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干式选煤方法-复审决定


发明创造名称:一种干式选煤方法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86919
决定日:2019-08-13
委内编号:1F265624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510498724.8
申请日:2014-03-14
复审请求人:衢州市易凡设计有限公司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李奉
合议组组长:冯涛
参审员:张滢滢
国际分类号:B02C4/10(2006.01);B02C4/28(2006.01);B02C4/30(2006.01);B02C21/00(2006.01);B02C23/20(2006.01);B07B11/00(2006.01)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
:如果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和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相比存在区别特征,其他现有技术也未就该区别特征给出相应技术启示,也没有充分的理由和证据证明该区别特征属于本领域公知常识,同时该区别技术特征给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带来了有益的技术效果,则该权利要求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510498724.8,名称为“一种干式选煤方法”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申请人为衢州市易凡设计有限公司。本申请的申请日为2014年03月14日,公开日为2015年10月28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于2018年07月30日发出驳回决定,驳回了本申请,其理由是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申请人于2018年05月27日提交的权利要求书第1项,分案申请日递交的说明书第1-4页、说明书附图、摘要和摘要附图。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干式选煤方法,其采用了破碎、加热、温度识别排料、风选、链式排料步骤,将原煤分为最终的精煤、矸石、金属杂质,其特征在于:采用一种干式选煤分选机的风选室,所述的破碎为原煤由上料槽进入甲带传送带,甲带传送带上设有破碎辊,破碎辊圆周上布置着破碎块,破碎块与破碎辊主体高弹性连接,将原煤粉碎成规定的入选粒度;
加热为在甲带传送带上方,破碎辊后接加热结构,用于对破碎后的煤进行烘干,去除原煤中的过多的水份,防止过湿的煤粉在后面的分选时堵塞链板上的风孔,加热结构除了热呈像分选外,又防止堵链板,蒸发的蒸汽又能在下流程沉降灰质;
温度识别排料,甲带传送带的出料端设有温度检测排出结构,其对金属杂质进行识别并排除,金属杂质被排向金属杂质排口;
在风选阶段,在温度排杂阶段中未被排出的硫铁矿颗粒通过链板上的风孔下落到风选室底部,被环形链结构的下面的链板推向金属杂质排口;
温度排杂阶段被排出的金属杂质向金属杂质排口下落时如果被张开的链板挡住,则会滑落到风选室底部,同样被推向金属杂质排口,金属杂质被以较高的纯度的从煤料流中分离出来,便于后面的回收;
风选及链式排料在风选室进行,位于温度检测排出结构的下方、风选室内具有环形链结构,环形链结构整体与激振结构相连,环形链结构由内部的三个链轮(9)支撑起来,成为一个三角结构,环形链结构上安装有多个链板(5),链板(5)一端枢接在环形链结构上,当链板位于煤料下落侧时,链板组成一个平面供煤料运输,链板(5)位于环形链结构下方或被排出的金属杂质运行轨迹侧,链板(5)旋转并处于张开状态,且链板上具有多个风孔用于布风,布风板(6)吹出的风透过风孔作用在煤料流上;布风板分两块区域,靠近上方为脉冲风区域,下部为持续的强风区域;所述的链板(5)张开时与环形链呈90度;布风板为与相应的链板平行设置。”
驳回决定中引用了如下对比文件:
对比文件1:CN2889496Y,公开日为2007年04月18日;
对比文件2:“洁净煤技术”,周安宁等,第48页第2段,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2010年07月,第1版;
