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创造名称:一种土壤改良剂及其使用方法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87722
决定日:2019-08-21
委内编号:1F247587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410505126.4
申请日:2014-09-28
复审请求人:万物生(深圳)生物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刘雅婷
合议组组长:郑君
参审员:郑凯
国际分类号:C09K17/00;B09C1/10;C12N5/04;C09K101/00;C09K109/00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在判断创造性时,首先,应当确定与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继而,将该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和最接近的现有技术进行对比,确定二者之间的区别特征,并客观分析要求保护的发明相对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然后,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和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出发,判断由引入这些区别特征而得到的技术方案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否显而易见,如果是显而易见的,则该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案涉及申请号为201410505126.4,名称为“一种土壤改良剂及其使用方法”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本申请的申请人为万物生(深圳)生物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于2018年02月27日从“深圳前海万物生生物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变更而来),申请日为2014年09月28日,公开日为2014年12月24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于2017年11月09日以权利要求1-2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为由驳回了本申请。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2017年07月19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2项以及申请日2014年09月28日提交的说明书摘要、说明书第1-14页(下称驳回文本)。驳回文本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土壤改良剂,其特征在于:所述土壤改良剂的制作原料包括竹子干细胞、竹子精华溶液、莫兰或印茄干细胞、莫兰或印茄精华溶液、布袋莲或浮萍干细胞、布袋莲或浮萍精华溶液、攀藤寄生植物干细胞、攀藤寄生植物精华溶液、棕榈树种子精华溶液以及发酵后的牛奶,所述制作原料按照如下步骤进行加工:
(1)以质量份数计,将质量含量为5-10%的棕榈树种子精华溶液200份、质量含量为5-10%的竹子精华溶液250份以及竹子干细胞50份混合后,然后加入适量蒸馏水并搅拌均匀,35-40℃下发酵7-8天;
(2)在步骤(1)得到发酵混合物中再次混合质量含量为5-10%的莫兰或印茄精华溶液200份以及莫兰或印茄干细胞50份,加入适量蒸馏水并搅拌均匀,35-40℃下发酵7-9天;
(3)将质量含量为5-10%的布袋莲或浮萍精华溶液90份以及布袋莲或浮萍干细胞50份加入步骤(2)得到的混合物中,再次加入适量蒸馏水并搅拌均匀,35-40℃下发酵7-9天;
(4)将质量含量为5-10%的攀藤寄生植物精华溶液50份以及攀藤寄生植物干细胞10份加入步骤(3)得到的混合物中,再次加入适量蒸馏水并搅拌均匀,30-35℃下发酵6-8天;
(5)将已制得的发酵后的牛奶50份加入步骤(4)得到的混合物中,加入适量蒸馏水并搅拌均匀,30-35℃下发酵7天,最终得到的发酵产物即所述土壤改良剂;
其中:所述竹子干细胞的提取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1)提取竹子干细胞:选择生长状况良好的竹子的树干、枝干,用无菌蒸馏水冲洗10分钟,洗净后,将竹子的树干、枝干首先切割成长度10-20厘米的小块,然后将整理后的竹子原料放入在搅拌设备中粉碎成细末;
(2)将步骤(1)中粉碎制得的竹子细末原料,放入多个盛有固态培养基的培养器皿中,在受控暗室内培养,培养温度25±1度;所述固态培养基成分的组成为:硝酸钾1010mg/L,硫酸镁120mg/L,硫酸锰9.5mg/L,硫酸锌2mg/L,氯化钙113mg/L,硫酸铜0.023mg/L,碘化钾0.72mg/L,磷酸二氢钠130mg/L,氯化钴0.023mg/L,硼酸3.1mg/L,钼酸钠0.24mg/L,乙二胺四乙酸铁钠盐37mg/L;肌醇452mg/L,盐酸噻胺(VB1)21mg/L,吡哆醇(VB6)1.9mg/L,尼克酸1.9mg/L,L-抗坏血酸110mg/L,柠檬酸114mg/L;光氨酸170mg/L,酪蛋白水解物510mg/L;蔗糖30.100mg/L;2,4-D2.5mg/L,赤霉素0.6mg/L;琼脂39.000mg/L;活性碳3000mg/L;磁化水1升
(3)形成层细胞的诱导:在整个培养过程中保持25±1摄氏度的恒温,培养器皿外空间湿度保持在86±1左右,培养20-30天后,竹子内部组织的细胞系增量放大,形成层细胞系与韧皮 组织分离,细胞系组织有大量的液泡存在,并且接触后易碎;
(4)将步骤(3)中形成层细胞群体用接种铲轻轻将其移入盛有液态培养基的培养器皿中,在暗室中,用旋转摇床,以100rpm、25±1度下培养,培养时间设定为20天,使液态培养基中的干细胞充分生长,在生长期内始终保持极高的活力;所述液态培养基成分的组成:硝酸钾1010mg/L,硫酸镁120mg/L,硫酸锰9.5mg/L,硫酸锌2mg/L,氯化钙113mg/L,硫酸铜0.023mg/L,碘化钾0.72mg/L,磷酸二氢钠130mg/L,氯化钴0.023mg/L,硼酸3mg/L,钼酸钠0.24mg/L,乙二胺四乙酸铁钠盐37mg/L,肌醇200mg/L,盐酸噻胺(VB1)21mg/L,吡哆醇(VB6)1.9mg/L,尼克酸1.9mg/L,L-抗坏血酸110mg/L,柠檬酸148mg/L,2,4-D2.5mg/L,赤霉素0.1mg/L,天冬氨酸134mg/L,精氨酸180mg/L,脯氨酸118mg/L,甘氨酸60mg/L,色氨酸80mg/L,蔗糖21.000mg/L,麦饭石2000mg/L,锗石2000mg/L,磁化水1升;
(5)竹子干细胞的提取:首先,将培养液细胞系通过分子质量截留值4万的中空纤维超滤柱进行超滤,然后将过滤后的全部细胞混合液经另一容器内快速搅拌3小时,再进行经旋转式真空蒸发器,间接加热80度进行旋转吸空蒸发,浓缩至小于原体液5分之1时取出,在放入真空冷冻干燥机内真空冷冻干燥,30小时后,在含水分小于3%以下时取出,粉碎100目,装袋收藏备用;
