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FLASH存储器的数据处理方法和装置-复审决定


发明创造名称:用于FLASH存储器的数据处理方法和装置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83623
决定日:2019-07-04
委内编号:1F271549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510662237.0
申请日:2015-10-12
复审请求人: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孙艳
合议组组长:洪岩
参审员:胡燕
国际分类号:G06F12/02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相对于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存在某区别技术特征,该区别技术特征不属于本领域公知常识,现有技术中亦未给出应用上述区别技术特征以获得所述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的技术启示,并且上述区别技术特征的引入使得该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具有有益的技术效果,则该权利要求相对于上述对比文件和公知常识的结合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510662237.0,名称为“用于FLASH存储器的数据处理方法和装置”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申请人为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本申请的申请日为2015年10月12日,公开日为2016年01月20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于2018年11月08日发出驳回决定,以权利要求1-14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为由驳回了本申请,具体理由是:权利要求1和对比文件1(CN101533670A,公开日为2009年09月16日)的区别技术特征是:(1)该方法还包括生成偏移量,所述第二地址是由第一地址加上所述偏移量得到,而对比文件1中是通过查表得到;(2)当检测到第一日期内生成偏移量时,在第一扇区设置第四区域,用于存储偏移地址,当需要读取第一日期的数据时,根据第一日期与第一地址的对应关系,首先找到第一地址,然后根据第一扇区内存储的偏移地址,再链接到第二地址,其中,第二地址为第一地址加上偏移地址指向的地址,通过读取第二地址对应的扇区内存储的数据实现读取第一日期的数据。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权利要求1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生成写入数据目的地址,以及如何读取第一日期内的数据。对于区别技术特征(1),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在存储技术领域,在磨损均衡时,写入数据的物理地址通过当前地址偏移所得,或者通过查询预先存储的映射表所得,这都是本领域常用的技术手段,属于公知常识。因此,当面对如何生成写入数据目的地址时,在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通过查找PAT表来获取替代的物理扇区号的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很容易想到采用等同替代的通过将第一地址加上一偏移量得到第二地址的技术手段来解决相同的技术问题。对于区别技术特征(2),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在存储技术领域,为了提高数据查找效率,以日期为存储索引,以及根据实际存储情况更新映射关系,这是本领域常用的技术手段,属于公知常识。因此,当面对如何读取第一日期内的数据时,本领域技术人员很容易想到第一日期与第一地址具有对应关系,以及当第一地址的擦写次数超过闭值需要进行磨损均衡时,由第一地址加上偏移量生成第二地址,将第一日期与第二地址相对应。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公知常识获得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从属权利要求2-7的附加技术特征或为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或在公知常识的基础上容易想到,因此,权利要求2-7也不具备创造性。权利要求8-14是方法权利要求1-7对应的产品权利要求,因此,基于类似的理由,权利要求8-14也不具备创造性。
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申请日2015年10月12日提交的说明书摘要、说明书第1-104段、摘要附图、说明书附图图1-5;2018年06月20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14项 。
