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岩石渗透性测试仪-复审决定


发明创造名称:一种岩石渗透性测试仪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87471
决定日:2019-08-21
委内编号:1F261533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610024999.2
申请日:2016-01-14
复审请求人:浙江科技学院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向薇
合议组组长:刘杰
参审员:崔英颖
国际分类号:G01N15/08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对于作为最接近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存在区别技术特征,该区别技术特征的一部分被其他对比文件公开且作用相同,其余区别技术特征属于本领域公知常识,那么本领域技术人员在上述对比文件以及本领域公知常识结合的基础上得到该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是显而易见的,该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610024999.2,名称为“一种岩石渗透性测试仪”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申请人为浙江科技学院。本申请的申请日为2016年01月14日,公开日为2016年05月04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实质审查部门于2018年06月13日发出驳回决定,驳回了本申请,其理由是:权利要求1-4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申请日2016年01月14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7页、说明书附图第1页、说明书摘要和摘要附图;2018年03月23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4项。驳回决定中引用了如下对比文件:
对比文件1:CN103575631A,公开日为2014年02月12日;
对比文件2:CN201242522Y,公告日为2009年05月20日;
对比文件3:CN103969165A,公开日为2014年08月06日。
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岩石渗透性测试仪,其特征在于,包括:气瓶、第一稳压系统、第二稳压系统以及测量系统,所述气瓶通过管路分别连接第一稳压系统和第二稳压系统,所述第一稳压系统和第二稳压系统均包括依次连接的减压阀、稳压阀、储气罐及气压差记录表,所述第一稳压系统和第二稳压系统之间设置有压差计;
所述测量系统包括四通阀、岩心压力室及孔隙度测量装置,所述岩心压力室的上端与四通阀的第一接口连接,所述四通阀的第二接口连接有高精度气压记录仪连接,所述四通阀的第三接口上安装有放空阀;所述孔隙度测量装置的第一端同时与岩心压力室的下端以及四通阀的第四接口相连;所述孔隙度测量装置的第二端连接第二稳压系统的气压差记录表,所述四通阀的第四接口连接第一稳压系统的气压差记录表;所述第一稳压系统、第二稳压系统及测量系统处于恒温系统中;所述恒温系统包括温控装置、气体混合循环装置,所述气体混合循环装置输送气体进入第一稳压系统、第二稳压系统和测量系统中;所述气体混合循环装置包括混合储罐,所述混合储罐设有第一进气口、第二进气口,所述第一进气口连接温控装置,所述第二进气口连接气泵,所述气泵另一端连接环境空气;
所述稳压阀的连接管路的进气端设有过滤器。
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岩石渗透性测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稳压阀上连接有气压计。
3. 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岩石渗透性测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稳压阀设有自动控制元件,所述自动控制元件连接计算机系统。
4.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岩石渗透性测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岩石渗透性测试仪还包括围压控制装置,所述围压控制装置与岩心压力室下端连接。”
