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提取元件的系统和方法-复审决定


发明创造名称:用于提取元件的系统和方法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83896
决定日:2019-07-16
委内编号:1F244168
优先权日:2014-02-14
申请(专利)号:201510061015.3
申请日:2015-02-05
复审请求人:LTG绿色科技研发有限公司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路志芳
合议组组长:飞竹玲
参审员:孙红花
国际分类号:B23K1/018(2006.01)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
: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相比,存在多个区别技术特征,这些区别技术特征作为一个整体既未被现有技术公开,也不属于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且给该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带来了有益的技术效果,则该权利要求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510061015.3,名称为“用于提取元件的系统和方法”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申请人为LTG绿色科技研发有限公司。本申请的申请日为2015年02月05日,优先权日为2014年02月14日,公开日为2015年08月19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于2017年10月26日以本申请权利要求1-22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为由作出驳回决定。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申请日2015年02月05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65段(第1-11页)、说明书附图图1-6(第1-6页)、说明书摘要以及摘要附图,2017年08月03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22项。
驳回决定引用了如下对比文件:
对比文件1:CN103480933A, 公开日为2014年01月01日;
对比文件2:US2011297329A1,公开日为2011年12月08日。
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用于从电子设备中提取一个或多个元件的系统,该系统包括:
预热模块,用于将具有一个或多个元件的电子设备加热至预定温度以基本弱化用于将该一个或多个元件结合到该电子设备的结合物;
计算机控制器,用于接收所述电子设备的布局数据以及与要从所述电子设备移除的至少一个选择的元件相关联的信息;
以及提取模块,包括用于接合所述电子设备的接合部件;以及可操作地与所述计算机控制器连接并受所述计算机控制器控制的机械臂,以基于所述布局数据和所述信息自动从已加热的电子设备提取所述至少一个选择的元件;
以及传送系统,用于将所述已加热的电子设备从所述预热模块单程转移到所述提取模块。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中该提取模块用于当该电子设备处于预定温度时提取所述至少一个选择的元件。
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该系统还包括堆叠模块,该堆叠模块用于在提取后接收所述电子设备,所述堆叠模块被操作成将多个电子设备堆叠在一起,其中所述传送系统用于在提取后将所述电子设备从所述提取模块单程转移到所述堆叠模块。
4.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中该预热模块用于将该电子设备加热到150摄氏度至280摄氏度之间的温度。
5.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提取元件的系统,其中该机器臂可操作以可释放地与所述电子设备中的所述一个或多个元件中的至少一个接合。
6.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中该布局数据包括与该电子设备的该一个或多个元件的位置相关联的信息。
7.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中该预热模块是等温加热系统。
8.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中该提取模块还包括加热元件,该加热元件用于在提取过程中加热所述电子设备。
9.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中该电子设备是印刷电路板。
10.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从电子设备中提取一个或多个元件的系统,其中所述传送系统是隔热传递系统,用于最小化所述电子设备的热损失。
11.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从电子设备中提取一个或多个元件的系统,其中所述传送系统包括传送带。
1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从电子设备中提取一个或多个元件的系统,还包括收集器,用于收集所述至少一个提取的元件,以及其中所述机械臂用于将所述至少一个提取的元件转移到所述收集器。
