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创造名称:用于向造纸机或其它系统的传感器头提供功率的功率输送系统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87195
决定日:2019-08-12
委内编号:1F274279
优先权日:2013-05-22
申请(专利)号:201480041412.8
申请日:2014-05-08
复审请求人:霍尼韦尔有限公司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徐丹
合议组组长:杨艳兰
参审员:杨建坤
国际分类号:G01D11/00,D21F7/00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与作为最接近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相比存在区别技术特征,而该区别技术特征作为一个整体未被另一对比文件公开且该另一对比文件也未给出相关技术启示,目前也没有证据证明该区别技术特征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并且基于该区别技术特征,该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获得了有益的技术效果,则该权利要求相对于这些对比文件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480041412.8、名称为“用于向造纸机或其它系统的传感器头提供功率的功率输送系统”的发明专利PCT申请(下称本申请),本申请的申请日为2014年05月08日,优先权日为2013年05月22日,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日为2016年01月21日,公开日为2016年月06月22日;申请人为霍尼韦尔有限公司。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实质审查部门依法对本申请进行了实质审查,于2018年11月02日以本申请权利要求第1-9项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为由作出驳回决定。驳回决定中引用了如下对比文件:
对比文件1:US2009/0258604A1,公开日为2009年10月15日;
对比文件2:US3417252A,公开日为1968年12月17日。
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申请人于2016年01月21日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日提交的原始申请文件中文译文的说明书第1-60段、说明书附图图1-5、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以及于2017年07月24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9项作出本驳回决定。
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设备,包括:
底盘(302),其被构造成沿着多个轨道(208a-208b、210a-210b)来回移动;
多个轨道触点(308),其被构造成触碰所述轨道;其中,每个轨道触点包括外座圈(402、452)和内座圈(404、454);
电触点(212),其被构造成触碰所述多个轨道触点以形成到所述轨道的电连接并通过所述多个轨道触点从所述轨道接收功率;
功率转换器/调节器(306),其被构造成经由所述电触点从所述轨道接收所述功率并进行以下各项中的至少一个:将所述功率转换成不同形式以及调节所述功率;和
一个或多个传感器(304),其被构造成测量材料的至少一个特性,所述一个或多个传感器被构造成使用来自所述功率转换器/调节器的功率进行操作。
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
其中,所述电触点触碰所述多个轨道触点的所述内座圈和所述外座圈的其中一者以从所述轨道接收所述功率。
3.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其中:
每个轨道触点的外座圈都被构造成接触(i)所述轨道中的一个和(ii)所述电触点中的一个;以及
定位在每个轨道触点的内座圈和外座圈之间的轴承都是绝缘的。
4.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其中:
所述电触点被构造成触碰所述多个轨道触点以形成所述电连接,使得所述轨道和所述电触点之间的电流路径穿过所述多个轨道触点中的至少所述外座圈。
5.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其中,
每个轨道触点的外座圈都被构造成接触所述轨道中的一个;以及
每个轨道触点的内座圈都被构造成接触所述电触点中的一个。
6.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还包括:
无线收发器(312),其被构造成无线地发射来自所述一个或多个传感器的传感器测量结果。
7.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还包括:
马达(318),其被构造成使所述底盘沿着所述轨道来回移动;以及
马达控制器(316),其被构造成控制所述马达。
8. 一种方法,包括:
使传感器头(204a、204b)沿着多个轨道(208a-208b、210a-210b)来回移动(510);
使用触碰所述轨道的多个轨道触点(308)和触碰所述多个轨道触点的电触点(212)在所述传感器头处形成(502)到所述轨道的电连接;
经由所述电连接从所述轨道接收(506)功率并进行以下各项中的至少一个:将所述功率转换成不同形式以及调节所述功率;以及
使用所述传感器头的一个或多个传感器(304)来测量(512)材料的至少一个特性,所述一个或多个传感器使用经转换的/经调节的功率;
其中所述电触点通过所述多个轨道触点从所述轨道接收所述功率;以及
其中每个轨道触点都包括外座圈(402,452)和内座圈(404,454)。
9. 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中:
所述轨道和所述电触点之间的电流路径穿过所述多个轨道触点的至少外座圈。”
驳回决定中认为:本申请独立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公开的内容相比,区别技术特征在于:多个轨道触点,其被构造成触碰所述轨道,每个轨道触点包括外座圈和内座圈;电触点,其被构造成触碰所述多个轨道触点以形成到所述轨道的电连接并通过所述多个轨道触点从所述轨道接收功率;功率转换器/调节器被构造成经由所述电触点从所述轨道接收功率。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权利要求1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从轨道上获得电能。对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在对比文件2中公开了:检测器头装置20,沿着水平轨道27(相应于该权利要求中的轨道)来回移动,电刷39、40触碰轨道(相应于该权利要求中的电触点),主放大器25接收来自经电刷从轨道接收的直流电,提供功率来照明灯,或者提供给检测探头,即对比文件2中给出了通过电刷触碰轨道,从轨道上接收功率的技术启示下,为了减少电触点与轨道之间的摩擦,在轨道与电触点之间设置多个轨道触点以及轨道触点触碰轨道是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同时通过轴承减少摩擦以及轴承是具有内座圈和外座圈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因此,每个轨道触点包括外座圈和内座圈这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此外,功率转换器/调节器被构造成经由所述电触点从所述轨道接收功率也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因而上述区别技术特征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因此,权利要求1基于对比文件1和2以及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从属权利要求2-7的附加技术特征,或者已在对比文件1中公开,或者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因此,也不具备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本申请独立权利要求8与对比文件1公开的内容相比,区别技术特征在于:使用触碰所述轨道的多个轨道触点和触碰所述多个轨道触点的电触点在所述传感器头处形成到所述轨道的电连接,经由所述电连接从所述轨道接收功率,所述电触点通过所述多个轨道触点从所述轨道接收所述功率;每个轨道触点都包括外座圈和内座圈。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权利要求8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从轨道上获得电能。对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对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在对比文件2中公开了:检测器头装置20,沿着水平轨道27(相应于该权利要求中的轨道)来回移动,电刷39、40触碰轨道(相应于该权利要求中的电触点),主放大器25接收来自经电刷从轨道接收的直流电,提供功率来照明灯,或者提供给检测探头,即对比文件2中给出了通过电刷触碰轨道,从轨道上接收功率的技术启示下,为了减少电触点与轨道之间的摩擦,在轨道与电触点之间设置多个轨道触点以及轨道触点触碰轨道是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同时通过轴承减少摩擦以及轴承是具有内座圈和外座圈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因此,每个轨道触点包括外座圈和内座圈这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因而上述区别技术特征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因此,权利要求8基于对比文件1和2以及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从属权利要求9的附加技术特征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因此,也不具备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申请人霍尼韦尔有限公司(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9年02月18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同时提交了权利要求书全文修改替换页。其中,在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的基础上,对独立权利要求1和8进行了修改,加入了说明书中的部分内容,以及调整了权利要求中部分技术特征的表述顺序。
