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锅盖阀管焊接机-复审决定


发明创造名称:压力锅盖阀管焊接机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87646
决定日:2019-08-05
委内编号:1F233430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510490565.7
申请日:2015-08-12
复审请求人:杭州利富豪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游国忠
合议组组长:刘建
参审员:程诚
国际分类号:B23K9/12(2006.01);B23K37/053(2006.01)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
:对于权利要求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之间存在区别技术特征,如果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现有技术的教导或启示能够容易地想到将该区别技术特征引入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中以解决发明申请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且该区别技术特征的应用并未给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带来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则该权利要求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涉及申请号为201510490565.7,名称为“压力锅盖阀管焊接机”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申请人为杭州利富豪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本申请的申请日为2015年08月12日,公开日为2015年12月16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于2017年08月28日发出驳回决定,驳回了本申请,其理由是:权利要求1-6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申请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4页(第1-31段)、说明书附图第1-5页(图1-5)、说明书摘要及摘要附图,2016年11月23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6项。驳回决定中所引用的对比文件为:
对比文件1: CN204232876U,公告日为2015年04月01日;
对比文件2:CN204209272U,公告日为2015年03月18日;
对比文件3:CN202498303U,公告日为2012年10月24日;
对比文件4:CN103286432A,公开日为2013年09月11日。
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压力锅盖阀管焊接机,包括电焊机和点焊枪,所述电焊机设有两个电极,所述点焊枪同所述两个电极中的一个电极电连接在一起,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从下向上依次设置的下模板、导电块、悬挂板和上模板,所述下模板设有用于对压力锅盖进行支撑定位的定位块,所述悬挂板通过气缸同所述上模板可升降地连接在一起,所述导电块连接于所述悬挂板,所述导电块同所述两个电极中的另一个电极电连接在一起,所述点焊枪连接于所述悬挂板,所述点焊枪设有阀管固定结构,所述点焊枪包括内芯和竖置的外套,所述内芯的上端可伸缩地穿设在所述外套内,所述内芯设有防止内芯从所述外套中向下脱出限位块,所述外套和内芯之间设有驱动内芯复位的复位弹簧,所述外套同所述悬挂板连接在一起,所述阀管固定结构设置于所述内芯,所述阀管固定结构包括设置于所述内芯下端的沿上下方向延伸的阀管安装孔,所述阀管安装孔设置于所述内芯的下端面,所述阀管固定结构还包括可伸缩地连接于所述阀管安装孔的孔壁的按压块和驱动按压块压紧到穿设于阀管安装孔中的阀管上的压紧弹簧,所述阀管安装孔的孔壁上设有冷却液出口,所述外套和内芯之间设有冷却液腔,所述内芯设有同所述外套密封连接在一起的可移动到所述冷却液腔中的密封段,所述密封段可伸入到所述冷却液腔中的部位设有冷却液进口,所述内芯内设有连通所述冷却液进口和冷却液出口的流道,所述按压块伸至所述流道且构成开合所述流道的阀芯。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压力锅盖阀管焊接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冷却液出口位于所述按压块的下方。
3. 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压力锅盖阀管焊接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冷却液出口为沿阀管安装孔的周向延伸的环形槽结构。
