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照片电影制作方法及移动终端-复审决定


发明创造名称:一种照片电影制作方法及移动终端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87058
决定日:2019-08-16
委内编号:1F270303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710244847.8
申请日:2017-04-14
复审请求人: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李燕东
合议组组长:田志刚
参审员:李宁
国际分类号:G06F17/30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相比存在区别技术特征,但是上述区别技术特征或者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或者被其他对比文件公开,即其他现有技术中给出了将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应用到该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以解决其技术问题的启示,从而使得本领域技术人员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得到该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是显而易见的,那么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710244847.8,名称为“一种照片电影制作方法及移动终端”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申请人为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本申请的申请日为2017年04月14日,公开日为2017年08月08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于2018年09月18日发出驳回决定,驳回了本申请,其理由是:权利要求1-10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驳回决定具体指出:权利要求1可以分为4个并列技术方案,方案1与对比文件1(CN105359501A)的区别技术特征在于:(1)本申请是应用于移动终端,并且按照预设类别分类显示预设图片数据库中的图片,目标图片为显示的图片中基于选择操作所选择的图片;(2)其中,在所述生成目标照片电影的步骤之前,从预设的主题数据库中获取与所述目标图片中至少一张图片对应的类别相匹配的一个目标主题,并使用该主题生成目标照片电影;所述目标主题为用于体现所述目标照片电影的风格个性化的组合体,所述组合体包括背景、窗口、按钮、颜色、字体中的至少一种。方案2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技术特征在于:(1)本申请是应用于移动终端,并且按照预设类别分类显示预设图片数据库中的图片,目标图片为显示的图片中基于选择操作所选择的图片;(2)其中,在所述生成目标照片电影的步骤之前,从所述主题数据库中获取与所述目标配乐相匹配的一个目标主题;所述目标主题为用于体现所述目标照片电影的风格个性化的组合体,所述组合体包括背景、窗口、按钮、颜色、字体中的至少一种,并基于该主题生成目标照片电影。方案3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技术特征在于:(1)本申请是应用于移动终端,并且按照预设类别分类显示预设图片数据库中的图片,目标图片为显示的图片中基于选择操作所选择的图片;(2)在所述生成目标照片电影的步骤之前,生成与所述目标图片中至少一张图片对应的类别相匹配的项目名称,并以该项目名称命名该照片电影。方案4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技术特征在于:(1)本申请是应用于移动终端,并且按照预设类别分类显示预设图片数据库中的图片,目标图片为显示的图片中基于选择操作所选择的图片;(2)在所述生成目标照片电影的步骤之前,生成与所述目标配乐相匹配的项目名称,并以该项目名称命名照片电影。以上区别技术特征部分在对比文件1中公开,部分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因此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从属权利要求2-5的附加技术特征或者在对比文件1中公开,或者在对比文件2(CN101313364A)中公开,或者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因此权利要求2-5不具备创造性。权利要求6-10要求保护一种移动终端,其是权利要求1-5对应的终端设备权利要求,因此权利要求6-10不具备创造性。
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申请日2017年04月14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180段、说明书附图图1-12、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2018年08月15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10项。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照片电影制作方法,应用于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包括:
按照预设类别分类显示预设图片数据库中的图片;
获取目标图片,所述目标图片为显示的图片中基于选择操作所选择的图片;
