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内容寻址功能的MRAM芯片及内容寻址方法-复审决定


发明创造名称:具有内容寻址功能的MRAM芯片及内容寻址方法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86569
决定日:2019-07-12
委内编号:1F260969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510428887.9
申请日:2015-07-21
复审请求人:上海磁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董方源
合议组组长:马驰
参审员:刘佳
国际分类号:G11C11/16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作为最接近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之间存在区别技术特征,所述区别技术特征既没有被其他对比文件公开,也不是惯用技术手段,并且由于存在所述区别技术特征,该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整体上产生了有益的技术效果,则该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不是显而易见的,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510428887.9,名称为“具有内容寻址功能的MRAM芯片及内容寻址方法”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申请人为上海磁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本申请的申请日为2015年07月21日,公开日为2016年05月25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于2018年06月04日发出驳回决定,以权利要求1-14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为由驳回了本申请。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申请日2015年07月21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14项、说明书第1-93段、说明书附图图1-6、说明书摘要和摘要附图。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MRAM芯片,包括一个或多个由MRAM存储单元组成的阵列,每个阵列与控制电路连接,所述控制电路包括行地址解码器、列地址解码器、读写控制器以及输入输出控制,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电路还包括比较器与搜索控制器,所述比较器用于比较从阵列中读出的内容与搜索字,所述搜索控制器用于控制内容寻址操作。
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MRAM芯片,其特征在于,所述比较器包括对应于每一根位线的比较单元,所述比较单元用于比较该位线上读出的位与所述搜索字相应的位。
3. 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MRAM芯片,其特征在于,每个比较单元的输入包括读写控制器读出的位、搜索字的位以及屏蔽字的位。
4.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MRAM芯片,其特征在于,搜索字所述搜索控制器从所述MRAM芯片的第一约定地址段获取系统主控CPU输入的所述搜索字、起始地址与结束地址。
5.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MRAM芯片,其特征在于,所述搜索控制器从所述MRAM芯片的第二约定地址段获取系统主控CPU输入的屏蔽字,用于屏蔽对阵列中读出的内容的部分位的比较。
6.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MRAM芯片,其特征在于,所述比较器将比较结果写入所述MRAM芯片的第三约定地址段,所述比较结果为存储内容与搜索字相符的字的地址。
7.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MRAM芯片,其特征在于,所述搜索控制器从所述MRAM芯片的第四约定地址段获取系统主控CPU输入的搜索选项,所述搜索选项用于所述搜索控制器控制内容寻址操作在搜索到第一个结果时立即结束。
8.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MRAM芯片,其特征在于,多个阵列的内容寻址操作是并行的。
9.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MRAM芯片,其特征在于,阵列中的行的长度是所述搜索字的长度的整数倍,能够进行并行的比较和搜索。
10. 一种如权利要求1-9所述的MRAM芯片的内容寻址操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1)搜索控制器收到搜索指令后,驱动行地址解码器,打开地址区域中的第一行,驱动列地址解码器打开该行的所有位线;
(2)读写控制器读出该行的内容;
(3)比较器比较所述内容与搜索字,如果二者相符,输出该行的地址,执行步骤(5)或执行步骤(4);
(4)如果下一行的地址超出地址区域,执行步骤(5);否则所述搜索控制器驱动行地址解码器,打开该行,驱动列地址解码器打开该行的所有位线,执行步骤(2);
(5)内容寻址操作结束。
11. 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MRAM芯片的内容寻址操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1)中的地址区域的起始地址与结束地址,为所述搜索控制器从MRAM芯片的第一约定地址段获取的起始地址与结束地址。
