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创造名称:用于周围环境空气监测和主动控制与响应的实时现场气体分析网络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85825
决定日:2019-08-06
委内编号:1F255473
优先权日:2013-02-28、2014-02-26
申请(专利)号:201610888361.3
申请日:2014-02-28
复审请求人:创控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陈永晖
合议组组长:李珍珍
参审员:孙春梅
国际分类号:G01N30/88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
:如果权利要求与作为最接近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相比存在区别技术特征,而这些区别技术特征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基于对比文件并结合本技术领域的公知常识容易想到的,则该权利要求相对于上述对比文件和本技术领域的公知常识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480023613.5,名称为“用于周围环境空气监测和主动控制与响应的实时现场气体分析网络”的PCT发明专利申请。申请人为创控生技股份有限公司。本申请的申请日为2014年02月28日,最早优先权日为2013年02月28日,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日为2015年10月26日,公开日为2016年01月13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审查员于2018年03月23日发出驳回决定,以本申请权利要求1-34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为由,驳回了本申请,驳回决定引用如下4篇对比文件:
对比文件1:CN202204805U,公开日期为2012年04月25日;
对比文件2:CN101208563A,公开日期为2008年06月25日;
对比文件3:CN102066927A,公开日期为2011年05月18日;
对比文件4:CN201256559Y,公开日期为2009年06月17日。
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日2015年10月26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68段、说明书附图图1A-1B、图2A-2C、图3A-3B、图4、图5A-5B、图6A-6B、图7-8、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以及2017年05月22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34项。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设备,其包括:多个位于相关区域内的多气体分析装置,每一多气体分析装置都能够检测一个或多种气体的存在、浓度或二者,其中每个多气体检测器以流体方式耦合到多个取样管,所述取样管从所述多气体检测器延伸,以从所述多气体检测器附近的多个位置收集样本;以及数据和控制中心,其以通信方式耦合到所述多个多气体分析装置中的每一者,所述数据和控制系统包含在执行时允许所述数据和控制中心进行如下操作的逻辑:监测所述多个多气体分析装置的读数,并且如果任何读数指示存在一种或多种污染物,则基于来自所述多个多气体分析装置的所述读数鉴别所述污染物的来源。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其进一步包括至少一个位于所述相关区域中并且以通信方式耦合到所述数据和/或控制中心的风速计。
3. 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设备,其中每一风速计与相应多气体分析装置配对。
4. 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设备,其中每一风速计与多个多气体分析装置配对。
5. 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设备,其中多个风速计与每一多气体分析装置配对。
6. 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至少一个风速计可至少测量空气速度和方向。
7. 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风速计可进一步测量空气温度、空气压力和湿度。
8.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数据和控制系统包含关于所述相关区域内的拓扑的数据。
9.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相关区域为室内。
10. 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数据和控制系统以通信方式耦合到所述相关区域的通风系统并且可控制所述通风系统的操作。
11. 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设备,其中至少一个多气体检测器以流体方式耦合到过滤器,以使所述多气体检测器可对流动穿过所述过滤器的空气进行取样。
1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其中每一取样管都包含吸收剂捕集器。
1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相关区域为室外。
14. 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多个气体分析装置中的每一者位于所述相关区域内的工艺设施附近。
15. 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数据和控制系统以通信方式耦合到每一工艺设施并且能够控制所述工艺设施的操作。
16. 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设备,其中至少一个多气体检测器以流体方式耦合到一个或多个取样管,所述取样管从所述多气体检测器延伸到所述相关联工艺设施中或附近的位置。
17.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多个多气体分析装置中的至少一者包括: 衬底;气相色谱仪,其具有流体入口和流体出口并且安装到所述衬底;检测器阵列,其具有流体入口和流体出口并且安装到所述衬底,其中所述检测器阵列的所述流体入口以流体方式耦合到所述气相色谱仪的所述流体出口;控制电路,其耦合到所述气相色谱仪和所述检测器阵列,其中所述控制电路可与所述气相色谱仪和所述检测器阵列通信;以及读出电路,其耦合到所述检测器阵列和所述控制电路,其中所述读出电路可与所述控制电路和所述检测器阵列通信。
18. 一种方法,其包括:将多个多气体分析装置定位于相关区域内,每一多气体分析装置都能够检测一种或多种气体的存在、浓度或二者,其中每个多气体检测器以流体方式耦合到多个取样管,所述取样管从所述多气体检测器延伸,以从所述多气体检测器附近的多个位置收集样本;将数据和控制中心以通信方式耦合到所述多个多气体分析装置中的每一者; 监测所述多个多气体分析装置的输出;以及如果所述多个气体分析装置中的任一者检测到指定气体的存在和/或异常浓度,则基于所述多个多气体分析装置的所述输出鉴别所述指定气体的来源。
19. 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方法,其进一步包括将至少一个风速计定位于所述相关区域中并将所述至少一个风速计以通信方式耦合到所述数据和控制中心。
20. 根据权利要求19所述的方法,其中每一风速计与相应多气体分析装置配对。
21. 根据权利要求19所述的方法,其中每一风速计与多个多气体分析装置配对。
22. 根据权利要求19所述的方法,其中多个风速计与每一多气体分析装置配对。
23. 根据权利要求1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至少一个风速计可至少测量空气速度和方向。
