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便携式报警监护方法及系统-复审决定


发明创造名称:无线便携式报警监护方法及系统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84558
决定日:2019-07-23
委内编号:1F262937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510068305.0
申请日:2015-02-09
复审请求人: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申翔
合议组组长:杨洁
参审员:倪光勇
国际分类号:G06Q50/22,G08C17/02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一项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对于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存在多个区别特征,上述区别特征的一部分是在该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基础上通过本领域惯用技术手段能够得到的,上述区别特征的另一部分是在该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基础上通过另一对比文件的启示并结合本领域惯用技术手段能够得到的,则该权利要求相对于该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另一对比文件和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因而不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510068305.0,名称为“无线便携式报警监护方法及系统”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申请人为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本申请的申请日为2015年02月09日,公开日为2015年05月20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于2018年07月02日发出驳回决定,驳回了本申请,其理由是: 权利要求1-10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其中对比文件1(公开号为CN1348740A,公开日为2002年05月15日)是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独立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特征是:否则,获取历史报警数据进行分析和显示、并返回执行获取步骤;报警显示步骤中根据报警优先显示顺序进行显示。在对比文件1公开了无线便携式监护终端接收来自多个病人监护设备的报警信息的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报警显示步骤中存在显示多条报警信息的情况,同时在对比文件2(公开号为CN203417195U,授权公告日为2014年02月05日)公开了报警信息具有不同等级的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根据报警等级设定报警信息的优先显示顺序,报警显示步骤中根据报警优先显示顺序进行显示;并且,历史报警信息也是系统中的常见信息,在对比文件1公开了无报警信息时获取特定病人报警数据进行显示的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人为设定无报警信息时所显示的信息为历史报警数据,对历史报警数据进行排序处理后进行显示。因此,独立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2和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从属权利要求2-5的附加技术特征或者被对比文件1公开,或者在对比文件1或对比文件2的基础上容易想到并通过本领域公知的计算机技术能够实现,因此从属权利要求2-5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权利要求6-9是与方法权利要求1-4一一对应的装置权利要求,参照权利要求1-4的评述,基于相同的证据和理由,权利要求6-9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从属权利要求10的附加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1公开,因此从属权利要求10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于申请日2015年02月09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10项、说明书第1-41段、说明书附图图1-4、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
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无线便携式报警监护方法,其特征在于,无线便携式监护终端执行如下步骤:
获取步骤:通过无线的方式获取病人的实时监护数据;
报警判断步骤:判断获取的实时监护数据中是否有病人监护设备产生的报警信息,如有,则执行报警显示步骤,否则,获取历史报警数据进行分析和显示、并返回执行获取步骤;
报警显示步骤:根据报警优先显示顺序进行显示。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线便携式报警监护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报警判断步骤中,获取历史报警数据进行分析和显示的方法为:读取当前病人监护设备所产生的所有报警信息,计算当前报警信息的显示优先指数,其显示优先指数的技术方法为:显示优先指数=报警优先等级指数×报警发生概率,报警发生概率=某一报警发生的次数/所有报警数量,当完成所有数据的分析后,根据计算得出的报警优先顺序显示。
