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势能变化定量表征颗粒下落后堆积偏析状态的方法-复审决定


发明创造名称:基于势能变化定量表征颗粒下落后堆积偏析状态的方法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88296
决定日:2019-08-28
委内编号:1F257006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510592496.0
申请日:2015-09-17
复审请求人:重庆大学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邓晓蓓
合议组组长:丁长林
参审员:汤晨光
国际分类号:G01N15/00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33条
决定要点
:如果某项权利要求中经修改的技术特征在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中没有记载,也不能由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信息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则该权利要求的修改超出了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510592496.0,发明名称为“基于势能变化定量表征颗粒下落后堆积偏析状态的方法”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申请人为重庆大学。本申请的申请日为2015年09月17日,公开日为2015年12月09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实质审查部门于2018年04月25日发出驳回决定,驳回了本申请,其理由是:权利要求1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所规定的创造性。
驳回决定所引用的对比文件为:
对比文件1:“COREX 3000 竖炉布料的离散元模型”,李强 等,《钢铁》,第47卷第10期,第20-23页,公开日为2012年10月31日;
对比文件2:“A mechanism for particle size segregation in three dimensions”, Rémi Jullien 等,《NATURE》,第344卷,第425-427页,公开日为1990年03月29日;
对比文件3:“溜槽对高炉无料钟布料粒度偏析的影响研究”,朱文睿 等,《力学与实践》,第36卷第6期,第764-769页,公开日为2014年12月31日;
对比文件4:“基于三维离散元法的无钟高炉装料行为”,张建良 等,《北京科技大学学报》,第35卷第12期,第1643-1652页,公开日为2013年12月31日;
对比文件5:“喷动流化床颗粒混合特性的三维直接数值模拟”,张勇 等,《中国电机工程学报》,第28卷第2期,第33-38页,公开日为2008年01月31日;
对比文件6:“振动筛分过程的三维离散元法模拟研究”,赵啦啦,第52-55页,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公开日为2013年09月30日。
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2018年02月13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项,申请日2015年09月17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6页、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说明书附图第1-2页。
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基于势能变化定量表征颗粒下落后堆积偏析状态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1)利用三维绘图软件SolidWorks建立一个由布料器和装料罐组成的配料模型;所述配料模型的基本参数布料器的形状尺寸、装料罐的形状尺寸以及布料器和装料罐的高度;其中,所述装料罐的内腔的断面为矩形结构,其上端开放,且装料罐上端的开度大于布料器下料口的开度;
2)将步骤1)建立的配料模型导入到仿真软件LIGGGHTS中;
3)在仿真软件LIGGGHTS中建立两种粒径的颗粒模型,并设置配料模型的基本参数以及颗粒模型的基本参数,使配料模型形成模拟配料装置,颗粒模型形成模拟颗粒;颗粒模型的基本参数包括颗粒直径、颗粒杨氏模量、颗粒泊松比、颗粒密度、颗粒与壁之间的摩擦系数、颗粒与壁之间的恢复系数、颗粒之间的摩擦系数、颗粒之间的恢复系数、以及不同颗粒之间的比例;
4)模拟实验,将模拟颗粒按不同比例混合均匀后,装入布料器,记录此时每个模拟颗粒的状态参数;待模拟颗粒下落到装料罐重新分布之后,再次记录每个模拟颗粒的状态参数;所记录的模拟颗粒状态参数包括模拟颗粒的编号、三维坐标系下模拟颗粒的坐标、X轴、Y轴和Z轴的速度、以及摩擦力;
5)模拟实验完成后,将所记录的数据代入偏析指数解算模型,得到偏析指数,其中,所述偏析指数解算模型为:
K=|A初-A末|/A初*100%;
式中K为偏析指数,A初为初始状态下A颗粒势能与总势能之比,A末为末状态下A颗粒势能与总势能之比。”