4. 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压力锅盖阀管焊接机,其特征在于,所述阀管固定结构包括用于吸附阀管的磁铁。
5. 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压力锅盖阀管焊接机,其特征在于,所述阀管固定结构包括至少两片弹性夹持瓣和箍在所有的弹性夹持瓣外部的使弹性夹持瓣合拢的外箍。
6. 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压力锅盖阀管焊接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导电块同所述电焊机的正极电连接在一起,点焊枪同所述电焊机的负极电连接在一起。”
驳回决定中指出:独立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同对比文件1公开的内容相比,区别技术特征是:(1)焊接机包括电焊机和点焊枪,电焊机设有两个电极,点焊枪同两个电极中的一个电极电连接在一起,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从下向上依次设置的下模板、导电块、悬挂板和上模板,下模板设有用于对压力锅盖进行支撑定位的定位块,悬挂板通过气缸同上模板可升降地连接在一起,导电块连接于悬挂板,导电块同两个电极中的另一个电极电连接在一起,点焊枪连接于悬挂板,点焊枪设有阀管固定结构;(2)点焊枪包括内芯和竖置的外套,内芯的上端可伸缩地穿设在外套内,内芯设有防止内芯从外套中向下脱出限位块,外套和内芯之间设有驱动内芯复位的复位弹簧,外套同悬挂板连接在一起,阀管固定结构设置于内芯;阀管固定结构包括设置于内芯下端的沿上下方向延伸的阀管安装孔,阀管安装孔设置于内芯的下端面;(3)阀管固定结构还包括可伸缩地连接于阀管安装孔的孔壁的按压块和驱动按压块压紧到穿设于阀管安装孔中的阀管上的压紧弹簧;阀管安装孔的孔壁上设有冷却液出口,外套和内芯之间设有冷却液腔,内芯设有同外套密封连接在一起的可移动到冷却液腔中的密封段,密封段可伸入到冷却液腔中的部位设有冷却液进口,内芯内设有连通冷却液进口和冷却液出口的流道,按压块伸至流道且构成开合流道的阀芯。但上述区别技术特征(1)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基于对比文件2公开的内容和本领域常规技术手段容易想到的,区别技术特征(2)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基于对比文件2公开的内容、对比文件3公开的内容和本领域常规技术手段容易想到的。区别技术特征(3)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基于对比文件4公开的内容和本领域常规技术手段容易想到的,因此权利要求1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从属权利要求2-6的附加技术特征是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因此权利要求2-6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7年09月28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没有修改申请文本。复审请求人认为:区别特征中的“管固定结构还包括可伸缩地连接于所述阀管安装孔的孔壁的按压块和驱动按压块压紧到穿设于阀管安装孔中的阀管上的压紧弹簧”未公开且不是公知常识;对比文件4是焊接过程中冷却,本申请是焊后冷却淬火,不具有相应启示 。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7年11月06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认为:本申请的冷却液流动经过两次流动,具体为:(1)第一次是在点焊过程中内芯上升,冷却液从冷却液腔59流向流道58并储存;(2)第二次是焊后阀管拔出,压块和压紧弹簧作用下打开流道通道使其内部的冷却液流出,从而对阀管以及焊接部位进行淬火。然而,在焊后对工件淬火提高强度是公知常识。对比文件4公开了一种在焊接过程中流出冷却气体的结构;但是由于淬火是在焊后而不是焊中进行,因此需要设计一种结构在焊中关闭冷却液流动通道从而实现储存作用,并在焊后打开冷却液流动通道。由于焊接结束时阀管拔出,因此容易想到设计一种开关,在阀管未拔出时关闭冷却液流动通道,在阀管拔出时释放冷却液。而“按压块和压紧弹簧”是常规的开关结构,其利用阀管的拔出实现开关动作是容易想到的,至于“按压块可伸缩地连接于所述阀管安装孔的孔壁”以及“压紧弹簧驱动按压块压紧到穿设于阀管安装孔中的阀管”等技术特征是本领域技术人员为实现上述动作做出的常规设置。因而坚持原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9年05月06 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指出权利要求1-6相对于对比文件2和对比文件1、3、4以及本领域常规技术手段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同时,针对复审请求人的意见陈述,合议组认为对比文件4公开了一种在焊接过程中流出冷却气体的结构,焊后对工件淬火提高强度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按压块和压紧弹簧”是常规的开关结构,其利用阀管的拔出实现开关动作是容易想到的,至于“按压块可伸缩地连接于所述阀管安装孔的孔壁”以及“压紧弹簧驱动按压块压紧到穿设于阀管安装孔中的阀管”等技术特征是本领域技术人员为实现上述动作做出的常规设置。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5月29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未修改申请文件。复审请求人的意见陈述内容与复审请求的理由相同。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一)审查文本的认定