24. 根据权利要求2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风速计可进一步测量空气温度、空气压力和湿度。
25. 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方法,其进一步包括在所述数据和控制中心中存储来自所述相关区域的拓扑数据。
26. 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相关区域为室内。
27. 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方法,其进一步包括将所述数据和控制系统以通信方式耦合到所述相关区域的通风系统,以使所述数据和控制系统可控制所述通风系统的操 作。
28. 根据权利要求26所述的方法,其中至少一个多气体检测器以流体方式耦合到过滤器,以使所述多气体检测器可对流动穿过所述过滤器的空气进行取样。
29. 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方法,其中每一取样管包含吸收剂捕集器。
30. 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相关区域为室外。
31. 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多个气体分析装置中的每一者位于所述相关区域内的工艺设施附近。
32. 根据权利要求3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数据和控制系统以通信方式耦合到每一工艺设施并且可控制所述工艺设施的操作。
33. 根据权利要求31所述的方法,其中至少一个多气体检测器以流体方式耦合到一个或多个取样管,所述取样管从所述多气体检测器延伸到所述相关联工艺设施中或附近的位置。
34. 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多个多气体分析装置中的至少一者包括: 衬底;气相色谱仪,其具有流体入口和流体出口并且安装到所述衬底;检测器阵列,其具有流体入口和流体出口并且安装到所述衬底,其中所述检测器阵列的所述流体入口以流体方式耦合到所述气相色谱仪的所述流体出口;控制电路,其耦合到所述气相色谱仪和所述检测器阵列,其中所述控制电路可与所述气相色谱仪和所述检测器阵列通信;以及读出电路,其耦合到所述检测器阵列和所述控制电路,其中所述读出电路可与所述控制电路和所述检测器阵列通信”。
驳回决定认为: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技术特征在于:(1)每个多气体检测器以流体方式耦合到多个取样管,所述取样管从所述多气体检测器延伸,以从所述多气体检测器附近的多个位置收集样本;(2)如果任何读数指示存在一或多种污染物,则基于来自所述多个多气体分析装置的所述读数鉴别所述污染物的来源。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权利要求1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鉴别污染物来源以及如何增加气体检测器在检测时的方向性信息从而提高识别污染源的能力;对于区别技术特征(1),对比文件4公开了多气体检测器以流体方式耦合到多个取样管,而且它们都是用于在测量中增加多气体检测器的方向信息以提高多气体检测器的识别和检测能力;对于区别技术特征(2),对比文件1公开的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可对各子站当地的环境空气质量进行24小时自动连续监测,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污染物气体的浓度不为0时该子站所处的位置发生污染,根据总站计算机实时显示的数据能够确定相应气体的产生位置。由此可知,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4和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得出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权利要求1的从属权利要求2-8的附加技术特征或被对比文件1公开或属于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权利要求2-8不具备创造性。权利要求1的从属权利要求9的附加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2公开,从而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4、对比文件2以及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得出权利要求9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9不具备创造性。权利要求1的从属权利要求10-16的附加技术特征或被对比文件1、或对比文件2公开或属于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权利要求10-16不具备创造性。权利要求1的从属权利要求17的附加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3公开,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4、对比文件3以及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得出权利要求17进一步限定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17不具备创造性。权利要求18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技术特征在于:(1)每个多气体检测器以流体方式耦合到多个取样管,所述取样管从所述多气体检测器延伸,以从所述多气体检测器附近的多个位置收集样本;(2)如果所述多个气体分析装置中的任一者检测到指定气体的存在和/或异常浓度,则基于所述多个多气体分析装置的所述输出鉴别所述指定气体的来源;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权利要求18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在测量中鉴别指定气体的来源以及如何能够增加多气体检测器在检测时的方向信息,从而提高检测器的识别污染源的能力;如前权利要求1评述,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4以及所属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得到权利要求18的技术方案,对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而权利要求18不具备创造性;同时,权利要求18的从属权利要求19-34的附加技术特征或被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2、或对比文件3公开或属于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公知常识,权利要求19-34不具备创造性。
申请人创控生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8年07月06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同时提交了权利要求书全文的修改替换页,将权利要求1、18中的技术特征“以从所述多气体检测器附近的多个位置收集样本”修改为“以从所述多气体检测器附近的多个位置收集多个单独样本”,修改后权利要求1、18如下:
“1. 一种设备,其包括:多个位于相关区域内的多气体分析装置,每一多气体分析装置都能够检测一个或多种气体的存在、浓度或二者,其中每个多气体检测器以流体方式耦合到多个取样管,所述取样管从所述多气体检测器延伸,以从所述多气体检测器附近的多个位置收集多个单独样本;以及数据和控制中心,其以通信方式耦合到所述多个多气体分析装置中的每一者,所述数据和控制系统包含在执行时允许所述数据和控制中心进行如下操作的逻辑:监测所述多个多气体分析装置的读数,并且如果任何读数指示存在一种或多种污染物,则基于来自所述多个多气体分析装置的所述读数鉴别所述污染物的来源。