所述莫兰或印茄干细胞的提取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1)提取莫兰或印茄树木枝干的干细胞:选择生长状况良好的莫兰或印茄的树干,用无菌蒸馏水冲洗10分钟,洗净后,将其切割成边长小于20厘米的方块,然后将所述方块放入在搅拌设备中粉碎成细末;
(2)将步骤(1)中粉碎制得的树干细末原料,放入多个盛有固态培养基的培养器皿中,在受控暗室内培养,培养温度25±1度;
(3)形成层细胞的诱导:在整个培养过程中保持35±1度的恒温,培养器皿外空间湿度保持在90±1左右,培养15-25天后,树干内部组织的细胞系增量放大,形成层细胞系与韧皮组织分离,细胞系组织有大量的液泡存在,并且接触后易碎;
(4)将形成层细胞群体用接种铲轻轻将其移入盛有液态培养基的培养器皿中,在暗室中,用旋转摇床,以100rpm、35±1度下培养,培养时间设定为16天,使液态培养基中的干细胞充分生长,在生长期内始终保持极高的活力;
(5)莫兰或印茄干细胞的提取:首先,将培养液细胞系通过分子质量截留值4万的中空纤维超滤柱进行超滤,然后将过滤后的全部细胞混合液经另一容器内快速搅拌3小时,再进行经旋 转式真空蒸发器,间接加热80度进行旋转吸空蒸发,浓缩至小于原体液5分之1时取出,再放入真空冷冻干燥机内真空冷冻干燥,25-30小时后,在含水分小于3%以下时取出,粉碎100目,装袋收藏备用;
布袋莲或浮萍干细胞的提取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1)将布袋莲或浮萍用无菌水冲洗10分钟,洗净;
(2)制备固态培养基:硝酸钾2500mg/L,硫酸镁122mg/L,硫酸锰11mg/L,硫酸锌2.5mg/L,硫酸铜0.025mg/L,硫酸胺135mg/L;氯化钙112mg/L,碘化钾0.7mg/L,氯化钴0.025mg/L,磷酸二氢钠132mg/L,硼酸2.6mg/L,钼酸钠0.23mg/L,烟酸2.0mg/L,吡哆醇2.1mg/L,L-抗坏血酸53mg/L,柠檬酸78mg/L,L-天冬氨酸140mg/L,L-精氨酸180mg/L,甘氨酸75mg/L,脯氨酸120mg/L;a-萘乙酸2.2mg;蔗糖10.200mg/L;活性炭500mg/;琼脂3800mg/L;磁化水0.7升;
(3)形成层分离培养:将水生植物用小刀切碎后放进固态培养基中,在受控暗室内培养15天,培养温度25±1℃;随后将形成层细胞系用接种铲轻轻将其移入另一同样培养基培养器皿内,在放大培养20天,最后将其放大培养的细胞系群体移入液态培养基中,在暗室内用摇床旋转培养,在160rpm、25±1℃环境中培养,培养时间设定为20天;所述液态培养基的成分为:硫酸钾995mg/L,磷酸氢钾160mg/L,硫酸镁185mg/L,硫酸锌9mg/L,硫酸锰22mg/L,硫酸铜0.25mg/L,氯化钙70mg/L,硝酸钙480mg/L,钼酸钠0.26mg/L,硼酸6.5mg/L,硝酸胺420mg/L,乙二胺四乙酸铁钠盐38mg/L,肌醇230mg/L,硫胺素22mg/L,烟酸2mg/L,吡哆醇2.5mg/L,L-抗坏血酸65mg/L,柠檬酸72mg/L,L-天冬氨酸140mg/L,L-精氨酸180mg/L,甘氨酸80mg/L,脯氨酸120mg/L,a-萘乙酸2.2mg/L;蔗糖31000mg/L;麦饭石颗粒60000mg/L,锗石颗粒60000mg/L,硒矿石颗粒主90000mg/L;磁化水0.7升;
(4)布袋莲或浮萍干细胞的分离:将液态培养基用1um过滤器过滤,然后将过滤后的全部细胞混合液经另一容器内快速搅拌2-3小时,在进行经旋转式真空蒸发器,间接加热60度进行旋转吸空蒸发,浓缩至小于原体液5分之1时取出,再放入真空冷冻干燥机内真空冷冻干燥,20-22小时后,在含水分小于3%以下时取出,粉碎100目,装袋收藏备用;
攀藤寄生植物干细胞的提取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1)将攀藤寄生植物用无菌蒸馏水冲洗15分钟,洗净;
(2)固态培养基的制备:
固态培养基原料为:硝酸钾2510mg,硫酸胺136mg,硫酸镁123mg,硫酸锰10mg,硫酸锌 2.5mg,硫酸铜0.026mg,氯化钙114mg,碘化钾0.7mg,氯化钴0.026mg,磷酸二氢钠131mg,硼酸2.8mg,钼酸钠0.26mg,乙二胺四乙酸铁钠盐37mg;肌醇210mg,硫胺素21mg,烟酸2.2mg,吡哆醇2.2mg,L-抗坏血酸52mg,柠檬酸74mg;L-天冬氨酸135mg,L-精氨酸176mg,甘氨酸76mg,脯氨酸116mg,α-萘乙酸2.2mg,蔗糖10.100mg,活性炭200mg,琼脂3.100mg,磁化水0.63升;
所述固态培养基的制备过程:将无机盐类各养分分别用20mL磁化水稀释,将维生素类合并放入50mL无菌磁化水中稀释,将氨基酸类合并放入50mL无菌磁化水中稀释,将生长素放入10mL无菌磁化水中稀释;然后将稀释后的无机盐类分别注入烧瓶磁化水中,边注入边搅拌,在将糖类、固化剂、活性炭放入,全部溶解后,封口,进行高压灭菌30分钟,降温取出后,在将稀释的维生素和氨基酸溶液、生长素溶液分别放入搅匀后,冷凝;
(3)形成层分离培养:将攀藤寄生植物的主干或叶子用刀切成1-2cm长的小段,移入固态培养基中,在受控的暗室内避光培养28天,培养温度25±1℃;培养28天后,将形成层细胞群体用接种勺或接种铲轻轻将其移入另一同样培养基器皿内在放大培养23天;
(4)将其放大培养的细胞系群体移入液态培养基中,在暗室中,用旋转摇床以100rpm,25±1℃培养,培养时间为20天;其中,液态培养基的组成为:硫酸镁181mg,硫酸锰23mg,硫酸锌8.9mg,硫酸铜0.23mg,硝酸钙473mg,硝酸胺400mg,氯化钙60mg,碘化钾995mg,钼酸钠0.24mg,硼酸6mg,磷酸氢钠170mg,乙二胺四乙酸铁钠盐37mg,肌醇210mg,硫胺素21mg,烟酸2.2mg,吡哆醇2.2mg,L-抗坏血酸60mg,柠檬酸75mg;L-天冬氨酸135mg,L-精氨酸178mg,甘氨酸75mg,脯氨酸116mg,α-萘乙酸2mg,蔗糖30.100mg,麦饭石颗粒50000mg,锗石50000mg,磁化水1升;
(5)攀藤寄生植物干细胞的提取:将液态培养基用1.5um过滤器过滤,然后将过滤后的全部细胞混合液经另一容器内快速搅拌2小时,再进行经旋转式真空蒸发器,间接加热65度进行旋转吸空蒸发,浓缩至小于原体液5分之1时取出,再放入真空冷冻干燥机内真空冷冻干燥,20小时后,在含水分小于3%以下时取出,粉碎100目,装袋收藏备用;
所述棕榈树种子精华溶液通过将颗粒饱满、质量良好的棕榈树种子在65-68℃的温度下蒸2-2.5个小时,然后用15000转/分的粉碎机粉碎,随后注入蒸馏水并发酵10-20天,发酵温度控制在35-40℃,然后经渣液分离器分离,随后经1um过滤器过滤,滤液间接加热65-85度进行旋转吸空蒸发,浓缩至矿物质含量为5-10%制得的溶液;
所述竹子精华溶液是通过将竹子的主干、枝干和叶子燃烧后,注入蒸馏水并发酵14-16天, 经1um过滤器过滤后间接加热65-85度进行旋转吸空蒸发,浓缩至矿物质含量为5-10%制得的溶液;所述莫兰、印茄精华溶液是通过将莫兰、印茄枝干用15000转/分的粉碎机将其粉碎后注入蒸馏水并发酵10-15天,然后经1um过滤器过滤后间接加热65-85度进行旋转吸空蒸发,浓缩至矿物质含量为5-10%制得的溶液;所述布袋莲或浮萍精华溶液是通过将布袋莲或浮萍用15000转/分的粉碎机将其粉碎后注入蒸馏水并发酵12-15天,然后经1um过滤器过滤后间接加热65-85度进行旋转吸空蒸发,浓缩至矿物质含量为5-10%制得的溶液;所述攀藤寄生植物精华溶液是通过将攀藤寄生植物用15000转/分的粉碎机将其粉碎后注入蒸馏水并发酵15-18天,然后经1um过滤器过滤,滤液间接加热65-85度进行旋转吸空蒸发,浓缩至矿物质含量为5-10%制得的溶液。
