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调整工具扭矩测量的工具和方法-复审决定


发明创造名称:用于调整工具扭矩测量的工具和方法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85216
决定日:2019-07-29
委内编号:1F239166
优先权日:2013-05-07
申请(专利)号:201410185701.7
申请日:2014-05-05
复审请求人:施耐宝公司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李晓
合议组组长:邹涤秋
参审员:孙金凤
国际分类号:B25B23/14(2006.01)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如果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对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存在区别技术特征,但现有技术中给出了将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应用到该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以解决其存在的技术问题的启示,这种启示会使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面对所述技术问题时,有动机改进该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以获得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则该技术方案是显而易见的,不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涉及申请号为201410185701.7,名称为“用于调整工具扭矩测量的工具和方法”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本申请的申请人为施耐宝公司,申请日为2014年05月05日,优先权日为2013年05月07日,公开日为2014年11月12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于2017年08月18日发出驳回决定,驳回了本申请,其理由是:权利要求1-18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申请日2014年05月05日提交的说明书附图图1-图12(即第1-7页)、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2016年08月09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62段(即第1-10页)、2017年05月10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18项。驳回决定中引用如下对比文件:
对比文件1:US2012/0312132A1,公开日为2012年12月13日;
对比文件2:DE202012104327U1,公告日为2013年04月25日;
对比文件3:US2007/0119267A1,公开日为2007年05月31日。
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用于调整扭矩测量的工具,所述工具具有:
传动头,其具有传动头长度和传动突缘;
延长部,其具有延长部长度,用于连接所述传动突缘并从所述传动突缘伸出,以向工件施加扭矩量;和
扭矩传感器,其可操作地连接至所述传动头,并用于测量所述工具施加到所述工件的所述扭矩量,由此产生扭矩测量值;
所述工具包括:
输入界面,用于接收对应于所述传动头长度的传动头输入和对应于所述延长部长度的延长部输入;以及
处理器,所述处理器与所述输入界面和所述扭矩传感器之间进行可操作通讯,所述处理器用于向所述扭矩测量值应用校正系数,以产生校正扭矩测量值,其中所述校正系数根据所述传动头输入和所述延长部输入而得到。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工具,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显示器,所述显示器与所述处理器可操作地通讯并用于显示所述校正扭矩测量值。
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用户输入界面包括可供所述工具的使用者进行选择的按钮。
4.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工具,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动力源,用于向所述扭矩传感器、处理器和输入界面提供动力。
5.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工具,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存储器,用于储存含有与所述传动头输入和所述延长部输入分别对应的校正系数的搜索列表。
6. 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传动头输入和所述延长部输入包括分别对应于所述传动头和所述延长部的专用的代码,且所述处理器从所述搜索列表获取所述校正系数,所述搜索列表令所述代码分别关联于所述传动头长度、所述延长部长度以及分别用于所述传动头长度和所述延长部长度的所述校正系数。
7. 一种用于调整扭矩测量的工具,包括:
接收头;
可更换的传动头,所述传动头具有传动突缘和传动头长度,所述传动头连接至所述接收头;
延长部,其具有延长部长度,用于与所述传动头连接并从所述传动突缘伸出;
扭矩传感器,用于测量由所述传动头和所述延长部施加于所述工件的扭矩量,由此产生扭矩测量值;
输入界面,用于接收对应于所述传动头长度的传动头输入和对应于所述延长部长度的延长部输入;以及
处理器,所述处理器与所述输入界面和所述扭矩传感器可操作地通讯,所述处理器用于基于所述传动头输入和所述延长部输入的校正系数,将所述扭矩测量值调整为校正扭矩测量值。
8. 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工具,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显示器,所述显示器与所述处理器进行可操作通讯的显示器,且用于显示所述校正扭矩测量值。
9. 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输入界面包括可供所述工具的使用者进行选择的按钮。
10. 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工具,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动力源,所述动力源用于向所述扭矩传感器、处理器和输入界面提供动力。
11. 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工具,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存储器,所述存储器用于储存含有与所述延长部长度和所述传动头长度分别对应的校正系数的搜索列表。
12. 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延长部输入包括所述延长部专用的代码,且所述处理器从所述搜索列表中获取所述校正系数,所述搜索列表将所述代码关联于所述延长部长度和该延长部长度的校正系数。
13. 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传动头输入包括所述传动头专用的代码,且所述处理器从所述搜索列表中获取所述校正系数,所述搜索列表将所述代码关联于所述传动头长度和该传动头长度的校正系数。
14. 一种测量由工具施加到工件上的扭矩量的方法,所述工具具有:具有传动头长度和传动突缘的传动头,具有延长部长度并从所述传动突缘伸出的延长部,和用于测量施加到所述工件的所述扭矩量的扭矩传感器;所述方法包括:
接收对应于所述传动头长度的传动头输入和对应于所述延长部长度的延长部输入;
根据所述延长部输入和所述传动头输入,计算校正系数;
使用所述扭矩传感器测量所述工具施加到所述工件的所述扭矩量,由此产生扭矩测量值;
通过根据所述延长部长度和所述传动头长度调整所述扭矩测量值,产生校正扭矩值;以及
指示所述校正扭矩值。
15. 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在所述工具中设置的存储器上储存所述校正系数。
16. 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在所述校正扭矩值达到预设扭 矩值时,做出指示。
17. 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指示所述校正扭矩值的步骤,包括在可操作连接至所述工具的显示器上显示所述校正扭矩值。
18. 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接收对应于所述传动头长度的所述传动头输入和对应于所述延长部长度的所述延长部输入的步骤,包括接收所述延长部和所述传动头专用的代码,并自动根据所述代码从搜索列表中获得所述延长部长度和所述传动头长度。”
