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基于压力流量综合检测仪的气源流量及压力检测方法-复审决定


发明创造名称:一种基于压力流量综合检测仪的气源流量及压力检测方法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88462
决定日:2019-08-27
委内编号:1F271630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610736824.4
申请日:2016-08-28
复审请求人:成都润博科技有限公司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吕卓凡
合议组组长:谢岗
参审员:杨建坤
国际分类号:G01D21/02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所限定的技术方案与本领域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区别特征属于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且该常规技术手段的使用未产生任何意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则该权利要求所限定的技术方案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因此不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610736824.4,名称为“一种基于压力流量综合检测仪的气源流量及压力检测方法”的发明专利申请,申请人为成都润博科技有限公司,本申请的申请日为2016年08月28日,公开日为2017年01月11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于2018年11月28日发出驳回决定,驳回了本发明专利申请,其理由是:权利要求第1-2项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申请日2016年08月28日提交的说明书摘要、说明书第1-13段、摘要附图、说明书附图第1-2幅,以及于2018年09月28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2项, 驳回决定引用了如下对比文件:
对比文件1:CN204717347 U,公告日为:2015年10月21日。
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基于压力流量综合检测仪的气源流量及压力检测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检测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第一步,连接检测设备,根据检测工作需要,首先确定所选用的仿真气源的气源种类、压力及总量参数,然后确认仿真负载类型及使用两,然后根据仿真负载确定测试管路的具体数量,并将测试管路连接好,然后通过测试管路将仿真气源与仿真负载连通,最后通过导向将控制阀和测试管路的减压器、调节阀、溢流阀、压力检测装置、压力变送器、流量传感器分别与控制系统电气连接;
第二步,开机预热,完成第一步设备连接后,接通电源,并将系统的减压器、调节阀、溢流阀、压力检测装置、压力变送器、流量传感器部分的控制电路开机运行,并在开机运行后,对减压器、调节阀、溢流阀、压力检测装置、压力变送器、流量传感器进行参数调节设定,同时通过控制系统基于当前的各减压器、调节阀、溢流阀、压力检测装置、压力变送器、流量传感器数据进行数据采集分析,并成产初步数据分析结构,在完成设定后,该部分控制电路保持运行状态至少15分钟;
第三步,实际测试,首先启动各相应的仿真负载,然后通过控制阀将仿真气源中的气流引入到仿真复杂处,并驱动仿真复杂运行,在仿真气源气流驱动仿真负载运行过程中,通过减压器、溢流阀、压力检测装置、压力变送器、流量传感器获取仿真负载运行时供气气路中的各设备运行参数和仿真气源的气体参数,并将采集到的参数据通过控制电路缓存;
