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创造名称:多路径标识人工半自动收费系统及其路侧天线设置方法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85562
决定日:2019-08-01
委内编号:1F267216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510322740.1
申请日:2015-06-14
复审请求人: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 深圳成谷科技有限公司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朱雪玉
合议组组长:温广辉
参审员:孟祥龙
国际分类号:G07B15/06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
:如果一项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所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作为最接近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公开的内容相比,其区别技术特征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那么该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相对于现有技术不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510322740.1,名称为“多路径标识人工半自动收费系统及其路侧天线设置方法”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申请人为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深圳成谷科技有限公司。本申请的申请日为2015年06月14日,公开日为2016年07月13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部门于2018年08月17日发出驳回决定,驳回了本申请,其理由是:权利要求1-3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驳回决定中引用了如下对比文件:
对比文件1:CN104424665A,公开日为2015年03月18日;
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申请日2015年06月14日提交的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说明书第1-23段、说明书附图1;以及2017年12月11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3项。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在5.8GHz频段实现人工半自动收费系统多路径标识的路侧天线设置方法,其特征在于:
在人工半自动收费卡内设置能够在5.8GHz频段完成无线射频通信的射频无线通信模块;
在收费路段的各路径识别区域内的道路两侧分别安装至少一在5.8GHz频段实现全双工射频无线通信的路侧天线;
从而使该路侧天线与人工半自动收费卡之间实现路径标识信息数据交互;
所述路侧天线包括天线本体和射频收发模块,那么在安装所述路侧天线前,在射频收发模块内设置至少一级低噪放大模块,使路侧天线的灵敏度达到设定阈值;
所述路侧天线灵敏度的设定阈值是-90dbm。
2. 根据权利要求所述1的在5.8GHz频段实现人工半自动收费系统多路径标识的路侧天线设置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路侧天线与人工半自动收费卡之间的路径标识信息数据交互包括如下步骤,
A. 车辆抵达收费路段的出入口站点准备驶入该收费路段时,借助人工半自动收费系统的读写卡装置在该人工半自动收费卡内写入入口信息数据后,将该人工半自动收费卡配发给车辆驾驶人员;
B. 路侧天线在5.8GHz频段不间断的发送路径标识信息,同时在5.8GHz频段接收来自人工半自动收费卡的射频无线通信模块的路径标识反馈信息;
人工半自动收费卡的射频无线通信模块收到路径标识信息后将该路径标识信息写入人工半自动收费卡,并发送路径标识反馈信息;
C. 车辆抵达收费路段的出入口站点准备驶出该收费路段时,交回人工半自动收费卡,借助人工半自动收费系统的读写卡装置读出人工半自动收费卡内的入口信息和路径标识信息,并根据读出的入口信息和路径标识信息计算收费数额。
3. 一种配置有5.8GHz频段路侧天线以实现多路径标识的人工半自动收费系统,其特征在于:
包括设置在收费路段各出入口站点的人工半自动收费设备,分别设置在收费路段内各路径标识区域的路侧天线,以及为行驶在收费路段的车辆分发配置的人工半自动收费卡;所述人工半自动收费设备包括用于读写人工半自动收费卡内数据的读写卡装置;
所述路侧天线是能够工作在5.8GHz频段的完成全双工射频无线通信的天线装置;