驳回决定中认为:(1)独立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岩石渗透性测试仪,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岩石渗透性测试系统及测试方法,独立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的区别在于:①本申请岩石渗透性测试仪中包括了第一稳压系统、第二稳压系统,第一稳压系统和第二稳压系统均包括依次连接的减压阀、稳压阀,气瓶通过管理分别连接第一稳压系统和第二稳压系统;②所述第一稳压系统、第二稳压系统及测量系统处于恒温系统中;③所述恒温系统包括温控装置、气体混合循环装置,所述气体混合循环装置输送气体进入第一稳压系统、第二稳压系统和测量系统中;所述气体混合循环装置包括混合储罐,所述混合储罐设有第一进气口、第二进气口,所述第一进气口连接温控装置,所述第二进气口连接气泵,所述气泵另一端连接环境空气;④所述稳压阀的连接管路的进气端设有过滤器。对于区别①,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适用于低渗透特性低渗岩心孔隙度测量装置,其公开了测量岩石孔隙度装置中的压力控制装置,其解决的技术问题同样是提高压力测量准确性从而提高测量结果准确性,由此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将对比文件2中测量气路的减压阀、稳压阀装置用于对比文件1的两个气路中,从而更好地控制压力;对于区别②,对比文件3公开了一种瞬态稳态同时测试致密岩石渗透率的装置及方法,其公开了该区别②;对于区别③,对比文件3公开了储气罐的一端与温控装置相连,另一端与高压注入泵相连,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使气瓶内气体和环境气体处于同一温度则可以减小温度波动,而将气瓶内气体与环境气体混合后再进行恒温控制然后传输为常规手段,而通过气泵引入环境空气进入储气罐与气瓶内气体混合进行恒温控制同样为常规技术手段;对于区别④,其为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因此,独立权利要求1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2)从属权利要求2的附加技术特征为本领域的惯用手段;从属权利要求3的附加技术特征部分被对比文件2公开,部分为本领域的惯用手段;从属权利要求4的附加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1公开。因此,当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从属权利要求2-4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8年09月18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未修改申请文件。复审请求人认为:(1)对比文件2是针对孔隙度测量装置的改进,虽然其设置有减压阀和稳压阀,但其测量气路的设置与本申请的测量气路的设置是不同的,对比文件2中稳压阀与储气筒之间设有第一二位三通、控制阀、四通,该气路设置相对复杂,同时,对比文件1具体的测量气路与本申请的测量气路是不同的,即使将减压阀和稳压阀用于对比文件1也难获得本申请的稳压系统的具体结构。本申请通过设计新的测量气路及配套设有稳压系统,使得气源至岩心压力室的气路压力变化小,供压稳定,减小了气压波动带来的对测试精度的影响。(2)对比文件3中虽然处于低温槽恒温的气体会经过测量系统,但其并不能够作为测量系统处于保温系统的依据,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从对比文件3中获得测量系统处于恒温系统中的技术启示,对比文件3只是对进入到储气罐内的气体进行恒温控制并不能对环境内的气体进行恒温控制,无法减小温控系统与环境温度的温差,进而影响岩石渗透仪测试精度,本申请是将气瓶内气体与环境气体混合后进行恒温控制然后进行传输,减小了温度波动提高测量准确性。(3)对比文件2和3也没有公开在稳压阀的连接管路的进气端设过滤器,本申请设置过滤器,有效过滤气路以及气源中带入的杂质和水分,提高了测量准确性。(4)现有技术中气瓶内气体与气泵引入环境气体均是分别从两端进行传送,即使本领域技术人员为了减小气瓶内气体与气泵引入的环境内气体之间的温度波动差,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3将气泵与气瓶处于恒温系统,若在二者之间设置混合储气罐,则会增加生产工艺的复杂性,提高成本。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09月30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原专利实质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原专利实质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坚持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 2019年05月24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指出:(1)独立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岩石渗透性测试仪,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岩石渗透性测试系统,独立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的区别在于:①权利要求1的岩石渗透性测试仪中包括了第一稳压系统、第二稳压系统,第一稳压系统和第二稳压系统均包括依次连接的减压阀、稳压阀,气瓶通过管路分别连接第一稳压系统和第二稳压系统,压差计设置在第一、第二稳压系统之间;②所述第一稳压系统、第二稳压系统及测量系统处于恒温系统中;所述恒温系统包括温控装置、气体混合循环装置,所述气体混合循环装置输送气体进入第一稳压系统、第二稳压系统和测量系统中;所述气体混合循环装置包括混合储罐,所述混合储罐设有第一进气口、第二进气口,所述第一进气口连接温控装置,所述第二进气口连接气泵,所述气泵另一端连接环境空气;③所述稳压阀的连接管路的进气端设有过滤器。