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线便携式报警监护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报警显示步骤中,包括如下步骤:
高级报警判断步骤:判断获取的所有报警信息中是否存在高级报警,若存在,那么根据报警优先显示顺序进行显示,否则,执行中级报警判断步骤;
中级报警判断步骤:判断获取的所有报警信息中是否存在中级报警,若存在,那么执行中级报警处理步骤,否则,返回执行获取步骤;
所述中级报警处理步骤包括:
获取历史报警数据步骤:对所有正在产生中级报警的病人监护设备中的历史报警数据进行读取,然后执行分析步骤;
分析步骤:从历史报警数据中获取报警的显示优先指数,报警的显示优先指数=报警优先等级×报警发生概率,报警发生概率=某一报警发生的次数/所有报警数量。
4. 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无线便携式报警监护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高级报警判断步骤中,包括如下步骤:
高阶高级报警判断步骤:判断获取的所有报警信息中是否存在高阶高级报警,若存在,那么根据报警优先显示顺序进行显示,否则,执行优先参数高级报警判断步骤;
优先参数高级报警判断步骤:判断获取的所有报警信息中是否存在优先参数高级报警,若存在,那么根据报警优先显示顺序进行显示,否则,执行生理参数高级报警判断步骤;
生理参数高级报警判断步骤:判断获取的所有报警信息中是否存在生理参数高级报警,若存在,那么根据报警优先显示顺序进行显示,否则,执行技术高级报警判断步骤;
技术高级报警判断步骤:判断获取的所有报警信息中是否存在技术高级报警,若存在,那么根据报警优先显示顺序进行显示,否则,执行中级报警判断步骤。
5. 根据权利要求1至4任一项所述的无线便携式报警监护方法,其特征在于,通过数据管理模块接收病人监护设备发送的报警信息,数据管理模块将接收到的报警信息无线发送给无线便携式监护终端。
6. 一种无线便携式报警监护系统,其特征在于,在无线便携式监护终端中包括执行如下模块:
获取模块:用于通过无线的方式获取病人的实时监护数据;
报警判断模块:用于判断获取的实时监护数据中是否有病人监护设备产生的报警信息,如有,则执行报警显示模块,否则,获取历史报警数据进行分析和显示、并返回执行获取模块;
报警显示模块:用于根据报警优先显示顺序进行显示。
7. 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无线便携式报警监护系统,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报警判断模块中,获取历史报警数据进行分析和显示的方法为:读取当前病人监护设备所产生的所有报警信息,计算当前报警信息的显示优先指数,其显示优先指数的技术方法为:显示优先指数=报警优先等级指数×报警发生概率,报警发生概率=某一报警发生的次数/所有报警数量,当完成所有数据的分析后,根据计算得出的报警优先顺序显示。
8. 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无线便携式报警监护系统,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报警显示模块中,包括:
高级报警判断模块:用于判断获取的所有报警信息中是否存在高级报警,若存在,那么根据报警优先显示顺序进行显示,否则,执行中级报警判断模块;
中级报警判断模块:用于判断获取的所有报警信息中是否存在中级报警,若存在,那么执行中级报警处理模块,否则,返回执行获取模块;
所述中级报警处理模块包括:
获取历史报警数据模块:用于对所有正在产生中级报警的病人监护设备中的历史报警数据进行读取,然后执行分析模块;
分析模块:从历史报警数据中获取报警的显示优先指数,报警的显示优先指数=报警优先等级×报警发生概率,报警发生概率=某一报警发生的次数/所有报警数量。
9. 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无线便携式报警监护系统,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高级报警判断模块中,包括:
高阶高级报警判断模块:用于判断获取的所有报警信息中是否存在高阶高级报警,若存在,那么根据报警优先显示顺序进行显示,否则,执行优先参数高级报警判断模块;
优先参数高级报警判断模块:用于判断获取的所有报警信息中是否存在优先参数高级报警,若存在,那么根据报警优先显示顺序进行显示,否则,执行生理参数高级报警判断模块;
生理参数高级报警判断模块:用于判断获取的所有报警信息中是否存在生理参数高级报警,若存在,那么根据报警优先显示顺序进行显示,否则,执行技术高级报警判断模块;
技术高级报警判断模块:用于判断获取的所有报警信息中是否存在技术高级报警,若存在,那么根据报警优先显示顺序进行显示,否则,执行中级报警判断模块。
10. 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无线便携式报警监护系统,其特征在于,该无线便携式报警监护系统还包括:
病人监护设备,用于采集病人生理数据,判断病人情况,并产生报警信息;数据管理模块,用于与病人监护设备,并接收病人监护设备发送的数据;
无线便携式监护终端与数据管理模块无线相连,且以无线的方式从数据管理模块获取病人的监护数据。”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8年10月16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同时修改了申请文件,其中将权利要求1、6中的“病人监护设备”限定为“多个”,同时将权利要求2、7的附加技术特征分别补入权利要求1、6,并适应性修改权利要求编号和引用关系。
