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材料的稳定化组合物-复审决定


发明创造名称:生物材料的稳定化组合物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87476
决定日:2019-08-21
委内编号:1F259507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380015928.0
申请日:2013-03-22
复审请求人:先进生物营养公司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刘艳芳
合议组组长:刘桂英
参审员:李林
国际分类号:A61K47/36,A61K47/30,A61K47/48,A61K9/20,A61K9/48,A61K9/14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33条
决定要点
:如果对一项权利要求修改后的技术方案记载在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中,或者能够从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中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那么该权利要求的修改没有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380015928.0,名称为“生物材料的稳定化组合物”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本申请的申请人为先进生物营养公司,申请日为2013年03月22日,最早优先权日为2012年03月23日,公开日为2014年12月24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于2018年05月14日发出驳回决定,驳回了本申请,其理由是:权利要求1、9、20、26不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2014年09月23日本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时提交的国际申请文件中文译文的说明书第1-38页(即说明书第1-278段)、说明书附图第1-20页(即图1-图20)、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和2017年12月25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33项。驳回决定所针对的部分权利要求如下:
“1. 一种包括生物活性材料的干燥的稳定化组合物,其还包括碳水化合物组分、蛋白质组分和羧酸盐,其中碳水化合物组分包括按组合物的总重量计介于10-50%的二糖、介于10-80%的寡糖和介于0.1%-10%的多糖,蛋白质组分包括以组合物的总重量计介于0.5-40%的水解动物或植物蛋白,其中寡糖由环糊精组成,并且其中组合物以无定形玻璃质形态干燥。
……
9. 一种用于制备包括生物活性材料的干燥的稳定化组合物的方法,其中组合物还包括碳水化合物组分、蛋白质组分和羧酸盐,其中碳水化合物组分包括按组合物的总重量计介于10-50%的二糖、介于10-80%的寡糖、介于0.1%-10%的多糖,其中寡糖由环糊精组成,蛋白质组分包括以组合物的总 重量计介于0.5-40%的水解动物或植物蛋白,所述方法包括:(a)将生物活性材料与碳水化合物组分、蛋白质组分和羧酸盐在水性溶剂中混合以形成粘性浆料;(b)将浆料在液氮中快速冷冻以形成珠、滴或串形式的固体冷冻颗粒;(c)在真空下、在高于颗粒的冻结温度的温度下初级干燥冷冻颗粒以形成初级干燥的制剂;和(d)在最大真空和20℃或更高的温度下使初级干燥的制剂经充分时间的二级干燥,以将初级干燥的制剂的水活度降低至低于0.3Aw,借此制得组合物。
……
20. 通过包埋在干燥的无定形玻璃质组合物中的敏感的生物活性材料压制成的片剂、丸剂或粒料,其中组合物包括碳水化合物组分、蛋白质组分和羧酸盐,其中碳水化合物组分包括按组合物的总重量计介于10-50%的二糖、介于10-80%的寡糖和介于0.1%-10%的多糖,蛋白质组分包括以组合物的总重量计介于0.5-40%的水解动物或植物蛋白,其中二糖、寡糖和多糖的组合介于10%-60%,并且其中寡糖由环糊精组成。
……
26. 一种制备片剂、丸剂或粒料的方法,其中所述片剂、丸剂或粒料包括包埋在干燥的无定形玻璃质组合物中的敏感的生物活性材料,其中干燥的无定形玻璃质组合物包括碳水化合物组分、蛋白质组分和羧酸盐,其中碳水化合物组分包括按组合物的总重量计介于10-50%的二糖、介于10-80%的寡糖、介于0.1%-10%的多糖,蛋白质组分包括以组合物的总重量计介于0.5-40%的水解动物或植物蛋白,其中二糖、寡糖和多糖的组合介于10%-60%,其中,寡糖由环糊精组成,其中所述方法包括将敏感的生物活性材料与干燥的无定形玻璃质组合物压缩,其中干燥的无定形玻璃质组合物通过下述方法制造:(a)将生物活性材料与碳水化合物组分、蛋白质组分和羧酸盐在 水性溶剂中混合以形成粘性浆料;(b)将浆料在液氮中快速冷冻以形成珠、滴或串形式的固体冷冻颗粒;(c)在真空下、在高于颗粒的冻结温度的温度下初级干燥冷冻颗粒以形成初级干燥的制剂;和(d)在最大真空和20℃或更高的温度下使初级干燥的制剂经充分时间的二级干燥,以将初级干燥的制剂的水活度降低至低于0.3Aw,借此制得干燥的无定形玻璃质组合物。”