第四步,数据分析处理,将控制电路缓存的各数据,传输至控制电路的运行电路中,并根据各数据进行运算处理后生成检测并分析报告即可;所述的第二步中,流量传感器至少两个,且检测范围为0—1000SLM,所述的压力检测装置的检测范围为0—40MPa;所述的第一步中的检测设备包括仿真气源、控制阀、减压器、调节阀、溢流阀、导流管、压力检测装置、压力变送器、流量传感器、仿真负载及控制系统,所述的仿真气源通过控制阀与测试管路连接,所述的测试管路至少两路,各测试管路间均相互并联,且每一条测试管路均与至少一个仿真负载连接,所述的测试管路包括导流管、减压器、调节阀、溢流阀、压力检测装置、压力变送器及流量传感器,其中所述的减压器通过导流管分别与控制阀、溢流阀及压力检测装置连通,其中所述的溢流阀另通过导流管与仿真气源相互连通,所述的压力变送器和流量传感器均至少一个,并通过导流管相互串联,所述的压力变送器另通过导流管与压力检测装置串联,所述流量传感器与仿真负载串联,所述的减压器、溢流阀及仿真负载均通过调节阀与导流管连通。
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压力流量综合检测仪的气源流量及压力检测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控制系统包括分别与控制阀、调节阀、压力检测装置、压力变送器及流量传感器电气连接。”
申请人成都润博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9年01月21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同时将权利要求1-2合并形成新的权利要求1。
复审请求时新修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基于压力流量综合检测仪的气源流量及压力检测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检测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第一步,连接检测设备,根据检测工作需要,首先确定所选用的仿真气源的气源种类、压力及总量参数,然后确认仿真负载类型及使用两,然后根据仿真负载确定测试管路的具体数量,并将测试管路连接好,然后通过测试管路将仿真气源与仿真负载连通,最后通过导向将控制阀和测试管路的减压器、调节阀、溢流阀、压力检测装置、压力变送器、流量传感器分别与控制系统电气连接;
第二步,开机预热,完成第一步设备连接后,接通电源,并将系统的减压器、调节阀、溢流阀、压力检测装置、压力变送器、流量传感器部分的控制电路开机运行,并在开机运行后,对减压器、调节阀、溢流阀、压力检测装置、压力变送器、流量传感器进行参数调节设定,同时通过控制系统基于当前的各减压器、调节阀、溢流阀、压力检测装置、压力变送器、流量传感器数据进行数据采集分析,并成产初步数据分析结构,在完成设定后,该部分控制电路保持运行状态至少15分钟;
第三步,实际测试,首先启动各相应的仿真负载,然后通过控制阀将仿真气源中的气流引入到仿真复杂处,并驱动仿真复杂运行,在仿真气源气流驱动仿真负载运行过程中,通过减压器、溢流阀、压力检测装置、压力变送器、流量传感器获取仿真负载运行时供气气路中的各设备运行参数和仿真气源的气体参数,并将采集到的参数据通过控制电路缓存;
第四步,数据分析处理,将控制电路缓存的各数据,传输至控制电路的运行电路中,并根据各数据进行运算处理后生成检测并分析报告即可;所述的第二步中,流量传感器至少两个,且检测范围为0—1000SLM,所述的压力检测装置的检测范围为0—40MPa;所述的第一步中的检测设备包括仿真气源、控制阀、减压器、调节阀、溢流阀、导流管、压力检测装置、压力变送器、流量传感器、仿真负载及控制系统,所述的仿真气源通过控制阀与测试管路连接,所述的测试管路至少两路,各测试管路间均相互并联,且每一条测试管路均与至少一个仿真负载连接,所述的测试管路包括导流管、减压器、调节阀、溢流阀、压力检测装置、压力变送器及流量传感器,其中所述的减压器通过导流管分别与控制阀、溢流阀及压力检测装置连通,其中所述的溢流阀另通过导流管与仿真气源相互连通,所述的压力变送器和流量传感器均至少一个,并通过导流管相互串联,所述的压力变送器另通过导流管与压力检测装置串联,所述流量传感器与仿真负载串联,所述的减压器、溢流阀及仿真负载均通过调节阀与导流管连通;所述的控制系统包括分别与控制阀、调节阀、压力检测装置、压力变送器及流量传感器电气连接。”
复审请求人认为:新的权利要求1除了审查意见指出的区别特征外还有区别技术特征:a、所述的第二步中,流量传感器至少两个,且检测范围为0—1000SLM,所述的压力检测装置的检测范围为0—40MPa;b、所述的第一步中的检测设备包括仿真气源、控制阀、减压器、调节阀、溢流阀、导流管、压力检测装置、压力变送器、流量传感器、仿真负载及控制系统,所述的仿真气源通过控制阀与测试管路连接,所述的测试管路至少两路。对于上述区别特征a和b,一方面可有效提高气体压力流量等参数的检测工作效率和精确度,另一方面可有效的规范压力流量检测工作的程序化和规范化,从而便于提高压力流量检测数据的通用型和规范性,相对于对比文件1具有实质性特征和显著的进步,并不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选择,而是发明人通过无数次试验得到的,是付出艰辛的创造性的劳动才能得到的。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01月28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认为,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仍然不具备创造性,因而坚持原驳回决定。