复审请求人在复审审查阶段未修改申请文件,因此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所针对的文本与驳回决定针对的文本相同,即:申请日2015年08月12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4页、说明书附图第1-5页、说明书摘要及摘要附图,2016年11月23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6项。
(二)关于创造性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同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1. 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一种压力锅盖阀管焊接机。对比文件2(CN204209272U,公告日为2015年03月18日)是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其公开了一种上焊接设备,实质上公开了一种焊接机,并具体公开了如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16-22段以及图1-3):焊接机包括电焊机和点焊枪,电焊机设有两个电极,接线板14与焊接电源一端连接,而电极头17与接线板14相连接,即公开了点焊枪同两个电极中的一个电极电连接在一起;该点焊机还包括从下向上依次设置的底板11(即下模板)、活动导电板7(即导电块)、推板5(即悬挂板)和顶板1(即上模板),推板5通过气缸2同顶板1可升降地连接在一起,活动导电板7连接于推板5,焊接电源的另一端夹在活动导电板7及导电压板8之间,即公开了活动导电板7同两个电极中的另一个电极电连接在一起,点焊枪连接于推板5。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2公开了的技术内容相比,其区别技术特征在于:(1)焊接机用于压力锅盖阀管焊接,下模板设有用于对压力锅盖进行支撑定位的定位块,点焊枪设有阀管固定结构;(2)点焊枪包括内芯和竖置的外套,内芯的上端可伸缩地穿设在外套内,内芯设有防止内芯从外套中向下脱出限位块,外套和内芯之间设有驱动内芯复位的复位弹簧,外套同悬挂板连接在一起,阀管固定结构设置于内芯;阀管固定结构包括设置于内芯下端的沿上下方向延伸的阀管安装孔,阀管安装孔设置于内芯的下端面;(3)阀管固定结构还包括可伸缩地连接于阀管安装孔的孔壁的按压块和驱动按压块压紧到穿设于阀管安装孔中的阀管上的压紧弹簧;阀管安装孔的孔壁上设有冷却液出口,外套和内芯之间设有冷却液腔,内芯设有同外套密封连接在一起的可移动到冷却液腔中的密封段,密封段可伸入到冷却液腔中的部位设有冷却液进口,内芯内设有连通冷却液进口和冷却液出口的流道,按压块伸至流道且构成开合流道的阀芯。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该权利要求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提高压力锅盖与阀管之间焊接的焊接强度和焊接品质的一致性。
对于区别技术特征(1),对比文件1(CN204232876U,公告日为2015年04月01日)公开一种电压力锅及其上盖,并具体公开如下技术特征(参见权利要求2以及图1-2):压力锅盖与排汽阀芯(其形状为管状,即阀管)通过焊接连接,由此可知,压力锅盖与阀管之间可以通过焊接连接,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对比文件1的启示下,容易想到将对比文件2中的焊接机用于压力锅盖阀管的焊接,而在实现压力锅盖与阀管的焊接时,为了固定压力锅盖和阀管,在下模板设有用于对压力锅盖进行支撑定位的定位块以及在点焊枪内设有阀管固定结构是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
对于区别技术特征(2),对比文件3(CN202498303U,公告日为2012年10月24日)公开了一种点焊系统,并具体公开如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22-27段以及图1-5):点焊机构14包括正极导向柱145(即内芯)和竖置的焊座主体143(即外套),正极导向柱145的上端可伸缩地穿设在焊座主体143内,正极导向柱145设有防止正极导向柱145从焊座主体143中向下脱出的下支撑台1446(即限位块);焊座主体143和正极导向柱145之间设有驱动内芯复位的弹簧1444(即复位弹簧)。上述技术特征在对比文件3中所起的作用与其在该权利要求中为解决其技术问题所起的作用相同,都是用于提供点焊接压力。因此,在对比文件3的启示下,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在对比文件2的基础上结合上述技术特征。同时,对比文件2公开了点焊枪连接于悬挂板,容易想到将外套同悬挂板连接在一起;同时,将阀管固定结构设置于内芯是常规的固定手段。阀管由于其形状为轴向延伸的管状,且阀管需要与压力锅盖焊接,因此容易想到“阀管固定结构包括设置于内芯下端的沿上下方向延伸的阀管安装孔,阀管安装孔设置于内芯的下端面”,其为常规设置,且技术效果是可以预料到的。
