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监控数据自动布局的装置及方法-复审决定


发明创造名称:一种监控数据自动布局的装置及方法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87660
决定日:2019-07-26
委内编号:1F261364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610573339.X
申请日:2016-07-19
复审请求人: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亓晓旭
合议组组长:彭媛
参审员:王桂霞
国际分类号:H04L12/24,H04L12/26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
:权利要求与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相比存在区别特征,但上述区别特征或者被其它对比文件所公开且所起的作用与在本申请中相同,或者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则认为现有技术给出了将上述区别特征应用到该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以解决其存在的技术问题的启示,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不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610573339.X,名称为“一种监控数据自动布局的装置及方法”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申请人为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本申请的申请日为2016年07月19日,公开日为2016年11月09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实质审查部门于2018年08月13日发出驳回决定,驳回了本申请,驳回理由是:权利要求1-18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申请日2016年07月19日提交的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说明书第1-146段(即第1-18页)、说明书附图第1-5页;2018年07月05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18项。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的内容如下:
“1. 一种监控数据自动布局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展示控件生成单元,绑定单元和计算单元,其中,
所述展示控件生成单元,用于自动生成监控数据展示控件,该监控数据为来自服务器的实时监控数据,
所述绑定单元,用于将所述展示控件与监控数据绑定,并对监控数据格式进行适配,
所述计算单元,用于根据屏幕相关参数与监控数据相关参数计算出所述展示控件的布局方式。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显示单元,用于根据计算单元计算出的布局方式显示所述展示控件。
3. 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监控数据包括批量监控数据。
4.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配置文件生成单元,用于生成配置文件,所述配置文件中包括所述监控数据的配置信息,所述绑定单元还用于将所述配置文件与所述展示控件绑定。
5. 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屏幕相关参数包括屏幕宽度和/或屏幕高度和/或屏幕面积和/或屏幕分辨率和/或屏幕上可用展示区间的宽度和/或屏幕上可用展示区间的高度和/或屏幕上可用展示区间的面积。
6. 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监控数据相关参数包括监控数据个数和/或每个监控数据宽度和/或每个监控数据高度和/或每个监控数据面积。
7. 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布局方式包括最佳分布行列数和/或监控数据间距和/或监控数据边距。
8. 根据权利要求1-7任一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计算单元包括预设函数单元,由预设函数单元中的预设函数完成计算。
9. 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计算单元还包括异常处理单元,用于处理相关参数的异常情况。
10. 一种监控数据自动布局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自动生成监控数据展示控件,
将所述展示控件与监控数据绑定,并对监控数据格式进行适配,该监控数据为来自服务器的实时监控数据,根据屏幕相关参数与监控数据相关参数计算出所述展示控件的布局方式。
11. 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根据计算单元计算出的布局方式显示所述展示控件。
12. 根据权利要求10或1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监控数据包括批量监控数据。
13. 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还生成配置文件,所述配置文件中包括所述监控数据的配置信息,将所述配置文件与所述展示控件绑定。
14. 根据权利要求10-13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屏幕相关参数包括屏幕宽度和/或屏幕高度和/或屏幕面积和/或屏幕分辨率和/或屏幕上可用展示区间的宽度和/或屏幕上可用展示区间的高度和/或屏幕上可用展示区间的面积。
15. 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监控数据相关参数包括监控数据个数和/或每个监控数据宽度和/或每个监控数据高度和/或每个监控数据面积。
