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明创造名称:一种饲料防霉剂中铅含量的测定方法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88497
决定日:2019-08-28
委内编号:1F271150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610107304.7
申请日:2016-02-26
复审请求人:重庆民泰香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周宏卉
合议组组长:王树玲
参审员:张丽
国际分类号:G01N21/31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作为最接近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相比存在多个区别技术特征,但上述区别技术特征或被另一对比文件公开,或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则该项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对于现有技术不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610107304.7,名称为“一种饲料防霉剂中铅含量的测定方法”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本申请的申请人为重庆民泰香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日为2016年02月26日,公开日为2016年06月01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于2018年10月09日发出驳回决定,驳回了本申请,其理由是:本申请权利要求第1项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驳回决定中引用了如下3篇对比文件:
对比文件1:“VA-90氢化物发生-原子吸收光谱法测定食品中痕量铅”,沈志武 等,《光谱学与光谱分析》,第20卷第3期,第390-392页,公开日期为2000年06月30日;
对比文件2:“氢化物发生-原子荧光光谱法测定茶叶中的铅”,陈剑侠,《光谱实验室》,第22卷第4期,第805-807页,公开日期为2005年07月31日;
对比文件3:“不同混合酸消解样品对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测定土壤中重金属含量的影响”,刘峰 等,《理化检验-化学分册》,第47卷第8期,第951-954页,公开日期为2011年08月18日。
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申请人于申请日2016年02月26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80段、说明书附图1、说明书摘要和摘要附图以及于2018年08月31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项。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饲料防霉剂中铅含量的测定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
1)配制梯度浓度的铅标准水溶液,用酸调节各个铅标准水溶液中酸的浓度至5~15%;
2)将硼氢化物、铁氰化钾、氢氧化钠和铅稳定剂溶解于水中,配制成铅测定试剂;其中,所述硼氢化物、铁氰化钾、氢氧化钠、铅稳定剂和水的质量体积比为1~2g:1~2g:3~5g:1~3g:100mL;
3)采用化学原子化器-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分别测定步骤1)各个铅标准水溶液中铅的含量,测定时将各个铅标准水溶液分别与步骤2)铅测定试剂一同载入化学原子化器中进行氢化物发生,然后利用载气将得到的氢化物PbH4通入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中火焰原子化后,测定铅元素在283.3nm波长处的吸光度值;
所述载气为氩气,氩气的流速为800~1200mL/min;所述化学原子化器吸样时间为4~6s,送样清洗时间为14~18s;所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的参数条件为:空心阴极灯电流6~10mA,共振线283.3nm,狭缝0.4~1.0nm,燃烧器高度16~20mm,积分时间6~16s,积分方式为峰高或峰面积,乙炔压力0.05~0.07MPa,空气压力为0.25~0.30MPa;
4)根据步骤3)测得的各个铅标准水溶液的吸光度值,建立浓度-吸光度值标准曲线;
5)称取饲料防霉剂,向所述防霉剂中加入硝酸、盐酸和氢氟酸混合均匀后,于180~200℃加热消解30~60min,再于120~140℃下赶酸,得到消解液,调节消解液中酸浓度与铅标准水溶液中酸浓度一致;其中,所述防霉剂、硝酸、盐酸和氢氟酸的质量体积比为1g:5~15mL:15~45mL:10~20mL;
6)取与步骤5)相同体积的硝酸、盐酸和氢氟酸混合均匀后,采用与步骤5)相同的消解、赶酸和调节酸浓度方法进行处理,得到空白对照溶液;