2. 一种权利要求1所述的土壤改良剂的使用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
(1)选择施用土壤并将土壤表面的杂草去除;
(2)将土壤改良剂加水按照质量份数比1∶300进行稀释,然后均匀喷洒在土壤表面;
(3)2-3天后翻土,然后隔7-8天后再次喷洒质量份数比1∶300加水稀释后的土壤改良剂溶液;
(4)随后,每间隔7-8天后再次喷洒质量份数比1∶300加水稀释后的土壤改良剂溶液2-3次,土壤改良完成。”
驳回决定指出:(1)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CN102180738A,公开日为2011年09月14日)公开的含植物生命激活素的营养生物肥相比,区别特征在于:(1)权利要求1中限定原料为棕榈树精华溶液、竹子干细胞、竹子精华溶液、莫兰或印茄干细胞、莫兰或印茄精华溶液、布袋莲或浮萍干细胞、布袋莲或浮萍精华溶液、攀藤寄生植物干细胞、攀藤寄生植物精华以及棕榈树种子精华溶液,使用牛奶代替红糖,并限定了各原料的质量含量和重量份数;(2)权利要求1将不同种类原料依次添加发酵,发酵过程中添加蒸馏水,并依次限定了发酵温度和时间;(3)权利要求1中还限定了各植物精华溶液的提取、植物干细胞的提取方法以及培养基的具体组成。本申请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以特定植物原料制备的土壤改良剂。对于区别特征(1),在对比文件1公开上述内容的基础上进行选择以及使用牛奶代替红糖等均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所具备的常规技能,同时本领域技术人员通过常规调整即可确定各原料的质量含量和重量份数。对于区别特征(2),根据不同种原料发酵的难易程度,选择采用依次添加原料进行发酵的方式,并在原料中添加蒸馏水,这属于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各阶段的发酵温度和时间也是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通过常规调整即可获取的。对于区别特征(3),对于植物干细胞的以及培养基以及具体工艺是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对于各步骤的具体参数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适当调整的。因此,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2)对于权利要求2限定的土壤改良剂使用方法,其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确定的。因此,权利要求2也不具备创造性。(3)对于申请人的意见陈述:对比文件1公开的提取液与本申请中采用的溶液组分不同,且制备方法、效果均不同,采用本申请的组分构成土壤改良剂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无法得到的,且特定制备方法并非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并且经实际对比试验证实,通过使用本申请的土壤改良剂与未经本申请的土壤改良剂改良的土壤相比,植物产量平均增加三成以上;驳回决定认为:(1)在对比文件1给出了可以采用植物类提取液调节植物生长,改善土壤结构的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根据不同种类植物中含有的营养物质和有效成分的差异、发酵需要、植物营养需求,选取其他植物提取液或干细胞作为改良剂的组分,而采用常见植物的营养物质和有效成分,如棕榈树种子精华溶液、竹子精华溶液、竹子干细胞、莫兰或印茄精华溶液、莫兰或印茄干细胞、布袋莲或浮萍精华溶液、布袋莲或浮萍干细胞、攀藤寄生植物精华以及攀藤寄生植物干细胞作为改良剂的具体组分取得的技术效果是可以预期的,而对于组分的具体提取方法是本领域技术人员通过常规实验可以确定的;(2)对于使用后的效果,对比文件1也公开了其营养肥含有植物生命激活素,可促进植物生长,施用本发明的营养生物肥,可以活化土壤,消除土壤板结,提高土壤保水性,提高土壤肥力,在此基础上,施用后的栽种植物的增产量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预期的。
申请人万物生(深圳)生物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8年02月09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复审请求人提出复审请求时对权利要求书进行了修改,相对于驳回文本,将权利要求书退回为申请日2014年09月28日提交的原申请文件的权利要求书,并将权利要求2-3、6-8中的“度”修改为“摄氏度”。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土壤改良剂,其特征在于:所述土壤改良剂的制作原料包括竹子干细胞、竹子精华溶液、莫兰或印茄干细胞、莫兰或印茄精华溶液、布袋莲或浮萍干细胞、布袋莲或浮萍精华溶液、攀藤寄生植物干细胞、攀藤寄生植物精华溶液、棕榈树种子精华溶液以及发酵后的牛奶,所述制作原料按照如下步骤进行加工:
(1)以质量份数计,将质量含量为5-10%的棕榈树种子精华溶液200份、质量含量为5-10%的竹子精华溶液250份以及竹子干细胞50份混合后,然后加入适量蒸馏水并搅拌均匀,35-40℃下发酵7-8天;
(2)在步骤(1)得到发酵混合物中再次混合质量含量为5-10%的莫兰或印茄精华溶液200份以及莫兰或印茄干细胞50份,加入适量蒸馏水并搅拌均匀,35-40℃下发酵7-9天;
(3)将质量含量为5-10%的布袋莲或浮萍精华溶液90份以及布袋莲或浮萍干细胞50份加入步骤(2)得到的混合物中,再次加入适量蒸馏水并搅拌均匀,35-40℃下发酵7-9天;
(4)将质量含量为5-10%的攀藤寄生植物精华溶液50份以及攀藤寄生植物干细胞10份加入步骤(3)得到的混合物中,再次加入适量蒸馏水并搅拌均匀,30-35℃下发酵6-8天;
(5)将已制得的发酵后的牛奶50份加入步骤(4)得到的混合物中,加入适量蒸馏水并搅拌均匀,30-35℃下发酵7天,最终得到的发酵产物即所述土壤改良剂。
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土壤改良剂,其特征在于:所述竹子干细胞的提取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1)提取竹子干细胞:选择生长状况良好的竹子的树干、枝干,用无菌蒸馏水冲洗10分钟,洗净后,将竹子的树干、枝干首先切割 成长度10-20厘米的小块,然后将整理后的竹子原料放入在搅拌设备中粉碎成细末;
(2)将步骤(1)中粉碎制得的竹子细末原料,放入多个盛有固态培养基的培养器皿中,在受控暗室内培养,培养温度25±1摄氏度;
