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波增压柴油机润滑剂组合物-复审决定


发明创造名称:气波增压柴油机润滑剂组合物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87213
决定日:2019-08-13
委内编号:1F249873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510304132.8
申请日:2015-06-05
复审请求人:广西大学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赵莹
合议组组长:杜骁勇
参审员:乐文清
国际分类号:C10M169/04,C10N30/06,C10N30/10,C10N30/12,C10N30/04,C10N40/25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
:如果要求保护的发明相对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存在区别技术特征,其他现有技术给出了将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应用到该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以解决其技术问题的启示,这种启示会使本领域技术人员在面对所述技术问题时,有动机改进该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并获得要求保护的发明,则该发明是显而易见的,不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510304132.8,发明名称为“气波增压柴油机润滑剂组合物”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本申请的申请人为广西大学,申请日为2015年6月5日,公开日为2015年8月26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于2018年1月8日发出驳回决定,驳回了本申请,其理由是: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CN104087381A,公开日为2014年10月8日)和对比文件2(CN102803446A,公开日为2012年11月28日)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申请人于2017年4月24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项,以及其于2015年6月5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32段,说明书摘要。
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气波增压柴油机润滑剂组合物,其特征在于:采用天然气合成油GTL作为基础油,配合多种添加剂,其各组分及其质量百分数为:
基础油 余量,
清净剂 3.0%~4.0%,
分散剂 6.0%~8.0%,
抗氧防腐剂 0.6%~1.0%,
抗氧剂 0.3%~0.6%,
金属减活剂 1.0%~2.0%,
摩擦改进剂 2.0%~3.0%,
防锈剂 0.5%~0.8%,
抗泡剂 10~50ppm,
助剂 2.0%~3.0%,
补强剂 0.6%~0.8%;
清净剂是质量比50%的低碱值石油磺酸钙和50%的高碱值合成磺酸钙复合;
分散剂是质量比50%的双丁二酰亚胺和50%的高分子丁二酰亚胺复合;
抗氧防腐剂是硫磷双丁辛基碱性锌盐;
抗氧剂是质量比50%的二烷基二苯胺和50%的N-正丁基对氨基酚复合;
金属减活剂是硫基苯并咪唑;
摩擦改进剂是烷基亚磷酸酯;
防锈剂是质量比50%的石油碳酸钠和50%的苯并三氮唑复合;
抗泡剂是二甲基硅油;
助剂是烷基水杨酸镁;补强剂是二烷基二硫化氨基甲酸酯。”
申请人广西大学(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8年4月23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未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
复审请求人认为:(1)对比文件1和本申请的柴油发动机结构不同,使用的燃料不完全相同,因此对润滑剂的性能要求也不同,而且对比文件1中使用的基础油和本申请的基础油不同,本领域技术人员没有动机将对比文件1中的润滑剂用于气波增压柴油机。(2)对比文件2中的润滑剂适用于重负荷柴油机,重负荷柴油机和本申请的波增压柴油机结构不同,而且不能把基础油和添加剂割裂开来进行分析。(3)添加剂的复配技术是润滑油研究的核心,添加剂在配方中占有的比例比较少,但作用却是非常重要,既有协同效应也有抑制效应,添加比例随之确定,一般不再更改。(4)本申请实施例中的100℃运动粘度和对比文件1中的100℃运动粘度是分属完全不同的两个粘度级别。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于2018年4月25日将其转送至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中坚持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9年4月12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指出: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2的区别为:权利要求1中的润滑剂组合物用于气波增压柴油机,以及权利要求1中的各种添加剂的具体组成以及基础油和添加剂的具体含量。