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创造名称:音效评价显示方法及装置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86050
决定日:2019-08-08
委内编号:1F266816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710524171.8
申请日:2017-06-30
复审请求人:广州酷狗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马良
合议组组长:周江
参审员:段小晋
国际分类号:G06F3/16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如果一项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所公开的内容相比存在多个区别技术特征,其中一部分区别技术特征被另外的对比文件公开,并且其在另外的对比文件中所起的作用和上述一部分区别技术特征在该权利要求中为解决其技术问题起到的作用相同;同时其它的区别技术特征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则将上述对比文件及上述本领域的公知常识结合从而得到该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是显而易见的,该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710524171.8,名称为“音效评价显示方法及装置”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申请人为广州酷狗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本申请的申请日为2017年06月30日,公开日为2017年11月24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于2018年08月22日发出驳回决定,驳回了本申请,其中引用了如下两篇对比文件:
对比文件1:CN106570067A,公开日为2017年04月19日;
对比文件2:三星数码播放器YP-GI1播放音乐时如何设置音效,公开日为2013年01月22日。
其理由是:独立权利要求1和4与对比文件1公开的内容相比,区别技术特征在于:(1)权利要求1中显示的对象为音效;(2)音效评价信息显示于音效显示界面上;(3)权利要求1中获取评价信息输入区域中输入的文字的触发条件为当接收到对应所述第一音效的音效评价信息发送指令时,且获取输入的文字后还需要判定是否已经接收到所述服务器发送的所述第一音效;如果未接收到所述服务器发送的所述第一音效,则提示用户对所述第一音效进行下载;如果接收到所述服务器发送的所述第一音效,则向所述服务器发送音效评价信息添加请求,所述音效评价信息添加请求至少携带有所述第一音效的第一音效标识以及获取的文字信息,由所述服务器将获取的文字信息作为所述第一音效对应的音效评价信息,记录于所述第一音效评价列表中。基于上述区别,权利要求1和4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为:(1)如何选择查看对象以供用户使用;(2)如何方便且直观的显示评论列表;(3)如何准确的对特定对象进行评价以及提高评价信息的可靠性。针对区别(1),对比文件2公开了三星数码播放器YP-GI1播放音乐时设置音效的方法,并具体公开了(第2-3页):点击播放窗口左上角的“音效”图标,在出现的列表中选择一个想要的音效即可,根据最后一幅图可以看出,各音效以列表的形式进行显示。上述内容在对比文件2中的作用与其在权利要求1中的作用相同,均是将音效作为了查看对象并以列表的方式进行显示,从而使得用户可以方便的对其进行操作。针对区别(2),为了方便用户直观的对评论进行查看,将评论显示在之前的显示对象列表上,此为本领域的惯用手段。针对区别(3),在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可以对目标内容进行评论的基础上,在终端和服务器架构的系统中,响应评价信息的发送指令,在终端进行评论后,需要将针对特定目标内容的评论内容发送给服务器,此时就需要终端向服务器发送携带有目标内容标识以及评价内容的请求,服务器响应该请求,将所述评价内容添加至对应目标内容的评价列表中,此为在终端中添加评论的常规方式,为本领域的惯用手段。进一步的,根据常规的逻辑,用户进行评论的对象应该是用户使用过的对象,才可以使得评论可靠从而更具参考性,例如,购物网站中对商品的评论一般是基于用户购买过该商品才可以对商品进行评论,故对于存储在服务器端的对象,通过判定用户是否下载了欲评论的对象来判断用户是否使用过该对象,若用户未下载过该对象,则认为用户未使用过该对象,从而提示用户先下载,对于用户下载过的对象,则认为用户使用过该对象,从而进行评论的添加,此为添加评论的常规思路,为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和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得到权利要求1和4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1和4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权利要求2-3,5-6的附加技术特征或被对比文件1公开或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因此也不具备创造性。权利要求7-12为方法权利要求1-6对应的装置权利要求,因此也不具备创造性。权利要求13请求保护一种第一终端,权利要求14请求保护一种计算机可读介质,其都被对比文件1公开,因此也不具备创造性。权利要求15和16中涉及“服务器包含处理器和存储器,所述存储器中存储有至少一条指令,所述指令由所述处理器加载并执行以实现特定方法”的特征,为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参见权利要求4-6的评述理由,因此权利要求15-16也不具备创造性。
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申请日2017年06月30日提交的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说明书第1-241段、说明书附图图1-10;2018年05月24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16项。
