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送/接收自动重复请求确认的用户设备/基站及方法-复审决定


发明创造名称:发送/接收自动重复请求确认的用户设备/基站及方法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85005
决定日:2019-07-24
委内编号:1F267278
优先权日:2010-01-07
申请(专利)号:201410558009.4
申请日:2011-01-06
复审请求人:三星电子株式会社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刘斌
合议组组长:赵博华
参审员:李卉
国际分类号:H04L1/16,H04L1/18,H04W52/32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决定要点
:如果分案申请的权利要求书或说明书的内容不能从原申请中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则该分案申请的权利要求书或说明书超出了原申请记载的范围。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410558009.4,名称为“发送/接收自动重复请求确认的用户设备/基站及方法”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本申请是申请号为201180005635.5号发明专利申请的分案申请。本申请的申请人为三星电子株式会社,申请日为2011年01月06日,优先权日为2010年01月07日,分案提交日为2014年10月20日,公开日为2015年01月28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实质审查部门于2018年08月13日发出驳回决定,驳回了本申请。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2018年04月02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16项、说明书第1-91段,分案申请提交日2014年10月20日提交的说明书附图第1-15、说明书摘要及摘要附图。驳回的理由是分案申请提交的权利要求1、5、9、13以及说明书超出了原申请文件记载的范围,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内容如下:
“1. 一种在支持多个分量载波CC的通信系统中由用户设备发送混合自动重复请求确认(HARQ-ACK)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基于与多个CC中的主CC对应的第一下行链路控制信息中的传输功率控制信息来识别HARQ-ACK的功率;
基于与多个CC中的至少一个剩余CC对应的第二下行链路控制信息中的传输功率控制信息来识别用于HARQ-ACK的传输的资源;以及
基于所述资源来发送HARQ-ACK。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与至少一个剩余CC对应的第二下行链路控制信息中的传输功率控制信息指示由基站配置的用于HARQ-ACK的传输的一组资源当中的用于HARQ-ACK的传输的资源。
3. 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剩余CC的传输功率控制信息具有相同值。
4.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对用于所有小区的HARQ-ACK比特进行联合编码。
5. 一种在支持多个分量载波CC的通信系统中用于发送混合自动重复请求确认(HARQ-ACK)的用户设备的装置,包括:
控制器,被配置为:
基于与多个CC中的主CC对应的第一下行链路控制信息中的传输功率控制信息来识别HARQ-ACK的功率,
基于与多个CC中的至少一个剩余CC对应的第二下行链路控制信息中的传输功率控制信息来识别用于HARQ-ACK的传输的资源;和
基于所述资源来发送HARQ-ACK。
6. 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装置,其中与至少一个剩余CC对应的第二下行链路控制信息中的传输功率控制信息指示由基站配置的用于HARQ-ACK的传输的一组资源当中的用于HARQ-ACK的传输的资源。
7. 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装置,其中剩余CC的传输功率控制信息具有相同值。
8. 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装置,其中对用于所有小区的HARQ-ACK比特进行联合编码。
9. 一种用于在支持多个分量载波CC的通信系统中由基站接收混合自动重复请求确认(HARQ-ACK)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在与多个CC中的主CC对应的第一下行链路控制信息中发送传输功率控制信息用于HARQ-ACK的传输功率;
在与多个CC中的至少一个剩余CC对应的第二下行链路控制信息中发送传输功率控制信息用于HARQ-ACK的传输的资源;以及
基于所述资源来接收HARQ-ACK。
10. 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中与至少一个剩余CC对应的第二下行链路控制信息中的传输功率控制信息指示由基站配置的用于HARQ-ACK的传输的一组资源当中的用于HARQ-ACK的传输的资源。