所述人工半自动收费卡设置有能够在5.8GHz频段完成无线射频通信的射频无线通信模块;
所述人工半自动收费卡的射频无线通信模块与路侧天线能够在5.8GHz频段实现射频无线数据交互;
所述路侧天线包括天线本体和射频收发模块;在该射频收发模块内设置有至少一级低噪放大模块,使路侧天线的灵敏度达到设定阈值;
所述路侧天线灵敏度的设定阈值是-90dbm。”
驳回决定主要认为:1、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在于:权利要求1中限定在收费路段的各路径识别区域内的道路两侧分别安装至少一在5.8GHz频段实现全双工射频无线通信的路侧天线,在安装所述路侧天线前,在射频收发模块内设置至少一级低噪放大模块,使路侧天线的灵敏度达到设定阈值;路侧天线灵敏度的设定阈值是-90dbm;而对比文件1中多个5.8GHz多路径标识站部署在高速公路产生环网有多路径的地方,未明确限定在道路两侧,也未明确为全双工工作方式;上述区别特征属于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技术手段,因此权利要求1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2、从属权利要求2的附加技术特征或被对比文件1公开,或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因此权利要求2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3、权利要求3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在于:权利要求3中限定路侧天线是能够完成全双工射频无线通信的天线装置;路侧天线的射频收发模块内设置有至少一级低噪放大模块,使路侧天线的灵敏度达到设定阈值;路侧天线灵敏度的设定阈值是-90dbm;而对比文件1中多个5.8GHz多路径标识站未明确为全双工工作方式;上述区别特征属于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技术手段,因此权利要求3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申请人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深圳成谷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8年11月27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同时修改了权利要求书,将权利要求2的附加特征和说明书的特征“路径标识信息包括反映路径识别区域位置的路径位置信息和用于唤醒人工半自动收费卡的唤醒信息”加入权利要求1中形成新的权利要求1,并删除了权利要求3。复审请求时新修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在5.8GHz频段实现人工半自动收费系统多路径标识的路侧天线设置方法,其特征在于:
在人工半自动收费卡内设置能够在5.8GHz频段完成无线射频通信的射频无线通信模块;
在收费路段的各路径识别区域内的道路两侧分别安装至少一在5.8GHz频段实现全双工射频无线通信的路侧天线;所述路侧天线包括天线本体和射频收发模块,在安装所述路侧天线前,在射频收发模块内设置至少一级低噪放大模块,使路侧天线的灵敏度达到设定阈值;所述路侧天线的灵敏度的设定阈值是-90dbm;
从而使该路侧天线与人工半自动收费卡之间实现路径标识信息数据交互,所述路径标识信息数据交互包括如下步骤:
A.车辆抵达收费路段的出入口站点准备驶入该收费路段时,借助人工半自动收费系统的读写卡装置在该人工半自动收费卡内写入入口信息数据后,将该人工半自动收费卡配发给车辆驾驶人员;
B.路侧天线在5.8GHz频段不间断的发送路径标识信息,同时在5.8GHz频段接收来自人工半自动收费卡的射频无线通信模块的路径标识反馈信息;路径标识信息包括反映路径识别区域位置的路径位置信息和用于唤醒人工半自动收费卡的唤醒信息;
人工半自动收费卡的射频无线通信模块收到路径标识信息后将该路径标识信息写入人工半自动收费卡,并发送路径标识反馈信息;
C.车辆抵达收费路段的出入口站点准备驶出该收费路段时,交回人工半自动收费卡,借助人工半自动收费系统的读写卡装置读出人工半自动收费卡内的入口信息和路径标识信息,并根据读出的入口信息和路径标识信息计算收费数额。”
复审请求人认为:1)采用全双工技术可以在同一块资源上同时进行收发数据,比半双工具有更高的性能优势,并且配合天线内设置的至少一级低噪放大模块以及灵敏度的设定阂值为一90dbm,从而使相同信号强度的人工半自动收费MTC卡发射的信号,路侧天线接收距离相应增大,进一步保证人工半自动收费MTC卡射频无线通信成功率。2)在路侧天线发送的路径标识信息中,除了包括反映路径识别区域位置的路径位置信息,还包括用于唤醒人工半自动收费卡的唤醒信息,从而使得人工半自动收费卡在设置有天线的位置进行唤醒,从而进行信息的交互,节省电能消耗,既确保人工半自动收费卡在行车路径过程中通信的可靠性,又能使人工半自动收费卡能够维持长期使用。3)人工半自动收费卡的射频无线通信模块与路侧天线进行的是双向的信息交互,不仅仅将收到路径标识信息后将该路径标识信息写入人工半自动收费卡,同时还发送路径标识反馈信息,从而使得路侧天线既发射射频无线通信信号又接收射频无线信号,在车道上形成不间断的射频无线通信区域。