7)将步骤5)得到的消解液、步骤6)得到的空白对照溶液分别和步骤3)铅测定试剂一同载入化学原子化器中进行氢化物发生,然后利用载气将得到的氢化物PbH4通入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中火焰原子化后,测定铅元素在283.3nm波长处的吸光度值,根据步骤4)建立的标准曲线分别计算出消解液和空白对照溶 液中的铅浓度,并根据换算公式换算得称取的饲料防霉剂中铅的含量;其中,换算公式中X为称取的饲料防霉剂中铅的含量,C1为消解液中铅测定浓度,C0为空白对照溶液中铅测定浓度,V为消解液的总体积,m为称取的饲料防霉剂的质量;
步骤1)中配制的各个铅标准溶液的浓度分别为0ng/mL、5ng/mL、10ng/mL、15ng/mL、20ng/mL和30ng/mL;
所述酸为盐酸;所述硼氢化物为硼氢化钠或硼氢化钾。”
驳回决定主要认为:独立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技术特征为:(1)权利要求1的测定对象为饲料防霉剂;(2)铅标准水溶液与样品消解液中不加入铁氰化钾溶液,而是将硼氢化物、铁氰化钾、氢氧化钠和铅稳定剂溶解于水中,配制成铅测定试剂;其中,所述硼氢化物、铁氰化钾、氢氧化钠、铅稳定剂和水的质量体积比为1~2g:1~2g:3~5g:1~3g:100mL;并在后续试验过程中使用该铅测定试剂进行氢化物发生;(3)饲料防霉剂的消化方式;(4)梯度浓度的铅标准水溶液中,用酸调节各个铅标准水溶液中酸的浓度至5~15%;空白对照溶液的制备方式;饲料防霉剂中铅含量的具体计算过程;(5)氩气的流速,化学原子化器吸样时间和送样清洗时间,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中空心阴极灯电流、燃烧器高度、积分时间、积分方式、乙炔压力和空气压力的具体参数;(6)将3ng/mL的标准点替换为0ng/mL,并增加30ng/mL的标准点。对于区别技术特征(1),将食品中铅含量的测定方法转用至饲料防霉剂中铅含量的测定,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不存在技术障碍;区别技术特征(2)和(3)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分别在对比文件2和3公开内容的基础上能够得到的;区别技术特征(4)、(5)和(6)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和常规技术手段以及常规选择。因此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2和3与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
申请人重庆民泰香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复审请求人)不服上述驳回决定,于2019年01月14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同时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的全文修改替换页,所作修改包括在驳回决定所针对文本的基础上删除了权利要求1,将说明书0062-0078段记载的实施例的具体内容作为新的独立权利要求1。复审请求人在提出复审请求时提交的权利要求书的具体内容如下:
“1. 一种饲料防霉剂中铅含量的测定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
1)系列铅标准溶液制备:分别吸取0mL、2.5mL、5mL、7.5mL、10mL、15mL铅标准使用液,加入50mL定量瓶中,再加10mLHCl(1 1)溶液,用纯水定容,此系列标曲溶液浓度分别为0ng/mL、5ng/mL、10ng/mL、15ng/mL、20ng/mL、30ng/mL(铅标准溶液的酸浓度为10%);
2)铅测定试剂制备:称取1g NaBH4、1g铁氰化钾、4g NaOH、2g铅稳定剂,加入塑料瓶中,再加入100mL水,配制成铅测定试剂;
3)采用化学原子化器-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测定步骤1)各个铅标准溶液中的铅含量,测定时将各个铅标准溶液分别与步骤3)铅测定试剂一同载入化学原子化器中进行氢化物发生,然后利用载气将得到的氢化物PbH4通入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中火焰原子化后,测定铅元素在283.3nm波长处的吸光度值;根据测得的各个铅标准溶液的吸光度值,建立浓度-吸光度值标准曲线;
4)湿法消解:称取0.2g饲料防霉剂试样,加入到已经用硝酸煮沸的四氟烧杯中,吸取2mL硝酸、6mL盐酸和3mL氢氟酸加入到烧杯中,将烧杯加盖,放在电热板上180℃加热消解60min,待消解溶液清亮后,在120℃下进行排酸至1-2mL左右,转移至定量瓶中,加纯水定容至10mL,得到消解液,适当稀释,稀释倍数记为K,并用HCl(1 1)溶液调节消解液中酸浓度与铅标准溶液酸的浓度一致;
5)取与步骤4)相同体积的硝酸、盐酸和氢氟酸混合均匀后,采用与步骤4)相同的消解、赶酸和调节酸浓度方法进行处理,得到空白对照溶液;