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用于FLASH存储器的数据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检测第一扇区的数据擦写次数是否超过预设阈值;
在检测到所述第一扇区的数据擦写次数超过所述预设阈值时,生成偏移量;
将第一地址加上所述偏移量得到第二地址,其中,所述第一地址为所述第一扇区的地址;以及
在所述第二地址对应的第二扇区进行数据擦写;
当检测到第一日期内生成偏移量时,在第一扇区设置第四区域,用于存储偏移地址,当需要读取第一日期的数据时,根据第一日期与第一地址的对应关系,首先找到第一地址,然后根据第一扇区内存储的偏移地址,再链接到第二地址,其中,第二地址为第一地址加上偏移地址指向的地址,通过读取第二地址对应的扇区内存储的数据实现读取第一日期的数据。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FLASH存储器的数据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检测第一扇区的数据擦写次数是否超过预设阈值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在检测到所述第一扇区的数据擦写次数未超过所述预设阈值时,在所述第一扇区进行数据擦写,并对所述数据擦写次数进行计数。
3. 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FLASH存储器的数据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检测到所述第一扇区的数据擦写次数未超过所述预设阈值时,在所述第一扇区进行数据擦写,并对所述数据擦写次数进行计数包括:
擦除所述第一扇区的数据,并将所述数据擦写次数加1;
检测计数之后的数据擦写次数是否达到所述预设阈值;
在检测到计数之后的数据擦写次数未达到所述预设阈值时,在所述第一扇区写入数据;以及
在检测到计数之后的数据擦写次数达到所述预设阈值时,生成所述偏移量,将所述第一地址加上所述偏移量得到所述第二地址,在所述第二地址对应的第二扇区进行数据擦写。
4.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FLASH存储器的数据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
在检测到所述第一扇区的数据擦写次数超过所述预设阈值时,将所述第一扇区的计数标识符标记为预设标识符,其中,所述预设标识符用于标识所述第一扇区的数据擦写次数达到所述预设阈值。
5. 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用于FLASH存储器的数据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扇区包括:
第一区域,用于存储所述第一扇区的数据擦写次数;
第二区域,用于存储数据;以及
第三区域,用于存储所述计数标识符。
6.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FLASH存储器的数据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FLASH存储器中扇区的地址与日期存在对应关系。
7. 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用于FLASH存储器的数据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第一日期对应所述第一地址,其中,在检测到所述第一日期内生成所述偏移量时,将所述第一日期对应的地址修改为所述第二地址。
8. 一种用于FLASH存储器的数据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检测模块,用于检测第一扇区的数据擦写次数是否超过预设阈值;
第一生成模块,用于在检测到所述第一扇区的数据擦写次数超过所述预设阈值时,生成偏移量;
第二生成模块,用于将第一地址加上所述偏移量得到第二地址,其中,所述第一地址为所述第一扇区的地址;以及
第一数据擦写模块,用于在所述第二地址对应的第二扇区进行数据擦写;
当检测到第一日期内生成偏移量时,在第一扇区设置第四区域,用于存储偏移地址,当需要读取第一日期的数据时,根据第一日期与第一地址的对应关系,首先找到第一地址,然后根据第一扇区内存储的偏移地址,再链接到第二地址,其中,第二地址为第一地址加上偏移地址指向的地址,通过读取第二地址对应的扇区内存储的数据实现读取第一日期的数据。
9. 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用于FLASH存储器的数据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还包括:
第二数据擦写模块,用于在检测到所述第一扇区的数据擦写次数未超过所述 预设阈值时,在所述第一扇区进行数据擦写,并对所述数据擦写次数进行计数。
10. 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用于FLASH存储器的数据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数据擦写模块包括:
擦除模块,用于擦除所述第一扇区的数据,并将所述数据擦写次数加1;
第二检测模块,用于检测计数之后的数据擦写次数是否达到所述预设阈值;
写入模块,用于在检测到计数之后的数据擦写次数未达到所述预设阈值时,在所述第一扇区写入数据;以及