12. 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MRAM芯片的内容寻址操作方法,其特征在于,如果搜索控制器从MRAM芯片的第二约定地址段获取屏蔽字,步骤(3)中比较器比较所述内容与搜索字时,只对没有被屏蔽的位进行比较。
13. 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MRAM芯片的内容寻址操作方法,其特征在于,如果搜索控制器从MRAM芯片的第四约定地址段获取搜索选项,步骤(3)中输出该行的地址后执行步骤(5);如果搜索控制器从MRAM芯片的第四约定地址段未获取搜索选项,执行步骤(4)。
14. 一种SOC芯片,其特征在于,所述SOC芯片集成了权利要求1-9任一项所述的MRAM芯片。”
驳回决定的具体理由是:权利要求1和作为最接近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1(CN 103632729A,公开日为2014年03月12日)的区别特征是:所述比较器用于比较从阵列中读出的内容与搜索字,所述搜索控制器用于控制内容寻址操作。基于该区别技术特征,权利要求1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实现内容寻址操作。
对比文件2(CN101572552A,公开日为2009年11月04日)公开了一种基于内容可寻址存储器的高速无损数据压缩系统,并具体公开了比较器根据比较结果输出匹配信号的过程中,当待比较数据与已存储数据内容相同时,输出有效匹配信号,否则输出无效匹配信号(相当于所述比较器用于比较从阵列中读出的内容与搜索字)。CAM的控制模块根据输入地址信息的高五位addr(8:4)选择相应的存储页,然后将输入地址信息的低四位 addr(3:0)输出给输入地址译码模块,由输入地址译码模块选择相应的存储体(相当于所述搜索控制器用于控制内容寻址操作)。因此对比文件2公开了通过比较器与搜索控制器进行内容寻址操作,并且所起到的作用相同。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得出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对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不具备创造性。
权利要求10请求保护的如权利要求1-9所述的MRAM芯片的内容寻址操作方法,其与对比文件1的进一步区别在于:搜索控制器收到搜索指令;比较器比较所述内容与搜索字,如果二者相符,输出该行的地址,执行步骤(5)或执行步骤(4);(4)如果下一行的地址超出地址区域,执行步骤(5);否则所述搜索控制器驱动行地址解码器,打开该行,驱动列地址解码器打开该行的所有位线,执行步骤(2);(5)内容寻址操作结束。基于该区别技术特征,权利要求10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实现内容寻址操作。对比文件2公开了通过比较器与搜索控制器进行内容寻址操作,并且所起到的作用相同。此外,通过地址范围的判断,设置步骤循环执行的条件,是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当比较器比较内容与搜索字相符时,输出该行的地址,判断下一行的地址是否超出地址区域,是则内容寻址操作结束,否则驱动行地址解码器,打开该行,驱动列地址解码器打开该行的所有位线,读出该行的内容。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及本领域公知常识得出权利要求10的技术方案,对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不具备创造性。
从属权利要求2-9以及11-13的附加技术特征或者已被对比文件1公开,或者已被对比文件2公开,或者属于本领域惯用技术手段,因而也不具备创造性。
权利要求14请求保护一种SOC芯片,所述SOC芯片集成了权利要求1-9任一项所述的MRAM芯片,而在SOC芯片上集成MRAM芯片,是本领域的常用设计选择。因此权利要求14也不具备创造性。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8年09月17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但未修改申请文件。复审请求人认为:(一)对比文件1与本申请的发明构思不同,本领域技术人员基于对比文件1公开的内容无法显而易见的得到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本申请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通过在控制电路中设置用于比较从阵列中读出的内容与搜索字的比较器,以及用于控制内容寻址操作的搜索控制器,解决了如何提高搜索速度这一技术问题,保护的是具有内容寻址功能的MRAM,而对比文件1是通过采用冗余单元替换带缺陷存储单元,对比文件1并不是提供按内容进行寻址的方案,也不解决提高搜索速度的问题,因此二者虽然都涉及存储单元,但是整体构思不同;(二)对比文件2的技术方案与本申请至少存在两点基本区别:(1)对比文件2中每个存储器对应一个比较器,本申请的每个阵列增加了比较器和搜索控制器。对比文件2公开的CAM包括32个存储页,每个存储页由16个存储体组成,所述存储体由比较器和触发器组成。而权利要求1的方案中在每个阵列相连的控制电路增加了比较器与搜索控制器,以实现MRAM芯片的内容寻址功能,只需要对于每个阵列增加一部分电路(即每个阵列增加了比较器和搜索控制器),因此对比文件2并未公开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上述区别技术特征;(2)对比文件2是传统的基于逻辑电路的CAM设计方法,而MRAM的存储单元输出模拟信号,并不能使用对比文件2的上述方法,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也不会将对比文件2的上述技术手段直接应用于MRAM。