对于上述区别特征,对比文件1中公开了在基础油中添加清净剂、分散剂、抗氧防腐剂、抗氧剂、金属减活剂、摩擦改进剂、防锈剂、抗泡剂等,并限定了相应的含量,得到的润滑油具备良好的高温氧化安定性、低温起动性、清净分散性、碱值保持性、酸中和能力等优点,本领域技术人员在此启示下,为了进一步改善以合成油GTL为基础油的润滑油的性能,有动机加入对比文件1公开的添加剂,以改善和提高润滑油的性能。硫基苯并咪唑和疏基苯并咪唑具有相同的作用,是本领域对金属减活剂的常规选择,烷基亚磷酸酯、石油碳酸钠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常规使用的摩擦改进剂和防锈剂。本领域技术人员可在对比文件1公开的内容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的常规选择进行相应的调整即可获得清净剂是质量比50%的低碱值石油磺酸钙和50%的高碱值合成磺酸钙,分散剂是质量比50%的双丁二酰亚胺和50%的高分子丁二酰亚胺复合,抗氧防腐剂是硫磷双丁辛基碱性锌盐,抗氧剂是质量比50%的二烷基二苯胺和50%的N-正丁基对氨基酚复合,金属减活剂是硫基苯并咪唑,摩擦改进剂是烷基亚磷酸酯,防锈剂是质量比50%的石油碳酸钠和50%的苯并三氮唑复合,抗泡剂是二甲基硅油。选择烷基水杨酸镁作为助剂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需要的常规替换。本领域技术人员可根据相应的需要选择二烷基二硫化氨基甲酸酯作为补强剂使用。助剂和补强剂的含量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对比文件1公开的添加剂总含量的基础上根据需要作出适当的选择和调整即可获得的。而基础油的含量则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确定了添加剂的含量后即可确定的。对于润滑油的用途,对比文件2公开了以GTL作为基础油,添加各种添加剂形成的润滑油可用于重型柴油发动机油、乘用车发动机机油以及其它类型的发动机油,可知以GTL为基础的润滑油的用途并不单一。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对比文件2公开的内容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1的启示即可得到具备良好的高温氧化安定性、低温起动性、清净分散性、碱值保持性、酸中和能力等优点的润滑油,可满足气波增压柴油机对润滑剂的要求,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将其应用于气波增压柴油机。因此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
对于复审请求人的意见陈述,合议组认为:对于意见(1)和(2),对比文件2公开了以GTL作为基础油,对比文件1中公开了在基础油中添加清净剂、分散剂、抗氧防腐剂、抗氧剂、金属减活剂、摩擦改进剂、防锈剂、抗泡剂等,并限定了相应的含量,得到的润滑油具备良好的高温氧化安定性、低温起动性、清净分散性、碱值保持性、酸中和能力等优点,本领域技术人员在此启示下,为了进一步改善以合成油GTL为基础油的润滑油的性能,有动机加入对比文件1公开的添加剂,以改善和提高润滑油的性能。以GTL为基础的润滑油的用途并不单一,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对比文件2公开的内容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1即可得到具备良好的高温氧化安定性、低温起动性、清净分散性、碱值保持性、酸中和能力等优点的润滑油,可满足气波增压柴油机对润滑剂的要求,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将其应用于气波增压柴油机。对于意见(3),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添加剂的选择可根据相应的性能需要,选择具有相同或相似功能的常规助剂进行替换,或者选择几种相同或相似功能的助剂进行复合,形成性能更好、剂量和成本更低的复合剂,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可在对比文件1公开的内容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的常规选择进行简单的调整即可获得权利要求1中的添加剂的复配量。对于意见(4),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对比文件2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1进行相应调整得到的润滑油即可具有本申请实施例中的运动粘度。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5月27日提交了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和意见陈述书,对权利要求的修改是将特征“采用天然气合成油GTL作为基础油”调整至前序部分。修改后的权利要求如下:
“1. 气波增压柴油机润滑剂组合物,采用天然气合成油GTL作为基础油,其特征在于:配合多种添加剂,其各组分及其质量百分数为:
基础油 余量,
清净剂 3.0%~4.0%,
分散剂 6.0%~8.0%,
抗氧防腐剂 0.6%~1.0%,
抗氧剂 0.3%~0.6%,
金属减活剂 1.0%~2.0%,