合议组于2019年07月02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指出: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在于: (1)权利要求1中的第一步中限定了根据检测工作需要,首先确定所选用的仿真气源的气源种类、压力及总量参数,然后确认仿真负载类型及使用,并且将测试管路的减压器、调节阀、溢流阀、压力检测装置与控制系统电气连接;(2)权利要求1的第二步中限定了开机需预热,同时通过控制系统基于当前的各减压器、调节阀、溢流阀、压力检测装置进行数据采集分析,并成产初步数据分析结构,在完成设定后,该部分控制电路保持运行状态至少15分钟;(3)权利要求1的第三步限定了通过减压器、溢流阀、压力检测装置获取仿真负载运行时供气气路中的各设备运行参数和仿真气源的气体参数,并将采集到的参数据通过控制电路缓存;(4)权利要求1中第四步限定了测试装置的所述的溢流阀另通过导流管与仿真气源相互连通。对于区别技术特征(1),在流体检测技术领域,根据检测工作需要,确定所选用的仿真气源的气源种类、压力及总量参数,然后确认仿真负载类型及使用是常规的操作步骤,并且为了获得整个测试系统的测试参数,将测试管路的减压器、调节阀、溢流阀、压力检测装置与控制系统电气连接也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对于区别技术特征(2),在测试技术领域,预先将测试装置开机预热,同时通过控制系统基于当前的各减压器、调节阀、溢流阀、压力检测装置进行数据采集分析,并在完成设定后,该部分控制电路保持运行状态至少15分钟是常规的技术手段;对于区别技术特征(3),由于对比文件1的测试装置其必然具有数据缓存电路,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将减压器、调节阀、溢流阀、压力检测装置采集的数据通过缓存电路进行存储是常规技术手段;对于区别技术特征(4),在气体压力和流量检测技术领域,将溢流阀通过导流管与气源连接、使得多余的气流流回气源也是本领域常规技术手段。同时,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复审请求人指出的区别技术特征a和b(特别参见说明书第13-14段以及说明书附图1),因此复审请求人的上述意见均不成立。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7月26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未对申请文件作出任何修改。复审请求人在意见陈述书中认为:本发明构造一个特定结构的一种基于压力流量综合检测仪的气源流量及压力检测方法,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当前开发出了大量的基于机械自动化系统或基于操作人员操作的气源系统检测装置,虽然这些装置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使用的需要,但各装置之间的操作方法存在极大差异,从而造成当前气源系统检测工作的规范性不强,另一方面也导致通过不同设备的检测出的结果之间通用性不高,从而极大的限制了气源系统检测工作的效率和可靠性,而这一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提出的本身就凝聚着发明人的创造劳动,本申请相对于对比文件1具有新的技术特征:所述的测试管路至少两路,各测试管路间均相互并联,且每一条测试管路均与至少一个仿真负载连接,所述的测试管路包括导流管、减压器、调节阀、溢流阀、压力检测装置、压力变送器及流量传感器,其中所述的减压器通过导流管分别与控制阀、溢流阀及压力检测装置连通。其一方面可有效提高气体压力流量等参数的检测工作效率和精确度,另一方面可有效的规范压力流量检测工作的程序化和规范化,从而便于提高压力流量检测数据的通用型和规范性,相对于对比文件1具有实质性特征和显著的进步,并不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选择,而是发明人通过无数次试验得到的,是付出艰辛的创造性的劳动才能得到的。因此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审查文本的认定