从预设的音频数据库中获取与所述目标图片中至少一张图片对应的类别相匹配的目标配乐;
根据所述目标图片和所述目标配乐,生成目标照片电影;
其中,在所述生成目标照片电影的步骤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
从预设的主题数据库中获取与所述目标图片中至少一张图片对应的类别相匹配的一个目标主题,或者,从所述主题数据库中获取与所述目标配乐相匹配的一个目标主题;所述目标主题为用于体现所述目标照片电影的风格个性化的组合体,所述组合体包括背景、窗口、按钮、颜色、字体中的至少一种;
所述根据所述目标图片和所述目标配乐,生成目标照片电影的步骤,包括:
根据所述目标图片、所述目标配乐和所述目标主题,生成目标照片电影;
或者,
在所述生成目标照片电影的步骤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
生成与所述目标图片中至少一张图片对应的类别相匹配的项目名称,或者,生成与所述目标配乐相匹配的项目名称;
所述根据所述目标图片和所述目标配乐,生成目标照片电影的步骤,包括:
根据所述目标图片和所述目标配乐,生成以所述项目名称命名的目标照片电影。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从预设的音频数据库中获取与所述目标图片中至少一张图片对应的类别相匹配的目标配乐的步骤,包括:
将所述目标图片中对应图片数量最多的一个类别确定为目标类别;
从所述音频数据库中获取与所述目标类别相匹配的目标配乐。
3. 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从所述音频数据库中 获取与所述目标类别相匹配的目标配乐的步骤,包括:
计算所述音频数据库中每个音频文件与所述目标类别对应的第一匹配度;
按照所述第一匹配度的高低,顺序显示所述音频数据库中的每个音频文件;
获取目标配乐,所述目标配乐为显示的音频文件中基于选择操作所选择的音频文件。
4.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从预设的音频数据库中获取与所述目标图片中至少一张图片对应的类别相匹配的目标配乐的步骤,包括:
计算所述目标图片的每种类别在所述目标图片中对应图片的数量,并根据对应图片的数量,为所述目标图片的每种类别赋予对应的权重值;
计算所述音频数据库中每个音频文件与所述目标图片的每种类别之间的第二匹配度;
根据所述权重值和所述第二匹配度,从所述音频数据库中获取与所述目标图片中至少一张图片对应的类别相匹配的目标配乐。
5. 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所述权重值和所述第二匹配度,从所述音频数据库中获取与所述目标图片中至少一张图片相匹配的目标配乐的步骤,包括:
计算所述权重值与所述第二匹配度的乘积,作为所述音频数据库中每个音频文件与所述目标图片的目标匹配度;
按照所述目标匹配度的高低,顺序显示所述音频数据库中的每个音频文件;
获取目标配乐,所述目标配乐为显示的音频文件中基于选择操作所选择的音频文件。
6. 一种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包括:
显示模块,用于按照预设类别分类显示预设图片数据库中的图片;
第一获取模块,用于获取目标图片,所述目标图片为显示的图片中基于选择操作所选择的图片;
第二获取模块,用于从预设的音频数据库中获取与所述目标图片中至少一 张图片对应的类别相匹配的目标配乐;
第一生成模块,用于根据所述目标图片和所述目标配乐,生成目标照片电影;
其中,所述移动终端还包括:
第三获取模块,用于从预设的主题数据库中获取与所述目标图片中至少一张图片对应的类别相匹配的一个目标主题,或者,从所述主题数据库中获取与所述目标配乐相匹配的一个目标主题;所述目标主题为用于体现所述目标照片电影的风格个性化的组合体,所述组合体包括背景、窗口、按钮、颜色、字体中的至少一种;
所述第一生成模块具体用于:根据所述目标图片、所述目标配乐和所述目标主题,生成目标照片电影;
或者,
所述移动终端还包括:
第二生成模块,用于生成与所述目标图片中至少一张图片对应的类别相匹配的项目名称,或者,生成与所述目标配乐相匹配的项目名称;
所述第一生成模块具体用于:根据所述目标图片和所述目标配乐,生成以所述项目名称命名的目标照片电影。
7. 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获取模块包括:
确定子模块,用于将所述目标图片中对应图片数量最多的一个类别确定为目标类别;
第一获取子模块,用于从所述音频数据库中获取与所述目标类别相匹配的目标配乐。
8. 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获取子模块包括:
第一计算单元,用于计算所述音频数据库中每个音频文件与所述目标类别对应的第一匹配度;
第一显示单元,用于按照所述第一匹配度的高低,顺序显示所述音频数据库中的每个音频文件;
第一获取单元,用于获取目标配乐,所述目标配乐为显示的音频文件中基于选择操作所选择的音频文件。
9. 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获取模块包括:
第一计算子模块,用于计算所述目标图片的每种类别在所述目标图片中对应图片的数量,并根据对应图片的数量,为所述目标图片的每种类别赋予对应的权重值;
第二计算子模块,用于计算所述音频数据库中每个音频文件与所述目标图片的每种类别之间的第二匹配度;
第二获取子模块,用于根据所述权重值和所述第二匹配度,从所述音频数据库中获取与所述目标图片中至少一张图片对应的类别相匹配的目标配乐。
10. 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获取子模块包括:
第二计算单元,用于计算所述权重值与所述第二匹配度的乘积,作为所述音频数据库中每个音频文件与所述目标图片的目标匹配度;
第二显示单元,用于按照所述目标匹配度的高低,顺序显示所述音频数据库中的每个音频文件;