摩擦改进剂 2.0%~3.0%,
防锈剂 0.5%~0.8%,
抗泡剂 10~50ppm,
助剂 2.0%~3.0%,
补强剂 0.6%~0.8%;
清净剂是质量比50%的低碱值石油磺酸钙和50%的高碱值合成磺酸钙复合;
分散剂是质量比50%的双丁二酰亚胺和50%的高分子丁二酰亚胺复合;
抗氧防腐剂是硫磷双丁辛基碱性锌盐;
抗氧剂是质量比50%的二烷基二苯胺和50%的N-正丁基对氨基酚复合;
金属减活剂是硫基苯并咪唑;
摩擦改进剂是烷基亚磷酸酯;
防锈剂是质量比50%的石油碳酸钠和50%的苯并三氮唑复合;
抗泡剂是二甲基硅油;
助剂是烷基水杨酸镁;补强剂是二烷基二硫化氨基甲酸酯。”
复审请求人认为:(1)对比文件2使用包含费托法衍生基础油,可用于重型柴油发动机油、乘用车发动机机油以及其它类型的发动机油,和权利要求1中的使用对象不同,且各种添加剂的具体组成以及具体含量和本申请权利要求1不同。(2)对比文件1中的发动机使用的燃料是二正戊基醚柴油,对比文件1和本申请的发动机结构不同,且通过介绍柴油和二正戊基醚的区别认为使用的燃料不同,燃料的化学组成以及燃料产物的污染等对发动机油性能要求不同。(3)基础油不同,添加剂配方也不同,本申请中的配方设计中关键技术问题是气波增压柴油机的发动机的运行状况,添加剂的复配技术是润滑油研究的核心。本申请采用天然气合成油为基础油,添加相应的添加剂实现了本申请实施例3中的产品性能,该性能是对比文件1和2都不具备的。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一)关于审查文本
复审程序中,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5月27日提交了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全文替换页。经审查,上述修改符合专利法第33条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1条第1款的规定。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针对的审查文本为: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5月27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项,以及其于2015年6月5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32段,说明书摘要。
(二)关于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如果要求保护的发明相对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存在区别技术特征,其他现有技术给出了将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应用到该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以解决其技术问题的启示,这种启示会使本领域技术人员在面对所述技术问题时,有动机改进该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并获得要求保护的发明,则该发明是显而易见的,不具备创造性。
具体到本案,合议组认为权利要求1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理由如下:
1、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一种气波增压柴油机润滑剂组合物。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润滑组合物,并具体公开了以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13-14、21、24、31、45、56段):润滑组合物包含基础油和一种或多种添加剂,其中所述基础油包含费-托法衍生基础油并且其中所述润滑组合物具有在100℃下低于5.6cSt的运动粘度(根据ASTMD445)和低于15wt.%的Noack挥发度(根据ASTMD5800)。基于费-托法衍生基础油配制合适的稀发动机油组合物,该组合物表现出期望的磨损性能和Noack挥发度性能。费-托法衍生基础油还可以称作GTL(气变液)基础油。优选100wt%的基础油是基于一种或多种费-托法衍生基础油。润滑组合物还包含一种或多种添加剂例如抗氧化剂、抗磨损剂、分散剂、清净剂、高碱性清净剂、极压剂、摩擦改性剂、粘度指数改进剂、倾点下降剂、金属钝化剂、腐蚀抑制剂、破乳剂、消泡剂、密封相容剂和添加性稀释剂基础油等。上述添加剂典型地以基于所述润滑组合物总重量计0.01-35.0wt.%的量,优选以基于所述润滑组合物总重量计0.05-25.0wt.%,更优选1.0-20.0wt.%的量存在。润滑组合物作为发动机曲轴箱中的发动机油的用途,以改进燃料经济性能并同时维持期望的磨损性能和Noack挥发度性能。发动机油可以包括重型柴油发动机油、乘用车发动机机油以及其它类型的发动机油。
可知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2的区别在于:权利要求1中的润滑剂组合物用于气波增压柴油机,以及权利要求1中的添加剂的具体组成以及基础油和添加剂的具体含量。基于上述区别特征可以确定,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2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进一步改善润滑剂的性能使其适用于气波增压柴油机。