16. 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布局方式包括最佳分布行列数和/或监控数据间距和/或监控数据边距。
17. 根据权利要求10-16任一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由预设函数完成计算。
18. 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处理相关参数的异常情况。”
驳回决定引用的对比文件为:
对比文件1:CN1770099A,公开日为:2006年05月10日;
对比文件2:CN103336691A,公开日为:2013年10月02日。
驳回决定中指出:(1)独立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2和本领域惯用手段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2)从属权利要求2-9的附加技术特征或被对比文件1公开,或被对比文件2公开,或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在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基础上,权利要求2-9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3)方法权利要求10-18分别相应于产品权利要求1-9,因此基于评述权利要求1-9相似的理由,权利要求10-18相对于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2和本领域惯用手段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8年09月20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未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复审请求人认为:(1)本申请解决的技术问题是现有的展示批量实时监控数据的方案,采用手动添加控件及数据存在相应缺陷,且无法适应不同规格的显示器尺寸,而对比文件1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固定监控页面无法适应用户监控需求的变化,两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不同;(2)对比文件2未公开“根据屏幕相关参数与监控数据相关参数计算展示控件的布局方式”,对比文件2的布局是手动进行的,不存在计算过程。因而权利要求1-18具备创造性。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10月09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实质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实质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坚持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9年01月31 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指出:该复审通知书针对的文本与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文本相同,为:2018年07月05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18项,申请日 2016年07月19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18页、说明书附图第1-5页、说明书摘要和摘要附图。合议组在复审通知书中引用的对比文件与驳回决定所采用的对比文件相同,为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并指出:权利要求1-18相对于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2和本领域惯用手段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并对复审请求人的意见进行了针对性的答复。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2月27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同时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的全文修改替换页。其中对于权利要求的修改如下:在独立权利要求1中增加特征“该装置,采用循环生成控件、预设需要绑定的监控数据信息、自动判断屏幕尺寸并自适应屏幕的方式,合理化界面参数的展示布局,并保证参数实时获取展示,实现了同一套程序在不同屏幕上展示的需求”;在独立权利要求10中增加特征“该方法,采用循环生成控件、预设需要绑定的监控数据信息、自动判断屏幕尺寸并自适应屏幕的方式,合理化界面参数的展示布局,并保证参数实时获取展示,实现了同一套程序在不同屏幕上展示的需求”;并对权利要求11-18的主题名称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权利要求内容如下:
“1. 一种监控数据自动布局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展示控件生成单元,绑定单元和计算单元,其中,
所述展示控件生成单元,用于自动生成监控数据展示控件,该监控数据为来自服务器的实时监控数据,
所述绑定单元,用于将所述展示控件与监控数据绑定,并对监控数据格式进行适配,
所述计算单元,用于根据屏幕相关参数与监控数据相关参数计算出所述展示控件的布局方式;
该装置,采用循环生成控件、预设需要绑定的监控数据信息、自动判断屏幕尺寸并自适应屏幕的方式,合理化界面参数的展示布局,并保证参数实时获取展示,实现了同一套程序在不同屏幕上展示的需求。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显示单元,用于根据计算单元计算出的布局方式显示所述展示控件。