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音效评价显示方法,其特征在于,用于第一终端,所述方法包括:
从服务器获取音效列表,所述音效列表包括至少一个音效;
当接收到对应第一音效的音效评价列表获取指令时,从所述服务器获取所述第一音效对应的第一音效评价列表;
在音效显示界面上显示所述第一音效评价列表中记录的音效评价信息,所述音效评价信息用于描述所述第一音效;
当接收到对应所述第一音效的音效评价信息发送指令时,获取音效评价信息输入区域中输入的文字信息;
判定是否已经接收到所述服务器发送的所述第一音效;
如果未接收到所述服务器发送的所述第一音效,则提示用户对所述第一音效进行下载;
如果接收到所述服务器发送的所述第一音效,则向所述服务器发送音效评价信息添加请求,所述音效评价信息添加请求至少携带有所述第一音效的第一音效标识以及获取的文字信息,由所述服务器将获取的文字信息作为所述第一音效对应的音效评价信息,记录于所述第一音效评价列表中。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当接收到对应所述第一音效的音效下载指令时,向服务器发送音效下载请求,所述音效下载请求中至少携带有所述第一音效标识;
接收服务器发送的所述第一音效,利用所述第一音效优化正在播放的音频。
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向所述服务器发送第二音效的音效上传请求,所述上传请求至少携带有第二音效的音效文件和/或所述第二音效的脉冲反馈文件,由所述服务器存储所述音效文件和/或所述脉冲反馈文件,将所述第二音效添加到所述音效列表中。
4. 一种音效评价显示方法,其特征在于,用于服务器,所述方法包括:
接收第一终端发送的音效列表获取请求,向所述第一终端反馈所述音效列 表,所述音效列表包括至少一个音效;
当接收所述第一终端发送的携带有第一音效的第一音效标识的音效评价列表获取请求时,向所述第一终端反馈所述第一音效对应的第一音效评价列表,所述第一音效评价列表中记录有音效评价信息,所述音效评价信息用于描述所述第一音效;
当接收所述第一终端发送的至少携带有所述第一音效标识以及文字信息的音效评价信息添加请求时,将所述文字信息作为所述第一音效标识对应的第一音效的音效评价信息,记录于所述第一音效评价列表中,所述音效评价信息添加请求是在所述第一终端检测到所述第一终端接收到服务器发送的所述第一音效之后发出的。
5. 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在接收第一终端发送的音效列表获取请求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
接收第二终端发送的所述第一音效的音效上传请求;
当所述音效上传请求中携带有所述第一音效的音效文件或所述第一音效的脉冲反馈文件时,存储所述音效文件或所述脉冲反馈文件;
当所述音效上传请求中携带有所述音效文件和所述脉冲反馈文件时,叠加所述音效文件和所述脉冲反馈文件,得到叠加文件;存储所述叠加文件;
将所述第一音效添加到所述音效列表中。
6. 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音效上传请求还携带有所述第二终端对应的第二用户账号,所述方法还包括:
接收所述第一终端发送的音效下载请求,所述音效下载请求中至少携带有所述第一音效标识以及所述第一终端对应的第一用户账号;
根据预存的音效标识与资源值的对应关系,确定所述第一音效标识对应的目标资源值;
将所述第一用户账号的资源库中具有所述目标资源值的资源转移到所述第二用户账号的资源库中;
向所述第一终端发送所述第一音效。
7. 一种音效评价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用于第一终端,所述装置包括:
第一获取模块,用于从服务器获取音效列表,所述音效列表包括至少一个音效;
第二获取模块,用于当接收到对应第一音效的音效评价列表获取指令时,从所述服务器获取所述第一音效对应的第一音效评价列表;
显示模块,用于在音效显示界面上显示所述第一音效评价列表中记录的音效评价信息,所述音效评价信息用于描述所述第一音效;
第二发送模块,用于当接收到对应所述第一音效的音效评价信息发送指令时,获取所述音效评价信息输入区域中输入的文字信息,向所述服务器发送音效评价信息添加请求,所述音效评价信息添加请求至少携带有所述第一音效的第一音效标识以及获取的文字信息,由所述服务器将所述获取的文字信息作为所述第一音效对应的音效评价信息,记录于所述第一音效评价列表中;
所述第二发送模块,包括:
判定单元,用于判定是否已经接收到所述服务器发送的所述第一音效;
提示单元,用于如果未接收到所述服务器发送的所述第一音效,则提示用户对所述第一音效进行下载;
发送单元,用于如果接收到所述服务器发送的所述第一音效,则向所述服务器发送音效评价信息添加请求。
8. 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还包括:
第一发送模块,用于当接收到对应所述第一音效的音效下载指令时,向服务器发送音效下载请求,所述音效下载请求中至少携带有所述第一音效标识;
接收模块,用于接收服务器发送的所述第一音效,利用所述第一音效优化正在播放的音频。
9. 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还包括:
第三发送模块,用于向所述服务器发送第二音效的音效上传请求,所述上传请求至少携带有第二音效的音效文件和/或所述第二音效的脉冲反馈文件,由所述服务器存储所述音效文件和/或所述脉冲反馈文件,将所述第二音效添加到所述音效列表中。
10. 一种音效评价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用于服务器,所述装置包括:
第一接收模块,用于接收第一终端发送的音效列表获取请求,向所述第一终端反馈所述音效列表,所述音效列表包括至少一个音效;
反馈模块,用于当接收所述第一终端发送的携带有第一音效的第一音效标识的音效评价列表获取请求时,向所述第一终端反馈所述第一音效对应的第一音效评价列表,所述第一音效评价列表中记录有音效评价信息,所述音效评价信息用于描述所述第一音效;
记录模块,用于当接收所述第一终端发送的至少携带有所述第一音效标识以及文字信息的音效评价信息添加请求时,将所述文字信息作为所述第一音效标识对应的第一音效的音效评价信息,记录于所述第一音效评价列表中,所述音效评价信息添加请求是在所述第一终端检测到所述第一终端接收到服务器发送的所述第一音效之后发出的。
11. 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还包括:
第二接收模块,用于所述在接收第一终端发送的音效列表获取请求之前,接收第二终端发送的所述第一音效的音效上传请求;
第一存储模块,用于当所述音效上传请求中携带有所述第一音效的音效文件或所述第一音效的脉冲反馈文件时,存储所述音效文件或所述脉冲反馈文件;
第二存储模块,用于当所述音效上传请求中携带有所述音效文件和所述脉冲反馈文件时,叠加所述音效文件和所述脉冲反馈文件,得到叠加文件;存储所述叠加文件;
添加模块,用于将所述第一音效添加到所述音效列表中。
12. 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音效上传请求还携带有所述第二终端对应的第二用户账号,所述装置还包括:
第三接收模块,用于接收所述第一终端发送的音效下载请求,所述音效下载请求中至少携带有所述第一音效标识以及所述第一终端对应的第一用户账号;
确定模块,用于根据预存的音效标识与资源值的对应关系,确定所述第一 音效标识对应的目标资源值;
转移模块,用于将所述第一用户账号的资源库中具有所述目标资源值的资源转移到所述第二用户账号的资源库中;
发送模块,用于向所述第一终端发送所述第一音效。
13. 一种第一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终端包括处理器和存储器,所述存储器中存储有至少一条指令,所述指令由所述处理器加载并执行以实现如权利要求1至3任一所述的音效评价显示方法。
14. 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特征在于,所述存储介质中存储有至少一条指令,所述指令由处理器加载并执行以实现如权利要求1至3任一所述的音效评价显示方法。
15. 一种服务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服务器包括处理器和存储器,所述存储器中存储有至少一条指令,所述指令由所述处理器加载并执行以实现如权利要求4至6任一所述的音效评价显示方法。
16. 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特征在于,所述存储介质中存储有至少一条指令,所述指令由处理器加载并执行以实现如权利要求4至6任一所述的音效评价显示方法。”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8年11月22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同时修改了权利要求书,包括权利要求第1-16项,在全部独立权利要求中增加了特征“当接收到对应所述当接收到对应所述第一音效评价列表中的音效评价信息的按照点赞人数进行排序的指令时,对所述第一音效评价列表中的所有音效评价信息按照点赞人数数量由高至低进行排序”,复审请求人认为上述特征未被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公开,也非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
复审请求时新修改的独立权利要求如下:
“1. 一种音效评价显示方法,其特征在于,用于第一终端,所述方法包括:
从服务器获取音效列表,所述音效列表包括至少一个音效;
当接收到对应第一音效的音效评价列表获取指令时,从所述服务器获取所述第一音效对应的第一音效评价列表;
在音效显示界面上显示所述第一音效评价列表中记录的音效评价信息,所述音效评价信息用于描述所述第一音效;
当接收到对应所述第一音效评价列表中的音效评价信息的按照点赞人数进行排序的指令时,对所述第一音效评价列表中的所有音效评价信息按照点赞人数数量由高至低进行排序;
当接收到对应所述第一音效的音效评价信息发送指令时,获取音效评价信息输入区域中输入的文字信息;
判定是否已经接收到所述服务器发送的所述第一音效;
如果未接收到所述服务器发送的所述第一音效,则提示用户对所述第一音效进行下载;
如果接收到所述服务器发送的所述第一音效,则向所述服务器发送音效评价信息添加请求,所述音效评价信息添加请求至少携带有所述第一音效的第一音效标识以及获取的文字信息,由所述服务器将获取的文字信息作为所述第一音效对应的音效评价信息,记录于所述第一音效评价列表中。
4. 一种音效评价显示方法,其特征在于,用于服务器,所述方法包括:
接收第一终端发送的音效列表获取请求,向所述第一终端反馈所述音效列表,所述音效列表包括至少一个音效;
当接收所述第一终端发送的携带有第一音效的第一音效标识的音效评价列表获取请求时,向所述第一终端反馈所述第一音效对应的第一音效评价列表,所述第一音效评价列表中记录有音效评价信息,所述音效评价信息用于描述所述第一音效,所述音效评价信息对应有点赞人数数量,以使所述第一终端在接收到所述音效评价信息对应的点赞人数数量之后,对所述第一音效评价列表中的所有音效评价信息按照点赞人数数量由高至低进行排序;
当接收所述第一终端发送的至少携带有所述第一音效标识以及文字信息的音效评价信息添加请求时,将所述文字信息作为所述第一音效标识对应的第一音效的音效评价信息,记录于所述第一音效评价列表中,所述音效评价信息添加请求是在所述第一终端检测到所述第一终端接收到服务器发送的所述第一音效之后发出的。
7. 一种音效评价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用于第一终端,所述装置包括:
第一获取模块,用于从服务器获取音效列表,所述音效列表包括至少一个音效;
第二获取模块,用于当接收到对应第一音效的音效评价列表获取指令时,从所述服务器获取所述第一音效对应的第一音效评价列表;
显示模块,用于在音效显示界面上显示所述第一音效评价列表中记录的音效评价信息,所述音效评价信息用于描述所述第一音效;当接收到对应所述第一音效评价列表中的音效评价信息的按照点赞人数进行排序的指令时,对所述第一音效评价列表中的所有音效评价信息按照点赞人数的数量由高至低进行排序;
第二发送模块,用于当接收到对应所述第一音效的音效评价信息发送指令时,获取所述音效评价信息输入区域中输入的文字信息,向所述服务器发送音效评价信息添加请求,所述音效评价信息添加请求至少携带有所述第一音效的第一音效标识以及获取的文字信息,由所述服务器将所述获取的文字信息作为所述第一音效对应的音效评价信息,记录于所述第一音效评价列表中;
所述第二发送模块,包括:
判定单元,用于判定是否已经接收到所述服务器发送的所述第一音效;
提示单元,用于如果未接收到所述服务器发送的所述第一音效,则提示用户对所述第一音效进行下载;
发送单元,用于如果接收到所述服务器发送的所述第一音效,则向所述服务器发送音效评价信息添加请求。
10. 一种音效评价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用于服务器,所述装置包括:
第一接收模块,用于接收第一终端发送的音效列表获取请求,向所述第一终端反馈所述音效列表,所述音效列表包括至少一个音效;
