识别非常规地层-复审决定


发明创造名称:识别非常规地层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85498
决定日:2019-07-31
委内编号:1F266528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380067585.2
申请日:2013-03-15
复审请求人:哈里伯顿能源服务公司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王蕊娜
合议组组长:翟琳娜
参审员:张鑫
国际分类号:G01V3/28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与一份对比文件相比存在区别技术特征,而目前又没有证据证明该区别技术特征属于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的前提下,则该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并非是显而易见的。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380067585.2,名称为“识别非常规地层”的发明专利PCT申请。申请人为哈里伯顿能源服务公司。本申请的申请日为2013年3月15日,进入中国国家阶段之日为2015年6月23日,申请公布日为2015年9月30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审查员于2018年8月3日发出驳回决定,驳回了本发明专利申请,其理由是:权利要求1-19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申请人于进入中国国家阶段之日2015年6月23日提交的国际申请文件的中文译文中的说明书附图图1-25、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说明书第[0001]-[0091]段,于2017年10月9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19项。其中驳回决定中引用了如下对比文件:
对比文件1:WO 2012/121697A1,公开日期为2012年9月13日;
对比文件3:US 2013/0046474A1,公开日期为2013年2月21日。
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方法,其包括:
获得由方位敏感电磁测井工具根据其在钻孔中的位置收集的信号测量;
使用所述信号测量来识别非常规地层模型的类型,所述类型的非常规地层模型在三个正交方向上具有不同的电阻率分布;
将适于所述类型的非常规地层模型的反演技术应用于所述组信号测量以确定地理性质;和
使用所述地理性质来作出关于是否钻井的决定。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获得信号测量包括在所述钻孔中的多个位置处获得其中βi为所述电磁测井工具从其获得所述信号测量的方位方向。
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使用所述信号测量来识别非常规地层模型的类型包括:
使具有随方位变化的实部和随方位变化的虚部的信号与所述信号测量去耦;
确定在所述信号的所述实部与所述信号的所述虚部之间存在相位偏移。
4. 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模型,其中使所述信号去耦包括:
使双频信号去耦;和
使单频信号去耦;
其中在360°方位下所述双频信号的周期为所述单频信号的周期的两倍。
5. 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模型,其中应用适于所述类型的地层模型的所述反演技术包括:
应用适于非常规地层模型的反演技术。
6.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模型,其中获得信号测量包括:
使所述电磁测井工具配备有A倾斜发射器和B倾斜接收器,A B=3,所述倾斜发射器和倾斜接收器定向到相同工具方位角;和
通过所述倾斜发射器和倾斜接收器发射和接收具有多个频率的信号。
7.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模型,其中获得信号测量包括:
使所述电磁测井工具配备有A倾斜发射器和B倾斜接收器,A B>3,所述倾斜发射器和倾斜接收器中的至少一个定向到与其它倾斜发射器和倾斜接收器定向到的工具方位角不同的工具方位角;和
通过所述倾斜发射器和倾斜接收器发射和接收具有至少一个单频的信号。
8. 一种装置,包括:
存储器;
处理器,其中所述处理器用于:
获得由方位敏感电磁测井工具根据其在钻孔中的位置收集的信号测量;
使用所述信号测量来识别非常规地层模型的类型,所述类型 的非常规地层模型在三个正交方向上具有不同的电阻率分布;
将适于所述类型的非常规地层模型的反演技术应用于所述组信号测量以确定地理性质;和
使用所述地理性质来作出关于是否钻井的决定。
9. 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装置,其中在获得信号测量时,所述处理器在所述钻孔中的多个位置处获得其中βi为所述电磁测井工具从其获得所述信号测量的方位方向。