3. 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监控数据包括批量监控数据。
4.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配置文件生成单元,用于生成配置文件,所述配置文件中包括所述监控数据的配置信息,所述绑定单元还用于将所述配置文件与所述展示控件绑定。
5. 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屏幕相关参数包括屏幕宽度和/或屏幕高度和/或屏幕面积和/或屏幕分辨率和/或屏幕上可用展示区间的宽度和/或屏幕上可用展示区间的高度和/或屏幕上可用展示区间的面积。
6. 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监控数据相关参数包括监控数据个数和/或每个监控数据宽度和/或每个监控数据高度和/或每个监控数据面积。
7. 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布局方式包括最佳分布行列数和/或监控数据间距和/或监控数据边距。
8. 根据权利要求1-7任一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计算单元包括预设函数单元,由预设函数单元中的预设函数完成计算。
9. 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计算单元还包括异常处理单元,用于处理相关参数的异常情况。
10. 一种监控数据自动布局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自动生成监控数据展示控件,
将所述展示控件与监控数据绑定,并对监控数据格式进行适配,该监控数据为来自服务器的实时监控数据,根据屏幕相关参数与监控数据相关参数计算出所述展示控件的布局方式;
该方法,采用循环生成控件、预设需要绑定的监控数据信息、自动判断屏幕尺寸并自适应屏幕的方式,合理化界面参数的展示布局,并保证参数实时获取展示,实现了同一套程序在不同屏幕上展示的需求。
11. 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据计算单元计算出的布局方式显示所述展示控件。
12. 根据权利要求10或1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监控数据包括批量监控数据。
13. 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还生成配置文件,所述配置文件中包括所述监控数据的配置信息,将所述配置文件与所述展示控件绑定。
14. 根据权利要求10-1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屏幕相关参数包括屏幕宽度和/或屏幕高度和/或屏幕面积和/或屏幕分辨率和/或屏幕上可用展示区间的宽度和/或屏幕上可用展示区间的高度和/或屏幕上可用展示区间的面积。
15. 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监控数据相关参数包括监控数据个数和/或每个监控数据宽度和/或每个监控数据高度和/或每个监控数据面积。
16. 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布局方式包括最佳分布行列数和/或监控数据间距和/或监控数据边距。
17. 根据权利要求10-16任一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由预设函数完成计算。
18. 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处理相关参数的异常情况。”
复审请求人认为:(1)本申请和对比文件1解决的技术问题不同。本申请解决的技术问题是:现有的展示批量实时监控数据的方案,在参数展示的环节,多采用手动的方式添加UI界面控件以及布局展示数据存在的工作量大、影响效率、且易出错而导致监控数据不准确的问题;另外,手动添加控件会导致布局格式固定而无法适应不同规格的显示器尺寸的问题;对比文件1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固定监控页面带来的无法适应用户监控需求变化的问题,以及逐一手工定制全部监控页面带来的工作量过大、规范性差等缺陷。(2)对比文件1未公开自动生成监控数据展示控件,该监控数据为来自服务器的实时监控数据;将所述展示控件与监控数据绑定,并对监控数据格式进行适配;根据屏幕相关参数与监控数据相关参数计算出所述展示控件的布局方式。(3)对比文件2未能隐含公开“根据屏幕相关参数与控件相关参数计算展示控件的布局方式”。因而认为权利要求1-18具备创造性。
合议组于2019年04月29日再次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该复审通知书针对的文本为:2019年02月27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18项,申请日 2016年07月19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18页、说明书附图第1-5页、说明书摘要和摘要附图。合议组在复审通知书中引用的对比文件与2019年01月31日发出的复审通知书和驳回决定中引用的对比文件相同,即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并指出:权利要求1-18相对于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2和本领域惯用手段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并对复审请求人的意见进行了针对性的答复。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5月14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同时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的全文修改替换页,其中对于权利要求的修改如下:在独立权利要求1中增加特征 “其中,所述绑定单元,能够直接将来自服务器的实时监控数据与展示控件绑定,也能够将该实时监控数据写入相应的数据文件,然后将数据文件与展示控件相绑定;所述数据文件,包括:xml文件、数据库表单、文本文件、excel文件、标准CSV”,在独立权利要求10中增加特征“其中,能够直接将来自服务器的实时监控数据与展示控件绑定,也能够将该实时监控数据写入相应的数据文件,然后将数据文件与展示控件相绑定;所述数据文件,包括:xml文件、数据库表单、文本文件、excel文件、标准CSV”。