基于区别技术特征(3),对比文件4(CN103286432A,公开日为2013年09月11日)公开了一个冷却装置,并具体公开如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21-28段以及图2):电极本体2和定位销5之间设有腔室(其由第一腔室20和第二腔室21组成,用于存放冷却气),定位销5设有同电极本体2密封连接在一起的可移动到腔室的密封段,焊接时定位销5下压,密封段可伸入到腔室中的配合面54(即部位)与电极盖4之间形成冷却气体进口,冷却气体从腔室出发经过冷却气体进口沿着间隙(即流道)对外进行冷却。上述技术特征在对比文件4中所起的作用与其在该权利要求中为解决其技术问题所起的作用相同,都是用于提供冷却。因此,在对比文件4的启示下,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阀管安装孔的孔壁上设有冷却液出口,外套和内芯之间设有冷却腔,内芯设有同外套密封连接在一起的可移动到冷却腔中的密封段,密封段可伸入到冷却腔中的部位设有冷却进口,内芯内设有连通冷却液进口和冷却液出口的流道”。而采用冷却液进行冷却是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同时,为了在焊接结束后对阀管安装孔的孔壁进行淬火,在上述流道设置一个控制阀来控制冷却时机是常规技术手段。由于焊后阀管从阀管安装孔中拔出,利用按压块和弹簧的配合作为控制阀是常规技术手段,即容易想到“阀管固定结构还包括可伸缩地连接于阀管安装孔的孔壁的按压块和驱动按压块压紧到穿设于阀管安装孔中的阀管上的压紧弹簧,按压块伸至流道且构成开合流道的阀芯”。
由此可知,在对比文件2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1,3,4以及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得出该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对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因而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权利要求2-6是在先权利要求的从属权利要求,然而它们限定部分的附加技术特征均是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本领域技术人员为了对阀管安装孔的孔壁进行淬火,可以将冷却液出口位于所述按压块的下方;为了提高淬火效果,本领域技术人员会想到通过提高冷却速率将冷却液出口设置为沿阀管安装孔的周向延伸的环形槽结构;由于阀管通常具有磁性,采用磁铁可以有效固定阀管,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阀管固定结构包括用于吸附阀管的磁铁;为了更好的固定阀管,防止其在点焊过程中错位,需要增加夹具来固定,而至少两片弹性夹持瓣和箍在所有的弹性夹持瓣外部的使弹性夹持瓣合拢的外箍的配合是常规的夹具,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阀管固定结构包括至少两片弹性夹持瓣和箍在所有的弹性夹持瓣外部的使弹性夹持瓣合拢的外箍;根据实际的焊接材料,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选择合适的电极端,选择“导电块同电焊机的正极电连接在一起,点焊枪同电焊机的负极电连接在一起”是常规技术选择。因此,当它们引用的在先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权利要求2-6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三)对复审请求人相关意见的评述
复审请求人认为:区别特征中的“阀管固定结构还包括可伸缩地连接于所述阀管安装孔的孔壁的按压块和驱动按压块压紧到穿设于阀管安装孔中的阀管上的压紧弹簧”未公开且不是公知常识;对比文件4是焊接过程中冷却,本申请是焊后冷却淬火,不具有相应启示。
对此,合议组认为:对比文件4公开了一种在焊接过程中流出冷却气体的结构,虽然冷却是在焊接过程中进行,但是焊后对工件淬火提高强度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本领域技术人员为了实现对工件的淬火,能够想到在焊后淬火,而由于淬火是在焊后而不是焊中进行,因此需要设计一种结构在焊中关闭冷却液流动通道从而实现储存作用,并在焊后打开冷却液流动通道。由于焊接结束时阀管拔出,因此容易想到设计一种开关,在阀管未拔出时关闭冷却液流动通道,在阀管拔出时释放冷却液。而“按压块和压紧弹簧”是常规的开关结构,其利用阀管的拔出实现开关动作是容易想到的,至于“按压块可伸缩地连接于所述阀管安装孔的孔壁”以及“压紧弹簧驱动按压块压紧到穿设于阀管安装孔中的阀管”等技术特征是本领域技术人员为实现上述动作做出的常规设置。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7 年08 月28 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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