驳回决定认为:权利要求1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相比,其区别技术特征在于:(1)本申请还包括传动突缘和延长部,延长部具有延长部长度,用于连接传动突缘并从传动突缘伸出,以向工件施加扭矩量;(2)输入界面还可接收对应于延长部长度的延长部输入,校正系数还根据延长部输入而得到;(3)本申请包括的是扭矩传感器,扭矩传感器连接至传动头。然而上述区别特征(1)已被对比文件2公开,上述区别特征(2)和(3)是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容易想到的,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以及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得出该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对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权利要求1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权利要求2-4的附加技术特征已被对比文件1公开,权利要求5的附加技术特征部分被对比文件3公开,部分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权利要求6的附加技术特征中部分被对比文件1公开,部分被对比文件3公开,部分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因此权利要求2-6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独立权利要求7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相比,其区别技术特征在于:(1)本申请还包括延长部,其具有延长部长度,用于与传动头连接并从传动突缘伸出;(2)本申请包括的是扭矩传感器,其用于测量由传动头和延长部施加于工件的扭矩量,输入界面还可接收对应于延长部长度的延长部输入,处理器在校正扭矩值时还基于延长部输入的校正系数。然而上述区别特征(1)已被对比文件2公开,上述区别特征(2)是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容易想到的,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以及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得出该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对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权利要求7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权利要求8-10的附加技术特征已被对比文件1公开;权利要求11的附加技术特征部分被对比文件3公开,部分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权利要求12-13的附加技术特征中部分被对比文件1公开,部分被对比文件3公开,部分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因此权利要求8-13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独立权利要求14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相比,其区别技术特征在于:(1)本申请的传动头还具有传动突缘,本申请还包括具有延长部长度并从传动突缘伸出的延长部;(2)本申请的方法采用的是扭矩传感器,还包括接收对应于延长部长度的延长部输入,校正系数还根据延长部输入而计算出,调整扭矩测量值时还根据延长部长度来调整。然而上述区别特征(1)已被对比文件2公开,上述区别特征(2)是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容易想到的,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以及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得出该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对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权利要求14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权利要求15的附加技术特征是在对比文件3的基础上容易想到的,权利要求16的附加技术特征是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容易想到的,权利要求17的附加技术特征已被对比文件1公开;权利要求18的附加技术特征中部分被对比文件1公开,部分被对比文件3公开,部分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因此权利要求15-18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7年12月01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未修改申请文件。复审请求人认为:本申请的校正系数是根据传动头输入和延长部输入而得到,而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2和对比文件3均没有公开本申请的输入界面、处理器、上述两部件的相应功能以及校正系数根据所述传动头输入和所述延长部输入而得到。对比文件1仅公开了单一传动头200和对应于该传动头200的长度的单一输入,但未公开从传动头的传动突缘伸出的适配器延长部;对比文件2仅公开了对应于第一传动臂400和传动装置600的组合的长度的单一输入。即使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进行组合,也仅公开了将如对比文件1所公开的各长度符号D1L’-D4L’之一对应于对比文件2所公开的传动臂400和传动装置600的长度进行校准,没有公开本申请中即可接收传动头输入和延长部输入的输入界面;对比文件3仅公开了一种输入的使用,且其并非对应于所述传动头长度的传动头输入和对应于从传动头伸出的适配器延长部长度的延长部输入。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7年12月20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认为,(1)对比文件1具有可更换的、不同长度的传动头,其能够解决在更换不同长度的传动头后,补偿或校正得到施加到工件的实际扭矩值的技术问题,且其是利用处理器接收扭矩检测元件测量出的扭矩值,再利用控制系统结合对应的传动头长度来补偿换算出实际的输出扭矩值,该补偿装置的组成部分、原理和本申请一致。且无论是在传动头前端增加延长部还是仅增加传动头的长度,均是增大扳手的扭矩臂的常用技术手段,此时电子扭矩扳手所显示的扭矩值不是实际施加到工件上的扭矩值,因此,均存在施加到工件上的扭矩值需要校正或补偿的技术问题,所以,在上述两种技术手段之中,补偿扭矩所需的元件、方法、原理等均是可以通用的。(2)对比文件2中的组合扭力扳手能够依需求延伸或变换组合扭力扳手的力矩长度,也能够对组合扭力扳手拆卸收纳,其给出了一种通过在传动头上增加额外的延长部从而增加拧紧扭矩的技术启示,因此,在对比文件1给出的处理器接收扭矩检测元件测量出的扭矩值,再结合驱动头长度来补偿换算出实际的输出扭矩的技术教导下,本领域技术人员有能力设置成,使输入界面可以同时接收对应于传动头长度的传动头输入和对应于延长部长度的延长部输入,且校正系数可根据传动头输入和延长部输入而得到。(3)对于权利要求5-6、11-13和15-18,在对比文件1、2的基础之上,对比文件3又给出了一种在电子扭矩扳手中设置存储器,以存储传动头长度等与扭矩换算相关的数据,在此技术教导之下,本领域技术人员为了简化换算过程,也容易想到搜索列表含有与传动头输入对应的校正系数,存储器还用于储存含有与延长部输入对应的校正系数的搜索列表,处理器从搜索列表之中获取校正系数,搜索列表令代码分别关联于传动头长度、延长部长度以及分别用于传动头长度和延长部长度的校正系数,不需要付出创造性的劳动。因而坚持原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8年11月05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指出:权利要求1-18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相比,区别在于:(1)本申请还包括传动突缘和延长部,延长部具有延长部长度,用于连接传动突缘并从传动突缘伸出,以向工件施加扭矩量;(2)输入界面还可接收对应于延长部长度的延长部输入,校正系数还根据延长部输入而得到;(3)本申请包括的是扭矩传感器,扭矩传感器连接至传动头。