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基于弹光调制的高速光学层析扫描装置及方法-复审决定


发明创造名称:一种基于弹光调制的高速光学层析扫描装置及方法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90860
决定日:2019-08-28
委内编号:1F269453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510796552.2
申请日:2015-11-18
复审请求人:中北大学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刘杰
合议组组长:钱凌影
参审员:杨彬
国际分类号:G01N21/00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如果一项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对于作为最接近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存在区别技术特征,该区别技术特征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那么本领域技术人员在上述对比文件以及本领域公知常识结合的基础上得到该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是显而易见的,该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510796552.2,名称为“一种基于弹光调制的高速光学层析扫描装置及方法”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申请人为中北大学。本申请的申请日为2015年11月18日,公开日为2016年03月30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实质审查部门于2018年11月01日发出驳回决定,驳回了本申请,其理由是:权利要求1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驳回决定中引用了如下对比文件:
对比文件1:US2008/0013093A1,公开日为2008年01月17日。
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申请日2015年11月18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16段、说明书附图图1-图3、说明书摘要以及摘要附图;2018年09月05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项。
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基于弹光调制的高速光学层析扫描装置,其特征在于:该装置中的相位调制产生的方式采用了弹光调制器;所述弹光调制器包括硒化锌晶体和压电石英,所述压电石英驱动硒化锌晶体振动产生弹光效应达到对红外光的调制作用,所述硒化锌晶体的一个通光面上镀有金膜,用于反射红外光;所述弹光调制器的工作频率在50kHz,实现了一种高速的光学层析扫描。”
驳回决定的具体理由是: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基于弹光调制的高速光学层析扫描装置,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基于弹光调制的光学层析扫描装置;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在于:所述弹光调制器包括硒化锌晶体和压电石英,所述压电石英驱动硒化锌晶体振动产生弹光效应达到对红外光的调制作用,所述硒化锌晶体的一个通光面上镀有金膜,用于反射红外光;所述弹光调制器的工作频率在50kHz,实现了一种高速的光学层析扫描。然而上述区别均属于本领域公知常识。因此,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申请人中北大学(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8年12月21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复审请求,并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的全文修改替换页,修改涉及:以原始权利要求书为基础,将从属权利要求2-4的附加技术特征合并到独立权利要求1中,并删除权利要求2-5。复审请求人在复审请求书中陈述了修改后的权利要求具备创造性的理由: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在于:(1)权利要求1基于弹光调制的高速光学层析扫描装置,包括低相干光源、分光器、弹光调制器和探测器,所述弹光调制器包括硒化锌晶体和压电石英,所述压电石英驱动硒化锌晶体振动产生弹光效应达到对红外光的调制作用;(2)所述弹光调制器的调制速度达到50kHz;(3)所述硒化锌晶体一侧的通光面上镀有金膜。针对区别(1),与现有技术中的迈克尔逊结构运用动镜扫描达到对光的调制完成层析扫描相比,本申请的基于弹光调制器的光学层析扫描装置更稳定。并且对比文件1并没有公开弹光调制器的构成,而选用硒化锌晶体和压电石英构成弹光调制器,这并不属于本领域的常规选择。对于区别(2)和(3),弹光调制器的调制速度达到50kHz,并且,在硒化锌晶体一侧的通光面上镀有金膜,用于反射红外光,这些都具有优异的技术效果。
复审请求时提交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基于弹光调制的高速光学层析扫描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低相干光源(1)、分光器(2)、弹光调制器(3)和探测器(5),所述低相干光源(1)和分光器(2)及待测样品(4)位于同一光路上,所述弹光调制器(3)、分光器(2)和探测器(5)位于同一光路上,上述两个光路相互正交;
所述弹光调制器(3)包括硒化锌晶体(7)和压电石英(8),所述压电石英(8)驱动硒化锌晶体(7)振动产生弹光效应达到对红外光的调制作用;
所述弹光调制器(3)的调制速度达到50kHz;
所述硒化锌晶体(7)一侧的通光面上镀有金膜(9)。”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了该复审请求,于2018年12月26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请求受理通知书,并向专利实质审查部门发出前置审查通知书。
专利实质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坚持驳回决定。
针对上述复审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查。
本案合议组于2019年07月23日发出复审通知书,指出:1、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基于弹光调制的高速光学层析扫描装置,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光学层析扫描装置;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在于:弹光调制器包括硒化锌晶体和压电石英,压电石英驱动硒化锌晶体振动产生弹光效应达到对红外光的调制作用;弹光调制器的调制速度达到50kHz;硒化锌晶体一侧的通光面上镀有金膜。然而上述区别均属于本领域公知常识。因此,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2、合议组针对复审请求人的意见陈述进行了评述。
针对上述复审通知书,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8月14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未修改申请文件。复审请求人在意见陈述书中陈述了与复审请求书中基本相同的理由: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在于:(1)权利要求1基于弹光调制的高速光学层析扫描装置,包括低相干光源、分光器、弹光调制器和探测器,所述弹光调制器包括硒化锌晶体和压电石英,所述压电石英驱动硒化锌晶体振动产生弹光效应达到对红外光的调制作用;(2)所述弹光调制器的调制速度达到50kHz;(3)所述硒化锌晶体一侧的通光面上镀有金膜。针对区别(1),与现有技术中的迈克尔逊结构运用动镜扫描达到对光的调制完成层析扫描相比,本申请的基于弹光调制器的光学层析扫描装置更稳定。并且对比文件1并没有公开弹光调制器的构成,而选用硒化锌晶体和压电石英构成弹光调制器,这并不属于本领域的常规选择。对于区别(2)和(3),弹光调制器的调制速度达到50kHz,并且,在硒化锌晶体一侧的通光面上镀有金膜,用于反射红外光,这些都具有优异的技术效果。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本案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一)审查文本
复审请求人在提出复审请求时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的全文修改替换页,经查,其修改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针对的文本为:申请日2015年11月18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16段、说明书附图图1-图3、说明书摘要以及摘要附图;2018年12月21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项。