综上,对比文件2也没有给出技术启示。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09月21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认为:(1)内容寻址的主要工作机制是将一个输入数据项与存储在cam中的所有数据项自动同时进行比较,判别该输入数据项与cam中存储的数据项是否相匹配,并输出该数据项对应的匹配信息。通过比较器与搜索控制器进行内容寻址操作,可应用于多种类型存储器,不是MRAM芯片所特有的;对比文件2公开了通过比较器与搜索控制器进行内容寻址操作,该比较器的功能与本申请中的比较器功能相同,在此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进行改进,将其应用于不同类型的存储器,如MRAM芯片,进行内容寻址;(2)对于应用于“MRAM芯片”的特征,已被对比文件1公开,且对比文件1公开了“控制电路还包括比较器”、“搜索控制器”等权利要求1中的大部分特征,同时,对比文件2的比较器也应用于存储器,可以通过比较器与搜索控制器进行内容寻址操作,与本申请应用领域相同,具有结合启示。基于上述理由,原审查部门坚持原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6月21日提交了主动补正,对权利要求书进行了修改,将原权利要求2的附加技术特征补入权利要求1,删除原权利要求2,并对其他从属权利要求的引用关系进行了适应性修改,并再次重申了提交复审请求时陈述的、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13具有创造性的理由。复审请求人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MRAM芯片,包括一个或多个由MRAM存储单元组成的阵列,每个阵列与控制电路连接,所述控制电路包括行地址解码器、列地址解码器、读写控制器以及输入输出控制,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电路还包括比较器与搜索控制器,所述比较器用于比较从阵列中读出的内容与搜索字,所述比较器包括对应于每一根位线的比较单元,所述比较单元用于比较该位线上读出的位与所述搜索字相应的位,所述搜索控制器用于控制内容寻址操作。
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MRAM芯片,其特征在于,每个比较单元的输入包括读写控制器读出的位、搜索字的位以及屏蔽字的位。
3.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MRAM芯片,其特征在于,搜索字所述搜索控制器从所述MRAM芯片的第一约定地址段获取系统主控CPU输入的所述搜索字、起始地址与结束地址。
4.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MRAM芯片,其特征在于,所述搜索控制器从所述MRAM芯片的第二约定地址段获取系统主控CPU输入的屏蔽字,用于屏蔽对阵列中读出的内容的部分位的比较。
5.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MRAM芯片,其特征在于,所述比较器将比较结果写入所述MRAM芯片的第三约定地址段,所述比较结果为存储内容与搜索字相符的字的地址。
6.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MRAM芯片,其特征在于,所述搜索控制器从所述MRAM芯片的第四约定地址段获取系统主控CPU输入的搜索选项,所述搜索选项用于所述搜索控制器控制内容寻址操作在搜索到第一个结果时立即结束。
7.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MRAM芯片,其特征在于,多个阵列的内容寻址操作是并行的。
8.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MRAM芯片,其特征在于,阵列中的行的长度是所述搜索字的长度的整数倍,能够进行并行的比较和搜索。
9. 一种如权利要求1-8所述的MRAM芯片的内容寻址操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1)搜索控制器收到搜索指令后,驱动行地址解码器,打开地址区域中的第一行,驱动列地址解码器打开该行的所有位线;
(2)读写控制器读出该行的内容;
(3)比较器比较所述内容与搜索字,如果二者相符,输出该行的地址,执行步骤(5)或执行步骤(4);
(4)如果下一行的地址超出地址区域,执行步骤(5);否则所述搜索控制器驱动行地址解码器,打开该行,驱动列地址解码器打开该行的所有位线,执行步骤(2);
(5)内容寻址操作结束。
10. 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MRAM芯片的内容寻址操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1)中的地址区域的起始地址与结束地址,为所述搜索控制器从MRAM芯片的第一约定地址段获取的起始地址与结束地址。
11. 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MRAM芯片的内容寻址操作方法,其特征在于,如果搜索控制器从MRAM芯片的第二约定地址段获取屏蔽字,步骤(3)中比较器比较所述内容与搜索字时,只对没有被屏蔽的位进行比较。
12. 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MRAM芯片的内容寻址操作方法,其特征在于,如果搜索控制器从MRAM芯片的第四约定地址段获取搜索选项,步骤(3)中输出该行的地址后执行步骤(5);如果搜索控制器从MRAM芯片的第四约定地址段未获取搜索选项,执行步骤(4)。
13. 一种SOC芯片,其特征在于,所述SOC芯片集成了权利要求1-8任一项所述的MRAM芯片。”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经过阅卷与合议,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审查文本的认定