第二获取单元,用于获取目标配乐,所述目标配乐为显示的音频文件中基于选择操作所选择的音频文件。”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9年01月03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同时修改了权利要求书。主要修改在于:将原权利要求1中的技术特征“所述根据所述目标图片和所述目标配乐,生成目标照片电影的步骤,包括:根据所述目标图片、所述目标配乐和所述目标主题,生成目标照片电影”删除;并基于权利要求1的修改方式修改权利要求6。复审请求人认为: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相比,至少具有如下区别技术特征:在所述生成目标照片电影的步骤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生成与所述目标图片中至少一张图片对应的类别相匹配的项目名称,或者,生成与所述目标配乐相匹配的项目名称;所述根据所述目标图片和所述目标配乐,生成目标照片电影的步骤,包括:根据所述目标图片和所述目标配乐,生成以所述项目名称命名的目标照片电影。对比文件1并未给出上述区别技术特征解决目标照片电影的命名问题的技术启示,且不是公知常识。
复审请求时新修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照片电影制作方法,应用于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包括:
按照预设类别分类显示预设图片数据库中的图片;
获取目标图片,所述目标图片为显示的图片中基于选择操作所选择的图片;
从预设的音频数据库中获取与所述目标图片中至少一张图片对应的类别相匹配的目标配乐;
根据所述目标图片和所述目标配乐,生成目标照片电影;
其中,在所述生成目标照片电影的步骤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
从预设的主题数据库中获取与所述目标图片中至少一张图片对应的类别相匹配的一个目标主题,或者,从所述主题数据库中获取与所述目标配乐相匹配的一个目标主题;所述目标主题为用于体现所述目标照片电影的风格个性化的组合体,所述组合体包括背景、窗口、按钮、颜色、字体中的至少一种;
在所述生成目标照片电影的步骤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
生成与所述目标图片中至少一张图片对应的类别相匹配的项目名称,或者,生成与所述目标配乐相匹配的项目名称;
所述根据所述目标图片和所述目标配乐,生成目标照片电影的步骤,包括:
根据所述目标图片和所述目标配乐,生成以所述项目名称命名的目标照片电影。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从预设的音频数据库中获取与所述目标图片中至少一张图片对应的类别相匹配的目标配乐的步骤,包括:
将所述目标图片中对应图片数量最多的一个类别确定为目标类别;
从所述音频数据库中获取与所述目标类别相匹配的目标配乐。
3. 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从所述音频数据库中获取与所述目标类别相匹配的目标配乐的步骤,包括:
计算所述音频数据库中每个音频文件与所述目标类别对应的第一匹配度;
按照所述第一匹配度的高低,顺序显示所述音频数据库中的每个音频文 件;
获取目标配乐,所述目标配乐为显示的音频文件中基于选择操作所选择的音频文件。
4.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从预设的音频数据库中获取与所述目标图片中至少一张图片对应的类别相匹配的目标配乐的步骤,包括:
计算所述目标图片的每种类别在所述目标图片中对应图片的数量,并根据对应图片的数量,为所述目标图片的每种类别赋予对应的权重值;
计算所述音频数据库中每个音频文件与所述目标图片的每种类别之间的第二匹配度;
根据所述权重值和所述第二匹配度,从所述音频数据库中获取与所述目标图片中至少一张图片对应的类别相匹配的目标配乐。
5. 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所述权重值和所述第二匹配度,从所述音频数据库中获取与所述目标图片中至少一张图片相匹配的目标配乐的步骤,包括:
计算所述权重值与所述第二匹配度的乘积,作为所述音频数据库中每个音频文件与所述目标图片的目标匹配度;
按照所述目标匹配度的高低,顺序显示所述音频数据库中的每个音频文件;
获取目标配乐,所述目标配乐为显示的音频文件中基于选择操作所选择的音频文件。
6. 一种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包括:
显示模块,用于按照预设类别分类显示预设图片数据库中的图片;
第一获取模块,用于获取目标图片,所述目标图片为显示的图片中基于选择操作所选择的图片;
第二获取模块,用于从预设的音频数据库中获取与所述目标图片中至少一张图片对应的类别相匹配的目标配乐;
第一生成模块,用于根据所述目标图片和所述目标配乐,生成目标照片电影;
其中,所述移动终端还包括:
第三获取模块,用于从预设的主题数据库中获取与所述目标图片中至少一张图片对应的类别相匹配的一个目标主题,或者,从所述主题数据库中获取与所述目标配乐相匹配的一个目标主题;所述目标主题为用于体现所述目标照片电影的风格个性化的组合体,所述组合体包括背景、窗口、按钮、颜色、字体中的至少一种;
所述移动终端还包括:
第二生成模块,用于生成与所述目标图片中至少一张图片对应的类别相匹配的项目名称,或者,生成与所述目标配乐相匹配的项目名称;
所述第一生成模块具体用于:根据所述目标图片和所述目标配乐,生成以所述项目名称命名的目标照片电影。
7. 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获取模块包括:
确定子模块,用于将所述目标图片中对应图片数量最多的一个类别确定为目标类别;
第一获取子模块,用于从所述音频数据库中获取与所述目标类别相匹配的目标配乐。
8. 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获取子模块包括:
第一计算单元,用于计算所述音频数据库中每个音频文件与所述目标类别对应的第一匹配度;