当车辆进入射频无线通信区域后,人工半自动收费卡由远到近,能够收集到更多的场强能量,并且大大增加出现合适的时机、角度、射频强度的机会,从而成功与人工半自动收费MTC卡完成射频无线通信。因此本申请具备创造性。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12月10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坚持原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9年06月24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指出: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在于:1)本申请在收费路段的各路径识别区域内的道路两侧安装路侧天线,在安装所述路侧天线前,在射频收发模块内设置至少一级低噪放大模块,使路侧天线的灵敏度达到设定阈值;路侧天线灵敏度的设定阈值是-90dbm;而对比文件1中多个5.8GHz多路径标识站部署在高速公路产生环网有多路径的地方,未明确限定在道路两侧,也未明确为全双工工作方式;2)本申请人工半自动收费卡接收的由路侧天线发出的路径标识信息还包括用于唤醒人工半自动收费卡的唤醒信息,且路侧天线在5.SGHz频段接收来自人工半自动收费卡的射频无线通信模块的路径标识反馈信息,对比文件1中通过写入休眠时长而定时自动唤醒,且未记载人工半自动收费卡要发出路径标识反馈信息。上述区别特征属于本领域技术人员的惯用技术手段,因此权利要求1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针对上述复审通知书,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7月08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未修改申请文件。复审请求人认为:1、虽然全双工通信是本领域的常规通信方式,但是具体应用到高速公路的路侧天线时,具体在路侧天线的射频收发模块内设置至少一级低噪放大模块,并且使路侧天线的灵敏度达到设定阈值-90dbm,从而使相同信号强度的人工半自动收费MTC卡发射的信号,路侧天线接收距离相应增大,提高路侧天线的灵敏度,人工半自动收费卡由远到近,能够收集到更多的场强能量,并且大大增加出现合适的时机、角度、射频强度的机会,进一步保证人工半自动收费MTC卡射频无线通信可靠性;设定阈值为-90dbm,这是请求人在经过多次试验基础上得到的,取得了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2、同对比文件1采用的设定休眠时长的方式相比,本申请通过路侧天线发送用于唤醒人工半自动收费卡的唤醒信息来实现节能,本申请的方式具有更好的节能效果。首先,对比文件1存在还没到达标识站就将收费卡唤醒的情况,则会带来电能的损耗;其次,对比文件1的卡片是休眠时长结束后,需要再次写入休眠时长,否则收费卡会一直处于唤醒状态,影响卡片的使用寿命;而本申请的收费卡只有在收到唤醒信号时才会唤醒,唤醒准确性高,休眠时间长,能使人工半自动收费卡维持长期使用。3、人工半自动收费卡的射频无线通信模块与路侧天线进行的是双向的信息交互,能够确保收费卡中写入的路径标识信息的准确性,为后续计算收费数额的准确提供保证。而对比文件1没有公开上述内容,也没有证据证明上述内容用于人工半自动收费卡的射频无线通信是现有技术。
合议组于2019年07月23日发出了合议组成员变更通知书。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依法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一)审查文本的认定
复审请求人在提复审请求时即2018年11月27日提交了权利要求书全文修改替换页,经审查,其修改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因此本复审决定针对的审查文本是:申请日2015年06月14日提交的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说明书附图1、说明书第1-23段,2018年11月27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项。
(二)关于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如果一项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所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作为最接近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公开的内容相比,其区别技术特征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那么该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相对于现有技术不具备创造性。
具体到本案:
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在5.8GHz频段实现人工半自动收费系统多路径标识的路侧天线设置方法。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高速公路统一多路径识别系统及其识别方法,实现了高速公路5.8GHz统一多路径识别系统,解决了高速公路收费过程中准确收取所有车辆(包括ETC和MTC)的通行费和将所收取的通行费准确进行拆分的问题。并具体披露了以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3、15、19-28段,附图1-5):一种高速公路统一多路径识别系统,基于ETC系统所使用的5.8GHz的DSRC技术,包括部署在高速公路运营管理中心的第一设备100、部署在高速公路入口的第三设备300、部署在高速公路出口的第四设备400和车载设备500;所述第一设备100包括高速公路收费结算系统110;所述第三设备300包括入口MTC车道计算机310、与该入口MTC车道计算机310电连接的13.56MHz入口读卡器320、入口ETC车道计算机330和与该入口ETC车道计算机330电连接的ETC入口天线RSU340;所述第四设备400包括出口MTC车道计算机410、与该出口MTC车道计算机410电连接的13.56MHz出口读卡器420、出口ETC车道计算机430和与该出口ETC车道计算机430电连接的ETC出口天线RSU440;所述高速公路收费结算系统110分别与所述入口MTC车道计算机310、入口ETC车道计算机330、出口MTC车道计算机410和出口ETC车道计算机430电连接;所述高速公路统一多路径识别系统还包括部署在高速公路上的第二设备200;所述第一设备100还包括高速公路5.8GHz多路径管理系统120;所述第二设备200包括多个5.8GHz多路径标识站210,所述5.8GHz多路径标识站210部署在高速公路产生环网有多路径的地方,各5.8GHz多路径标识站210与所述高速公路5.8GHz多路径管理系统120电连接,为了更加安全,各5.8GHz多路径标识站210与所述高速公路5.8GHz多路径管理系统120还可以通过专用网络的无线通信链接来作为备份,高速公路产生环网有多路径的地方有多处,因此需要多个5.8GHz多路径标识站210;所述ETC入口天线RSU340为5.8GHz ETC入口天线RSU340;所述ETC出口天线RSU440为5.8GHz ETC出口天线RSU440;所述车载设备500包括多个5.8GHz电子标签OBU510和多个5.8GHz多路径复合卡520;在需要电子不停车收费ETC的每一部车辆上部署一个5.8GHz电子标签OBU510;在高速公路每一个入口处放置多个5.8GHz多路径复合卡520,便于人工收费MTC的车辆进入高速公路入口时,高速公路入口处的工作人员将5.8GHz多路径复合卡520发放给人工收费MTC车辆的车主。
5.8GHz多路径标识站210包括通信接口处理模块212、MCU第一基带处理模块213和5.8GHz第一射频模块214,以及为所述通信接口处理模块212、MCU第一基带处理模块213和5.8GHz第一射频模块214提供电力的电源模块211。通信接口处理模块212主要功能包括接收高速公路5.8GHz多路径管理系统120的命令、返回相应的机器状态和通信信息。MCU第一基带处理模块213主要功能包括处理高速公路5.8GHz多路径管理系统120的命令和发送基带信号给5.8GHz第一射频模块214,并且监控所述5.8GHz多路径标识站210的整机状态。5.8GHz第一射频模块214主要功能包括把基带信号转换成射频信号后发送出去,同时把接收到的射频信号转换成基带信号后传送给MCU第一基带处理模块213。电源模块211的输入电压为220伏。所述5.8GHz多路径标识站210还包括第一天线215,该第一天线215将射频信号发送出去和接收射频信号。
参见图5, 所述5.8GHz多路径复合卡520包括充电电源管理模块521、MCU第二基带处理模块522、5.8GHz第二射频模块523和13.56MHz模块524,所述充电电源管理模块521分别与所述MCU第二基带处理模块522和5.8GHz第二射频模块523电连接,所述MCU第二基带处理模块522与所述5.8GHz第二射频模块523电连接。5.8GHz第二射频模块523主要功能包括把基带信号转换成射频信号发送出去。同时把接收到的射频信号转换成基带信号后传送给MCU第二基带处理模块522。MCU第二基带处理模块522主要功能包括处理接收到的射频信号和命令,以及所述5.8GHz多路径复合卡520的整机电源管理和状态上报。充电电源管理模块521主要功能包括负责把13.56MHz转化为直流,并对充电电池进行充电,以及接收MCU第二基带处理模块522信号让整个电路处于休眠状态。13.56MHz模块524主要功能包括加密写入入口和出口信息,与目前高速公路使用的ISO/IEC 14443卡兼容。所述5.8GHz多路径复合卡520还包括第二天线525,该第二天线525将射频信号发送出去和接收射频信号。
参见图3,当车辆上没有部署电子标签OBU的车载设备,也就是当车辆是人工收费MTC时,收费流程如下:
①所述车辆到达高速公路入口并进入MTC车道入口,MTC车道入口工作人员将一个所述5.8GHz多路径复合卡520通过13.56MHz入口读卡器320写入入口信息,并将已写入入口信息的该5.8GHz多路径复合卡520发放给车主;为了省电,一般13.56MHz入口读卡器320还将休眠时长写入到所述5.8GHz多路径复合卡520内,此次休眠时长是根据路网多路径拓朴计算出的车辆从该高速公路入口到下一个最近的5.8GHz多路径标识站210可能最短到达的时间;如果所述5.8GHz多路径复合卡520内写入有休眠时长,所述5.8GHz多路径复合卡520则马上进入在途休眠状态,休眠时间为写入的休眠时长,到达休眠时长后进入在途周期唤醒工作状态;如果所述5.8GHz多路径复合卡520内没有写入休眠时长,则所述5.8GHz多路径复合卡520内直接进入在途周期唤醒工作状态;
②所述车辆通过MTC车道入口进入高速公路;
③所述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在接近所述5.8GHz多路径标识站210时,所述5.8GHz多路径复合卡520处于在途唤醒模式,检测和接收高速公路上的所述5.8GHz多路径标识站210信息,在所述车辆经过所述5.8GHz多路径标识站210时,发放给车主的所述5.8GHz多路径复合卡520收到所述5.8GHz多路径标识站210下发的该标识站的路径标识ID并存储;为了省电,一般5.8GHz多路径标识站210还将下一次的休眠时长发送到所述5.8GHz多路径复合卡520内,此次休眠时长是根据路网多路径拓朴计算出的车辆从该5.8GHz多路径标识站210到下一个最近的5.8GHz多路径标识站210或高速公路出口可能最短到达的时间;如果所述5.8GHz多路径复合卡520内又写入了休眠时长,所述5.8GHz多路径复合卡520则马上又进入在途休眠状态,休眠时间为此次写入的休眠时长,到达休眠时长后进入在途周期唤醒工作状态;如果所述5.8GHz多路径复合卡520内此次没有写入休眠时长,则所述5.8GHz多路径复合卡520内直接进入在途周期唤醒工作状态;
④车辆到达高速公路的MTC车道出口,MTC车道出口工作人员收回发放给车主的所述5.8GHz多路径复合卡520,并用所述13.56MHz出口读卡器420读出所述5.8GHz多路径复合卡520上的入口信息、多路径标识信息和自检的状态信息,并由所述出口MTC车道计算机410生成通行费信息和收取通行费,并将该通行费信息上报所述高速公路收费结算系统110 ;
⑤MTC车道出口工作人员将收回的所述5.8GHz多路径复合卡520设置为存放状态,并隔一段时间将所有收回的所述5.8GHz多路径复合卡520返回到高速公路入口处。
将对比文件1公开的内容与本申请权利要求1的方案相比较,对比文件1的5.8GHz多路径复合卡520包括5.8GHz第二射频模块523,可完成半自动人工收费,5.8GHz第二射频模块523相当于本申请的射频无线通信模块,5.8GHz多路径复合卡520相当于本申请的人工半自动收费卡;对比文件1在高速公路产生环网有多路径的地方设置多个双向通信的5.8GHz多路径标识站210,5.8GHz多路径标识站210包括5.8GHz第一射频模块214(相当于射频收发模块)和第一天线215, 5.8GHz第一射频模块214主要功能包括把基带信号转换成射频信号后发送出去,同时把接收到的射频信号转换成基带信号后传送给MCU第一基带处理模块213,上述第一天线215相当于本申请的天线,5.8GHz第一射频模块214相当于本申请的射频收发模块;对比文件1图3的流程中步骤①所述车辆到达高速公路入口并进入MTC车道入口,MTC车道入口工作人员将一个所述5.8GHz多路径复合卡520通过13.56MHz入口读卡器320写入入口信息,并将已写入入口信息的该5.8GHz多路径复合卡520发放给车主;还将休眠时长写入到所述5.8GHz多路径复合卡520内,此次休眠时长是根据路网多路径拓扑计算出的车辆从该高速公路入口到下一个最近的5.8GHz多路径标识站210可能最短到达的时间,如果所述5.8GHz多路径复合卡520内写入有休眠时长,所述5.8GHz多路径复合卡520则马上进入在途休眠状态,休眠时间为写入的休眠时长,到达休眠时长后进入在途周期唤醒工作状态;如果所述5.8GHz多路径复合卡520内没有写入休眠时长,则所述5.8GHz多路径复合卡520内直接进入在途周期唤醒工作状态;②所述车辆通过MTC车道入口进入高速公路;③所述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在接近所述5.8GHz多路径标识站210时,所述5.8GHz多路径复合卡520处于在途唤醒模式,检测和接收高速公路上的所述5.8GHz多路径标识站210信息,在所述车辆经过所述5.8GHz多路径标识站210时,发放给车主的所述5.8GHz多路径复合卡520收到所述5.8GHz多路径标识站210下发的该标识站的路径标识ID并存储;④车辆到达高速公路的MTC车道出口,MTC车道出口工作人员收回发放给车主的所述5.8GHz多路径复合卡520,并用所述13.56MHz出口读卡器420读出所述5.8GHz多路径复合卡520上的入口信息、多路径标识信息和自检的状态信息,并由所述出口MTC车道计算机410生成通行费信息和收取通行费,并将该通行费信息上报所述高速公路收费结算系统110 ,上述步骤1-4相当于本申请的步骤A、B、C, 其中5.8GHz多路径复合卡520在写入的休眠时长到达时被唤醒,而本申请是接收路侧天线发出的用于唤醒人工半自动收费卡的唤醒信息而被唤醒。