然而上述区别特征(1)已被对比文件2公开,上述区别特征(2)和(3)是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可以进行的常规设置,因此权利要求1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权利要求2-4的附加技术特征已被对比文件1公开,权利要求5的附加技术特征部分被对比文件3公开,部分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权利要求6的附加技术特征部分被对比文件1公开,部分被对比文件3公开,部分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因此权利要求2-6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权利要求7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相比,区别在于:(1)本申请还包括延长部,其具有延长部长度,用于与传动头连接并从传动突缘伸出;(2)本申请包括的是扭矩传感器,其用于测量由传动头和延长部施加于工件的扭矩量,输入界面还可接收对应于延长部长度的延长部输入,处理器在校正扭矩值时还基于延长部输入的校正系数。然而上述区别特征(1)已被对比文件2公开,上述区别特征(2)是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容易想到的,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以及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得出该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对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权利要求7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权利要求8-10的附加技术特征已被对比文件1公开;权利要求11的附加技术特征部分被对比文件3公开,部分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权利要求12-13的附加技术特征中部分被对比文件1公开,部分被对比文件3公开,部分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因此权利要求8-13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独立权利要求14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相比,区别在于:(1)本申请的传动头还具有传动突缘,本申请还包括具有延长部长度并从传动突缘伸出的延长部;(2)本申请的方法采用的是扭矩传感器,还包括接收对应于延长部长度的延长部输入,校正系数还根据延长部输入而计算出,调整扭矩测量值时还根据延长部长度来调整。然而上述区别特征(1)已被对比文件2公开,上述区别特征(2)是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容易想到的,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以及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得出该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对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权利要求14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权利要求15的附加技术特征是在对比文件3的基础上容易想到的,权利要求16的附加技术特征是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容易想到的,权利要求17的附加技术特征已被对比文件1公开;权利要求18的附加技术特征中部分被对比文件1公开,部分被对比文件3公开,部分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因此权利要求15-18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针对复审请求人的意见陈述,合议组认为:对比文件1具有可更换的、不同长度的传动头,其能够解决在更换不同长度的传动头后,补偿或校正得到施加到工件的实际扭矩值的技术问题,且其是利用处理器接收扭矩检测元件测量出的扭矩值,再利用控制系统结合对应的传动头长度来补偿换算出实际的输出扭矩值,该补偿装置的组成部分、原理和本申请一致。且无论是在传动头前端增加延长部还是仅增加传动头的长度,均是增大扳手的扭矩臂的常用技术手段,此时电子扭矩扳手所显示的扭矩值不是实际施加到工件上的扭矩值,因此,均存在施加到工件上的扭矩值需要校正或补偿的技术问题,所以,在上述两种技术手段之中,补偿扭矩所需的元件、方法、原理等均是可以通用的。对比文件2中的组合扭力扳手能够依需求延伸或变换组合扭力扳手的力矩长度,也能够对组合扭力扳手拆卸收纳,其给出了一种通过在传动头上增加额外的延长部从而增加拧紧扭矩的技术启示,因此,在对比文件1给出的处理器接收扭矩检测元件测量出的扭矩值,再结合驱动头长度来补偿换算出实际的输出扭矩的技术教导下,本领域技术人员有能力设置成,使输入界面可以同时接收对应于传动头长度的传动头输入和对应于延长部长度的延长部输入,且校正系数可根据传动头输入和延长部输入而得到。
复审请求人于2018年12月19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和经修改的权利要求书,并在意见陈述书中陈述了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18具有创造性的理由,具体修改是:将权利要求1中的“传动头,其具有传动头长度和传动突缘”修改为“传动头,其具有传动突缘和沿所述传动头的纵轴延伸的传动头长度”;将“延长部,其具有延长部长度,用于连接所述传动突缘并从所述传动突缘伸出,以向工件施加扭矩量”修改为“延长部,其用于连接所述传动突缘并从所述传动突缘伸出,以向工件施加扭矩量,所述延长部的延长长度沿所述延长部的纵轴延伸,所述延长部的纵轴从所述传动头的纵轴偏移”,并对权利要求7和14也作了相应的修改。复审请求人认为: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2和对比文件3都没有公开:(1)使用从传动头的传动突缘伸出的延伸部,其中该延伸长度的延长长度沿延长部的纵轴延伸,延长部的纵轴从传动头的纵轴偏移;(2)输入界面,用于接收对应于所述传动头长度的传动头输入和对应于从传动突缘沿延长部的纵轴(该延长部纵轴从所述传动头纵轴偏移)延伸的传动头伸出的延长部长度的延长部输入;处理器,所述处理器与所述输入界面和所述扭矩传感器之间进行可操作通讯,所述处理器用于向所述扭矩测量值应用校正系数,以产生校正扭矩测量值,其中所述校正系数根据所述传动头输入和所述延长部输入而得到。
合议组于2019年04月17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指出:权利要求1-18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相比,区别在于:(1)传动头具有传动突缘和沿传动头的纵轴延伸的传动头长度;延长部,用于连接传动突缘并从传动突缘伸出,以向工件施加扭矩量,延长部的延长长度沿延长部的纵轴延伸,延长部的纵轴从传动头的纵向偏移;(2)输入界面还可接收对应于延长部长度的延长部输入,校正系数还根据延长部输入而得到;(3)本申请包括的是扭矩传感器,扭矩传感器连接至传动头。然而上述区别特征(1)部分对比文件2公开,部分是本领域的常规设置,上述区别特征(2)和(3)是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可以进行的常规设置,因此权利要求1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权利要求2-4的附加技术特征已被对比文件1公开,权利要求5的附加技术特征部分被对比文件3公开,部分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权利要求6的附加技术特征部分被对比文件1公开,部分被对比文件3公开,部分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因此权利要求2-6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权利要求7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相比,区别在于:(1)传动头具有传动突缘和沿传动头的纵轴延伸的传动头长度,传动头连接至接收头;延长部,用于与传动头连接并从传动突缘伸出,延长部的延长长度沿延长部的纵轴延伸,延长部的纵轴从传动头的纵向偏移;(2)本申请包括的是扭矩传感器,其用于测量由传动头和延长部施加于工件的扭矩量,输入界面还可接收对应于延长部长度的延长部输入,处理器在校正扭矩值时还基于延长部输入的校正系数。