1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从电子设备中提取一个或多个元件的系统,其中所述计算机控制器被用于与要从所述电子设备上移除的至少一个选择的元件相关联的信息预编程。
14.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从电子设备中提取一个或多个元件的系统,其中所述计算机控制器用于接收用户输入,该用户输入包含与要从所述电子设备中移除的至少一个选择的元件相关联的信息。
15.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从电子设备中提取一个或多个元件的系统,其中所述预热模块包括风力-气体加热元件,风力-电子加热元件和气体加热元件中的至少一者。
16.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从电子设备中提取一个或多个元件的系统,其中所述结合物包括焊料和粘合剂中的至少一种。
17.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从电子设备中提取一个或多个元件的系统,还包括设于所述预热模块和所述提取模块之间的隔热罩。
18. 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用于从电子设备中提取一个或多个元件的系统,其中所述隔热罩包括加热元件。
19. 一种用于从电子设备中提取一个或多个元件的方法,包括步骤:
使用预热模块将具有通过结合物结合到电子设备的一个或多个元件的电子设备加热至预定温度以基本弱化该结合物;
在计算机控制器中接收所述电子设备的布局数据以及与要从所述电子设备移除的至少一个选择的元件相关联的信息;
使用传送系统将加热的电子设备从所述预热模块单程转移至提取模块;
使用所述提取模块的接合部件接合所述电子设备;
使用可操作地与所述计算机控制器连接并受所述计算机控制器控制的机械臂基于所述布局数据和所述信息从已加热的电子元件中自动提取所述至少一个选择的元件。
20. 根据权利要求19所述的用于从电子设备中提取一个或多个元件的方法,还包括步骤:在提取后使用所述传送系统将所述电子设备从所述提取模块单程转移至堆叠模块;
以及在提取后在所述堆叠模块接收所述电子设备;
其中所述堆叠模块可操作以将多个电子设备堆叠在一起。
21. 根据权利要求19所述的用于从电子设备中提取一个或多个元件的方法,其中所述预热温度在150摄氏度至280摄氏度之间。
22. 根据权利要求19所述的用于从电子设备中提取一个或多个元件的方法,其中所述电子设备为印刷电路板以及所述结合物包括焊料和粘合剂中的至少一种。”
驳回决定指出:独立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公开的技术内容相比,其区别技术特征在于:本申请的系统包括:计算机控制器,用于接收电子设备的布局数据以及与要从电子设备移除的至少一个选择的元件相关联的信息;以及提取模块包括用于接合电子设备的接合部件,以及可操作地与计算机控制器连接并受计算机控制器控制的机械臂,以基于布局数据和信息自动从已加热的电子设备提取至少一个选择的元件;传送系统,用于将所述已加热的电子设备从所述预热模块单程转移到所述提取模块。但该区别技术特征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因此,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从属权利要求2、4-5、7-11和14-18的附加技术特征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从属权利要求3和12的附加技术特征部分被对比文件2公开,且给出了采用这些技术手段以解决其技术问题的技术启示,部分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从属权利要求6的附加技术特征已被对比文件1公开,从属权利要求13的附加技术特征部分被对比文件1公开,部分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从属权利要求2-18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独立权利要求19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公开的技术内容相比,其区别技术特征在于:本申请的方法的步骤中:在计算机控制器中接收所述电子设备的布局数据以及与要从所述电子设备移除的至少一个选择的元件相关联的信息;使用传送系统将加热的电子设备从所述预热模块单程转移至提取模块;使用可操作地与所述计算机控制器连接并受所述计算机控制器控制的机械臂基于所述布局数据和所述信息从已加热的电子元件中自动提取所述至少一个选择的元件。但该区别技术特征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因此,权利要求19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从属权利要求20的附加技术特征部分被对比文件2公开,且给出了采用这些技术手段以解决其技术问题的技术启示,部分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从属权利要求21-22的附加技术特征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从属权利要求20-22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对于申请人的意见陈述,驳回决定进一步指出:采用传送系统为单程转移方式是常规的流水作业形式;对比文件1公开了利用图像探测识别装置获取(即接收)电路板(即电子设备)元件位置(公开了布局数据)、类型(公开了元件相关联的信息),而元件的回收价值有高有低,本领域技术人员选择高回收价值的元件进行回收是公知常识,因此容易想到有选择性地处理需要的元件。