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创造名称:用于定位无线网络中的设备的方法和装置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84975
决定日:2019-07-26
委内编号:1F268282
优先权日:2010-01-08;2010-01-11;2011-01-06
申请(专利)号:201410538786.2
申请日:2011-01-07
复审请求人:高通股份有限公司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孟文婷
合议组组长:张畅
参审员:李微
国际分类号:H04W4/02;H04W64/00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相对于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的实施例而言存在区别特征,而该区别特征并未记载在该对比文件的其他部分,例如背景技术,也非本领域惯用手段,且带来了有益的技术效果,则结合该对比文件和本领域惯用手段得到该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不是显而易见的,该权利要求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涉及申请号为201410538786.2,名称为“用于定位无线网络中的设备的方法和装置”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申请人为高通股份有限公司。本申请是申请号为201180005441.5的发明专利申请的分案申请,分案提交日为2014年10月13日。本申请的申请日为2011年01月07日,最早优先权日为2010年01月08日,公开日为2015年02月11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实质审查部门于2018年09月05日发出驳回决定,驳回了本申请,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2017年11月23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40项;分案申请递交日2014年10月13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119段(即第1-29页),说明书附图第1-17页,说明书摘要和摘要附图。驳回决定引用的对比文件为:对比文件1:CN101529941A,公开日为:2009年09月09日。驳回理由是权利要求1-40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惯用手段的组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的内容如下:
“1. 一种用于无线通信的方法,包括:
接收与HeNB的位置有关的一个或多个参数;以及
在回程链路上向定位服务器登记全局小区标识符以及所述一个或多个参数,使得所述定位服务器能够响应于随后的设备请求将所述一个或多个参数作为辅助信息来提供,以有助于确定设备定位。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还包括:
确定至少一个邻近基站的宏小区标识符,其中,所述登记所述一个或多个参数的步骤包括登记所述宏小区标识符。
3. 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确定宏小区标识符的步骤包括从设备处接收测量报告中的所述宏小区标识符。
4.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登记所述一个或多个参数的步骤包括登记从核心网部件处接收的地理区域。
5. 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地理区域是邮政编码、县、市、州或国家。
6.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接收一个或多个参数的步骤包括接收定位误差、发射功率或小区大小。
7.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接收一个或多个参数的步骤包括接收感兴趣的点。
8.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接收一个或多个参数的步骤包括从一个或多个设备处接收一个或多个确定的位置。
9. 一种用于向定位服务器登记的装置,包括:
至少一个处理器,其被配置为:
确定与HeNB的位置有关的一个或多个参数;以及
在回程链路上向定位服务器登记全局小区标识符以及所述一个或多个参数,使得所述定位服务器能够响应于随后的设备请求将所述一个或多个参数作为辅助信息来提供,以有助于确定设备定位;以及存储器,其被耦合到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
10. 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还被配置为:
确定至少一个邻近基站的宏小区标识符,并且所述一个或多个参数包括所述宏小区标识符。
11. 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还被配置为:
从设备处接收测量报告中的所述宏小区标识符。