然而上述区别特征(1)部分对比文件2公开,部分是本领域的常规设置,上述区别特征(2)是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容易想到的,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以及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得出该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对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权利要求7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权利要求8-10的附加技术特征已被对比文件1公开;权利要求11的附加技术特征部分被对比文件3公开,部分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权利要求12-13的附加技术特征中部分被对比文件1公开,部分被对比文件3公开,部分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因此权利要求8-13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独立权利要求14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相比,区别在于:(1)本申请的传动头还具有传动突缘和沿传动头的纵轴延伸的传动头长度;从传动突缘伸出的延长部,延长部的延长长度沿延长部的纵轴延伸,延长部的纵轴从传动头的纵向偏移;(2)本申请的方法采用的是扭矩传感器,还包括接收对应于延长部长度的延长部输入,校正系数还根据延长部输入而计算出,调整扭矩测量值时还根据延长部长度来调整。然而上述区别特征(1)部分对比文件2公开,部分是本领域的常规设置,上述区别特征(2)是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容易想到的,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以及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得出该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对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权利要求14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权利要求15的附加技术特征是在对比文件3的基础上容易想到的,权利要求16的附加技术特征是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容易想到的,权利要求17的附加技术特征已被对比文件1公开;权利要求18的附加技术特征中部分被对比文件1公开,部分被对比文件3公开,部分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因此权利要求15-18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针对复审请求人的意见陈述,合议组认为:(1)对比文件2公开了如下技术特征(参见对比文件2的说明书第[0035]-[0042]段,附图7-12):该组合扭矩扳手包括有第五组合部620(相当于本申请的传动突缘)和沿组合扳手的纵轴延伸的传动头长度;组合杆400(相当于本申请的延长部),用于连接第五组合部620并从第五组合部620伸出,以向工件施加扭矩量,组合杆400具有组合长度(相当于本申请的延长部长度),该组合长度沿组合杆的纵轴延伸。且上述技术特征在对比文件2中所起的作用与其在本发明中为解决其技术问题所起的作用相同,都是用于通过在传动头上增加额外的施力杆从而增加拧紧扭矩,也就是说对比文件2给出了将上述技术特征用于该对比文件1以解决其技术问题的启示;至于特征“延长部的纵轴从传动头的纵轴偏移”是本领域的常规设置,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根据实际需求和实际情况设定延长部的纵轴与传动头的纵轴之间的角度,这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很容易做到的,其效果也是可以预期的;(2)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具有输出扭矩自动补偿装置的电子式扭矩测量装置,实质上也是一种调整扭矩测量的工具,并具体公开了如下技术特征(参见对比文件1的说明书第[0002]-[0006]、[0020]-[0029]段,附图1-9):设定元件160(相当于本申请的输入界面),用于接收对应于传动头长度的传动头输入;以及控制系统140,控制系统140与设定元件160和扭矩检测元件130可操作地通讯,控制系统140内设置有自动补偿装置300,该扭矩检测元件130探测到相应的形变量后,控制系统140与扭矩补偿换算模组320依据补偿模式补偿换算成为实际的输出扭矩(相当于本申请的校正扭矩测量值),不论使用何种驱动头200,也即不论使用何种传动头,均能透过该扭矩补偿换算模组320补偿,使该扭矩测量装置100显示的扭矩等于实际的输出扭矩,因此,可以确定,在补偿换算过程中,控制系统140具有用于向扭矩测量值应用校正系数的过程,以产生实际的输出扭矩,其中校正系数根据传动头输入而得到,所以,控制系统140用于基于传动头输入的校正系数,将扭矩测量值调整为实际的输出扭矩。在对比文件1给出的处理器接收扭矩检测元件测量出的扭矩值,在结合传动头长度来补偿换算出实际的输出扭矩的技术教导下,本领域技术人员为了换算增加延长部之后的实际输出扭矩,有动机也利用对比文件1中的换算原理来得出实际输出扭矩,即本申请包括的是扭矩传感器,其用于测量由传动头和延长部施加于工件的扭矩量,输入界面设置成还可接收对应于延长部长度的延长部输入,处理器在校正扭矩值时还基于延长部输入的校正系数,且并不需要付出创造性的劳动。至于延长部的纵轴与传动头的纵轴偏移的情况,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物理学的基本原理,也会相应的根据延长部的纵轴与传动头的纵轴的偏移角度,相应的计算有效的延长部的长度而进行换算,这是显而易见的。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5月30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和经修改的权利要求书,并在意见陈述书中陈述了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18具有创造性的理由,具体修改是:将权利要求1中的“所述延长部的纵轴从所述传动头的纵轴偏移”修改为“其中所述延长部的纵轴和所述传动头的纵轴在不同平面内延伸”,并对权利要求7和14也作了相应的修改。复审请求人认为: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均并未公开以下内容:输入界面,其用于接收对应于所述传动头长度的传动头输入和对应于从传动突缘沿所述延长部的纵轴(该纵轴在与传动头纵轴不同的平面内延伸)延伸的延长部长度的延长部输入;处理器,其用于向所述扭矩测量值应用校正系数,以产生校正扭矩测量值,其中所述校正系数限定为根据所述传动头输入和所述延长部输入而得到。即使对比文件1与对比文件2组合,也不能得到本申请独立权利要求1、权利要求7和权利要求14的技术方案。因此本申请的权利要求1-18具有创造性。
复审请求人2019年05月30日提交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用于调整扭矩测量的工具,所述工具具有:
传动头,其具有传动突缘和沿所述传动头的纵轴延伸的传动头长度;
延长部,其用于连接所述传动突缘并从所述传动突缘伸出,以向工件施加扭矩量,所述延长部的延长长度沿所述延长部的纵轴延伸,其中所述延长部的纵轴和所述传动头的纵轴在不同平面内延伸;和
扭矩传感器,其可操作地连接至所述传动头,并用于测量所述工具施加到所述工件的所述扭矩量,由此产生扭矩测量值;
所述工具包括:
输入界面,用于接收对应于所述传动头长度的传动头输入和对应于所述延长部长度的延长部输入;以及
处理器,所述处理器与所述输入界面和所述扭矩传感器之间进行可操作通讯,所述处理器用于向所述扭矩测量值应用校正系数,以产生校正扭矩测量值,其中所述校正系数根据所述传动头输入和所述延长部输入而得到。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工具,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显示器,所述显示器与所述处理器可操作地通讯并用于显示所述校正扭矩测量值。
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用户输入界面包括可供所述工具的使用者进行选择的按钮。
4.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工具,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动力源,用于向所述扭矩传感器、处理器和输入界面提供动力。
5.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工具,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存储器,用于储存含有与所述传动头输入和所述延长部输入分别对应的校正系数的搜索列表。
6. 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传动头输入和所述延长部输入包括分别对应于所述传动头和所述延长部的专用的代码,且所述处理器从所述搜索列表获取所述校正系数,所述搜索列表令所述代码分别关联于所述传动头长度、所述延长部长度以及分别用于所述传动头长度和所述延长部长度的所述校正系数。
7. 一种用于调整扭矩测量的工具,包括:
接收头;