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8年02月05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但未修改申请文件。复审请求人认为:本申请的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相比,至少具有如下区别技术特征:预热模块,用于将具有一个或多个元件的电子设备加热至预定温度以基本弱化用于将该一个或多个元件结合到该电子设备的结合物;提取模块,包括用于接合所述电子设备的接合部件;以及可操作地与所述计算机控制器连接并受所述计算机控制器控制的机械臂,以基于所述布局数据和所述信息自动从已加热的电子设备提取所述至少一个选择的元件;以及传送系统,用于将所述已加热的电子设备从所述预热模块单程转移到所述提取模块;本申请中,预热模块和提取模块位于不同位置处,两个模块各自独立作业,预热模块和提取模块通过传送系统连接起来,传送系统具有单程转移功能,其可将已加热的电子设备从预热模块单程转移到提取模块,这使得加热和提取可以在具有待提取元件的两个不同的电子设备上同时执行,一旦每个处理阶段的处理完成,则可以将两个电子设备同时移动到相应的下一个阶段,而不需要重复操作。传送系统、预热模块和提取模块在功能上相互关联且彼此支持,三个模块所组成的整体构成了一个流水线式作业系统。针对需要批量处理的电子设备,这种流水线式作业系统可以显著改善电子设备中目标电子元件的提取效率。也就是,本申请提供的系统尤其适用于改善需要批量处理的电子设备的目标电子元件的提取效率;而对比文件1并未具体说明其需要处理的废弃线路板的数量,在对比文件1未公开其拆卸装置作用的废弃电路板具有多块时,本领域技术人员难以意识到其拆卸装置存在电子元件回收效率较低的技术缺陷,自然也不会想到将其拆卸装置进行具体结构的改进;另一方面,也没有其他证据说明在电子元件提取领域,“采用流水线作业系统来实现电子元件提取”属于公知常识;本申请中的提取模块具有可以自动地选择和提取那些通常更具有价值的电子元件的自动机械臂。此外,通过机械臂自动选择和提取来取消人工选择和提取,可以为工人提供更好的工作环境,这对于电子元件回收行业和环境保护是有利的。这种选择性自动提取操作所能取得的技术效果从对比文件1公开的技术方案中并不能得出。综上,本申请的权利要求1与最接近的对比文件1相比,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03月05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认为:对比文件1公开了预热模块,激光加热过程中必然会将具有一个或多个元件的电子设备加热至预定温度以基本弱化用于将该一个或多个元件结合到该电子设备的结合物; 对比文件1公开了激光加热和机械手共同作用拆除元件,在电子元件提取领域使用流水作业是容易想到的,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对比文件1中先通过激光加热,后机械手提取,使其自动选择和提取更有价值的电子元件是显而易见的。因而坚持原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8年12月06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指出:独立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公开的技术内容相比,其区别技术特征在于:其中的控制器为计算机控制器,提取模块还包括用于接合所述电子设备的接合部件;还包括传送系统,用于将所述已加热的电子设备从所述预热模块单程转移到所述提取模块。但上述区别技术特征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因此,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从属权利要求2和6的附加技术特征已被对比文件1公开,从属权利要求3和12的附加技术特征部分被对比文件2公开,且给出了采用这些技术手段以解决其技术问题的技术启示,部分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从属权利要求4-5、7-11和13-18的附加技术特征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因此,在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时,权利要求2-18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独立权利要求19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公开的技术内容相比,其区别技术特征在于:预热完后使用传送系统将加热的电子设备从预热模块单程转移至提取模块进行元件提取,并使用提取模块的接合部件接合电子设备,控制器为计算机控制器。但上述区别技术特征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因此,权利要求19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从属权利要求20的附加技术特征部分被对比文件2公开,且给出了采用这些技术手段以解决其技术问题的技术启示,部分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 从属权利要求21-22的附加技术特征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因此,在权利要求19不具备创造性时,权利要求20-22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针对复审请求人的陈述意见,进一步指出: 复审请求人所陈述的区别技术特征中的“预热模块,用于将具有一个或多个元件的电子设备加热至预定温度以基本弱化用于将该一个或多个元件结合到该电子设备的结合物;提取模块;控制器以及可操作地与控制器连接并受控制器控制的机械臂,以基于所述布局数据和所述信息自动从已加热的电子设备提取所述至少一个选择的元件”均已被对比文件1公开;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主要区别在于:包括传送系统,用于将所述已加热的电子设备从所述预热模块单程转移到所述提取模块,以使得预热模块和提取模块位于不同位置处,两个模块各自独立作业,预热模块和提取模块通过传送系统连接起来。