11. 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中基站指示在每个与至少一个剩余CC对应的第二下行链路控制信息中的相同的用于HARQ-ACK的传输的资源。
12. 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中对用于所有小区的HARQ-ACK比特进行联合编码。
13. 一种在支持多个分量载波CC的通信系统中用于接收混合自动重复请求确认(HARQ-ACK)的基站的装置,包括:
控制器,被配置为:
在与多个CC中的主CC对应的第一下行链路控制信息中发送传输功率控制信息用于HARQ-ACK的传输功率,
在与多个CC中的至少一个剩余CC对应的第二下行链路控制信息中发送传输功率控制信息用于HARQ-ACK的传输的资源;和
基于所述资源来接收HARQ-ACK。
14. 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装置,其中与至少一个剩余CC对应的第二下行链路控制信息中的传输功率控制信息指示由基站配置的用于HARQ-ACK的传输的一组资源当中的用于HARQ-ACK的传输的资源。
15. 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装置,进一步包括:控制器指示在每个与至少一个剩余CC对应的第二下行链路控制信息中的相同的用于HARQ-ACK的传输的资源。
16. 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装置,其中对用于所有小区的HARQ-ACK比特进行联合编码。”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8年11月28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同时提交了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的全文修改替换页,主要修改之处是:将权利要求1、5、9、13中的“传输功率控制信息”修改为“传输功率控制信息元素TPC IE”,将权利要求1-3、5-7、9-10、13-14中的“传输功率控制信息”修改为“TPC IE”,同时对说明书的相应内容进行了适应性修改。复审请求人在请求书中指出了修改后的相关特征在说明书中相关段落的记载,并认为没有超出原申请文件记载的范围。复审请求时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内容如下:
“1. 一种在支持多个分量载波CC的通信系统中由用户设备发送混合自动重复请求确认HARQ-ACK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基于与多个CC中的主CC对应的第一下行链路控制信息中的传输功率控制信息元素TPC IE来识别HARQ-ACK的功率;
基于与多个CC中的至少一个剩余CC对应的第二下行链路控制信息中的TPC IE来识别用于HARQ-ACK的传输的资源;以及
基于所述资源来发送HARQ-ACK。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与至少一个剩余CC对应的第二下行链路控制信息中的TPC IE指示由基站配置的用于HARQ-ACK的传输的一组资源当中的用于HARQ-ACK的传输的资源。
3. 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剩余CC的TPC IE具有相同值。
4.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对用于所有小区的HARQ-ACK比特进行联合编码。
5. 一种在支持多个分量载波CC的通信系统中用于发送混合自动重复请求确认HARQ-ACK的用户设备的装置,包括:
控制器,被配置为:
基于与多个CC中的主CC对应的第一下行链路控制信息中的传输功率控制信息元素TPC IE来识别HARQ-ACK的功率,
基于与多个CC中的至少一个剩余CC对应的第二下行链路控制信息中的TPC IE来识别用于HARQ-ACK的传输的资源;和
基于所述资源来发送HARQ-ACK。
6. 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装置,其中与至少一个剩余CC对应的第二下行链路控制信息中的TPC IE指示由基站配置的用于HARQ-ACK的传输的一组资源当中的用于HARQ-ACK的传输的资源。
7. 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装置,其中剩余CC的TPC IE具有相同值。
8. 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装置,其中对用于所有小区的HARQ-ACK比特进行联合编码。
9. 一种用于在支持多个分量载波CC的通信系统中由基站接收混合自动重复请求确认HARQ-ACK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在与多个CC中的主CC对应的第一下行链路控制信息中发送传输功率控制信息元素TPC IE用于HARQ-ACK的传输功率;
在与多个CC中的至少一个剩余CC对应的第二下行链路控制信息中发送TPC IE用于HARQ-ACK的传输的资源;以及
基于所述资源来接收HARQ-ACK。
10. 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中与至少一个剩余CC对应的第二下行链路控制信息中的TPC IE指示由基站配置的用于HARQ-ACK的传输的一组资源当中的用于HARQ-ACK的传输的资源。