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8具体内容如下:
“1. 一种设备,包括:
传感器头,传感器头包括:
多个轨道触点(308),其被构造成触碰轨道(208a-208b)并将所述传感器头(204a,204b)耦合到所述轨道(208a-208b);其中,每个轨道触点包括外座圈(402、452)和内座圈(404、454);
电触点(212),其被构造成触碰所述多个轨道触点以形成到所述轨道的电连接并通过所述多个轨道触点从所述轨道接收功率;
功率转换器/调节器(306),其被构造成经由所述电触点从所述轨道接收所述功率并进行以下各项中的至少一个:将所述功率转换成不同形式以及调节所述功率;
一个或多个传感器(304),其被构造成测量材料的至少一个特性,所述一个或多个传感器被构造成使用来自所述功率转换器/调节器的功率进行操作;
和
底盘(302),其被构造成沿着所述多个轨道(208a-208b、210a-210b)来回移动;
其中所述底盘被构造成包围所述传感器头(204a,204b)的部件。
8. 一种方法,包括:
使传感器头(204a、204b)沿着多个轨道(208a-208b、210a-210b)来回移动(510);
使用触碰所述轨道的多个轨道触点(308)和触碰所述多个轨道触点的电触点(212)在所述传感器头处形成(502)到所述轨道的电连接;
经由所述电连接从所述轨道接收(506)功率并进行以下各项中的至少一个:将所述功率转换成不同形式以及调节所述功率;以及
使用所述传感器头的一个或多个传感器(304)来测量(512)材料的至少一个特性,所述一个或多个传感器使用经转换的/经调节的功率;
其中所述电触点通过所述多个轨道触点从所述轨道接收所述功率;以及
其中每个轨道触点都包括外座圈(402,452)和内座圈(404,454)并且被构造成将所述传感器头(204a,204b)耦合到所述多个轨道。”
复审请求人认为:首先,对比文件1和2都没有公开或暗示使用包括内座圈和外座圈的轨道触点或者使用触碰或被构造成触碰这些轨道触点以从多个轨道接收功率的电触点。其次,对比文件2中的电刷39、40直接接触轨道,轨道37、38是细长条并且电刷39、40由片状材料制成,电刷通过弹簧加载以实现与轨道的良好接触,没有动机在电刷与轨道之间设置例如轴承的轨道触点。此外,也没有证据证明在电刷与轨道之间设置具有外座圈和内座圈的轨道触点来从轨道汲取电能是本领域的常规手段。因此,本申请具备创造性。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将案卷转送至原专利实质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并于2019年02月27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了复审请求受理通知书。
原专利实质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认为:对比文件2给出了电刷触碰轨道,从而从轨道上接收功率的技术启示,同时,为了减少电触点与轨道之间的摩擦,在轨道与电触点之间设置多个轨道触点这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常用的技术手段,同时通过轴承的方式减少摩擦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公知常识,而轴承是具有内座圈和外座圈的,因此,每个轨道触点包括外座圈和内座圈以及通过轴承的方式来在轨道上运行并获取电能同时还可以减少摩擦,这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因此,结合驳回理由可得,权利要求1-9仍不具备创造性,因而,坚持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本案合议组在仔细审阅了全部案卷后,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依法作出本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一)、关于审查文本
在复审程序中,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2月18日提交了经过修改的权利要求书全文修改替换页。经审查,上述修改符合专利法第33条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1条第1款的相关规定。因此,本复审决定所针对的文本为:复审请求人于2016年01月21日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日提交的原始申请文件中文译文的说明书第1-60段、说明书附图图1-5、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以及于2019年02月18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9项。