反馈模块,用于当接收所述第一终端发送的携带有第一音效的第一音效标识的音效评价列表获取请求时,向所述第一终端反馈所述第一音效对应的第一音效评价列表,所述第一音效评价列表中记录有音效评价信息,所述音效评价信息用于描述所述第一音效,所述音效评价信息对应有点赞人数数量,以使所述第一终端在接收到所述音效评价信息对应的点赞人数数量之后,对所述第一音效评价列表中的所有音效评价信息按照点赞人数数量由高至低进行排序;
记录模块,用于当接收所述第一终端发送的至少携带有所述第一音效标识以及文字信息的音效评价信息添加请求时,将所述文字信息作为所述第一音效标识对应的第一音效的音效评价信息,记录于所述第一音效评价列表中,所述音效评价信息添加请求是在所述第一终端检测到所述第一终端接收到服务器发送的所述第一音效之后发出的。”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11月27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认为上述特征虽然未被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公开,然而,对于列表形式显示的多个列表项,根据用户的不同需求可以采用不同的排序方式进行显示,此为列表显示的常规手段,具体到音效评价列表,由于其目的就是参考其他用户的意见选择特定的音效,而“点赞”通常表示用户对该对象的认可,因此,通过“点赞”次数对音效评价列表进行排序,并据此进行选择,此为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实际应用中容易想到并实现的,为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因而坚持原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9年03月28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指出:权利要求1-16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以及本领域的惯用手段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针对复审请求人的陈述意见,合议组认为:修改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增加的特征虽然未被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公开,然而,对于列表形式显示的多个列表项,根据用户的不同需求可以采用不同的排序方式进行显示,此为列表显示的常规手段,具体到音效评价列表,由于其目的就是参考其他用户的意见选择特定的音效,而“点赞”通常表示用户对该对象的认可,因此,通过“点赞”次数对音效评价列表进行排序,并据此进行选择,此为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实际应用中容易想到并实现的,为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因此,合议组对请求人的意见不予支持。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4月18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和权利要求书的修改替换页,包含权利要求第1-12项。复审请求人认为增加的技术特征未被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公开,也非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并解决了“如何更高效地展示音效列表中的音效以及如何丰富服务器中的音效文件的资源”这个技术问题。
新修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音效评价显示方法,其特征在于,用于第一终端,所述方法包括:
从服务器获取音效列表,所述音效列表包括至少一个音效;
当接收到对应所述音效列表的排序指令时,按照音效的更新时间或者使用人数对所述音效列表中的所述至少一个音效进行排序;
当接收到对应第一音效的音效评价列表获取指令时,从所述服务器获取所述第一音效对应的第一音效评价列表;
在音效显示界面上显示所述第一音效评价列表中记录的音效评价信息,所述音效评价信息用于描述所述第一音效;
当接收到对应所述第一音效评价列表中的音效评价信息的按照点赞人数进行排序的指令时,对所述第一音效评价列表中的所有音效评价信息按照点赞人数数量由高至低进行排序;
当接收到对应所述第一音效的音效评价信息发送指令时,获取音效评价信息输入区域中输入的文字信息;
判定是否已经接收到所述服务器发送的所述第一音效;
如果未接收到所述服务器发送的所述第一音效,则提示用户对所述第一音效进行下载;
如果接收到所述服务器发送的所述第一音效,则向所述服务器发送音效评价信息添加请求,所述音效评价信息添加请求至少携带有所述第一音效的第一音效标识以及获取的文字信息,由所述服务器将获取的文字信息作为所述第一音效对应的音效评价信息,记录于所述第一音效评价列表中;
向所述服务器发送第二音效的音效上传请求,所述上传请求至少携带有第二音效的音效文件和/或所述第二音效的脉冲反馈文件,由所述服务器存储所述音效文件和/或所述脉冲反馈文件,将所述第二音效添加到所述音效列表中,其中,所述脉冲反馈文件是通过Cool edit pro音频波形编辑软件制作生成的。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当接收到对应所述第一音效的音效下载指令时,向服务器发送音效下载请求,所述音效下载请求中至少携带有所述第一音效标识;
接收服务器发送的所述第一音效,利用所述第一音效优化正在播放的音频。
3. 一种音效评价显示方法,其特征在于,用于服务器,所述方法包括:
接收第二终端发送的第一音效的音效上传请求;
当所述音效上传请求中携带有所述第一音效的音效文件或所述第一音效的脉冲反馈文件时,存储所述音效文件或所述脉冲反馈文件,其中,所述脉冲反馈文件是在所述第二终端中通过Cool edit pro音频波形编辑软件制作生成的;
当所述音效上传请求中携带有所述音效文件和所述脉冲反馈文件时,叠加所述音效文件和所述脉冲反馈文件,得到叠加文件;存储所述叠加文件;
将所述第一音效添加到音效列表中;
接收第一终端发送的音效列表获取请求,向所述第一终端反馈所述音效列表,所述音效列表包括至少一个音效,由所述第一终端显示所述音效列表,并当接收到对应所述音效列表的排序指令时,按照音效的更新时间或者使用人数对所述音效列表中的所述至少一个音效进行排序;
