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估计小区间干扰的用户设备和方法-复审决定


发明创造名称:用于估计小区间干扰的用户设备和方法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89202
决定日:2019-08-26
委内编号:1F282517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280077732.X
申请日:2012-12-21
复审请求人: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弗劳恩霍夫应用研究促进协会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韩峥
合议组组长:王晓丽
参审员:李振华
国际分类号:H04W28/04,H04B7/04,H04W72/08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
:如果对比文件没有公开权利要求所要保护的技术方案,也没有给出解决权利要求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的技术启示,权利要求与对比文件的区别特征也并非本领域的公知常识,该权利要求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并非显而易见的,并能够产生有益的技术效果,则该权利要求所要保护的技术方案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涉及申请号为201280077732.X,名称为“用于估计小区间干扰的用户设备和方法”的PCT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申请人为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和弗劳恩霍夫应用研究促进协会。本申请的申请日为2012年12月21日,公开日为2015年09月16日,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日期为2015年06月15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实质审查部门于2019年02月03日发出驳回决定,驳回了本申请。驳回决定引用的对比文件为:对比文件1,CN102089995A,公开日为2011年06月08日。驳回理由是:权利要求1-14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本领域惯用手段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2015年06月15日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时提交的国际申请文件中文文本的说明书第1-121段(即第1-22页),说明书附图第1-7页,说明书摘要和摘要附图;2018年03月16日提交的权利要求书第1-14项。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的内容如下:
“1. 一种用户设备UE(4),其特征在于,已注册到蜂窝无线网络(1)中的锚小区(2-0)的锚小区基站上(3-0),所述UE(4)包括确定单元,用于根据来自于所述锚小区基站(3-0)的预编码矩阵PM的预编码矩阵指示PMI预测邻区(2-1至2-6)的基站(3-1至3-6)造成的所述UE(4)上的小区间干扰ICI,其中,所述PMI为在所述锚小区(2-0)的锚小区基站(3-0)与所述邻区(2-1至2-6)的基站(3-1至3-6)之间进行交换的PMI。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UE(4),其特征在于,所述UE(4)包括用于从所述锚小区基站(3-0)接收PMI的接口。
3. 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UE(4),其特征在于,所述UE(4)的确定单元预测出的ICI由所述UE(4)通知其锚小区基站(3-0)。
4. 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UE(4),其特征在于,所述UE(4)预测的且由所述UE(4)通知其锚小区基站(3-0)的ICI由所述锚小区基站(3-0)进行评估,以选择所匹配的PM的PMI。
5. 根据权利要求1至4任一所述的UE(4),其特征在于,所述锚小区(2-0)的锚小区基站(3-0)与所述邻区(2-1至2-6)的基站(3-1至3-6)之间交换的PM的PMI表示基站(3-i)在预定数量的后续子帧中将要使用的PMI。
6. 根据前述权利要求1至5任一所述的UE(4),其特征在于,所述UE(4)用于在所述交换的PMI以及由所述UE(4)测量的该UE(4)与所有邻区(2-1至2-6)的基站(3-1至3-6)之间的物理信道的信道传递函数的基础上预测所述UE(4)上的ICI。