第三生成模块,用于在检测到计数之后的数据擦写次数达到所述预设阈值时,生成所述偏移量,将所述第一地址加上所述偏移量得到所述第二地址,在所述第二地址对应的第二扇区进行数据擦写。
11. 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用于FLASH存储器的数据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还包括:
标记模块,用于在检测到所述第一扇区的数据擦写次数超过所述预设阈值时,将所述第一扇区的计数标识符标记为预设标识符,其中,所述预设标识符用于标识所述第一扇区的数据擦写次数达到所述预设阈值。
12. 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用于FLASH存储器的数据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扇区包括:
第一区域,用于存储所述第一扇区的数据擦写次数;
第二区域,用于存储数据;以及
第三区域,用于存储所述计数标识符。
13. 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用于FLASH存储器的数据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FLASH存储器中扇区的地址与日期存在对应关系。
14. 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用于FLASH存储器的数据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第一日期对应所述第一地址,其中,所述装置还包括:
修改模块,用于在检测到所述第一日期内生成所述偏移量时,将所述第一日期对应的地址修改为所述第二地址。”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9年01月18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同时修改了权利要求书,将原权利要求4的附加技术特征添加到了原权利要求1,将原权利要求11的附加技术特征添加到了原权利要求8。复审请求人认为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12具备创造性,其理由为:(1)本申请公开了在读取第一日期的数据如何根据第一地址、偏移地址、第二地址查找到第一日期的数据的方案,通过将第一日期与第一地址、偏移地址关联,实现了当第一地址擦写次数达到阈值时,依然可以读取第一日期的实际数据,只需输入日期信息即可获取对应该日期信息的数据,提高了读取存储系统存储的数据的可靠性。对比文件1中是通过查表法来确定可擦写数据的存储区,与本申请中公开的通过偏移地址确定可擦写数据的存储区的方案不同;也无法实现本申请可以实现的通过输入日期信息即可获取对应该日期信息的数据,提高读取存储系统存储的数据的可靠性的作用。(2)本申请还通过预设标识符对第一扇区的数据擦写次数达到预设阈值进行标记;在有数据需要存储时,直接检测是否存在预设标识符,来确定第一扇区的数据擦写次数是否超过预设阈值,可以起到当存储数据擦写次数的存储器故障时,依然可以确定对应存储区是否可以再次用于擦写数据,提高了判断第一扇区是否可以擦写的可靠性。而对比文件1中的方案是通过读取对第一物理存储单元的数据擦写次数的统计结果,来判断第一物理存储单元是否还可以用于数据擦写;与本申请中的方案是不同的技术方案,也无法起到当存储数据擦写次数的存储器故障时,依然可以确定对应存储区是否可以再次用于擦写数据,提高判断第一扇区是否可以擦写的可靠性的技术效果。
复审请求时新修改的独立权利要求如下:
“1. 一种用于FLASH存储器的数据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检测第一扇区的数据擦写次数是否超过预设阈值;
在检测到所述第一扇区的数据擦写次数超过所述预设阈值时,生成偏移量;
将第一地址加上所述偏移量得到第二地址,其中,所述第一地址为所述第一扇区的地址;以及
在所述第二地址对应的第二扇区进行数据擦写;
当检测到第一日期内生成偏移量时,在第一扇区设置第四区域,用于存储偏移地址,当需要读取第一日期的数据时,根据第一日期与第一地址的对应关系,首先找到第一地址,然后根据第一扇区内存储的偏移地址,再链接到第二地址,其中,第二地址为第一地址加上偏移地址指向的地址,通过读取第二地址对应的扇区内存储的数据实现读取第一日期的数据;
在检测到所述第一扇区的数据擦写次数超过所述预设阈值时,将所述第一扇区的计数标识符标记为预设标识符,其中,所述预设标识符用于标识所述第一扇区的数据擦写次数达到所述预设阈值。”
“7. 一种用于FLASH存储器的数据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检测模块,用于检测第一扇区的数据擦写次数是否超过预设阈值;
第一生成模块,用于在检测到所述第一扇区的数据擦写次数超过所述预设阈值时,生成偏移量;
第二生成模块,用于将第一地址加上所述偏移量得到第二地址,其中,所述第一地址为所述第一扇区的地址;以及
第一数据擦写模块,用于在所述第二地址对应的第二扇区进行数据擦写;
当检测到第一日期内生成偏移量时,在第一扇区设置第四区域,用于存储偏移地址,当需要读取第一日期的数据时,根据第一日期与第一地址的对应关系,首先找到第一地址,然后根据第一扇区内存储的偏移地址,再链接到第二地址,其中,第二地址为第一地址加上偏移地址指向的地址,通过读取第二地址对应的扇区内存储的数据实现读取第一日期的数据;