当接收所述第一终端发送的携带有所述第一音效的第一音效标识的音效评价列表获取请求时,向所述第一终端反馈所述第一音效对应的第一音效评价列表,所述第一音效评价列表中记录有音效评价信息,所述音效评价信息用于描述所述第一音效,所述音效评价信息对应有点赞人数数量,以使所述第一终端在接收到所述音效评价信息对应的点赞人数数量之后,对所述第一音效评价列表中的所有音效评价信息按照点赞人数数量由高至低进行排序;
当接收所述第一终端发送的至少携带有所述第一音效标识以及文字信息的音效评价信息添加请求时,将所述文字信息作为所述第一音效标识对应的第一音效的音效评价信息,记录于所述第一音效评价列表中,所述音效评价信息添加请求是在所述第一终端检测到所述第一终端接收到服务器发送的所述第一音效之后发出的。
4. 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音效上传请求还携带有所述第二终端对应的第二用户账号,所述方法还包括:
接收所述第一终端发送的音效下载请求,所述音效下载请求中至少携带有所述第一音效标识以及所述第一终端对应的第一用户账号;
根据预存的音效标识与资源值的对应关系,确定所述第一音效标识对应的目标资源值;
将所述第一用户账号的资源库中具有所述目标资源值的资源转移到所述第二用户账号的资源库中;
向所述第一终端发送所述第一音效。
5. 一种音效评价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用于第一终端,所述装置包括:
第一获取模块,用于从服务器获取音效列表,所述音效列表包括至少一个音效;当接收到对应所述音效列表的排序指令时,按照音效的更新时间或者使用人数对所述音效列表中的所述至少一个音效进行排序;
第二获取模块,用于当接收到对应第一音效的音效评价列表获取指令时,从所述服务器获取所述第一音效对应的第一音效评价列表;
显示模块,用于在音效显示界面上显示所述第一音效评价列表中记录的音效评价信息,所述音效评价信息用于描述所述第一音效;当接收到对应所述第一音效评价列表中的音效评价信息的按照点赞人数进行排序的指令时,对所述第一音效评价列表中的所有音效评价信息按照点赞人数的数量由高至低进行排序;
第二发送模块,用于当接收到对应所述第一音效的音效评价信息发送指令时,获取所述音效评价信息输入区域中输入的文字信息,向所述服务器发送音效评价信息添加请求,所述音效评价信息添加请求至少携带有所述第一音效的第一音效标识以及获取的文字信息,由所述服务器将所述获取的文字信息作为所述第一音效对应的音效评价信息,记录于所述第一音效评价列表中;
所述第二发送模块,包括:
判定单元,用于判定是否已经接收到所述服务器发送的所述第一音效;
提示单元,用于如果未接收到所述服务器发送的所述第一音效,则提示用户对所述第一音效进行下载;
发送单元,用于如果接收到所述服务器发送的所述第一音效,则向所述服务器发送音效评价信息添加请求;
第三发送模块,用于向所述服务器发送第二音效的音效上传请求,所述上传请求至少携带有第二音效的音效文件和/或所述第二音效的脉冲反馈文件,由 所述服务器存储所述音效文件和/或所述脉冲反馈文件,将所述第二音效添加到所述音效列表中,其中,所述脉冲反馈文件是通过Cool edit pro音频波形编辑软件制作生成的。
6. 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还包括:
第一发送模块,用于当接收到对应所述第一音效的音效下载指令时,向服务器发送音效下载请求,所述音效下载请求中至少携带有所述第一音效标识;
接收模块,用于接收服务器发送的所述第一音效,利用所述第一音效优化正在播放的音频。
7. 一种音效评价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用于服务器,所述装置包括:
第二接收模块,用于接收第二终端发送的第一音效的音效上传请求;
第一存储模块,用于当所述音效上传请求中携带有所述第一音效的音效文件或所述第一音效的脉冲反馈文件时,存储所述音效文件或所述脉冲反馈文件,其中,所述脉冲反馈文件是在所述第二终端中通过Cool edit pro音频波形编辑软件制作生成的;
第二存储模块,用于当所述音效上传请求中携带有所述音效文件和所述脉冲反馈文件时,叠加所述音效文件和所述脉冲反馈文件,得到叠加文件;存储所述叠加文件;
添加模块,用于将所述第一音效添加到音效列表中;
第一接收模块,用于接收第一终端发送的音效列表获取请求,向所述第一终端反馈所述音效列表,所述音效列表包括至少一个音效,由所述第一终端显示所述音效列表,并当接收到对应所述音效列表的排序指令时,按照音效的更新时间或者使用人数对所述音效列表中的所述至少一个音效进行排序;
反馈模块,用于当接收所述第一终端发送的携带有所述第一音效的第一音效标识的音效评价列表获取请求时,向所述第一终端反馈所述第一音效对应的第一音效评价列表,所述第一音效评价列表中记录有音效评价信息,所述音效评价信息用于描述所述第一音效,所述音效评价信息对应有点赞人数数量,以使所述第一终端在接收到所述音效评价信息对应的点赞人数数量之后,对所述第一音效评价列表中的所有音效评价信息按照点赞人数数量由高至低进行排 序;
记录模块,用于当接收所述第一终端发送的至少携带有所述第一音效标识以及文字信息的音效评价信息添加请求时,将所述文字信息作为所述第一音效标识对应的第一音效的音效评价信息,记录于所述第一音效评价列表中,所述音效评价信息添加请求是在所述第一终端检测到所述第一终端接收到服务器发送的所述第一音效之后发出的。
8. 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音效上传请求还携带有所述第二终端对应的第二用户账号,所述装置还包括:
第三接收模块,用于接收所述第一终端发送的音效下载请求,所述音效下载请求中至少携带有所述第一音效标识以及所述第一终端对应的第一用户账号;
确定模块,用于根据预存的音效标识与资源值的对应关系,确定所述第一音效标识对应的目标资源值;
转移模块,用于将所述第一用户账号的资源库中具有所述目标资源值的资源转移到所述第二用户账号的资源库中;
发送模块,用于向所述第一终端发送所述第一音效。
9. 一种第一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终端包括处理器和存储器,所述存储器中存储有至少一条指令,所述指令由所述处理器加载并执行以实现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音效评价显示方法。
10. 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特征在于,所述存储介质中存储有至少一条指令,所述指令由处理器加载并执行以实现如权利要求1或2任一所述的音效评价显示方法。