10. 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装置,其中在使用所述信号测量来识别非常规地层模型的类型时,所述处理器:
使具有随方位变化的实部和随方位变化的虚部的信号与所述信号测量去耦;和
确定在所述信号的所述实部与所述信号的所述虚部之间存在相位偏移。
11. 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装置,其中在使所述信号去耦时,所述处理器:
使双频信号去耦;和
使单频信号去耦;
其中在360°方位下所述双频信号的周期为所述单频信号的周期的两倍。
12. 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装置,其中在应用适于所述类型的地层模型的所述反演技术时,所述处理器:
应用适于非常规地层模型的反演技术。
13. 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装置,其中:
所述电磁测井工具配备有A倾斜发射器和B倾斜接收器,A B=3,所述倾斜发射器和倾斜接收器定向到相同工具方位角,且在获得信号测量时,所述处理器:
通过所述倾斜发射器和接收器发射和接收具有多个频率的信号。
14. 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装置,其中:
所述电磁测井工具配备有A倾斜发射器和B倾斜接收器,A B>3,所述倾斜发射器和倾斜接收器中的至少一个定向到与其它倾斜发射器和倾斜接收器定向到的工具方位角不同的工具方位角,且在获得信号测量时,所述处理器:
通过所述倾斜发射器和接收器发射和接收具有至少一个单频的信号。
15. 一种设备,其包括:
多根天线,其安装在工具壳体中;和
处理器,其:
获得由所述多根天线根据其在钻孔中的位置收集的信号测量;
使用所述信号测量来识别非常规地层模型的类型,所述类型的非常规地层模型在三个正交方向上具有不同的电阻率分布;
将适于所述类型的地层模型的反演技术应用于所述组信号测量以确定地理性质;和
使用所述地理性质来作出关于是否钻井的决定。
16. 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多根天线包括:
A倾斜发射器和B倾斜接收器,A B=3,所述倾斜发射器和倾斜接收器定向到相同工具方位角。
17. 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设备,其还包括:
发射器,其用于通过所述倾斜发射器发射多个频率;和
接收器,其用于通过所述倾斜接收器接收所述多个频率。
18. 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多根天线包括:
A倾斜发射器和B倾斜接收器,A B>3,所述倾斜发射器和倾斜接收器中的至少一个定向到与其它倾斜发射器和倾斜接收器定向到的工具方位角不同的工具方位角。
19. 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设备,其还包括:
发射器,其用于通过所述倾斜发射器发射具有至少一个单频的信号;和
接收器,其用于通过所述倾斜接收器接收具有至少所述单频的信号。”
驳回决定认为: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方法,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3相比,其区别在于权利要求1还限定了:所述类型的非常规地层模型在三个正交方向上具有不同的电阻率分布。然而通过三维方向进行模型参数确定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因而,所述类型的非常规地层模型在三个正交方向上具有不同的电阻率分布,这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也是容易想到的。因此,在对比文件3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的惯用手段从而得到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权利要求1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权利要求2、3、5的附加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3公开,权利要求4的附加技术特征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权利要求6、7的附加技术特征是在对比文件3公开的内容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常用的技术手段能够得到的,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基础上,该从属权利要求2-7也均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权利要求8请求保护一种装置,权利要求8与对比文件3相比,区别在于权利要求8还限定了:所述类型的非常规地层模型在三个正交方向上具有不同的电阻率分布。