(二)关于创造性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与作为最接近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相比存在区别技术特征,而该区别技术特征作为一个整体未被另一对比文件公开且该另一对比文件也未给出相关技术启示,目前也没有证据证明该区别技术特征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并且基于该区别技术特征,该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获得了有益的技术效果,则该权利要求相对于这些对比文件具备创造性。
具体就本案而言,
1、独立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设备。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连续卷筒纸机器,并具体公开了如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14-35段、图1-4):连续卷筒纸机器300包括传感器设备308,传感器设备308包括托架312,托架312将传感器设备308可移动地安装到轨道310上。结合图3可知,轨道310是两条轨道。传感器设备308在电机的驱动下沿轨道来回移动。无线电力发射器320经由电缆322接收电力,传感器308从无线电力发射器320无线地接收电力。在一个实施例中,传感器设备可以是传感器设备400,传感器设备400包括可移动底盘416,可移动底盘416上安装有无线电力接收器402、电力转换器404、控制器412和无线收发器414,以及传感器装置410。传感器装置410是测量移动经过传感器装置400的纸、箔、橡胶或其他连续卷材的特性的一个或多个传感器。可移动底盘416沿着轨道来回移动。无线电力接收器402从无线电力发送器接收电力并将所接收的电力传送到电力转换器404,电力转换器404将接收的电力转换为适合于由传感器装置400中的其他装置使用的形式。传感器装置410从电力转换器404接收电力。控制器412从功率转换器404接收功率并且耦合到传感器装置410并且控制传感器装置410的操作。控制器412从无线发射器414接收信号并向无线发射器414发送信号,无线发射器414经由无线发射器414接收和发送无线信号432。控制器412接收命令和配置消息,并且作为响应,配置和操作传感器装置410。控制器412经由无线收发器414发送与传感器测量结果和传感器设备400的状态有关的信息。
由对比文件1公开的上述内容可知,对比文件1中的传感器设备400,相当于公开了本申请权利要求1中的“传感器头”;对比文件1中的电力转换器404,用于将接收的电力转换为适合于由传感器设备400中的其他装置使用的形式,相当于公开了本申请权利要求1中的“功率转换器/调节器(306),其被构造成进行以下各项中的至少一个:将所述功率转换成不同形式以及调节所述功率”。对比文件1中的“可移动底盘416”,相应公开了本申请权利要求1中的“底盘”,对比文件1中公开了,可移动底盘416沿着轨道来回移动,轨道包括两条轨道,相当于公开了本申请权利要求1中的“底盘,其被构造成沿着所述多个轨道来回移动”。对比文件1中公开了传感器设备400包括可移动底盘416,结合对比文件1的附图3-4可知,底盘416在轨道310上来回移动,其必定触碰轨道310并与之形成有多个轨道触点,并将传感器设备400耦合到轨道上,相当于公开了本申请权利要求1中的“多个轨道触点,其被构造成触碰轨道并将所述传感器头耦合到所述轨道”。结合对比文件1的附图4可知,底盘416被构造成包围传感器设备400的部件。
对比文件1中公开了,传感器装置410是测量移动经过传感器装置400的纸、箔、橡胶或其他连续卷材的特性的一个或多个传感器,从电力转换器404接收电力,相当于公开了本申请权利要求1中的“一个或多个传感器,其被构造成测量材料的至少一个特性,所述一个或多个传感器被构造成使用来自所述功率转换器/调节器的功率进行操作”。
由此可见,本申请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公开的内容相比,区别技术特征在于:每个轨道触点包括外座圈和内座圈;以及还包括电触点,其被构造成触碰所述多个轨道触点以形成到所述轨道的电连接并通过所述多个轨道触点从所述轨道接收功率;功率转换器/调节器经由所述电触点从所述轨道接收所述功率。
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权利要求1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通过何种另外的方式从传感器头移动的轨道上获取功率。
针对上述区别技术特征,本申请中通过设置触碰承载传感器头来回的轨道的包括外座圈和内座圈的轨道触点,以及设置触碰轨道触点的电触点,使得传感器头在轨道上来回移动的同时还可以从轨道上经由轨道触点和电触点从轨道上接收功率,并经由功率转换器/调节器将从轨道接收的功率转换为适合于传感器头使用的形式。由此可见,上述区别技术特征作为一个整体可以实现随着传感器头来回移动经由轨道触点和电触点从轨道上接收功率,从而形成一种从传感器头移动的轨道上获取功率的技术方案。
