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创造名称:移动中继邻区信息的维护方法及装置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83097
决定日:2019-07-05
委内编号:1F258876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210498973.3
申请日:2012-11-29
复审请求人: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李玲玲
合议组组长:柴瑾
参审员:邢文飞
国际分类号:H04W36/00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如果一项权利要求与作为最接近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相比存在区别特征,但该区别特征属于本领域惯用手段,本领域技术人员在上述对比文件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惯用手段能够显而易见地得到该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则该权利要求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210498973.3,名称为“移动中继邻区信息的维护方法及装置”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申请人为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本申请的申请日为2012年11月29日,公开日为2014年06月11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于2018年05月03日发出驳回决定,驳回了本申请,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申请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145段(第1-11页)、说明书附图第1-4页、说明书摘要和摘要附图,2018年03月23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13项;驳回决定中引用了如下对比文件:对比文件1,WO2012158085A1,公开日为2012年11月22日。其具体理由是:权利要求1-13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本领域惯用手段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一种移动中继MR邻区信息的维护方法,应用于所述MR,其特征在于,包括:
获取所述MR在驻留到指定站点时的邻区关系信息,其中,所述邻区关系信息包括:所述MR所辖的用户设备UE可迁移到的小区信息;
按照所述邻区关系信息维护所述MR的邻区列表;
在所述MR移动到所述指定站点的下一站点时,停止获取所述邻区关系信息包括:在自动邻区关系ANR启动后,当MR移动到站点供者基站DeNB的下一个DeNB时自动停止,本地邻区关系表NRT清空;
其中,所述邻区列表包括以下之一:长期演进LTE系统内或频内邻区关系信息、LTE频间或系统间邻区关系信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获取所述MR在驻留到指定站点时的邻区关系信息,包括:
接收与所述指定站点相关联的供者基站DeNB发送的所述邻区关系信息。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通过以下方式接收与所述指定站点相关联的DeNB发送的所述邻区关系信息:
通过所述MR与所述DeNB之间的X2接口消息或S1接口消息接收所述邻区关系信息。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获取所述MR驻留到指定站点时的邻区关系信息,包括:
接入与所述指定站点相关联的DeNB;
通知所述UE启动自动邻区关系ANR测量过程;
通过所述ANR测量过程获取邻区信息并根据该邻区信息确定所述邻区关系信息。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通知所述UE启动ANR测量过程,包括:
通过下行专用消息通知所述UE启动ANR测量过程,其中,所述下行专用消息中携带有用于指示所述UE启动所述ANR测量过程的指示信息。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邻区列表为LTE系统间或频间邻区关系信息时,所述下行专用消息中还携带有需要测量的目标LTE系统或频段信息。
7.根据权利要求2至6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按照获取的所述邻区关系信息维护所述MR的邻区列表,包括以下之一:
按照获取的所述邻区关系信息建立所述MR的邻区列表;
按照获取的所述邻区关系信息更新所述MR的已有邻区列表。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获取所述MR在移动并驻留到指定站点时的邻区关系信息,包括:接收与所述指定站点相关联的供者基站DeNB发送的第一邻区关系信息;接入与所述指定站点相关联的DeNB;通知所述UE启动ANR测量过程;通过所述ANR测量过程获取邻区信息并根据该邻区信息确定第二邻区关系信息;