对于该区别特征,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二正戊基醚柴油发动机油组合物,并具体公开了以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6-19段):一种二正戊基醚柴油发动机油组合物,采用Ⅲ类基础油和油溶性聚醚作为基础油,配合多种复合添加剂,其各组分的质量百分数为:基础油余量;清净剂,4.0%~6.0%;分散剂,8.0%~10.0%;抗氧防腐剂,1.0%~2.0%;抗氧剂,0.5%~1.0%;油性剂,0.8%~1.2%;金属减活剂,0.5%~1.2%;摩擦改进剂,2.0%~3.0%;防锈剂,0.5%~1.0%;抗泡剂,0.001%~0.01%;粘度指数改进剂,3.0%~5.0%。各组分的质量百分数总和为100%。清净剂是质量比25%~30%的低碱值石油磺酸钙、25%~30%的高碱值石油磺酸钙与50%~ 40%的烷基水杨酸钙复合,上述三组分的质量百分数总和为100%;分散剂是质量比30%~35% 的低氮聚异丁烯双丁二酰亚胺、30%~35%的高氮聚异丁烯双丁二酰亚胺与40%~30%的聚异丁烯丁二酰亚胺复合,上述三组分的质量百分数总和为100%。抗氧防腐剂是质量比30%~35%的硫磷丁辛基锌盐、30%~35%的硫磷伯仲基锌盐与40%~30%的二硫代氨基甲酸钼复合,上述三组分的质量百分数总和为100%;抗氧剂是质量比40%~50%的对,对′二异辛基二苯胺与60%~50%的N-正丁基对氨基酚复合。油性剂是质量比40%~50%的油酸乙二酸酯与60%~50%的丁基硬脂酸酯复合。金属减活剂是质量比40%~50%的苯三唑衍生物与60%~50%的疏基苯并咪唑复合。摩擦改进剂是质量比40%~50%的磷酸酯和60%~50%的硬脂酸锌复合。防锈剂是质量比40%~50%的羊毛脂镁皂与60%~50%的苯并三氮唑复合。抗泡剂是质量比40%~50%的二甲基硅油与60%~50%的丙烯酸酯与醚共聚物复合。粘度指数改进剂是乙丙共聚物。该机油组合物的显著优点有:具有优良的清净分散性、粘-温特性、碱值保持性、酸中和能力,能抑制油泥等极性物质的生成;良好的高温氧化安定性、增溶烟炱能力、抗磨、抗剪切和减摩防腐性能,低温起动性好、灰分低,能减少发动机在高温条件下积炭、漆膜的生成,对运动部件无腐蚀,延长发动机使用寿命和换油期。
根据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基础油是润滑油中的主要成分之一,影响润滑油的主要特性,但是单凭润滑油本身的性质满足不了润滑的要求,需要加入各种效能的添加剂来改善和提高润滑油的性能。对比文件1中公开了在基础油中添加清净剂、分散剂、抗氧防腐剂、抗氧剂、金属减活剂、摩擦改进剂、防锈剂、抗泡剂等,并限定了相应的含量,得到的润滑油具备良好的高温氧化安定性、低温起动性、清净分散性、碱值保持性、酸中和能力等优点,本领域技术人员在此启示下,为了进一步改善以合成油GTL为基础油的润滑油的性能,有动机加入对比文件1公开的添加剂,以改善和提高润滑油的性能。由对比文件1公开的各类添加剂的含量可知,对比文件1公开了清净剂、分散剂、抗氧防腐剂、抗氧剂、金属减活剂、摩擦改进剂、防锈剂和抗泡剂的含量。
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清净剂可选自低碱值石油磺酸钙和高碱值合成磺酸钙的复合,分散剂可选自双丁二酰亚胺和高分子丁二酰亚胺的复合,抗氧防腐剂可选择硫磷双丁辛基锌盐,抗氧剂是二烷基二苯胺和N-正丁基对氨基酚的复合,金属减活剂可选择疏基苯并咪唑,摩擦改进剂可选择磷酸酯,防锈剂可选择苯并三氮唑,抗泡剂可选择二甲基硅油。硫基苯并咪唑和疏基苯并咪唑具有相同的作用,是本领域对金属减活剂的常规选择,烷基亚磷酸酯、石油碳酸钠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常规使用的摩擦改进剂和防锈剂。
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对于添加剂的选择,可根据相应的性能需要,选择具有相同或相似功能的常规助剂进行替换,或者选择几种相同或相似功能的助剂进行复合,形成性能更好、剂量和成本更低的复合剂,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可在对比文件1公开的内容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的常规选择进行相应的调整即可获得清净剂是质量比50%的低碱值石油磺酸钙和50%的高碱值合成磺酸钙,分散剂是质量比50%的双丁二酰亚胺和50%的高分子丁二酰亚胺复合,抗氧防腐剂是硫磷双丁辛基碱性锌盐,抗氧剂是质量比50%的二烷基二苯胺和50%的N-正丁基对氨基酚复合,金属减活剂是硫基苯并咪唑,摩擦改进剂是烷基亚磷酸酯,防锈剂是质量比50%的石油碳酸钠和50%的苯并三氮唑复合,抗泡剂是二甲基硅油。
对于助剂烷基水杨酸镁,对比文件1公开了烷基水杨酸钙可作为清净剂的主要组成部分,而烷基水杨酸盐具有良好的高温清净性、酸中和能力、热稳定性好等优点被广泛应用,已经形成了不同金属如钙、镁的系列化产品,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在此基础上选择烷基水杨酸镁作为助剂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需要的常规替换。二烷基二硫化氨基甲酸酯是本领域常规使用的低灰、低磷型抗氧抗腐剂,本领域技术人员可根据相应的需要选择二烷基二硫化氨基甲酸酯作为补强剂使用。助剂和补强剂的含量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对比文件1公开的添加剂总含量的基础上根据需要作出适当的选择和调整即可获得的。而基础油的含量则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确定了添加剂的种类以及用量的基础上通过有限实验即可得出。