(3)形成层细胞的诱导:在整个培养过程中保持25±1摄氏度的恒温,培养器皿外空间湿度保持在86±1左右,培养20-30天后,竹子内部组织的细胞系增量放大,形成层细胞系与韧皮组织分离,细胞系组织有大量的液泡存在,并且接触后易碎;
(4)将步骤(3)中形成层细胞群体用接种铲轻轻将其移入盛有液态培养基的培养器皿中,在暗室中,用旋转摇床,以100rpm、25±1摄氏度下培养,培养时间设定为20天,使液态培养基中的干细胞充分生长,在生长期内始终保持极高的活力;
(5)竹子干细胞的提取:首先,将培养液细胞系通过分子质量截留值4万的中空纤维超滤柱进行超滤,然后将过滤后的全部细胞混合液经另一容器内快速搅拌3小时,再进行经旋转式真空蒸发器,间接加热80摄氏度进行旋转吸空蒸发,浓缩至小于原体液5分之1时取出,在放入真空冷冻干燥机内真空冷冻干燥,30小时后,在含水分小于3%以下时取出,粉碎100目,装袋收藏备用。
3.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土壤改良剂,其特征在于:所述莫兰或印茄干细胞的提取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1)提取莫兰或印茄树木枝干的干细胞:选择生长状况良好的莫兰或印茄的树干,用无菌蒸馏水冲洗10分钟,洗净后,将其切割成边长小于20厘米的方块,然后将所述方块放入在搅拌设备中粉碎成细末;
(2)将步骤(1)中粉碎制得的树干细末原料,放入多个盛有固态培养基的培养器皿中,在受控暗室内培养,培养温度25±1摄氏度;
(3)形成层细胞的诱导:在整个培养过程中保持35±1摄氏度的恒温,培养器皿外空间湿度保持在90±1左右,培养15-25天后,树干内部组织的细胞系增量放大,形成层细胞系与韧皮组织分离,细胞系组织有大量的液泡存在,并且接触后易碎;
(4)将形成层细胞群体用接种铲轻轻将其移入盛有液态培养基的培养器皿中,在暗室中,用旋转摇床,以100rpm、35±1摄氏度下培养,培养时间设定为16天,使液态培养基中的干细胞充分生长,在生长期内始终保持极高的活力;
(5)莫兰或印茄干细胞的提取:首先,将培养液细胞系通过分子质量截留值4万的中空纤维超滤柱进行超滤,然后将过滤后的全部细胞混合液经另一容器内快速搅拌3小时,再进行经旋转式真空蒸发器,间接加热80摄氏度进行旋转吸空蒸发,浓缩至小于原体液5分之1时取出,再放入真空冷冻干燥机内真空冷冻干燥,25-30小时后,在含水分小于3%以下时取出,粉碎100目,装袋收藏备用。
4. 如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土壤改良剂,其特征在于:所述固态培养基成分的组成为:硝酸钾1010mg/L,硫酸镁120mg/L,硫酸锰9.5mg/L,硫酸锌2mg/L,氯化钙113mg/L,硫酸铜0.023mg/L,碘化钾0.72mg/L,磷酸二氢钠130mg/L,氯化钴0.023mg/L,硼酸3.1mg/L,钼酸钠0.24mg/L,乙二胺四乙酸铁钠盐37mg/L;肌醇452mg/L,盐酸噻胺(VB1)21mg/L,吡哆醇(VB6)1.9mg/L,尼克酸1.9mg/L,L-抗坏血酸110mg/L,柠檬酸114mg/L;光氨酸170mg/L,酪蛋白水解物510mg/L;蔗糖30.100mg/L;2,4-D2.5mg/L,赤霉素0.6mg/L;琼脂39.000mg/L;活性碳3000mg/L;磁化水1升。
5. 如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土壤改良剂,其特征在于:所述液态培养基成分的组成:硝酸钾1010mg/L,硫酸镁120mg/L,硫酸锰9.5mg/L,硫酸锌2mg/L,氯化钙113mg/L,硫酸铜0.023mg/L,碘化钾0.72mg/L,磷酸二氢钠130mg/L,氯化钴0.023mg/L,硼酸3mg/L,钼酸钠0.24mg/L,乙二胺四乙酸铁钠盐37mg/L,肌醇200mg/L,盐酸噻胺(VB1)21mg/L,吡哆醇(VB6)1.9mg/L,尼克酸1.9mg/L,L-抗坏血酸110mg/L,柠檬酸148mg/L,2,4-D2.5mg/L,赤霉素0.1mg/L,天冬氨酸134mg/L,精氨酸180mg/L,脯氨酸118mg/L,甘氨酸60mg/L,色氨酸80mg/L,蔗糖21.000mg/L,麦饭石2000mg/L,锗石2000mg/L,磁化水1升。
6.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土壤改良剂,其特征在于:布袋莲或浮萍干细胞的提取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1)将布袋莲或浮萍用无菌水冲洗10分钟,洗净;
(2)制备固态培养基:硝酸钾2500mg/L,硫酸镁122mg/L,硫酸锰11mg/L,硫酸锌2.5mg/L,硫酸铜0.025mg/L,硫酸胺135mg/L;氯化钙112mg/L,碘化钾0.7mg/L,氯化钴0.025mg/L,磷酸二氢钠132mg/L,硼酸2.6mg/L,钼酸钠0.23mg/L,烟酸2.0mg/L,吡哆醇2.1mg/L,L-抗坏血酸53mg/L,柠檬酸78mg/L,L-天冬氨酸140mg/L,L-精氨酸180mg/L,甘氨酸75mg/L,脯氨酸120mg/L;a-萘乙酸2.2mg;蔗糖10.200mg/L;活性炭500mg/;琼脂3800mg/L;磁化水0.7升;
(3)形成层分离培养:将水生植物用小刀切碎后放进固态培养基中,在受控暗室内培养15天,培养温度25±1℃;随后将形成层细胞系用接种铲轻轻将其移入另一同样培养基培养器皿内,在放大培养20天,最后将其放大培养的细胞系群体移入液态培养基中,在暗 室内用摇床旋转培养,在160rpm、25±1℃环境中培养,培养时间设定为20天;
所述液态培养基的成分为:硫酸钾995mg/L,磷酸氢钾160mg/L,硫酸镁185mg/L,硫酸锌9mg/L,硫酸锰22mg/L,硫酸铜0.25mg/L,氯化钙70mg/L,硝酸钙480mg/L,钼酸钠0.26mg/L,硼酸6.5mg/L,硝酸胺420mg/L,乙二胺四乙酸铁钠盐38mg/L,肌醇230mg/L,硫胺素22mg/L,烟酸2mg/L,吡哆醇2.5mg/L,L-抗坏血酸65mg/L,柠檬酸72mg/L,L-天冬氨酸140mg/L,L-精氨酸180mg/L,甘氨酸80mg/L,脯氨酸120mg/L,a-萘乙酸2.2mg/L;蔗糖31000mg/L;麦饭石颗粒60000mg/L,锗石颗粒60000mg/L,硒矿石颗粒主90000mg/L;磁化水0.7升;
(4)布袋莲或浮萍干细胞的分离:将液态培养基用1um过滤器过滤,然后将过滤后的全部细胞混合液经另一容器内快速搅拌2-3小时,在进行经旋转式真空蒸发器,间接加热60摄氏度进行旋转吸空蒸发,浓缩至小于原体液5分之1时取出,再放入真空冷冻干燥机内真空冷冻干燥,20-22小时后,在含水分小于3%以下时取出,粉碎100目,装袋收藏备用。
7.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土壤改良剂,其特征在于:攀藤寄生植物干细胞的提取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1)将攀藤寄生植物用无菌蒸馏水冲洗15分钟,洗净;
(2)固态培养基的制备:
固态培养基原料为:硝酸钾2510mg,硫酸胺136mg,硫酸镁123mg,硫酸锰10mg,硫酸锌2.5mg,硫酸铜0.026mg,氯化钙114mg,碘化钾0.7mg,氯化钴0.026mg,磷酸二氢钠131mg,硼酸2.8mg,钼酸钠0.26mg,乙二胺四乙酸铁钠盐37mg;肌醇210mg, 硫胺素21mg,烟酸2.2mg,吡哆醇2.2mg,L-抗坏血酸52mg,柠檬酸74mg;L-天冬氨酸135mg,L-精氨酸176mg,甘氨酸76mg,脯氨酸116mg,α-萘乙酸2.2mg,蔗糖10.100mg,活性炭200mg,琼脂3.100mg,磁化水0.63升;