驳回决定认为:本申请权利要求1、9、20和26的修改超范围,因为说明书中对碳水化合物和蛋白质成分的相应数值范围百分比基准为总干物质重量百分比计,在所述组合物的总重量中还包含益生菌或其它需要稳定化的成分含量,说明书中未记载两种百分比基准是相同的。对于蛋白质组分,说明书中对蛋白质组分的含量是以蛋白质组分的重量为基准。在驳回决定的其他说明部分指出:即使权利要求克服修改超范围问题,也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对比文件1(US2012/0039956A1,公开日:2012年02月16日)公开了一种生物材料的稳定组合物,其中基于所述组合物的总重量,包括0.5-90%碳水化合物和0.5-40%水解的动物或植物蛋白质组分,生物材料包括活的、死的或减活的病毒、细菌、酵母、细胞培养物、蛋白质、肽、疫苗、药物或其混合物,碳水化合物组分包含占5-10%的寡糖、占40-80%的二糖、和占5-10%的多糖,组合物被干燥为无定形琉璃态,其中寡糖可选自环糊精等,二糖、多糖也与本申请记载的相同,其含量的端点也落在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内(参见权利要求1-8)。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在于寡糖由环糊精组成,但本申请尤其是实施例未表明其选择具有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在对比文件1已公开了环糊精作为可选择成分之一的情况下,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
申请人先进生物营养公司(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8年08月29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提出了复审请求,同时提交了权利要求书全文修改替换页(共6页45项),相对于驳回决定针对的权利要求修改之处在于:修改权利要求1,限定“按不包括生物活性材料时的组合物的总重量计,碳水化合物组分包括介于5-30%的二糖、介于10-80%的寡糖和介于1%-10%的多糖,蛋白质组分包括介于0.5-40%的水解动物或植物蛋白,其中组合物包含低比例的二糖/寡糖”,删除了寡糖由环糊精组成的限定;增加独立权利要求2,与权利要求1表述相同,区别仅在于二糖含量为30-50%;增加从属权利要求6,限定了“寡糖包括环糊精、菊粉、麦芽糖糊精、葡聚糖、低聚果糖(FOS)、低聚半乳糖(GOS)、甘露寡糖(MOS)或其混合物”;增加从属权利要求11和12,进一步限定了组合物中碳水化合物组分中二糖、寡糖和多糖的重量比。以同样的方式修改权利要求9、20和26。适应性修改了其它权利要求的编号和引用关系。修改后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包括生物活性材料的干燥的稳定化组合物,其还包括碳水化合物组分、蛋白质组分和羧酸盐,其中按不包括生物活性材料时的组合物的总重量计,碳水化合物组分包括介于5-30%的二糖、介于10-80%的寡糖和介于1%-10%的多糖,蛋白质组分包括介于0.5-40%的水解动物或植物蛋白,其中组合物包含低比例的二糖/寡糖,并且其中组合物以无定形玻璃质形态干燥。
2. 一种包括生物活性材料的干燥的稳定化组合物,其还包括碳水化合物组分、蛋白质组分和羧酸盐,其中按不包括生物活性材料时的组合物的总重量计,碳水化合物组分包括介于30-50%的二糖、介于10-80%的寡糖和介于1%-10%的多糖,蛋白质组分包括介于0.5-40%的水解动物或植物蛋白,其中组合物包含低比例的二糖/寡糖,并且其中组合物以无定形玻璃质形态干燥。
3. 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水解的蛋白质组分包括水解酪蛋白、水解乳清蛋白、水解豌豆蛋白、水解大豆蛋白或其混合物。
4. 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水解酪蛋白、水解乳清蛋白、水解豌豆蛋白、水解大豆蛋白是深度水解蛋白。
5. 如权利要求1-4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中多糖包括邻苯二甲酸醋酸纤维素(CAP)、羧甲基纤维素、果胶、海藻酸钠、海藻酸盐、羟基丙基甲基纤维素(HPMC)、甲基纤维素、角叉菜胶、结冷胶、瓜尔胶、阿拉伯树胶、黄原胶、刺槐豆胶、脱乙酰壳多糖和脱乙酰壳多糖衍生物、胶原、聚乙醇酸、淀粉、修饰淀粉或其混合物。
6. 如权利要求1-5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中寡糖包括环糊精、菊粉、麦芽糖糊精、葡聚糖、低聚果糖(FOS)、低聚半乳糖(GOS)、甘露寡糖(MOS)或其混合物。
7. 如权利要求1-6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中二糖包括海藻糖、蔗糖、乳糖或其混合物。
8. 如权利要求1-7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中羧酸盐组分包括乳酸、抗坏血酸、马来酸、草酸、丙二酸、苹果酸、琥珀酸、柠檬酸、葡糖酸、谷氨酸、它们的盐或它们的混合物。
9. 如权利要求1-8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中生物活性材料包括活的、 死的或减毒的细胞、微生物、病毒、细菌、益生菌、植物细菌、土壤细菌、真菌、酵母、细胞培养物、蛋白质、重组蛋白、酶、肽、激素、疫苗、抗生素、药物或其混合物。
10. 如权利要求1-9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中组合物是由选自空气干燥、真空干燥、流化床干燥和喷雾干燥的一种或多种方法进行干燥。
11. 如权利要求1-10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中碳水化合物组分包含重量比10:0.1-4:0.1-2的二糖、寡糖和多糖。
12. 如权利要求1-11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中二糖/寡糖/多糖的重量比为从10:0.2:0.1至10:2:1。