对于区别①,在对比文件2的启示下,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将对比文件2中的测量气路的减压阀、稳压阀装置用于对比文件1的两个气路中,使得对比文件1的两个气路成为第一稳压系统、第二稳压系统,从而更好地控制压力,使得压差计能获取压力稳定状态下压差;对于区别②,对比文件3公开了测量系统处于恒温系统中,当本领域技术人员面临避免温度波动对测试准确性影响的技术问题时,容易想到使对比文件1中的第一、第二稳压系统和测量系统均处于恒温系统,此外,对比文件3公开了恒温系统包括温控装置,为了进一步减少温控系统降温或升温与环境温度温差带来的局部温度变化梯度,设计包括混合储罐的气体混合循环装置,使其第一进气口与温控装置连接,第二进气口通过气泵与环境空气连接,为本领域的公知设计,进一步气体混合循环装置输送气体进入第一、第二稳压系统及测量系统,同样为本领域技术人员无需付出创造性劳动而容易想到的;对于区别③,其为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因此,独立权利要求1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2)从属权利要求2的附加技术特征为本领域的惯用手段;从属权利要求3的附加技术特征部分被对比文件2公开,部分为本领域的惯用手段;从属权利要求4的附加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1公开。因此,当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从属权利要求2-4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3)合议组对复审请求人的意见陈述进行了回应。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6月14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未修改申请文件。复审请求人认为:(1)对比文件2虽然公开了减压阀和稳压阀,但该设置是针对孔隙度测量装置的改进,而本申请是针对岩石渗透性测试仪整个测量气路的改进,并不是针对孔隙度测量装置气路的改进,其测量气路的设置与本申请的测量气路的设置是不同的,对比文件2中稳压阀与储气筒之间设有第一二位三通、控制阀、四通,该气路设置相对复杂,同时,对比文件1具体的测量气路与本申请的测量气路是不同的,即使将减压阀和稳压阀用于对比文件1也难获得本申请的稳压系统的具体结构。本申请通过设计新的测量气路及配套设有稳压系统,使得气源至岩心压力室的气路压力变化小,供压稳定,减小了气压波动带来的对测试精度的影响。(2)对比文件3中只是处于低温槽恒温的气体会经过测量系统,并不是整个测量系统处于恒温系统中,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从对比文件3中获得测量系统处于恒温系统中的技术启示,对比文件3只是对进入到储气罐内的气体进行恒温控制并不能对环境内的气体进行恒温控制,无法减小温控系统与环境温度的温差,进而影响岩石渗透仪测试精度,本申请是将气瓶内气体与环境气体混合后进行恒温控制然后进行传输,减小了温度波动,提高测量准确性。(3)对比文件2和3也没有公开在稳压阀的连接管路的进气端设过滤器,本申请设置过滤器,有效过滤气路以及气源中带入的杂质和水分,提高了测量准确性。(4)现有技术中气瓶内气体与气泵引入环境气体均是分别从两端进行传送,即使本领域技术人员为了减小气瓶内气体与气泵引入的环境内气体之间的温度波动差,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3将气泵与气瓶处于恒温系统,若在二者之间设置混合储气罐,则会增加生产工艺的复杂性,提高成本。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审查文本的认定
复审请求人在复审阶段未对申请文件作修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针对的审查文本与驳回文本相同,即:
申请日2016年01月14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7页、说明书附图第1页、说明书摘要和摘要附图;2018年03月23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4项。
2、关于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对于作为最接近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存在区别技术特征,该区别技术特征的一部分被其他对比文件公开且作用相同,其余区别技术特征属于本领域公知常识,那么本领域技术人员在上述对比文件以及本领域公知常识结合的基础上得到该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是显而易见的,该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