所述固态培养基的制备过程:将无机盐类各养分分别用20mL磁化水稀释,将维生素类合并放入50mL无菌磁化水中稀释,将氨基酸类合并放入50mL无菌磁化水中稀释,将生长素放入10mL无菌磁化水中稀释;然后将稀释后的无机盐类分别注入烧瓶磁化水中,边注入边搅拌,在将糖类、固化剂、活性炭放入,全部溶解后,封口,进行高压灭菌30分钟,降温取出后,在将稀释的维生素和氨基酸溶液、生长素溶液分别放入搅匀后,冷凝;
(3)形成层分离培养:将攀藤寄生植物的主干或叶子用刀切成1-2cm长的小段,移入固态培养基中,在受控的暗室内避光培养28天,培养温度25±1℃;培养28天后,将形成层细胞群体用接种勺或接种铲轻轻将其移入另一同样培养基器皿内在放大培养23天;
(4)将其放大培养的细胞系群体移入液态培养基中,在暗室中,用旋转摇床以100rpm,25±1℃培养,培养时间为20天;
其中,液态培养基的组成为:硫酸镁181mg,硫酸锰23mg,硫酸锌8.9mg,硫酸铜0.23mg,硝酸钙473mg,硝酸胺400mg,氯化钙60mg,碘化钾995mg,钼酸钠0.24mg,硼酸6mg,磷酸氢钠170mg,乙二胺四乙酸铁钠盐37mg,肌醇210mg,硫胺素21mg,烟酸2.2mg,吡哆醇2.2mg,L-抗坏血酸60mg,柠檬酸75mg;L-天冬氨酸135mg,L-精氨酸178mg,甘氨酸75mg,脯氨酸116mg,α-萘乙酸2mg,蔗糖30.100mg,麦饭石颗粒50000mg,锗石50000mg,磁化水1升;
(5)攀藤寄生植物干细胞的提取:将液态培养基用1.5um过滤器过滤,然后将过滤后的全部细胞混合液经另一容器内快速搅拌2小时,再进行经旋转式真空蒸发器,间接加热65摄氏度进行旋转吸空蒸发,浓缩至小于原体液5分之1时取出,再放入真空冷冻干燥机内真空冷冻干燥,20小时后,在含水分小于3%以下时取出,粉碎100目,装袋收藏备用。
8.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土壤改良剂,其特征在于:所述棕榈树种子精华溶液通过将颗粒饱满、质量良好的棕榈树种子在65-68℃的温度下蒸2-2.5个小时,然后用15000转/分的粉碎机粉碎,随后注入蒸馏水并发酵10-20天,发酵温度控制在35-40℃,然后经渣液分离器分离,随后经1um过滤器过滤,滤液间接加热65-85摄氏度进行旋转吸空蒸发,浓缩至矿物质含量为5-10%制得的溶液。
9.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土壤改良剂,其特征在于:所述竹子精华溶液是通过将竹子的主干、枝干和叶子燃烧后,注入蒸馏水并发酵14-16天,经1um过滤器过滤后间接加热65-85摄氏度进行旋转吸空蒸发,浓缩至矿物质含量为5-10%制得的溶液;所述莫兰、印茄精华溶液是通过将莫兰、印茄枝干用15000转/分的粉碎机将其粉碎后注入蒸馏水并发酵10-15天,然后经1um过滤器过滤后间接加热65-85摄氏度进行旋转吸空蒸发,浓缩至矿物质含量为5-10%制得的溶液;所述布袋莲或浮萍精华溶液是通过将布袋莲或浮萍用15000转/分的粉碎机将其粉碎后注入蒸馏水并发酵12-15天,然后经1um过滤器过滤后间接加热65-85摄氏度进行旋转吸空蒸发,浓缩至矿物质含量为5-10%制得的溶液;所述攀藤寄生植物精华溶液是通过将攀藤寄生植物用15000转/分的粉碎机将其粉碎后注入蒸馏 水并发酵15-18天,然后经1um过滤器过滤,滤液间接加热65-85摄氏度进行旋转吸空蒸发,浓缩至矿物质含量为5-10%制得的溶液。
10. 一种权利要求1-9任一所述的土壤改良剂的使用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
(1)选择施用土壤并将土壤表面的杂草去除;
(2)将土壤改良剂加水按照质量份数比1∶300进行稀释,然后均匀喷洒在土壤表面;
(3)2-3天后翻土,然后隔7-8天后再次喷洒质量份数比1∶300加水稀释后的土壤改良剂溶液;
(4)随后,每间隔7-8天后再次喷洒质量份数比1∶300加水稀释后的土壤改良剂溶液2-3次,土壤改良完成。 ”
复审请求人认为:(1)本申请中采用了植物干细胞,可以增强土壤对植物根部的修复和培养能力,促进植物的生长,采用植物精华液和植物干细胞混合添加,不仅避免了化肥和农药的使用,提升土壤质量,避免化学污染提升农产品质量,还提升了产品的产量,而对比文件1未公开;(2)本申请采用了发酵的牛奶为原料,而对比文件1未公开,且本申请的牛奶并不是对比文件1中红糖的简单置换;(3)本申请的制备方法与对比文件1不同;(4)本领域技术人员众所周知的方案是在进行肥料施撒时,多采用灌溉或表面施撒,如认为本申请中请求保护的土壤改良剂使用方法是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应举证。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04月26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认为:本申请所述改良剂中,竹子干细胞、竹子精华液、莫兰干细胞等主要组分,均非本领域常规添加组分,将上述组分添加于待改良土壤中,仅能起到普通有机质添加剂的作用,其与对比文件1中所述植物提取液具有相同效果。因而坚持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9年06 月28 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指出:(1)基于复审请求人提出复审请求时修改的权利要求1-10相对于驳回文本的权利要求1-2扩大了请求保护的范围,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1条第1款的规定,因此复审通知书依据的文本为驳回文本,即复审请求人于2017年07月19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2项以及申请日2014年09月28日提交的说明书摘要、说明书第1-14页。(2)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相比,区别特征在于:权利要求1所采用的原料为竹子干细胞、竹子精华溶液、莫兰或印茄精华溶液、莫兰或印茄干细胞、布袋莲或浮萍精华溶液、布袋莲或浮萍干细胞、攀藤寄生植物干细胞、攀藤寄生植物精华溶液、棕榈树种子精华溶液以及发酵后的牛奶,并限定了各原料的质量含量和重量份数,而对比文件1未公开;此外,权利要求1还限定了各植物精华溶液的提取、植物干细胞的提取方法、培养基的组成、以及各类原料分步发酵的制备方法。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具有有机营养的土壤改性剂。对于上述区别特征,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的公知技术(参见证据1:《科普通鉴 12 农业科技》,崔党群主编,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河南科学技术出版社,2013年10月第1版,第049页第4行-第050页第5行,2013年10月公开),同时结合当地植物资源情况,有动机选择竹、莫兰或印茄、布袋莲或浮萍、攀藤寄生植物等绿色植物体作为土壤改良剂的植物原料,并对其进行精华溶液的制取;而基于证据2(《家庭生活万事通》,王其先编著,中国物价出版社,2002年01月第1版,第374页左栏第2段,2002年01月)的公开,本领域技术人员为了丰富土壤改良剂的营养成分,容易想到添加腐败变质后(即发酵)的牛奶。