按照获取的所述邻区关系信息维护所述移动中继的邻区列表,包括:根据所述第一邻区关系信息建立初始邻区列表;通过所述第二邻区关系信息完善或更新所述初始邻区列表。
9.一种移动中继MR邻区信息的维护装置,应用于所述MR,其特征在于,包括:
获取模块,用于获取所述MR在驻留到指定站点时的邻区关系信息,其中,所述邻区关系信息为所述MR所辖的用户设备UE可迁移到的小区信息;
维护模块,用于按照所述邻区关系信息维护所述MR的邻区列表;
所述装置通过以下方式在所述MR移动到所述指定站点的下一站点时,停止获取所述邻区关系信息:在自动邻区关系ANR启动后,当MR移动到站点供者基站DeNB的下一个DeNB时自动停止,本地邻区关系表NRT清空;
其中,所述维护模块所维护的所述邻区列表包括以下之一:长期演进LTE系统内或频内邻区关系信息、LTE频间或系统间邻区关系信息。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获取模块包括:
第一接收单元,用于接收在与所述指定站点相关联的供者基站DeNB发送的邻区关系信息。
11.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获取模块包括:
第一接入单元,用于接入与所述指定站点相关的DeNB;
第一通知单元,用于通知所述UE启动自动邻区关系ANR测量过程;
第一获取单元,用于通过所述ANR测量过程获取邻区信息并根据该邻区信息确定所述邻区关系信息。
12.根据权利要求10或11所述的装置,所述维护模块,包括:
第一维护单元,用于按照获取的所述邻区关系信息建立所述MR的邻区列表;或者按照获取的所述邻区关系信息更新所述MR的已有邻区列表。
13.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获取模块包括:
第二接收单元,用于接收在与所述指定站点相关联的供者基站DeNB发送的第一邻区关系信息;
第二接入单元,用于接入与所述指定站点相关的DeNB;
第二通知单元,用于通知所述UE启动ANR测量过程;
第二获取单元,用于通过所述ANR测量过程获取邻区信息并根据该邻区信息确定第二邻区关系信息;
所述维护模块,包括:
建立单元,用于根据所述第一邻区关系信息建立初始邻区列表;
第二维护单元,用于通过所述第二邻区关系信息完善或更新所述初始邻区列表。”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8年08月20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同时修改了权利要求书,具体修改为:将特征“其中,获取所述MR在驻留到指定站点时的邻区关系信息,包括:在所述MR到达所述指定站点并驻留之后,接收与所述指定站点相关联的供者基站DeNB发送的所述邻区关系信息”添加到独立权利要求1中,对独立权利要求9也进行了类似修改,删除了从属权利要求2、10,并对权利要求的编号和引用关系做了对应修改。复审请求时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1、8如下:
“1.一种移动中继MR邻区信息的维护方法,应用于所述MR,其特征在于,包括:
获取所述MR在驻留到指定站点时的邻区关系信息,其中,所述邻区关系信息包括:所述MR所辖的用户设备UE可迁移到的小区信息;
按照所述邻区关系信息维护所述MR的邻区列表;
在所述MR移动到所述指定站点的下一站点时,停止获取所述邻区关系信息包括:在自动邻区关系ANR启动后,当MR移动到站点供者基站DeNB的下一个DeNB时自动停止,本地邻区关系表NRT清空;
其中,所述邻区列表包括以下之一:长期演进LTE系统内或频内邻区关系信息、LTE频间或系统间邻区关系信息;
其中,获取所述MR在驻留到指定站点时的邻区关系信息,包括:在所述MR到达所述指定站点并驻留之后,接收与所述指定站点相关联的供者基站DeNB发送的所述邻区关系信息。”
“8.一种移动中继MR邻区信息的维护装置,应用于所述MR,其特征在于,包括:
获取模块,用于获取所述MR在驻留到指定站点时的邻区关系信息,其中,所述邻区关系信息为所述MR所辖的用户设备UE可迁移到的小区信息;
维护模块,用于按照所述邻区关系信息维护所述MR的邻区列表;
所述装置通过以下方式在所述MR移动到所述指定站点的下一站点时,停止获取所述邻区关系信息:在自动邻区关系ANR启动后,当MR移动到站点供者基站DeNB的下一个DeNB时自动停止,本地邻区关系表NRT清空;
其中,所述维护模块所维护的所述邻区列表包括以下之一:长期演进LTE系统内或频内邻区关系信息、LTE频间或系统间邻区关系信息;
其中,所述获取模块还用于:在所述MR到达所述指定站点并驻留之后,接收与所述指定站点相关联的供者基站DeNB发送的所述邻区关系信息。”
复审请求人认为:本申请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所公开的技术方案相比,至少具备以下区别特征:1)获取所述MR在驻留到指定站点时的邻区关系信息,其中,所述邻区关系信息包括:所述MR所辖的用户设备UE可迁移到的小区信息,2)其中,获取所述MR在驻留到指定站点时的邻区关系信息,包括:在所述MR到达所述指定站点并驻留之后,接收与所述指定站点相关联的供者基站DeNB发送的所述邻区关系信息;上述区别特征1)和2)均未被对比文件1公开。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09月10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坚持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9年04月30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本复审通知书依据的审查文本是:复审请求人于2018年08月20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11项,申请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145段(第1-11页)、说明书附图第1-4页、说明书摘要和摘要附图。