而如前所述,对比文件1公开了可移动底盘416沿着轨道来回移动,安装在底盘416上的传感器设备410从电力转换器404接收电力,无线电力接收器402从无线电力发送器接收电力并将所接收的电力传送到电力转换器404,电力转换器404将从无线电力发送器接收的电力转换为适合于由传感器装置400中的其他装置使用的形式,无线电力发射器320经由电缆322接收电力,即对比文件1中的传感器设备410是经由无线电力接收器402从与电缆322连接的无线电力发射器320取电,并通过电力转换器404将电力转换为适合于由传感器装置400中的其他装置使用的形式。由此可见,对比文件1中的传感器设备400通过无线接收的方式经由无线能量发射器、以及无线能量接收器402从电缆322取电。同时,对比文件1中传感器设备400的底盘416在轨道310上来回移动,因此,传感器设备400即传感器头与将其耦合到轨道上的轨道触点仅用于将传感器头在轨道上的可移动承载,并非用于取电。由此可见,对比文件1中传感器头获取能量的方式不同于本申请中传感器头获取能量方式,在发明构思上是不同的。
其次,对比文件2中公开了一种使用光电检测头的织物探测装置,并具体公开了如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4栏第1行至第6栏第29行、图1-5):织物探测扫描仪的探测器头组件20相对于编织机21安装,从而横向扫过织布22的宽度方向。探测器头组件20包含安装在壳体25'中的主放大器单元25,壳体25'位于可移动支承在水平轨道27的小车26上,水平导轨27横跨织布22的宽度,并通过合适的垂直支柱或其相对的两端支撑或支撑;一对悬垂支撑杆29向下延伸到小车26,并且壳体25'在其布料22附近的下端支撑检测器头30。位于壳体31'中的放大器控制单元31,安装在轨道27一端的固定位置上。接近118伏的AC施加到放大器控制单元31中的降压变压器中,以将大约36伏的AC施加到具有28伏DC输出的放大器控制单元31中的可调节电源中。28伏的DC输出通过手动复位开关施加到放大器控制单元31中的并联电阻器 - 继电器装置中,电阻器-继电器装置的另一端连接到铜接触轨或总线条37、38,接触轨37与在其上可滑动的电刷39接合,从而将经过调节的DC输出传导到主放大器25。同时,接触轨37上的电压仅约为22V,由于放大器单元31中电阻器-继电器装置的进一步压降。该电压再经过放大器单元31中的RC滤波和齐纳二极管的进一步调节和滤波,消除电刷引起的噪声,从而用于探测器头30、放大器25和硅孔开关提供电流。接触轨38与由小车26承载的另一电刷40接合,以承载负极或接地调节直流输出的一侧。接触轨或总线条37通过合适的绝缘板向内固定在轨道27上。
由此可见,对比文件2中公开了,在水平轨道27上移动的探测器头30,通过电刷39、40直接接触轨道27上的接触轨37、38来进行供电。结合对比文件2的附图3可知,包含传感器头30的探测器组件20与水平轨道27通过轮47、45接合。即对比文件2中通过电刷与探测器组件在其上移动的轨道27的接触轨来对探测器组件供电,且对比文件2中探测器组件与轨道27之间的轮47、45即轨道触点,仅用来将传感器头在轨道上进行可移动承载,也并非用来供电。这与本申请中经由轨道触点和电触点从承载传感器头来回移动的轨道上接收功率的发明构思也不相同。由此可见,对比文件2中没有公开“触碰所述多个轨道触点以形成到所述轨道的电连接并通过所述多个轨道触点从所述轨道接收功率”,更没有公开“每个轨道触点包括外座圈和内座圈;以及还包括电触点,其被构造成触碰所述多个轨道触点以形成到所述轨道的电连接并通过所述多个轨道触点从所述轨道接收功率;功率转换器/调节器经由所述电触点从所述轨道接收所述功率”,也没有给出相关技术启示。
再次,本申请中通过设置触碰承载传感器头来回的轨道的包括外座圈和内座圈的轨道触点,以及设置触碰轨道触点的电触点,使得传感器头在轨道上来回移动的同时还可以从轨道上经由轨道触点和电触点从轨道上接收功率,并经由功率转换器/调节器将从轨道接收的功率转换为适合于传感器头使用的形式,形成了一种从传感器头移动的轨道上获取功率的技术方案。
此外,目前没有证据证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作为一个整体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
进一步地,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使得本申请的权利要求1的方案整体上可实现如下的技术效果:实现经由轨道触点和电触点从承载传感器头来回移动的轨道上接收功率,相比于通过电刷等直接从轨道的接触轨取电的现有技术,经由与接触轨道时即存在的接触触点后再通过电刷从而从轨道取电,从而形成一种从传感器头移动的轨道上获取功率的技术方案,具有技术效果。
对于观点:对比文件2给出了电刷触碰轨道,从而从轨道上接收功率的技术启示,同时,为了减少电触点与轨道之间的摩擦,在轨道与电触点之间设置多个轨道触点这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常用的技术手段,同时通过轴承的方式减少摩擦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公知常识,而轴承是具有内座圈和外座圈的,因此,每个轨道触点包括外座圈和内座圈以及通过轴承的方式来在轨道上运行并获取电能同时还可以减少摩擦,这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
对此,合议组认为:如前所述,对比文件2中仅公开了通过电刷触碰探测器组件在其上移动的轨道27的接触轨来对探测器组件供电,且对比文件2中探测器组件与轨道之间的轨道触点,仅用来将传感器头在轨道上的可移动承载也并非用来供电。因此,对比文件2中并未公开本申请经由轨道触点和电触点从承载传感器头来回移动的轨道上接收功率的发明构思,也没有给出启示。此外,虽然通过轴承的方式减小摩擦、以及轴承通常具有内座圈和外座圈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但本申请中传感器头在轨道上来回移动、同时还可以经由轨道触点和电触点从轨道上接收功率,而对比文件2中的轨道27上仅用于支承传感器头的移动,其取电是通过电刷39、40直接接触轨道27上的接触轨37、38完成的,因此,没有动机在电刷与轨道之间设置例如轴承的轨道触点,从而得到本申请经由轨道触点和电触点从承载传感器头来回移动的轨道上接收功率的技术手段。