11. 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中基站指示在每个与至少一个剩余CC对应的第二下行链路控制信息中的相同的用于HARQ-ACK的传输的资源。
12. 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中对用于所有小区的HARQ-ACK比特进行联合编码。
13. 一种在支持多个分量载波CC的通信系统中用于接收混合自动重复请求确认HARQ-ACK的基站的装置,包括:
控制器,被配置为:
在与多个CC中的主CC对应的第一下行链路控制信息中发送传输功率控制信息元素TPC IE用于HARQ-ACK的传输功率,
在与多个CC中的至少一个剩余CC对应的第二下行链路控制信息中发送TPC IE用于HARQ-ACK的传输的资源;和
基于所述资源来接收HARQ-ACK。
14. 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装置,其中与至少一个剩余CC对应的第二下行链路控制信息中的TPC IE指示由基站配置的用于HARQ-ACK的传输的一组资源当中的用于HARQ-ACK的传输的资源。
15. 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装置,进一步包括:控制器指示在每个与至少一个剩余CC对应的第二下行链路控制信息中的相同的用于HARQ-ACK的传输的资源。
16. 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装置,其中对用于所有小区的HARQ-ACK比特进行联合编码。”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12月04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实质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实质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坚持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9年04月09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针对的审查文本为:复审请求人于2018年11月28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16项、说明书第1-91段,分案申请提交日2014年10月20日提交的说明书附图图1-15、说明书摘要及摘要附图。复审通知书中指出权利要求1存在分案申请超范围的问题,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权利要求5、9、13及说明书存在类似的缺陷。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5月24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并提交了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全文的修改替换页,主要修改之处是:将权利要求1、5、9、13中的“与多个CC中的主CC对应的第一下行链路……”修改为“用于在多个CC中的主CC上调度第一物理共享信道(PDSCH)的第一下行链路……”以及将特征“与多个CC中的至少一个剩余CC对应的第二下行链路”修改为“用于在多个CC中的次要CC上调度第二PDSCH的第二下行链路”;将权利要求2、6、10、14中的“至少一个剩余CC”修改为“次要CC”;将权利要求3、7、11、15中的附加特征修改为“次要CC的TPC IE与多个CC中除了主CC和次要CC之外的至少一个剩余CC具有相同的值”;同时对说明书的相应内容进行了适应性修改。复审请求人在意见陈述书中指出了修改后的相关特征在说明书中相关段落的记载,并认为没有超出原申请记载的范围。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内容如下:
“1. 一种在支持多个分量载波CC的通信系统中由用户设备发送混合自动重复请求确认HARQ-ACK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基于用于在多个CC中的主CC上调度第一物理共享信道(PDSCH)的第一下行链路控制信息中的传输功率控制信息元素TPCIE来识别HARQ-ACK的功率;
基于用于在多个CC中的次要CC上调度第二PDSCH的第二下行链路控制信息中的TPC IE来识别用于HARQ-ACK的传输的资源;以及
基于所述资源来发送HARQ-ACK。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与次要CC对应的第二下行链路控制信息中的TPC IE指示由基站配置的用于HARQ-ACK的传输的一组资源当中的用于HARQ-ACK的传输的资源。
3. 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次要CC的TPC IE与多个CC中除了主CC和次要CC之外的至少一个剩余CC具有相同的值。
4.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对用于所有小区的HARQ-ACK比特进行联合编码。
