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创造名称:一种甘蔗种植全程机械化生产模式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86284
决定日:2019-08-12
委内编号:1F260475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510115480.0
申请日:2015-03-17
复审请求人:广西天华高科技有限公司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张虹
合议组组长:王伟
参审员:李姿
国际分类号:A01G1/00(2006.01)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之间存在区别技术特征,现有技术给出了相应的技术启示促使本领域技术人员将该区别技术特征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相结合得到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则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对于现有技术是显而易见的。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510115480.0,名称为“一种甘蔗种植全程机械化生产模式”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本申请的申请人为广西天华高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日为2015年03月17日,申请公布日为2015年08月12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于2018年06月20日发出驳回决定,驳回了本申请,其理由是:本申请权利要求1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下称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申请日2015年03月17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项、说明书第0001-0015段(即第1-4页)、说明书附图1-2(即第1页)、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作为审查基础。
驳回决定所引用的对比文件如下:
对比文件1:由中国农业科学技术出版社于2009年09月第1版第1次印刷的、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主编的《中国农业机械化科技发展报告(1949-2009)》封面、版权页、目录页、第132-135页的复印件;
对比文件2:发表于《广西农业机械化》2015年第1期第17-19、21页、名称为“地埋式高效节水滴灌技术在甘蔗全程机械化生产中的应用”的文章复印件。
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一种甘蔗种植全程机械化生产模式,其特征在于:具体是新植蔗采用重型耙对甘蔗收获后蔗地进行破蔗茬、碎叶;深松、深耕犁对土壤实行0.7米深松、0.5深耕;甘蔗埋管种植机械对蔗地开大(1.8米)小(0.5-0.6米)种植行沟,行沟底施肥履薄土播种回土平实、两小行间深埋(0.25-0.3米)渗滴管、喷洒除草剂和盖地膜;背负式喷药机行间喷洒除草剂封闭除草;渗滴管连接上水肥一体化节水灌溉系统实施水、肥、农药滴灌;高架喷雾机喷雾防冶病虫害;中耕培土机中耕培土;切断式甘蔗联合收割机、运输车收获、装车运输;甘蔗清洗设备清洗切断甘蔗泥沙杂质;原料蔗进糖厂蔗槽压榨。,第二年后宿根蔗采用破垄施肥覆膜机械实施宿根蔗破垄、施肥回土平实、喷洒除草剂和盖地膜;背负式喷药机行间喷洒除草剂封闭除草;渗滴管连接上水肥一体化节水灌溉系统实施水、肥、农药滴灌;高架喷雾机喷雾防冶病虫害;中耕培土机中耕培土;切断式甘蔗联合收割机、运输车收获、装车运输;甘蔗清洗设备清洗切断甘蔗泥沙杂质;原料蔗进糖厂蔗槽压榨的甘蔗种植全程机械化生产模式。”
驳回决定认为:本申请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2以及本领域常规技术手段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8年09月07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但未修改申请文件。复审请求人认为:(1)对比文件2没有公开采用大小种植行以及相应的种植规格,不能获得本申请要求保护的在两小行间深埋0.25-0.3米渗滴管的技术方案;(2)本申请限定了深耕深松的具体数值,具有有益技术效果,并非显而易见的;(3)本申请要求保护一种甘蔗种植全程机械化生产模式,包括具体的各项机械化步骤,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并非是显而易见。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09月21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坚持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9年07月02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指出:本申请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2以及本领域常规技术手段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7月12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仍然未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复审请求人认为:(1)对比文件2并未公开采用大小种植行距以及相应的种植规格,不能获得本发明要求保护的在两小行间深埋0.25-0.3米渗滴管的技术方案,本申请通过实行大(1.8米)小(0.5-0.6米)的种植行距,在种植两小行间深埋0.25-0.3米渗滴管,取得了有益的技术效果。