复审请求人认为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特征包括:1)报警判断步骤:判断获取的实时监护数据中是否有多个病人监护设备产生的报警信息,如有,则执行报警显示步骤,否则,获取历史报警数据进行分析和显示、并返回执行获取步骤;报警显示步骤中根据报警优先显示顺序进行显示;2)在所述报警判断模块中,获取历史报警数据进行分析和显示的方法为:读取当前病人监护设备所产生的所有报警信息,计算当前报警信息的显示优先指数,其显示优先指数的技术方法为:显示优先指数=报警优先等级指数×报警发生概率,报警发生概率=某一报警发生的次数/所有报警数量,当完成所有数据的分析后,根据计算得出的报警优先顺序显示;对比文件1、2均没有公开上述区别特征,并且对比文件2虽然公开了设置高中低报警等级的内容,但是对比文件2中设置报警等级的目的是对不同等级的报警信息进行不同的语音报警提示,并不涉及根据报警优先显示顺序进行显示的内容。
复审请求时新修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无线便携式报警监护方法,其特征在于,无线便携式监护终端执行如下步骤:
获取步骤:通过无线的方式获取病人的实时监护数据;
报警判断步骤:判断获取的实时监护数据中是否有多个病人监护设备产生的报警信息,如有,则执行报警显示步骤,否则,获取历史报警数据进行分析和显示、并返回执行获取步骤;
报警显示步骤:根据报警优先显示顺序进行显示;其中,在所述报警判断步骤中,获取历史报警数据进行分析和显示的方法为:读取当前病人监护设备所产生的所有报警信息,计算当前报警信息的显示优先指数,其显示优先指数的技术方法为:显示优先指数=报警优先等级指数×报警发生概率,报警发生概率=某一报警发生的次数/所有报警数量,当完成所有数据的分析后,根据计算得出的报警优先顺序显示。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线便携式报警监护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报警显示步骤中,包括如下步骤:
高级报警判断步骤:判断获取的所有报警信息中是否存在高级报警,若存在,那么根据报警优先显示顺序进行显示,否则,执行中级报警判断步骤;
中级报警判断步骤:判断获取的所有报警信息中是否存在中级报警,若存在,那么执行中级报警处理步骤,否则,返回执行获取步骤;
所述中级报警处理步骤包括:
获取历史报警数据步骤:对所有正在产生中级报警的病人监护设备中的历史报警数据进行读取,然后执行分析步骤:
分析步骤:从历史报警数据中获取报警的显示优先指数,报警的显示优先指数=报警优先等级×报警发生概率,报警发生概率=某一报警发生的次数/所有报警数量。
3. 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无线便携式报警监护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高级报警判断步骤中,包括如下步骤:
高阶高级报警判断步骤:判断获取的所有报警信息中是否存在高阶高级报警,若存在,那么根据报警优先显示顺序进行显示,否则,执行优先参数高级报警判断步骤;
优先参数高级报警判断步骤:判断获取的所有报警信息中是否存在优先参 数高级报警,若存在,那么根据报警优先显示顺序进行显示,否则,执行生理参数高级报警判断步骤;
生理参数高级报警判断步骤:判断获取的所有报警信息中是否存在生理参数高级报警,若存在,那么根据报警优先显示顺序进行显示,否则,执行技术高级报警判断步骤:
技术高级报警判断步骤:判断获取的所有报警信息中是否存在技术高级报警,若存在,那么根据报警优先显示顺序进行显示,否则,执行中级报警判断步骤。
4. 根据权利要求1至3任一项所述的无线便携式报警监护方法,其特征在于,通过数据管理模块接收病人监护设备发送的报警信息,数据管理模块将接收到的报警信息无线发送给无线便携式监护终端。
5. 一种无线便携式报警监护系统,其特征在于,在无线便携式监护终端中包括执行如下模块:
获取模块:用于通过无线的方式获取病人的实时监护数据;
报警判断模块:用于判断获取的实时监护数据中是否有多个病人监护设备产生的报警信息,如有,则执行报警显示模块,否则,获取历史报警数据进行分析和显示、并返回执行获取模块;
报警显示模块:用于根据报警优先显示顺序进行显示;
其中,在所述报警判断模块中,获取历史报警数据进行分析和显示的方法为:读取当前病人监护设备所产生的所有报警信息,计算当前报警信息的显示优先指数,其显示优先指数的技术方法为:显示优先指数=报警优先等级指数×报警发生概率,报警发生概率=某一报警发生的次数/所有报警数量,当完成所有数据的分析后,根据计算得出的报警优先顺序显示。
6. 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无线便携式报警监护系统,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报警显示模块中,包括:
高级报警判断模块:用于判断获取的所有报警信息中是否存在高级报警,若存在,那么根据报警优先显示顺序进行显示,否则,执行中级报警判断模块;
中级报警判断模块:用于判断获取的所有报警信息中是否存在中级报警,若存在,那么执行中级报警处理模块,否则,返回执行获取模块;
所述中级报警处理模块包括:
获取历史报警数据模块:用于对所有正在产生中级报警的病人监护设备中的历史报警数据进行读取,然后执行分析模块;
分析模块:从历史报警数据中获取报警的显示优先指数,报警的显示优先指数=报警优先等级×报警发生概率,报警发生概率=某一报警发生的次数/所有报警数量。
7. 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无线便携式报警监护系统,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高级报警判断模块中,包括:
高阶高级报警判断模块:用于判断获取的所有报警信息中是否存在高阶高级报警,若存在,那么根据报警优先显示顺序进行显示,否则,执行优先参数高级报警判断模块;
优先参数高级报警判断模块:用于判断获取的所有报警信息中是否存在优先参数高级报警,若存在,那么根据报警优先显示顺序进行显示,否则,执行生理参数高级报警判断模块;
生理参数高级报警判断模块:用于判断获取的所有报警信息中是否存在生理参数高级报警,若存在,那么根据报警优先显示顺序进行显示,否则,执行技术高级报警判断模块;
技术高级报警判断模块:用于判断获取的所有报警信息中是否存在技术高级报警,若存在,那么根据报警优先显示顺序进行显示,否则,执行中级报警判断模块。