1)、独立权利要求1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岩石渗透性测试仪,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岩石渗透性测试系统,并具体公开了如下技术特征(说明书第2-121段、附图1-4):岩石渗透性测试系统包括:高纯度氩气瓶9以及测量系统,所述高纯度氩气瓶9上设置有调压阀(说明书第62段、附图1),上游储气瓶4和下游储气瓶5分别与管路连接形成第一气路11和第二气路12;所述第一气路11和所述第二气路12的一端都连接到所述高纯度氩气瓶 9上,第一气路11和第二气路12分别包括上游储气瓶4和上游气压记录表6、下游储气瓶5及下游气压记录表7,第一气路11和第二气路12之间设置有上下游气压差记录表8(相当于压差计;说明书第62段、附图1);测量系统包括四通装置(相当于四通阀)、岩心压力室2及孔隙度测量系统3(相当于孔隙度测量装置;说明书第62-63段、附图1-4),所述岩心压力室2其上端与一个四通装置的第一接口连接;所述四通装置的第二接口与所述高精度气压记录仪10连接;所述四通装置的第三接口与阀门连接,控制其与空气相通(相当于四通阀的第三接口上安装有放空阀,附图1);孔隙度测量系统3的第一端同时与岩心压力室2的下端以及四通装置的第四接口相连;孔隙度测量系统3的第二端连接第一气路11的上游气压记录表6,四通装置的第四接口连接第二气路12的下游气压记录表7(附图1)。
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的区别在于:①权利要求1的岩石渗透性测试仪中包括了第一稳压系统、第二稳压系统,第一稳压系统和第二稳压系统均包括依次连接的减压阀、稳压阀,气瓶通过管路分别连接第一稳压系统和第二稳压系统,压差计设置在第一、第二稳压系统之间;②所述第一稳压系统、第二稳压系统及测量系统处于恒温系统中;所述恒温系统包括温控装置、气体混合循环装置,所述气体混合循环装置输送气体进入第一稳压系统、第二稳压系统和测量系统中;所述气体混合循环装置包括混合储罐,所述混合储罐设有第一进气口、第二进气口,所述第一进气口连接温控装置,所述第二进气口连接气泵,所述气泵另一端连接环境空气;③所述稳压阀的连接管路的进气端设有过滤器。
基于上述区别可以确定,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控制压力防止波动,避免温度波动对测试准确性的影响以及如何减小温控系统与环境温度的温差,以提高测量精度;过滤杂质和水分。
对于区别①,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适用于低渗透特性低渗岩心孔隙度的测量装置,并具体公开了如下技术特征(说明书第3页及附图1):气源21通过减压阀22、稳压阀23、第一二位三通212、控制阀24、四通25、储气筒28(相当于储气罐)和测实体体积的岩心室29相连,可见气源21通过减压阀22、稳压阀23连接储气筒28构成了稳压体系,其在对比文件2中所起作用与其在本申请中所起作用相同,均是如何控制压力以防止压力波动从而提高测量结果准确性,由此在对比文件2的技术启示下,在面对如何控制岩石渗透性测量装置的压力的技术问题时,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将对比文件2中测量气路的减压阀、稳压阀装置用于对比文件1的两个气路中,使得对比文件1的两个气路成为第一稳压系统、第二稳压系统,从而更好地控制压力,使得压差计能获取压力稳定状态下压差。
对于区别②,对比文件3公开了一种瞬态稳态同时测试致密岩石渗透率的装置及方法,并具体公开了如下技术特征(说明书第121-128段,第169-201段、附图1-2):恒温系统包括低温槽14,上端渗透系统中的第一容器10和第二容器11、下端渗透系统中的第三容器12和第四容器13设置在低温槽中,实际测试过程中首先将低温槽温度设置成与三轴压力室相同温度T1,即第一、二、三和四容器中温度达到温度T1,温度稳定后,通过恒温水循环使得第一高压注入泵15和第二高压注入泵16内气体也达到温度T1,第一高压注入泵15和第二高压注入泵16中存有预先由高压气瓶17注入的氦气,在测试过程中由第一、第二高压注入泵15、16向三轴压力室注入氦气的整体气路系统处于与三轴压力室相同的恒温环境中,可见对比文件3公开了测量系统处于恒温系统中(说明书第114段),该特征在对比文件3中所起作用与其在本申请中所起作用相同,均是如何避免温度波动对测试准确性的影响,由此当本领域技术人员面临避免温度波动对测试准确性影响的技术问题时,容易想到使对比文件1中的第一、第二稳压系统和测量系统均处于恒温系统。此外,对比文件3公开了恒温系统包括温控装置(说明书第139段,第151段,第177段,第190段、附图1-2),其在对比文件3中所起作用与其在本申请中所起作用相同,均是如何调节测试所需温度。为了进一步减少温控系统降温或升温与环境温度温差带来的局部温度变化梯度,设计包括混合储罐的气体混合循环装置,使其第一进气口与温控装置连接,第二进气口通过气泵与环境空气连接,为本领域的公知设计,进一步气体混合循环装置输送气体进入第一、第二稳压系统及测量系统,同样为本领域技术人员无需付出创造性劳动而容易想到的。
对于区别③,为了去除气路中的杂质和水分,提高测量准确性,在稳压阀的连接管路的进气端设有过滤器,其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