5. 一种在支持多个分量载波CC的通信系统中用于发送混合自动重复请求确认HARQ-ACK的用户设备的装置,包括:
控制器,被配置为:
基于用于在多个CC中的主CC上调度第一物理共享信道(PDSCH)的第一下行链路控制信息中的传输功率控制信息元素TPCIE来识别HARQ-ACK的功率,
基于用于在多个CC中的次要CC上调度第二PDSCH的第二下行链路控制信息中的TPC IE来识别用于HARQ-ACK的传输的资源;和
基于所述资源来发送HARQ-ACK。
6. 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装置,其中与次要CC对应的第二下行链路控制信息中的TPC IE指示由基站配置的用于HARQ-ACK的传输的一组资源当中的用于HARQ-ACK的传输的资源。
7. 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装置,其中次要CC的TPC IE与多个CC中除了主CC和次要CC之外的至少一个剩余CC具有相同的值。
8. 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装置,其中对用于所有小区的HARQ-ACK比特进行联合编码。
9. 一种用于在支持多个分量载波CC的通信系统中由基站接收混合自动重复请求确认HARQ-ACK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在用于在多个CC中的主CC上调度第一物理共享信道(PDSCH)的第一下行链路控制信息中发送传输功率控制信息元素TPCIE用于HARQ-ACK的传输功率;
在用于在多个CC中的次要CC上调度第二PDSCH的第二下行链路控制信息中发送TPC IE用于HARQ-ACK的传输的资源;以及
基于所述资源来接收HARQ-ACK。
10. 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中与次要CC对应的第二下行链路控制信息中的TPC IE指示由基站配置的用于HARQ-ACK的传输的一组资源当中的用于HARQ-ACK的传输的资源。
11. 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中次要CC的TPCIE与多个CC中除了主CC和次要CC之外的至少一个剩余CC具有相同的值。
12. 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中对用于所有小区的HARQ-ACK比特进行联合编码。
13. 一种在支持多个分量载波CC的通信系统中用于接收混合自动重复请求确认HARQ-ACK的基站的装置,包括:
控制器,被配置为:
在用于在多个CC中的主CC上调度第一物理共享信道(PDSCH)的第一下行链路控制信息中发送传输功率控制信息元素TPC IE用于HARQ-ACK的传输功率,
在用于在多个CC中的次要CC上调度第二PDSCH的第二下行链路控制信息中发送TPC IE用于HARQ-ACK的传输的资源;和
基于所述资源来接收HARQ-ACK。
14. 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装置,其中与次要CC对应的第二下行链路控制信息中的TPC IE指示由基站配置的用于HARQ-ACK的传输的一组资源当中的用于HARQ-ACK的传输的资源。
15. 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装置,其中,次要CC的TPCIE与多个CC中除了主CC和次要CC之外的至少一个剩余CC具有相同的值。
16. 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装置,其中对用于所有小区的HARQ-ACK比特进行联合编码。”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1.审查文本的认定
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所针对的文本是: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5月24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16项、说明书第1-90段,分案申请日2014年10月20日提交的说明书附图1-15、说明书摘要及摘要附图。
2.关于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依照本细则第四十二条规定提出的分案申请,可以保留原申请日,享有优先权日的,可以保留优先权日,但是不得超出原申请记载的范围。
本申请是申请号为201180005635.5的专利申请的分案申请,下文所引用的“原申请”的内容均指申请号为201180005635.5的原申请文件,即母案申请的说明书以及权利要求书,而且由于母案是PCT国际申请,为便于对比,母案的原申请文件以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时提交的中文申请文件为准。
(1)权利要求1中记载了“基于用于在多个CC中的主CC上调度第一物理共享信道(PDSCH)的第一下行链路控制信息中的传输功率控制信息元素TPC IE来识别HARQ-ACK的功率”;“基于用于在多个CC中的次要CC上调度第二PDSCH的第二下行链路控制信息中的TPC IE来识别用于HARQ-ACK的传输的资源”。