18. 一种方法,其包括:将多个多气体分析装置定位于相关区域内,每一多气体分析装置都能够检测一种或多种气体的存在、浓度或二者,其中每个多气体检测器以流体方式耦合到多个取样管,所述取样管从所述多气体检测器延伸,以从所述多气体检测器附近的多个位置收集多个单独样本;将数据和控制中心以通信方式耦合到所述多个多气体分析装置中的每一者;监测所述多个多气体分析装置的输出;以及如果所述多个气体分析装置中的任一者检测到指定气体的存在和/或异常浓度,则基于所述多个多气体分析装置的所述输出鉴别所述指定气体的来源”。
复审请求人认为:(1)权利要求1中每一个取样管所捕获的样本必须是单独的样本,对比文件1没有公开技术特征“收集多个单独样本”,如图1所示对比文件4也没有提及采样管9收集的是单独的样本还是混合的样本;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对比文件4的基础上,并不会轻易联想到上述技术特征。(2)上述技术特征“收集多个单独样本”不是本领域常规技术手段。因此权利要求1、18具备创造性。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07月19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本案卷转送至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原审查部门坚持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9年01月30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指出:权利要求1中每个多气体检测器以流体方式耦合到多个取样管,所述取样管从所述多气体检测器延伸,以从所述多气体检测器附近的多个位置收集多个单独样本,而对比文件1中有多个多气体检测器,每个多气体检测器只有一个取样管,只能收集一个样本。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权利要求1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增加气体检测器在检测时的方向性信息以识别污染源的具体来源。对于上述区别,(1)在污染气体检测领域都有确定污染气体具体来源/方向的实际需要,以便采取针对性的防治措施;(2)对比文件4已经公开了多气体检测器以流体方式耦合到多个取样管,收集多个位置的气体样本以提高气体样本的代表性;(3)通过检测多个位置收集的单独气体样本以确定气体(污染源)的具体来源也是本技术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其在本领域的多篇现有技术中均有记载(①CN101493439A、②CN201207023Y、③CN1260041A、④CN2625887Y)。在此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很容易基于上述常规技术手段对对比文件1公开的装置进行改进,设置“每个多气体检测器以流体方式耦合到多个取样管,所述取样管从所述多气体检测器延伸,以从所述多气体检测器附近的多个位置收集多个单独样本”,这不需要本领域技术人员付出创造性劳动。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4以及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得到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而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同时,权利要求1的从属权利要求2-8的附加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1公开或属于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不具备创造性;另外,权利要求1的从属权利要求9的附加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2公开,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4、对比文件2以及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得出权利要求9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9不具备创造性;权利要求1的从属权利要求10-16的附加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2公开或属于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不具备创造性;权利要求1的从属权利要求17的附加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3公开,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4、对比文件3以及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得出权利要求17进一步限定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17不具备创造性。权利要求18与对比文件1公开的技术内容相比,权利要求1中每个多气体检测器以流体方式耦合到多个取样管,所述取样管从所述多气体检测器延伸,以从所述多气体检测器附近的多个位置收集多个单独样本,而对比文件1中有多个多气体检测器,但每个多气体检测器只有一个取样管,只能收集一个样本。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权利要求18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增加气体检测器在检测时的方向性信息以识别污染源的具体来源;如前权利要求1评述,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4以及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得到权利要求18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而权利要求18不具备创造性;同时,权利要求18的从属权利要求19-34的附加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2、对比文件3公开或属于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公知常识,不具备创造性。另外,关于复审请求人的意见,合议组认为:(1)在污染气体检测领域都有确定污染气体具体来源/方向的实际需要,以便采取针对性的防治措施;而且对比文件4已经公开了多气体检测器以流体方式耦合到多个取样管,在存在多个不同方位采样管的情况下,采样方式无非只有两种,一种是时同时采样获得混合样品再进行气体分析,第二则是通过一定的控制手段将多个采样管收集的样本分别送至分析仪进行分析,如当需要获得一个目标区域内目标物的整体水平时需要采用第一种采样方式,而当需要明确了解某一或某些特定位置或区域处的目标物浓度时,则需要采用第二种采样方式,这两种方式采样方式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都是很容易实现的(如对于第二种,只需要设置相应的控制阀分别控制各个采样管的样品到分析仪的输送过程即可);因此,在对比文件4已经公开了气体分析仪具备多个采样管的基础上,当本领域技术人员需要了解某一或某些特定位置或区域的气体浓度时,自然容易想到通过所述多个采样管从气体检测器附近的多个位置收集多个单独样本;(2)通过检测多个位置收集的单独气体样本以确定气体(污染源)的具体来源也是本技术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如上文所述,其在本领域多篇现有技术中均有记载。综上所述,复审请求人的意见不能成立。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5月13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和修改后权利要求书,在独立权利要求1、18中增加技术特征 “对来自每一多气体分析装置的输出执行可靠性的自动数据分析,以确保无由于所述多气体分析装置或数据通信假信号的假数据”,其他的权利要求不变,修改后权利要求1、18如下:
“1. 一种设备,其包括:多个位于相关区域内的多气体分析装置,每一多气体分析装置都能够检测一个或多种气体的存在、浓度或二者,其中每个多气体检测器以流体方式耦合到多个取样管,所述取样管从所述多气体检测器延伸,以从所述多气体检测器附近的多个位置收集多个单独样本;以及数据和控制中心,其以通信方式耦合到所述多个多气体分析装置中的每一者,所述数据和控制系统包含在执行时允许所述数据和控制中心进行如下操作的逻辑:监测所述多个多气体分析装置的读数;对来自每一多气体分析装置的输出执行可靠性的自动数据分析,以确保无由于所述多气体分析装置或数据通信假信号的假数据;并且如果任何读数指示存在一种或多种污染物,则基于来自所述多个多气体分析装置的所述读数鉴别所述污染物的来源。
18. 一种方法,其包括:将多个多气体分析装置定位于相关区域内,每一多气体分析装置都能够检测一种或多种气体的存在、浓度或二者,其中每个多气体检测器以流体方式耦合到多个取样管,所述取样管从所述多气体检测器延伸,以从所述多气体检测器附近的多个位置收集多个单独样本;将数据和控制中心以通信方式耦合到所述多个多气体分析装置中的每一者;监测所述多个多气体分析装置的输出;对来自每一多气体分析装置的输出执行可靠性的自动数据分析,以确保无由于所述多气体分析装置或数据通信假信号的假数据;以及如果所述多个气体分析装置中的任一者检测到指定气体的存在和/或异常浓度,则基于所述多个多气体分析装置的所述输出鉴别所述指定气体的来源”。
复审求人认为: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4都没有公开“对来自每一多气体分析装置的输出执行可靠性的自动数据分析,以确保无由于所述多气体分析装置或数据通信假信号的假数据”这一技术特征,该特征也并非本领域公知常识。因此权利要求1-34具备创造性。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依法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一)审查文本的认定
本决定依据如下文本为审查基础: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日2015年10月26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68段、说明书附图图1A-1B、图2A-2C、图3A-3B、图4、图5A-5B、图6A-6B、图7-8、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以及2019年05月13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34项。
(二)关于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与作为最接近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相比存在区别技术特征,而这些区别技术特征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基于对比文件并结合本技术领域的公知常识容易想到的,则该权利要求相对于上述对比文件和本技术领域的公知常识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创造性。
具体到本案,
1、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一种设备。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并具体公开了(参见对比文件1说明书第3-19段,图1-3):该系统由一个监控总站和多个子站构成,其中子站硬件包括站房1,站房1顶部设有采样头3,站房内设有空气自动监测仪2,站房底部设有四个车轮8;空气自动监测仪2包括安装在机架上的子站计算机200、校准装置201、气象参数仪202、大气污染检测仪203,采样头3通过采样总管31与大气污染检测仪203的样气接口连接,校准装置201与大气污染检测仪203校准接口连接,大气污染检测仪203的输出接口与子站计算机200一接口I1连接,子站计算机200另一接口I2与气象参数仪202输出接口连接,子站计算机200的USB接口U与3G通信模块4连接,子站计算机200可连续自动收集大气污染检测仪203、气象参数仪202、校准装置201的数据及状态信息等,并进行预处理和贮存;监控总站计算机USB接口U也与3G通信模块连接,其打印机输出接口P与打印机连接,通过3G网络,子站计算机200可以等待监控总站计算机轮询或指令,同时将数据传送至监控总站计算机进行实时控制、数据管理及图表生成;系统工作时,操控监控总站计算机发送操控指令,操控指令经3G通信模块传送各子站上的3G通信模块;各子站计算机200接受指令后启动子站内的真空泵24,进而通过采样总管31收集当地大气,通过支路接头22中的过滤器223过滤后,送入各个测量模块的反应腔28内,反应腔28内的检测元件6感应到大气中相应的待测气体后,产生与待测气体成正比的模拟脉冲,脉冲模拟信号经A/D转换器17转换成数字信号后进入子站计算机200,子站计算机200进行待测气体浓度信息数据进行处理后,再经过3G通信模块编码后发送至监控总站的3G通信模块后,经过3G通信模块解码后送入总站计算机进行数据的实时显示、存储管理、控制及图表生成等处理;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可对各子站当地的环境空气质量进行24小时自动连续监测,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确定污染气体浓度不为0的子站所处的位置发生污染,也就是说,根据总站计算机实时显示的数据能够确定污染气体所在子站的位置,即确定污染气体的来源。
由上可见,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设备,其包括多个位于相关区域内的大气污染检测仪203(对应权利要求1中多气体分析装置),每一多气体分析装置都能够检测一个或多种气体(氮氧化物、碳氧化物等)的存在、浓度或二者,其中氮氧化物、碳氧化物等测量模块(对应于权利要求1中多气体检测器)以流体方式耦合到一个采样头3(对应于权利要求1中取样管),所述取样管从所述多气体检测器延伸,以从所述多气体检测器附近的一个位置收集一个样本;数据和控制中心,其以通信方式耦合到所述多个多气体分析装置中的每一者,所述数据和控制系统包含在执行时允许所述数据和控制中心进行如下操作的逻辑:监测所述多个多气体分析装置的读数,并且如果任何读数指示存在一种或多种污染物,则基于来自所述多个多气体分析装置的所述读数确定所述污染物的来源。
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公开的技术内容相比,其区别技术特征在于:(1)权利要求1中每个多气体检测器以流体方式耦合到多个取样管,所述取样管从所述多气体检测器延伸,以从所述多气体检测器附近的多个位置收集多个单独样本,而对比文件1中有多个多气体检测器,每个多气体检测器只有一个取样管,只能收集一个样本;(2)对来自每一多气体分析装置的输出执行可靠性的自动数据分析,以确保无由于所述多气体分析装置或数据通信假信号的假数据。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增加气体检测器在检测时的方向性信息来识别污染源的具体来源以及如何使气体分析装置或数据通信中不存在假信号。
对于区别技术特征(1),①在污染气体检测领域都有确定污染气体具体来源/方向的实际需要,以便采取针对性的防治措施;②对比文件4公开了一种可适时调控和记录浓度的田间熏气试验装置(参见说明书第2页第1段,图1):熏气室10内设置有多个气体浓度检测采样管9(即取样管),气体浓度检测采样管9的另一端与混合气体测量仪8(即多气体检测器)的进气口连接(即以流体方式耦合至多气体检测器),混合气体测量仪8 通过RS-232接口与电脑终端12连接,可见对比文件4已经公开了多气体检测器以流体方式耦合到多个取样管,收集多个位置的气体样本以提高气体样本的代表性;③通过检测多个位置收集的单独气体样本以确定气体(污染源)的具体来源也是本技术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其在本领域的多篇现有技术中均有记载。在此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根据试验需要检测多个位置收集的单独气体样本,很容易基于上述常规技术手段对对比文件1公开的装置进行改进,设置“每个多气体检测器以流体方式耦合到多个取样管,所述取样管从所述多气体检测器延伸,以从所述多气体检测器附近的多个位置收集多个单独样本”,这不需要本领域技术人员付出创造性劳动。