6)将步骤4)得到的消解液、步骤5)所得空白对照溶液分别和步骤3)铅测定试剂一同载入化学原子化器中进行氢化物发生,然后利用载气将得到的氢化物PbH4通入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中火焰原子化后,测定铅元素在283.3nm波长处的吸光度值,重复两次独立测定,根据步骤4)建立的标准曲线分别计算出消解液和空白对照溶液中的铅浓度,换算得称取的饲料防霉剂中的铅含量;
式中:
X——试样中铅含量,单位为毫克每千克(mg/Kg);
C1——试样消解液中铅测定浓度,单位为纳克每毫升(ng/mL);
C0——试剂空白液中铅测定浓度,单位为纳克每毫升(ng/mL);
V——试样消解液总体积,单位为毫升(mL);
m——试样质量,单位为克(g);
K——消解液的稀释倍数;
上述使用的仪器参数条件设置如下:
化学原子化器:氩气流速1000-1200mL/min;吸样时间4s,送样清洗时间14s;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空心阴极灯电流8mA;共振线283.3nm;狭缝0.4nm;燃烧器高度16mm;乙炔压力0.05~0.07MPa;空气压力为0.25~0.30MPa;积分方式:峰高;积分时间10s。”
复审请求人认为:(1)研究对象和发明思路不同:本申请以饲料防霉剂为对象,针对现有技术中各种检测手段分别存在的成本高,准确性较差,精密度不高以及前处理和试剂配制操作繁琐、耗时长的问题提出;对比文件1针对食品中的痕量铅进行测定,为扩大火焰原子吸收器的应用范围而提出。(2)技术方案不同:①样品前处理方法不同:本申请可在一小时左右完成消解,对比文件1至少需要一倍以上时间;虽然对比文件3公开了盐酸-硝酸-氢氟酸作为酸消解溶液,但是由于待测物基体不同,反应原理和具体操作过程明显不相:本申请三种酸一次性加入,消解时间短,对比文件3先加入盐酸-硝酸,待消解呈白色后再加入氢氟酸。而且,本申请加热消解后进行赶酸并调节消解液中酸浓度,对比文件3未给出该启示。另外,本申请是在酸性介质中,试样中的铅与硼氢化钠或硼氢化钾反应生成挥发性铅的氢化物(PbH4),得到更加稳定的PbH4化合物,提高了铅测定数据的稳定性,使铅的检出限达到ppb级别,实现痕量检测,对比文件1和2结合也不能给出该启示。②检测条件不同:对比文件1并未公开化学原子化器进样和清洗时间,而这两个参数的选择完全取决于待测样品性质,需要大量的实验付出创造性劳动。采用本申请的检测方法,测得饲料防霉剂中铅含量的两组独立测定结果相对误差小于10%,检测精密度良好,最终测定结果达到ppm级别,检出限达到ppb级,可以满足痕量检测要求。因此,本申请具备创造性。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01月18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坚持原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9年06月03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指出:独立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方法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技术特征在于:(1)测定饲料防霉剂中铅含量;(2)系列铅标准溶液的制备方法为:分别吸取0mL、2.5mL、5mL、7.5mL、10mL、15mL铅标准使用液,加入50mL定量瓶中,再加10mL HCl(1 1)溶液,用纯水定容,系列标曲溶液浓度还包括30ng/mL;铅测定试剂制备方法为:称取1g NaBH4、1g铁氰化钾、4g NaOH、2g铅稳定剂,加入塑料瓶中,再加入100mL水,配制成铅测定试剂;测定铅标准溶液、消解液和空白对照溶液时分别将铅测定试剂一同载入进行氢化物发生;(3)步骤4)湿法消解方法为:称取0.2g饲料防霉剂试样,加入到已经用硝酸煮沸的四氟烧杯中,吸取2mL硝酸、6mL盐酸和3mL氢氟酸加入到烧杯中,将烧杯加盖,放在电热板上180℃加热消解60min,待消解溶液清亮后,在120℃下进行排酸至1-2mL左右,转移至定量瓶中,加纯水定容至10mL,得到消解液,适当稀释,稀释倍数记为K,并用HCl(1 1)溶液调节消解液中酸浓度与铅标准溶液酸的浓度一致;步骤5)取与步骤4)相同体积的硝酸、盐酸和氢氟酸混合均匀后,采用与步骤4)相同的消解、赶酸和调节酸浓度方法进行处理,得到空白对照溶液;(4)步骤6)中重复两次独立测定,换算铅含量的公式为,仪器参数条件设置如下:化学原子化器:氩气流速1000-1200mL/min;吸样时间4s,送样清洗时间14s;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空心阴极灯电流8mA;狭缝0.4nm;燃烧器高度16mm;乙炔压力0.05~0.07MPa;空气压力为0.25~0.30MPa;积分方式:峰高;积分时间10s。对于区别技术特征(1),本领域技术人员将对比文件1公开的食品中痕量铅的测定方法转用于测定饲料防霉剂中的铅含量,不存在技术障碍;区别技术特征(2)和(3)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分别在对比文件2和3公开内容的基础上能够得到的;区别技术特征(4)是本领域公知常识以及常规选择。因此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2和3与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