第一显示单元,用于按照所述第一匹配度的高低,顺序显示所述音频数据库中的每个音频文件;
第一获取单元,用于获取目标配乐,所述目标配乐为显示的音频文件中基于选择操作所选择的音频文件。
9. 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获取模块包括:
第一计算子模块,用于计算所述目标图片的每种类别在所述目标图片中对应图片的数量,并根据对应图片的数量,为所述目标图片的每种类别赋予对应 的权重值;
第二计算子模块,用于计算所述音频数据库中每个音频文件与所述目标图片的每种类别之间的第二匹配度;
第二获取子模块,用于根据所述权重值和所述第二匹配度,从所述音频数据库中获取与所述目标图片中至少一张图片对应的类别相匹配的目标配乐。
10. 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获取子模块包括:
第二计算单元,用于计算所述权重值与所述第二匹配度的乘积,作为所述音频数据库中每个音频文件与所述目标图片的目标匹配度;
第二显示单元,用于按照所述目标匹配度的高低,顺序显示所述音频数据库中的每个音频文件;
第二获取单元,用于获取目标配乐,所述目标配乐为显示的音频文件中基于选择操作所选择的音频文件。”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01月09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认为,在驳回决定中已经举证了公知常识证据文件(“高等学校视频资源建设的理论与实践”,戴勇敢,暨南大学出版社,第125-126页,2011年9月):“视频文件的命名。视频资源的加工必然要涉及视频文件命名的问题。视频文件中文命名规范的基本内容。命名的主要信息源是片头、片中出现的节目提名,亦可用电视台网站介绍和视盘标签、盒封为代主要信息源。”
(1)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音乐选择模块710处理相片分类以针对不同分类选择音乐”。即对比文件1中的配乐就是根据图片的类别信息选择的,因此,无论是根据图片类别给项目命名,还是生成与配乐相匹配的项目名称,其实质都是生成与项目内容的类别相一致的名称。这与公知常识证据文件(“高等学校视频资源建设的理论与实践”,戴勇敢,暨南大学出版社,第125-126页,2011年9月)中记载的“命名的主要信息源是片头、片中出现的节目提名,亦可用电视台网站介绍和视盘标签、盒封为代主要信息源”即根据视频中出现的内容的信息命名文件,在思想上是一致的。
(2)更进一步的,教科书(“音效圣经”,里克维尔斯,世界图书出版公司,第162-164页,2012年11月)记载了:“基于类别的文件命名。绝大多数音效遵循顶层类别分组原则。专业音效库的类别千差万别,暂时没有一个相对统一的标准。类别应当准确定义其下所含的所有声音。以下是一些基于类别的文件命名:科技-按钮-按-影碟机-托盘-开-01。以下是一些类别的名称和相应简称的例子:环境声、动物、卡通。碰撞、人群、电子声、体育和娱乐、科技、交通、战争。恐怖_怪物_咆哮_1。天气_闪电_破裂声_01。”由此可见,在对文件进行命名时,以其中包含的内容类别进行命名,确实是本领域公知常识。在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的技术方案的基础上,为了给生成的照片电影命名,不论是采用图片的类别还是根据配乐的匹配生成项目名称,均为本领域公知常识。因而坚持原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9年06月21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指出:权利要求1-10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复审通知书具体指出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在于:本申请是应用于移动终端,并且按照预设类别分类显示预设图片数据库中的图片,目标图片为显示的图片中基于选择操作所选择的图片;从主题数据库中获取与目标图片中至少一张图片对应的类别相匹配或者与目标配乐相匹配的一个目标主题;所述组合体包括背景、按钮、颜色、字体中的至少一种;生成与所述目标配乐相匹配的项目名称。以上区别或者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对比文件1公开的内容结合公知常识容易想到的,或者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因此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从属权利要求2-5的附加技术特征或者在对比文件1中公开,或者在对比文件2中公开,或者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因此权利要求2-5不具备创造性。权利要求6-10要求保护一种移动终端,其是权利要求1-5对应的终端设备权利要求,因此权利要求6-10不具备创造性。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8月01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并提交了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主要修改在于:将原权利要求4-5补入原权利要求1中,对原权利要求6进行了类似的修改。
复审请求人认为:对比文件1中的智能图库与权利要求1中的照片电影是不同类型的内容,图库名称与照片电影的项目名称是不同的概念;对比文件2中为图像匹配对应的音频文件并非根据图像类型与音频文件的匹配度;对比文件1实际上是根据图片名称或内容获得图库名称,并未公开“生成与所述目标图片中至少一张图片对应的类别相匹配的项目名称”。图库和电影是不同的格式文件。此外,根据目标图片的每种类别在目标图片中对应图片的数量赋予的相应权重,将权重值与第二匹配度的乘积作为目标匹配度,根据匹配度高低顺序显示音频文件并由用户选择目标配乐不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因此权利要求具有创造性。