8. 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无线便携式报警监护系统,其特征在于,该无线便携式报警监护系统还包括:
病人监护设备,用于采集病人生理数据,判断病人情况,并产生报警信息;数据管理模块,用于与病人监护设备,并接收病人监护设备发送的数据;
无线便携式监护终端与数据管理模块无线相连,且以无线的方式从数据管理模块获取病人的监护数据。”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10月22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认为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特征包括:(1)否则,获取历史报警数据进行分析和显示、并返回执行获取步骤;(2)报警显示步骤中根据报警优先显示顺序进行显示;(3)在所述报警判断模块中,获取历史报警数据进行分析和显示的方法为:读取当前病人监护设备所产生的所有报警信息,计算当前报警信息的显示优先指数,其显示优先指数的技术方法为:显示优先指数=报警优先等级指数×报警发生概率,报警发生概率=某一报警发生的次数/所有报警数量,当完成所有数据的分析后,根据计算得出的报警优先顺序显示;对于区别特征(1),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能够容易获得;对于区别特征(2),对比文件2公开了设置报警等级的内容,而对具有不同等级的报警信息按照其重要性进行顺序显示是常规选择;区别特征(3)是基于实际需要人为设定的内容;从而坚持原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9年05月24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采用对比文件1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并指出独立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之间的区别特征为:1)报警判断步骤:判断获取的实时监护数据中是否有多个病人监护设备产生的报警信息,如有,则执行报警显示步骤;否则,获取历史报警数据进行分析和显示、并返回执行获取步骤;其中获取历史报警数据进行分析和显示的方法为:读取当前病人监护设备所产生的所有报警信息,计算当前报警信息的显示优先指数,其显示优先指数的技术方法为:显示优先指数=报警优先等级指数×报警发生概率,报警发生概率=某一报警发生的次数/所有报警数量,当完成所有数据的分析后,根据计算得出的报警优先顺序显示;2)报警显示步骤:根据报警优先显示顺序进行显示。对于区别特征1),对比文件1公开了无线便携式监护终端接收来自多个病人监护设备的报警信息,在有报警信息时,对报警信息进行显示,在无报警信息时,获取并显示特定病人的历史报警信息,在此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想到当存在多个报警信息时可以进行信息显示,同时根据实际需要设定在无报警信息时,自动获取并显示所有病人的历史报警信息;并且对于报警信息在显示时兼顾报警信息的重要性以及报警发生概率,报警优先等级指数代表报警信息的重要性是基于实际业务需要人为设定的内容,这些是通过本领域公知的计算机技术能够实现的。对于区别特征2),对比文件1公开了无线便携式监护终端接收来自多个病人监护设备的报警信息,在有报警信息时,对报警信息进行显示,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报警显示步骤中存在显示多条报警信息的情况,同时在对比文件2已经公开了报警信息具有不同等级的基础上能够想到根据报警等级设定报警信息的优先显示顺序。因此,独立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2和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从属权利要求2-4的附加技术特征或者被对比文件1公开,或者在对比文件1或对比文件2的基础上容易想到并通过本领域公知的计算机技术能够实现,因此从属权利要求2-4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权利要求5-7是与方法权利要求1-3一一对应的装置权利要求,参照权利要求1-3的评述,基于相同的证据和理由,权利要求5-7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从属权利要求8的附加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1公开,因此从属权利要求8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对于复审请求人提出的复审理由,合议组进一步指出:(1)对于复审请求人提出的区别技术特征1),对比文件1仅仅没有公开存在多个病人监护设备产生的报警信息时,根据报警优先显示顺序进行显示,否则,获取历史报警数据进行分析和显示、并返回执行获取步骤。但是,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无线便携式监护终端接收来自多个病人监护设备的报警信息,在有报警信息时,对报警信息进行显示。在此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实际需要能够想到报警显示多条报警信息,在无报警信息时,自动获取并显示所有病人的历史报警信息。并且,对比文件2公开了报警信息具有不同等级的内容,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对比文件2的技术教导能够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想到根据报警等级设定报警信息的优先显示顺序,不需要付出创造性劳动。(2)对于复审请求人提出的区别技术特征2),报警信息在显示时兼顾报警信息的重要性以及报警发生概率,报警优先等级指数代表报警信息的重要性,即显示优先指数=报警优先等级指数×报警发生概率,报警发生概率=某一报警发生的次数/所有报警数量是基于实际业务需要人为设定的内容,将该人为设定的内容通过本领域公知的计算机技术来实现,不需要付出创造性劳动。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7月04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并修改了申请文件,其中将权利要求2的附加技术特征的一部分和权利要求3的附加技术特征补入权利要求1形成新的独立权利要求,将权利要求6的附加技术特征的一部分和权利要求7的附加技术特征补入权利要求5形成新的独立权利要求,同时将新的独立权利要求中的特征“所有报警信息”修改为“多个病人监护设备产生的报警信息”,将特征“根据报警优先显示顺序进行显示”分别修改为“根据报警优先显示顺序优先显示高级报警”、“根据报警优先显示顺序优先显示高阶高级报警”、“根据报警优先显示顺序优先显示优先参数高级报警”、“根据报警优先显示顺序优先显示生理参数高级报警”、“据报警优先显示顺序优先显示技术高级报警”,并适应性修改权利要求编号和引用关系。