对比文件3:“粉体工程”,盖国胜,第540-541页,清华大学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
对比文件4: “塑料回收与资源再利用”,杨惠娣,第125-128页,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10年12月,第1版。
驳回决定的主要理由是: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的区别在于:1)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干式选煤方法还包括了破碎、加热、温度识别排料步骤;所述的破碎为原煤由上料槽进入甲带传送带,甲带传送带上设有破碎辊,破碎辊圆周上布置着破碎块,破碎块与破碎辊主体高弹性连接,将原煤粉碎成规定的入选粒度;加热为在甲带传送带上方,破碎辊后接加热结构,用于对破碎后的煤进行烘干,去除原煤中的过多的水份,防止过湿的煤粉在后面的分选时堵塞链板上的风孔,加热机构除了热呈像分选外又防止堵链板,蒸发的蒸汽又能在下流程沉降灰质;温度识别排料,甲带传送带的出料端设有温度检测排出结构,其对金属杂质进行识别并排除,金属杂质被排向金属杂质排口;2)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干式选煤方法还包括了链式排料步骤,链式排料在风选室进行;风选室位于温度检测排出结构的下方,风选室具有环形链结构,环形链结构整体与激振结构相连;环形链结构由内部的三个链轮支撑起来成为一个三角结构,环形链结构上安装有多个链板,链板一端枢接在环形链结构上,当链板位于煤料下落侧时链板组成一个平面供煤料运输,链板位于环形链结构下方或被排出的金属杂质运行轨迹侧,链板旋转并处于张开状态,所述的链板张开时与环形链呈90度;链板上具有多个风孔用于布风,布风板吹出的风透过风孔作用在煤料流上,布风板为与相应的链板平行设置,布风板分两块区域,靠近上方为脉冲风区域,下部为持续的强风区域;在风选阶段,在温度排杂阶段中未被排出的硫铁矿颗粒通过链板上的风孔下落到风选室底部,被环形链结构的下面的链板推向金属杂质排口;温度排杂阶段被排出的金属杂质向金属杂质排口下落时如果被张开的链板挡住,则会滑落到风选室底部,同样被推向金属杂质排口,金属杂质被以较高的纯度的从煤料流中分离出来,便于后面的回收。上述区别特征为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得到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
申请人衢州市易凡设计有限公司(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8年11月10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同时修改了权利要求书,增加了特征:“环形链结构整体与激振结构相连,在布风板与激振结构共同作用下,煤料沿链板组成的倾斜面下滑,被分开的精煤落入精煤排出口,矸石落入矸石排出口,风选室中环形链结构下部还具有金属杂质排口,金属杂质排口位于精煤排出口相对侧,张开的链板将金属杂质推向金属杂质排口;布风板、除尘机和供风机及供气总线组成气流循环,灰质与之前加热原煤产生的水蒸汽结合,便于回收灰质”,同时调整了权利要求1的语序。
复审请求人认为:1)对比文件1的风力跳汰床不能改进成权利要求1的链式排料结构,本申请的布风板与链板配合,并倾斜设置,改善了分选效率;2)对比文件1未公开加热装置,更不会想到对蒸汽收集利用,其也不是公知常识;3)对比文件1还未公开:“破碎辊15后接加热结构14,加热结构用于对破碎后的煤进行烘干,去除原煤中的过多的水份,防止过湿的煤粉在后面的分选时堵塞链板上的风孔,加热结构除了热分选外,又防止堵链板,蒸发的蒸汽又能在下流程沉降灰质”;此外,对比文件2的布风方法与本案不同,本案在三角形链板的倾斜面上布风,更加有利于物料下落分离,同时还减少链板上的孔洞堵塞。
复审请求时修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干式选煤方法,其采用了破碎、加热、温度识别排料、风选、链式排料步骤,将原煤分为最终的精煤、矸石、金属杂质,其特征在于:
所述的破碎为原煤由上料槽进入甲带传送带,甲带传送带上设有破碎辊,破碎辊圆周上布置着破碎块,破碎块与破碎辊主体高弹性连接,将原煤粉碎成规定的入选粒度;
加热为在甲带传送带上方,破碎辊后接加热结构,用于对破碎后的煤进行烘干,去除原煤中的过多的水份;
温度识别排料,甲带传送带的出料端设有温度检测排出结构,其对金属杂质进行识别并排除,金属杂质被排向金属杂质排口;