针对上述复审通知书,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6月30日提交了复审无效宣告程序意见陈述书和权利要求书的全文修改替换页,所作修改为在复审通知书所针对文本的基础上,删除了权利要求1步骤1)的括号及其中的内容“(铅标准溶液的酸浓度为10%)”。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的内容如下:
“1. 一种饲料防霉剂中铅含量的测定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
1)系列铅标准溶液制备:分别吸取0mL、2.5mL、5mL、7.5mL、10mL、15mL铅标准使用液,加入50mL定量瓶中,再加10mLHCl(1 1)溶液,用纯水定容,此系列标曲溶液浓度分别为0ng/mL、5ng/mL、10ng/mL、15ng/mL、20ng/mL、30ng/mL;
2)铅测定试剂制备:称取1g NaBH4、1g铁氰化钾、4g NaOH、2g铅稳定剂,加入塑料瓶中,再加入100mL水,配制成铅测定试剂;
3)采用化学原子化器-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测定步骤1)各个铅标准溶液中的铅含量,测定时将各个铅标准溶液分别与步骤3)铅测定试剂一同载入化学原子化器中进行氢化物发生,然后利用载气将得到的氢化物PbH4通入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中火焰原子化后,测定铅元素在283.3nm波长处的吸光度值;根据测得的各个铅标准溶液的吸光度值,建立浓度-吸光度值标准曲线;
4)湿法消解:称取0.2g饲料防霉剂试样,加入到已经用硝酸煮沸的四氟烧杯中,吸取2mL硝酸、6mL盐酸和3mL氢氟酸加入到烧杯中,将烧杯加盖,放在电热板上180℃加热消解60min,待消解溶液清亮后,在120℃下进行排酸至1-2mL左右,转移至定量瓶中,加纯水定容至10mL,得到消解液,适当稀释,稀释倍数记为K,并用HCl(1 1)溶液调节消解液中酸浓度与铅标准溶液酸的浓度一致;
5)取与步骤4)相同体积的硝酸、盐酸和氢氟酸混合均匀后,采用与步骤4)相同的消解、赶酸和调节酸浓度方法进行处理,得到空白对照溶液;
6)将步骤4)得到的消解液、步骤5)所得空白对照溶液分别和步骤3)铅测定试剂一同载入化学原子化器中进行氢化物发生,然后利用载气将得到的氢化物PbH4通入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中火焰原子化后,测定铅元素在283.3nm波长处的吸光度值,重复两次独立测定,根据步骤4)建立的标准曲线分别计算出消解液和空白对照溶液中的铅浓度,换算得称取的饲料防霉剂中的铅含量;
式中:
X——试样中铅含量,单位为毫克每千克(mg/Kg);
C1——试样消解液中铅测定浓度,单位为纳克每毫升(ng/mL);
C0——试剂空白液中铅测定浓度,单位为纳克每毫升(ng/mL);
V——试样消解液总体积,单位为毫升(mL);
m——试样质量,单位为克(g);
K——消解液的稀释倍数;
上述使用的仪器参数条件设置如下:
化学原子化器:氩气流速1000-1200mL/min;吸样时间4s,送样清洗时间14s;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空心阴极灯电流8mA;共振线283.3nm;狭缝0.4nm;燃烧器高度16mm;乙炔压力0.05~0.07MPa;空气压力为0.25~0.30MPa;积分方式:峰高;积分时间10s。”
复审请求人认为:(1)对比文件1中的食品与饲料防霉剂的用途和含铅量、基体不同,前处理和测定方法必然不会相同;对比文件1中铅测定方法存在的操作复杂、耗时、试剂消耗量大的问题正是本申请要解决的,将对比文件1中的测定方法转用于饲料防霉剂不存在技术障碍的结论没有依据。(2)本申请是在酸性介质中,试样中的铅与硼氢化钠或硼氢化钾反应生成挥发性铅的氢化物(PbH4),得到更加稳定的PbH4化合物,提高了铅测定数据的稳定性,并非在铅测定试剂中加入稳定剂;对比文件2直接在硼氢化钾碱性溶液中加入铁氰化钾,然后与一定酸度的分析溶液混合进行氢化反应产生铅烷,并未公开权利要求1中的制备铅测定试剂以及将铅测定试剂分别与标准溶液、消解液一同载入进行氢化物发生。(3)样品前处理方法不同:本申请可在一小时左右完成测试,对比文件1至少需要一倍以上时间;虽然对比文件3公开了盐酸-硝酸-氢氟酸作为酸消解溶液,但是由于待测物基体不同,操作方式和反应原理完全不同:本申请三种酸一次性加入,对比文件3先加入盐酸-硝酸,待消解呈白色后再加入氢氟酸;而且,本申请加热消解后进行赶酸并调节消解液中酸浓度,对比文件3未给出该启示。即使使用相同的消解体系,针对不同样品性质,对消解液的加入方式、消解温度、时间等调整,需要付出创造性劳动。(4)测试设备和条件不同:对比文件1采用VA-90气态原子化装置和AA-670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铅空心阴极灯,不同于本申请采用的化学原子化器-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对比文件1未公开化学原子化器进样和清洗时间,而这两个参数的选择取决于样品性质,需要付出创造性劳动,其他测定参数同样依据样品的前处理及样品性质决定。(5)本申请的两组独立测定结果相对误差小于10%,测定结果达到ppm级别,检出限达到ppb级,满足痕量检测要求;以饲料防霉剂为对象,解决现有技术操作繁琐、耗时长、精度不高的问题,实现快速准确测定,操作简便、选择性好、抗干扰能力强,与对比文件1-3的方法有本质区别。因此,本申请具备创造性。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现依法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一)、审查文本的认定