7. 根据前述权利要求1至6任一所述的UE(4),其特征在于,所述PMI表示所述基站针对所述锚小区基站(3-0)与所述UE(4)之间的当前信道条件所使用的最优PM。
8. 根据前述权利要求1至7任一所述的UE(4),其特征在于,所述交换的PMI作为动态码本信息ACI由所述锚小区基站(3-0)通过物理下行控 制信道PDCCH提供给所述UE(4)。
9. 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UE(4),其特征在于,所述ACI包括指示ACI有效期的时间戳。
10. 根据前述权利要求1至9任一所述的UE(4),其特征在于,所述交换的PMI形成PM指示序列,所述PM指示序列包括特定PMI的固定模式或任意PMI的通用模式。
11. 根据前述权利要求1至10任一所述的UE(4),其特征在于,该锚小区基站(3-0)从所述UE(4)接收到的所述预测的ICI由所述锚小区基站(3-0)进行估计,以选择所匹配的PM的PMI,其中,通过选择各自的PMI,所述锚小区(2-0)中的UE(4)接收到的接收信号的信号干扰噪声比SINR实现最大化。
12. 一种用于在包括多个小区(2-i)的蜂窝无线网络(1)中估计小区间干扰ICI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每个小区包括一个基站(3-i),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已注册到在锚小区(2-0)的锚小区基站(3-0)的用户设备UE(4)获取所述锚小区基站(3-0)与邻区(2-1至2-6)的基站(3-1至3-6)之间交换的预编码矩阵PM的预编码矩阵指示PMI;
所述用户设备UE(4)根据该锚小区基站(3-0)提供的交换的PMI预测所述邻区(2-1至2-6)的基站(3-1至3-6)造成的所述UE(4)上的ICI。
13. 一种蜂窝无线网络(1)中的锚小区(2-0)的基站(3-0),其特征在于,包括:
发送单元,用于发送所述锚小区(2-0)的基站(3-0)与所述邻区(2-1至2-6)的基站(3-1至3-6)之间进行交换的PMI给已注册到所述基站(3-0)的用户设备UE(4);
接收单元,用于接收来自于所述UE(4)的小区间干扰ICI,其中,所述小区间干扰ICI是所述UE(4)根据所述交换的PMI预测邻区(2-1至2-6) 的基站(3-1至3-6)造成的所述ICI;
评估单元,用于评估所述小区间干扰ICI。
14. 一种无线蜂窝网络(1),其特征在于,包括多个小区(2-i),每个小区包括一个基站(3-i),其中,预编码矩阵PM的预编码矩阵指示PMI在邻区(2-i)的基站(3-i)之间进行交换;已注册到锚小区基站(3-0)的用户设备UE(4),用于根据所述交换的PMI预测邻区(2-1至2-6)的基站(3-1至3-6)造成的所述UE(4)上的小区间干扰ICI。”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9年05月13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同时修改了权利要求书,将原权利要求2作为独立权利要求1。复审请求人认为:对比文件1中,在确定最佳状况的PMI或者最坏状况的PMI时,MS是将码本中的每一个预编码矩阵与BS的信道矩阵相乘,然后搜索最大化地强化或弱化从相邻BS接收的信号的预编码矩阵,因此对比文件1中MS是在已有的预编码的码本中找到使得相邻BS造成的干扰最小或者最大的预编码,而不是根据从基站接收到的PMI进行干扰测量,更不是根据从基站接收到的与其他基站交换得到的PMI进行干扰测量。对比文件1中的PMI的选择是MS驱动的,基站选择PMI的自由度低,最坏情况的PMI或者最佳情况的PMI不一定是邻区基站实际使用的PMI,在此情况下得到的干扰也不一定是邻区基站实际造成的干扰,那么测量得到的干扰不准确。因此全部权利要求具备创造性。复审请求人提出复审请求时新修改的权利要求书的内容如下:
“1. 一种用户设备UE(4),其特征在于,已注册到蜂窝无线网络(1)中的锚小区(2-0)的锚小区基站上(3-0),所述UE(4)包括确定单元和用于从所述锚小区基站(3-0)接收预编码矩阵PM的预编码矩阵指示PMI的接口,其中,所述确定单元用于根据来自于所述锚小区基站(3-0)的所述PMI预测邻区(2-1至2-6)的基站(3-1至3-6)造成的所述UE(4)上的小区间干扰ICI,其中,所述PMI为在所述锚小区(2-0)的锚小区基站(3-0)与所述邻区(2-1至2-6)的基站(3-1至3-6)之间进行交换的PMI。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UE(4),其特征在于,所述UE(4)的确定单元预测出的ICI由所述UE(4)通知其锚小区基站(3-0)。
3. 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UE(4),其特征在于,所述UE(4)预测的且由所述UE(4)通知其锚小区基站(3-0)的ICI由所述锚小区基站(3-0)进行评估,以选择所匹配的PM的PMI。
4. 根据权利要求1至3任一所述的UE(4),其特征在于,所述锚小区(2-0)的锚小区基站(3-0)与所述邻区(2-1至2-6)的基站(3-1至3-6)之间交换的PM的PMI表示基站(3-i)在预定数量的后续子帧中将要使用的PMI。