13. 一种用于制备包括生物活性材料的干燥的稳定化组合物的方法,其中组合物还包括碳水化合物组分、蛋白质组分和羧酸盐,其中按不包括生物活性材料时的组合物的总重量计,碳水化合物组分包括介于5-30%的二糖、介于10-80%的寡糖、介于1%-10%的多糖,其中组合物包含低比例的二糖/寡糖,蛋白质组分包括介于0.5-40%的水解动物或植物蛋白,所述方法包括:(a)将生物活性材料与碳水化合物组分、蛋白质组分和羧酸盐在水性溶剂中混合以形成粘性浆料;(b)将浆料在液氮中快速冷冻以形成珠、滴或串形式的固体冷冻颗粒;(c)在真空下、在高于颗粒的冻结温度的温度下初级干燥冷冻颗粒以形成初级干燥的制剂;和(d)在最大真空和20℃或更高的温度下使初级干燥的制剂经充分时间的二级干燥,以将初级干燥的制剂的水活度降低至低于0.3Aw,借此制得组合物。
14. 一种用于制备包括生物活性材料的干燥的稳定化组合物的方法,其中组合物还包括碳水化合物组分、蛋白质组分和羧酸盐,其中按不包括生物活性材料时的组合物的总重量计,碳水化合物组分包括介于30-50%的二糖、介于10-80%的寡糖、介于1%-10%的多糖,其中组合物包含低比例的二糖/寡糖,蛋白质组分包括介于0.5-40%的水解动物或植物蛋白,所述方法包括:(a)将生物活性材料与碳水化合物组分、蛋白质组分和羧酸盐在水性溶剂中混合以形成粘性浆料;(b)将浆料在液氮中快速冷冻以形成珠、滴或串形式的固体冷冻颗粒;(c)在真空下、在高于颗粒的冻结温度的温度下初级干燥冷冻颗粒以形成初级干燥的制剂;和(d)在最大真空和20℃或更高的温度下使初级干燥的制剂经充分时间的二级干燥,以将初级干燥的制剂的水活度降低至低于 0.3Aw,借此制得组合物。
15. 如权利要求13或14所述的方法,其中在快速冷冻之前通过pH或温度变化或通过聚合物链与金属离子交联将浆料固化成坚固的水凝胶。
16. 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方法,其中浆料被塑形成所需的形状。
17. 如权利要求13或14所述的方法,其中在高于>2000mTORR的真空压力下进行初级干燥。
18. 如权利要求13或14所述的方法,其进一步包括将组合物切割、压碎、碾磨或分别粉碎成自由流动的粉末。
19. 如权利要求18所述的方法,其中粉末的粒径小于1000μm。
20. 如权利要求13-19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碳水化合物组分包含重量比10:0.1-4:0.1-2的二糖、寡糖和多糖。
21. 如权利要求13-20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二糖/寡糖/多糖的重量比为从10:0.2:0.1至10:2:1。
22. 一种由权利要求13-21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制得的组合物。
23. 一种用权利要求1-12和22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制备的重组的液体、研磨的粉末、片剂、粒料、胶囊、食品或饲料或被涂覆的种子产品。
24. 一种包括权利要求1-12和22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的营养食品、药物、农产品或疫苗产品。
25. 一种用权利要求1-12和22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制备的以棒、液体配方、胶体悬浮液、粉末、片剂、胶囊和被涂覆的种子的形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动物饲料、动物饲料添加剂、营养食品、药物、农产品或疫苗产品。
26. 权利要求1-12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中组合物用包含下述步骤的方法制得:(a)将生物活性材料与碳水化合物组分、蛋白质组分和羧酸盐在水性溶剂中混合以形成粘性浆料;(b)将浆料在液氮中快速冷冻以形成珠、滴或串形式的固体冷冻颗粒;(c)在真空下、在高于颗粒的冻结温度的温度下初级干燥冷冻颗粒以形成初级干燥的制剂;和(d)在最大真空和20℃或更高的温度下使初级干燥的制剂经充分时间的二级干燥,以将初级干燥的制剂的水活度降低至低于0.3Aw,借此制得组合物。
27. 通过包埋在干燥的无定形玻璃质组合物中的敏感的生物活性材料压制成的片剂、丸剂或粒料,其中组合物包括碳水化合物组分、蛋白质组分和 羧酸盐,其中按不包括生物活性材料时的组合物的总重量计,碳水化合物组分包括介于5-30%的二糖、介于10-80%的寡糖和介于1%-10%的多糖,蛋白质组分包括介于0.5-40%的水解动物或植物蛋白,其中二糖、寡糖和多糖的组合介于10%-60%,并且其中组合物包含低比例的二糖/寡糖。
28. 通过包埋在干燥的无定形玻璃质组合物中的敏感的生物活性材料压制成的片剂、丸剂或粒料,其中组合物包括碳水化合物组分、蛋白质组分和羧酸盐,其中按不包括生物活性材料时的组合物的总重量计,碳水化合物组分包括介于30-50%的二糖、介于10-80%的寡糖和介于1%-10%的多糖,蛋白质组分包括介于0.5-40%的水解动物或植物蛋白,其中二糖、寡糖和多糖的组合介于10%-60%,并且其中组合物包含低比例的二糖/寡糖。
29. 如权利要求27或28所述的片剂、丸剂或粒料,其中生物活性材料包括活的、死的或减毒的细胞、微生物、病毒、细菌、益生菌、植物和土壤细菌、真菌或酵母、细胞培养物、蛋白质、重组蛋白、酶、肽、激素、疫苗、抗生素、药物或其混合物。
30. 如权利要求27或28所述的片剂、丸剂或粒料,其中水解的蛋白质组分包括深度水解的酪蛋白、乳清蛋白、豌豆蛋白、大豆蛋白或其混合物。
31. 如权利要求27或28所述的片剂、丸剂或粒料,其中二糖包括海藻糖、蔗糖、乳糖或其混合物。
32. 如权利要求27或28所述的片剂、丸剂或粒料,其中寡糖包括环糊精、菊粉、麦芽糖糊精、葡聚糖、低聚果糖(FOS)、低聚半乳糖(GOS)、甘露寡糖(MOS)或其混合物。
33. 如权利要求27或28所述的片剂、丸剂或粒料,其中多糖包括乙酸邻苯二甲酸纤维素(CAP)、羧甲基纤维素、果胶、海藻酸钠、海藻酸的盐、羟基丙基甲基纤维素(HPMC)、甲基纤维素、角叉菜胶、结冷胶、瓜尔胶、阿拉伯树胶、黄原胶、刺槐豆胶、脱乙酰壳多糖和脱乙酰壳多糖衍生物、胶原、聚乙醇酸、淀粉、修饰淀粉或其混合物。