复审请求人在复审阶段修改了权利要求书,经审查上述修改符合专利法第33条以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1条第1款的规定,因此本复审决定针对的文本为: 2019年06月21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13项;申请日2015年07月21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93段、说明书附图图1-6、说明书摘要和摘要附图。
本复审决定引用的对比文件与驳回决定所引用的对比文件相同,即:
对比文件1:CN 103632729A,公开日:2014年03月12日;和
对比文件2:CN 101572552A,公开日:2009年11月04日。
其中对比文件1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关于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作为最接近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之间存在区别技术特征,所述区别技术特征既没有被其他对比文件公开,也不是惯用技术手段,并且由于存在所述区别技术特征,该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整体上产生了有益的技术效果,则该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不是显而易见的,具备创造性。
2.1 权利要求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MRAM芯片。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用于管理存储器操作的存储器管理芯片(包括磁随机存取存储器MRAM,相当于MRAM芯片),并公开了如下技术特征(参见对比文件1说明书第[0005]-[0054]段、[0086]-[0250]段及附图1-23):
半导体存储器件100可以包括存储单元阵列110(存储单元阵列110可以包括多个存储单元组。例如,存储单元阵列110可以包括第一存储单元组111、第二存储单元组112、第三存储单元组113和第四存储单元组114。存储单元阵列110还可以包括冗余单元组115;相当于一个或多个由MRAM存储单元组成的阵列)、列解码器120(相当于控制电路包括列地址解码器)、行解码器130(相当于控制电路包括行地址解码器);地址控制器140和替换控制体系结构150(如图1,各控制电路都与每个阵列连接,相当于每个阵列与控制电路连接),
替换控制体系结构250包括数据线选择电路260和选择控制逻辑270;数据线选择电路260提供(1)全局数据线和冗余全局数据线与(2)存储器件的输入/输出节点之间的数据路径。如图22,读出放大器1130可以对通过行解码器1124和列解码器1110选择的存储单元中的数据进行放大,并且将放大的数据提供给输出缓冲器1112。可以将要写入到存储单元中的数据经由数据输入寄存器1132提供给存储单元阵列1101,并且输入/输出控制器1134可以控制通过数据输入寄存器1132的数据传输操作(相当于控制电路包括输入输出控制)。当芯片(由芯片进行读写控制,因而必然存在读写控制器)选择信号CS从禁用电平(例如,逻辑高)改变为使能电平(例如,逻辑低)时,可以使能定时寄存器1102。定时寄存器1102可以接收命令信号,例如时钟信号CLK、时钟使能信号CKE等,并且通过对接收的命令信号进行处理产生各种内部命令信号LRAS、LCBR、LWE、LCAS、LWCBR、LDQM,用于控制电路模块。
如图5所示,控制信号产生逻辑280包括比较器282和代码产生器284。比较器282包括行比较器286和列比较器288。行比较器286包括行地址内容可寻址存储器CAM_R,所述行地址内容可寻址存储器可以是一个或多个寄存器。行比较器286将来自地址控制器240的行地址与行地址信息进行比较,以确定来自地址控制器240的所寻址的行是否包括在行地址信息中。
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技术特征在于:(1)所述控制电路包括比较器,所述比较器用于比较从阵列中读出的内容与搜索字,所述比较器包括对应于每一根位线的比较单元,所述比较单元用于比较该位线上读出的位与所述搜索字相应的位;(2)所述控制电路还包括搜索控制器,所述搜索控制器用于控制内容寻址操作。基于所述区别技术特征,可以确定权利要求1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基于MRAM存储器实现内容寻址存储器CAM。
对于区别技术特征(2),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基于内容可寻址存储器的高速无损数据压缩系统,并具体公开了如下技术特征(参见对比文件2说明书第5页-第6页及图1-7):比较器根据比较结果输出匹配信号的过程中,当待比较数据与已存储数据内容相同时,输出有效匹配信号,否则输出无效匹配信号。控制模块,用于根据输入的9位地址数据addr(8:0)的前5位addr(8:4)选择对应的指定存储页,还用于将所述9位地址数据addr(8:0)的后4位地址数据 addr(3:0)输出给输入地址译码模块;还用于将输出地址译码模块输出的四位地址数据add_suf(3:0)添加上对应指定存储页的5位地址数据形成9位地址数据 Data_out(8:0)输出。所述输入地址addr(8:0)中的高五位addr(8:4)用于选择存储页,低四位 addr(3:0)用于选择所述存储页中的存储体,CAM的控制模块根据输入地址信息的高五位addr(8:4)选择相应的存储页,然后将输入地址信息的低四位 addr(3:0)输出给输入地址译码模块,由输入地址译码模块选择相应的存储体(相当于所述搜索控制器用于控制内容寻址操作)。因此,由于对比文件2中存在CAM及内容寻址操作,因而对比文件2公开了区别技术特征(2),并且区别特征在对比文件2中的作用与在本申请中相同,也是用于控制内容寻址操作。