5. 根据前述权利要求1所述的UE(4),其特征在于,所述UE(4)用于在所述交换的PMI以及由所述UE(4)测量的该UE(4)与所有邻区(2-1至2-6)的基站(3-1至3-6)之间的物理信道的信道传递函数的基础上预测所述UE(4)上的ICI。
6. 根据前述权利要求1或5任一所述的UE(4),其特征在于,所述PMI表示所述基站针对所述锚小区基站(3-0)与所述UE(4)之间的当前信道条件所使用的最优PM。
7. 根据前述权利要求1所述的UE(4),其特征在于,所述交换的PMI作为动态码本信息ACI由所述锚小区基站(3-0)通过物理下行控制信道PDCCH提供给所述UE(4)。
8. 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UE(4),其特征在于,所述ACI包括指示ACI有效期的时间戳。
9. 根据前述权利要求所述的UE(4),其特征在于,所述交换的PMI形成PM指示序列,所述PM指示序列包括特定PMI的固定模式或任意PMI的通用模式。
10. 根据前述权利要求1所述的UE(4),其特征在于,该锚小区基站(3-0)从所述UE(4)接收到的所述预测的ICI由所述锚小区基站(3-0)进行估计,以选择所匹配的PM的PMI,其中,通过选择各自的PMI,所述锚小区(2-0)中的UE(4)接收到的接收信号的信号干扰噪声比SINR实现最大化。
11. 一种用于在包括多个小区(2-i)的蜂窝无线网络(1)中估计小区间干扰ICI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每个小区包括一个基站(3-i),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已注册到在锚小区(2-0)的锚小区基站(3-0)的用户设备UE(4)获取所述锚小区基站(3-0)与邻区(2-1至2-6)的基站(3-1至3-6)之间交换的预编码矩阵PM的预编码矩阵指示PMI;
所述用户设备UE(4)根据该锚小区基站(3-0)提供的交换的PMI预测所述邻区(2-1至2-6)的基站(3-1至3-6)造成的所述UE(4)上的ICI。
12. 一种蜂窝无线网络(1)中的锚小区(2-0)的基站(3-0),其特征在于,包括:
发送单元,用于发送所述锚小区(2-0)的基站(3-0)与所述邻区(2-1至2-6)的基站(3-1至3-6)之间进行交换的PMI给已注册到所述基站(3-0)的用户设备UE(4);
接收单元,用于接收来自于所述UE(4)的小区间干扰ICI,其中,所述小区间干扰ICI是所述UE(4)根据所述交换的PMI预测邻区(2-1至2-6)的基站(3-1至3-6)造成的所述ICI;
评估单元,用于评估所述小区间干扰ICI。
13. 一种无线蜂窝网络(1),其特征在于,包括多个小区(2-i),每个小区包括一个基站(3-i),其中,预编码矩阵PM的预编码矩阵指示PMI在邻区(2-i)的基站(3-i)之间进行交换;已注册到锚小区基站(3-0)的用户设备UE(4),用于根据所述交换的PMI预测邻区(2-1至2-6)的基站(3-1至3-6)造成的所述UE(4)上的小区间干扰ICI。”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06月06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原实质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实质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认为:MS根据预编码矩阵的预编码矩阵指示PMI预测邻区的基站造成的MS上的ICI,而此PMI是服务BS的相邻BS的PMI。虽然对比文件1未提及PMI是服务BS与相邻BS交换的PMI,但是,对比文件1已经披露了利用相邻BS的PM中的PMI预测ICI的技术思路,从而使得UE可以得到邻区基站实际使用的PMI,基于此预测得到邻区基站造成的小区间干扰ICI也会比较准确的技术效果。至于PMI的来源,不管是来自于锚小区基站还是与邻区基站可以交换PMI的锚小区基站均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的改进,并可预期其效果。因而坚持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一)审查文本的认定
复审请求人在提交复审请求时提交了权利要求书全文替换页。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针对的文本是:2015年06月15日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时提交的国际申请文件中文文本的说明书第1-22页,说明书附图第1-7页,说明书摘要和摘要附图;2019年05月13日提交的权利要求书第1-13项。经审查,上述修改文本的修改之处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
(二)关于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引用的对比文件与驳回决定引用的对比文件相同,即