34. 如权利要求27或28所述的片剂、丸剂或粒料,其中组合物是由包括一种或多种选自空气干燥、真空干燥、流化床干燥和喷雾干燥的方法进行干燥。
35. 一种制备片剂、丸剂或粒料的方法,其中所述片剂、丸剂或粒料包 括包埋在干燥的无定形玻璃质组合物中的敏感的生物活性材料,其中干燥的无定形玻璃质组合物包括碳水化合物组分、蛋白质组分和羧酸盐,其中按组合物的总重量计,碳水化合物组分包括介于5-30%的二糖、介于10-80%的寡糖、介于1%-10%的多糖,蛋白质组分包括介于0.5-40%的水解动物或植物蛋白,其中二糖、寡糖和多糖的组合介于10%-60%,其中,组合物包含低比例的二糖/寡糖,其中所述方法包括将敏感的生物活性材料与干燥的无定形玻璃质组合物压缩,其中干燥的无定形玻璃质组合物通过下述方法制造:(a)将生物活性材料与碳水化合物组分、蛋白质组分和羧酸盐在水性溶剂中混合以形成粘性浆料;(b)将浆料在液氮中快速冷冻以形成珠、滴或串形式的固体冷冻颗粒;(c)在真空下、在高于颗粒的冻结温度的温度下初级干燥冷冻颗粒以形成初级干燥的制剂;和(d)在最大真空和20℃或更高的温度下使初级干燥的制剂经充分时间的二级干燥,以将初级干燥的制剂的水活度降低至低于0.3Aw,借此制得干燥的无定形玻璃质组合物。
36. 一种制备片剂、丸剂或粒料的方法,其中所述片剂、丸剂或粒料包括包埋在干燥的无定形玻璃质组合物中的敏感的生物活性材料,其中干燥的无定形玻璃质组合物包括碳水化合物组分、蛋白质组分和羧酸盐,其中按组合物的总重量计,碳水化合物组分包括介于30-50%的二糖、介于10-80%的寡糖、介于1%-10%的多糖,蛋白质组分包括介于0.5-40%的水解动物或植物蛋白,其中二糖、寡糖和多糖的组合介于10%-60%,其中,组合物包含低比例的二糖/寡糖,其中所述方法包括将敏感的生物活性材料与干燥的无定形玻璃质组合物压缩,其中干燥的无定形玻璃质组合物通过下述方法制造:(a)将生物活性材料与碳水化合物组分、蛋白质组分和羧酸盐在水性溶剂中混合以形成粘性浆料;(b)将浆料在液氮中快速冷冻以形成珠、滴或串形式的固体冷冻颗粒;(c)在真空下、在高于颗粒的冻结温度的温度下初级干燥冷冻颗粒以形成初级干燥的制剂;和(d)在最大真空和20℃或更高的温度下使初级干燥的制剂经充分时间的二级干燥,以将初级干燥的制剂的水活度降低至低于0.3Aw,借此制得干燥的无定形玻璃质组合物。
37. 如权利要求35或36所述的方法,其中在快速冷冻之前通过pH或温度变化或通过将聚合物链与金属离子交联将浆料固化成坚固的水凝胶。
38. 如权利要求35或36所述的方法,其中在2000mTORR或更高的真 空下进行初级除水步骤。
39. 如权利要求35或36所述的方法,其进一步包括将组合物切割、压碎、碾磨或分别粉碎成自由流动的粉末。
40. 如权利要求39所述的方法,其中粉末的粒径小于1000μm。
41. 如权利要求35或36所述的方法,其中碳水化合物组分包含重量比10:0.1-4:0.1-2的二糖、寡糖和多糖。
42. 如权利要求41所述的方法,其中二糖/寡糖/多糖的重量比为从10:0.2:0.1至10:2:1。
43. 如权利要求27或28所述的片剂、丸剂或粒料,其中生物活性材料在紧实状态或在压片设备中压缩的过程中是稳定的。
44. 一种用权利要求27-34任一项所述的片剂、丸剂或粒料制备的饮料、食品、动物饲料、营养食品、药物、农产品或疫苗产品。
45. 如权利要求27或28所述的片剂、丸剂或粒料,其中干燥的无定形玻璃质组合物由包括下述步骤的方法制得:(a)将生物活性材料与碳水化合物组分、蛋白质组分和羧酸盐在水性溶剂中混合以形成粘性浆料;(b)将浆料在液氮中快速冷冻以形成珠、滴或串形式的固体冷冻颗粒;(c)在真空下、在高于颗粒的冻结温度的温度下初级干燥冷冻颗粒以形成初级干燥的制剂;和(d)在最大真空和20℃或更高的温度下使初级干燥的制剂经充分时间的二级干燥,以将初级干燥的制剂的水活度降低至低于0.3Aw,借此制得干燥的无定形玻璃质组合物。”
复审请求人认为:(1)修改了权利要求1、9、20和29,关于二糖、寡糖、多糖及蛋白质含量的限定恢复至原始权利要求的限定,并加入限定条件“按不包括生物活性材料时的组合物的总重量计”,是因为原始权利要求1限定的组合物不包含生物活性材料,二糖、寡糖和多糖的含量限定也是基于不含生物活性材料的组合物计算而来。特征“组合物包含低比例的二糖/寡糖”的修改依据可以在本申请说明书第11页第16-17行中找到。删除了技术特征“寡糖由环糊精组成”并相应增加了新权利要求5,来限定寡糖的种类,这与原始权利要求6对应。因此修改后的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9、20和29未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2)对比文件1未公开低比例的二糖/寡糖的组合物可以增强储存于高温和相对湿度下(如30℃和40%RH或更高)的生物材料的化学稳定性的技术效果,因此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45具备创造性。
经形式审查合格,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于2018年09月12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认为:(1)说明书第[0005]段记载“一种生物活性材料的干燥的稳定化组合物, 其包括碳水化合物组分和蛋白质组分,其中,以组合物的总重量计,碳水化合物组分包含约10%至80%寡糖、约5%至30%二糖和约1%至10%多糖, 蛋白质组分包含约0.5%至40%水解的动物或植物蛋白”,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中均未记载“按不包括生物活性材料时的组合物的总重量计”,修改的技术方案不能由原申请直接、毫无疑义的得到。说明书第[0068]段记载“可以使用包含碳水化合物混合物和蛋白质或蛋白质水解物的 组合物来增强储存于温和温度和相对湿度下(如25℃和25%RH)的生物材料的化学稳定性。适当量的玻璃增强剂,尤其是二糖和寡糖之间的相对比例的确定,应根据所要求的储存条件来进行。例如,可以使用包含高比例的二糖/寡糖的组合物来增强储存于温和温度和相对湿度如25℃和25%RH下的生物材料的化学稳定性。