对于其各组分的用量通过有限的实验容易获得。基于在农业领域所知晓的发酵的作用,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将植物的精华溶液再进一步发酵处理,并获得发酵后的有机营养溶液,其技术效果也是显而易见的。植物干细胞并非农业领域中土壤改良剂的常规用料类型,各干细胞的制取步骤等也不属于本领域的常规操作,而这样的非常规用料类型以及非常规操作方法并未体现出给土壤改良剂的性能在技术效果方面带来优越性。另外,根据不同原料的性质进行分步发酵、参数设定以及确定各成分的用量范围等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结合实际发酵情况易于进行的调整或设定。因此,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3)权利要求2还限定了选择施用土壤并将土壤表面杂草去除,土壤改良剂加水的特定质量分数比例,以及翻土的间隔天数和土壤改良剂喷洒天数。权利要求2相对于对比文件1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具有有机营养的土壤改性剂,并获得作物的养分吸收效果改善的土壤改良剂使用方法。而选择适用的土壤以及将土壤表面的杂草去除、结合翻耕采用土壤改良剂多次喷洒是农业领域在种植前对施用土壤准备的常规技术手段,其技术效果是可以预料的,对于土壤改良剂的稀释浓度以及喷洒间隔时间和次数的选择是本领域技术人员视实际情况可确定的。因此,权利要求2不具备创造性。(4)对于复审请求人提交复审请求时陈述的理由,合议组认为:1)对于复审请求人强调的“采用了植物干细胞,可以增强土壤对植物根部的修复和培养能力,促进植物的生长,采用植物精华液和植物干细胞的混合添加,不仅避免了化肥和农药的使用,提升土壤质量,避免化学污染提升农产品质量,还提升了产品的产量”,均属于声称的技术效果,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本申请说明书给出的内容以及现有技术知识无法预期能够达到上述声称效果。采用发酵牛奶作为土壤改良剂是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根据不同原料的性质进行分步发酵、参数设定等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结合实际发酵情况易于进行的调整或设定,权利要求1中的发酵步骤、参数设定从说明书中也看不出带来了何种显著的进步。另外,对于干细胞提取方法,包括干细胞提取中的液体培养基和固体培养基的配制,并非本领域的常规方法,并且这样的非常规方法也并未体现出对土壤改良剂性能有何实质影响。将其与对比文件1相比,看不出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相对于对比文件1额外解决了何种技术问题。2)公知常识并非只来源于教科书或工具书,其还涵盖了本领域中解决技术问题的惯用手段。对于权利要求2请求保护的土壤改良剂使用方法,为了使土壤具有良好的植物生长特性,稀释后的土壤改良剂采用分批多次喷洒并配合翻耕,以确保施用土壤长久、充分的改良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基于农业领域的普通技术知识和经验做法容易想到的,属于农业领域为保证土壤改良剂持久、充分发挥作用的惯用手段的范畴。对于土壤改良剂的稀释浓度、喷洒的间隔时间和喷洒次数等具体工艺细节的确定也都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操作经验可以视实际情况确定的,并没有证据表明其对现有技术做出了实质性贡献。
针对上述复审通知书,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7月29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未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复审请求人在意见陈述书中提出如下理由:(1)植物干细胞中的营养物质具有促进生长和修复的功能,可以加速细胞代谢,增强土壤对植物根部的修复及培养能力,促进植物茁壮的生长,而对比文件1仅单纯采用植物营养物质提取液进行添加,故对比文件1并不可能达到本申请的技术效果;此外,在各个植物的干细胞提取步骤中,第三步均是诱导形成层细胞,对形成层细胞诱导繁殖有利于干细胞数量的增加。而基于植物干细胞的结构,物理剥离方法会使其破裂无法提取,因此,本申请采用其提取步骤成功将含有植物干细胞的形成层细胞剥离,再超滤提取干细胞,确保干细胞分离,且采用液体培养基中摇晃的方式成功提取干细胞,该技术在现有技术中并未公开,也属于本申请具有创造性的技术之一。如若坚持认为采用本方法无法提取干细胞,请举例说明。(2)本申请加入的牛奶和对比文件1的红糖的目的不同,技术效果也有所不同。(3)本申请中采用的植物精华液和干细胞分步添加发酵的方法进行反应,与对比文件1公开的有所不同,对比文件1也并未对本申请做出任何相应的技术启示。本申请产生的技术效果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预期的,既然产生了意料不到的效果,毫无疑问的其具有创造性。(4)现有技术中未公开权利要求2采用的土壤改良技术手段,且翻松分次喷洒并非是常规手段,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得到权利要求2的技术方案。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1、审查文本的认定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7月29日答复复审通知书时未修改申请文件。经审查,复审请求人于2018年02月09日提出复审请求时修改的权利要求1-10相对于驳回文本的权利要求1-2扩大了请求保护的范围。因此,复审请求人在复审请求时提交的权利要求1-10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1条第1款的规定,不予接受。在此基础上,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依据的文本为:复审请求人于2017年07月19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2项以及申请日2014年09月28日提交的说明书摘要、说明书第1-14页。