(2)对比文件1和2均未公开对蔗地土壤0.7米深松、然后实行0.5米深耕,该技术内容为本专利带来有益的技术效果。(3)对比文件1和2均未公开新植蔗采用重型耙、深松深耕犁进行蔗田整地;播种后回土平实;背负式喷药机行间喷洒除草剂封闭除草;高架喷雾机喷雾防治病虫害;运输车收获、装车运输;甘蔗清洗设备清洗切断甘蔗泥沙杂质;原料蔗进糖厂蔗槽压榨;第二年后宿根蔗采用破垄施肥覆膜机械实施宿根蔗破垄、施肥回土平实、喷洒除草剂和盖地膜,并采用与新植蔗相同的种植管理措施进行全程机械化生产模式。该技术内容也为本专利带来有益的技术效果。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1.关于审查文本
鉴于复审请求人在本案审理过程中未对申请文件作出进一步的修改,故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仍以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文本作为审查基础,即复审请求人于申请日2015年03月17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项、说明书第1-4页、说明书附图第1页、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
2.关于创造性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之间存在区别技术特征,但现有技术给出了相应的技术启示促使本领域技术人员将该区别技术特征应用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以解决相关的技术问题,则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对于现有技术是显而易见的。
经查:
本申请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一种甘蔗种植全程机械化生产模式。
对比文件1公开了甘蔗生产机械化,并具体公开了以下技术内容(参见对比文件1第132-135页):
“甘蔗生产机械化包括耕整地(深耕、深松、整地)、开行种植、中耕施肥、植保、灌溉(喷灌、滴灌等)、收获、装载运输以及宿根蔗的破垄平茬和蔗叶粉碎还田等各个生产环节的机械化作业。……
(一)耕整机械
我国研制和生产的蔗田耕整机械有松土器、旱地犁、旱地耙、旋耕机、蔗叶粉碎还田机等,主要用于播种前的松土。耕翻、碎土整地、旋耕和蔗叶粉碎还田作业。……大中型耕整地机具,如深松铲、开沟机、深耕犁等。这些机具已广泛应用于生产,基本上能满足蔗田耕整机械化的需求。……
(二)种植机械
……
2004年湛江中意农机制造有限公司开始研制一种橡胶履带式多功能甘蔗种植机。2006年,广东农垦丰收公司开发研制2CZY-2型甘蔗种植机,这两种机型可一次性完成开沟、施肥、切种、排放种苗、喷药消毒、覆土、盖膜、镇压等作业工序……
(三)中耕、施肥、培土、破垄平茬机械
……研制了一批与手扶拖拉机配套的中耕培土机和中耕施肥培土机,……中耕深度8-15cm……广西农机研究院还研制成功了3PL-1破垄犁和3PZ-1A平茬机等机具,用于收获甘蔗后的宿根蔗地破垄平茬作业,以达到切除蔗蔸部分老根,清除垄面杂草的目的。……
(四)植保、排灌机械
我国目前使用的甘蔗植保机具多数为背负式和担架式弥雾、喷粉机……研制出3WZ-18型甘蔗喷雾喷洒机……引进了大型圆形喷灌机、大型自走式喷雾机……
(五)收获机械
……
2005年后,广西农机研究院根据市场的需求和技术的发展趋势,先后又开发出了4GZQ-180型和4GZQ-260型切断式甘蔗联合收割机。”
对比文件1公开的1949-2009年的中国农业机械化科技发展报告中,公开了甘蔗生产机械化包括耕整地(深耕、深松、整地)、开行种植、中耕施肥、植保、灌溉(喷灌、滴灌等)、收获、装载运输以及宿根蔗的破垄平茬和蔗叶粉碎还田等各个生产环节的机械化作业,并分别对耕整机械,种植机械,中耕、施肥、培土、破垄平茬机械,植保、灌溉机械,收获机械发展历程进行了整理说明。
由上述公开的技术内容可知:
对比文件1公开了“甘蔗生产机械化包括耕整地(深耕、深松、整地)、开行种植、中耕施肥、植保、灌溉(喷灌、滴灌等)、收获、装载运输以及宿根蔗的破垄平茬和蔗叶粉碎还田等各个生产环节的机械化作业”、“我国研制和生产的蔗田耕整机械有松土器、旱地犁、旱地耙、旋耕机、蔗叶粉碎还田机等,主要用于播种前的松土。耕翻、碎土整地、旋耕和蔗叶粉碎还田作业”、“广西农机研究院还研制成功了3PL-1破垄犁和3PZ-1A平茬机等机具,用于收获甘蔗后的宿根蔗地破垄平茬作业,以达到切除蔗蔸部分老根,清除垄面杂草的目的”,即对比文件1公开了“对甘蔗收获后蔗地进行破蔗茬、碎叶;深松、深耕”;
对比文件1公开了“2004年湛江中意农机制造有限公司开始研制一种橡胶履带式多功能甘蔗种植机。2006年,广东农垦丰收公司开发研制ZCZY-2型甘蔗种植机,这两种机型可一次性完成开沟、施肥、切种、排放种苗、喷药消毒、覆土、盖膜、镇压等作业工序”,即对比文件1公开了通过种植机械“对蔗地种植行沟、行沟底施肥、播种、喷药、盖地膜”;
对比文件1公开了植保、灌溉机械以及收获机械的相关内容,即对比文件1公开了种植之后对蔗田进行机械化作业喷药和灌溉以及切断式甘蔗联合收割机收获的技术内容。
经对比,可获知,本申请权利要求1所限定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公开的技术内容相比,二者的区别在于:
本申请限定了对于新植蔗采用重型耙对收获后蔗地进行破蔗茬,对土壤实行0.7米深松、0.5米深耕,采用甘蔗埋管种植机械对蔗地开大(1.8米)小(0.5-0.6米)种植行沟,沟底施肥后先覆薄土再播种并回土平实,两小行间深埋(0.25-0.3米)渗滴灌,之后喷洒的是除草剂;而对于第二年后宿根蔗采用破垄施肥覆膜机械实施宿根蔗破垄、施肥回土平实、喷洒除草剂和盖地膜;无论是新植蔗还是第二年后宿根蔗,盖地膜后均通过背负式喷药机行间喷洒除草剂封闭除草;渗滴管连接上水肥一体化节水灌溉系统实施水、肥、农药滴灌;高架喷雾机喷雾防冶病虫害;中耕培土机中耕培土;收割机收割后、运输车收获、装车运输;甘蔗清洗设备清洗切断甘蔗泥沙杂质;原料蔗进糖厂蔗槽压榨。而对比文件1则未明确记载上述技术内容。
对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本案合议组认为:
首先,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甘蔗生产机械化包括耕整地(深耕、深松、整地)、开行种植、中耕施肥、植保、灌溉(喷灌、滴灌等)、收获、装载运输以及宿根蔗的破垄平茬和蔗叶粉碎还田等各个生产环节的机械化作业,即对比文件1明确公开了甘蔗生产作业的各个环节或过程均可以采用机械化作业。
而具体到甘蔗的各个生产作业,例如对于新植蔗采用重型耙对收获后蔗地进行破蔗茬,属于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深耕和深松的具体数值也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基于甘蔗的种植特点可以做出的简单的技术选择,无需付出创造性的劳动。
对于甘蔗的机械化生产作业,为了满足作业机械的工作距离,将甘蔗种植行距按照作业机械的宽度尺寸进行设置,或者兼顾作业机械和甘蔗种植量的考量,考虑作业机械的尺寸以及甘蔗植株的尺寸,采用甘蔗埋管种植机械对蔗地开大(1.8米)小(0.5-0.6米)种植行沟,这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也是容易想到的;种植过程通过行沟地施肥履薄土播种回土平实、两小行间深埋渗滴管、喷洒除草剂的步骤进行,也是种植过程的常规技术手段。同时,对比文件2公开了蔗地地埋式滴灌,并具体公开了(参见第17页中栏第2段):“地埋式滴灌是在甘蔗种植的同时在种植机械上加装铺管机构,将滴灌管铺设在甘蔗地表层下20-30cm,离甘蔗蔸约25cm的地下”,即对比文件2不仅公开了用于甘蔗埋管种植的作业机械,也公开了埋管深度,该深度数值范围与本申请限定的埋管深度具有相同的端点。
对于第二年宿根蔗的种植,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宿根蔗的破垄平茬可采用机械化作业,采用破垄施肥覆膜机械实施宿根蔗破垄,并进一步施肥回土平实、喷洒除草剂和盖地膜的机械化作业,也属于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技术手段。
无论是新植蔗还是第二年后宿根蔗,对于其后续的机械化作业,例如背负式喷药机行间喷洒除草剂封闭除草;渗滴管连接上水肥一体化节水灌溉系统实施水、肥、农药滴灌;高架喷雾机喷雾防冶病虫害;中耕培土机中耕培土;切断式甘蔗联合收割机、运输车收获、装车运输;甘蔗清洗设备清洗切断甘蔗泥沙杂质;原料蔗进糖厂蔗槽压榨的甘蔗种植全程机械化生产模式,属于本领域对于甘蔗的各个生产环节机械化作业的具体限定,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均是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是显而易见的。
因此,本申请权利要求1对甘蔗各个生产环节机械化作业进行了具体限定;对比文件1公开了甘蔗各个生产环节均可进行机械化作业以及部分种植作业步骤,对比文件2公开了甘蔗埋管种植作业以及具体埋管深度,未公开的技术特征均属于本领域常规技术手段,因而在对比文件1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和本领域常规技术手段得到本申请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
因此,本申请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三.关于复审请求人的意见
复审请求人认为:(1)对比文件2并未公开采用大小种植行距以及相应的种植规格,不能获得本发明要求保护的在两小行间深埋0.25-0.3米渗滴管的技术方案,本申请通过实行大(1.8米)小(0.5-0.6米)的种植行距,在种植两小行间深埋0.25-0.3米渗滴管,取得了有益的技术效果。(2)对比文件1和2均未公开对蔗地土壤0.7米深松、然后实行0.5米深耕,该技术内容为本专利带来有益的技术效果。(3)对比文件1和2均未公开新植蔗采用重型耙、深松深耕犁进行蔗田整地;播种后回土平实;背负式喷药机行间喷洒除草剂封闭除草;高架喷雾机喷雾防治病虫害;运输车收获、装车运输;甘蔗清洗设备清洗切断甘蔗泥沙杂质;原料蔗进糖厂蔗槽压榨;第二年后宿根蔗采用破垄施肥覆膜机械实施宿根蔗破垄、施肥回土平实、喷洒除草剂和盖地膜,并采用与新植蔗相同的种植管理措施进行全程机械化生产模式。该技术内容也为本专利带来有益的技术效果。
对此,合议组认为:首先,关于甘蔗大小种植行距以及相应种植规格的具体数值,这属于本领域技术人员基于机械化作业的需求、甘蔗植株特点等情况容易作出的常规选择。其次,对比文件1公开了甘蔗生产机械化的深耕、深松,深耕和深松的具体数值也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基于甘蔗的种植特点容易设置的常规数值。此外关于新植蔗和宿根蔗的上述具体技术特征,在前述创造性评述中均有具体论述,在此不再赘述。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06月20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请求人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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