可以使用包含低比例的二糖/寡糖的组合物来增强储存于高温和相对湿度下(如30℃和40%RH或更高)的生物材料的化学稳定性”。说明书指出二糖/寡糖的比例可影响不同温度和温度条件下的稳定性,但没有具体指出低或者高比例的数值,本领域技术人员不能将权利要求1中的比例定义为低比例,将所述比例的组合物定义为“包含低比例的二糖/寡糖”超出了原始记载的范围,也不能由原申请直接、毫无疑义的得到。因此,权利要求1修改超范围,不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权利要求2限定了“30-50”的二糖的比例,并且以“不包括生物活性材料的组合物的总重量计”在原申请中无记载;“低比例的二糖/寡糖”也在原申请中无记载。基于同样的理由,权利要求13、14、27、28、35、36均不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2)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生物材料的稳定组合物,其中基于所述组合物的总重量,包括0.5-90%碳水化合物和0.5-40%水解的动物或植物蛋白质组分,生物材料包括活的、死的或减活的病毒、细菌、酵母、细胞培养物、蛋白质、肽、疫苗、药物或其混合物,碳水化合物组分包含占5-10%的寡糖、占40-80%的二糖、和占5-10%的多糖,组合物被干燥为无定形琉璃态(参见权利要求1-8)。区别在于二糖的比例,虽然复审请求人在复审理由中指出,“低比例的二糖/寡糖的组合物可以增强一定储存条件下的稳定性”,但本申请并未记载具体的比例数据,对低比例的具体数值并无判定,并且说明书未记载对比例的筛选实验以及得到了何种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且修改的权利要求2将二糖比例限定为“30-50%”,与对比文件1的范围交叉,即该比例已被对比文件1公开。因此,即使克服修改超范围缺陷,本申请仍不具备创造性。因此,坚持驳回决定。
随后,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9年04月28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复审通知书所依据的文本为:2014年09月23日本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时提交的国际申请文件中文译文的说明书第1-38页(即说明书第1-278段)、说明书附图第1-20页(即图1-图20)、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和2018年08月29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45项。
在复审通知书中指出:(1)首先,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1记载了“一种包括生物活性材料的干燥的稳定化组合物”,而原申请文件仅在权利要求1中记载了“一种用于生物活性材料的干燥的稳定化组合物”,修改后的权利要求的稳定化组合物中包含生物活性材料,而原权利要求中“用于”表明其用途,并未显示稳定化组合物本身必然包括生物活性材料。因此,修改后的技术方案“稳定化组合物”中明确引入的“包括生物活性材料”的内容无法从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中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其次,权利要求1中新增了技术特征“按不包括生物活性材料时的组合物的总重量计”,然而原申请文件中未记载过“按不包括生物活性材料时的组合物的总重量计”,虽然复审请求人陈述了是因为原始权利要求1限定的组合物不包含生物活性材料,二糖、寡糖和多糖的含量限定也是基于不含生物活性材料的组合物计算而来,然而权利要求1中可以不包含的组分众多,其修改方向不唯一。再次,权利要求1中新增了“组合物包含低比例的二糖/寡糖”,并陈述了修改依据为说明书第11页第16-17行。然而原说明书第11页第16-17行仅记载了“可以使用包含低比例的二糖/寡糖的组合物来增强储存于高温和相对湿度下(如30℃和40%RH或更高)的生物材料的化学稳定性”,但是并未具体指出低比例的数值,所谓“低比例”是一个相对的和不确定的表述,从权利要求中限定的二糖和寡糖的含量范围也不能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权利要求1中的组合物包含的二糖/寡糖的比例一定是“低比例”的。因此,权利要求1修改超范围,不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基于同样的理由,权利要求2-45也修改超范围,不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2)由于权利要求修改超范围,因而暂时无法判断其创造性问题。
针对上述复审通知书,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6月12日提交了权利要求书全文修改替换页(共6页44项)和意见陈述书,相对于复审通知书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修改之处在于:将权利要求1的主题由 “一种包括生物活性材料的干燥的稳定化组合物”恢复为原始记载的“一种用于生物活性材料的干燥的稳定化组合物”,删除“不包括生物活性材料时”和“组合物包含低比例的二糖/寡糖”,限定“组合物与生物活性材料组合”,调整了权利要求的表述与原始公开的权利要求1、7、8的表述一致。删除权利要求2。以同样的方式修改了独立权利要求13、14、27、28、35、36。适应性修改了其他权利要求的编号和引用关系。并在意见陈述书中指出: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44未引入任何新的内容,克服了复审通知书中指出的说明书修改超范围的缺陷,未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用于生物活性材料的干燥的稳定化组合物,其包括碳水化合物组分和蛋白质组分,其中按组合物的总重量计,碳水化合物组分包括介于5-30%的二糖、介于10-80%的寡糖和介于1%-10%的多糖,蛋白质组分包括介于0.5-40%的水解动物或植物蛋白,组合物还包括羧酸盐,其中组合物以无定形玻璃质形态干燥,并且其中组合物与生物活性材料组合。