可更换的传动头,所述传动头具有传动突缘和沿所述传动头的纵轴延伸的传动头长度,所述传动头连接至所述接收头;
延长部,其用于与所述传动头连接并从所述传动突缘伸出,所述延长部的延长长度沿所 述延长部的纵轴延伸,其中所述延长部的纵轴和所述传动头的纵轴分别在不同平面内延伸;
扭矩传感器,用于测量由所述传动头和所述延长部施加于所述工件的扭矩量,由此产生扭矩测量值;
输入界面,用于接收对应于所述传动头长度的传动头输入和对应于所述延长部长度的延长部输入;以及
处理器,所述处理器与所述输入界面和所述扭矩传感器可操作地通讯,所述处理器用于基于所述传动头输入和所述延长部输入的校正系数,将所述扭矩测量值调整为校正扭矩测量值。
8. 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工具,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显示器,所述显示器与所述处理器进行可操作通讯的显示器,且用于显示所述校正扭矩测量值。
9. 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输入界面包括可供所述工具的使用者进行选择的按钮。
10. 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工具,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动力源,所述动力源用于向所述扭矩传感器、处理器和输入界面提供动力。
11. 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工具,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存储器,所述存储器用于储存含有与所述延长部长度和所述传动头长度分别对应的校正系数的搜索列表。
12. 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延长部输入包括所述延长部专用的代码,且所述处理器从所述搜索列表中获取所述校正系数,所述搜索列表将所述代码关联于所述延长部长度和该延长部长度的校正系数。
13. 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传动头输入包括所述传动头专用的代码,且所述处理器从所述搜索列表中获取所述校正系数,所述搜索列表将所述代码关联于所述传动头长度和该传动头长度的校正系数。
14. 一种测量由工具施加到工件上的扭矩量的方法,所述工具具有:具有传动突缘和沿所述传动头的纵轴延伸的传动头长度的传动头;从所述传动突缘伸出的延长部,所述延长部的延长长度沿所述延长部的纵轴延伸,其中所述延长部的纵轴和所述传动头的纵轴在不同平面内延伸;和用于测量施加到所述工件的所述扭矩量的扭矩传感器;所述方法包括:
接收对应于所述传动头长度的传动头输入和对应于所述延长部长度的延长部输入;
根据所述延长部输入和所述传动头输入,计算校正系数;
使用所述扭矩传感器测量所述工具施加到所述工件的所述扭矩量,由此产生扭矩测量值;
通过根据所述延长部长度和所述传动头长度调整所述扭矩测量值,产生校正扭矩值;以 及
指示所述校正扭矩值。
15. 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在所述工具中设置的存储器上储存所述校正系数。
16. 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在所述校正扭矩值达到预设扭矩值时,做出指示。
17. 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指示所述校正扭矩值的步骤,包括在可操作连接至所述工具的显示器上显示所述校正扭矩值。
18. 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接收对应于所述传动头长度的所述传动头输入和对应于所述延长部长度的所述延长部输入的步骤,包括接收所述延长部和所述传动头专用的代码,并自动根据所述代码从搜索列表中获得所述延长部长度和所述传动头长度。”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审查文本的认定
复审请求人在2019年05月30日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的替换页,将权利要求1、7和14中的技术特征“所述延长部的纵轴从所述传动头的纵轴偏移”修改为“其中所述延长部的纵轴和所述传动头的纵轴在不同平面内延伸”。经核实,上述修改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所针对的文本为:申请日2014年05月05日提交的说明书附图第1-7页、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2016年08月09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10页以及2019年05月30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18项。
关于创造性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1、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用于调整扭矩测量的工具。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具有输出扭矩自动补偿装置的电子式扭矩测量装置,实质上也是一种调整扭矩测量的工具,并具体公开了如下技术特征(参见对比文件1的说明书第[0002]-[0006]、[0020]-[0029]段,附图1-9):包括:传动头200,其是位于扭矩杆120前端的杆,并具有传动头长度;和扭矩检测元件130,其可操作地连接至扭矩杆120,扭矩检测元件130将其探测的扭矩杆120的形变量传输给控制系统140(相当于本申请的处理器),控制系统140会据此计算得出扭矩测量值,因此,即,扭矩检测元件130用于测量施加到工件的扭矩量,由此产生扭矩测量值;该扭矩测量装置包括:设定元件160(相当于本申请的输入界面),用于接收对应于传动头长度的传动头输入;以及控制系统140,控制系统140与设定元件160和扭矩检测元件130之间进行可操作通讯,控制系统140内设置有自动补偿装置300,扭矩检测元件130探测到相应的形变量后,控制系统140与扭矩补偿换算模组320依据补偿模式补偿换算成为实际的输出扭矩(相当于本申请的校正扭矩测量值),不论使用何种驱动头200,也即不论使用何种传动头,均能透过该扭矩补偿换算模组320补偿,使该扭矩测量装置100显示的扭矩等于实际的输出扭矩,因此,可以确定,在补偿换算过程中,控制系统140具有用于向扭矩测量值应用校正系数的过程,以产生实际的输出扭矩,其中校正系数根据传动头输入而得到。
该权利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相比,其区别技术特征在于:(1)传动头具有传动突缘和沿传动头的纵轴延伸的传动头长度;延长部,用于连接传动突缘并从传动突缘伸出,以向工件施加扭矩量,延长部的延长长度沿延长部的纵轴延伸,延长部的纵轴和传动头的纵轴分别在不同平面内延伸;(2)输入界面还可接收对应于延长部长度的延长部输入,校正系数还根据延长部输入而得到;(3)本申请包括的是扭矩传感器,扭矩传感器连接至传动头。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本申请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在不延长工具本体(如传动头)长度的情况下,增加拧紧扭矩;如何校正增加延长部后的拧紧扭矩以及如何更加精确的测量实际的拧紧扭矩。
对于区别技术特征(1),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组合扭矩扳手及其操作方法,并具体公开了如下技术特征(参见对比文件2的说明书第[0035]-[0042]段,附图7-12):该组合扭矩扳手包括有第五组合部620(相当于本申请的传动突缘)和沿组合扳手的纵轴延伸的传动头长度;组合杆400(相当于本申请的延长部),用于连接第五组合部620并从第五组合部620伸出,以向工件施加扭矩量,组合杆400具有组合长度(相当于本申请的延长部长度),该组合长度沿组合杆的纵轴延伸。且上述技术特征在对比文件2中所起的作用与其在本申请中为解决其技术问题所起的作用相同,都是用于通过在传动头上增加额外的施力杆从而增加拧紧扭矩,也就是说对比文件2给出了将上述技术特征用于该对比文件1以解决其技术问题的启示;至于特征“延长部的纵轴和传动头的纵轴分别在不同平面内延伸”是本领域的常规设置,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采用凸出的连接部件将延长部与传动头进行连接,这样就可以实现延长部的纵轴和传动头的纵轴在不同平面内延伸,这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很容易想到的,其效果也是可以预期的;
对于区别技术特征(2),在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处理器接收扭矩传感器测量出的扭矩值,再结合传动头长度来补偿换算出实际的输出扭矩的情况下,本领域技术人员为了换算增加延长部之后的实际输出扭矩,有动机也利用对比文件1中的换算原理来得出实际输出扭矩,即将输入界面设置成还可接收对应于延长部长度的延长部输入,校正系数还根据延长部输入而得到,且并不需要付出创造性的劳动;