从而本申请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技术特征在于:1)本申请在收费路段的各路径识别区域内的道路两侧安装路侧天线,在安装所述路侧天线前,在射频收发模块内设置至少一级低噪放大模块,使路侧天线的灵敏度达到设定阈值;路侧天线灵敏度的设定阈值是-90dbm;而对比文件1中多个5.8GHz多路径标识站部署在高速公路产生环网有多路径的地方,未明确限定在道路两侧,也未明确为全双工工作方式;2)本申请人工半自动收费卡接收的由路侧天线发出的路径标识信息还包括用于唤醒人工半自动收费卡的唤醒信息,且路侧天线在5.SGHz频段接收来自人工半自动收费卡的射频无线通信模块的路径标识反馈信息,对比文件1中通过写入休眠时长而定时自动唤醒,且未记载人工半自动收费卡要发出路径标识反馈信息。
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为:如何提高通信的传输性能、节能和保证传输的正确性。
对于上述区别特征1),对比文件1 5.8GHz频段的多路径标识站设置在高速公路产生多路径的位置,与本申请同样解决标识车辆实际行驶的路径的效果,而具体设置在收费路段的各路径识别区域内的道路两侧为本领域技术人员结合实际方便而采取的常规位置设置。全双工和半双工通信方式各自的特点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是已知的,为提高通信的传输性能,以更高的效率实现通信,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结合实际需求而在这两种通信方式中选择进行全双工通信,这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选择。为了提高路侧天线的灵敏度,结合实际需求为提高通信的可靠性而在安装路侧天线前,在射频收发模块内设置至少一级低噪放大模块,使路侧天线的灵敏度达到设定阈值并根据实际情况限定其设定阈值是-90dbm为本领域技术人员结合实际通信过程中通信情况而采取的常规设置方式,是可以经过有限次试验结合具体的通信环境而得出的合理的灵敏度阈值设定。
对于上述区别特征2),对比文件1公开了如果所述5.8GHz多路径复合卡520写入休眠时长,休眠时长是根据路网多路径拓朴计算出的车辆从该高速公路入口到下一个最近的5.8GHz多路径标识站210可能最短到达的时间,到达休眠时长后即进入在途周期唤醒工作状态。也就是说对比文件1的方案是通过写入休眠时长,当休眠时长到达时(即到达多路径标识站时)半自动收费卡自动唤醒,其同样解决了半自动收费卡节能的问题。而通过路侧天线等设备对处于休眠状态的人工半自动收费卡发出唤醒信号,同时将唤醒信号包括在路径标识信息中一同发出也是本领域惯用的半自动收费卡实现节能的技术手段。同时,在多路径复合卡520接收到路径标识信息后发送一个路径标识反馈信息用于通知多路径标识站该路径信息已接收,从而保证数据通信的正确性是数据通信领域的惯用技术手段。
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公知常识得到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所以权利要求1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3款有关创造性的规定。
对于复审请求人的意见,合议组认为:
1、本领域技术人员知晓,在电子收费领域,对比文件1中采用的“专用短程通信(DSRC)协议”规范了路边单元与车载单元之间完成可靠的数据传输的有关规程,目前国际上形成了欧洲CEN的5.8GHz、意大利5.8GHz(全)双工被动式、日本5.8GHz全双工主动式三种DSRC通信标准,即DSRC全双工通信已经被广泛采用,因而本申请的路侧单元采用全双工通信方式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选择;而设置放大模块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提高无线信号灵敏度的惯用方式,因此在安装路侧天线前,在射频收发模块内设置一低噪放大模块,使得路侧天线的灵敏度达到-90dbm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实际需求而采用的常规设置。
2、对于唤醒方式,对比文件1采用了设置休眠时长,休眠时长到达时自动唤醒的方式,与本申请解决了相同的节能问题;本申请采用车辆到达时,路侧天线发送唤醒信息进行唤醒的方式,虽与对比文件1不同,但是本申请的该方式却是本领域中最常用的唤醒方式,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技术手段。
3、如上所述,本领域技术人员也知晓,对比文件1公开的“DSRC协议”提供用户证实方式和无证实方式两种服务方式,二者的优缺点也显而易见,证实的服务需要花费较多的时间,但可靠性增加,非证实的服务不需来回应答,实现简单,但可靠性不高;因而无论是采用对比文件1中的无证实方式,还是本申请路侧天线接收路径标识反馈信息的用户证实方式都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选择。因此复审请求人的上述理由不能被接受。
综上所述,权利要求1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08月17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请求人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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