驳回决定中指出:1、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基于势能变化定量表征颗粒下落后堆积偏析状态的方法,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竖炉布料的离散元模型,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技术特征在于:(1)利用三维绘图软件SolidWorks建立配料模型;并将其导入仿真软件LIGGGHTS中进行模拟实验;装料罐的内腔的断面为矩形结构;(2)颗粒模型的基本参数还包括颗粒泊松比、颗粒与壁之间的摩擦系数、颗粒与壁之间的恢复系数、颗粒之间的摩擦系数、颗粒之间的恢复系数;记录的模拟颗粒状态参数还包括模拟颗粒的编号、三维坐标系下模拟颗粒的坐标、X轴、Y轴和Z轴的速度、以及摩擦力;模拟实验完成后,将所记录的数据代入偏析指数解算模型,得到偏析指数,其中,所述偏析指数解算模型为:K=|A初-A末|/A初*100%;式中K为偏析指数,A初为初始状态下A颗粒势能与总势能之比,A末为末状态下A颗粒势能与总势能之比。也即该权利要求保护一种基于势能变化定量表征颗粒下落后堆积偏析状态的方法。对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1),本领域公知地,建立配料模型、进行模拟实验,势必需要借助相适应的软件,三维绘图软件SolidWorks是本领域常用的3D-CAD工具、LIGGGHTS是本领域常用的模拟仿真软件,借助这二者进行配料模型的建立和实验的模拟均属于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易于想到的,其技术效果也是不难预料到的。对于装料罐的内腔的断面的形状,这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需要可作出适当的选择的,例如设为矩形结构,无需付出创造性劳动。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2),该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出一种偏析指数用于表征偏析的结果。对于颗粒模型的基本参数如颗粒泊松比、颗粒与壁之间的摩擦系数、颗粒与壁之间的恢复系数、颗粒之间的摩擦系数、颗粒之间的恢复系数,属于本领域进行DEM模拟的常规参数设置,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模拟的实际需要能够作出相适应的配置的,其技术效果也是能够合理地预料到的。例如,有关泊松比、摩擦系数、恢复系数等参数可参考对比文件3-6。对于所记录的模拟颗粒状态参数如模拟颗粒的编号、三维坐标系下模拟颗粒的坐标、X轴、Y轴和Z轴的速度、摩擦力,属于本领域进行DEM模拟可得的常规状态参数,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模拟的实际需要能够作出相适应的配置的,其技术效果也是能够合理地预料到的。对于偏析的表征,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三维状态下球形二元混合颗粒粒径偏析的研究,具体公开了以下内容:本文三维模拟的结果表明,分离度对球形二元混合物的尺寸比和数量比均敏感。为了定量地表征粒径偏析效果,测量了两种大小不同粒径的球形颗粒的垂向数分布n(h)和径向数分布n(ρ)/ρ;图4给出了由图3模拟所得的数分布n(h)和n(ρ)/ρ。图4的数据表明随着半径比r(即r=R2/R1,R2>R1)的增加和粒子数比x的减少,偏析程度增加。由此可见,对比文件2通过垂向数分布n(h)(如图4所示)表征偏析程度的高低,而垂向数分布本身即表示相应粒径的颗粒数量随颗粒所处高度h的分布。考虑到特定粒径颗粒的质量m是一定的,那么垂向数分布本身也同样反映了相应粒径颗粒的势能(mgh)的分布,由颗粒的势能分布通过求和易于得到其总势能。由于初始状态下的特定颗粒的势能也是一定值,那么从对比文件2的颗粒垂向数分布出发,根据已知的势能的概念,通过上述合乎逻辑的分析、推理,本领域技术人员完全可以通过计算初、末状态下特定颗粒总势能的增量|A初-A末|,并将该增量与初始势能A初的比值|A初-A末|/A初作为表征粒径偏析程度的参数,而且这种表征方式相对于用垂向数分布n(h)表征偏析程度而言,并没有获得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具体地,将其命名为偏析指数,将具体计算模型定为K=|A初-A末|/A初*100%,属于本领域的常规技术设置。从而本领域技术人员易于想到将该定量表征表达式应用到对比文件1中,得到一种基于势能变化定量表征颗粒下落后堆积偏析状态的方法。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以及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得到该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1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8年07月26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复审请求,未修改申请文件。复审请求人认为本申请具备创造性:1)、对比文件1针对的对象是COREX竖炉,仅提供了一种布料过程中,粒度对径向偏析的影响,以及粒度与堆料形状变化的关系;其主要是模拟颗粒运动过程与料面形状的形成,及描述大小颗粒差别,只是对炉料定性的分析。而本申请针对基础且通用性强的料罐模型,基于所有颗粒(不同粒径)混合之后势能前后的差别来表征偏析,而不是单一颗粒的势能在运动前后的势能差别。2)、对比文件2针对常规球型颗粒,对粒径较为敏感,未给出定量表征颗粒偏析的方法,本申请通过势能变化定量表征,进行偏析程度的精确分析。