然而,这种流水线作业形式的系统以及方式属于电子元件提取领域的公知常识(参见《家电产业与循环经济》,刘福中,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11年1月第1版,其公开了:一种整体式线路板拆解设备,该设备包括线路板传送模块(即传送系统),该模块包括链条传送系统和用以固定线路板的随行卡具,在线路板拆解过程中,废旧线路板固定在随行卡具上,并由传送链条带动线路板进入拆解设备内部完成解焊和分离操作;还包括热风解焊模块(即预热模块)、线路板抓取模块、元器件分离模块(其中线路板抓取模块和元器件分离模块构成提取模块)以及元器件和焊锡收集模块,即其中的传送系统用于将已加热的线路板从即预热模块单程转移到提取模块进行元件提取)。因此,虽然对比文件1中未说明其需要处理的废弃线路板的数量,但在对于需要处理多件电子设备时,为了提高回收拆除效率,采用这种流水线作业形式的系统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且这种作业形式所具有的技术效果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也是显而易见的;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首先利用图像探测识别装置获取电路板元件位置、类型,再采用激光加热和自动化机械手共同作用拆除元件,即对比文件1中的自动化机械手是根据图像探测识别获取的电路板元件类型选择性地提取电子元件,即其也是采用自动化机械手进行自动选择而不是手动选择,同时也是通过自动化机械手而非手工进行元件提取,因此,也具有复审请求人所陈述的可以为工人提供更好的工作环境,对于电子元件回收行业和环境保护有利的技术效果。
针对上述复审通知书,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3月20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并提交了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替换页。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用于从电子设备中提取一个或多个元件的系统,该系统包括:
预热模块,用于将具有一个或多个元件的电子设备加热至预定温度以基本弱化用于将该一个或多个元件结合到该电子设备的结合物;
计算机控制器,其被预编程或由用户输入以接收所述电子设备的布局数据以及与要从所述电子设备移除的至少一个选择的元件相关联的信息,其中,所述布局数据和所述信息包括勾画所述电子设备的外形尺寸和所述电子设备的一个或多个元件的位置的布局图或蓝图;
以及提取模块,包括:
用于接合所述电子设备的接合部件;
以及捡放机器,包括可操作地与所述计算机控制器连接并受所述计算机控制器控制的机械臂,以基于所述布局数据和所述信息自动从已加热的电子设备提取所述至少一个选择的元件;
其中,所述控制器从设置在所述提取模块内的多个传感器接收信号,以便基于所述布局数据控制所述捡放机器的所述机械臂的位置到所述至少一个选择的元件的位置,所述机械臂具有真空管,所述真空管布置成向所述至少一个选择的元件施加吸力,以便可释放地与所述至少一个选择的元件接合并从所述电子设备中提取所述元件;
以及传送系统,用于将所述已加热的电子设备从所述预热模块单程转移到所述提取模块;
堆叠模块,用于在提取后接收所述电子设备,所述堆叠模块包括多个掀板,所述掀板将多个电子设备升起并堆叠在一起;其中,所述传送系统在提取后将所述电子设备从所述提取模块单程转移到所述堆叠模块。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中该提取模块用于当该电子设备处于预定温度时提取所述至少一个选择的元件。
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中该预热模块用于将该电子设备加热到150摄氏度至280摄氏度之间的温度。
4.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中该预热模块是等温加热系统。
5.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中该提取模块还包括加热元件,该加热元件用于在提取过程中加热所述电子设备。
6.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中该电子设备是印刷电路板。
7.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从电子设备中提取一个或多个元件的系统,其中所述传送系统是隔热传递系统,用于最小化所述电子设备的热损失。
8.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从电子设备中提取一个或多个元件的系统,其中所述传送系统包括传送带。
9.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从电子设备中提取一个或多个元件的系统,还包括收集器,用于收集所述至少一个提取的元件,以及其中所述机械臂用于将所述至少一个提取的元件转移到所述收集器。
10.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从电子设备中提取一个或多个元件的系统,其中所述预热模块包括风力-气体加热元件,风力-电子加热元件和气体加热元件中的至少一者。
11.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从电子设备中提取一个或多个元件的系 统,其中所述结合物包括焊料和粘合剂中的至少一种。