复审请求人认为:对于区别特征“报警显示步骤:根据报警优先显示顺序进行显示,其中,在所述报警显示步骤中,包括如下步骤:高级报警判断步骤:判断获取的多个病人监护设备产生的报警信息中是否存在高级报警,若存在,根据报警优先显示顺序优先显示高级报警,否则,执行中级报警判断步骤,其中,在所述高级报警判断步骤中,包括如下步骤:高阶高级报警判断步骤:判断获取的多个病人监护设备产生的报警信息中是否存在高阶高级报警,若存在,那么根据报警优先显示顺序优先显示高阶高级报警,否则,执行优先参数高级报警判断步骤;优先参数高级报警判断步骤:判断获取的多个病人监护设备产生的报警信息中是否存在优先参数高级报警,若存在,那么根据报警优先显示顺序优先显示优先参数高级报警,否则,执行生理参数高级报警判断步骤;生理参数高级报警判断步骤:判断获取的多个病人监护设备产生的报警信息中是否存在生理参数高级报警,若存在,那么根据报警优先显示顺序优先显示生理参数高级报警,否则,执行技术高级报警判断步骤:技术高级报警判断步骤:判断获取的多个病人监护设备产生的报警信息中是否存在技术高级报警,若存在,那么根据报警优先显示顺序优先显示技术高级报警,否则,执行中级报警判断步骤;中级报警判断步骤:判断获取的多个病人监护设备产生的报警信息中是否存在中级报警,若存在,那么执行中级报警处理步骤,否则,返回执行获取步骤”,对比文件2并未给出该区别特征的结合启示,该区别特征也并非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对比文件2的基础上容易想到的。
答复复审通知书时,新修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无线便携式报警监护方法,其特征在于,无线便携式监护终端执行如下步骤:
获取步骤:通过无线的方式获取病人的实时监护数据;
报警判断步骤:判断获取的实时监护数据中是否有多个病人监护设备产生的报警信息,如有,则执行报警显示步骤,否则,获取历史报警数据进行分析和显示、并返回执行获取步骤,其中,在所述报警判断步骤中,获取历史报警数据进行分析和显示的方法为:读取当前病人监护设备所产生的所有报警信息,计算当前报警信息的显示优先指数,其显示优先指数的技术方法为:显示优先指数=报警优先等级指数×报警发生概率,报警发生概率=某一报警发生的次数/所有报警数量,当完成所有数据的分析后,根据计算得出的报警优先顺序显示;
报警显示步骤:根据报警优先显示顺序进行显示,其中,在所述报警显示步骤中,包括如下步骤:
高级报警判断步骤:判断获取的多个病人监护设备产生的报警信息中是否存在高级报警,若存在,那么根据报警优先显示顺序优先显示高级报警,否则,执行中级报警判断步骤,其中,在所述高级报警判断步骤中,包括如下步骤:高阶高级报警判断步骤:判断获取的多个病人监护设备产生的报警信息中是否存在高阶高级报警,若存在,那么根据报警优先显示顺序优先显示高阶高级报警,否则,执行优先参数高级报警判断步骤;优先参数高级报警判断步骤:判断获取的多个病人监护设备产生的报警信息中是否存在优先参数高级报警,若存在,那么根据报警优先显示顺序优先显示优先参数高级报警,否则,执行生理参数高级报警判断步骤;生理参数高级报警判断步骤:判断获取的多个病人监护设备产生的报警信息中是否存在生理参数高级报警,若存在,那么根据报警优先显示顺序优先显示生理参数高级报警,否则,执行技术高级报警判断步骤:技术高级报警判断步骤:判断获取的多个病人监护设备产生的报警信息中是否存在技术高级报警,若存在,那么根据报警优先显示顺序优先显示技术高级报警,否则,执行中级报警判断步骤;
中级报警判断步骤:判断获取的多个病人监护设备产生的报警信息中是否存在中级报警,若存在,那么执行中级报警处理步骤,否则,返回执行获取步骤。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线便携式报警监护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中级报警处理步骤包括:
获取历史报警数据步骤:对所有正在产生中级报警的病人监护设备中的历史报警数据进行读取,然后执行分析步骤:
分析步骤:从历史报警数据中获取报警的显示优先指数,报警的显示优先指数=报警优先等级×报警发生概率,报警发生概率=某一报警发生的次数/所有报警数量。
3. 根据权利要求1至2任一项所述的无线便携式报警监护方法,其特征在于,通过数据管理模块接收病人监护设备发送的报警信息,数据管理模块将接收到的报警信息无线发送给无线便携式监护终端。
4. 一种无线便携式报警监护系统,其特征在于,在无线便携式监护终端中包括执行如下模块:
获取模块:用于通过无线的方式获取病人的实时监护数据;
报警判断模块:用于判断获取的实时监护数据中是否有多个病人监护设备产生的报警信息,如有,则执行报警显示模块,否则,获取历史报警数据进行分析和显示、并返回执行获取模块,其中,在所述报警判断模块中,获取历史报警数据进行分析和显示的方法为:读取当前病人监护设备所产生的所有报警信息,计算当前报警信息的显示优先指数,其显示优先指数的技术方法为:显示优先指数=报警优先等级指数×报警发生概率,报警发生概率=某一报警发生的次数/所有报警数量,当完成所有数据的分析后,根据计算得出的报警优先顺序显示;
报警显示模块:用于根据报警优先显示顺序进行显示,其中,在所述报警显示模块中,包括:
高级报警判断步骤:判断获取的多个病人监护设备产生的报警信息中是否存在高级报警,若存在,那么根据报警优先显示顺序优先显示高级报警,否则,执行中级报警判断步骤,其中,在所述高级报警判断步骤中,包括如下步骤:高阶高级报警判断步骤:判断获取的多个病人监护设备产生的报警信息中是否存在高阶高级报警,若存在,那么根据报警优先显示顺序优先显示高阶高级报警,否则,执行优先参数高级报警判断步骤;优先参数高级报警判断步骤:判断获取的多个病人监护设备产生的报警信息中是否存在优先参数高级报警,若存在,那么根据报警优先显示顺序优先显示优先参数高级报警,否则,执行生理参数高级报警判断步骤;生理参数高级报警判断步骤:判断获取的多个病人监护设备产生的报警信息中是否存在生理参数高级报警,若存在,那么根据报警优先显示顺序优先显示生理参数高级报警,否则,执行技术高级报警判断步骤:技术高级报警判断步骤:判断获取的多个病人监护设备产生的报警信息中是否存在技术高级报警,若存在,那么根据报警优先显示顺序优先显示技术高级报警,否则,执行中级报警判断步骤;
中级报警判断模块:用于判断获取的多个病人监护设备产生的报警信息中是否存在中级报警,若存在,那么执行中级报警处理步骤,否则,返回执行获取步骤。
5. 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无线便携式报警监护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中级报警处理模块包括:
获取历史报警数据模块:用于对所有正在产生中级报警的病人监护设备中的历史报警数据进行读取,然后执行分析模块;
分析模块:从历史报警数据中获取报警的显示优先指数,报警的显示优先指数=报警优先等级×报警发生概率,报警发生概率=某一报警发生的次数/所有报警数量。
6. 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无线便携式报警监护系统,其特征在于,该无线便携式报警监护系统还包括:
病人监护设备,用于采集病人生理数据,判断病人情况,并产生报警信息;数据管理模块,用于与病人监护设备,并接收病人监护设备发送的数据;
无线便携式监护终端与数据管理模块无线相连,且以无线的方式从数据管理模块获取病人的监护数据。”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1、审查文本的认定
复审请求人答复复审通知书时修改了申请文件,经审查,该修改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1条第1款和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因此,本复审决定所针对的文本为: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7月04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6项,于申请日2015年02月09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41段、说明书附图图1-4、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
2、关于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一项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对于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存在多个区别特征,上述区别特征的一部分是在该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基础上通过本领域惯用技术手段能够得到的,上述区别特征的另一部分是在该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基础上通过另一对比文件的启示并结合本领域惯用技术手段能够得到的,则该权利要求相对于该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另一对比文件和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因而不具备创造性。
本复审决定中引用的对比文件与驳回决定、复审通知书中引用的对比文件相同,即:
对比文件1:CN1348740A,公开日为2002年05月15日;
对比文件2:CN203417195U,授权公告日为2014年02月05日。
其中,对比文件1是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2.1权利要求1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有关创造性的规定。
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无线便捷式报警监护方法。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移动临床信息系统,并具体公开了以下内容(参见说明书第4-9页,附图2-5):病人临床信息管理系统51包括多个床边病人监护器53(相当于病人监护设备)、便携式病人监护器PPM56(相当于无线便携式监护终端)、集中式病人监护器CPM41、服务器44,多个床边病人监护器53通过公共网络42连网,以便与服务器44和CPM 41通信,如果在床边病人监护器53中非正常信号启动了报警序列,就会通知巡游的医护人员58;便携式病人监护器PPM56由流动医护人员58携带,并且通过双向无线通信64与服务器44相连,服务器44还能将信号从CPM41传送到PPM56,这些信号可以包含当前的病人数据、EGG波形以及报警信号(由便携式病人监护器PPM56执行的对应方法相当于无线便携式报警监护方法,无线便携式监护终端执行如下步骤:获取步骤:通过无线的方式获取病人的实时监护数据);在PPM56软件程序的开始100,在步骤102检查电池电量,在步骤118扫描系统中的病人,医护人员首先关心的是当前需要及时关心的报警标志,如果在步骤120、步骤122中有报警,则在步骤124,PPM56将会通过音频模块发声进行音频报警,在步骤126显示病人信息,包括病人ID、病人EGG、生病特征和报警类型(相当于报警判断步骤:判断获取的实时监护数据中是否有病人监护设备产生的报警信息,如有,则执行报警显示步骤;报警显示步骤:对报警信息进行显示);如果在步骤120、步骤128中没有报警,则在步骤130,医护人员进入例行子程序来监视特定病人;在步骤132输入病人ID之后,在步骤126,例行子程序协同主例行程序一起显示相关信息,如病人ID、ECG数据、生命特征以及报警类型(相当于报警判断步骤:获取的实时监护数据中若无病人监护设备产生的报警信息,获取特定病人历史报警数据进行显示)。