然而通过三维方向进行模型参数确定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所述类型的非常规地层模型在三个正交方向上具有不同的电阻率分布,这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也是容易想到的。因此,在对比文件3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的惯用手段从而得到权利要求8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8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权利要求9、10、12的附加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3公开,权利要求11的附加技术特征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权利要求13、14的附加技术特征是在对比文件1、3公开的内容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常用的技术手段能够得到的,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基础上,该从属权利要求9-14也均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权利要求15请求保护一种设备,权利要求15与对比文件3相比,区别在于权利要求15还限定了:所述类型的非常规地层模型在三个正交方向上具有不同的电阻率分布。然而通过三维方向进行模型参数确定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所述类型的非常规地层模型在三个正交方向上具有不同的电阻率分布,这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也是容易想到的。因此,在对比文件3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的惯用手段从而得到权利要求15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15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权利要求16、18的附加技术特征是在对比文件1、3公开的内容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常用的技术手段能够得到的,权利要求17、19的附加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3公开,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有创造性时,权利要求16-19也均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申请人哈里伯顿能源服务公司(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8年11月19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同时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的全文修改替换页。其中,将驳回针对的权利要求3、4的内容补入权利要求1中形成新的权利要求1,并对驳回针对的独立权利要求8、15做了同样的修改,同时将权利要求3、4、10、11删除,并对权利要求重新编号并调整了引用关系。复审请求时新修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方法,其包括:
获得由方位敏感电磁测井工具根据其在钻孔中的位置收集的信号测量;
使用所述信号测量来识别非常规地层模型的类型,所述类型的非常规地层模型在三个正交方向上具有不同的电阻率分布;
将适于所述类型的非常规地层模型的反演技术应用于所述组信号测量以确定地理性质;使用所述地理性质来作出关于是否钻井的决定,
其中使用所述信号测量来识别非常规地层模型的类型包括:
使具有随方位变化的实部和随方位变化的虚部的信号与所述信号测量去耦;
确定在所述信号的所述实部与所述信号的所述虚部之间存在相位偏移,
其中使所述信号去耦包括:
使双频信号去耦;和
使单频信号去耦;
其中在360°方位下所述双频信号的周期为所述单频信号的周期的两倍。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获得信号测量包括在所述钻孔中的多个位置处获得其中βi为所述电磁测井工具从其 获得所述信号测量的方位方向。
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模型,其中应用适于所述类型的地层模型的所述反演技术包括:
应用适于非常规地层模型的反演技术。
4.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模型,其中获得信号测量包括:
使所述电磁测井工具配备有A倾斜发射器和B倾斜接收器,A B=3,所述倾斜发射器和倾斜接收器定向到相同工具方位角;和
通过所述倾斜发射器和倾斜接收器发射和接收具有多个频率的信号。
5.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模型,其中获得信号测量包括:
使所述电磁测井工具配备有A倾斜发射器和B倾斜接收器,A B>3,所述倾斜发射器和倾斜接收器中的至少一个定向到与其它倾斜发射器和倾斜接收器定向到的工具方位角不同的工具方位角;和
通过所述倾斜发射器和倾斜接收器发射和接收具有至少一个单频的信号。
6. 一种装置,包括:
存储器;
处理器,其中所述处理器用于:
获得由方位敏感电磁测井工具根据其在钻孔中的位置收集的信号测量;
使用所述信号测量来识别非常规地层模型的类型,所述类型的非常规地层模型在三个正交方向上具有不同的电阻率分布;
将适于所述类型的非常规地层模型的反演技术应用于所述组信号测量以确定地理性质;
使用所述地理性质来作出关于是否钻井的决定,
其中在使用所述信号测量来识别非常规地层模型的类型时,所述处理器:
使具有随方位变化的实部和随方位变化的虚部的信号与所述信号测量去耦;和
确定在所述信号的所述实部与所述信号的所述虚部之间存在相位偏移,
其中在使所述信号去耦时,所述处理器:
使双频信号去耦;和
使单频信号去耦;
其中在360°方位下所述双频信号的周期为所述单频信号的周期的两倍。
7. 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装置,其中在获得信号测量时,所述处理器在所述钻孔中的多个位置处获得其中βi为所述电磁测井工具从其获得所述信号测量的方位方向。
8. 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装置,其中在应用适于所述类型的地层模型的所述反演技术时,所述处理器:
应用适于非常规地层模型的反演技术。
9. 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装置,其中:
所述电磁测井工具配备有A倾斜发射器和B倾斜接收器,A B=3,所述倾斜发射器和倾斜接收器定向到相同工具方位角,且在获得信号测量时,所述处理器:
通过所述倾斜发射器和接收器发射和接收具有多个频率的信号。
10. 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装置,其中:
所述电磁测井工具配备有A倾斜发射器和B倾斜接收器,A B>3,所述倾斜发射器和倾斜接收器中的至少一个定向到与其它倾斜发射器和倾斜接收器定向到的工具方位角不同的工具方位角,且在获得信号测量时,所述处理器:
通过所述倾斜发射器和接收器发射和接收具有至少一个单频的信号。
11. 一种设备,其包括:
多根天线,其安装在工具壳体中;和
处理器,其:
获得由所述多根天线根据其在钻孔中的位置收集的信号测量;
使用所述信号测量来识别非常规地层模型的类型,所述类型的非常规地层模型在三个正交方向上具有不同的电阻率分布;
将适于所述类型的地层模型的反演技术应用于所述组信号测量以确定地理性质;和
使用所述地理性质来作出关于是否钻井的决定,
其中使用所述信号测量来识别非常规地层模型的类型包括:
使具有随方位变化的实部和随方位变化的虚部的信号与所述信号测量去耦;
确定在所述信号的所述实部与所述信号的所述虚部之间存在相位偏移,
其中使所述信号去耦包括:
使双频信号去耦;和
使单频信号去耦;
其中在360°方位下所述双频信号的周期为所述单频信号的周期的两倍。
12. 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多根天线包括:
A倾斜发射器和B倾斜接收器,A B=3,所述倾斜发射器和倾斜接收器定向到相同工具方位角。
13. 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设备,其还包括:
发射器,其用于通过所述倾斜发射器发射多个频率;和
接收器,其用于通过所述倾斜接收器接收所述多个频率。
14. 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多根天线包括:
A倾斜发射器和B倾斜接收器,A B>3,所述倾斜发射器和倾斜接收器中的至少一个定向到与其它倾斜发射器和倾斜接收器定向到的工具方位角不同的工具方位角。
15. 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设备,其还包括:
发射器,其用于通过所述倾斜发射器发射具有至少一个单频的信号;和
接收器,其用于通过所述倾斜接收器接收具有至少所述单频的信号。”
复审请求人认为:(1)“双轴各向异性模型”的概念与“各向异性模型”的概念有着本质区别。各向异性模型实际上是指在所有水平方向上具有相同电阻率分布(水平电阻率Rh)而在垂直方向上具有一垂直电阻率分布(垂直电阻率Rv)的模型——其属于本领域公知常识。“双轴各向异性地层”(即非常规模型)是指在x、y和z三个轴方向具有三个个体电阻率分布的模型。此外,“各向异性(模型)”和“双轴各向异性(模型)”两者都是三维(模型)。也就是说,“各向异性模型”是各向异性三维模型,而“双轴各向异性模型”也是双轴各向异性三维模型。从某种意义上而言,“各向异性(模型)”和“双轴各向异性(模型)”的差异并不在于维度的数目,而在于水平平面上的电阻率分布是否相同。另外,前述区别技术特征“所述类型的非常规地层模型在三个正交方向上具有不同的电阻率分布”实际上反映出本申请方案的固有精神实质,因为本申请方案正是旨在解决双轴各向异性地层中的问题。(2)引入双频信号是为了“解耦非常规地层参数”。本申请说明书第12页第28行至第13页第2行对此进行了说明,由此可知,将“解耦双频信号”引入“解耦信号”实际上与本申请方案的精神实质紧密相关联,因为“解耦双频信号”恰恰实现了对非常规地层参数的解耦,并且仅单频操作不足以解耦此类地层参数。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并不能构想到特征“解耦双频信号”。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11月27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认为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依然不具备创造性,因此,坚持原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1、审查文本的认定