此外,也没有证据证明在电刷与轨道之间设置具有外座圈和内座圈的轨道触点来从轨道汲取电能是本领域的常规手段。
因此,独立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对于目前的证据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所规定的创造性。
2、权利要求8请求保护一种方法。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连续卷筒纸机器,并具体公开了如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0014-35段、图1-4):连续卷筒纸机器300包括传感器设备308,传感器设备308包括托架312,托架312将传感器设备308可移动地安装到轨道310上。结合图3可知,轨道310是两条轨道。传感器设备308在电机的驱动下沿轨道来回移动。无线电力发射器320经由电缆322接收电力,传感器308从无线电力发射器320无线地接收电力。在一个实施例中,传感器设备可以是传感器设备400,传感器设备400包括可移动底盘416,可移动底盘416上安装有无线电力接收器402、电力转换器404、控制器412和无线收发器414,以及传感器装置410。传感器装置410是测量移动经过传感器装置400的纸、箔、橡胶或其他连续卷材的特性的一个或多个传感器。可移动底盘416沿着轨道来回移动。无线电力接收器402从无线电力发送器接收电力并将所接收的电力传送到电力转换器404,电力转换器404将接收的电力转换为适合于由传感器装置400中的其他装置使用的形式。传感器装置410从电力转换器404接收电力。控制器412从功率转换器404接收功率并且耦合到传感器装置410并且控制传感器装置410的操作。控制器412从无线发射器414接收信号并向无线发射器414发送信号,无线发射器414经由无线发射器414接收和发送无线信号432。控制器412接收命令和配置消息,并且作为响应,配置和操作传感器装置410。控制器412经由无线收发器414发送与传感器测量结果和传感器设备400的状态有关的信息。
由对比文件1公开的上述内容可知,对比文件1中的传感器设备400,相当于公开了本申请权利要求8中的“传感器头”;对比文件1中的电力转换器404,用于将接收的电力转换为适合于由传感器设备400中的其他装置使用的形式,相当于公开了本申请权利要求8中的“进行以下各项中的至少一个:将所述功率转换成不同形式以及调节所述功率”。对比文件1中公开了,可移动底盘416沿着轨道来回移动,轨道包括两条轨道,由于传感器设备400包括可移动底盘,因此,传感器设备可沿轨道来回移动,相当于公开了本申请权利要求8中的“使传感器头(204a、204b)沿着多个轨道来回移动”。对比文件1中公开了传感器设备400包括可移动底盘416,结合对比文件1的附图3-4可知,底盘416在轨道310上来回移动,其必定触碰轨道310并与之形成有多个轨道触点,并将传感器设备400耦合到轨道上,相当于公开了本申请权利要求1中的“轨道触点被构造成将传感器头耦合到所述轨道”。
对比文件1中公开了,传感器装置410是测量移动经过传感器装置400的纸、箔、橡胶或其他连续卷材的特性的一个或多个传感器,从电力转换器404接收电力,相当于公开了本申请权利要求8中的“使用所述传感器头的一个或多个传感器来测量材料的至少一个特性,所述一个或多个传感器使用经转换的/经调节的功率”。
由此可见,本申请权利要求8与对比文件1公开的内容相比,区别技术特征在于:使用触碰所述轨道的多个轨道触点和触碰所述多个轨道触点的电触点在所述传感器头处形成到所述轨道的电连接;每个轨道触点都包括外座圈和内座圈;功率转换器/调节器经由所述电触点从所述轨道接收所述功率。
上述区别技术特征与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技术特征相同,基于类似的理由,独立权利要求8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对于目前的证据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所规定的创造性。
3、权利要求2-7直接或间接地引用了权利要求1;权利要求9引用了权利要求8。在独立权利要求1、8具备创造性的基础上,引用了独立权利要求1、8的从属权利要求2-7、9相对于目前的证据也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具备创造性,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三、决定
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11月02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原专利实质审查部门在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所依据文本的基础上对本发明专利申请继续进行审查。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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