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08月07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原专利实质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原专利实质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坚持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9年03月18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指出:1、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基于势能变化定量表征颗粒下落后堆积偏析状态的方法,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竖炉布料的离散元模型,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技术特征在于:(1)步骤1)中配料模型利用三维绘图软件SolidWorks建立;配料模型的基本参数还包括布料器和装料罐的高度;装料罐的内腔的断面为矩形结构;(2)步骤2)中仿真软件为LIGGGHTS;(3)步骤3)中颗粒模型的基本参数还包括颗粒泊松比、颗粒与壁之间的摩擦系数、颗粒与壁之间的恢复系数、颗粒之间的摩擦系数、颗粒之间的恢复系数;(4)步骤4)中模拟颗粒按不同比例混合,记录的模拟颗粒状态参数还包括模拟颗粒的编号、三维坐标系下模拟颗粒的坐标、X轴、Y轴和Z轴的速度、以及摩擦力;(5)步骤5)中将所记录的数据代入偏析指数解算模型,得到偏析指数,偏析指数解算模型为:K=|A初-A末|/A初*100%;式中K为偏析指数,A初为初始状态下A颗粒势能与总势能之比,A末为末状态下A颗粒势能与总势能之比。对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1)、(2),本领域公知地,建立配料模型、进行模拟实验,势必需要借助相适应的软件,三维绘图软件SolidWorks是本领域常用的3D-CAD工具、LIGGGHTS是本领域常用的模拟仿真软件,借助这二者进行配料模型的建立和实验的模拟均属于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对于布料器和装料罐的高度以及装料罐的内腔的断面的形状,这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需要作出的常规选择。对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3)对于颗粒模型的基本参数如颗粒泊松比、颗粒与壁之间的摩擦系数、颗粒与壁之间的恢复系数、颗粒之间的摩擦系数、颗粒之间的恢复系数,属于本领域进行DEM模拟的常规参数设置,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模拟的实际需要能够作出相适应的配置的,其技术效果也是能够合理地预料到的。例如,有关泊松比、摩擦系数、恢复系数等参数可参考对比文件3-6。对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4),模拟颗粒按不同比例混合为本领域进行DEM模拟的常规参数设置,所记录的模拟颗粒状态参数如模拟颗粒的编号、三维坐标系下模拟颗粒的坐标、X轴、Y轴和Z轴的速度、摩擦力属于本领域进行DEM模拟可得的常规状态参数。对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5),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三维状态下球形二元混合颗粒粒径偏析的研究,具体公开了以下内容:本文三维模拟的结果表明,分离度对球形二元混合物的尺寸比和数量比均敏感,为了定量地表征粒径偏析效果,测量了两种大小不同粒径的球形颗粒的垂向数分布n(h)和径向数分布n(ρ)/ρ;图4给出了由图3模拟所得的数分布n(h)和n(ρ)/ρ,图4的数据表明随着半径比r(即r=R2/R1,R2>R1)的增加和粒子数比x的减少,偏析程度增加,由此可见,对比文件2通过垂向数分布n(h)(如图4所示)表征偏析程度的高低,而垂向数分布本身即表示相应粒径的颗粒数量随颗粒所处高度h的分布,考虑到特定粒径颗粒的质量m是一定的,那么垂向数分布本身也同样反映了相应粒径颗粒的势能(mgh)的分布,由颗粒的势能分布通过求和易于得到其总势能,由于初始状态下的特定颗粒的势能也是一定值,那么从对比文件2的颗粒垂向数分布出发,根据已知的势能的概念,利用该偏析指数解算模型得到偏析指数为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以及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得到该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1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2、针对复审请求人的陈述意见进行了答复。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4月18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和修改的权利要求书,修改涉及:权利要求1中,将“两种粒径的颗粒模型”修改为“两种基本参数不同的颗粒模型”,将“所述偏析指数解算模型为:K=|A初-A末|/A初*100%;式中K为偏析指数,A初为初始状态下A颗粒势能与总势能之比,A末为末状态下A颗粒势能与总势能之比”修改为“所述偏析指数解算模型为:K=|E初-E末|/E初*100%;式中K为偏析指数,E初为初始状态下所有颗粒的总势能,E末为末状态下所有颗粒的总势能”。复审请求人认为本申请具备创造性:1)、对比文件1针对的对象是COREX竖炉,仅提供了一种布料过程中,粒度对径向偏析的影响,以及粒度与堆料形状变化的关系;其主要是模拟颗粒运动过程与料面形状的形成,及描述大小颗粒差别,只是对炉料定性的分析。而本申请针对更为基础且通用性更强的料罐模型,基于所有颗粒(不同粒径)混合之后势能前后的差别来表征偏析,而不是单一颗粒的势能在运动前后的势能差别。2)、对比文件2针对常规球型颗粒,对粒径较为敏感,未给出定量表征颗粒偏析的方法,本申请通过势能变化定量表征,进行偏析程度的精确分析。3)、本申请将大、小粒径颗粒的分布状态作为整体而不进行区分,可以更为方便且直观地获得表征颗粒偏析的定量结果,并且本申请可以更大范围扩展到各种不同性质颗粒所构建混合物作为对象,来直接获得其偏析程度的定量结果。