12. 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至少部分地根据从核心网部件处接收地理区域来确定所述一个或多个参数。
13. 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地理区域是邮政编码、县、市、州或国家。
14. 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参数涉及定位误差、发射功率或小区大小。
15. 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参数涉及感兴趣的点。
16. 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参数涉及从 设备处接收的确定的位置。
17. 一种用于向定位服务器登记的装置,包括:
用于接收与HeNB的位置有关的一个或多个参数的模块;以及
用于在回程链路上向定位服务器登记全局小区标识符以及所述一个或多个参数,使得所述定位服务器能够响应于随后的设备请求将所述一个或多个参数作为辅助信息来提供,以有助于确定设备定位的模块。
18. 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装置,还包括:
用于确定至少一个邻近基站的宏小区标识符的模块,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参数包括所述宏小区标识符。
19. 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用于确定宏小区标识符的模块从设备处接收测量报告中的所述宏小区标识符。
20. 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装置,还包括:
用于从核心网部件处接收地理区域的模块,并且所述一个或多个参数涉及所述地理区域。
21. 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地理区域是邮政编码、县、市、州或国家。
22. 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参数涉及定位误差、发射功率或小区大小。
23. 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参数涉及感兴趣的点。
24. 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参数涉及由设备确定的位置。
25. 一种用于向定位服务器登记的装置,包括:
位置确定部件,其用于接收与HeNB的位置有关的一个或多个参数;以及
位置登记部件,其用于在回程链路上向定位服务器登记全局小区标识符以及所述一个或多个参数,使得所述定位服务器能够响应于随后的设备请求将所述一个或多个参数作为辅助信息来提供,以有助于确定设备定位。
26. 根据权利要求25所述的装置,还包括:
网络监听模块(NLM)部件,其用于确定至少一个邻近基站的宏小区标识符,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参数包括所述宏小区标识符。
27. 根据权利要求26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NLM部件从设备处接收测量报告中的所述宏小区标识符。
28. 根据权利要求25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位置确定部件从核心网部件处接收地理区域,并且所述一个或多个参数涉及所述地理区域。
29. 根据权利要求28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地理区域是邮政编码、县、市、州或国家。
30. 根据权利要求25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参数涉及定位误差、发射功率或小区大小。
31. 根据权利要求25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参数涉及感兴趣的点。
32. 根据权利要求25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参数包括由设备确定的位置。
33. 一种计算机可读介质,存储:
用于使得至少一个计算机确定与HeNB的位置有关的一个或多个参数的指令;以及
用于使得所述至少一个计算机在回程链路上向定位服务器登记全局小区标识符以及所述一个或多个参数,使得所述定位服务器能够响应于随后的设备请求将所述一个或多个参数作为辅助信息来提供,以有助于确定设备定位的指令。
34. 根据权利要求33所述的计算机可读介质,还包括:
用于使得所述至少一个计算机确定至少一个邻近基站的宏小区标识符的指令,并且所述一个或多个参数包括所述宏小区标识符。
35. 根据权利要求34所述的计算机可读介质,还包括:用于使得所述至少一个计算机从设备处接收测量报告中的所述宏小区标识符的指令。
36. 根据权利要求33所述的计算机可读介质,其中,用于使得所述至少一个计算机确定的所述指令至少部分地根据从核心网部件处接收地理区域来确定所述一个或多个参数。
37. 根据权利要求36所述的计算机可读介质,其中,所述地理区域是邮政编码、县、市、州或国家。
38. 根据权利要求33所述的计算机可读介质,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参数涉及定位误差、发射功率或小区大小。