对于区别技术特征(2),气体分析装置分析结果数据的输出和传输都可能受到假信号干扰,尤其是无线传输数据时多个信号的串扰以及信号接收装置自身信号更易产生假信号,是本领域中普遍存在的技术问题,因此本领域具有识别假信号的自然需求。在此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很容易想到对接收的信号进行比对识别,通过数据分析使接收的信号中没有假信号,确保上述装置传输数据的可靠性,这属于本领域常用技术手段,也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本领域公知常识很容易想到的,不需要付出创造性劳动。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4以及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和公知常识得到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因而不具备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权利要求2是权利要求1的从属权利要求,其附加技术特征为对风速计的限定。对比文件1公开了(参见对比文件1说明书第18段):气象参数仪202包括Pt100铂电阻、相对湿度检测电容、谐振震筒式大气压计、三杯型风速计、风叶型电位差计,可将风速、风向、温度、相对湿度、大气压力等指标传送给子站计算机(通过3G通信模块传输至总站)。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从属权利要求2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3-5引用了权利要求2,其附加技术特征为对风速计数量的进一步限定。然而,根据实际监测需求合理设定风速计的数量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技术手段。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2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从属权利要求3-5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6引用了权利要求2,其附加技术特征为对风速计的进一步限定。对比文件1公开了(参见对比文件1说明书第18段):气象参数仪202包括Pt100铂电阻、相对湿度检测电容、谐振震筒式大气压计、三杯型风速计、风叶型电位差计,可将风速(即空气速度)、风向(即空气方向)、温度、相对湿度、大气压力等指标传送给子站计算机。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2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从属权利要求6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7引用了权利要求6,其附加技术特征为对风速计的进一步限定。对比文件1公开了(参见对比文件1说明书第18段):气象参数仪202包括Pt100铂电阻、相对湿度检测电容、谐振震筒式大气压计、三杯型风速计、风叶型电位差计,可将风速、风向、温度、相对湿度、大气压力等指标传送给子站计算机。并且,根据实际检测需求选择具备复合监测功能的风速计替代对比文件1中的传统风速计和其余测量装置是本领域技术人员为了简化设备时容易想到的,其效果是可以预料到的。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6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从属权利要求7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8是独立权利要求1的从属权利要求,其附加技术特征为对数据和控制系统的限定。对比文件1公开的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的子站可放置在各地,子站计算机通过3G通信模块将监测数据传输至总站计算机(参见对比文件1说明书第11、19段),其隐含公开了监控总站(数据和控制中心)包括子站位置(相关区域内)的拓扑数据。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从属权利要求8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9是独立权利要求1的从属权利要求,其附加技术特征为相关区域的限定。对比文件2公开了(参见对比文件2权利要求1-14)一种用于监控空气质量的系统,包括多点空气监控系统,其包括多个传感器、一个或多个数据处理单元,信号处理控制器,传感器收集位于建筑物中(对应于权利要求9中的室内)的空气质量数据。且上述特征在对比文件中2的作用与相应特征在权利要求9中的作用相同,均是为了监测室内空气环境质量,也就是说对比文件2给出了将上述技术特征用于该对比文件1以解决技术问题的启示。由此可知,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4、对比文件2以及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得出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因而不具备创造性。
权利要求10引用了权利要求9,其附加技术特征为对数据和控制系统的进一步限定。对比文件2公开了(参见对比文件2权利要求13):包括信号处理控制器(相当于权利要求28中的数据和控制系统)的系统还包括空气流控制设备(相当于权利要求28中的通风系统),用于控制到达和来自一个或多个所述区域的空气流量,以及空气流控制器,使用所述混合空气质量参数信号,以至少部分地控制到达和来自一个或多个所述区域的空气流量。可见,对比文件2已经公开了采用将所述数据和控制系统以通信方式耦合到相关区域的通风系统,以控制所述通风系统的操作的技术特征,而且该特征在对比文件2中所起的作用与其在本发明中为解决其技术问题所起的作用相同,都是用于更好地对室内区域中的气体质量进行监测和控制,也就是说对比文件2给出了将该技术特征用于该对比文件1以解决其技术问题的启示。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9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从属权利要求10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11引用了权利要求9,其附加技术特征为对过滤器的限定。对比文件1公开了(参见对比文件1说明书第14-15段):大气污染检测仪203包括采样头21,支路接头22内设有过滤器223,空气经过滤器223过滤空气颗粒后进入相应测量模块232、230、231、233(多气体检测器)内,各模块的反应腔28的样气出口282通过管道与聚集接头23连接,聚集接头23与真空泵24(使气体流动)的进气口连接。也就是说,对比文件1公开了至少一个多气体检测器以流体方式耦合到过滤器,以使所述多气体检测器可对流动穿过所述过滤器的空气进行取样。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9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从属权利要求11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12引用了权利要求1,其附加技术特征为对吸收剂捕集器的限定。然而,在取样管内设置吸收剂捕集器以放置吸收剂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进行复杂气体分析时的常规技术手段。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从属权利要求12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13是独立权利要求1的从属权利要求,其附加技术特征为相关区域的限定。