对于区别技术特征(3),而在传动头前面增加延长部之后,其偏移长度相比对比文件1变的更大,因此,将扭矩传感器设置的更加靠近工件,即扭矩传感器连接至传动头是本领域技术人员为了更加精确的测量实际的拧紧扭矩所进行的常规设置,并不需要付出创造性的劳动。
由此可知,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以及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得出该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对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因而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权利要求2对权利要求1作了进一步的限定。对比文件1还公开了如下技术特征(参见对比文件1的说明书第[0002]-[0006]、[0020]-[0029]段,附图1-9):进一步包括显示器150,显示器150与控制系统140可操作地通讯并用于显示实际的输出扭矩。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基础之上,该权利要求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3、权利要求3对权利要求1作了进一步的限定。对比文件1还公开了如下技术特征(参见对比文件1的说明书第[0020]-[0029]段,附图4):由附图4可以确定出,设定元件160包括可供扭矩测量装置的使用者进行选择的按钮。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基础之上,该权利要求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4、权利要求4对权利要求1作了进一步的限定。对比文件1还公开了如下技术特征(参见对比文件1的说明书第[0002]-[0006]、[0020]-[0029]段,附图1-9):该电子式扭矩测量装置包括提供电力的部件(相当于本申请的动力源),用于向扭矩检测元件130、控制系统140与设定元件160提供动力。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基础之上,该权利要求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5、权利要求5对权利要求1作了进一步的限定。对比文件3(US2007/0119267A1)公开了一种具有扭矩补偿装置的电子扭矩扳手,并具体公开了如下技术特征(参见对比文件3的权利要求10-13、说明书第[0021]-[0032]段,附图1-7):该电子扭矩扳手包括存储器,用于储存含有传动头14的长度的值(相当于本申请的传动头输入)的搜索数据表(相当于本申请的搜索列表),处理器会从搜索数据表获取相应传动头14的长度,进而根据显示的扭矩和传动头14的长度来换算得出实际施加给工件的扭矩,即对测量的扭矩进行校正,同时处理器在这一换算过程中一定会使用相应的校正系数。且上述技术特征在对比文件3中所起的作用与其在本申请中为解决其技术问题所起的作用相同,都是用于存储传动头长度等与扭矩换算相关的数据。即对比文件3给出了一种将上述技术特征用于对比文件1以解决其技术问题的启示。因此,在此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为了简化换算过程,也容易想到搜索列表含有与传动头输入对应的校正系数,而使用延长部后,也存在校正扭矩的技术问题,所以,本领域技术人员也容易想到存储器还用于储存含有与延长部输入对应的校正系数的搜索列表。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之上,结合对比文件2、3及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得出的该权利要求的保护方案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基础之上,该权利要求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6、权利要求6对权利要求5作了进一步的限定。对比文件1公开了如下技术特征(参见对比文件1的说明书第[0002]-[0006]、[0020]-[0029]段,附图1-9):传动头输入包括对应于传动头专用的特定符号A或B或C或D(相当于本申请的专用的代码),特定符号A或B或C或D关联于传动头的长度并用于传动头长度的校正系数;同时,对比文件3也公开了如下技术特征(参见对比文件3的权利要求10-13、说明书第[0021]-[0032]段,附图1-7):处理器根据收到的扭矩传感器16的信号来从搜索数据表中获取对应的传动头长度。且上述技术特征在对比文件3中的作用与其在本申请中的作用相同,均是采用处理器自动的获取校正测量扭矩的相关信息。而在此基础之上,延长部输入包括对应于延长部的专用的代码也是本领域技术人员为了简化延长部输入所容易想到的;本领域技术人员为了简化换算过程,也容易想到处理器从搜索列表之中获取校正系数,搜索列表令代码分别关联于传动头长度、延长部长度以及分别用于传动头长度和延长部长度的校正系数,并不需要付出创造性的劳动。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基础之上,该权利要求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7、权利要求7请求保护一种用于调整扭矩测量的工具。对比文件1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公开了一种具有输出扭矩自动补偿装置的电子式扭矩测量装置,实质上也是一种调整扭矩测量的工具,并具体公开了如下技术特征(参见对比文件1的说明书第[0002]-[0006]、[0020]-[0029]段,附图1-9):包括:接收头,其是位于扭矩杆120前端的锥形头;可更换的传动头200,其是位于扭矩杆120前端的杆,传动头具有传动头长度,连接至接收头;和扭矩检测元件130,扭矩检测元件130将其探测的扭矩杆120的形变量传输给控制系统140(相当于本申请的处理器),控制系统140会据此计算得出扭矩测量值,因此,可以认为扭矩检测元件130用于测量由传动头施加于工件的扭矩量,由此产生扭矩测量值;设定元件160(相当于本申请的输入界面),用于接收对应于传动头长度的传动头输入;以及控制系统140,控制系统140与设定元件160和扭矩检测元件130可操作地通讯,控制系统140内设置有自动补偿装置300,该扭矩检测元件130探测到相应的形变量后,控制系统140与扭矩补偿换算模组320依据补偿模式补偿换算成为实际的输出扭矩(相当于本申请的校正扭矩测量值),不论使用何种驱动头200,也即不论使用何种传动头,均能透过该扭矩补偿换算模组320补偿,使该扭矩测量装置100显示的扭矩等于实际的输出扭矩,因此,可以确定,在补偿换算过程中,控制系统140具有用于向扭矩测量值应用校正系数的过程,以产生实际的输出扭矩,其中校正系数根据传动头输入而得到,所以,控制系统140用于基于传动头输入的校正系数,将扭矩测量值调整为实际的输出扭矩。
该权利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相比,其区别技术特征在于:(1)传动头具有传动突缘和沿传动头的纵轴延伸的传动头长度,传动头连接至接收头;延长部,用于与传动头连接并从传动突缘伸出,延长部的延长长度沿延长部的纵轴延伸,延长部的纵轴和传动头的纵轴分别在不同平面内延伸;(2)本申请包括的是扭矩传感器,其用于测量由传动头和延长部施加于工件的扭矩量,输入界面还可接收对应于延长部长度的延长部输入,处理器在校正扭矩值时还基于延长部输入的校正系数。
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本申请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在不延长工具本体(如传动头)长度的情况下,增加拧紧扭矩;如何校正增加延长部后的拧紧扭矩。
对于区别技术特征(1),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组合扭矩扳手及其操作方法,并具体公开了如下技术特征(参见对比文件2的说明书第[0035]-[0042]段,附图7-12):该组合扭矩扳手包括有第五组合部620(相当于本申请的传动突缘)和沿组合扳手的纵轴延伸的传动头长度,第五组合部620连接至接收头;组合杆400(相当于本申请的延长部),用于连接第五组合部620并从第五组合部620伸出,以向工件施加扭矩量,组合杆400具有组合长度(相当于本申请的延长部长度),该组合长度沿组合杆的纵轴延伸。且上述技术特征在对比文件2中所起的作用与其在本申请中为解决其技术问题所起的作用相同,都是用于通过在传动头上增加额外的施力杆从而增加拧紧扭矩,也就是说对比文件2给出了将上述技术特征用于该对比文件1以解决其技术问题的启示;至于特征“延长部的纵轴和传动头的纵轴分别在不同平面内延伸”是本领域的常规设置,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采用凸出的连接部件将延长部与传动头进行连接,这样就可以实现延长部的纵轴和传动头的纵轴在不同平面内延伸,这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很容易想到的,其效果也是可以预期的;
对于区别技术特征(2),在对比文件1给出的处理器接收扭矩检测元件测量出的扭矩值,在结合传动头长度来补偿换算出实际的输出扭矩的技术教导下,本领域技术人员为了换算增加延长部之后的实际输出扭矩,有动机也利用对比文件1中的换算原理来得出实际输出扭矩,即本申请包括的是扭矩传感器,其用于测量由传动头和延长部施加于工件的扭矩量,输入界面设置成还可接收对应于延长部长度的延长部输入,处理器在校正扭矩值时还基于延长部输入的校正系数,且并不需要付出创造性的劳动;