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针对的文本是复审请求人于申请日2016年08月28日提交的说明书摘要、说明书第1-13段、摘要附图、说明书附图第1-2幅,以及于2019年01月21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项。
2、关于创造性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所限定的技术方案与本领域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区别特征属于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且该常规技术手段的使用未产生任何意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则该权利要求所限定的技术方案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因此不具备创造性。
具体就本案而言:
1.权利要求1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气源动态监测装置,与本申请同属于气源系统压力流量智能综合监测领域,并具体公开了以下的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3-18段,说明书附图1-2):
气源动态监测装置,包括控制计算机1、设备主机2、压力变送器3、流量计4和程控稳压电源5,设备主机2分别与控制计算机1、压力变送器3、流量计4、程控稳压电源5连接,设备主机2内部整合有数据采集系统6、二次电源模块和继电器控制板,控制计算机1通过USB总线与数据采集系统6连接,数据采集系统分别与压力变送器、流量计连接,…控制计算机1与气源系统中的电爆阀8连接,气源系统7还包括气瓶9和减压器10,气瓶通过减压器10与负载11连接,减压器10与负载11连接的管路上安装有溢流阀12、压力表13、压力变送器3、流量计4,…运行在控制计算机1上的虚拟仪器软件通过USB总线向设备主机2发送控制命令和获取数据,程控稳压电源5为设备主机2提供24V高精度电源,设备主机2通过内部二次电源模块将24V电源转换为24V、±15V、5V分别提供给压力变送器3、流量计4、数据采集卡以及继电器控制板,压力变送器3、流量计4将压力、流量信号转变为电信号送入设备主机2,设备主机2将电信号转变为数字信号通过USB总线送往控制计算机1,虚拟仪器软件实现数据的解算、显示、存储、回放。所述的压力变送器3采用MicroSensor MPM489系列压力变送器,其主要技术指标如下:测量范围为0-2MPa(表压)、0-40MPa;所述的流量计4采用Sevenstar D07-60B型质量流量计,其主要指标如下:量程范围为0-500L/min、0-1000L/min,…流量采集能力2路:Q1测量范围为500SLM,Q2测量范围为1000SLM。
从说明书附图2可以看出,对比文件1中气源系统中气瓶9通过电爆阀8与测试管路连接,并且测试管路分为两路,两个测试管路间相互并联,每个测试管路包括上述导流管、减压器10、调节阀、溢流阀12、压力表13、压力变送器3以及流量计4,其中减压器10通过导流管分别与电爆阀8、溢流阀及压力检测装置连通,每个测试管路均包括一个变送器3和流量计4,压力变送器3通过导流管与压力表13串联,流量计4与数据采集系统6串联,上述的减压器10、溢流阀12及数据采集系统6均通过调节阀与导流管连通,数据采集系统6与控制计算机1电气连接组成控制系统,且两条测试管路之间的调节阀、压力表13、压力变送器3及流量计4间相互并联;从说明书附图1中可见,包括数据采集系统6的设备主机2与压力变送器3及流量计4电气连接,所述的控制计算机1与电爆阀8连接。
从对比文件1公开的内容可见,其也公开了一种气源动态监测装置的测试方法,对比文件1中的电爆阀相当于权利要求1中的控制阀;对比文件1中的设备主机2相当于权利要求1中的数据采集装置,其能够将电信号转变为数字信号,因此其必然具有数据处理电路;设备主机2能够将数字信号通过USB总线送往控制计算机1,因此其必然具有数据传输电路;设备主机2能够将通过内部二次电源模块将24V电源转换为24V、±15V、5V分别提供给压力变送器3、流量计4、数据采集卡以及继电器控制板,因此其必然具有驱动电路和驱动电源,并且驱动电路必然与数据处理电路、数据传输电路、数据缓存电路、地址编码电路、驱动电源、压力变送器电气连接;由于运行在控制计算机1上的虚拟仪器软件通过USB总线向设备主机2发送控制命令和获取数据,并且设备主机2能够获取多路压力变送器3和流量计4的检测信号,因此设备主机2必然具有地址编码电路;设备主机2能够将从压力变送器3和流量计4采集的数据进行处理和发送,因此其必然具有数据缓存电路,并且数据缓存电路必然与压力变送器3和流量计4电气连接。