复审请求人在答复复审通知书时提交的修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照片电影制作方法,应用于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包括:
按照预设类别分类显示预设图片数据库中的图片;
获取目标图片,所述目标图片为显示的图片中基于选择操作所选择的图片;
从预设的音频数据库中获取与所述目标图片中至少一张图片对应的类别相匹配的目标配乐;
根据所述目标图片和所述目标配乐,生成目标照片电影;
其中,在所述生成目标照片电影的步骤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
从预设的主题数据库中获取与所述目标图片中至少一张图片对应的类别相匹配的一个目标主题,或者,从所述主题数据库中获取与所述目标配乐相匹配的一个目标主题;所述目标主题为用于体现所述目标照片电影的风格个性化的组合体,所述组合体包括背景、窗口、按钮、颜色、字体中的至少一种;
在所述生成目标照片电影的步骤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
生成与所述目标图片中至少一张图片对应的类别相匹配的项目名称,或者,生成与所述目标配乐相匹配的项目名称;
所述根据所述目标图片和所述目标配乐,生成目标照片电影的步骤,包括:
根据所述目标图片和所述目标配乐,生成以所述项目名称命名的目标照片电影;
所述从预设的音频数据库中获取与所述目标图片中至少一张图片对应的类别相匹配的目标配乐的步骤,包括:
计算所述目标图片的每种类别在所述目标图片中对应图片的数量,并根据对应图片的数量,为所述目标图片的每种类别赋予对应的权重值;
计算所述音频数据库中每个音频文件与所述目标图片的每种类别之间的第二匹配度;
根据所述权重值和所述第二匹配度,从所述音频数据库中获取与所述目标图片中至少一张图片对应的类别相匹配的目标配乐;
所述根据所述权重值和所述第二匹配度,从所述音频数据库中获取与所述 目标图片中至少一张图片相匹配的目标配乐的步骤,包括:
计算所述权重值与所述第二匹配度的乘积,作为所述音频数据库中每个音频文件与所述目标图片的目标匹配度;
按照所述目标匹配度的高低,顺序显示所述音频数据库中的每个音频文件;
获取目标配乐,所述目标配乐为显示的音频文件中基于选择操作所选择的音频文件。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从预设的音频数据库中获取与所述目标图片中至少一张图片对应的类别相匹配的目标配乐的步骤,包括:
将所述目标图片中对应图片数量最多的一个类别确定为目标类别;
从所述音频数据库中获取与所述目标类别相匹配的目标配乐。
3. 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从所述音频数据库中获取与所述目标类别相匹配的目标配乐的步骤,包括:
计算所述音频数据库中每个音频文件与所述目标类别对应的第一匹配度;
按照所述第一匹配度的高低,顺序显示所述音频数据库中的每个音频文件;
获取目标配乐,所述目标配乐为显示的音频文件中基于选择操作所选择的音频文件。
4. 一种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包括:
显示模块,用于按照预设类别分类显示预设图片数据库中的图片;
第一获取模块,用于获取目标图片,所述目标图片为显示的图片中基于选择操作所选择的图片;
第二获取模块,用于从预设的音频数据库中获取与所述目标图片中至少一张图片对应的类别相匹配的目标配乐;
第一生成模块,用于根据所述目标图片和所述目标配乐,生成目标照片电影;
其中,所述移动终端还包括:
第三获取模块,用于从预设的主题数据库中获取与所述目标图片中至少一 张图片对应的类别相匹配的一个目标主题,或者,从所述主题数据库中获取与所述目标配乐相匹配的一个目标主题;所述目标主题为用于体现所述目标照片电影的风格个性化的组合体,所述组合体包括背景、窗口、按钮、颜色、字体中的至少一种;
所述移动终端还包括:
第二生成模块,用于生成与所述目标图片中至少一张图片对应的类别相匹配的项目名称,或者,生成与所述目标配乐相匹配的项目名称;
所述第一生成模块具体用于:根据所述目标图片和所述目标配乐,生成以所述项目名称命名的目标照片电影;
所述第二获取模块包括:
第一计算子模块,用于计算所述目标图片的每种类别在所述目标图片中对应图片的数量,并根据对应图片的数量,为所述目标图片的每种类别赋予对应的权重值;
第二计算子模块,用于计算所述音频数据库中每个音频文件与所述目标图片的每种类别之间的第二匹配度;
第二获取子模块,用于根据所述权重值和所述第二匹配度,从所述音频数据库中获取与所述目标图片中至少一张图片对应的类别相匹配的目标配乐;
所述第二获取子模块包括:
第二计算单元,用于计算所述权重值与所述第二匹配度的乘积,作为所述音频数据库中每个音频文件与所述目标图片的目标匹配度;
第二显示单元,用于按照所述目标匹配度的高低,顺序显示所述音频数据库中的每个音频文件;
第二获取单元,用于获取目标配乐,所述目标配乐为显示的音频文件中基于选择操作所选择的音频文件。
5. 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获取模块包括:
确定子模块,用于将所述目标图片中对应图片数量最多的一个类别确定为目标类别;
第一获取子模块,用于从所述音频数据库中获取与所述目标类别相匹配的 目标配乐。
6. 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获取子模块包括:
第一计算单元,用于计算所述音频数据库中每个音频文件与所述目标类别对应的第一匹配度;
第一显示单元,用于按照所述第一匹配度的高低,顺序显示所述音频数据库中的每个音频文件;
第一获取单元,用于获取目标配乐,所述目标配乐为显示的音频文件中基于选择操作所选择的音频文件。”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1、审查文本的认定