由此可知,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以及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得出该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对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因而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8、权利要求8对权利要求7作了进一步的限定。对比文件1还公开了如下技术特征(参见对比文件1的说明书第[0002]-[0006]、[0020]-[0029]段,附图1-9):进一步包括显示器150,显示器150为与控制系统140进行可操作通讯的显示器,且用于显示实际的输出扭矩。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基础之上,该权利要求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9、权利要求9对权利要求7作了进一步的限定。对比文件1还公开了如下技术特征(参见对比文件1的说明书第[0020]-[0029]段,附图4):由附图4可以确定出,设定元件160包括可供扭矩测量装置的使用者进行选择的按钮。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基础之上,该权利要求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10、权利要求10对权利要求7作了进一步的限定。对比文件1还公开了如下技术特征(参见对比文件1的说明书第[0002]-[0006]、[0020]-[0029]段,附图1-9):该电子式扭矩测量装置包括提供电力的部件(相当于本申请的动力源),该提供电力的部件用于向扭矩检测元件130、控制系统140与设定元件160提供动力。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基础之上,该权利要求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11、权利要求11对权利要求7作了进一步的限定。对比文件3公开了一种具有扭矩补偿装置的电子扭矩扳手,并具体公开了如下技术特征(参见对比文件3的权利要求10-13、说明书第[0021]-[0032]段,附图1-7):该电子扭矩扳手包括存储器,用于储存含有传动头14的长度的搜索数据表(相当于本申请的搜索列表)。处理器会从搜索数据表获取相应传动头14的长度,进而根据显示的扭矩和传动头14的长度来换算得出实际施加给工件的扭矩,即对测量的扭矩进行校正,同时处理器在运算过程中一定会使用相应的校正系数。且上述技术特征在对比文件3中所起的作用与其在本申请中为解决其技术问题所起的作用相同,都是用于存储传动头长度等与扭矩换算相关的数据。即对比文件3给出了一种将上述技术特征用于对比文件1以解决其技术问题的启示。因此,在此技术教导之下,本领域技术人员为了简化换算过程,也容易想到搜索列表含有与传动头长度对应的校正系数,而使用延长部后,也存在校正扭矩的技术问题,所以,本领域技术人员也容易想到存储器还用于储存含有与延长部长度对应的校正系数的搜索列表。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之上,结合对比文件2、3及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得出的该权利要求的保护方案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基础之上,该权利要求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12、权利要求12对权利要求11作了进一步的限定。对比文件1公开了如下技术特征(参见对比文件1的说明书第[0002]-[0006]、[0020]-[0029]段,附图1-9):传动头输入包括对应于传动头专用的特定符号A或B或C或D(相当于本申请专用的代码),特定符号A或B或C或D关联于传动头的长度并用于传动头长度的校正系数。同时,对比文件3也公开了如下技术特征(参见对比文件3的权利要求10-13、说明书第[0021]-[0032]段,附图1-7):处理器根据收到的扭矩传感器16的信号来从搜索数据表中获取对应的传动头长度。且上述技术特征在对比文件3中的作用与其在本申请中的作用相同,均是采用处理器自动的获取校正测量扭矩的相关信息。而在此基础之上,延长部输入包括延长部的专用的代码也是本领域技术人员为了简化延长部输入所容易想到的;本领域技术人员为了简化换算过程,也容易想到处理器从搜索列表之中获取校正系数,搜索列表将代码关联于延长部长度和延长部长度的校正系数,并不需要付出创造性的劳动。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基础之上,该权利要求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13、权利要求13对权利要求11作了进一步的限定。对比文件1公开了如下技术特征(参见对比文件1的说明书第[0002]-[0006]、[0020]-[0029]段,附图1-9):传动头输入包括对应于传动头专用的特定符号A或B或C或D(相当于本申请专用的代码),特定符号A或B或C或D关联于传动头的长度和传动头长度的校正系数。同时,对比文件3也公开了如下技术特征(参见对比文件3的权利要求10-13、说明书第[0021]-[0032]段,附图1-7):处理器根据收到的扭矩传感器16的信号来从搜索数据表中获取对应的传动头长度。且上述技术特征在对比文件3中的作用与其在本申请中的作用相同,均是采用处理器自动的获取校正测量扭矩的相关信息。而在此基础之上,本领域技术人员为了简化换算过程,也容易想到处理器从搜索列表之中获取校正系数,搜索列表将代码关联于传动头长度和传动头长度的校正系数,并不需要付出创造性的劳动。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基础之上,该权利要求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14、权利要求14请求保护一种测量由工具施加到工件上的扭矩量的方法。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具有输出扭矩自动补偿装置的电子式扭矩测量装置,其具有测量由工具施加到工件上的扭矩量的扭矩传感器,虽然对比文件1未明确公开测量方法,但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对比文件1中公开的输出扭矩自动补偿装置,结合其工作原理,可以确定一种测量由工具施加到工件上的扭矩量的方法,并具体公开了如下技术特征(参见对比文件1的说明书第[0002]-[0006]、[0020]-[0029]段,附图1-9):该扭矩测量装置(相当于本申请的工具)具有:具有传动头长度的传动头,其是位于扭矩杆120前端的杆;和用于测量施加到工件的扭矩量的扭矩检测元件130,其可操作地连接至扭矩杆120,扭矩检测元件130将其探测的扭矩杆120的形变量传输给控制系统140,控制系统140会据此计算得出扭矩测量值。控制系统140与设定元件160之间进行可操作通讯,控制系统140内设置有自动补偿装置300,该扭矩检测元件130探测到相应的形变量后,控制系统140与扭矩补偿换算模组320依据补偿模式补偿换算成为实际的输出扭矩(相当于本申请的校正扭矩值),不论使用何种传动头,均能透过该扭矩补偿换算模组320补偿,使该扭矩测量装置100显示的扭矩等于实际的输出扭矩,因此,可以确定,在补偿换算过程中,控制系统140具有用于向扭矩测量值应用校正系数的过程,以产生实际的输出扭矩,其中校正系数根据传动头输入得到。因此,可以确定,该测量方法包括:设定元件160接收对应于传动头长度的传动头输入;根据传动头输入,计算校正系数;使用扭矩检测元件130测量施加到工件的扭矩量,由此产生扭矩测量值;通过根据传动头长度调整扭矩测量值,产生实际的输出扭矩;以及显示(相当于本申请的指示)实际的输出扭矩。
该权利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相比,其区别技术特征在于:(1)本申请的传动头还具有传动突缘和沿传动头的纵轴延伸的传动头长度;从传动突缘伸出的延长部,延长部的延长长度沿延长部的纵轴延伸,延长部的纵轴和传动头的纵轴分别在不同平面内延伸;(2)本申请的方法采用的是扭矩传感器,还包括接收对应于延长部长度的延长部输入,校正系数还根据延长部输入而计算出,调整扭矩测量值时还根据延长部长度来调整。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本申请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在不延长工具本体(如传动头)长度的情况下,增加拧紧扭矩以及如何校正增加延长部后的拧紧扭矩。