在复审程序中,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6月30日答复复审通知书时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的全文修改替换页,经审查,所作修改符合专利法第33条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1条第1款的规定。因此,本复审决定以复审请求人于申请日2016年02月26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80段、说明书附图1、说明书摘要和摘要附图以及于2019年06月30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项为基础作出。
(二)、有关创造性的问题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作为最接近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相比存在多个区别技术特征,但上述区别技术特征或被另一对比文件公开,或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则该项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对于现有技术不具备创造性。
具体到本申请:
独立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饲料防霉剂中铅含量的测定方法,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食品中痕量铅的测定方法(参见第390-391页“引言”部分以及第1-2节):
采用硝酸-高氯酸消化样品,用铁氰化钾作氧化剂将Pb2 氧化成Pb4 ,再以硼氢化钠作还原剂,将铅还原成铅化氢进行测定,不仅扩大了火焰原子吸收的分析范围、灵敏度高,而且简便、快速,结果准确、可靠。
1.1 仪器与试剂
VA-90气态原子化装置;AA-670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铅空心阴极灯。硝酸(AR),高氯酸(AR),盐酸(GR);30g·L-1铁氰化钾溶液;20g·L-1硼氢化钠~5g·L-1氢氧化钠溶液:称取20g硼氢化钠,以5g·L-1氢氧化钠溶液溶解并定容至1L;铅标准贮备液(1mg·mL-1)。 去离子水,所有器皿均经5%硝酸浸泡过夜后使用。
1.2 仪器工作条件的选择
最佳仪器工作条件见表1。
1.3 样品处理与分析方法
取适量试样于250mL平底烧瓶中,用硝酸-高氯酸(9 1)缓慢消化至近干,取下,放冷。用2%盐酸清洗并转移至100mL容量瓶中,加入30%的铁氰化钾溶液15mL,用2%盐酸定容至刻度,混匀,放置2小时后待测。同时做试剂空白。
将仪器调至最佳工作条件,取5.0mL样品溶液于发生瓶中,盖紧瓶塞,注入2.0 mL硼氢化钠溶液,迅速通入氩气测定。
2.1 工作曲线的制备
将铅标准贮备液(1.0 mg·mL-1)稀释成1μg·mL-1的标准应用液。分别吸取铅标准应用液0.3,0.5,1.0,1.5和2.0mL于100mL容量瓶中,各加入30%铁氰化钾溶液15mL,用2%盐酸定容至刻度,即配制成3,5,10,15和20ng·mL-1的标准系列工作溶液,进行测定。回归方程为 Y=6.192×10-3x 7.368×10-3,相关系数r= 0.9996。
2.5 方法的精密度和准确度
取适量的食品样品四份,按本法重复测定六次,结果见表4
将权利要求1和对比文件1进行对比分析可知,对比文件1的痕量铅测定方法对应于权利要求1中的铅含量的测定方法;对比文件1第2.1节中的分别吸取铅标准应用液于容量瓶中,用2%盐酸定容,配制成3,5,10,15和20ng·mL-1的标准系列工作溶液,对应于权利要求1步骤1)系列铅标准溶液制备中的分别吸取铅标准使用液,加入容量瓶中,再加HCl溶液,且公开了系列标准溶液浓度值包括5ng/mL、10 ng/mL、15 ng/mL、20 ng/mL;对比文件1中的仪器VA-90气态原子化装置和AA-670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分别对应于权利要求1中的化学原子化器和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对比文件1中采用氢化物发生-原子吸收光谱法测定痕量铅,表1中最佳工作条件包括氩气流速0.7L·min-1、波长283.3nm以及2.1节中对标准系列工作溶液进行测定,得到回归方程,对应于权利要求1步骤3)中的采用化学原子化器-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测定步骤1)各个铅标准溶液中的铅含量,测定时在化学原子化器中进行氢化物发生,然后利用载气将得到的氢化物PbH4通入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中火焰原子化后,测定铅元素在283.3nm波长处的吸光度值,根据测得的各个铅标准溶液的吸光度值,建立浓度-吸光度值标准曲线;对比文件