39. 根据权利要求33所述的计算机可读介质,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参数涉及感兴趣的点。
40. 根据权利要求33所述的计算机可读介质,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参数涉及从设备处接收的确定的位置。”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8年12月11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同时修改了权利要求书。复审请求人认为:(1)对比文件1至多旨在教导毫微微RBS将毫微微RBS_DNL(其包含了与扫描到的相邻宏小区基站相关的信息)报告给毫微微RNC,以供毫微微RNC确定RBS的大致位置;而US20030148774至多教导在接收到来自移动台的请求后,LCS服务节点基于从RNC请求的被选择的服务区域标识符来向LCS客户端提供移动台的位置信息。对比文件1仅涉及对RBS位置的确定;US20030148774仅是示例性地给出用于对基站或移动台进行定位的现有系统。本领域技术人员很难将具有不同发明主旨的两篇文档结合。本领域技术人员从现有技术中仅能够得出:响应于移动台的请求,LCS服务器可以提供从接入网的RNC请求的位置信息给移动台。(2)权利要求1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在没有计划的情况下可以将HeNB部署在任意位置处。而定位服务器可能不知道HeNB的定位信息。从而限制设备处的位置确定。而对比文件1旨在提供一种新的自动机制,用于当RBS安装在一个位置处或从该位置处移动并安装在另一位置处时获取RBS的位置。因此对比文件1不可能教导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获取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以解决当毫微微RBS移动时如何协助设备处的位置确定的技术问题。因此权利要求1具备创造性。复审请求时新修改的独立权利要求的内容如下:
“1. 一种用于无线通信的方法,包括:
在家庭演进型节点B HeNB处接收与所述HeNB的位置有关的一个或多个参数;以及
在回程链路上向定位服务器登记全局小区标识符以及所述一个或多个参数,使得所述定位服务器能够响应于随后的设备请求将所述一个或多个参数作为辅助信息来提供,以供对应的设备确定位置。”
“9. 一种用于向定位服务器登记的装置,包括:
至少一个处理器,其被配置为:
在家庭演进型节点B HeNB处确定与所述HeNB的位置有关的一个或多个参数;以及
在回程链路上向定位服务器登记全局小区标识符以及所述一个或多个参数,使得所述定位服务器能够响应于随后的设备请求将所述一个或多个参数作为辅助信息来提供,以供对应的设备确定位置;以及存储器,其被耦合到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
“17. 一种用于向定位服务器登记的装置,包括:
用于在家庭演进型节点B HeNB处接收与所述HeNB的位置有关的一个或多个参数的模块;以及
用于在回程链路上向定位服务器登记全局小区标识符以及所述一个或多个参数,使得所述定位服务器能够响应于随后的设备请求将所述一个或多个参数作为辅助信息来提供,以供对应的设备确定位置的模块。”
“25. 一种用于向定位服务器登记的装置,包括:
位置确定部件,其用于在家庭演进型节点B HeNB处接收与所述HeNB的位置有关的一个或多个参数;以及
位置登记部件,其用于在回程链路上向定位服务器登记全局小区标识符以及所述一个或多个参数,使得所述定位服务器能够响应于随后的设备请求将所述一个或多个参数作为辅助信息来提供,以供对应的设备确定位置。”
“33. 一种计算机可读介质,存储:
用于使得至少一个计算机在家庭演进型节点B HeNB处确定与所述HeNB的位置有关的一个或多个参数的指令;以及
用于使得所述至少一个计算机在回程链路上向定位服务器登记全局小区标识符以及所述一个或多个参数,使得所述定位服务器能够响应于随后的设备请求将所述一个或多个参数作为辅助信息来提供,以供对应的设备确定位置的指令。”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12月19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原实质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实质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认为:本申请最根本的问题在于HeNB的位置是任意的、不确定的,从而进一步会影响到设备定位。为解决HeNB的位置是任意的、不确定的这一技术问题,本申请采取的技术手段是将与HeNB位置有关的参数登记到定位服务器中,即先确定HeNB的位置。对比文件1具体实施方式部分已经公开了将与HeNB位置有关的参数登记到定位服务器中,可见对比文件1已经解决了本申请要解决的最根本的技术问题。同时,对比文件1背景技术部分援引的US20030148774又给出了利用基站位置来确定设备位置的技术启示。因此,为了确定毫微微RBS下移动台的位置,本领域技术人员显然有动机将对比文件1实施方式部分的方案与对比文件1背景技术援引部分的方案相结合,先确定毫微微RBS的位置,利用向定位服务器登记HeNB位置有关的一个或多个参数来确定,再根据确定的毫微微RBS的位置来确定移动台的位置,即应移动台的请求将上述登记的位置有关信息发送给移动台供其确定位置,尽管实施方式部分采用邻近宏小区标识符作为基站位置相关信息,背景技术部分采用服务基站标识符作为基站位置相关信息,但具体采用何种元素来表示基站位置相关信息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合理选择的,从而得到权利要求1的方案。