2、关于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在判断创造性时,首先,应当确定与该权利要求所述技术方案最接近的现有技术;进而将该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和最接近的现有技术进行对比,确定二者之间的区别特征,并客观分析要求保护的发明相对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然后,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和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出发,判断由引入这些区别特征而得到的技术方案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否显而易见,如果是显而易见的,则该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
(1)就本申请而言,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一种土壤改良剂(具体参见案由部分)。
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含植物生命激活素的营养生物肥的制备方法,该方法包括以下步骤:第一步、配制混合生物提取液:将合格的原料按下述重量组份配制而成:单子叶和双子叶植物酵素生物提取液18~20份、植物黄酮类生物提取液18~20份、海藻矿物质生物提取液18~20份、植物核酸类生物提取液18~20份、植物碱性多糖类生物提取液18~20份,送入混合机充分混合,混合至少30分钟,而后送入发酵釜中制为混合生物提取液,备用;第二步、配制蜜制生物液:糖类6~8份、食用水是糖类的6~8倍,将食用水与糖类混合后,分为两等份,装入两个容器中,在一个容器内加入醋酸菌1~3份,混合后制成好氧菌生物液;在另一个容器内加入酵母菌1~3份和乳酸菌1~3份,混合后制成厌氧菌生物液,密封备用;第三步、酿造好氧生物发酵料:将第二步制的好氧菌生物液加入第一步中装有混合生物提取液的发酵釜中,充分搅拌,进行好氧生物发酵,当温度超过45℃时,开动搅拌机散热,生物发酵6~12小时,完成发酵,制为好氧生物发酵料;第四步、厌氧生物发酵:将第二步制的厌氧菌生物液加入到第三步制的好氧生物发酵料中,经充分搅拌后,进行厌氧生物发酵,发酵温度25~39℃,发酵7~11天后,当发酵料产生曲香酒味时,即完成厌氧生物发酵,制为生物肥,按企业标准测定合格后,包装即可(参见对比文件1说明书第[0013]段)。此外,对比文件1还公开了制备的含植物生命激活素的营养生物肥中含有植物生命激活素,可快速激活植物细胞,营养基因,从而提高与增强植物的生理合成各种营养素的能力,提高植物的光合作用,所以作物果实的品质大大提高。可以活化土壤,快速激活和营养植物细胞,提高作物对空气和土壤中各种营养成分的吸收利用率,达到物尽其效,降低种植成本;消除土壤板结,保水性好,有效的分解有机质,提高土壤肥力,快速消除农药的危害,为增强作物抗逆能力、可提高增强作物的光合作用和生理合成营养素的能力,故本肥能提高作物生理功能,提高果实品质,促进生长、发芽、开花、结果、成熟。能消除农药危害,能有效防治各种病害、褐腐病等细菌病,确保作物茁壮生长,增产等。所制备得到的营养生物肥可以作为发酵固体基肥、追肥、喷洒肥使用,在表5中给出了可以用于土壤处理,通过100倍液喷洒的方式进行处理,在耕地前喷洒即可翻耕,实现净化土壤、杀菌抗病毒、消除农药污染、无公害、净化生态环境(参见对比文件1说明书第[0015]-[0018]段,表5)。基于以上内容可知,对比文件1通过利用多种植物生物提取液添加微生物、辅料等原料用于土壤处理,同时实现了改善净化土壤、杀菌抗病毒、消除农药污染、无公害、净化生态环境的效果。而土壤处理与土壤改良仅是名称上的区别,都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常规的不同叫法,因此,对比文件1公开了含植物生命激活素的营养生物肥作为土壤改良剂的技术方案。
经比较,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公开的技术内容相比,区别特征在于:权利要求1所采用的原料为竹子干细胞、竹子精华溶液、莫兰或印茄精华溶液、莫兰或印茄干细胞、布袋莲或浮萍精华溶液、布袋莲或浮萍干细胞、攀藤寄生植物干细胞、攀藤寄生植物精华溶液、棕榈树种子精华溶液以及发酵后的牛奶,并限定了各原料的质量含量和重量份数,而对比文件1未公开;此外,权利要求1还限定了各植物精华溶液的提取、植物干细胞的提取方法、培养基的组成、以及各类原料分步发酵的制备方法。
合议组查明,本申请说明书第7页第16-20行记载了“本发明的土壤改良剂制作简单,利用天然存在的竹子、热带雨林树木、水生植物和攀藤寄生植物等来进行制作,原料广泛而且天然无污染,避免对土壤的二次污染,制作过程简单,利于规模制作,降低成本,适于大规模应用。该土壤改良剂改进效果明显,可有效改善土壤受污染状况,对当前国内大量土地受污染的现状具有积极作用”。说明书第14页第16-23行记载了“实践中,选取相邻两块土壤,一块按照上述方法喷洒本发明的土壤改良剂,另一块不喷洒,经过对比试验后发现,喷洒过本发明的土壤改良剂的土壤,土壤中微生物群的繁殖功能得到明显改善,土壤酸碱值得到调整和平衡,同时中和土壤的酸性,为土壤中的微生物提供必需营养素以帮助它们成长,提高土壤的耕性及持水性,激活生物以增多数量与修复土壤中因长期使用化肥所产生的毒性,进而调整土壤中的生态系统,同时土地板结、农药残留情况、透气性等土壤状况均得到明显改善,与未经本发明的土壤改良剂改良的土壤相比,其植物产量平均增加三成以上,有效改善了土壤状况,适于广泛推广应用”。然而,首先,本申请的上述效果仅限于文字表述,由于提取干细胞工艺非常复杂、繁琐,并且本申请的原料中使用了大量的精华溶液原料,是否能达到降低农业成本的效果,合议组对其存在质疑;其次,本领域公知产量增加是由多方面因素决定的,在说明书中没有给出清楚、完整的试验信息和试验数据的情况下,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预期本申请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土壤改良剂可以使植物产量可以增加三成以上。因此对于这种缺乏试验验证的断言性的效果描述,合议组不予以认可。基于类似理由,对于本申请说明书声称的所述土壤改良剂能够激活生物以增多数量与修复土壤中因长期使用化肥所产生的毒性,进而调整土壤的生态系统等效果,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现有技术无法确认,同时又缺乏试验验证,因此,对于上述效果合议组不予以认可。本申请原料中含有植物发酵制得的溶液(即所述的精华溶液)、干细胞、以及发酵的牛奶,根据本领域的普通技术知识可知,上述组分仅能起到普通有机质添加剂的作用。因此,基于以上区别特征实际起到的作用确定,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相对于对比文件1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具有有机营养的土壤改性剂。