1中1.3节中的样品处理方法以及同时作试剂空白,对应于权利要求1中步骤4)中的湿法消解得到消解液和步骤5)中的得到空白对照溶液;对比文件1中采用氢化物发生-原子吸收光谱法测定痕量铅,表1中最佳工作条件包括氩气流速0.7L·min-1、波长283.3nm以及1.3节中对样品溶液进行分析,对应于权利要求1步骤6)中的将步骤4)得到的消解液、步骤5)所得到的空白对照溶液在化学原子化器中进行氢化物发生,然后利用载气将得到的氢化物PbH4通入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中火焰原子化后,测定铅元素在283.3nm波长处的吸光度值;在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测试中,得到元素标准曲线后,根据检测待测样品得到的吸光度结合标准曲线确定被测元素浓度,是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标准曲线定量分析的固有步骤,属于对比文件1隐含公开的内容,因而对比文件1公开了权利要求1步骤6)中的根据步骤4)建立的标准曲线分别计算消解液和空白对照溶液中的铅浓度;对比文件1第2.5节中取适量食品样品四份,按本法重复测定六次,得到测定值X,单位为μg·Kg-1,对应于权利要求1步骤6)中的换算得到试样中铅含量X;对比文件1表1中最佳仪器工作条件包括的参数:波长283.3nm、灯电流、狭缝、氩气流速、积分时间分别对应于权利要求1中的仪器参数:共振线283.3nm、空心阴极灯电流、狭缝、氩气流速和积分时间。
由此可见,独立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方法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技术特征在于:(1)测定饲料防霉剂中铅含量;(2)系列铅标准溶液的制备方法为:分别吸取0mL、2.5mL、5mL、7.5mL、10mL、15mL铅标准使用液,加入50mL定量瓶中,再加10mLHCl(1 1)溶液,用纯水定容,系列标曲溶液浓度还包括30ng/mL;铅测定试剂制备方法为:称取1g NaBH4、1g铁氰化钾、4g NaOH、2g铅稳定剂,加入塑料瓶中,再加入100mL水,配制成铅测定试剂;测定铅标准溶液、消解液和空白对照溶液时分别将铅测定试剂一同载入进行氢化物发生;(3)步骤4)湿法消解方法为:称取0.2g饲料防霉剂试样,加入到已经用硝酸煮沸的四氟烧杯中,吸取2mL硝酸、6mL盐酸和3mL氢氟酸加入到烧杯中,将烧杯加盖,放在电热板上180℃加热消解60min,待消解溶液清亮后,在120℃下进行排酸至1-2mL左右,转移至定量瓶中,加纯水定容至10mL,得到消解液,适当稀释,稀释倍数记为K,并用HCl(1 1)溶液调节消解液中酸浓度与铅标准溶液酸的浓度一致;步骤5)取与步骤4)相同体积的硝酸、盐酸和氢氟酸混合均匀后,采用与步骤4)相同的消解、赶酸和调节酸浓度方法进行处理,得到空白对照溶液;(4)步骤6)中重复两次独立测定,换算铅含量的公式为,仪器参数条件设置如下:化学原子化器:氩气流速1000-1200mL/min;吸样时间4s,送样清洗时间14s;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空心阴极灯电流8mA;狭缝0.4nm;燃烧器高度16mm;乙炔压力0.05~0.07MPa;空气压力为0.25~0.30MPa;积分方式:峰高;积分时间10s。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可以确定,独立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测定饲料防霉剂中铅含量。
对于区别技术特征(1),对比文件1公开了食品中痕量铅的测定方法,当本领域技术人员希望测定饲料防霉剂中的铅含量时,能够从对比文件1中得到启示,将该测定方法转用于测定饲料防霉剂中的铅含量,不存在任何技术障碍。
对于区别技术特征(2),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测定茶叶中的铅的氢化物发生-原子荧光光谱法(参见第805-806页第1-2节),直接在硼氰化钾碱性溶液中加入铁氰化钾,然后与一定酸度的分析溶液混合进行氢化反应产生铅烷;绘制标准曲线时,分别吸取1.0mg/L的铅标准工作液0.5、1.0、2.0、4.0、5.0mL于100mL容量瓶中,用1.5%的盐酸定容到刻度,以1.5%盐酸溶液为载流,在2% KBH4、0.2% KOH、0.8% KFe(CN)6条件下,用原子荧光光度计以选定的仪器工作参数测定其荧光强度,以校准曲线浓度为横坐标,以荧光强度为纵坐标绘制校准曲线;样品测定方法与校准曲线的绘制相同。对比文件2中的直接在硼氰化钾碱性溶液中加入铁氰化钾,然后与一定酸度的分析溶液混合进行氢化反应产生铅烷,分别相当于权利要求1中的制备铅测定试剂以及将铅测定试剂分别与铅标准溶液、消解液一同载入进行氢化物发生。由此可见,对比文件2公开了铅标准溶液制备和样品消解时不加铁氰化钾溶液,而是由硼氢化物、氢氧化物和铁氰化钾制备得到铅测定试剂并与待分析溶液一同载入进行氢化物发生,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从对比文件2中得到启示,采用上述操作步骤制备铅标准溶液和进行氢化物发生。另外,在铅测定试剂中加入铅稳定剂,是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至于铅标准溶液制备时铅标准使用液的体积梯度、盐酸浓度和最终得到的标准溶液浓度范围以及制备铅测定试剂时各组分的用量选择,都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待测样品铅含量范围以及氢化物发生化学方程式中化学计量数的比例进行调整和优化的常规技术手段。