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的内容如下:
“1. 一种监控数据自动布局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展示控件生成单元,绑定单元和计算单元,其中,
所述展示控件生成单元,用于自动生成监控数据展示控件,该监控数据为来自服务器的实时监控数据,
所述绑定单元,用于将所述展示控件与监控数据绑定,并对监控数据格式进行适配;其中,所述绑定单元,能够直接将来自服务器的实时监控数据与展示控件绑定,也能够将该实时监控数据写入相应的数据文件,然后将数据文件与展示控件相绑定;所述数据文件,包括:xml文件、数据库表单、文本文件、excel文件、标准CSV;
所述计算单元,用于根据屏幕相关参数与监控数据相关参数计算出所述展示控件的布局方式;
该装置,采用循环生成控件、预设需要绑定的监控数据信息、自动判断屏幕尺寸并自适应屏幕的方式,合理化界面参数的展示布局,并保证参数实时获取展示,实现了同一套程序在不同屏幕上展示的需求。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显示单元,用于根据计算单元计算出的布局方式显示所述展示控件。
3. 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监控数据包括批量监控数据。
4.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配置文件生成单元,用于生成配置文件,所述配置文件中包括所述监控数据的配置信息,所述绑定单元还用于将所述配置文件与所述展示控件绑定。
5. 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屏幕相关参数包括屏幕宽度和/或屏幕高度和/或屏幕面积和/或屏幕分辨率和/或屏幕上可用展示区间的宽度和/或屏幕上可用展示区间的高度和/或屏幕上可用展示区间的面积。
6. 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监控数据相关参数包括监控数据个数和/或每个监控数据宽度和/或每个监控数据高度和/或每个监控数据面积。
7. 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布局方式包括最佳分 布行列数和/或监控数据间距和/或监控数据边距。
8. 根据权利要求1-7任一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计算单元包括预设函数单元,由预设函数单元中的预设函数完成计算。
9. 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计算单元还包括异常处理单元,用于处理相关参数的异常情况。
10. 一种监控数据自动布局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自动生成监控数据展示控件,
将所述展示控件与监控数据绑定,并对监控数据格式进行适配,该监控数据为来自服务器的实时监控数据,根据屏幕相关参数与监控数据相关参数计算出所述展示控件的布局方式;;其中,能够直接将来自服务器的实时监控数据与展示控件绑定,也能够将该实时监控数据写入相应的数据文件,然后将数据文件与展示控件相绑定;所述数据文件,包括:xml文件、数据库表单、文本文件、excel文件、标准CSV;
该方法,采用循环生成控件、预设需要绑定的监控数据信息、自动判断屏幕尺寸并自适应屏幕的方式,合理化界面参数的展示布局,并保证参数实时获取展示,实现了同一套程序在不同屏幕上展示的需求。
11. 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据计算单元计算出的布局方式显示所述展示控件。
12. 根据权利要求10或1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监控数据包括批量监控数据。
13. 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还生成配置文件,所述配置文件中包括所述监控数据的配置信息,将所述配置文件与所述展示控件绑定。
14. 根据权利要求10-1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屏幕相关参数包括屏幕宽度和/或屏幕高度和/或屏幕面积和/或屏幕分辨率和/或屏幕上可用展示区间的宽度和/或屏幕上可用展示区间的高度和/或屏幕上可用展示区间的面积。
15. 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监控数据相关参数包括监控数据个数和/或每个监控数据宽度和/或每个监控数据高度和/或每个监控数据面积。
16. 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布局方式包括最佳分布行列数和/或监控数据间距和/或监控数据边距。
17. 根据权利要求10-16任一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由预设函数完成计算。
18. 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处理相关参数的异常情况。”
复审请求人认为:(1)本申请和对比文件1解决的技术问题不同。本申请解决的技术问题是:现有的展示批量实时监控数据的方案,在参数展示的环节,多采用手动的方式添加UI界面控件以及布局展示数据存在的工作量大、影响效率、且易出错而导致监控数据不准确的问题;另外,手动添加控件会导致布局格式固定而无法适应不同规格的显示器尺寸的问题;对比文件1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固定监控页面带来的无法适应用户监控需求变化的问题,以及逐一手工定制全部监控页面带来的工作量过大、规范性差等缺陷。(2)对比文件1未公开“自动生成监控数据展示控件,该监控数据为来自服务器的实时监控数据;将所述展示控件与监控数据绑定,并对监控数据格式进行适配;且绑定时能够直接将来自服务器的实时监控数据与展示控件绑定,也能够将该实时监控数据写入相应的数据文件,然后将数据文件与展示控件相绑定;所述数据文件,包括:xml文件、数据库表单、文本文件、excel文件、标准CSV”,且该特征不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3)对比文件2未能隐含公开“根据屏幕相关参数与控件相关参数计算展示控件的布局方式”。因而认为权利要求1-18具备创造性。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一)审查文本的认定