合议组于2019年05月05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指出:1、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中具有技术特征①“在仿真软件LIGGGHTS中建立两种基本参数不同的颗粒模型”、②“所述偏析指数解算模型为:K=|E初-E末|/E初*100%;式中K为偏析指数,E初为初始状态下所有颗粒的总势能,E末为末状态下所有颗粒的总势能”,首先,上述技术特征并没有记载在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中;其次,原说明书中的相关记载为:原说明书第[0025]段中“在仿真软件LIGGGHTS中建立两种粒径的颗粒模型,并设置配料模型的基本参数以及颗粒模型的基本参数,其中,两种粒径的颗粒模型,除了粒径不同,其它因素都相同”、原说明书第[0010]、[0015]、[0027]、[0032]、[0037]段中“所述偏析指数解算模型为:K=|A初-A末|/A初*100%;式中K为偏析指数,A初为初始状态下A颗粒势能与总势能之比,A末为末状态下A颗粒势能与总势能之比”、“计算颗粒前后状态下的势能变化情况”,可见,权利要求1中修改后的上述技术特征与原说明书所记载的上述信息相比,至少存在以下区别:上述技术特征①中表达的是建立两种基本参数不同的颗粒模型,而颗粒模型的基本参数包括颗粒直径、颗粒杨氏模量、颗粒泊松比、颗粒密度、颗粒与壁之间的摩擦系数、颗粒与壁之间的恢复系数、颗粒之间的摩擦系数、颗粒之间的恢复系数、以及不同颗粒之间的比例,即两个颗粒模型除颗粒粒径外,其它基本参数也可不同,而原说明书所记载的信息中,除了颗粒粒径不同,其它因素都相同,因此,修改后的技术特征含义发生了变化;上述技术特征②中表达的是所有颗粒总势能的前后差别,而原说明书所记载的信息中,偏析指数解算模型针对的是“A颗粒”势能与总势能之比的前后差别,因此,修改后的技术特征含义发生了变化。由于以上两个区别的存在,本领域技术人员不能由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权利要求1的上述修改后的技术特征,因此权利要求1的修改超出了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不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2、针对复审请求人的陈述意见进行了回应。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6月05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和修改的权利要求书,修改涉及:将权利要求1中的“所述偏析指数解算模型为:K=|E初-E末|/E初*100%;式中K为偏析指数,E初为初始状态下所有颗粒的总势能,E末为末状态下所有颗粒的总势能”修改为“所述偏析指数解算模型为:K=|A初-A末|/A初*100%;式中K为偏析指数,A初为初始状态下A颗粒势能与总势能之比,A末为末状态下A颗粒势能与总势能之比”。复审请求人认为本申请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对于权利要求1中,将“两种粒径的颗粒模型”修改为“两种基本参数不同的颗粒模型”,从原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中记载的内容能够得出,在分析过程中,实际是对颗粒模型的基本参数,即颗粒直径、颗粒杨氏模量、颗粒泊松比、颗粒密度、颗粒与壁之间的摩擦系数、颗粒与壁之间的恢复系数、颗粒之间的摩擦系数、颗粒之间的恢复系数、以及不同颗粒之间的比例等进行分析的,因此,申请人认为,该修改并没有超出原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记载的范围。在此基础上,复审请求人认为本申请具备创造性:1)、对比文件1针对的对象是COREX竖炉,仅提供了一种布料过程中,粒度对径向偏析的影响,以及粒度与堆料形状变化的关系;其主要是模拟颗粒运动过程与料面形状的形成,及描述大小颗粒差别,只是对炉料定性的分析。而本申请针对更为基础且通用性更强的料罐模型,基于所有颗粒(不同粒径)混合之后势能前后的差别来表征偏析,而不是单一颗粒的势能在运动前后的势能差别。2)、对比文件2针对常规球型颗粒,对粒径较为敏感,未给出定量表征颗粒偏析的方法,本申请通过势能变化定量表征,进行偏析程度的精确分析。3)、本申请将大、小粒径颗粒的分布状态作为整体而不进行区分,可以更为方便且直观地获得表征颗粒偏析的定量结果,并且本申请可以更大范围扩展到各种不同性质颗粒所构建混合物作为对象,来直接获得其偏析程度的定量结果。此次提交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基于势能变化定量表征颗粒下落后堆积偏析状态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1)利用三维绘图软件SolidWorks建立一个由布料器和装料罐组成的配料模型;所述配料模型的基本参数布料器的形状尺寸、装料罐的形状尺寸以及布料器和装料罐的高度;其中,所述装料罐的内腔的断面为矩形结构,其上端开放,且装料罐上端的开度大于布料器下料口的开度;