风选及链式排料在风选室进行,位于温度检测排出结构的下方、风选室内具有环形链结构,环形链结构整体与激振结构相连,环形链结构整体与激振结构相连,在布风板与激振结构共同作用下,煤料沿链板组成的倾斜面下滑,被分开的精煤落入精煤排出口,矸石落入矸石排出口,风选室中环形链结构下部还具有金属杂质排口,金属杂质排口位于精煤排出口相对侧,张开的链板将金属杂质推向金属杂质排口;
布风板、除尘机和供风机及供气总线组成气流循环,灰质与之前加热原煤产生的水蒸汽结合,便于回收灰质;
采用一种干式选煤分选机的风选室,在风选阶段,在温度排杂阶段中未被排出的硫铁矿颗粒通过链板上的风孔下落到风选室底部,被环形链结构的下面的链板推向金属杂质排口;温度排杂阶段被排出的金属杂质向金属杂质排口下落时如果被张开的链板挡住,则会滑落到风选室底部,同样被推向金属杂质排口,金属杂质被以较高的纯度的从煤料流中分离出来,便于后面的回收;加热结构除了热分选外,防止过湿的煤粉在后面的分选时堵塞链板上的风孔,蒸发的蒸汽又能在下流程沉降灰质;
环形链结构由内部的三个链轮(9)支撑起来,成为一个三角结构,环形链结构上安装有多个链板(5),链板(5)一端枢接在环形链结构上,当链板位于煤料下落侧时,链板组成一个平面供煤料运输,链板(5)位于环形链结构下方或被排出的金属杂质运行轨迹侧,链板(5)旋转并处于张开状态,且链板上具有多个风孔用于布风,布风板(6)吹出的风透过风孔作用在煤料流上;
布风板分两块区域,靠近上方为脉冲风区域,下部为持续的强风区域;
所述的链板(5)张开时与环形链呈90度;
布风板为与相应的链板平行设置。”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11月15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认为: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利用激振装置与分选床结合通过脉冲风实现精煤、矸石、金属杂质的分离,而且精煤、矸石、金属杂质分别通过不同的排出通道排出;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结合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来获得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因而坚持原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7月31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指出本申请关键在于保护风选室的具体结构和构造,同时修改了权利要求书,在权利要求1中增加了技术特征“布风板设置在煤料下落侧的链板下方,与相应的链板平行设置”,并对权利要求1的语序进行了调整。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为:
“1. 一种干式选煤方法,其采用了破碎、加热、温度识别排料、风选、链式排料步骤,将原煤分为最终的精煤、矸石、金属杂质;
所述的破碎为原煤由上料槽进入甲带传送带,甲带传送带上设有破碎辊,破碎辊圆周上布置着破碎块,破碎块与破碎辊主体高弹性连接,将原煤粉碎成规定的入选粒度;
加热为在甲带传送带上方,破碎辊后接加热结构,用于对破碎后的煤进行烘干,去除原煤中的过多的水份;
温度识别排料,甲带传送带的出料端设有温度检测排出结构,其对金属杂质进行识别并排除,金属杂质被排向金属杂质排口;
风选及链式排料在风选室进行,位于温度检测排出结构的下方、风选室内具有环形链结构,环形链结构整体与激振结构相连,环形链结构整体与激振结构相连,在布风板与激振结构共同作用下,煤料沿链板组成的倾斜面下滑,被分开的精煤落入精煤排出口,矸石落入矸石排出口,风选室中环形链结构下部还具有金属杂质排口,金属杂质排口位于精煤排出口相对侧,张开的链板将金属杂质推向金属杂质排口;
布风板、除尘机和供风机及供气总线组成气流循环,灰质与之前加热原煤产生的水蒸汽结合,便于回收灰质;
其特征在于:采用一种干式选煤分选机的风选室,风选室设有环形链结构,环形链结构由内部的三个链轮(9)支撑起来,成为一个三角结构,环形链结构上安装有多个链板(5),链板(5)一端枢接在环形链结构上,当链板位于煤料下落侧时,链板组成一个平面供煤料运输,链板(5)位于环形链结构下方或被排出的金属杂质运行轨迹侧,链板(5)旋转并处于张开状态,且链板上具有多个风孔用于布风,布风板(6)吹出的风透过风孔作用在煤料流上;
布风板设置在煤料下落侧的链板下方,与相应的链板平行设置,布风板分两块区域,靠近上方为脉冲风区域,下部为持续的强风区域;所述的链板(5)张开时与环形链呈90度;