复审请求人在2019年05月14日答复复审通知书时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的修改替换页,经审查,上述修改文本的修改之处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针对的文本为:2019年05月14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18项,申请日2016年07月19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18页、说明书附图第1-5页、说明书摘要和摘要附图。
(二)关于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所引用的对比文件与2019年01月31日及2019年04月29日发出的复审通知书和驳回决定中所引用的对比文件相同,为:
对比文件1:CN1770099A,公开日为:2006年05月10日;
对比文件2:CN103336691A,公开日为:2013年10月02日。
1.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监控数据自动布局的装置,对比文件1公开了监控系统中组态监控页面生成方法,并具体公开如下内容(参见对比文件1的说明书第4页第1行至第7页第6行):页面自动生成的第一步是根据监控对象配置信息得到各类监控对象对应的页面类型;第二步是选择页面模板,页面模板提供的页面基本特性包括页面布局(包括监控对象群组分布样式);当发现有某种类型的监控对象之后,调用编程接口,在页面上创建对应的一个或一组界面控件,设置控件的相关属性和事件:页面生成之后,需要对页面元件进行属性绑定和事件绑定;属性绑定:将界面元件的显示特征与监控对象的监控信息关联起来;事件绑定:将对页面元件的界面操作(如Click、DoubleClick、MouseMovo等)与监控操作或页面显示关联起来,这样使用者可以直接在页面上完成诸如控制、调节和换页或提示等操作:将这个页面与某个具体的监控对象联系起来(相应于将展示控件与监控数据绑定,预设需要绑定的监控数据信息)。由上述公开内容可知,对比文件1中的页面生成过程是自动进行的,在页面上创建界面控件是其中的一个步骤,因此上述在页面上创建界面控件的步骤也是自动进行的;此外,该对比文件1中当发现有某种类型的监控对象之后,在页面上创建对应的一个或一组界面控件,设置控件的相关属性和事件(相当于保证参数实时获取展示),即对比文件1公开了根据数据类型在页面上创建界面控件并设置控件的相关属性,相当于对展示控件的布局,而这个过程是页面自动生成的一部分,因此对展示控件的布局是自动进行的,且页面模板包括了页面布局(包括监控对象群组分布样式),可见这些界面控件要按照预先设置的分布样式进行排列,自动排列的过程中必然包含了计算过程,且实现了合理化界面参数的展示布局。
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特征在于:(1)监控数据自动布局的装置包括展示控件生成单元、绑定单元和计算单元;(2)监控数据为来自服务器的实时监控数据;对监控数据格式进行适配;根据屏幕相关参数与监控数据相关参数计算展示控件的布局方式,自动判断屏幕尺寸并自适应屏幕,实现同一套程序在不同屏幕上展示的需求;采用循环生成控件;(3)能够直接将来自服务器的实时监控数据与展示控件绑定,也能够将该实时监控数据写入相应的数据文件,然后将数据文件与展示控件相绑定;所述数据文件,包括:xml文件、数据库表单、文本文件、excel文件、标准CSV。基于上述区别特征可以确定,其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实现功能模块化,增强布局的自适应能力及如何适应性的实现数据与控件的绑定。
对于上述区别特征(1),通过设置专门的单元完成特定功能是本领域实现功能模块化的惯用手段。
对于上述区别特征(2),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基于Android的动态布局系统(参见对比文件2的说明书第[0046]-[0074]段),其远程管理平台包括区域划分单元用于进行区域划分并生成布局配置文件,以及监控管理单元用于实时对所述布局界面进行监控和调整;所述远程管理平台可获取显示终端的显示单元的属性,包括如显示单元的分辨率、显示高度和宽度、宽高比例、横竖屏和名称等信息,根据显示单元的属性对显示单元进行区域划分,使不同的显示区域对应于不同的控件,并生成布局配置文件,将布局配置文件发送至显示终端;显示终端将从布局配置文件中解析到的数据进行封装处理,对封装后的数据进行再次解析,获得布局界面;根据控件名称、显示的层次、控件的坐标点、控件宽高和控件的额外信息向显示单元装载各个控件;对布局界面进行显示;属性获取单元用于获取显示终端的显示单元的属性(相当于自动判断屏幕尺寸)。可见,对比文件2公开了对展示控件进行布局时,先获取终端的显示单元的属性,根据显示单元的属性进行区域划分,即布局,实现同一套程序在不同屏幕上展示的需求,其作用也是为了增强布局的自适应能力。即,对比文件2给出了将该特征应用于对比文件1以增强布局的自适应能力的启示。而在对比文件1中的布局是自动进行的情况下,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将根据显示单元的属性进行布局的步骤也设置为自动运行。页面布局的目的是为了显示监控数据,使监控数据能在页面更优化的显示,因此进行布局时考虑监控数据相关参数,使得最终确定的布局能适应当前的监控数据是增强布局的自适应能力的惯用手段。由于服务器监控是实现网络监控的惯用手段,进而为了布局和展示这些数据,从服务器获得实时监控数据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为了更好的展示,实现良好的布局效果,需要确保数据能够被控件识别,就需要保证该数据的格式与控件对数据格式的要求相适应,因此,对监控数据格式进行适配是本领域保证数据成功识别的惯用手段。此外,页面上的控件有很多,在控件生成时采用循环生成的方式依次生成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