本复审通知书引用的对比文件与驳回决定所引用的对比文件相同,即对比文件1。本复审通知书指出:权利要求1-11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本领域惯用手段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并针对复审请求的理由进行了评述。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6月14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但未修改申请文件。复审请求人认为: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还包括:获取所述MR在驻留到指定站点时的邻区关系信息,其中,所述邻区关系信息包括:所述MR所辖的用户设备UE可迁移到的小区信息;在所述MR到达所述指定站点并驻留之后,接收与所述指定站点相关联的供者基站DeNB发送的所述邻区关系信息。上述区别特征并没有被对比文件1公开,所有的区别特征也都不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因此,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具有创造性。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1、审查文本的认定
复审请求人于2018年08月20日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的修改替换页,经审查,上述修改文本的修改之处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因此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复审请求人于2018年08月20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11项,申请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145段(第1-11页)、说明书附图第1-4页、说明书摘要和摘要附图。
2、具体理由的阐述
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引用的对比文件与驳回决定和复审通知书引用的对比文件相同,即:
对比文件1:WO2012158085A1,公开日为2012年11月22日。
2.1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一种移动中继MR邻区信息的维护方法。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移动中继节点邻区管理方法,具体公开了(参见对比文件1说明书摘要,说明书第[0007]-[0046]段,说明书附图1-4):移动RN位于运动的交通工具如火车中,移动终端与该移动RN连接;移动RN的运动会导致之前获取的邻小区信息不完整或无效,需要获取当前存在条件下的完整、有效的邻小区信息,移动RN发送邻小区信息的请求至供者基站,然后接收所请求的邻小区信息,移动RN也可以通过与其连接的UE通过ANR的方式获取邻小区信息,切换信息可通过X2接口消息或S1接口消息发送(相当于权利要求1中接收与所述指定站点相关联的供者基站DeNB发送的所述邻区关系信息),在从交通工具中离开时,通过邻小区信息可以使得移动终端切换出移动RN(相当于权利要求1中获取所述MR在驻留到指定站点时的邻区关系信息,其中,所述邻区关系信息包括:所述MR所辖的用户设备UE可迁移到的小区信息)。
将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公开的内容相比,二者的区别特征在于:(1)权利要求1按照邻区关系信息维护所述MR邻区列表,所述邻区列表包括以下之一:长期演进LTE系统内或频内邻区关系信息、LTE频间或系统间邻区关系信息;(2)权利要求1在所述MR移动到所述指定站点的下一站点时,停止获取所述邻区关系信息包括:在自动邻区关系ANR启动后,当MR移动到站点供者基站DeNB的下一个DeNB时自动停止,本地邻区关系表NRT清空;另外,接收供者基站DeNB发送的邻区关系信息是在所述MR到达所述指定站点并驻留之后发生的。基于上述区别特征确定权利要求1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处理收到的邻区关系信息、收集何种邻区关系以及如何管理失效邻区关系。
对于区别特征(1),对比文件1公开了根据邻小区信息使得不完整、无效的信息变得完整、有效,由此,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按照邻区关系信息维护所述MR邻区列表,以使得MR邻区列表能够适应当前网络环境,提高切换质量。LTE系统内、频内、系统间、频间邻区关系信息均是公知的邻区信息,邻区列表中包括这些信息是本领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