对于区别技术特征(1),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组合扭矩扳手及其操作方法,并具体公开了如下技术特征(参见对比文件2的说明书第[0035]-[0042]段,附图7-12):该组合扭矩扳手(相当于本申请的工具)的驱动单元600(相当于本申请的传动头)还具有第五组合部620(相当于本申请的传动突缘)和沿组合扳手的纵轴延伸的传动头长度;该组合扭矩扳手还包括具有组合长度并从第五组合部620伸出的组合杆400(相当于本申请的延长部),组合杆400具有组合长度(相当于本申请的延长部长度),该组合长度沿组合杆的纵轴延伸。且上述技术特征在对比文件2中所起的作用与其在本发明中为解决其技术问题所起的作用相同,都是用于通过在传动头上增加额外的施力杆从而增加拧紧扭矩,也就是说对比文件2给出了将上述技术特征用于对比文件1以解决其技术问题的启示;至于特征“延长部的纵轴和传动头的纵轴分别在不同平面内延伸”是本领域的常规设置,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采用凸出的连接部件将延长部与传动头进行连接,这样就可以实现延长部的纵轴和传动头的纵轴在不同平面内延伸,这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很容易想到的,其效果也是可以预期的;
对于区别技术特征(2),在对比文件1公开了处理器接收扭矩传感器测量出的扭矩值,再结合传动头长度来补偿换算出实际的输出扭矩的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为了换算增加延长部之后的实际输出扭矩,有动机也利用对比文件1中的换算原理来得出实际输出扭矩,即调整方法采用的是扭矩传感器,还包括接收对应于延长部长度的延长部输入,校正系数还根据延长部输入而计算出,调整扭矩测量值时还根据延长部长度来调整,且并不需要付出创造性的劳动。
由此可知,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以及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得出该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对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因而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15、权利要求15对权利要求14作了进一步的限定。对比文件3公开了一种具有扭矩补偿装置的电子扭矩扳手,并具体公开了如下技术特征(参见对比文件3的权利要求10-13、说明书第[0021]-[0032]段,附图1-7):在电子扭矩扳手(相当于本申请的工具)中设置的存储器上储存含有传动头14的长度(相当于本申请的传动头输入),处理器会获取相应传动头14的长度,进而根据显示的扭矩和传动头14的长度来换算得出实际施加给工件的扭矩,即对测量的扭矩进行校正,同时处理器在运算过程中一定会使用相应的校正系数。且上述技术特征在对比文件3中所起的作用与其在本发明中为解决其技术问题所起的作用相同,都是用于存储传动头长度等与扭矩换算相关的数据。即对比文件3给出了一种将上述技术特征用于对比文件1以解决其技术问题的启示。因此,在此技术教导之下,本领域技术人员为了简化换算过程,也容易想到搜索列表含有与传动头输入对应的校正系数,即本领域技术人员也容易想到在存储器中储存校正系数,该校正系数与延长部输入对应。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之上,结合对比文件2、3及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得出的该权利要求的保护方案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基础之上,该权利要求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16、权利要求16对权利要求14作了进一步的限定。对比文件1还公开了如下技术特征(参见对比文件1的说明书第[0002]-[0006]、[0020]-[0029]段,附图1-9):设定元件160输入的目标扭力若超过扭力可操作范围,则显示元件150会显示警告信息(相当于本申请的做出指示)。即对比文件1给出了一种利用报警指示信息来防止工件紧固不良或损坏扭矩扳手的技术启示,在此技术教导之下,本领域技术人员为了防止工件紧固不良或损坏扭矩扳手,容易想到该测量方法进一步包括在校正扭矩值达到预设扭矩值时,做出指示,并没有产生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基础之上,该权利要求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17、权利要求17对权利要求14作了进一步的限定。对比文件1还公开了如下技术特征(参见对比文件1的说明书第[0002]-[0006]、[0020]-[0029]段,附图1-9):显示实际的输出扭矩的步骤,包括在可操作连接至扭矩测量装置的显示器150上显示实际的输出扭矩。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基础之上,该权利要求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18、权利要求18对权利要求14作了进一步的限定。对比文件1还公开了如下技术特征(参见对比文件1的说明书第[0002]-[0006]、[0020]-[0029]段,附图1-9):接收对应于传动头长度的传动头输入的步骤,包括接收传动头专用的特定符号A或B或C或D(相当于本申请专用的代码),特定符号A或B或C或D关联于传动头长度和传动头长度的校正系数。同时,对比文件3也公开了如下技术特征(参见对比文件3的权利要求10-13、说明书第[0021]-[0032]段,附图1-7):处理器接收对应于传动头长度的传动头输入的步骤包括根据收到的扭矩传感器16的信号来从搜索数据表中获得传动头长度。且上述技术特征在对比文件3中的作用与其在本申请中的作用相同,均是采用处理器自动的获取校正测量扭矩的相关信息。而在此基础之上,接受对应于延长部长度的延长部输入的步骤包括接收延长部专用的代码也是本领域技术人员为了简化延长部输入所容易想到的,且上述步骤还包括自动根据代码从搜索列表中获得延长部长度和传动头长度,并不需要付出创造性的劳动。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基础之上,该权利要求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对复审请求人相关意见的评述
复审请求人认为: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均并未公开以下内容:输入界面,其用于接收对应于所述传动头长度的传动头输入和对应于从传动突缘沿所述延长部的纵轴(该纵轴在与传动头纵轴不同的平面内延伸)延伸的延长部长度的延长部输入;处理器,其用于向所述扭矩测量值应用校正系数,以产生校正扭矩测量值,其中所述校正系数限定为根据所述传动头输入和所述延长部输入而得到。即使对比文件1与对比文件2组合,也不能得到本申请独立权利要求1、权利要求7和权利要求14的技术方案。因此本申请的权利要求1-18具有创造性。
对此,合议组认为: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具有输出扭矩自动补偿装置的电子式扭矩测量装置,实质上也是一种调整扭矩测量的工具,并具体公开了如下技术特征(参见对比文件1的说明书第[0002]-[0006]、[0020]-[0029]段,附图1-9):设定元件160(相当于本申请的输入界面),用于接收对应于传动头长度的传动头输入;以及控制系统140,控制系统140与设定元件160和扭矩检测元件130可操作地通讯,控制系统140内设置有自动补偿装置300,该扭矩检测元件130探测到相应的形变量后,控制系统140与扭矩补偿换算模组320依据补偿模式补偿换算成为实际的输出扭矩(相当于本申请的校正扭矩测量值),不论使用何种驱动头200,也即不论使用何种传动头,均能通过该扭矩补偿换算模组320补偿,使该扭矩测量装置100显示的扭矩等于实际的输出扭矩,因此,可以确定,在补偿换算过程中,控制系统140具有用于向扭矩测量值应用校正系数的过程,以产生实际的输出扭矩,其中校正系数根据传动头输入而得到,所以,控制系统140用于基于传动头输入的校正系数,将扭矩测量值调整为实际的输出扭矩。在对比文件1给出的处理器接收扭矩检测元件测量出的扭矩值,在结合传动头长度来补偿换算出实际的输出扭矩的技术教导下,本领域技术人员为了换算增加延长部之后的实际输出扭矩,有动机也利用对比文件1中的换算原理来得出实际输出扭矩,即本申请包括的是扭矩传感器,其用于测量由传动头和延长部施加于工件的扭矩量,输入界面设置成还可接收对应于延长部长度的延长部输入,处理器在校正扭矩值时还基于延长部输入的校正系数,且并不需要付出创造性的劳动。至于延长部的纵轴与传动头的纵轴偏移的情况,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物理学的基本原理,也会相应的根据延长部的纵轴与传动头的纵轴的的长度,相应的计算有效的延长部的长度而进行换算,这是显而易见的。
至于纵轴在与传动头纵轴不同的平面内延伸,是本领域的常规设置,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采用凸出的连接部件将延长部与传动头进行连接,这样就可以实现延长部的纵轴和传动头的纵轴在不同平面内延伸,这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很容易想到的,其效果也是可以预期的。
因此,合议组对于复审请求人的主张不予支持,作出如下复审请求审查决定。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7年08月18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