在复审程序中,复审请求人于2018年11月19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的全文修改替换页。经审查,上述修改符合专利法第33条以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1条第1款的规定,因此,本复审决定针对的文本是:复审请求人于2018年11月19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15项、于2015年6月23日进入中国国家阶段之日提交的国际申请文件的中文译文中的说明书附图图1-25、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说明书第[0001]-[0091]段。
2、关于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2.1、关于权利要求1-7
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方法,对比文件3公开了一种方位敏感电阻率测井仪的高效反演系统及方法,其具体公开了(参见其权利要求10-18、说明书全文、附图1-19):在石油钻井和测井领域,电阻率测井仪是一种常用的测井仪器,它可以用来指示井眼周围岩层的电阻率。关于电阻率的此类信息有助于确定是否存在碳氢化合物。因此,为电阻率测井公开了各种工具、系统和方法。至少一些工具实施例包括测量形成的电磁响应的发射和接收天线,其中至少一个天线倾斜以提供方向灵敏度。处理器将响应(作为工具旋转角度的函数进行测量)转换为一组反演参数,然后这些参数用于估计地层的各向异性特性。许多地层都是电各向异性的,这一特性通常归因于地层沉积过程中的极细分层。因此,在定向为X-Y平面与地层平行且Z轴垂直于地层的地层坐标系中,X和Y方向的电阻Rx和Ry分别相同,但Z方向的电阻Rz与Rx和Ry不同。因此,平行于地层平面(即x-y平面)的电阻率称为水平电阻率Rh,垂直于地层平面(即z方向)的电阻率称为垂直电阻率Rv。图8A-8G显示了电阻率测井仪的各种说明性天线配置。上述每种说明性工具配置都提供了方位敏感的测量,可确定地层电阻率、各向异性、倾角和走向。如图6所示,刀具测量与旋转角度仓相关。对于N个旋转角度仓,旋转角度可指定为:βk = (k -1)2π /N,其中的k可以是1,...,N。接收信号的同相分量和正交分量与工具的旋转角呈近似正弦关系。给定接收天线r响应给定发射天线t在旋转角度仓k中的测量值由Vrt(k)表示,Vrt(k)是一个复值数,其实部表示接收信号与发射信号同相的分量,其虚部表示接收信号的分量。表示接收信号与发送信号正交的分量。尽管以下描述假定Vrt(k)为非补偿测量,但也可以使用补偿测量。
图10显示了一个说明性的电阻率测井过程,以确定水平电阻率、垂直电阻率以及相对倾角和走向角作为沿钻孔位置的函数。将电阻率测井仪放置在钻孔中并开始钻孔后,随测井仪的旋转,在选择发送器天线和发射频率的情况下,从1002区块开始测井过程。随着过程的继续,选择操作将迭代每个发射天线和适合该发射天线的每个发射频率。在块1004中,日志记录工具以所选频率驱动所选发射天线,并测量接收器响应。测井仪进一步测量与被测接收器响应相关的工具位置和方向。在各种实施例中,接收器响应可以是绝对相移、绝对衰减、差相移、差分衰减和/或复杂电压。(一些工具实施例将采用同相和正交相位信号测量代替振幅和相位。)在块1006中,位置和方向信息用于将测量的接收器响应与方位仓关联。如果对一个给定的方位仓进行多次测量,则可以合并测量,例如通过求平均值。在区块1008中,进行测试以确定是否在钻孔中的该位置进行更多测量(例如,测试以查看被测工具位置是否仍在预定范围内)。如果是,则重复块1002-1008。在可选数据块1010中,测井仪通过结合测量值来确定补偿测量值,以响应与接收天线相对的发射天线。在区块1012中,测井工具或测井系统的其他部分确定一组反相和和/或反相差。根据这些值,工具或系统确定1014区块的地层走向角,例如,通过将正弦曲线拟合到数据。在块1016中,系统根据一个或多个反相和值计算包含至少一个参数的反演参数。在至少一些实施例中,反演参数包括在走向角β0处的归一化反极和值、在走向角β0处的归一化反极差分值和归一化平均信号值。在1018区块,系统利用反演参数进行0d反演,以确定地层倾角和各向异性地层电阻率。此信息可在块1020中用于更新地层属性日志的实时显示。在区块1022中,系统确定是否应继续记录(例如,钻井过程是否继续),如果继续记录,则该过程返回区块1002以获得这些测量值。否则,该过程进入1024区块,系统根据0d反演结果确定初始地层模型,采用从中估计的床层边界位置,例如,非标准化反模式差值图中的喇叭位置。从初始模型开始,系统在1026区块进行一维反演,以获得作为位置函数的地层性质的改进估计。系统显示1028区块的最终地层记录。