可见,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之间的区别特征为:1)报警判断步骤:判断获取的实时监护数据中是否有多个病人监护设备产生的报警信息,如有,则执行报警显示步骤;否则,获取历史报警数据进行分析和显示、并返回执行获取步骤,其中,在所述报警判断步骤中,获取历史报警数据进行分析和显示的方法为:读取当前病人监护设备所产生的所有报警信息,计算当前报警信息的显示优先指数,其显示优先指数的技术方法为:显示优先指数=报警优先等级指数×报警发生概率,报警发生概率=某一报警发生的次数/所有报警数量,当完成所有数据的分析后,根据计算得出的报警优先顺序显示;2)报警显示步骤:根据报警优先显示顺序进行显示,其中,在所述报警显示步骤中,包括如下步骤: 高级报警判断步骤:判断获取的多个病人监护设备产生的报警信息中是否存在高级报警,若存在,那么根据报警优先显示顺序优先显示高级报警,否则,执行中级报警判断步骤,其中,在所述高级报警判断步骤中,包括如下步骤:高阶高级报警判断步骤:判断获取的多个病人监护设备产生的报警信息中是否存在高阶高级报警,若存在,那么根据报警优先显示顺序优先显示高阶高级报警,否则,执行优先参数高级报警判断步骤;优先参数高级报警判断步骤:判断获取的多个病人监护设备产生的报警信息中是否存在优先参数高级报警,若存在,那么根据报警优先显示顺序优先显示优先参数高级报警,否则,执行生理参数高级报警判断步骤;生理参数高级报警判断步骤:判断获取的多个病人监护设备产生的报警信息中是否存在生理参数高级报警,若存在,那么根据报警优先显示顺序优先显示生理参数高级报警,否则,执行技术高级报警判断步骤:技术高级报警判断步骤:判断获取的多个病人监护设备产生的报警信息中是否存在技术高级报警,若存在,那么根据报警优先显示顺序优先显示技术高级报警,否则,执行中级报警判断步骤;中级报警判断步骤:判断获取的多个病人监护设备产生的报警信息中是否存在中级报警,若存在,那么执行中级报警处理步骤,否则,返回执行获取步骤。
基于上述区别特征可以确定,本申请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在无报警信息时显示何种报警信息并确定其显示优先顺序以及如何根据报警等级显示报警信息。
针对区别特征1),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报警判断步骤,无线便携式监护终端接收来自多个病人监护设备的报警信息,在有报警信息时,对报警信息进行显示,在无报警信息时,获取并显示特定病人的历史报警信息,在此基础上,当存在多个报警信息时可以进行信息显示是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想到的,同时为了保障报警监护的效率和可靠性,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定在无报警信息时,自动获取并显示所有病人的历史报警信息。而且,对于报警信息在显示时兼顾报警信息的重要性以及报警发生概率,报警优先等级指数代表报警信息的重要性,即显示优先指数=报警优先等级指数×报警发生概率,报警发生概率=某一报警发生的次数/所有报警数量是基于实际业务需要人为设定的内容,将该人为设定的内容通过本领域公知的计算机技术来实现,这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做到的。
针对区别特征2),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无线便携式监护终端接收来自多个病人监护设备的报警信息,在有报警信息时,对报警信息进行显示,在此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想到报警显示多条报警信息。并且,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具有语音报警功能的监护系统,并具体公开了以下内容(参见说明书第24-31段,附图1):该监护系统包括监护仪及中央站,该监护仪包括病人监护端101、连接病人监护端101的第一处理器102、连接第一处理器102的网络端口103;第一处理器102用于判断病人监护数据是否超过预设闭值,若超过,则产生报警数据;该中央站包括报警设置装置106,报警设置装置106预设语音报警条件,语音报警条件的设置可以按报警等级进行设置,报警等级分高中低三级,可以设置其中一种或多种的报警等级(相当于报警信息具有不同等级)。而且,上述公开的技术特征在对比文件2中所起的作用与区别在该权利要求中所起的作用相同,都是用于提示不同等级的报警信息,在此基础上,当报警信息具有不同等级的情况下,为了快速锁定重要报警信息,按照其重要性进行顺序显示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并且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能够容易做到根据报警等级设定报警信息的优先显示顺序。而对于高级报警信息按重要性依次分为高阶高级报警信息、优先参数高级报警信息、生理参数高级报警信息、技术高级报警信息,并在判断是否存在高级报警信息时首先判断是否存在高阶高级报警信息,在存在时按照顺序进行相应显示;然后判断是否存在优先参数高级报警信息,在存在时按照顺序进行相应显示;然后判断是否存在生理参数高级报警信息,在存在时按照顺序进行相应显示;最后判断是否存在技术高级报警信息,在存在时按照顺序进行相应显示,这些都是基于实际业务需要人为设定的内容,将该人为设定的内容通过本领域公知的计算机技术来实现,这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做到的。
由此可知,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和本领域的公知常识能够容易得到该权利要求的方案,这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权利要求1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因而不具备创造性。