对于区别技术特征(3),对比文件3公开了一种混合酸消解-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测定土壤中重金属含量的方法(参见第952页右栏第4段),采用盐酸-硝酸-氢氟酸的混合酸体系对土壤样品进行消解:称取经干燥的土壤样品0.5000g置于聚四氟乙烯坩埚中,加入盐酸-硝酸(3 1)混合酸10mL摇匀,盖上表面皿,置于电热板上,低温加热。待土壤消解呈白色后,取下表面皿,继续加热至尽干,然后加入氢氟酸3mL继续加热。在180℃±5℃下加热2h,驱赶氢氟酸,当溶液剩余2~3mL时,取下冷却。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从对比文件3中得到启示,采用盐酸-硝酸-氢氟酸的混酸体系对饲料防霉剂进行消解,而且,调节混酸消解的具体参数,如混酸体系中三种酸加入的时机和用量、加热温度以及加热时间是本领域技术人员为实现样品消解完全、消除干扰的常规操作,而消解完毕后进行适当稀释并调节酸浓度与标准溶液一致,也是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另外,空白对照溶液的制备方法与样品保持一致,属于本领域公知常识。
对于区别技术特征(4),由检测到的试样消解液和试剂空白液中铅测定浓度以及消解液体积、试样质量和消解液稀释倍数,计算试样中铅含量的计算公式,属于本领域公知常识。而且,化学原子化器和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可以设置的仪器参数及相应的可调范围,是本领域公知常识,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根据样品实际情况经过有限次试验,得到适宜的参数条件。而检测时进行的平行测定的次数,也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需要进行的常规选择。
针对复审请求人在复审无效宣告程序意见陈述书中陈述的意见,合议组认为:(1)不论是对比文件1测定食品中的铅含量还是本申请测定饲料防霉剂中的铅含量,二者测定的对象均是样品中的铅而非其它物质,食品和饲料防霉剂的用途并不影响铅含量的测定。而对于样品进行湿法消解和针对铅含量的氢化物发生-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是通用的样品前处理和铅元素检测方法,本领域书籍《分析化学中的样品制备技术》((美)米特拉编著,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第1版,出版日期为2015年06月)第190-193页记载了“很多金属成分分析通常采用原子光谱分析法,这些方法通常需要样品溶液为较稀的水溶液,常用酸来处理样品。常用的金属湿法消解方法是在一个敞口烧杯里、在高压密封的容器内或利用微波辅助消解,常用于样品消解的试剂及其适应的样品形式见表5.1,试剂包括稀酸、浓酸(如硝酸)、浓酸加氧化剂以及氢氟酸。湿法消解中,最简单的方法是在一个敞口容器中进行,将样品干燥、称重后放入烧杯中,再加入消解试剂,用表面皿盖在烧杯口上,置于电热板上加热,当样品被完全消解后,蒸发近干时加入稀酸定容”,且本领域教科书《分析化学》(李志富 陈建平主编,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第1版,出版日期为2015年08月)第193页记载了“氢化物原子化:As、Sb、Bi、Sn、Ge、Se、Pb、Te等多种元素可形成氢化物,在通常情况下为气体或挥发性液体。测定时先将样品置于氢化物发生器内,样品中待测元素在酸性介质中与强还原剂硼氢化钠(钾)反应,生成气体氢化物。所产生的氢化物由载气(氮气)带入石英管中。一般在700~900℃温度范围内即可完全分解成基态原子。这种原子化法的灵敏度高(一般可达10-9~10-10g),选择性好,基体干扰和化学干扰较少”。因此,在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检测食品中痕量铅含量的方法且达到了灵敏度高、简便、快速,结果准确、可靠(参见第390页“引言”部分)的技术效果的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在面对如何检测饲料防霉剂中的铅的技术问题时,能够想到采用对比文件1公开且现有技术中通用的检测方法,无需克服任何技术障碍。(2)对比文件2直接在硼氰化钾碱性溶液中加入铁氰化钾,然后与一定酸度的分析溶液混合进行氢化反应产生铅烷,其中具有一定酸度的分析溶液提供酸性介质,硼氢化钾碱性溶液作为强还原剂对应于权利要求1铅测定试剂中的NaBH4和NaOH将铅还原成铅烷(PbH4),因而对比文件2中在硼氰化钾碱性溶液中加入铁氰化钾对应于权利要求1中的制备铅测定试剂。即,对比文件2与本申请的铅含量检测原理相同,且公开了制备铅测定试剂以及将铅测定试剂分别与标准溶液、消解液一同载入进行氢化物发生。(3)关于样品的前处理方法:首先,对比文件1“样品处理与分析方法”中关于时间的记载为:样品经酸消化并由盐酸清洗,加入铁氰化钾溶液并定容,混匀后放置2小时待测(参见第390页第1.3节),该2小时为消化后的样品加入铁氰化钾的氧化反应时间。