上述区别特征,权利要求1实际要解决的问题是:(1)如何完善科研成果管理子系统;(2)如何完善学位授予子系统;(3)如何实现学位证书的自动匹配;(4)如何实现论文查重。
对于区别特征(1),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信息管理系统包括学生科研成果管理和学位管理的授予审核两个子系统,及添加和审核科研论文、学术报告、著作成果的模块功能,对学生科研成果进行提交和审核、根据校办要求打印各类统计汇总报表的功能,虽然没有公开可以添加和审核教材、资料集,展览等模块及提交审核操作和汇总上报的具体步骤,但基于学生科研成果管理上的需要,将上述功能整合到管理子系统中、在系统中实现常规的对科研成果提交审核操作及汇总上报的具体步骤,以便完善子系统的相应功能实现数据关联引用,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
对于区别特征(2),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信息管理系统包括学生科研成果管理和学位管理的授予审核两个子系统,公开了学位管理和论文答辩管理的功能模块,基于对学位管理上的需要,在系统中整合实现整个学位授予的过程中对评审专家信息的管理,论文的开题、评审、送审等功能,以便完善子系统的相应功能实现多模块数据互相调用,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
对于区别特征(3),学生的学号和身份证号、学位证编号是公知的管理信息,将上述编号进行关联,以便实现学位证书自动匹配的管理功能,这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
对于区别特征(4),检查论文是否与之前所有公开的论文有重复,以便进行论文原创审核,这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
由此可知,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技术人员的惯用手段得到该权利要求所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权利要求1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因此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2)权利要求2-10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权利要求2-10是从属权利要求,对于其附加技术特征,对比文件1公开了(参见第47页):普通本科学位授予管理包括成人学位管理,用于管理普通本科学位授予。支持手工录入和自动生成审核记录。论文答辩管理主要是对研究生的毕业论文答辩工作进行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功能:资格审核、答辩材料、学位论文、论文评阅、预答辩、答辩委员、学位授予。在此基础上,基于学位管理上的需要,在系统中整合学位授予的过程中论文的查重,答辩、录入评审结果,对论文进行查看等功能,这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因此,当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权利要求2-10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 3)权利要求11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权利要求11请求保护一种学位信息管理的系统,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高校信息管理的方法,并具体公开了如下技术特征(参见第34,42,45-47,52页):包括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该系统包括学生科研成果管理(相当于于学生科研成果管理子系统),学位管理的授予审核(相当于学位授予管理子系统)。学术报告管理提供报告人和学术报告信息的维护(相当于学术报告添加和审核)。可新增、删除、编辑、查询。学生科研成果管理包括科技论文、科技著作模块(相当于著作成果添加和审核)。科研管理包括论文(相当于科研论文添加和审核)、著作、奖励(相当于奖励添加和审核)等。登记学生科研成果,供学位审查时使用。学生管理子系统能根据校办要求打印各类统计汇总报表(相当于汇总上报子系统)。学位证书管理是对研究生的学位证书信息进行管理,主要包括两个模块:毕业学位管理和学位报盘管理。具体功能包括毕业学位信息的查询、新增、修改、删除、数据导出、打印、帮助功能。普通本科学位授予管理包括成人学位管理,用于管理普通本科学位授予。支持手工录入和自动生成审核记录。论文答辩管理主要是对研究生的毕业论文答辩工作进行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功能:资格审核、答辩材料、学位论文、论文评阅(相当于论文评审)、预答辩、答辩委员(相当于评定委员会)、学位授予(相当于学位授予)。
由此可见,该权利要求所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该对比文件1所公开的技术内容相比,其区别在于:(1)学生科研成果管理子系统还可以添加和审核教材、资料集,展览;用于管理学生的科研成果的提交及审核;(2)限定了学位授予子系统进一步包括的子系统及其功能;校研究生教育主管单位学位管理员通过学位授予子系统导出学位上报数据库“xwsh.dbf”,并将所述数据库“xwsh.dbf”上报教育部学位办公室;(3)校研究生教育主管单位学位管理员可导出研究生学位授予情况表,并上报教育部学位办公室进行学位证的编号操作;校研究生教育主管单位学位管理员可导入从教育部学位办获得的学位证书编号导入当前系统中,系统根据学生的学号和身份证号自动进行匹配;(4)论文查重管理子系统用于学生查重人员进行所述论文的检查是否与之前所有公开的论文有重复。
基于上述区别特征,权利要求11实际要解决的问题是:(1)如何完善科研成果管理子系统;(2)如何完善学位授予子系统;(3)如何实现学位证书的自动匹配;(4)如何实现论文查重。