对比文件1:CN102089995A,公开日为2011年06月08日。
1、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用户设备UE,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用于在MIMO无线通信系统中的小区间干扰消除的设备和方法,具体如下(参见说明书第[0027]-[0064]段): 移动站MS测量服务BS的信道质量(可以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用户设备已注册到蜂窝无线网络中的锚小区的锚小区基站上);如果信道质量值小于该阈值,则MS确定当其被相邻BS(即邻区的基站)使用时最小化干扰的最佳状况的PMI或当其被相邻BS使用时最大化干扰的最坏状况的PMI;MS向服务BS反馈n个主要干扰BS的共同干扰消除相关信息,该共同干扰消除相关信息包括n个主要干扰BS的每一个的BS标识信息、PMI、PMI类型指示符、优先级度量和SINR中至少一个,PMI是最佳状况的PMI或最坏状况的PMI。BS确定是否从MS反馈共同干扰消除相关信息;BS通过骨干网向相应的相邻BS提供共同干扰消除相关信息。BS收集从相邻BS接收共同干扰消除相关信息。BS根据从每一个MS接收的并包含在共同干扰消除相关信息中的优先级度量来确定每一PMI请求的主要优先级。BS根据确定的优先级来选择用于小区间干扰消除的PMI。BS通过利用与该PMI对应的预编码矩阵来发送预编码的下行链路信号。
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相比区别在于:UE(4)包括确定单元和用于从所述锚小区基站(3-0)接收预编码矩阵PM的预编码矩阵指示PMI的接口,其中,所述确定单元用于根据来自于所述锚小区基站(3-0)的所述PMI预测邻区(2-1至2-6)的基站(3-1至3-6)造成的所述UE(4)上的小区间干扰ICI,其中,所述PMI为在所述锚小区(2-0)的锚小区基站(3-0)与所述邻区(2-1至2-6)的基站(3-1至3-6)之间进行交换的PMI。
首先,对比文件1中MS所确定的相邻BS的PMI并不是相邻BS实际使用的PMI,MS也不是根据确定出的相邻BS的PMI预测小区间干扰ICI,而是MS将码本中的每一个预编码矩阵与BS的信道矩阵相乘,然后搜索最大地强化或弱化从相邻BS接收的信号的预编码矩阵,从而得到最佳状况的PMI或者最坏状况的PMI,即MS自己确定出期望邻区基站采用的最佳状况的PMI或者最坏状况的PMI,发送给锚小区基站,由锚小区基站将该PMI发送给邻区基站,由邻区基站根据该最佳状况的PMI或者最坏状况的PMI选择自己实际使用的PMI。因此对比文件1没有公开MS从锚小区基站接收锚小区基站与邻区基站之间交换的PMI,也没有公开MS根据从锚小区基站接收到的PMI预测邻区基站造成的小区间干扰ICI。
其次,基于上述区别,本申请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准确地预测邻区基站造成的小区间干扰ICI。上述区别特征可以带来如下有益效果:由于锚小区基站与邻区基站之间交换的是各基站实际使用的PMI,因此UE根据从锚小区基站接收的上述PMI来预测邻区基站造成的小区间干扰ICI,得到的ICI更准确;由于无需从MS接收反馈的最佳状况的PMI或最坏状况的PMI,基站可以自由选择其PMI,提升了选择PMI的自由度,有助于提高整个MIMO系统的通信容量。上述区别特征是本申请的发明点,对比文件1没有公开上述区别特征,本领域技术人员也不能从对比文件1中得到启示从而获取上述区别特征以达到准确预测小区间干扰ICI的目的,也没有证据证明上述区别特征属于本领域公知常识。
因此,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对于对比文件1及其与公知常识的结合是非显而易见的,并产生了有益的技术效果。因此,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权利要求1具备创造性,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2、权利要求2-10从属于独立权利要求1,在独立权利要求1具备创造性的前提下,从属权利要求2-10也具备创造性,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3、权利要求11-13是分别与权利要求1对应的方法、锚小区基站和无线蜂窝网络。基于与独立权利要求1相同的理由,权利要求11-13也具备创造性,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三、决定
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02月03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在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所依据文本的基础上继续进行审批程序。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