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水解的蛋白质组分包括水解酪蛋白、水解乳清蛋白、水解豌豆蛋白、水解大豆蛋白或其混合物。
3. 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水解酪蛋白、水解乳清蛋白、水解豌豆蛋白、水解大豆蛋白是深度水解蛋白。
4. 如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中多糖包括邻苯二甲酸醋酸纤维素(CAP)、羧甲基纤维素、果胶、海藻酸钠、海藻酸盐、羟基丙基甲基纤维素(HPMC)、甲基纤维素、角叉菜胶、结冷胶、瓜尔胶、阿拉伯树胶、黄原胶、刺槐豆胶、脱乙酰壳多糖和脱乙酰壳多糖衍生物、胶原、聚乙醇酸、淀粉、修饰淀粉或其混合物。
5. 如权利要求1-4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中寡糖包括环糊精、菊粉、麦芽糖糊精、葡聚糖、低聚果糖(FOS)、低聚半乳糖(GOS)、甘露寡糖(MOS)或其混合物。
6. 如权利要求1-5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中二糖包括海藻糖、蔗糖、乳糖或其混合物。
7. 如权利要求1-6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中羧酸盐组分包括乳酸、抗坏血酸、马来酸、草酸、丙二酸、苹果酸、琥珀酸、柠檬酸、葡糖酸、谷氨酸、它们的盐或它们的混合物。
8. 如权利要求1-7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中生物活性材料包括活的、死的或减毒的细胞、微生物、病毒、细菌、益生菌、植物细菌、土壤细菌、真菌、酵母、细胞培养物、蛋白质、重组蛋白、酶、肽、激素、疫苗、抗生素、药物或其混合物。
9. 如权利要求1-8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中组合物是由选自空气干燥、真空干燥、流化床干燥和喷雾干燥的一种或多种方法进行干燥。
10. 如权利要求1-9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中碳水化合物组分包含重 量比10:0.1-4:0.1-2的二糖、寡糖和多糖。
11. 如权利要求1-10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中二糖/寡糖/多糖的重量比为从10:0.2:0.1至10:2:1。
12. 一种用于制备用于生物活性材料的干燥的稳定化组合物的方法,其中组合物包括碳水化合物组分和蛋白质组分,其中按组合物的总重量计,碳水化合物组分包括介于5-30%的二糖、介于10-80%的寡糖、介于1%-10%的多糖,蛋白质组分包括介于0.5-40%的水解动物或植物蛋白,组合物还包括羧酸盐,并且其中组合物与生物活性材料组合,所述方法包括:(a)将生物活性材料与碳水化合物组分、蛋白质组分和羧酸盐在水性溶剂中混合以形成粘性浆料;(b)将浆料在液氮中快速冷冻以形成珠、滴或串形式的固体冷冻颗粒;(c)在真空下、在高于颗粒的冻结温度的温度下初级干燥冷冻颗粒以形成初级干燥的制剂;和(d)在最大真空和20℃或更高的温度下使初级干燥的制剂经充分时间的二级干燥,以将初级干燥的制剂的水活度降低至低于0.3Aw,借此制得组合物。
13. 一种用于制备用于生物活性材料的干燥的稳定化组合物的方法,其中组合物包括碳水化合物组分和蛋白质组分,其中按组合物的总重量计,碳水化合物组分包括介于30-50%的二糖、介于10-80%的寡糖、介于1%-10%的多糖,蛋白质组分包括介于0.5-40%的水解动物或植物蛋白,组合物还包括羧酸盐,并且其中组合物与生物活性材料组合,所述方法包括:(a)将生物活性材料与碳水化合物组分、蛋白质组分和羧酸盐在水性溶剂中混合以形成粘性浆料;(b)将浆料在液氮中快速冷冻以形成珠、滴或串形式的固体冷冻颗粒;(c)在真空下、在高于颗粒的冻结温度的温度下初级干燥冷冻颗粒以形成初级干燥的制剂;和(d)在最大真空和20℃或更高的温度下使初级干燥的制剂经充分时间的二级干燥,以将初级干燥的制剂的水活度降低至低于0.3Aw,借此制得组合物。
14. 如权利要求12或13所述的方法,其中在快速冷冻之前通过pH或温度变化或通过聚合物链与金属离子交联将浆料固化成坚固的水凝胶。
15. 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方法,其中浆料被塑形成所需的形状。
16. 如权利要求12或13所述的方法,其中在高于>2000mTORR的真空压力下进行初级干燥。
17. 如权利要求12或13所述的方法,其进一步包括将组合物切割、压碎、碾磨或分别粉碎成自由流动的粉末。
18. 如权利要求17所述的方法,其中粉末的粒径小于1000μm。
19. 如权利要求12-18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碳水化合物组分包含重量比10:0.1-4:0.1-2的二糖、寡糖和多糖。
20. 如权利要求12-19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二糖/寡糖/多糖的重量比为从10:0.2:0.1至10:2:1。
21. 一种由权利要求12-20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制得的组合物。
22. 一种用权利要求1-11和21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制备的重组的液体、研磨的粉末、片剂、粒料、胶囊、食品或饲料或被涂覆的种子产品。