对于上述区别特征(3),将来自服务器的实时监控数据与展示控件进行绑定时,直接进行绑定以增强数据显示的同步性,和通过将数据写入数据文件,进而将数据文件与展示控件进行绑定以增强数据显示的可靠性,都是本领域进行数据绑定以实现控件数据显示的惯用手段,同时提供这两种方式,可以适应实际需要地实现数据与控件的绑定。xml文件、数据库表单、文本文件、excel文件和标准CSV都是本领域的常见数据文件类型,将数据文件定义为上述类型之一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
因而,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及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得到该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其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因此,权利要求1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权利要求2对权利要求1进行了进一步限定。其附加特征己被对比文件2公开如下(参见对比文件2的说明书第[0046]-[0062]段):根据控件名称、显示的层次、控件的坐标点、控件宽高和控件的额外信息向显示单元装载各个控件;对布局界面进行显示。该特征在对比文件2中所起的作用也是为了向用户展示布局结果。因此,当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权利要求2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3.权利要求3对权利要求1或2进行了进一步限定。批量监控数据在本领域是常见的,将该自动布局装置应用于批量监控数据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因此,当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权利要求3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4.权利要求4对权利要求1进行了进一步限定。对比文件1公开了(参见对比文件1的说明书第4页第1行至第7页第6行):根据监控对象配置信息得到各类监控对象对应的页面类型;属性绑定:将界面元件的显示特征与监控对象的监控信息关联起来;事件绑定:将对页面元件的界面操作与监控操作或页面显示关联起来。而通过配置文件生成单元生成与监控数据对应的配置文件,将展示控件与该配置文件进行绑定是本领域实现控件数据显示的惯用手段。因此,当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权利要求4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5.权利要求5对权利要求1-4进行了进一步限定。对比文件2公开了其部分附加技术特征(参见对比文件2的说明书第[0046]-[0062]段),所述远程管理平台可获取显示终端的显示单元的属性,包括如显示单元的分辨率、显示高度和宽度、宽高比例、横竖屏和名称等信息,根据显示单元的属性对显示单元进行区域划分,使不同的显示区域对应于不同的控件,并生成布局配置文件。而为了使布局适应不同的屏幕,根据屏幕相关参数计算布局方式时,屏幕的面积,及屏幕上可用展示空间的宽度、高度和面积都是通常会考虑的影响屏幕显示的参数,因此根据这些参数来计算展示控件的布局方式是本领域增强布局对屏幕的适应性的惯用手段。因此,当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权利要求5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6.权利要求6对权利要求5进行了进一步限定。为了使布局适应不同的监控数据,根据监控数据相关参数计算布局方式时,监控数据的个数、宽度、高度和面积都是通常会考虑的影响控件布局的参数,因此根据这些参数来计算展示控件的布局方式是本领域增强布局对监控数据的适应性的惯用手段。因此,当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权利要求6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7. 权利要求7对权利要求6进行了进一步限定。分布行列数、监控数据间距和监控数据边距都属于基本布局参数,布局方式包括这些参数是本领域确定页面布局的惯用手段。因此,当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权利要求7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8. 权利要求8对权利要求1-7任一项进行了进一步限定。设备执行内部计算的计算单元通过预设函数完成计算是本领域执行某项计算的惯用手段。因此,当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权利要求8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9. 权利要求9对权利要求8进行了进一步限定。设置专门的异常处理单元来处理相关参数的异常情况属于本领域进行异常处理的惯用手段。因此,当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权利要求9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10.权利要求10请求保护一种监控数据自动布局的装置,对比文件1公开了监控系统中组态监控页面生成方法,并具体公开如下内容(参见对比文件1的说明书第4页第1行至第7页第6行):页面自动生成的第一步是根据监控对象配置信息得到各类监控对象对应的页面类型;第二步是选择页面模板,页面模板提供的页面基本特性包括页面布局(包括监控对象群组分布样式);当发现有某种类型的监控对象之后,调用编程接口,在页面上创建对应的一个或一组界面控件,设置控件的相关属性和事件:页面生成之后,需要对页面元件进行属性绑定和事件绑定;属性绑定:将界面元件的显示特征与监控对象的监控信息关联起来;事件绑定:将对页面元件的界面操作(如Click、DoubleClick、MouseMovo等)与监控操作或页面显示关联起来,这样使用者可以直接在页面上完成诸如控制、调节和换页或提示等操作:将这个页面与某个具体的监控对象联系起来(相应于将展示控件与监控数据绑定,预设需要绑定的监控数据信息)。由上述公开内容可知,对比文件1中的页面生成过程是自动进行的,在页面上创建界面控件是其中的一个步骤,因此上述在页面上创建界面控件的步骤也是自动进行的;此外,该对比文件1中当发现有某种类型的监控对象之后,在页面上创建对应的一个或一组界面控件,设置控件的相关属性和事件(相当于保证参数实时获取展示),即对比文件1公开了根据数据类型在页面上创建界面控件并设置控件的相关属性,相当于对展示控件的布局,而这个过程是页面自动生成的一部分,因此对展示控件的布局是自动进行的,且页面模板包括了页面布局(包括监控对象群组分布样式),可见这些界面控件要按照预先设置的分布样式进行排列,自动排列的过程中必然包含了计算过程,且实现了合理化界面参数的展示布局。