(二)关于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对于作为最接近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存在区别技术特征,该区别技术特征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那么本领域技术人员在上述对比文件以及本领域公知常识结合的基础上得到该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是显而易见的,该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
具体到本申请:
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基于弹光调制的高速光学层析扫描装置,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光学层析扫描装置,其包括(说明书第0004-0007段、第0043-0056段,图5):低相干光源、分光器、相调制器和探测器,低相干光源和分光器及待测样品位于同一光路上,相调制器、分光器和探测器位于同一光路上,上述两个光路相互正交;相调制器可以为弹光调制器。
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技术特征在于:弹光调制器包括硒化锌晶体和压电石英,压电石英驱动硒化锌晶体振动产生弹光效应达到对红外光的调制作用;弹光调制器的调制速度达到50kHz;硒化锌晶体一侧的通光面上镀有金膜。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该权利要求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为:如何选择弹光调制器、提供反射光线。
然而,弹光调制器属于本领域公知惯用的相调制器,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具体组成结构以及调制速度进行设置,这通过其常规设计能力即可实现,无需付出创造性劳动。并且,为了反射红外光线,在弹光调制器一侧的通光面上镀有金膜,也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
因此,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三)关于复审请求人的意见陈述
针对复审请求人在答复复审通知书时的意见陈述,合议组经查认为:
对于请求人强调的区别(1),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光学层析扫描装置,其包括(说明第0004-0007段、第0043-0056段,图5):低相干光源、分光器、相调制器和探测器,相调制器可以为弹光调制器。即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基于弹光调制器的光学层析扫描装置,其只是没有公开弹光调制器的具体构成。
对于区别(1)-(3)中涉及的弹光调制器的构成,这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参考举证文献:《金属手册 第九版 第十卷 材料特征性能及测定》,美国金属学会主编,机械工业出版社,1993年08月出版,该文献中记载(参见第138页):弹光调制器PEM(即弹光调制器)的光学元件是完全各向同性的红外透射材料,最常见的是硒化锌。在此光学元件两侧的两个压电激励器导致一种应力双折射,光弹调制器一般在约50kHz上调制。同时,本领域技术人员知晓,压电激励器常见的为压电石英,具有压电石英和硒化锌晶体的弹光调制器PEM的原理在于压电石英驱动硒化锌晶体振动产生弹光效应达到对红外光的调制作用。并且为了反射红外光线,在硒化锌晶体一侧的通光面上镀有金膜,这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由此可见,区别技术特征限定的弹光调制器的结构设置以及反射手段的设置均属于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并且其所能带来的技术效果也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预期的。
因此,合议组对复审请求人的上述意见陈述不予支持。

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11月01日针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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