第一,关于上述特征,原申请说明书中记载了(参见原申请说明书第7页第7-12行、第12页第18-22行):“根据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传送每个DL SA的DCI格式由信息元素(IE)组成,信息元素包括向UE提供TPC命令以挑战HARQ-ACK信号的发送功率的发送功率控制(TPC)IE。以传送链接到主UL CC的DL CC的DLSA的DCI格式的TPC IE被用于其旨在的目的,即调整HARQ-ACK信号发送功率,而以传送给UE的任意其它DL CC的DL SA的DCI格式的TPC IE被配置用于向UE指示来自被配置用于HARQ-ACK信号发送的资源集中的资源”;“图10示出使用DL SA中的TPC IE比特对响应于接收到多个DL SA发送HARQ-ACK信号的资源做索引。在主DL CC 1010中的DL SA1中的TPC IE被UE用来确定响应于各自的DL SA的接收发送HARQ-ACK信号的功率(1020)。DL SA2 1030到DL SA K 1050中的TPC IE被分别用作通过RRC配置的、用于HARQ-ACK信号发送的资源的索引(1040到1060)”。虽然本领域技术人员通过原申请的上述记载,能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基站发送多个SA并且对应于各自的多个下行链路CC,其中每个SA由信息元素组成,信息元素包括传输功率控制IE,UE使用与多个DL CC中的第一PDSCH的第一DL CC对应的SA中的TPC IE值来调整确认信号的发送功率”的信号发送功率的确定方法,即TPC IE在对应的SA中,但是权利要求1中的记载为“基于用于在多个CC中的主CC上调度第一物理共享信道(PDSCH)的第一下行链路控制信息中的传输功率控制信息元素TPC IE来识别HARQ-ACK的功率”,即传输功率控制信息在链路控制信息中,其包含了除“TPC IE在对应的SA中”之外的其他方案,而其他的方案在原申请文件文字中并未记载,也不能由原申请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内容以及说明书附图能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 其内容超出了原申请记载的范围,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基于类似的理由,“第二PDSCH的第二下行链路控制信息中的传输功率控制信息”也包含了除“TPC IE在对应的SA中”之外的其他方案,而其他的方案在原申请文件文字中并未记载,也不能由原申请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内容以及说明书附图能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
第二,权利要求1中记载的“基于用于在多个CC中的次要CC上调度第二PDSCH的第二下行链路控制信息中的TPC IE来识别用于HARQ-ACK的传输的资源”。根据说明书中的上述记载,本领域技术人员能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基站发送多个SA并且对应于各自的多个下行链路CC,其中每个SA由信息元素组成,信息元素包括传输功率控制IE,UE使用与多个DL CC中剩余的DL CC中的每个DL CC对应的每个SA中的TPC IE值来确定用于发送确认信号的资源”,即每个DL CC对应的每个SA中的TPC确定用于发送确认信号的资源。而权利要求1中的记载为“基于用于在多个CC中的次要CC上调度第二PDSCH的第二下行链路控制信息中的TPC IE来识别用于HARQ-ACK的传输的资源”,其中“多个CC中的次要CC”的方式包含了“次要CC中的某一个或某多个CC对应的第二下行链路控制信息中的传输功率控制信息不用于识别用于HARQ-ACK的传输的资源”的技术方案,而此种技术方案在原申请文件文字中并未记载,也不能由原申请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内容以及说明书附图能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综上,权利要求1的上述特征超出了原申请记载的范围,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复审请求人在意见陈述书中指出了权利要求1的上述特征在说明书中记载的相关段落,如上文所评述,根据说明书中记载的内容,并不能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权利要求1的上述特征。因此合议组对于复审请求人的意见不予支持。
(2)权利要求5、9、13中均记载了与上述权利要求1中相同或相对应的技术特征,基于上文评述权利要求1类似的理由,权利要求5、9、13也超出了原申请记载的范围,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3)本申请说明书的“发明内容”部分(参见本申请说明书第8页第28行-第9页第23行)也记载了“基于用于在多个CC中的主CC上调度第一物理共享信道(PDSCH)的第一下行链路控制信息中的传输功率控制信息元素TPC IE来识别HARQ-ACK的功率”;“基于用于在多个CC中的次要CC上调度第二PDSCH的第二下行链路控制信息中的TPC IE来识别用于HARQ-ACK的传输的资源”的相应内容,鉴于上文评述权利要求1类似的理由,上述内容也超出了原申请记载的范围,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08月13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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