因此坚持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9年03月28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本复审通知书引用与驳回决定相同的对比文件1,指出权利要求1-40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针对复审请求人的意见陈述,合议组认为:(1)对比文件1背景技术部分的专利文献 US20030148774公开了在接收到请求后,LCS服务节点基于从RNC请求的被选择的服务区域标识符来向LCS客户端提供移动台的位置信息,即其已经公开了响应于请求,将用于确定服务小区位置的参数作为辅助信息来提供,以用于设备定位。因此在面临如何确定设备位置时,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将其应用到对比文件1的实施例中,具体地用于确定服务小区位置的参数即为用于确定毫微微RBS位置的参数(即RBS_DNL),并可以根据需要对对比文件1的方案作出进一步的改进,譬如进一步确定由哪个实体发出定位请求、响应请求、以及执行定位,而本领域公知,由移动台发出定位请求,由定位服务器响应请求、以及由移动台执行自身定位均是本领域惯用手段。即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使用从US20030148774以及本领域惯用手段中获得的启示来改进对比文件1。(2)HeNB的位置具有移动性和任意性的特点,其位置的不确定性导致设备定位的难度。本申请的方案解决了定位服务器不知道HeNB的定位信息,从而限制设备处的位置确定的技术问题。具体地,其通过获取与HeNB位置相关的多个参数,并将其提供给设备,以供设备根据所述参数确定HeNB的位置,从而确定自身的位置。而对比文件1的方案也是旨在解决如何确定RBS位置的技术问题。具体地,其通过获取与RBS位置相关的多个参数,来确定其位置。此外,对比文件1的背景技术援引的专利文献同时公开了可使用服务小区位置参数对设备进行定位的内容,因此在面临如何对设备进行定位这一技术问题时,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将背景技术的方案和实施例的方案进行结合,同时根据需要对对比文件做进一步的改进,以解决当毫微微RBS移动时如何协助设备处的位置确定的技术问题。因而合议组对于复审请求人的意见不予支持。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4月30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但未修改申请文件。复审请求人认为:对比文件1仅关注“允许每当毫微微RBS的位置改变时更新其位置”,其不涉及对移动台定位,文献US20030148774仅关注如何提供移动台的地理位置,不涉及节点位置是否改变,而节点在该文献中一般是作为宏节点的。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难于发现“如何在毫微微RBS随时间移动时协助设备处的位置确定”这一与本申请类似的技术问题,也不可能在对比文件1已然解决了背景技术中的缺陷的基础上再想到将对比文件1的技术方案回馈应用到背景技术中,且难于将宏部署中的移动台定位方案与毫微微部署中的RBS定位方案相结合。综上,权利要求1相对于现有技术不是显而易见的,具备创造性。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一)审查文本的认定
复审请求人在答复复审通知书时未提交修改文本。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依据的审查文本是:2018年12月11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40项;分案申请递交日2014年10月13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29页,说明书附图第1-17页,说明书摘要和摘要附图。
(二)关于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引用与驳回决定和复审通知书相同的对比文件,即
对比文件1:CN101529941A,公开日为2009年09月09日。
权利要求1-40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1、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用于无线通信的方法,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用于估计无线通信网络中接入点的位置的方法和设备,并具体公开了以下技术内容(参见说明书第4-7页,图1-5):本发明的目标是提供一种新的自动机制,其用于每当毫微微(Femto)RBS安装在一个位置(地理区域)处或者从该位置移动并安装在另一位置处的时候获取接入点或毫微微RBS、小型区域RBS的位置。本发明实施例可包括以下步骤:当毫微微RBS首次投入使用时或者在毫微微RBS移动到另一位置时,毫微微RBS中的WCDMA 用户模块-WCDMA UE对周围的WCDMA环境宏覆盖进行扫描以找出哪些宏WCDMA基站存在于当前位置。