1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从电子设备中提取一个或多个元件的系统,还包括设于所述预热模块和所述提取模块之间的隔热罩。
13. 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用于从电子设备中提取一个或多个元件的系统,其中所述隔热罩包括加热元件。
14. 一种用于从电子设备中提取一个或多个元件的方法,包括步骤:
使用预热模块将具有通过结合物结合到电子设备的一个或多个元件的电子设备加热至预定温度以基本弱化该结合物;
在计算机控制器中通过编程或用户输入接收所述电子设备的布局数据以及与要从所述电子设备移除的至少一个选择的元件相关联的信息,其中所述布局数据和所述信息包括勾画所述电子设备的外形尺寸和所述电子设备的一个或多个元件的位置的布局图或蓝图;
使用传送系统将加热的电子设备从所述预热模块单程转移至提取模块;
使用所述提取模块的接合部件接合所述电子设备;
使用可操作地与所述计算机控制器连接并受所述计算机控制器控制的包括机械臂的捡放机器基于所述布局数据和所述信息从已加热的电子元件中自动提取所述至少一个选择的元件;
接收来自设置在所述提取模块内的多个传感器的信号,以便由所述计算机控制器根据所述布局数据控制所述捡放机器的所述机械臂的位置到所述至少一个选择的元件的位置;
通过所述机械臂的真空管向所述至少一个选择的元件施加吸力,以便与所述至少一个选择的元件可释放地接合并从所述电子设备中提取所述元件;
使用所述传送系统在提取后将所述电子设备从所述提取模块单程转移到堆叠模块;
以及在提取后在所述堆叠模块接收所述电子设备;
其中,所述堆叠模块包括多个掀板,所述掀板将多个电子设备升起并堆叠在一起。
15. 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用于从电子设备中提取一个或多个元件的方法,其中所述预热温度在150摄氏度至280摄氏度之间。
16. 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用于从电子设备中提取一个或多个元件的方法,其中所述电子设备为印刷电路板以及所述结合物包括焊料和粘合剂中的至少一种。”
复审请求人认为:1)对比文件1没有公开本申请的基于电子设备的布局数据和信息的选择性提取过程,也没有明确公开该系统能够提供PCB的整体图像/布局;本申请导入的PCB和电子元件的布局数据优于对比文件1公开的图像检测,这是因为旧的和使用过的PCB通常是多尘的和脏的,这可能妨碍图像检测器正确识别PCB上的电子元件的位置和类型,此图像检测器将不能够精确地定位这些元件,因此这些贵重元件将无法提取,或者由于不正确的图像识别导致机械臂放置错误而导致元件损坏;本申请通过使用导入的布局数据的计算机控制器和机械臂来提取元件,将不仅接收电子元件的特定位置数据,而且还将接收PCB上的所有电子元件的整体布局。本申请的系统还将识别元件的外形尺寸数据,这种数据包括元件的高度、宽度、尺寸等以及至少两个相邻的元件之间的距离,它将提供PCB元件的空间布局,而忽略那些旧的和多尘的PCB的实际外观。并且,本申请的系统还可以参考来自设置在提取模块内的多个传感器的信号来进一步识别机械臂和PCB的位置,由此,本申请的系统能够通过机械臂精确地以最佳提取力定位和提取所需元件。对比文件1公开的图像检测可能仅在单次基础上执行。也就是说,系统可能必须在执行提取过程之前对放入系统的每个PCB执行图像获取和识别,当处理一批相同的PCB时,这种操作将特别耗时并且效率低下;本申请中的PCB的布局数据和信息至少在计算机控制器中编程。由此,系统将自动处理一批相同的PCB,直到布局数据发生变化,从而提高回收选择的元件的效率,并且消除在开始提取过程之前每次使用图像获取装置定位所选元件的位置的需求。
2)本申请限定元件提取过程使用捡放机器来完成,现有技术均没有公开在用于回收用过的电子设备的元件提取过程中使用捡放机器。
3)对比文件1没有提及如何收集元件,转移到收集器的元件将随机排列,收集的元件以随机方式堆叠,以这种方式,不同尺寸的元件将堆叠并快速填满收集器的空间,这可能导致频繁更换收集器以实现从提取系统连续加载元件,除了降低收集提取的元件的效率之外,还会增加劳动者更换部分满载的收集器的需求,从而增加操作成本。本申请的提取系统包括具有多个掀板的堆叠模块206,该掀板将从提取模块接收的PCB升起,一旦升起,则PCB板就会升高到一个新的插槽位置,并由此允许下一个的PCB被升高到前一个PCB的下方的插槽位置。依次顺序执行,形成一叠印刷电路板,从而方便存放,这将使得用于收集经处理的PCB或元件的收集器被更加有效地利用,与对比文件1中的系统相比,降低了劳动成本。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依法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审查文本的认定
复审请求人在答复复审通知书时对权利要求书进行了修改,该修改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1条第1款和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所针对的文本如下:申请日2015年02月05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65段(第1-11页)、说明书附图图1-6(第1-6页)、说明书摘要以及摘要附图,2019年03月20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16项。