对比文件1公开了(参见对比文件1说明书第19段):子站可由汽车拖往各地放置,通过采样总管收集当地大气,即相关区域为室外。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从属权利要求13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14引用了权利要求13,其附加技术特征为对多个气体分析装置的限定。然而,为了监测目标工艺设施附近的空气质量,本领域技术人员很容易想到将对比文件1公开的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放置在目标工艺设施附近的相关区域,且可以在多个目标工艺设施附近的相关区域分别放置多气体分析装置,这不需要本领域技术人员付出创造性劳动。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13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从属权利要求14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15引用了权利要求14,其附加技术特征为对数据和控制系统的限定。然而,在监测到相关工艺设施制造出超过预期的污染物后,期望其停止制造污染物的动作时,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对比文件2(对比文件2公开了数据和控制系统以通信方式耦合以控制空气流控制设备-参见对比文件2权利要求13)的基础上容易想到在工艺设置上设置以通信方式(3G通信模块)耦合到数据和控制系统的控制器,能够远程控制工艺设施的动作,这不需要本领域技术人员付出创造性劳动。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14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从属权利要求15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16引用了权利要求14,其附加技术特征为对取样管的限定。当所述区域为相关联工艺设施或附近时,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将1个或多个取样管取样设置在相关联工艺设施中或附近,用于对所述区域进行监测,如上所述,这不需要本领域技术人员付出创造性劳动。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14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从属权利要求16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17是独立权利要求1的从属权利要求,其附加技术特征为对多个多气体分析装置的限定。气相色谱仪为本领域常用的高精度分析装置,为了提高气体检测精度,将多个多气体分析装置选择为气相色谱仪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在此基础上,对比文件3公开了(参见对比文件3权利要求10):一种系统,包括气体分析装置,包括:基板(即衬底);气相层析仪(即气相色谱仪),其具有流体入口和流体出口并且安装到所述基板上;检测器阵列,其具有流体入口和流体出口并且安装到所述基板上,其中所述检测器阵列的所述流体入口以流体方式耦合到所述气相色谱仪的所述流体出口;控制器(包括控制电路),其耦合到所述气相色谱仪和所述检测器阵列,其中所述控制电路可与所述气相色谱仪和所述检测器阵列通信;以及读出电路,其耦合到所述检测器阵列和所述控制电路,其中所述读出电路可与所述控制电路和所述检测器阵列通信。且上述特征在对比文件中3的作用与相应特征在权利要求17中的作用相同,均是为了将气相色谱仪设置到气体分析装置中,也就是说对比文件3给出了将上述技术特征用于该对比文件1以解决技术问题的启示。由此可知,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4、对比文件3以及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得出权利要求17进一步限定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从属权利要求17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权利要求18要求保护一种方法。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方法,并具体公开了(参见对比文件1说明书第3-19段,图1-3):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由一个监控总站和多个子站构成,其中子站硬件包括站房1,站房1顶部设有采样头3,站房内设有空气自动监测仪2,站房底部设有四个车轮8;空气自动监测仪2包括安装在机架上的子站计算机200、校准装置201、气象参数仪202、大气污染检测仪203,采样头3通过采样总管31与大气污染检测仪203的样气接口连接,校准装置201与大气污染检测仪203校准接口连接,大气污染检测仪203的输出接口与子站计算机200一接口I1连接,子站计算机200另一接口I2与气象参数仪202输出接口连接,子站计算机200的USB接口U与3G通信模块4连接,子站计算机200可连续自动采集大气污染检测仪203、气象参数仪202、校准装置201的数据及状态信息等,并进行预处理和贮存;监控总站计算机USB接口U也与3G通信模块连接,其打印机输出接口P与打印机连接,通过3G网络,子站计算机200可以等待监控总站计算机轮询或指令,同时将数据传送至监控总站计算机进行实时控制、数据管理及图表生成;系统工作时,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方法包括:操控监控总站计算机发送操控指令,操控指令经3G通信模块传送各子站上的3G通信模块;各子站计算机200接受指令后启动子站内的真空泵24,进而通过采样总管31收集当地大气,通过支路接头22中的过滤器223过滤后,送入各个测量模块的反应腔28内,反应腔28内的检测元件6感应到大气中相应的待测气体后,产生与待测气体(氮氧化物、臭氧、碳氧化物、二氧化硫、空气颗粒物)浓度(浓度为0即不存在,浓度不为0则存在)成正比的模拟脉冲,脉冲模拟信号经A/D转换器17转换成数字信号后进入子站计算机200,子站计算机200进行待测气体浓度信息数据进行处理后,再经过3G通信模块编码后发送至监控总站的3G通信模块后,经过3G通信模块解码后送入总站计算机进行数据的实时显示、存储管理、控制及图表生成等处理;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可对各子站当地的环境空气质量进行24小时自动连续监测,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确定污染气体浓度不为0的子站所处的位置发生污染,也就是说,根据总站计算机实时显示的数据能够确定污染气体所在子站的位置,即确定污染气体的来源。
由上可见,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方法:将多个多气体分析装置定位于相关区域内,每一多气体分析装置都能够检测一种或多种气体的存在、浓度或二者,其中每个多气体检测器以流体方式耦合到一个取样管,所述取样管从所述多气体检测器延伸,以从所述多气体检测器附近的一个位置收集一个样本;将数据和控制中心以通信方式耦合到所述多个多气体分析装置中的每一者;监测所述多个多气体分析装置的输出;以及如果所述多个气体分析装置中的任一者检测到指定气体的存在和/或异常浓度,则基于所述多个多气体分析装置的所述输出鉴别所述指定气体的来源。
权利要求18与对比文件1公开的技术内容相比,(1)权利要求1中每个多气体检测器以流体方式耦合到多个取样管,所述取样管从所述多气体检测器延伸,以从所述多气体检测器附近的多个位置收集多个单独样本,而对比文件1中有多个多气体检测器,但每个多气体检测器只有一个取样管,只能收集一个样本;(2)对来自每一多气体分析装置的输出执行可靠性的自动数据分析,以确保无由于所述多气体分析装置或数据通信假信号的假数据。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权利要求18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增加气体检测器在检测时的方向性信息来识别污染源的具体来源以及如何使气体分析装置或数据通信的没有假信号。