在风选阶段,在温度排杂阶段中未被排出的硫铁矿颗粒通过链板上的风孔下落到风选室底部,被环形链结构的下面的链板推向金属杂质排口;温度排杂阶段被排出的金属杂质向金属杂质排口下落时如果被张开的链板挡住,则会滑落到风选室底部,同样被推向金属杂质排口,金属杂质被以较高的纯度的从煤料流中分离出来,便于后面的回收;加热结构除了热分选外,防止过湿的煤粉在后面的分选时堵塞链板上的风孔,蒸发的蒸汽又能在下流程沉降灰质。”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关于审查文本
在该复审请求审查过程中,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7月31日提交了权利要求书全文替换页,在权利要求1中增加了技术特征“布风板设置在煤料下落侧的链板下方,与相应的链板平行设置”,并对权利要求1的语序进行了调整。经审查,该修改文本符合专利法第33条和审查指南的相关规定,因此,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是以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7月31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项,分案申请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4页、说明书附图、摘要和摘要附图为基础作出的。
关于创造性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如果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和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相比存在区别特征,其他现有技术也未就该区别特征给出相应技术启示,也没有充分的理由和证据证明该区别特征属于本领域公知常识,同时该区别技术特征给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带来了有益的技术效果,则该权利要求具备创造性。
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一种干式选煤方法,包括破碎、加热、温度识别排料、风选、链式排料步骤,其中风选室具有三角形环形链结构,布风板位于煤料下落侧下方与链板平行设置。
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风力跳汰干法选煤机,并具体公开了以下技术内容(参见说明书第3-4页、附图1-2):涉及一种固体分离设备,具体说是一种利用空气为介质分选煤中矸石、硫铁矿粒或杂质的选煤机,其构成中包括分选床2、风室5、给料装置1、排料装置9、除尘装置12和机架4,风室弹性固定于机架上。其核心部分是与给风装置连通的风室和可进行往复振动的分选床。风室5位于分选床2之下,分选床倾斜设置,分选床内设有带孔筛板2-1,筛板的安装构成筛面。分选床入料端设有激振装置3,激振装置由振动电机3-1和弹性组件3-2组成。给风装置由脉动风通道6、常压风通道7构成,在脉动风通道和常压风通道上分别设有脉动风阀6-1、脉动风风机14和常压风风机15。风室5按设备规格分隔为2-6个独立的小风室5-1,小风室分别对应分选床的不同位置,各小风室分别由分支通道连通脉动风通道和常压风通道。分选床2分别连通给料装置1和排料装置9,给料装置位于分选床入料端上部,给料装置上设有动力给料机构1-1,排料装置9位于分选床出料端,排料装置由排煤道9-1和排矸道9-2组成,排煤道口位于排矸道口之上,排料装置的排矸道上设有动力排料装置9-3。风室5为斗形,风室下部设有硫铁矿粒排放闸门8,由筛板漏下的硫铁矿粒聚集在风室底部,开启闸门即可排出硫铁矿粒。分选床上设有密闭的集尘罩11,集尘罩连通引风除尘装置,所述除尘装置12为干式布袋除尘器。
由此可见,对比文件1也公开了一种干式选煤方法,具体涉及了给料、风选、排料的相关步骤和设备。经比对,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公开内容相比,可归纳为至少包括以下区别:
(1)在风选前原煤需经过破碎步骤、加热步骤和温度识别步骤,加热步骤用于对破碎后的煤进行烘干,去除原煤中过多的水份,同时将金属杂质加热到足够与煤区分开的温度,由温度检测排出结构对金属杂质进行识别和排除;加热原煤过程中产生的水蒸汽还可用于回收灰质。
(2)风选室结构不同,对比文件1公开的是可振动的风选床接收分选物料,其上设置有筛板,可分隔成小风室的斗形风室提供脉冲风和常压风,斗形风室底部为硫铁矿粒排放口。本申请则是设置三角形环形链结构来接收下落煤料,链板下方设置布风板来提供脉冲风和强风,在温度排杂阶段未被排出的硫铁矿颗粒通过链板下落到风选室底部,环形链结构中张开的链板可将下落的金属杂质推向金属杂质排口。