对于区别特征(1),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信息管理系统包括学生科研成果管理和学位管理的授予审核两个子系统,及添加和审核科研论文、学术报告、著作成果的模块功能,对学生科研成果进行提交和审核、根据校办要求打印各类统计汇总报表的功能,虽然没有公开可以添加和审核教材、资料集,展览等模块,但基于学生科研成果管理上的需要,将上述功能整合到管理子系统中,以便完善子系统的相应功能实现数据关联引用,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
对于区别特征(2),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信息管理系统包括学生科研成果管理和学位管理的授予审核两个子系统,公开了学位管理和论文答辩管理的功能模块,基于对学位管理上的需要,在系统中整合实现整个学位授予的过程中对评审专家信息的管理,论文的开题、评审、送审等功能,以便完善子系统的相应功能实现多模块数据互相调用,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
对于区别特征(3),学生的学号和身份证号、学位证编号是公知的管理信息,将上述编号进行关联,以便实现学位证书自动匹配的管理功能,这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
对于区别特征(4),检查论文是否与之前所有公开的论文有重复,以便进行论文原创审核,这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
由此可知,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技术人员的惯用手段得到该权利要求所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权利要求11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因此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 4)权利要求12-20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权利要求12-20是从属权利要求,对于其附加技术特征,对比文件1公开了(参见第47页):普通本科学位授予管理包括成人学位管理,用于管理普通本科学位授予。支持手工录入和自动生成审核记录。论文答辩管理主要是对研究生的毕业论文答辩工作进行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功能:资格审核、答辩材料、学位论文、论文评阅、预答辩、答辩委员、学位授予。在此基础上,基于学位管理上的需要,在系统中整合学位授予的过程中论文的查重,答辩、录入评审结果,对论文进行查看等功能,这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因此,当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权利要求12-20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3、关于复审请求人的理由
复审请求人的意见归纳如下:
权利要求1所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所公开的技术内容相比,存在以下区别特征:(1)学生科研成果管理子系统还可以添加和审核教材、资料集,还包括奖励或展览添加子系统,奖励或展览审核子系统,同时可作为科研成果库,随时用于学科点申报、学位点评估、学科评估等申报的成果需求;学生科研成果管理子系统用于管理学生的科研成果的提交及审核;(2)“学位授予子系统”进一步包括授予子系统用于论文审核人员的安排等21项子系统及其功能;研究生管理部门学位管理员通过“学位授予子系统”导出学位上报数据库“xwsh.dbf,并将所述数据库上报教育部学位办公室;(3)研究生处学位管理员可导出研究生学位授予情况表,并上报教育部学位办公室进行学位证的编号操作;研究生处学位管理员可导入从教育部学位办获得的学位证书编号导入当前系统中,系统根据学生的学号和身份证号自动进行匹配;(4)论文查重管理子系统用于学生查重人员进行所述论文的检查是否与之前所有公开的论文有重复。上述区别特征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本领域惯用手段的结合是非显而易见的,因此具备创造性。
对此,合议组认为:
对于区别特征(1)和(2),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信息管理系统包括学生科研成果管理和学位管理的授予审核两个子系统,及添加和审核科研论文、学术报告、著作成果的模块功能,对学生科研成果进行提交和审核、根据校办要求打印各类统计汇总报表的功能,公开了学位管理和论文答辩管理的功能模块,虽然没有公开可以添加和审核教材、资料、展览等模块及提交审核操作和汇总上报的具体步骤、学位授予子系统进一步包括的子系统及其功能等,但基于学生科研成果管理及学位管理上的需要,将上述功能整合到管理子系统中,以便完善子系统的相应功能实现数据关联引用或多模块数据互相调用,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对于区别特征(3),学生的学号和身份证号、学位证编号是公知的管理信息,将上述编号进行关联,以便实现学位证书自动匹配的管理功能,这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对于区别特征(4),检查论文是否与之前所有公开的论文有重复,以便进行论文原创审核,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因此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本领域的惯用手段的结合是显而易见的,因此不具备创造性。
因此,复审请求人的上述理由不具有说服力。
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合议组作出如下决定。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05月03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如对本复审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可自收到本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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