合议组认为:对于上述区别特征,首先,对比文件1公开了主要以多种植物生物提取液配合添加微生物、辅料等原料的技术方案,具体的包括单子叶和双子叶植物酵素生物提取液、植物黄酮类生物提取液、海藻矿物质生物提取液、植物核酸类生物提取液、植物碱性多糖类生物提取液等。基于本领域公知的技术知识,绿肥的种类有:栽培绿肥和野生绿肥如杂草、树叶、鲜嫩灌木等,或是水生绿肥如水浮莲、绿萍等(参见证据1)。由此可见,无论是对比文件1公开的单子叶和双子叶等植物种类,还是本申请权利要求1限定的竹、莫兰或印茄、布袋莲或浮萍、攀藤寄生植物等均属于常用绿肥。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的公知技术,同时结合当地植物资源情况,有动机选择竹、莫兰或印茄、布袋莲或浮萍、攀藤寄生植物等绿色植物体作为土壤改良剂的植物原料,并对其进行精华溶液的制取。此外,采用腐败变质的牛奶作为有机肥并施于盆底或盆中间是本领域的公知技术(参见证据2)。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为了丰富土壤改良剂的营养成分,容易想到添加腐败变质后(即发酵)的牛奶。而对于其各组分的用量通过有限的实验容易获得。其次,对比文件1公开了将各原料混合后好氧、厌氧发酵的步骤,而在农业领域中,发酵的过程是为了将植物中的大分子化合物分解变成易被植物吸收利用的简单化合物同时也杀灭肥料中的病菌和害虫,因此,在其技术启示下,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制作土壤改良剂的时候,有动机将植物的精华溶液再进一步发酵处理,并获得发酵后的有机营养溶液,且这样的处理更利于营养吸收的效果也是显而易见的。此外,权利要求1中的原料中还包括有竹子干细胞、莫兰或印茄干细胞、布袋莲或浮萍干细胞、攀藤寄生植物干细胞,且还限定了各干细胞的制取过程。然而,植物干细胞并非农业领域中土壤改良剂的常规用料类型,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现有技术知识无法预期上述干细胞的添加给土壤改良剂带来何种效果,同时也无法从本申请说明书给出的内容看出上述干细胞的加入给土壤改良剂带来了显著的进步,且对于各干细胞的制取步骤等,不属于本领域的常规操作,而这样的非常规方法并未体现出给土壤改良剂的性能在技术效果方面带来优越性。另外,发酵属于本领域的常规制备土壤改良剂的方法,而根据不同原料的性质进行分步发酵、参数设定以及确定各成分的用量范围等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结合实际发酵情况易于进行的调整或设定,并且所述的发酵步骤、参数设定以及各成分的用量范围等从本申请说明书中也看不出带来了何种显著的进步。因此,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权利要求2请求保护一种权利要求1所述的土壤改良剂的使用方法,对比文件1公开了所制备得到的营养生物肥可以作为发酵固体基肥、追肥、喷洒肥使用(参见对比文件1说明书第[0015]段),且在表5中给出了可以用于土壤处理,通过100倍液喷洒的方式进行处理,在耕地前喷洒即可翻耕的技术信息(参见对比文件1说明书表5)。权利要求2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相比,除土壤改良剂的区别外,二者进一步的区别特征还在于:权利要求2限定了选择施用土壤并将土壤表面杂草去除,土壤改良剂加水的特定质量分数比例,以及翻土的间隔天数和土壤改良剂喷洒天数。基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知识可知,除杂草能够具有保护土壤肥力,利于作物更好吸收养分的作用,同时本申请并没有有效实验证据表明土壤选择以及土壤改良剂加水比例、翻土的间隔天数、土壤改良剂喷洒天数这些工艺细节所带来的技术效果。因此,基于上述区别特征能够确认的作用确定,权利要求2相对于对比文件1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具有有机营养的土壤改性剂,并获得作物的养分吸收效果改善的土壤改良剂使用方法。
对此,选择适用的土壤以及将土壤表面的杂草去除是农业领域在种植前对施用土壤准备的常规技术手段。为了充分的对土壤进行改良,结合翻耕采用土壤改良剂多次喷洒的方式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在对比文件1公开了将营养生物肥进行100倍液稀释的基础上,对土壤改良剂的稀释浓度以及喷洒间隔时间和次数的选择是本领域技术人员视实际情况可确定的。因此,在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土壤改良剂不具有创造性的基础上,权利要求2请求保护的使用方法相对于对比文件1也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3)关于复审请求人答复复审通知书时提出的理由,合议组认为: 1)针对本申请限定的干细胞提取方法,合议组在复审通知书中并未质疑其提取方法不能实现,而针对复审请求人声称的植物干细胞给本申请带来的技术效果提出质疑。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现有技术知识无法确认上述声称技术效果,同时本申请也未给出清楚、完整的试验数据来证明上述效果。而对于权利要求1中的提取干细胞工艺,该工艺复杂,不属于土壤改良剂技术领域的常规工艺,该工艺的采用是否能达到降低农业成本的效果,合议组同样存疑。因此,基于本申请所记载的内容以及本领域技术人员掌握的普通技术知识,并不能确认权利要求1限定的干细胞提取方法在植物的生长以及降低农业成本方面使本申请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对于对比文件1取得了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2)基于证据2可知,采用腐败变质的牛奶作为有机肥并施于盆底或盆中间是本领域的公知技术。本申请加入的牛奶与对比文件1中的红糖作用是否相同并不妨碍本领域技术人员出于丰富土壤改良剂营养成分的目的,添加腐败变质后(即发酵)的牛奶。3)对比文件1公开了将各原料混合后好氧、厌氧发酵的步骤,而在农业领域中,发酵的过程是为了将植物中的大分子化合物分解变成易被植物吸收利用的简单化合物同时也杀灭肥料中的病菌和害虫,因此,在其技术启示下,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制作土壤改良剂的时候,有动机将植物的精华溶液经过蒸馏水中进行发酵,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惯用手段,这样的处理更利于营养吸收的效果也是显而易见的。复审请求人强调的植物精华液和干细胞分步发酵以及植物干细胞的优良特性带来的技术效果仅仅是声称的技术效果。化学是一门实验科学,对于其技术效果需要具有完整的试验方案以及相应的数据加以验证才能成立。在本申请没有给出清楚、完整的试验信息和试验数据对上述声称技术效果加以验证的情况下,合议组不能认定本申请相对于对比文件1具有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4)对比文件1公开了所制备得到的营养生物肥可以作为发酵固体基肥、追肥、喷洒肥使用。而为了使土壤改良剂更均匀、充分的混合于土壤中,使其更为充分地发挥对土壤的改良效果,翻松土壤和喷洒土壤改良剂交替多次进行属于农业领域的普通技术手段。本申请也并没有有效实验证据表明土壤选择以及土壤改良剂加水比例、翻土的间隔天数、土壤改良剂喷洒天数这些工艺细节所带来的技术效果。因此复审请求人陈述的理由不具有说服力,合议组不予支持。
根据上述事实和理由,合议组作出如下审查决定。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7年11月09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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