对于区别技术特征(1),①在污染气体检测领域都有确定污染气体具体来源/方向的实际需要,以便采取针对性的防治措施;②对比文件4公开了一种可适时调控和记录浓度的田间熏气试验装置(参见说明书第2页第1段,图1):熏气室10内设置有多个气体浓度检测采样管9(即取样管),气体浓度检测采样管9的另一端与混合气体测量仪8(即多气体检测器)的进气口连接(即以流体方式耦合至多气体检测器),混合气体测量仪8 通过RS-232接口与电脑终端12连接,可见对比文件4已经公开了多气体检测器以流体方式耦合到多个取样管,收集多个位置的气体样本以提高气体样本的代表性;③通过检测多个位置收集的单独气体样本以确定气体(污染源)的具体来源也是本技术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其在本领域的多篇现有技术中均有记载。在此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根据试验需要检测多个位置收集的单独气体样本,很容易基于上述常规技术手段对对比文件1公开的装置进行改进,设置“每个多气体检测器以流体方式耦合到多个取样管,所述取样管从所述多气体检测器延伸,以从所述多气体检测器附近的多个位置收集多个单独样本”,这不需要本领域技术人员付出创造性劳动。
对于区别技术特征(2),由于气体分析装置分析结果数据的输出和传输都可能受到假信号干扰,尤其是无线传输数据时多个信号的串扰以及信号接收装置自身信号更易产生假信号(比如本申请说明书第63段和附图6A体现多个多气体分析装置都采用无线传输分析结果数据至计算机),因此本领域具有识别假信号的自然需求;在此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很容易想到对接收的信号进行比对识别,通过数据分析使接收的信号中没有假信号,确保上述装置传输数据的可靠性,这属于本领域常用技术手段,也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本领域公知常识很容易想到的,不需要付出创造性劳动。
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4以及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和公知常识得到权利要求18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权利要求18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因而不具备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权利要求19是独立权利要求18的从属权利要求,其附加技术特征为对风速计的限定。对比文件1公开了(参见对比文件1说明书第18段):气象参数仪202包括Pt100铂电阻、相对湿度检测电容、谐振震筒式大气压计、三杯型风速计、风叶型电位差计,可将风速、风向、温度、相对湿度、大气压力等指标传送给子站计算机(通过3G通信模块传输至总站)。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18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从属权利要求19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20-22引用了权利要求19,其附加技术特征为对风速计数量的进一步限定。然而,根据实际监测需求合理设定风速计的数量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技术手段。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19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从属权利要求20-22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23引用了权利要求19,其附加技术特征为对风速计的进一步限定。对比文件1公开了(参见对比文件1说明书第18段):气象参数仪202包括Pt100铂电阻、相对湿度检测电容、谐振震筒式大气压计、三杯型风速计、风叶型电位差计,可将风速、风向、温度、相对湿度、大气压力等指标传送给子站计算机。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19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从属权利要求23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24引用了权利要求23,其附加技术特征为对风速计的进一步限定。对比文件1公开了(参见对比文件1说明书第18段):气象参数仪202包括Pt100铂电阻、相对湿度检测电容、谐振震筒式大气压计、三杯型风速计、风叶型电位差计,可将风速、风向、温度、相对湿度、大气压力等指标传送给子站计算机。并且,根据实际检测需求选择具备复合监测功能的风速计替代对比文件1中的传统风速计和其余测量装置是本领域技术人员为了简化设备时容易想到的,不需要付出创造性劳动。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23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从属权利要求24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25是独立权利要求18的从属权利要求,其附加技术特征为对数据和控制系统的限定。对比文件1公开的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的子站可放置在各地,子站计算机通过3G通信模块将监测数据传输至总站计算机(参见对比文件1说明书第11、19段),其隐含公开了监控总站(数据和控制中心)包括子站位置(相关区域内)的拓扑数据。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18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从属权利要求25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26是独立权利要求18的从属权利要求,其附加技术特征为相关区域的限定。对比文件2公开了(参见对比文件2权利要求1-14)一种用于监控空气质量的系统,包括多点空气监控系统,其包括多个传感器、一个或多个数据处理单元,信号处理控制器,传感器收集位于建筑物中(即权利要求9中的室内)的空气质量数据。且上述特征在对比文件中2的作用与相应特征在权利要求9中的作用相同,均是为了监测室内空气环境质量,也就是说对比文件2给出了将上述技术特征(将相关区域选择为室内)用于该对比文件1以解决技术问题的启示。由此可知,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4、对比文件2以及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得出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因而不具备创造性。