复审请求人在2019年08月01日答复复审通知书时,提交了修改的权利要求书。经审查,所进行的修改符合专利法第33条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1条第1款的规定。本复审决定所依据的审查文本是复审请求人于申请日2017年04月14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180段、说明书附图图1-12、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2019年08月01日提交的权利要求1-6项。
2、关于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相比存在区别技术特征,但是上述区别技术特征或者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或者被其他对比文件公开,即其他现有技术中给出了将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应用到该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以解决其技术问题的启示,从而使得本领域技术人员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得到该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是显而易见的,那么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备创造性。
本复审决定中引用原审查部门在驳回决定中以及复审通知书中所引用的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作为现有技术,即:
对比文件1:CN105359501A,公开日为2016年02月24日;
对比文件2:CN101313364A,公开日为2008年11月26日;
其中,对比文件1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1)权利要求1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有关创造性的规定
独立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照片电影制作方法,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来自照片集的自动音乐视频创建,涉及一种照片电影制作方法,并具体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80-83、111、131段,图13、15):
基于照片的特性和属性选择音乐。作为示例,考虑图7,其一般地在700处图示了依照一个或多个实施例的系统。在该示例中,可穿戴相机己经拍摄了一般地在702处示出的一系列相片。相片系列702己经由可穿戴相机提供给适当配置的计算设备,诸如本地计算设备或者由云服务提供的计算设备(相当于“包括:获取目标图片”)。
相片系列702由图像处理器704处理。任何适当类型的图像处理技术可以用于处理相片系列。例如,图像处理器704可以使用图像识别技术来试图识别相片中的对象,并且可以基于所识别的对象对相片分类或归类,如706处所示。此处,图像处理器704己经将相片系列分类为四个分类一一海滩、山地、庆典和飞机。一旦已经对相片系列进行了分类,则由音乐选择模块710处理相片分类以针对不同分类选择音乐。这可以以任何适当的方式执行。例如,在所图示和描述的实施例中,利用音乐库712来选择歌曲。因此例如,对于海滩相片,可以选择各种海滩类型的歌曲,诸如海滩男孩的歌曲、夏威夷歌曲等。对于山地类型的歌曲,可能选择具有山地流派的各种声音等等。这些歌曲然后可以用于创建包含伴随有所选歌曲的视频幻灯片的视频文件714。视频幻灯片可以由服务器托管并且可以借由可以在用户当中共享的链接而可访问(相当于从预设的音频数据库中获取与所述目标图片中至少一张图片对应的类别相匹配的目标配乐;根据所述目标图片和所述目标配乐,生成目标照片电影)。图13一般地在1300处图示了依照一个或多个实施例的智能图库用户界面。在所图示和描述的实施例中,智能图库用户界面1300包括其示例在1302, 1304和1306处示出的图库元素。图库元素可以被视为是用于持有诸如照片和视频之类的内容的容器。每一个图库元素可以持有多个内容片段以用于呈现给用户。图库元素的大小可以变化。在该特定示例中,示出三个不同大小的图库元素。第一较小元素——此处为图库元素1302——是方形。第二稍微更大的图库元素——此处为图库元素1304——是较大的方形。第三图库元素——此处为图库元素1306——是矩形。智能图库可以在图库元素的尺寸方面具有任何适当类型的布局结构。在至少一些实施例中,智能图库具有预设大小,考虑图15。在此,一般地在1500处示出网格,并且网格包括限定各个图库元素的多个方形,其示例在1502处示出。在网格已经填充有内容之前,每一个方形具有相同大小。在该示例中,小照片,诸如具有较低水平的重要性或优先级的一个,占据单个方形或图库元素。更为重要的照片,诸如承载较高水平的重要性或优先级的那些,占据四个方形(相当于在所述生成目标照片电影的步骤之前,从预设的主题数据库中获取目标主题,并使用该主题生成目标照片电影;所述目标主题为用于体现所述目标照片电影的风格个性化的组合体,所述组合体包括窗口)。并且由图13和15可知,其智能图库具有名称“Kailua旅行2013”(相当于生成与所述目标图片中至少一张图片对应的类别相匹配的项目名称;所述根据所述目标图片和所述目标配乐,生成目标照片电影的步骤,包括:根据所述目标图片和所述目标配乐,生成以所述项目名称命名的目标照片电影)。