23. 一种包括权利要求1-11和21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的营养食品、药物、农产品或疫苗产品。
24. 一种用权利要求1-11和21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制备的以棒、液体配方、胶体悬浮液、粉末、片剂、胶囊和被涂覆的种子的形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动物饲料、动物饲料添加剂、营养食品、药物、农产品或疫苗产品。
25. 权利要求1-11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中组合物用包含下述步骤的方法制得:(a)将生物活性材料与碳水化合物组分、蛋白质组分和羧酸盐在水性溶剂中混合以形成粘性浆料;(b)将浆料在液氮中快速冷冻以形成珠、滴或串形式的固体冷冻颗粒;(c)在真空下、在高于颗粒的冻结温度的温度下初级干燥冷冻颗粒以形成初级干燥的制剂;和(d)在最大真空和20℃或更高的温度下使初级干燥的制剂经充分时间的二级干燥,以将初级干燥的制剂的水活度降低至低于0.3Aw,借此制得组合物。
26. 一种通过包埋在干燥的无定形玻璃质组合物中的敏感的生物活性材料压制成的片剂、丸剂或粒料,其中组合物包括碳水化合物组分和蛋白质组分,其中按组合物的总重量计,碳水化合物组分包括介于5-30%的二糖、介于10-80%的寡糖和介于1%-10%的多糖,蛋白质组分包括介于0.5-40%的水解动物或植物蛋白,组合物还包括羧酸盐,并且其中二糖、寡糖和多糖的组合介于10%-60%。
27. 一种通过包埋在干燥的无定形玻璃质组合物中的敏感的生物活性材料压制成的片剂、丸剂或粒料,其中组合物包括碳水化合物组分和蛋白质组 分,其中按组合物的总重量计,碳水化合物组分包括介于30-50%的二糖、介于10-80%的寡糖和介于1%-10%的多糖,蛋白质组分包括介于0.5-40%的水解动物或植物蛋白,组合物还包括羧酸盐,并且其中二糖、寡糖和多糖的组合介于10%-60%。
28. 如权利要求26或27所述的片剂、丸剂或粒料,其中生物活性材料包括活的、死的或减毒的细胞、微生物、病毒、细菌、益生菌、植物和土壤细菌、真菌或酵母、细胞培养物、蛋白质、重组蛋白、酶、肽、激素、疫苗、抗生素、药物或其混合物。
29. 如权利要求26或27所述的片剂、丸剂或粒料,其中水解的蛋白质组分包括深度水解的酪蛋白、乳清蛋白、豌豆蛋白、大豆蛋白或其混合物。
30. 如权利要求26或27所述的片剂、丸剂或粒料,其中二糖包括海藻糖、蔗糖、乳糖或其混合物。
31. 如权利要求26或27所述的片剂、丸剂或粒料,其中寡糖包括环糊精、菊粉、麦芽糖糊精、葡聚糖、低聚果糖(FOS)、低聚半乳糖(GOS)、甘露寡糖(MOS)或其混合物。
32. 如权利要求26或27所述的片剂、丸剂或粒料,其中多糖包括乙酸邻苯二甲酸纤维素(CAP)、羧甲基纤维素、果胶、海藻酸钠、海藻酸的盐、羟基丙基甲基纤维素(HPMC)、甲基纤维素、角叉菜胶、结冷胶、瓜尔胶、阿拉伯树胶、黄原胶、刺槐豆胶、脱乙酰壳多糖和脱乙酰壳多糖衍生物、胶原、聚乙醇酸、淀粉、修饰淀粉或其混合物。
33. 如权利要求26或27所述的片剂、丸剂或粒料,其中组合物是由包括一种或多种选自空气干燥、真空干燥、流化床干燥和喷雾干燥的方法进行干燥。
34. 一种制备片剂、丸剂或粒料的方法,其中所述片剂、丸剂或粒料包括包埋在干燥的无定形玻璃质组合物中的敏感的生物活性材料,其中干燥的无定形玻璃质组合物包括碳水化合物组分和蛋白质组分,其中按组合物的总重量计,碳水化合物组分包括介于5-30%的二糖、介于10-80%的寡糖、介于1%-10%的多糖,蛋白质组分包括介于0.5-40%的水解动物或植物蛋白,组合物还包括羧酸盐,其中二糖、寡糖和多糖的组合介于10%-60%,其中所述方法包括将敏感的生物活性材料与干燥的无定形玻璃质组合物压缩,其 中干燥的无定形玻璃质组合物通过下述方法制造:(a)将生物活性材料与碳水化合物组分、蛋白质组分和羧酸盐在水性溶剂中混合以形成粘性浆料;(b)将浆料在液氮中快速冷冻以形成珠、滴或串形式的固体冷冻颗粒;(c)在真空下、在高于颗粒的冻结温度的温度下初级干燥冷冻颗粒以形成初级干燥的制剂;和(d)在最大真空和20℃或更高的温度下使初级干燥的制剂经充分时间的二级干燥,以将初级干燥的制剂的水活度降低至低于0.3Aw,借此制得干燥的无定形玻璃质组合物。
35. 一种制备片剂、丸剂或粒料的方法,其中所述片剂、丸剂或粒料包括包埋在干燥的无定形玻璃质组合物中的敏感的生物活性材料,其中干燥的无定形玻璃质组合物包括碳水化合物组分和蛋白质组分,其中按组合物的总重量计,碳水化合物组分包括介于30-50%的二糖、介于10-80%的寡糖、介于1%-10%的多糖,蛋白质组分包括介于0.5-40%的水解动物或植物蛋白,组合物还包括羧酸盐,其中二糖、寡糖和多糖的组合介于10%-60%,其中所述方法包括将敏感的生物活性材料与干燥的无定形玻璃质组合物压缩,其中干燥的无定形玻璃质组合物通过下述方法制造:(a)将生物活性材料与碳水化合物组分、蛋白质组分和羧酸盐在水性溶剂中混合以形成粘性浆料;(b)将浆料在液氮中快速冷冻以形成珠、滴或串形式的固体冷冻颗粒;(c)在真空下、在高于颗粒的冻结温度的温度下初级干燥冷冻颗粒以形成初级干燥的制剂;和(d)在最大真空和20℃或更高的温度下使初级干燥的制剂经充分时间的二级干燥,以将初级干燥的制剂的水活度降低至低于0.3Aw,借此制得干燥的无定形玻璃质组合物。
36. 如权利要求34或35所述的方法,其中在快速冷冻之前通过pH或温度变化或通过将聚合物链与金属离子交联将浆料固化成坚固的水凝胶。
37. 如权利要求34或35所述的方法,其中在2000mTORR或更高的真空下进行初级除水步骤。
38. 如权利要求34或35所述的方法,其进一步包括将组合物切割、压碎、碾磨或分别粉碎成自由流动的粉末。
39. 如权利要求38所述的方法,其中粉末的粒径小于1000μm。
40. 如权利要求34或35所述的方法,其中碳水化合物组分包含重量比10:0.1-4:0.1-2的二糖、寡糖和多糖。
41. 如权利要求40所述的方法,其中二糖/寡糖/多糖的重量比为从10:0.2:0.1至10:2:1。