并且,从对比文件1公开的测试装置和测试方法可见,其必然需要首先将测试管路连接好,然后通过测试管路将气瓶与数据采集系统6连通,并将电爆阀8和测试管路的压力变送器3、流量计4分别与控制计算机1或数据采集系统6电气连接;第二,在采集数据之前,对比文件1的测试方法必然在测试装置连接之后,接通电源,并将电爆阀8、压力变送器3和流量计4的控制电路开机运行;第三,在实际测试方法中,必然需要启动负载11,并打开电爆阀8将气瓶气体引入测试管道中,并且在气瓶和负载11运行的过程中,获取电爆阀8的开关状态以及压力变送器3、流量计4的参数;第四,设备主机2将采集的电信号转变为数字信号通过USB总线送往控制计算机1,其必然是根据采集的压力变送器3、流量计4的参数进行的数据处理。
由此可见,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在于: (1)权利要求1中的第一步中限定了根据检测工作需要,首先确定所选用的仿真气源的气源种类、压力及总量参数,然后确认仿真负载类型及使用,并且将测试管路的减压器、调节阀、溢流阀、压力检测装置与控制系统电气连接;(2)权利要求1的第二步中限定了开机需预热,同时通过控制系统基于当前的各减压器、调节阀、溢流阀、压力检测装置进行数据采集分析,并成产初步数据分析结构,在完成设定后,该部分控制电路保持运行状态至少15分钟;(3)权利要求1的第三步限定了通过减压器、溢流阀、压力检测装置获取仿真负载运行时供气气路中的各设备运行参数和仿真气源的气体参数,并将采集到的参数据通过控制电路缓存;(4)权利要求1中第四步限定了测试装置的所述的溢流阀另通过导流管与仿真气源相互连通。
本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提高检测系统的稳定性和准确性”。对于区别技术特征(1),在流体检测技术领域,根据检测工作需要,确定所选用的仿真气源的气源种类、压力及总量参数,然后确认仿真负载类型及使用是常规的操作步骤,并且为了获得整个测试系统的测试参数,将测试管路的减压器、调节阀、溢流阀、压力检测装置与控制系统电气连接也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对于区别技术特征(2),在测试技术领域,预先将测试装置开机预热,同时通过控制系统基于当前的各减压器、调节阀、溢流阀、压力检测装置进行数据采集分析,并在完成设定后,该部分控制电路保持运行状态至少15分钟是常规的技术手段;对于区别技术特征(3),由于对比文件1的测试装置其必然具有数据缓存电路,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将减压器、调节阀、溢流阀、压力检测装置采集的数据通过缓存电路进行存储是常规技术手段;对于区别技术特征(4),在气体压力和流量检测技术领域,将溢流阀通过导流管与气源连接、使得多余的气流流回气源也是本领域常规技术手段。
对于复审请求人在答复复审通知书的意见陈述书中提出的意见,合议组认为,复审请求人所述的本申请与对比文件1所具有的区别技术特征“所述的测试管路至少两路,各测试管路间均相互并联,且每一条测试管路均与至少一个仿真负载连接,所述的测试管路包括导流管、减压器、调节阀、溢流阀、压力检测装置、压力变送器及流量传感器,其中所述的减压器通过导流管分别与控制阀、溢流阀及压力检测装置连通”已经被对比文件1所公开(参见对比文件1说明书附图1),因此其必然能够解决复审请求人所声称的“各装置之间的操作方法存在极大差异,从而造成当前气源系统检测工作的规范性不强,另一方面也导致通过不同设备的检测出的结果之间通用性不高”的问题,因此复审请求人的上述意见不成立。
综上所述,在该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常规技术手段得到该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该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因而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 2018年11月28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请求人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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