权利要求27引用了权利要求26,其附加技术特征为对数据和控制系统的进一步限定。对比文件2公开了(参见对比文件2权利要求13):包括信号处理控制器(相当于权利要求28中的数据和控制系统)的系统还包括空气流控制设备(相当于权利要求28中的通风系统),用于控制到达和来自一个或多个所述区域的空气流量,以及空气流控制器,使用所述混合空气质量参数信号,以至少部分地控制到达和来自一个或多个所述区域的空气流量。可见,对比文件2已经公开了采用将所述数据和控制系统以通信方式耦合到相关区域的通风系统,以控制所述通风系统的操作的技术特征,而且该特征在对比文件2中所起的作用与其在本发明中为解决其技术问题所起的作用相同,都是用于更好地对室内区域中的气体质量进行监测和控制,也就是说对比文件2给出了将该技术特征用于该对比文件1以解决其技术问题的启示。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26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从属权利要求27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28引用了权利要求26,其附加技术特征为对过滤器的限定。对比文件1公开了(参见对比文件1说明书第14-15段):大气污染检测仪203包括采样头21,支路接头22内设有过滤器223,空气经过滤器223过滤空气颗粒后进入相应测量模块232、230、231、233(多气体检测器)内,各模块的反应腔28的样气出口282通过管道与聚集接头23连接,聚集接头23与真空泵24(使气体流动)的进气口连接。也就是说,对比文件1公开了至少一个多气体检测器以流体方式耦合到过滤器,以使所述多气体检测器可对流动穿过所述过滤器的空气进行取样。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26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从属权利要求28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29引用了权利要求18,其附加技术特征为对吸收剂捕集器的限定。然而,在取样管内设置吸收剂捕集器以放置吸收剂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进行复杂气体分析时的常规技术手段。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18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从属权利要求29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30是独立权利要求18的从属权利要求,其附加技术特征为相关区域的限定。对比文件1公开了(参见对比文件1说明书第19段):子站可由汽车拖往各地放置,通过采样总管收集当地大气,即相关区域为室外。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18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从属权利要求30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31是独立权利要求18的从属权利要求,其附加技术特征为对多个气体分析装置的限定。然而,为了监测目标工艺设施附近的空气质量,本领域技术人员很容易想到将对比文件1公开的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放置在目标工艺设施附近的相关区域,且可以在多个目标工艺设施附近的相关区域分别放置多气体分析装置,这不需要付出创造性劳动。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18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从属权利要求31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32引用了权利要求31,其附加技术特征为对数据和控制系统的限定。然而,在监测到相关工艺设施制造出超过预期的污染物后,期望其停止制造污染物的动作时,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对比文件2(对比文件2公开了数据和控制系统以通信方式耦合以控制空气流控制设备,参见对比文件2权利要求13)的基础上容易想到在工艺设置上设置以通信方式(3G通信模块)耦合到数据和控制系统的控制器,能够远程控制工艺设施的动作,其效果是可以预料到的。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31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从属权利要求32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33引用了权利要求31,其附加技术特征为对取样管的限定。当所述区域为相关联工艺设施或附近时,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将1个或多个取样管取样设置在相关联工艺设施中或附近,用于对所述区域进行监测,其效果是可以预料到的。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31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从属权利要求33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34是独立权利要求18的从属权利要求,其附加技术特征为对多个多气体分析装置的限定。为了提高气体检测精度,将多个多气体分析装置选择为气相色谱仪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此外,对比文件3公开了(参见对比文件3权利要求10):一种系统,包括气体分析装置,包括:基板(即衬底);气相层析仪(即气相色谱仪),其具有流体入口和流体出口并且安装到所述基板上;检测器阵列,其具有流体入口和流体出口并且安装到所述基板上,其中所述检测器阵列的所述流体入口以流体方式耦合到所述气相色谱仪的所述流体出口;控制器(包括控制电路),其耦合到所述气相色谱仪和所述检测器阵列,其中所述控制电路可与所述气相色谱仪和所述检测器阵列通信;以及读出电路,其耦合到所述检测器阵列和所述控制电路,其中所述读出电路可与所述控制电路和所述检测器阵列通信。且上述特征在对比文件中3的作用与相应特征在权利要求18中的作用相同,均是为了将气相色谱仪设置到气体分析装置中,也就是说对比文件3给出了将上述技术特征用于该对比文件1以解决技术问题的启示。也就是说,本领域技术人员为了提高监测精度,有动机将对比文件3公开的气体分析装置结合到对比文件1公开的气体监测方法中,其效果是可以预料到的。由此可知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4、对比文件3以及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得出权利要求34进一步限定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18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从属权利要求34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3、针对复审请求人答复复审通知书时提出的意见,合议组认为:虽然对比文件1-4没有直接公开“对来自每一多气体分析装置的输出执行可靠性的自动数据分析,以确保无由于所述多气体分析装置或数据通信假信号的假数据”这一技术特征,但是,本领域技术人员了解,气体分析装置的分析结果数据进行输出和传输时均可能受到假信号的干扰,特别是无线数据传输过程,由于多个信号的串扰以及信号接收装置自身信号更易产生假信号,这点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从而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存在要避免假数据、确保气体分析装置传输数据的可靠性的改进动机。作为产生假信号的一种举例,本申请说明书第63段和附图6A也记载了本申请气体分析装置的无线收发器电路604采用无线传输分析结果数据至信号接收装置——计算机608,多个无线收发器电路604发射的多个信号易相互串扰以及计算机608自身信号干扰,更易形成假信号,而通过自动数据分析以确认信号的可靠性是数据通讯领域中避免接收假信号的常规技术手段,由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为避免假数据,确保上述装置传输数据的可靠性,结合上述数据通讯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很容易想到对对比文件1中接收的信号进行识别比对,通过数据分析使接收的信号中没有假信号,这不需要付出创造性劳动。
根据上述事实和理由,本案合议组依法作出以下审查决定。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03月23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请求人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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