权利要求10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特征在于:(1)监控数据为来自服务器的实时监控数据;对监控数据格式进行适配;根据屏幕相关参数与监控数据相关参数计算展示控件的布局方式,自动判断屏幕尺寸并自适应屏幕,实现同一套程序在不同屏幕上展示的需求;采用循环生成控件;(2)能够直接将来自服务器的实时监控数据与展示控件绑定,也能够将该实时监控数据写入相应的数据文件,然后将数据文件与展示控件相绑定;所述数据文件,包括:xml文件、数据库表单、文本文件、excel文件、标准CSV。基于上述区别特征可以确定,其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增强布局的自适应能力及如何适应性的实现数据与控件的绑定。
对于上述区别特征(1),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基于Android的动态布局系统(参见对比文件2的说明书第[0046]-[0074]段),其远程管理平台包括区域划分单元用于进行区域划分并生成布局配置文件,以及监控管理单元用于实时对所述布局界面进行监控和调整;所述远程管理平台可获取显示终端的显示单元的属性,包括如显示单元的分辨率、显示高度和宽度、宽高比例、横竖屏和名称等信息,根据显示单元的属性对显示单元进行区域划分,使不同的显示区域对应于不同的控件,并生成布局配置文件,将布局配置文件发送至显示终端;显示终端将从布局配置文件中解析到的数据进行封装处理,对封装后的数据进行再次解析,获得布局界面;根据控件名称、显示的层次、控件的坐标点、控件宽高和控件的额外信息向显示单元装载各个控件;对布局界面进行显示;属性获取单元用于获取显示终端的显示单元的属性(相当于自动判断屏幕尺寸)。可见,对比文件2公开了对展示控件进行布局时,先获取终端的显示单元的属性,根据显示单元的属性进行区域划分,即布局,实现同一套程序在不同屏幕上展示的需求,其作用也是为了增强布局的自适应能力。即,对比文件2给出了将该特征应用于对比文件1以增强布局的自适应能力的启示。而在对比文件1中的布局是自动进行的情况下,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将根据显示单元的属性进行布局的步骤也设置为自动运行。页面布局的目的是为了显示监控数据,使监控数据能在页面更优化的显示,因此进行布局时考虑监控数据相关参数,使得最终确定的布局能适应当前的监控数据是增强布局的自适应能力的惯用手段。由于服务器监控是实现网络监控的惯用手段,进而为了布局和展示这些数据,从服务器获得实时监控数据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为了更好的展示,实现良好的布局效果,需要确保数据能够被控件识别,就需要保证该数据的格式与控件对数据格式的要求相适应,因此,对监控数据格式进行适配是本领域保证数据成功识别的惯用手段。此外,页面上的控件有很多,在控件生成时采用循环生成的方式依次生成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
对于上述区别特征(2),将来自服务器的实时监控数据与展示控件进行绑定时,直接进行绑定以增强数据显示的同步性,和通过将数据写入数据文件,进而将数据文件与展示控件进行绑定以增强数据显示的可靠性,都是本领域进行数据绑定以实现控件数据显示的惯用手段,同时提供这两种方式,可以适应实际需要地实现数据与控件的绑定。xml文件、数据库表单、文本文件、excel文件和标准CSV都是本领域的常见数据文件类型,将数据文件定义为上述类型之一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
因而,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及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得到该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其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因此,权利要求10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11.权利要求11对权利要求10进行了进一步限定。其附加特征己被对比文件2公开了(参见对比文件2的说明书第[0046]-[0062]段):根据控件名称、显示的层次、控件的坐标点、控件宽高和控件的额外信息向显示单元装载各个控件;对布局界面进行显示。因此,当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权利要求11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12.权利要求12对权利要求10或11进行了进一步限定。批量监控数据在本领域是常见的,将该方法应用于批量监控数据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因此,当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权利要求12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13.权利要求13对权利要求10进行了进一步限定。对比文件1公开了(参见对比文件1的说明书第4页第1行至第7页第6行):根据监控对象配置信息得到各类监控对象对应的页面类型;属性绑定:将界面元件的显示特征与监控对象的监控信息关联起来;事件绑定:将对页面元件的界面操作与监控操作或页面显示关联起来。而生成与监控数据对应的配置文件,将展示控件与该配置文件进行绑定是本领域实现控件数据显示的惯用手段。因此,当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权利要求13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14.