11. 一种服务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服务器包括处理器和存储器,所述存储器中存储有至少一条指令,所述指令由所述处理器加载并执行以实现如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音效评价显示方法。
12. 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特征在于,所述存储介质中存储有至少一条指令,所述指令由处理器加载并执行以实现如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音效评价显示方法。”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审查文本的认定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4月18日答复复审通知书时,提交了新修改的权利要求书,包括权利要求第1-12项,上述修改符合专利法第33条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1条第1款的规定。因此,本复审决定所针对的文本是:申请日2017年06月30日提交的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说明书第1-241段、说明书附图图1-10;2019年04月18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12项。
关于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所公开的内容相比存在多个区别技术特征,其中一部分区别技术特征被另外的对比文件公开,并且其在另外的对比文件中所起的作用和上述一部分区别技术特征在该权利要求中为解决其技术问题起到的作用相同;同时其它的区别技术特征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则将上述对比文件及上述本领域的公知常识结合从而得到该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是显而易见的,该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
在本复审决定中引用原审查部门在驳回决定中所引用的对比文件1-2作为现有技术,即:
对比文件1:CN106570067A,公开日为2017年04月19日;
对比文件2:三星数码播放器YP-GI1播放音乐时如何设置音效,公开日为2013年01月22日。
1)、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音效评价显示方法。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终端界面内容显示方法及终端,并具体公开了(说明书第[0028]-[0059]段):终端从服务器中加载至少一条内容,以响应内容加载指令(相当于“用于第一终端,从服务器获取内容列表,所述内容列表包括至少一个内容”);接收针对目标内容的评论加载指令,从所述服务器中加载至少一条评论(相当于“当接收到对应第一内容的内容评价列表获取指令时,从所述服务器获取所述第一内容对应的第一内容评价列表”),显示当前评论列表(相当于“显示所述第一内容评价列表中记录的内容评价信息,所述内容评价信息用于描述所述第一内容”);接收针对所述当前内容列表中的目标内容的评论编辑指令,编辑评论内容,以响应所述评论编辑指令(相当于“获取评价信息输入区域中输入的文字信息”)。
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为:(1)当接收到对应所述音效列表的排序指令时,按照音效的更新时间或者使用人数对所述音效列表中的所述至少一个音效进行排序;(2)权利要求1中显示的对象为音效;(3)音效评价信息显示于音效显示界面上;(4)权利要求1中获取评价信息输入区域中输入的文字的触发条件为当接收到对应所述第一音效的音效评价信息发送指令时,且获取输入的文字后还需要判定是否已经接收到所述服务器发送的所述第一音效;如果未接收到所述服务器发送的所述第一音效,则提示用户对所述第一音效进行下载;如果接收到所述服务器发送的所述第一音效,则向所述服务器发送音效评价信息添加请求,所述音效评价信息添加请求至少携带有所述第一音效的第一音效标识以及获取的文字信息,由所述服务器将获取的文字信息作为所述第一音效对应的音效评价信息,记录于所述第一音效评价列表中;(5)当接收到对应所述第一音效评价列表中的音效评价信息的按照点赞人数进行排序的指令时,对所述第一音效评价列表中的所有音效评价信息按照点赞人数数量由高至低进行排序;(6)向所述服务器发送第二音效的音效上传请求,所述上传请求至少携带有第二音效的音效文件和/或所述第二音效的脉冲反馈文件,由所述服务器存储所述音效文件和/或所述脉冲反馈文件,将所述第二音效添加到所述音效列表中,其中,所述脉冲反馈文件是通过Cool edit pro音频波形编辑软件制作生成的。基于上述区别,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为:(1)如何对服务器列表进行排序;(2)如何选择查看对象以供用户使用;(3)如何方便且直观的显示评论列表;(4)如何准确的对特定对象进行评价以及提高评价信息的可靠性;(5)如何对列表进行排序;(6)如何上传音效。
对于区别特征(1),对于列表形式显示的多个列表项,根据用户的不同需求可以采用不同的排序方式进行显示,此为列表显示的常规手段,根据更新时间或者使用人次排序也是本领域常用的排序手段。
针对区别(2),对比文件2(三星数码播放器YP-GI1播放音乐时如何设置音效,公开日:2013年1月22日)公开了三星数码播放器YP-GI1播放音乐时设置音效的方法,并具体公开了(第2-3页):点击播放窗口左上角的“音效”图标,在出现的列表中选择一个想要的音效即可,根据最后一幅图可以看出,各音效以列表的形式进行显示。上述内容在对比文件2中的作用与其在权利要求1中的作用相同,均是将音效作为了查看对象并以列表的方式进行显示,从而使得用户可以方便的对其进行操作。
针对区别(3),为了方便用户直观的对评论进行查看,将评论显示在之前的显示对象列表上,此为本领域的惯用手段。