对比文件2公开了鉴于实际分析工作中铁氰化钾酸性分析溶液的稳定性差,容易形成沉淀污染实验器皿,而直接在硼氰化钾碱性溶液中加入铁氰化钾,然后与一定酸度的分析溶液混合进行氢化反应产生铅烷(参见第805页第1节),即氧化剂铁氰化钾与强还原剂硼氢化钾碱性溶液同时加入一定酸度的分析溶液混合反应,而无需将样品先与铁氰化钾进行氧化。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从对比文件2中得到启示,将包括硼氢化钾碱性溶液和铁氰化钾的铅测定试剂直接与一定酸度的分析溶液混合进行氢化反应产生铅烷并进行测定,相应节省2小时的氧化反应时间也是检测方法的调整所必然带来的技术效果。其次,对比文件3公开了盐酸-硝酸-氢氟酸作为酸消解溶液,而消解时将混酸一次性加入样品中或按顺序先后加入,都是本领域的常规操作,前述书籍《分析化学中的样品制备技术》第191-193页公开了“湿法消解中所用酸的类型根据样品的性质决定,浓酸可以单独用,也可以混合用或按顺序用”。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根据样品条件在现有技术中选择相应的混酸加入方式。另外,完全消解以消除杂质干扰是原子吸收光谱样品溶液制备中消解程序的普遍追求,而为了实现完全消解,根据待消解的样品性质调整混酸消解体系中酸的用量、加热温度和时间,都是本领域常用技术手段,前述书籍《分析化学中的样品制备技术》第191-193页记载了“常用于样品消解的试剂及其适应的样品形式见表5.1,试剂包括稀酸、浓酸(如硝酸)、浓酸加氧化剂以及氢氟酸。湿法消解中,最简单的方法是在一个敞口容器中进行,将样品干燥、称重后放入烧杯中,再加入消解试剂,用表面皿盖在烧杯口上,置于电热板上加热,当样品被完全消解后,蒸发近干时加入稀酸定容”,“酸消解中所用酸的类型根据样品的性质决定”,“一般倾向于选择最温和的溶解消解样品,因为较强的酸可能会腐蚀消解容器,并在需要在实验室中加倍小心”,“混合型浓酸结合氧化试剂或氢氟酸,具有更强的溶解能力,王水(3:1的盐酸与硝酸的混合溶液)结合氢氟酸能提供溶解样品的酸度、氧化能力和络合作用。这些混合物能溶解所有的金属、合金和大多数耐火矿物、土壤、岩石和沉积物”,权利要求1中加入的2mL硝酸、6mL盐酸和3mL氢氟酸即为上述记载中溶解能力最强的王水结合氢氟酸的消解体系。最后,对比文件3中公开了“加热驱赶氢氟酸”的排酸操作:在180℃±5℃下加热2h,驱赶氢氟酸(参见第952页右栏第4段)。(4)关于测试设备和条件:首先,对比文件1采用氢化物发生-原子吸收光谱法测定铅含量(参见第390页“摘要”、“引言”),其中氢化物发生在VA-90气态原子化装置中进行,因而该VA-90气态原子化装置对应于权利要求1中的化学原子化器,对比文件1中的包括铅空心阴极灯的AA-670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对应于权利要求1中的包括空心阴极灯的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即对比文件1公开了权利要求1中的化学原子化器和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联用设备。其次,原子化器的吸样时间和送样清洗时间,是原子化器常规工作参数,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参数进行调节和设置是本领域技术人员进行检测时的常规操作,而且权利要求1中限定的具体参数值属于一般的原子化器可调节范围;同样的,权利要求1中限定的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的参数范围属于一般的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的可调节范围内,是常规的参数选择。(5)对比文件1“引言”部分公开了用铁氰化钾作氧化剂将Pb2 氧化成Pb4 ,再以硼氢化钠作还原剂,将铅还原成铅化氢进行测定,不仅扩大了火焰原子吸收的分析范围、灵敏度高,而且简便、快速,结果准确、可靠(参见第390页左栏第1段),“结果与讨论”部分公开了测定值达到ppb级别、变异系数小于3%(参见表4)。因此对比文件1的技术方案中铅的检出限已达到ppb级别,实现了简便快速且结果准确可靠的痕量铅检测。另外,前述教科书《分析化学》第193页记载了“氢化物原子化法的灵敏度高(一般可达10-9~10-10g),选择性好,基体干扰和化学干扰较少”,因而采用该氢化物发生-原子吸收光谱法测定铅含量能够实现选择性好、抗干扰能力强的技术效果也是本领域公知常识。因此,复审请求人的意见陈述不能被接受。
综上,在对比文件1公开内容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3以及本领域公知常识以获得该权利要求所要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1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及显著的进步,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合议组依法做出如下复审决定。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10月09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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