对于区别技术特征(1),虽然比文件2公开了存储体中的比较器将输入的数据与所述存储体的触发器中的数据进行比较,并根据比较结果输出匹配信号;比较器根据比较结果输出匹配信号的过程中,当待比较数据与已存储数据内容相同时,输出有效匹配信号,否则输出无效匹配信号(参见对比文件2说明书第5页-第6页及图1-7),然而,对比文件2并未公开其CAM中的比较器是控制电路的一部分,也未公开所述比较器包括对应于每一根位线的比较单元,所述比较单元用于比较该位线上读出的位与所述搜索字相应的位。根据对比文件2公开内容可知,对比文件2中的CAM是由FPGA内部的CAM。本申请现有技术中的FPGA通常为基于晶体管技术,以查找表作为基本构架单元实现的可编程器件,SRAM是配置所述查找表的基本单元,因此这类可编程器件中的CAM往往也基于晶体管实现。本领域技术人员知道,基于SRAM或者DRAM结构实现的CAM中,比较器与存储单元通常一一对应设置,并将各存储单元比较结果反馈到匹配线,因此在对比文件2公开的CAM中,不需要在由存储单元构成的存储阵列中另外设计作为控制电路的一部分的比较器。也就是说,对比文件2既没有公开区别技术特征(1),也不存在将区别技术特征(1)应用于对比文件1以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启示。根据上述分析进一步可知,由于现有技术中基于SRAM或者DRAM的CAM存储器不需要为CAM设置独立的比较器而是将比较单元与存储单元联合配置,因此区别技术特征(1)也不是本领域的惯用技术手段。
由于存在上述区别特征(1),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能够为用MRAM作为存储单元的存储器实现内容寻址操作,并且不必为各存储单元逐一设置比较单元,从而减小了具有CAM功能的MRAM存储器的芯片面积。
因此,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在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以及结合本领域的惯用技术手段的基础上得到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并不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1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2 从属权利要求2-8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2-8是权利要求1的从属权利要求,因而也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3 权利要求9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9请求保护一种如权利要求1-8其中之一所述的MRAM芯片的内容寻址操作方法。所述操作方法受所述MRAM芯片结构的限制,由于权利要求1-8具备创造性,因此权利要求9请求保护的方法也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4从属权利要求10-12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10-12是权利要求9的从属权利要求,因而也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5权利要求13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13请求保护一种集成了权利要求1-8任一项所述的MRAM芯片的SOC芯片。由于权利要求1-8都具备创造性,因而集成了所述MRAM芯片的SOC芯片的技术方案也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对驳回决定和前置意见的评述
对于驳回决定和前置意见(参见案由部分),合议组认为:如前置意见所述,通过比较器与搜索控制器进行内容寻址操作,可应用于多种类型存储器,不是MRAM芯片所特有的,然而,由于存储单元中实现内容存储的物理机制不同,导致基于不同类型存储单元的CAM中的比较器的总体设计构思存在区别。现有技术中典型的基于SRAM或者DRAM的CAM,其存储单元往往与SRAM或DRAM相同。例如基于SRAM的CAM仍利用数字锁存器内的正反馈实现数据的存储,这类CAM中比较单元与存储单元通常联合设置,并通过晶体管实现逻辑操作完成匹配判断。而在MRAM中,从存储单元读取数据要相对复杂,因而基于SRAM或者DRAM的CAM设计并不适用于该类型的存储器。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不能从这些现有技术CAM中获得改进动机和启示。对比文件1虽然是MRAM存储器,但是其并不涉及内容寻址功能,因而也未公开本申请的比较器设计。
综上所述,权利要求1-13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至于本申请是否具有其他缺陷,应由原审查部门继续审查。
三、决定
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06月04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在2019年06月21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13项;申请日2015年07月21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93段、说明书附图图1-6、说明书摘要和摘要附图的基础上对本申请继续进行审查。
如对本复审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可以自收到本复审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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