2)将步骤1)建立的配料模型导入到仿真软件LIGGGHTS中;
3)在仿真软件LIGGGHTS中建立两种基本参数不同的颗粒模型,并设置配料模型的基本参数以及颗粒模型的基本参数,使配料模型形成模拟配料装置,颗粒模型形成模拟颗粒;颗粒模型的基本参数包括颗粒直径、颗粒杨氏模量、颗粒泊松比、颗粒密度、颗粒与壁之间的摩擦系数、颗粒与壁之间的恢复系数、颗粒之间的摩擦系数、颗粒之间的恢复系数、以及不同颗粒之间的比例;
4)模拟实验,将模拟颗粒按不同比例混合均匀后,装入布料器,记录此时每个模拟颗粒的状态参数;待模拟颗粒下落到装料罐重新分布之后,再次记录每个模拟颗粒的状态参数;所记录的模拟颗粒状态参数包括模拟颗粒的编号、三维坐标系下模拟颗粒的坐标、X轴、Y轴和Z轴的速度、以及摩擦力;
5)模拟实验完成后,将所记录的数据代入偏析指数解算模型,得到偏析指数,其中,所述偏析指数解算模型为:
K=|A初-A末|/A初*100%;
式中K为偏析指数,A初为初始状态下A颗粒势能与总势能之比,A末为末状态下A颗粒势能与总势能之比。”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一)审查文本的认定 复审请求人在2019年06月05日答复复审通知书时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的全文修改替换页。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所针对的文本为:2019年06月05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项,申请日2015年09月17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6页、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说明书附图第1-2页。
(二)关于专利法第33条 专利法第33条规定: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
如果某项权利要求中经修改的技术特征在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中没有记载,也不能由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信息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则该权利要求的修改超出了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中包含技术特征“在仿真软件LIGGGHTS中建立两种基本参数不同的颗粒模型”。首先,上述技术特征并没有记载在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中;其次,原说明书中的相关记载为:原说明书第[0025]段中“在仿真软件LIGGGHTS中建立两种粒径的颗粒模型,并设置配料模型的基本参数以及颗粒模型的基本参数,其中,两种粒径的颗粒模型,除了粒径不同,其它因素都相同”,可见,权利要求1中修改后的上述技术特征与原说明书所记载的上述信息相比,至少存在以下区别:上述技术特征中表达的是建立两种基本参数不同的颗粒模型,而颗粒模型的基本参数包括颗粒直径、颗粒杨氏模量、颗粒泊松比、颗粒密度、颗粒与壁之间的摩擦系数、颗粒与壁之间的恢复系数、颗粒之间的摩擦系数、颗粒之间的恢复系数、以及不同颗粒之间的比例,即两个颗粒模型除颗粒粒径外,其它基本参数也可不同,而原说明书所记载的信息中,除了颗粒粒径不同,其它因素都相同,因此,修改后的技术特征含义发生了变化。由于以上区别的存在,本领域技术人员不能由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权利要求1的上述修改后的技术特征,因此权利要求1的修改不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
(三)关于复审请求人的意见陈述
对于复审请求人答复复审通知书时的意见陈述,合议组认为:
(1)颗粒模型的基本参数包括颗粒直径、颗粒杨氏模量、颗粒泊松比、颗粒密度、颗粒与壁之间的摩擦系数、颗粒与壁之间的恢复系数、颗粒之间的摩擦系数、颗粒之间的恢复系数、以及不同颗粒之间的比例,权利要求的表述中两个颗粒模型除颗粒粒径外,其它基本参数也可不同,而原说明书所记载的信息中,除了颗粒粒径不同,其它因素都相同,因此,修改后的技术特征含义发生了变化。本领域技术人员不能由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权利要求1的上述修改后的技术特征,因此权利要求1的修改不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
(2)鉴于复审请求人仍未克服权利要求1的修改不符合专利法第33条规定的缺陷,合议组不再评述权利要求1是否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因此,复审请求人的意见陈述不具有说服力。
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合议组依法作出如下审查决定。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04月25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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