权利要求14对权利要求10-13进行了进一步限定。对比文件2公开了其部分附加技术特征(参见对比文件2的说明书第[0046]-[0062]段),所述远程管理平台可获取显示终端的显示单元的属性,包括如显示单元的分辨率、显示高度和宽度、宽高比例、横竖屏和名称等信息,根据显示单元的属性对显示单元进行区域划分,使不同的显示区域对应于不同的控件,并生成布局配置文件。为了使布局适应不同的屏幕,根据屏幕相关参数计算布局方式时,屏幕的面积,及屏幕上可用展示空间的宽度、高度和面积都是通常会考虑的影响屏幕显示的参数,因此根据这些参数来计算展示控件的布局方式是本领域增强布局对屏幕的适应性的惯用手段。因此,当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权利要求14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15.权利要求15对权利要求14进行了进一步限定。为了使布局适应不同的监控数据,根据监控数据相关参数计算布局方式时,监控数据的个数、宽度、高度和面积都是通常会考虑的影响控件布局的参数,因此根据这些参数来计算展示控件的布局方式是本领域增强布局对监控数据的适应性的惯用手段。因此,当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权利要求15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16. 权利要求16对权利要求15进行了进一步限定。分布行列数、监控数据间距和监控数据边距都属于基本布局参数,布局方式包括这些参数是本领域确定页面布局的惯用手段。因此,当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权利要求16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17. 权利要求17对权利要求10-16任一项进行了进一步限定。通过预设函数完成计算是本领域执行某项计算的惯用手段。因此,当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权利要求17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18. 权利要求18对权利要求17任一项进行了进一步限定。处理相关参数的异常情况属于本领域进行异常处理的惯用手段。因此,当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权利要求18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三)对复审请求人相关意见的评述
针对复审请求人的主张,合议组认为:
对于意见(1),对比文件1要解决的技术问题除了现有技术不能满足用户关于页面多样性、灵活性的需求,还有逐一定制的操作方式效率低、工作量过大以致不可行,及手工制作的大量组态页面协调性、统一性和规范性差(参见对比文件1的说明书第2页第1-4行),可见,对比文件1的目的之一也是通过自动生成控件乃至整个页面来实现展示批量监控数据,解决手动添加控件及数据的不足,这与本申请的初衷相同。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对比文件1在页面上自动创建对应的界面控件,设置控件的相关属性和事件,页面生成之后,对页面元件进行属性绑定和事件绑定,而对比文件1没有公开根据屏幕相关参数计算展示控件的布局方式,从而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实际要解决的问题是增强布局的自适应能力,但对比文件2给出了进行布局时考虑终端显示器参数,以增强布局对显示器的适应能力的启示,在此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将对比文件2公开的上述内容加入到对比文件1中以增强布局的自适应能力。
对于意见(2),根据上述对比文件1公开的内容可知,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自动生成监控数据展示控件,将所述展示控件与监控数据绑定。而对于复审请求人提出的未公开特征中的其他特征,由于服务器监控是实现网络监控的惯用手段,进而为了布局和展示这些数据,从服务器获得实时监控数据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为了更好的展示,实现良好的布局效果,需要确保数据能够被控件识别,就需要保证该数据的格式与控件对数据格式的要求相适应,因此,对监控数据格式进行适配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将来自服务器的实时监控数据与展示控件进行绑定时,直接进行绑定以增强数据显示的同步性,和通过将数据写入数据文件,进而将数据文件与展示控件进行绑定以增强数据显示的可靠性,都是本领域进行数据绑定以实现控件数据显示的惯用手段,同时提供这两种方式,可以适应实际需要地实现数据与控件的绑定;xml文件、数据库表单、文本文件、excel文件和标准CSV都是本领域的常见数据文件类型,将数据文件定义为上述类型之一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
对于意见(3),对于特征“根据屏幕相关参数与监控数据相关参数计算展示控件的布局方式”,对比文件1公开了页面模板包括了页面布局(包括监控对象群组分布样式),可见这些界面控件要按照预先设置的分布样式进行排列,自动排列的过程中必然包含了计算过程。而对比文件2公开了对展示控件进行布局时,先获取终端的显示单元的属性,根据显示单元的属性进行区域划分,即布局,其作用也是为了增强布局的自适应能力,即对比文件2公开了根据屏幕相关参数对展示控件进行布局,对比文件2给出了将“根据屏幕相关参数对展示控件进行布局”应用于对比文件1以增强布局的自适应能力的启示;而页面布局的目的是为了更优化的显示监控数据,使监控数据能在页面更优化的显示,因此进行布局时考虑监控数据相关参数,使得最终确定的布局能适应当前的监控数据是增强布局的自适应能力的惯用手段。
因此,合议组对于上述意见不予接受。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08月13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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