42. 如权利要求26或27所述的片剂、丸剂或粒料,其中生物活性材料在紧实状态或在压片设备中压缩的过程中是稳定的。
43. 一种用权利要求26-33任一项所述的片剂、丸剂或粒料制备的饮料、食品、动物饲料、营养食品、药物、农产品或疫苗产品。
44. 如权利要求26或27所述的片剂、丸剂或粒料,其中干燥的无定形玻璃质组合物由包括下述步骤的方法制得:(a)将生物活性材料与碳水化合物组分、蛋白质组分和羧酸盐在水性溶剂中混合以形成粘性浆料;(b)将浆料在液氮中快速冷冻以形成珠、滴或串形式的固体冷冻颗粒;(c)在真空下、在高于颗粒的冻结温度的温度下初级干燥冷冻颗粒以形成初级干燥的制剂;和(d)在最大真空和20℃或更高的温度下使初级干燥的制剂经充分时间的二级干燥,以将初级干燥的制剂的水活度降低至低于0.3Aw,借此制得干燥的无定形玻璃质组合物。”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审查文本的认定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6月12日答复复审通知书时提交了权利要求书全文修改替换页(共6页44项),相对于驳回决定针对的权利要求修改之处在于:将权利要求1的主题由 “一种包括生物活性材料的干燥的稳定化组合物”恢复为原始记载的“一种用于生物活性材料的干燥的稳定化组合物”,将“碳水化合物组分包括按组合物的总重量计介于10-50%的二糖、介于10-80%的寡糖和介于0.1%-10%的多糖,蛋白质组分包括以组合物的总重量计介于0.5-40%的水解动物或植物蛋白”恢复为原始记载的“按组合物的总重量计,碳水化合物组分包括介于5-30%的二糖、介于10-80%的寡糖和介于1%-10%的多糖,蛋白质组分包括介于0.5-40%的水解动物或植物蛋白”,调整了权利要求的表述与原始公开的权利要求1、7、8的表述一致,删除“寡糖由环糊精组成”,限定“组合物与生物活性材料组合”。增加从属权利要求5,限定了“寡糖包括环糊精、菊粉、麦芽糖糊精、葡聚糖、低聚果糖(FOS)、低聚半乳糖(GOS)、甘露寡糖(MOS)或其混合物”。增加从属权利要求10和11,进一步限定了组合物中碳水化合物组分中二糖、寡糖和多糖的重量比。以同样的方式修改驳回所针对的权利要求9、20和26。适应性修改了其它权利要求的编号和引用关系。经审查,上述修改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1条第1款的规定。因此,本复审决定所依据的审查文本为:2014年09月23日本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时提交的国际申请文件中文译文的说明书第1-38页(即说明书第1-278段)、说明书附图第1-20页(即图1-图20)、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和2019年06月12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44项。
关于专利法第33条
专利法第33条规定,申请人可以对其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如果对一项权利要求修改后的技术方案记载在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中,或者能够从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中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那么该权利要求的修改没有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具体到本申请,对于驳回决定和前置审查意见书中指出权利要求中碳水化合物(二糖/寡糖/多糖)、蛋白质组分的用量基准修改超范围的问题,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6月12日答复复审通知书时提交了权利要求书全文修改替换页,将权利要求中对应的技术特征修改为原始权利要求1记载的方式“一种用于生物活性材料的干燥的稳定化组合物,其包括碳水化合物组分和蛋白质组分,其中按组合物的总重量计,碳水化合物组分包括介于5-30%的二糖、介于10-80%的寡糖和介于1%-10%的多糖,蛋白质组分包括介于0.5-40%的水解动物或植物蛋白”。对于前置审查意见书中指出的增加“低比例的二糖/寡糖”的技术特征的问题,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6月12日答复复审通知书时提交了权利要求书全文修改替换页中已将该技术特征删除。亦即,通过提交与原始权利要求书内容一致的权利要求修改替换页,权利要求修改超范围的问题得以克服,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
关于驳回决定和前置意见中提出的本申请不具备创造性的问题,由于在实质审查过程中并未对全部权利要求的完整技术方案进行评述,且对于主题“一种用于生物活性材料的干燥的稳定化组合物”的相关技术特征未进行过认定,对于权利要求1中的技术特征“组合物还包括羧酸盐”等未进行过评述,合议组无法直接判断修改后的权利要求的创造性。综上,驳回理由中认为权利要求修改超范围的缺陷已经被克服,基于2019年06月12日提交的权利要求书,驳回决定、前置审查意见书和复审通知书中指出的权利要求修改超范围的理由不再成立。
根据上述事实和理由,合议组作出如下审查决定。
三、决定
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05月14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以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所针对的审查文本为基础继续进行审批程序。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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