针对区别(4),在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可以对目标内容进行评论的基础上,在终端和服务器架构的系统中,响应评价信息的发送指令,在终端进行评论后,需要将针对特定目标内容的评论内容发送给服务器,此时就需要终端向服务器发送携带有目标内容标识以及评价内容的请求,服务器响应该请求,将所述评价内容添加至对应目标内容的评价列表中,此为在终端中添加评论的常规方式,为本领域的惯用手段。进一步的,根据常规的逻辑,用户进行评论的对象应该是用户使用过的对象,才可以使得评论可靠从而更具参考性,例如,购物网站中对商品的评论一般是基于用户购买过该商品才可以对商品进行评论,故对于存储在服务器端的对象,通过判定用户是否下载了欲评论的对象来判断用户是否使用过该对象,若用户未下载过该对象,则认为用户未使用过该对象,从而提示用户先下载,对于用户下载过的对象,则认为用户使用过该对象,从而进行评论的添加,此为添加评论的常规思路,为本领域的惯用手段。
针对区别(5),上述特征虽然未被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公开,然而,对于列表形式显示的多个列表项,根据用户的不同需求可以采用不同的排序方式进行显示,此为列表显示的常规手段,具体到音效评价列表,由于其目的就是参考其他用户的意见选择特定的音效,而“点赞”通常表示用户对该对象的认可,因此,通过“点赞”次数对音效评价列表进行排序,并据此进行选择,此为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实际应用中容易想到并实现的,为本领域的惯用手段。
针对区别(6),音效是通过音效文件和/或脉冲反馈文件进行产生和存储的,在终端和服务器架构中,当终端要将特定音效上传至服务器时,通过上传上述两个文件并在服务器端存储上述两个文件,从而将特定音效添加到音效列表中,此为本领域上传音效的常规方式,为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并且编辑音效的软件也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由选择的。
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和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得到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为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1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权利要求2引用权利要求1。然而,当终端需要下载特定对象时,通过终端向服务器提交携带有下载对象标识的下载指令并接受服务器发送的特定对象进行下载,此为从服务器中下载对象的常规方式,为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同时,将下载到本地的音效应用于音频的播放,此为音效的常规使用方式,为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因此,在其所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权利要求2同样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3)、权利要求3请求保护一种音效评价显示方法。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终端界面内容显示方法及终端,并具体公开了(说明书第[0028]-[0059]段):终端接收输入的内容加载指令,终端从服务器中加载至少一条内容,以响应内容加载指令(由于内容记载指令是在终端输入的,同时终端需要从服务器加载内容,故服务器必然接收了终端的对应请求,相当于“用于服务器,接收第一终端发送的内容列表获取请求,向所述第一终端反馈所述内容列表,所述内容列表包括至少一个内容”);接收针对目标内容的评论加载指令,从所述服务器中加载至少一条评论(由于目标内容是在终端获取的,同时需要从服务器加载对应评论,故终端必然需要发送携带有目标内容的标识给服务器,相当于“当接收所述第一终端发送的携带有第一内容的第一内容标识的内容评价列表获取请求时,向所述第一终端反馈所述第一内容对应的第一内容评价列表,所述第一内容评价列表中记录有内容评价信息,所述内容评价信息用于描述所述第一内容”);接收针对所述当前内容列表中的目标内容的评论编辑指令,编辑评论内容,以响应所述评论编辑指令。
权利要求3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为:(1)接收第二终端发送的第一音效的音效上传请求; 当所述音效上传请求中携带有所述第一音效的音效文件或所述第一音效的脉冲反馈文件时,存储所述音效文件或所述脉冲反馈文件,其中,所述脉冲反馈文件是在所述第二终端中通过Cool edit pro音频波形编辑软件制作生成的; 当所述音效上传请求中携带有所述音效文件和所述脉冲反馈文件时,叠加所述音效文件和所述脉冲反馈文件,得到叠加文件;存储所述叠加文件; 将所述第一音效添加到音效列表中;(2)权利要求3中显示的对象为音效;(3)当接收到对应所述音效列表的排序指令时,按照音效的更新时间或者使用人数对所述音效列表中的所述至少一个音效进行排序;(4)当接收所述第一终端发送的至少携带有所述第一音效标识以及文字信息的音效评价信息添加请求时,将所述文字信息作为所述第一音效标识对应的第一音效的音效评价信息,记录于所述第一音效评价列表中,所述音效评价信息添加请求是在所述第一终端检测到所述第一终端接收到服务器发送的所述第一音效之后发出的;(5)所述音效评价信息对应有点赞人数数量,以使所述第一终端在接收到所述音效评价信息对应的点赞人数数量之后,对所述第一音效评价列表中的所有音效评价信息按照点赞人数数量由高至低进行排序。基于上述区别,权利要求3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为:(1)如何上传音效;(2)如何选择查看对象以供用户使用;(3)如何对服务器列表进行排序;(4)如何准确的对特定对象进行评价以及提高评价信息的可靠性;(5)如何对列表进行排序。
针对区别(1),在音效下载之前需要先上传音效才能对其进行下载,音效是通过音效文件和/或脉冲反馈文件进行产生和存储的,在终端和服务器架构中,当终端要将特定音效上传至服务器时,通过上传上述两个文件并在服务器端存储上述两个文件,从而将特定音效添加到音效列表中,而当仅具有上述一种文件时,直接存储该文件构成对应音效的文件,而若同时具有上述两种文件时,对两种文件进行叠加后的文件构成对应音效的文件,此为本领域上传和构成音效的常规方式,为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并且编辑音效的软件也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由选择的。