2、关于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具体到本案:权利要求1-16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1.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一种用于从电子设备中提取一个或多个元件的系统。对比文件1是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其公开了一种用于从废弃线路板(即电子设备)中提取一个或多个元件的系统,并具体公开了如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7-11段):奥地利研制出一种柔性的废弃线路板半自动化拆卸装置(即系统),首先利用图像探测识别装置获取电路板(即电子设备)元件位置(即布局数据)、类型(即元件相关联的信息),再采用激光加热(即预热模块,激光加热过程中必然会将具有一个或多个元件的电路板加热至预定温度以基本弱化用于将该一个或多个元件结合到电路板的结合物)和自动化机械手(即提取模块)共同作用拆除元件。由上述公开的内容可知,该自动化拆卸装置中包括:用于激光加热的预热模块,将具有一个或多个元件的电路板加热至预定温度以基本弱化用于将该一个或多个元件结合到电路板的结合物;用于接收采用图像探测识别装置获取的电路板的元件位置(即布局数据)、类型(即要从电路板移除的至少一个选择的元件相关联的信息)的控制器,用于拆除元件的自动化机械手(即提取模块),其中必然包括机械臂,该自动化机械手以及其中的机械臂必然是可操作地与控制器连接并受控制器控制,且基于电路板的元件位置(即布局数据)、类型(即要从电路板移除的至少一个选择的元件相关联的信息)自动从已加热的电路板提取至少一个选择的元件。
由此可知,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公开的技术内容相比,其区别技术特征在于:控制器为计算机控制器,其被预编程或由用户输入以接收所述电子设备的布局数据以及与要从所述电子设备移除的至少一个选择的元件相关联的信息,其中,所述布局数据包括勾画所述电子设备的外形尺寸;提取模块包括用于接合所述电子设备的接合部件以及捡放机器,其中,所述控制器从设置在所述提取模块内的多个传感器接收信号,以便基于所述布局数据控制所述捡放机器的所述机械臂的位置到所述至少一个选择的元件的位置,所述机械臂具有真空管,所述真空管布置成向所述至少一个选择的元件施加吸力,以便可释放地与所述至少一个选择的元件接合并从所述电子设备中提取所述元件;传送系统,用于将所述已加热的电子设备从所述预热模块单程转移到所述提取模块;以及堆叠模块,用于在提取后接收所述电子设备,所述堆叠模块包括多个掀板,所述掀板将多个电子设备升起并堆叠在一起;其中,所述传送系统在提取后将所述电子设备从所述提取模块单程转移到所述堆叠模块。
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该权利要求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提高拆除元件的精准度和回收效率。
经查,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提取元件的方法及其系统,并具体公开了如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229-230段以及附图20):该系统包括由容器830和容器840构成的堆叠模块以用于接收在提取承载板40后接收承载板40和晶圆,将承载板40和晶圆脱粘后分别堆叠在容器830和容器840中,即堆叠模块被操作成将多个晶圆堆叠在一起。
由此可知,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均未公开通过预编程或由用户输入用以勾画电子设备的外形尺寸的布局数据以及与要移除的至少一个选择的元件相关联的信息的技术手段,也未公开控制器从设置在所述提取模块内的多个传感器接收信号,以便基于所述布局数据控制具有真空管结构机械臂的捡放机器的进行元件的精确提取以及通过包括掀板的堆叠模块进行高效的元件堆叠;通过预编程或用户输入的方式将电子设备的布局信息以及要提取的元件的信息输入控制器可以更准确地表述电子设备的结构,使得提取过程更精确,在基于布局信息的情况下还同时在提取模块内设置传感器,通过实时监测元件信息进行元件的准确定位,采用捡放机器进行元件提取以及采用具有掀板结构的堆叠模块可以在提高提取精度的同时提高元件提取和回收效率,这些技术手段作为一个整体在电子元件提取领域并非是常用技术手段,且这些技术手段的联合使用不仅提高了拆除元件的精准度,还提高了其回收效率,实现了元件提取的自动化。因此,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从属权利要求2-13直接或间接引用了权利要求1,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1具备创造性时,权利要求2-13也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3、权利要求14要求保护一种用于从电子设备中提取一个或多个元件的方法。由于权利要求14与对比文件1相比具有与权利要求1相同的区别技术特征,基于与权利要求1相同的理由,权利要求14也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4、从属权利要求15-16引用了权利要求14,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14具备创造性时,权利要求15-16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合议组依法作出如下决定。
三、决定
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7年10月26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在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所针对的文本的基础上对本申请继续进行审查。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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