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相比,其区别技术特征在于:本申请是应用于移动终端,并且按照预设类别分类显示预设图片数据库中的图片,目标图片为显示的图片中基于选择操作所选择的图片;从主题数据库中获取与目标图片中至少一张图片对应的类别相匹配或者与目标配乐相匹配的一个目标主题;所述组合体包括背景、按钮、颜色、字体中的至少一种;生成与所述目标配乐相匹配的项目名称;从预设的音频数据库中获取与所述目标图片中至少一张图片对应的类别相匹配的目标配乐的步骤,包括:计算所述目标图片的每种类别在所述目标图片中对应图片的数量,并根据对应图片的数量,为所述目标图片的每种类别赋予对应的权重值;计算所述音频数据库中每个音频文件与所述目标图片的每种类别之间的第二匹配度;根据所述权重值和所述第二匹配度,从所述音频数据库中获取与所述目标图片中至少一张图片对应的类别相匹配的目标配乐,包括:计算所述权重值与所述第二匹配度的乘积,作为所述音频数据库中每个音频文件与所述目标图片的目标匹配度;按照所述目标匹配度的高低,顺序显示所述音频数据库中的每个音频文件;获取目标配乐,所述目标配乐为显示的音频文件中基于选择操作所选择的音频文件。基于该区别技术特征,权利要求1所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为:如何方便用户选择要生成照片电影的图片;如何设计照片电影的样式及名称;如何获取与目标图片中至少一张图片对应的类别相匹配的目标配乐。
由对比文件1公开的图13和15的内容以及“图像处理器704可以使用图像识别技术来试图识别相片中的对象,并且可以基于所识别的对象对相片分类或归类”,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想到使用该智能图库用户界面按照预设类别分类显示图库中的图片。此外,将对比文件1所公开的技术方案应用于移动终端,以及为了方便用户选择要生成照片电影的图片,而由用户在显示的图片中选择相应图片,是本领域公知常识。
为了对照片电影的样式进行设计,在预设的主题数据库中选择目标图片类别或者与目标配乐相匹配的主题,并基于该主题生成照片电影,是本领域公知常识。并且,主题为用于体现所述目标照片电影的风格个性化的组合体,包括背景、按钮、颜色、字体中的至少一种,也是本领域公知常识(具体参见教科书(“计算机应用基础”,丁崇兴,上海教育出版社,第254-255页,2014年3月)及(“Android软件开发实战”,软件开发技术联盟,清华大学出版社,第223-225页,2013年9月)中的记载)。
对比文件1公开了:生成与所述目标图片中至少一张图片对应的类别相匹配的项目名称。音乐选择模块710处理相片分类以针对不同分类选择音乐,对比文件1中的配乐就是根据图片的类别信息选择的,因此,生成与配乐相匹配的项目名称实质上是生成与项目内容类别相关的名称,这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对比文件1公开的内容结合所掌握的公知常识容易想到的。
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使用数字图像的元数据和内容特征来找到音频伴奏的方法,并具体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2-4页):用户提供的数字图像内容和特性被用于导出文本标签(图像元数据),使用图像内容分析算法来对图像风景进行分类,并且提供了用于描述图像的元数据,而这些元数据则可以用作搜索项,以便搜索用关键短语索引的音频伴奏数据库。与该分类相关联的文字或标签同样被用于导出文本标签(图像元数据),然后,这些文本标签被用于找到相关的音频内容。例如,我们可以从其总体的白色中检测到冬天的场景。这种特性的识别被转换成某个文本元数据(标签),例如冬天、雪、白色。 然后,这些元数据可以用于找到具有与冬天、下雪等等有关的歌曲文本和音频元数据的音频。因此对比文件2中的图像元数据是与图像类型相关联的。
在步骤106,所有匹配的音乐元数据都被编译到一个播放列表中,与图像相关联,并且保留在持久性存储器103中。在一个优选实施例中,还会导出匹配程度,例如,冬天、白色图像以及用户提供的日期12/25将会导致与“White Christmas(白色圣诞节)”100%匹配,而与“Walking In A Winter Wonderland(在冬天仙境漫步)”则没那么匹配。在步骤107,从持久性存储器103中检索搜索结果,在显示图像的同时,最佳匹配是在有序的音乐伴奏建议列表中被播放或呈现的一个(相当于“所述从预设的音频数据库中获取与所述目标图片中至少一张图片对应的类别相匹配的目标配乐的步骤,包括:计算所述音频数据库中每个音频文件与所述目标图片的每种类别之间的第二匹配度;根据所述第二匹配度,从所述音频数据库中获取与所述目标图片中至少一张图片对应的类别相匹配的目标配乐”)。
此外,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82段):对于海滩相片,可以选择各种海滩类型的歌曲,诸如海滩男孩的歌曲、夏威夷歌曲等。对于山地类型的歌曲,可能选择具有山地流派的各种声音。在此基础上,当选择的图片对应了不同的类别时,例如选择出的相片既有海滩相片又有山地类型的相片,为了综合考虑从重原则和匹配度,结合根据目标图片的每种类别在目标图片中对应图片的数量赋予的相应权重和匹配度从数据库中确定目标配乐,是本领域公知常识。并且在综合权重和匹配度两方面信息时,采用二者的乘积作为目标匹配度,并根据匹配度高低顺序显示音频文件,由用户选择目标配乐,也是本领域公知常识。
由此可知,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及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得出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 权利要求2-3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有关创造性的规定