该测井方法包括:将发射天线的电磁波发送到地层中;用接收天线接收地层中的电磁波,其中发射和接收天线中的至少一个相对于工具轴倾斜;基于至少部分接收到的电磁波确定至少一个地层测量相对于工具旋转角度的变化;至少部分地基于所接收的电磁波确定至少一个地层测量的工具旋转角度的变化;确定一组反演参数,包括至少部分基于所述至少一个地层测量的反相和的至少一个参数;以及基于所述反演参数组估计各向异性地层参数。进一步包含将各向异性地层参数显示为对数。各向异性地层参数包括倾角、水平电阻率和垂直电阻率。其中所述地层测量是表示接收天线响应的同相分量和正交分量的复数值。其中所述反演参数组包括至少一个部分基于以与第一次地层测量不同的频率进行的地层测量的反相和的参数。其中所述反演参数组包括至少一个部分基于通过第二接收天线获得的地层测量的反相和的参数。
可见,由于对比文件3中也是应用的方位敏感电磁测井工具,因此其实际上也公开了获得由方位敏感电磁测井工具根据其在钻孔中的位置收集的信号测量,其可以用来指示井眼周围岩层的电阻率,以及电阻率的此类信息有助于确定是否存在碳氢化合物均表明对比文件3中同样可以使用该信号测量来识别地层模型的类型。“基于所述反演参数组估计各向异性地层参数” 即表明对比文件3也公开了将适于所述类型的地层模型的反演技术应用于该组信号测量以确定地层的各向异性(即地理性质),且背景技术部分中公开的“其可以用来指示井眼周围岩层的电阻率,以及电阻率的此类信息有助于确定是否存在碳氢化合物”也表明对比文件3隐含公开了使用所述各向异性(地理性质)来作出关于是否钻井的决定。
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3相比,区别技术特征至少在于:权利要求1中限定的是使用该信号测量来识别非常规地层模型的类型,而所述类型的非常规地层模型在三个正交方向上具有不同的电阻率分布。而对比文件3中是使用信号测量来识别地层的各向异性特性,这里指的各向异性是“在定向为X-Y平面与地层平行且Z轴垂直于地层的地层坐标系中,X和Y方向的电阻Rx和Ry分别相同,但Z方向的电阻Rz与Rx和Ry不同”。
对此,合议组认为:本申请中提及的非常规地层的类型模型是在三个正交方向上具有不同的电阻率分布,即本申请说明书中的“双轴各向异性模型”,而对比文件3中涉及的“各向异性模型”指的是水平方向的电阻与垂直方向的电阻不同,二者的差异并不在于维度的数目,而在于水平平面上各个方向的电阻率分布是否相同。由此可知,本申请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3的不同之处并不仅仅在于由二维向三维的转变,而在于解决在三个方向上电阻率均不相同的地层参数的测量问题。因此,在目前没有证据证明有关在三个正交方向上具有不同的电阻率分布的非常规地层的类型模型—“双轴各向异性模型”属于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的前提下,在对比文件3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的惯用手段从而得到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并非是显而易见的。
驳回决定中还引用了对比文件1来评述权利要求4、5(复审针对的文本的权利要求6、7)的附加技术特征,无论上述证据是否公开了该附加技术特征均不会对独立权利要求的创造性造成影响。因此,权利要求1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在此基础上,直接或间接引用权利要求1的从属权利要求2-5均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2、关于权利要求6-10
权利要求6请求保护一种装置,其处理器的用途与权利要求1中的方法一一对应,基于与权利要求1相同的理由,该权利要求6同样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在此基础上,直接或间接引用权利要求6的从属权利要求7-10均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3、关于权利要求11-15
权利要求11请求保护一种设备装置,其处理器的用途与权利要求1中的方法一一对应,基于与权利要求1相同的理由,该权利要求11同样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在此基础上,直接或间接引用权利要求11的从属权利要求12-15均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三、决定
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08月03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在本复审决定针对的文本的基础上对本发明专利申请继续进行审查。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请求人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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