针对区别(2),对比文件2(三星数码播放器YP-GI1播放音乐时如何设置音效,公开日:2013年1月22日)公开了三星数码播放器YP-GI1播放音乐时设置音效的方法,并具体公开了(第2-3页):点击播放窗口左上角的“音效”图标,在出现的列表中选择一个想要的音效即可,根据最后一幅图可以看出,各音效以列表的形式进行显示。上述内容在对比文件2中的作用与其在权利要求3中的作用相同,均是将音效作为了查看对象并以列表的方式进行显示,从而使得用户可以方便的对其进行操作。
针对区别(3),对于列表形式显示的多个列表项,根据用户的不同需求可以采用不同的排序方式进行显示,此为列表显示的常规手段,根据更新时间或者使用人次排序也是本领域常用的排序手段。
针对区别(4),在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可以对目标内容进行评论的基础上,在终端和服务器架构的系统中,响应评价信息的发送指令,在终端进行评论后,需要将针对特定目标内容的评论内容发送给服务器,此时就需要终端向服务器发送携带有目标内容标识以及评价内容的请求,服务器响应该请求,将所述评价内容添加至对应目标内容的评价列表中,此为在终端中添加评论的常规方式,为本领域的惯用手段。进一步的,根据常规的逻辑,用户进行评论的对象应该是用户使用过的对象,才可以使得评论可靠从而更具参考性,例如,购物网站中对商品的评论一般是基于用户购买过该商品才可以对商品进行评论,故对于存储在服务器端的对象,通过判定终端接收到服务器发送的对象从而认为用户使用过该对象,才进行评论的添加,此为添加评论的常规思路,为本领域的惯用手段。
针对区别(5),上述特征虽然未被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公开,然而,对于列表形式显示的多个列表项,根据用户的不同需求可以采用不同的排序方式进行显示,此为列表显示的常规手段,具体到音效评价列表,由于其目的就是参考其他用户的意见选择特定的音效,而“点赞”通常表示用户对该对象的认可,因此,通过“点赞”次数对音效评价列表进行排序,并据此进行选择,此为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实际应用中容易想到并实现的,为本领域的惯用手段。
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和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得到权利要求3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为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3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4)、权利要求4引用权利要求3。然而,对于多用户共享资源的平台,参考例如百度文库,为了鼓励用户分享有用的资源,设置资源值机制,当用户对特定资源进行下载时,需要消耗自己的资源值,消耗的资源值会转移到对该资源进行分享的用户的账户中,从而分享资源的用户的资源值增加, 此为共享资源平台常用的鼓励机制,为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因此,在其所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权利要求4同样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5)、权利要求5-8为方法权利要求1-4对应的装置权利要求,故权利要求5-8同样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6)、权利要求9请求保护一种第一终端,权利要求10请求保护一种计算机可读介质,其均包含了权利要求1至2任一项的方法。对比文件1进一步的公开了(说明书第[0112]、[0115]、[0121]段):终端可以包括存储器702和处理器708等部件。存储器702可以用于存储软件程序以及模块,处理器708通过运行存储在存储器702的软件程序以及模块,从而执行终端的各种功能应用以及数据处理。因此,基于与权利要求1-2相同的理由,权利要求9-10同样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7)、权利要求11和12中服务器包含处理器和存储器,所述存储器中存储有至少一条指令,所述指令由所述处理器加载并执行以实现特定方法的特征,为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具体为:一般而言,服务器即为实现特定功能的高配置计算机,故其具有处理器和存储器,并通过处理器执行存储器中存储的代码实现特定方法,为服务器的常规架构方式。同时,参见权利要求3-4的评述理由,权利要求11-12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对复审请求人相关意见的评述
针对复审请求人2019年04月18日提交的意见陈述,合议组认为:对比文件1和2虽然没有公开新加入到独立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但是(1)对于列表形式显示的多个列表项,根据用户的不同需求可以采用不同的排序方式进行显示,此为列表显示的常规手段,根据更新时间或者使用人次排序也是本领域常用的排序手段;(2)在音效下载之前需要先上传音效才能对其进行下载,音效是通过音效文件和/或脉冲反馈文件进行产生和存储的,在终端和服务器架构中,当终端要将特定音效上传至服务器时,通过上传上述两个文件并在服务器端存储上述两个文件,从而将特定音效添加到音效列表中,而当仅具有上述一种文件时,直接存储该文件构成对应音效的文件,而若同时具有上述两种文件时,对两种文件进行叠加后的文件构成对应音效的文件,此为本领域上传和构成音效的常规方式,为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并且编辑音效的软件也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由选择的。
因此,合议组对复审请求人的意见陈述不予支持。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08月22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可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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