2.2权利要求2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2引用权利要求1。而对于中级报警的处理,首先读取正在产生该级报警信息的设备中存储的历史报警数据,然后进行分析是本领域惯用的手段,并且在对数据信息分析排序处理时,计算代表显示优先顺序的显示优先指数=报警优先等级指数×报警发生概率,报警发生概率=某一报警发生的次数/所有报警数量是基于实际业务需要人为设定的内容,将该人为设定的内容通过本领域公知的计算机技术来实现,这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做到的。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时,权利要求2也不具备创造性。
2.3权利要求3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3引用权利要求1-2中的任一项。对比文件1还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4-5页):床边病人监护器53通过网络42连网以便与服务器44(对应模块相当于数据管理模块)和CPM 41通信,服务器44还能将信号从CPM41传送到PPM56,这些信号可以包含当前的病人数据、EGG波形以及报警信号(相当于通过数据管理模块接收病人监护设备发送的报警信息,数据管理模块将接收到的报警信息无线发送给无线便携式监护终端)。可见,权利要求3的附加技术特征已被对比文件1公开。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权利要求3也不具备创造性。
2.4权利要求4-6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1)权利要求4、5是与方法权利要求1、2对应的产品权利要求,其技术特征一一对应。参照权利要求1、2的评述,基于相同的理由,权利要求4、5也不具备创造性。
(2)权利要求6引用权利要求5。对比文件1还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4-5页):床边病人监护器53(相当于病人监护设备)中非正常信号启动了报警序列(相当于病人监护设备,用于采集病人生理数据,判断病人情况,并产生报警信息);床边病人监护器53通过网络42连网以便与服务器44(对应模块相当于数据管理模块)和CPM 41通信(相当于数据管理模块,用于与病人监护设备,并接收病人监护设备发送的数据);服务器44通过无线局域网外接到多个便携式病人监护装置PPM56,服务器44还能将信号从CPM41传送到PPM56,这些信号可以包含当前的病人数据、EGG波形以及报警信号(相当于无线便携式监护终端与数据管理模块无线相连,且以无线的方式从数据管理模块获取病人的监护数据)。可见,权利要求6的附加技术特征已被对比文件1公开。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5不具备创造性时,权利要求6也不具备创造性。
3、对复审请求人相关意见的评述
复审请求人在答复复审通知书中陈述的主要观点是:(1)本申请的方案是针对多个不同病人的报警信息的进行排序后显示,而对比文件2是针对一个病人不同生理参数的不同紧急程度的报警,本申请和对比文件2公开的方案并不相同;(2)本申请多种报警类型均对应高级报警,不同的报警类型对应在高级报警中的不同优先级,而对比文件2是不同的生理参数对应不同的报警等级,在对比文件2的启示下不能想到根据报警优先显示顺序显示多种高级报警;(3)本申请区别多个高级报警进行优先级显示顺序也不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
对此,合议组认为:
(1)对比文件1是本申请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其已经公开了无线便携式监护终端接收来自多个病人监护设备的报警信息,在有报警信息时,对报警信息进行显示,在此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想到报警显示多条报警信息。并且,对比文件2公开了按不同的报警等级设置显示报警信息,在此基础上,当报警信息具有不同等级的情况下,为了快速锁定重要报警信息,按照其重要性进行顺序显示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并且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能够容易做到根据报警等级设定报警信息的优先显示顺序。(2)对于本申请的高级报警信息按重要性依次分为高阶高级报警信息、优先参数高级报警信息、生理参数高级报警信息、技术高级报警信息,并在判断是否存在高级报警信息时首先判断是否存在高阶高级报警信息,在存在时按照顺序进行相应显示;然后判断是否存在优先参数高级报警信息,在存在时按照顺序进行相应显示;然后判断是否存在生理参数高级报警信息,在存在时按照顺序进行相应显示;最后判断是否存在技术高级报警信息,在存在时按照顺序进行相应显示,这些都是基于实际业务需要人为设定的内容,将该人为设定的内容通过本领域公知的计算机技术来实现,并没有对现有技术做出技术上的贡献。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和本领域的公知常识能够容易得到本申请的方案,这是显而易见的。综上,合议组对复审请求人所陈述的理由不予接受。
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合议组依法作出如下审查决定。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07月02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如对本复审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可以自收到本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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