驳回决定中认为: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属于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并用公知常识证据对比文件2、3、4进行佐证。
又查,对比文件2公开了(参见第46页第15行至第48页第14行,图4-18):空气重介质流化床干法分选机是物料完成干法分选、分离的主要设备,该机由空气室、气体分布器、分选室和产品运输刮板装置等部分组成。筛分后的块状物料与加重质分别加入分选机中,来自风包的具有一定速度的有压气体经底部空气室通过气体分布器均匀作用于加重质而发生流化作用,物料在流化床中按密度分层,小于床层密度的物料上浮,大于床层密度的物料下沉。分层后的物料分别由低速运行的无极链刮板输送装置逆向输送,浮物如精煤从右端排料口排出,沉物如矸石从左端排料口排出。空气重介质选煤工艺包括原煤准备作业,包括预先筛分、检查性手选、破碎等环节;还包括筛分作业,筛分作业的任务一是保证入选煤的粒度,二是降低入选煤的外在水分,空气重介质流化床要求入选煤的外在水分小于5%。
对比文件3公开了(参见第540页,图13-46):刮板输送机借助链条牵引刮板在料槽内的运动对物料进行输送,料槽1固定在机座2中,牵引链3上安装刮板4,绕过两端的驱动链轮5和改向链轮6,形成一条闭合的链条。链条的运动由驱动链轮带动,料槽中的物料在链条的运动中由链条上的刮板推动向前运动,从而达到输送物料的目的。
对比文件4公开了关于红外线分选的技术手段(参见第125至128页):红外分选的原理是物体在选定的红外波长范围内呈现与普通可见光下不同的反射特性来进行物体的识别。
由此可见,首先,尽管对比文件2公开了原煤在风选前可进行破碎和去除水分的操作,对比文件4公开了红外分选的技术手段,但现有技术中并未给出在风选前利用烘干除湿的过程对金属杂质进行加热、再通过温度识别去除金属杂质的技术启示,即,尽管红外分选或者温度分选是所属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然而其在干式选煤的什么工序阶段实施、去除何种物质的具体应用并非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其次,对比文件1至3均未公开本申请限定的三角形环形链结构与布风板配合的风选室结构,对比文件1公开的是空气跳汰斜面筛板,非环形链式结构,采用斗形风室布风;对比文件2公开的是空气重介质流化床干法分选机,其环形链结构设置两个链轮,非三角形结构,其精煤、矸石排出口分布在流化床分选机两侧,不涉及金属杂质排出,采用位于分选机下方并排布置的多个风室布风;对比文件3公开的是具有两个链轮的运输物料的刮板输送机,非三角形结构,不涉及与干式选煤应用的相关特征。本申请采用三角形环形链结构与布风板相配合,可以实现通过该三角形的一条倾斜边输送并风选下落煤料,将精煤与矸石从风选室一侧的排出口排出,同时利用三角形链结构的链板将落入风选室底部的金属杂质推至风选室另一侧排出口,依据目前的对比文件及公知常识证据并不足以证明上述风选室结构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是显而易见的。因此,上述公知常识证据对比文件2、3、4并不足以证明区别特征(1)和(2)属于本领域常规技术手段。同时,上述区别特征为本申请带来了如下有益效果(参见本申请说明书第0011段):综合了现有技术中空气重介选煤机的链式排料和空气跳汰的斜面筛板的优点,不使用重介质,降低了分选成本;充分利用了烘干原煤的热量,在风选前排出金属杂质,利用链板对后续进一步分离的金属杂质统一回收,更高纯度地回收了金属杂质。
综上,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有关创造性的规定。

三、决定
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07月30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在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7月31日提交的权利要求书第1项、分案申请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4页、说明书附图、摘要和摘要附图的基础上对本申请继续进行审查。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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