对于区别特征(2),对于不同的小区,由于其地理位置不同,因此具有不同的邻区关系,这是本领域公知常识,因此,当MR移动到下一站点时,由于站点的变化使得移动前获取的邻区关系已经不再适用当前站点,此时需要对邻区关系进行更新,因此停止自动邻区关系并清空邻区关系表以使得新的小区的邻区关系不被旧邻区关系影响,并且接收供者基站DeNB发送的邻区关系信息,这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因而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上述惯用手段以获得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创造性。
2.2权利要求2引用权利要求1,对比文件1公开了(参见同上):移动RN发送邻小区信息的请求至供者基站,然后接收所请求的邻小区信息;切换信息可通过X2接口消息或S1接口消息发送(相当于权利要求2 中通过X2接口消息或S1接口消息接收所述邻区关系信息)。而在MR和DeNB之间通过X2接口消息或S1接口消息接收所述邻区关系信息则是在对比文件1公开的方式的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时,该权利要求2不具备创造性。
2.3权利要求3引用权利要求1,权利要求4引用权利要求3,权利要求5引用权利要求4,对比文件1公开了(参见同上):移动RN可以通过与其连接的UE通过ANR的方式获取邻小区信息(即对比文件1隐含公开了接入DeNB,相当于权利要求3中接入与所述指定站点相关联的DeNB;通过所述ANR测量过程获取邻区信息并根据该邻区信息确定所述邻区关系信息)。而权利要求3中通知UE启动ANR过程、权利要求4中通过下行专用消息携带指示、权利要求5中携带需要测量的目标LTE系统或频段信息则是本领域惯用手段,在进行ANR的过程中,UE接收指令,按照指令进行有针对性的测量能够使得ANR过程更有效率。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该权利要求3-5也不具备创造性。
2.4权利要求6引用权利要求1-5之一,其附加技术特征为本领域惯用手段:建立MR邻区列表和更新MR已有邻区列表均是本领域管理邻区列表的常规方式。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该权利要求也不具备创造性。
2.5权利要求7引用权利要求1,对比文件1公开了(参见同上):移动RN的运动会导致之前获取的邻小区信息不完整或无效,需要获取当前存在条件下的完整、有效的邻小区信息;移动RN接收供者基站发送的邻小区信息;移动RN也可以通过与其连接的UE通过ANR的方式获取邻小区信息,隐含公开了移动RN接入供着基站(相当于权利要求7中获取所述MR在移动并驻留到指定站点时的邻区关系信息,包括:接收与所述指定站点相关联的供者基站DeNB发送的第一邻区关系信息;接入与所述指定站点相关联的DeNB;通过所述ANR测量过程获取邻区信息并根据该邻区信息确定第二邻区关系信息)。而通知UE启动ANR测量过程则是本领域惯用手段。同时,对比文件1公开了(参见同上)通过ANR方式获取邻小区信息存在移动RN运动导致的邻小区信息不完整无效的问题,并提出通过从供着基站接收邻小区信息从而使得邻小区信息完整、有效的方式。在此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在面对使用ANR导致的问题时,容易想到在ANR的获取方式的基础上结合供着基站获取方式来得到邻小区信息,从而更加完整、有效、准确地对邻小区信息进行管理。因此,在对比文件1公开的内容的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该权利要求中按照获取的所述邻区关系信息维护所述移动中继的邻区列表,包括:根据所述第一邻区关系信息建立初始邻区列表;通过所述第二邻区关系信息完善或更新所述初始邻区列表。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时,该权利要求7也不具备创造性。
2.6权利要求8-11要求保护一种移动中继MR邻区信息的维护装置,其中使用功能模块完成了权利要求1、3、6、7中的方法。而使用一定的功能模块完成相应的方法是本领域惯用手段。因此结合对权利要求1、3、6、7的评述,权利要求8-11也不具备创造性。
3、对于复审请求人的意见
对于复审请求人的意见,合议组认为:复审请求人所理解的对比文件1中要切换到的小区并不确定,这是对对对比文件1公开内容的误读:。而实际上,对比文件1中公开的要切换到的目标邻小区是确定的。对比文件1以下部分都明确公开了这一点:参见对比文件1的说明书摘要公开的“为了将消息发送到目标小区(18),施主基站(12)解析该非唯一标识符并将其替换为相应的唯一标识符”和对比文件1权利要求书中权利要求4、15、22、23、24、25、29公开的“唯一小区标识符”相关的内容可知对比文件1中的目标邻小区是唯一的、确定的。
而且对比文件1中还公开了对于不完整或无效邻小区信息的补偿方案(补偿方案的结果也是要使切换到的目标邻小区信息完整、有效,而且唯一),参见对比文件1说明书第0021段公开的“每当移动RN的邻小区信息缺失其具有非唯一小区标识符的至少一个小区的唯一小区标识符时,该移动RN的邻小区信息是不完整的”和对比文件1权利要求书中权利要求26、27、28公开的“唯一小区标识符”相关的内容可知对比文件1中的目标邻小区是确定的。本申请权利要求1中的邻区关系是为了使得UE可迁移到相邻小区,对比文件1中邻小区信息也是为了使得UE根据该信息切换到该小区,对比文件1中公开的目标邻小区唯一且确定。结合对权利要求的具体评述,合议组对复审请求人的上述意见均不予支持。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05月03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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