对于润滑油的用途,对比文件2公开了以GTL作为基础油,添加各种添加剂形成的润滑油可用于重型柴油发动机油、乘用车发动机机油以及其它类型的发动机油,可知以GTL为基础的润滑油的用途并不单一。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对比文件2公开的内容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1即可得到具备良好的高温氧化安定性、低温起动性、清净分散性、碱值保持性、酸中和能力等优点的润滑油,可满足气波增压柴油机对润滑剂的要求,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将其应用于气波增压柴油机。
因此,在对比文件2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1以及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以获得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三)关于复审请求人的意见陈述
对于复审请求人的上述意见陈述,合议组认为:
对于意见(1)(2),对比文件2公开了优选100wt%的基础油是基于一种或多种费-托法衍生基础油,可知对比文件2公开了以GTL作为基础油,添加相应添加剂形成润滑油。根据本领域的普通技术知识,基础油是润滑油中的主要成分之一,影响着润滑油的主要特性,但是单凭润滑油本身的性质满足不了机械的要求,需要加入各种效能的添加剂来改善和提高润滑油的性能。对比文件1中公开了在基础油中添加清净剂、分散剂、抗氧防腐剂、抗氧剂、金属减活剂、摩擦改进剂、防锈剂、抗泡剂等,并限定了相应的含量,得到的润滑油具备良好的高温氧化安定性、低温起动性、清净分散性、碱值保持性、酸中和能力等性能。本领域技术人员在此启示下,为了进一步改善以合成油GTL为基础油的润滑油的性能,有动机加入对比文件1公开的添加剂,以改善润滑油的性能。
对于润滑油的用途,对比文件2公开了以GTL作为基础油,添加添加剂形成的润滑油可用于重型柴油发动机油、乘用车发动机机油以及其它类型的发动机油。可知以GTL为基础的润滑油的应用领域可以根据需要进行选择。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对比文件2公开内容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1可得到具备良好的高温氧化安定性、低温起动性、清净分散性、碱值保持性、酸中和能力等优点的润滑油,可满足气波增压柴油机对润滑剂的要求,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将其应用于气波增压柴油机。
对于意见(3),对于添加剂,由对比文件1公开的各类添加剂以及添加剂含量可知,对比文件1公开了权利要求1中的清净剂、分散剂、抗氧防腐剂、抗氧剂、金属减活剂、摩擦改进剂、防锈剂和抗泡剂的含量。
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清净剂可选自低碱值石油磺酸钙和高碱值合成磺酸钙的复合,分散剂可选自双丁二酰亚胺和高分子丁二酰亚胺的复合,抗氧防腐剂可选择硫磷双丁辛基锌盐,抗氧剂是二烷基二苯胺和N-正丁基对氨基酚的复合,金属减活剂可选择疏基苯并咪唑,摩擦改进剂可选择磷酸酯,防锈剂可选择苯并三氮唑,抗泡剂可选择二甲基硅油。硫基苯并咪唑和疏基苯并咪唑均具有金属减活的作用,是本领域对金属减活剂的常规选择,烷基亚磷酸酯、石油碳酸钠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常规使用的摩擦改进剂和防锈剂。烷基水杨酸镁是本领域常规使用的清净剂,可作为助剂使用;二烷基二硫化氨基甲酸酯是本领域常规使用的低灰、低磷型抗氧抗腐剂,可作为补强剂使用。
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对于添加剂的选择,可根据相应的性能需要,选择具有相同或相似功能的常规助剂进行替换,或者选择几种相同或相似功能的助剂进行复合形成复合剂,在制备复合添加剂时,会根据需要避免添加剂复合使用中的对抗效应,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可在对比文件1公开内容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的常规选择进行简单的调整即可获得权利要求1中的添加剂的复配量。
对比文件2公开的基础油和本申请相同,润滑油的粘度指数、运动粘度等性能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可根据需要调整的,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在对比文件2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1进行相应调整得出本申请要求保护的润滑油,碱值、硫酸盐灰分、运动粘度、闪点、倾点、承载能力等性能参数是在对比文件2和1的基础上可合理预期得出,能够满足气波增压柴油机对润滑剂的要求。
综上所述,复审请求人的意见陈述不具有说服力。
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合议组作出如下决定。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1月8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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