由此可见,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对比文件3以及本领域的惯用手段获得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1所要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权利要求 2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从属权利要求2是权利要求1的从属权利要求,为了更好显示和调节压力,在稳压阀上设置气压计是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因此,当其引用的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时,权利要求2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3)、权利要求3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从属权利要求3是权利要求2的从属权利要求,对比文件2还公开了如下技术特征(说明书第2页倒数第4行至第3页第26行,第4页第1-29行、附图1-2):气源21通过减压阀22、稳压阀23、第一二位三通212、控制阀24、四通25、四通第三端连接该压力传感器27,压力传感器27的另一端连接一计算机215,上述特征在对比文件2中所起作用为如何实现数据的自动采集和处理,当本领域技术人员为了实现对于稳压阀自动控制和数据的自动采集时,容易想到在稳压阀上设置自动控制元件,将自动控制元件与计算机系统连接。因此,当其引用的权利要求2不具备创造性时,权利要求3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4)、权利要求4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从属权利要求4是权利要求1的从属权利要求,对比文件1具体公开了(说明书第62段、附图1):岩石渗透性测试系统包括围压控制装置1,围压控制装置1与所述岩心压力室2下端连接为岩心压力室2提供液压。因此,当其引用的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时,权利要求4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3、对复审请求人相关意见的评述
关于复审请求人在答复复审通知书时的意见陈述,合议组认为:(1)对比文件2公开了气源21通过减压阀22、稳压阀23连接储气筒28构成了稳压体系,其在对比文件2中所起作用与其在本申请中所起作用相同,均是如何防止压力波动从而提高测量结果准确性,其必然能达到使得气源至岩心压力室的气路压力变化小,供压稳定的技术效果,由此在对比文件2的技术启示下,在面对如何控制对比文件1中岩石渗透性测量装置的压力的技术问题时,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将对比文件2中测量气路的减压阀、稳压阀装置用于对比文件1的两个气路中从而形成第一稳压系统、第二稳压系统,气瓶通过管路分别连接第一稳压系统和第二稳压系统。此外,对比文件2与本申请相同均是通过设置减压阀、稳压阀使得测量气路减小压力波动从而达到稳压效果,由此使得与压力相关的孔隙度等参数测量更准确,可见对比文件2具有结合启示。(2)对比文件3公开了恒温系统包括低温槽14,上端渗透系统中的第一容器10和第二容器11、下端渗透系统中的第三容器12和第四容器13设置在低温槽中,实际测试过程中首先通过加热线圈对三轴压力室内标准钢样加温,直到试样表面达到恒温温度T1,接着将低温槽温度设置成与三轴压力室相同温度T1,即第一、二、三和四容器中温度达到温度T1,温度稳定后,通过恒温水循环使得第一高压注入泵15和第二高压注入泵16内气体也达到温度T1,第一高压注入泵15和第二高压注入泵16中存有预先由高压气瓶17注入的氦气,在测试过程中由第一、第二高压注入泵15、16向三轴压力室注入氦气的整体气路系统处于与三轴压力室相同的恒温环境中,且进一步由说明书第114段中记载的内容可知,整个测量系统必然处于恒温系统中,该特征在对比文件3中所起作用与其在本申请中所起作用相同,均是如何避免温度波动对测试准确性的影响,由此当本领域技术人员面临避免温度波动对测试准确性的影响的前提下,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使得第一、第二稳压系统和测量系统均处于恒温系统。虽然对比文件3并没有明确描述环境气体对测试的影响,然而在本领域中为了减小环境气体与温控系统之间的温差,将温控系统控制的输出气体与环境气体混合后输出,从而提高测量准确度,其为本领域技术人员所公知公用的技术手段。(3)在流体控制领域,通过设置过滤器来滤除杂质和水分,或者腐蚀性物质等,来提高测量准确度,或是延长装置的使用寿命,其为本领域的惯用手段。(4)将外界环境气体直接在装有被控温气体的容器中混合,或是另外单独设置一个混合容器,将被控温气体与外界环境气体在该混合容器中混合,仅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实际需要的简单选择,并没有达到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
综上,合议组对复审请求人的上述理由不予支持。
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合议组作出如下决定。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06月13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可以自收到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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