关于这些宏小区基站的信息以及相关信息被获取。所述信息与以下项目中的一个或多个相关:频率、扰码(scrambling code)、公共陆地移动网络标识符(PLMN-ID)、位置区域码(LAC)、路由区域码(RAC)、小区标识(CI)以及(如果可用的)参考位置(纬度/经度)(相当于在家庭演进型节点B HeNB处接收/确定与所述HeNB的位置有关的一个或多个参数)。找到的所有小区和所有相关信息被添加到被称为毫微微RBS检得相邻列表(毫微微RBS_DNL)的列表中。毫微微RBS_DNL被报告给毫微微RNC(相当于定位服务器)。毫微微RNC使用所接收的信息来确定毫微微RBS的大致位置(相当于在回程链路上向定位服务器登记所述一个或多个参数)。此外,毫微微RBS以与UE在宏WCDMA情形下测量相邻小区类似的方式对所有找到的小区执行信号强度测量。而且,关于所使用的发射功率的信息被获取。在本发明的另一个实施例中,获取发射功率和信号强度并且将其用来计算到所有听到的宏RBS的大致距离。优选地,该计算由毫微微RBS或RNC来执行并且存储在毫微微RBS_DNL中。
由此可见,权利要求1和对比文件1的区别在于:(1)HeNB在回程链路上还向定位服务器登记全局小区标识符。(2)所述定位服务器响应于随后的设备请求将所述参数作为辅助信息来提供,以供对应的设备确定位置。
基于上述区别,权利要求1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对设备进行定位。
针对上述区别(1),对比文件1中,毫微微RBS将一个或多个参数登记给毫微微RNC,毫微微RNC使用该参数对相关联的RBS进行定位。而使用全局小区标识符标识RBS是本领域惯用手段,为了使得毫微微RNC能辨别相关联的RBS,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设置毫微微RBS在登记用于定位RBS的参数时登记其全局小区标识符。
针对区别(2),首先,对比文件1实施例仅公开了毫微微RNC获取宏基站信息对毫微微RBS进行定位,而并未公开定位设备的内容;其次,对比文件1背景技术部分(参见说明书第2页)记载了以下内容:“现有许多用于对基站或移动台进行定位的系统。专利文献 US20030148774涉及一种电信系统以及供在电信系统中使用的方法。所述电信系统包括多个服务区域,每个服务区域通过服务区域标识符来标识。依据所述方法,请求与移动台相关联的服务区域标识符。当接收到所述请求时,从多个可能的服务区域标识符中选择一个服务区域标识符。使用预定义的用于选择服务区域标识符的规则来进行选择。然后根据所选择的服务区域标识符来提供与移动台相关联的位置信息。”此处仅公开了根据服务区域标识符来提供与移动台关联的位置信息,但并未公开根据设备的请求提供与HeNB的位置有关的一个或多个参数,以对设备定位的技术方案,可见对比文件1背景技术部分并未公开区别(2)。且对比文件1实施例的目的是根据宏基站信息对毫微微RBS进行定位,背景技术的目的是根据预定规则选择适合的服务区域标识符以提供与移动台相关联的位置信息,这与定位服务区域并无关系,因此当面临如何对毫微微RBS下的设备进行定位的技术问题时,背景技术的上述内容无法给出通过用于确定毫微微RBS位置的宏基站信息来提供与移动台相关联的位置信息的技术启示,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将对比文件1实施例和背景技术部分结合。同时,也没有证据表明该区别(2)属于本领域惯用手段。
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解决了由于家庭演进型节点HeNB可以部署在任意的位置处,当定位服务器不知道HeNB的定位信息时,限制设备定位的技术问题,通过将与HeNB位置有关的参数作为辅助信息来提供,达到了对设备定位的技术效果。
因此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因而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从属权利要求2-8直接或间接地引用权利要求1,在引用的权利要求具备创造性的前提下,权利要求2-8也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3、权利要求9-16是分别与权利要求1-8对应的用于向定位服务器登记的装置,权利要求17-24是分别与权利要求1-8对应的用于向定位服务器登记的装置,权利要求25-32是分别与权利要求1-8对应的用于向定位服务器登记的装置,权利要求33-40是分别与权利要求1-8对应的计算机可读介质;由于权利要求1-8具备创造性,基于类似理由,权利要求9-40也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三、决定
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09月05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实质审查部门在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所依据的文本的基础上对本申请继续进行审查。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可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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