权利要求2对权利要求1做了进一步限定,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82段):对于海滩相片,可以选择各种海滩类型的歌曲,诸如海滩男孩的歌曲、夏威夷歌曲等。对于山地类型的歌曲,可能选择具有山地流派的各种声音。在此基础上,当选择的图片对应了不同的类别时,例如选择出的相片既有海滩相片又有山地类型的相片,为了选择出对应的歌曲,根据从重原则而选择对应图片数量最多的一个类别确定为目标类别,从所述音频数据库中获取与所述目标类别相匹配的目标配乐,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容易想到的。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该权利要求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3对权利要求2做了进一步限定,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使用数字图像的元数据和内容特征来找到音频伴奏的方法,并具体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3-4页):在步骤106,所有匹配的音乐元数据都被编译到一个播放列表中,与图像相关联,并且保留在持久性存储器103中。在一个优选实施例中,还会导出匹配程度,例如,冬天、白色图像以及用户提供的日期12/25将会导致与“White Christmas(白色圣诞节)”100%匹配,而与“Walking In A Winter Wonderland(在冬天仙境漫步)”则没那么匹配。在步骤107,从持久性存储器103中检索搜索结果,在显示图像的同时,最佳匹配是在有序的音乐伴奏建议列表中被播放或呈现的一个(相当于“所述从所述音频数据库中获取与所述目标类别相匹配的目标配乐的步骤,包括:计算所述音频数据库中每个音频文件与所述目标类别对应的第一匹配度;按照所述第一匹配度的高低,顺序显示所述音频数据库中的每个音频文件;获取目标配乐”),而且该特征在对比文件2中所起的作用与其在权利要求3中为解决其技术问题所起的作用相同,都是为了确定匹配的歌曲,也就是说对比文件2给出了将该技术特征用于对比文件1以解决其技术问题的启示。在此基础上,为了提高用户个性化体验,由用户选择出最后的音频文件,是本领域公知常识。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该权利要求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3)权利要求4-6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有关创造性的规定
权利要求4-6请求保护一种移动终端,其是与方法权利要求1-3相对应的装置权利要求,基于与权利要求1-3不具备创造性相同的理由和证据,权利要求4-6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3、对复审请求人相关意见的评述
针对复审请求人的相关意见,合议组认为:对比文件1中公开了:图像处理器704可以使用图像识别技术来试图识别相片中的对象,并且可以基于所识别的对象对相片分类或归类。一旦已经对相片系列进行了分类,则由音乐选择模块710处理相片分类以针对不同分类选择音乐。这些歌曲然后可以用于创建包含伴随有所选歌曲的视频幻灯片的视频文件714。因此,对比文件1中的智能图库与权利要求1中的照片电影是相同的。对比文件1中的图13图示了智能图库用户界面,包括图库元素。图库元素的大小可以变化。智能图库可以在图库元素的尺寸方面具有任何适当类型的布局结构。图15示出网格,并且网格包括限定各个图库元素的多个方形。小照片,诸如具有较低水平的重要性或优先级的一个,占据单个方形或图库元素。更为重要的照片,诸如承载较高水平的重要性或优先级的那些,占据四个方形,即公开了在所述生成目标照片电影的步骤之前,从预设的主题数据库中获取目标主题,并使用该主题生成目标照片电影;所述目标主题为用于体现所述目标照片电影的风格个性化的组合体,所述组合体包括窗口。并且由图13和15可知,其智能图库具有名称“Kailua旅行2013”,因此其名称是根据图片的内容场景命名的,即公开了生成与所述目标图片中至少一张图片对应的类别相匹配的项目名称;所述根据所述目标图片和所述目标配乐,生成目标照片电影的步骤,包括:根据所述目标图片和所述目标配乐,生成以所述项目名称命名的目标照片电影。
对比文件2公开了:用户提供的数字图像内容和特性被用于导出文本标签(图像元数据),使用图像内容分析算法来对图像风景进行分类,并且提供了用于描述图像的元数据,而这些元数据则可以用作搜索项,以便搜索用关键短语索引的音频伴奏数据库。与该分类相关联的文字或标签同样被用于导出文本标签(图像元数据),然后,这些文本标签被用于找到相关的音频内容。例如,我们可以从其总体的白色中检测到冬天的场景。 这种特性的识别被转换成某个文本元数据(标签),例如冬天、雪、白色。 然后,这些元数据可以用于找到具有与冬天、下雪等等有关的歌曲文本和音频元数据的音频。因此对比文件2中的图像元数据是与图像类型相关联的。在步骤106,所有匹配的音乐元数据都被编译到一个播放列表中,与图像相关联,并且保留在持久性存储器103中。还会导出匹配程度,在步骤107,从持久性存储器103中检索搜索结果,在显示图像的同时,最佳匹配是在有序的音乐伴奏建议列表中被播放或呈现的一个,因此对比文件2公开了:从预设的音频数据库中获取与所述目标图片中至少一张图片对应的类别相匹配的目标配乐的步骤,包括:计算所述音频数据库中每个音频文件与所述目标图片的每种类别之间的第二匹配度;根据所述第二匹配度,从所述音频数据库中获取与所述目标图片中至少一张图片对应的类别相匹配的目标配乐。
在此基础上,当选择的图片对应了不同的类别时,例如选择出的相片既有海滩相片又有山地类型的相片,为了综合考虑从重原则和匹配度,结合根据目标图片的每种类别在目标图片中对应图片的数量赋予的相应权重和匹配度从数据库中确定目标配乐,并且在综合权重和匹配度两方面信息时,采用二者的乘积作为目标匹配度,并根据匹配度高低顺序显示音频文件,由用户选择目标配乐,都是本领域公知常识。
因此,合议组不能接受复审请求人的意见陈述。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09月18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请求人可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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