标记模块,用于在检测到所述第一扇区的数据擦写次数超过所述预设阈值时,将所述第一扇区的计数标识符标记为预设标识符,其中,所述预设标识符用于标识所述第一扇区的数据擦写次数达到所述预设阈值。”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01月28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认为:(1)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用标识符在标识存储单元的属性,这是本领域常用的技术手段,属于公知常识。例如,公开号为CN102789423A的专利申请公开了根据存储的映射表可以读出物理块的擦写、次数和块中是否存有数据来标记这四种状态,过扫描闪存存储中块的擦写次数和块的状态来分池,即使用标记来区分不同的数据块;公开号为CN103399716A公开了选择模块根据两条以上记录的标识,从两条以上记录中选定无效记录,控制模块将需要写入的数据处理为数据元,数据元包括标识、数据和校验值,即标识区分有有效记录和无效记录;公开号为CN104063186A的专利申请公开了记录每个块的状态标记,基于每个块的擦除次数进行均衡擦写。(2)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在存储技术领域,为了提高数据查找效率,以日期为存储索引,以及根据实际存储情况更新映射关系,这是本领域常用的技术手段,属于公知常识。具体参见《软件是这样“炼”成的 从软件需求分析到软件架构设计》,王朔韬编著,2014年出版,第42章数据库文件组织方式与索引,公开了索引是将一个文件的每个记录在某个或某些列(属性)上的取值与该记录的物理地址直接联系起来,提供一种快速访问文件记录的机制,它的关键是建立取值域到记录的物理地址的映射关系,其中一种索引即为以日期为代表的聚集索引,即建立记录的日期与存储该记录的物理地址的映射关系。因此,当面对如何读取第一日期内的数据时,本领域技术人员很容易想到第一日期与第一地址具有对应关系,以及当第一地址的擦写次数超过阈值需要进行磨损均衡时,由第一地址加上偏移量生成第二地址,将第一日期与第二地址相对应。并且,现有技术中,为了避免某个模块过早报废,在以数据迁移为主要技术手段的磨损均衡技术,只是改变了逻辑地址与物理地址的映射关系,即使数据迁移,必然可以根据映射关系读取逻辑地址的实际数据,因此,以日期为索引的数据存储,结合数据迁移技术的磨损均衡,这两个手段的结合只是在数据存储方式上的简单叠加,并没有带来意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因而坚持原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1、审查文本的认定
复审请求人提出复审请求时对申请文件进行了修改,经审查,上述修改符合专利法第33条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1条1款的规定。因此,本复审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申请日2015年10月12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104段、说明书附图图1-5、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2019年01月18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12项。
2、具体理由的阐述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相对于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存在某区别技术特征,该区别技术特征不属于本领域公知常识,现有技术中亦未给出应用上述区别技术特征以获得所述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的技术启示,并且上述区别技术特征的引入使得该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具有有益的技术效果,则该权利要求相对于上述对比文件和公知常识的结合具备创造性。
本复审决定进行创造性评述中引用的对比文件与驳回决定相同,具体为:
对比文件1:CN101533670A,公开日为2009年09月16日。
(2.1)关于权利要求1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用于FLASH存储器的数据处理方法,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实现存储设备损耗均衡的方法及存储设备,并具体公开了如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4页第6段-第5页第3段,第10页第4段-第12页第6段、附图1-3):本发明中的存储设备可以是NORFLASH、NANDFLASH等非易失性闪存设备,还可以是磁盘等存储设备。下面以NORFLASH为例进行说明:NORFLASH中按照页的大小划分为若干个基本存储单元,每页256个字节,将该基本存储单元称为物理扇区,即物理扇区是NORFLASH的物理存储单元;将NORFLASH的磁盘扇区称为逻辑扇区,即逻辑扇区是NORFLASH的逻辑存储单元。对NORFLASH进行损耗均衡处理的一个实例如下(相当于一种用于FLASH存储器的数据处理方法):步骤S01:FTL层接收到上层文件管理层发来的携带逻辑地址a的数据写指令,确定逻辑地址a对应的逻辑扇区号为0001;步骤S02:FTL层通过查找PAT区中逻辑扇区号与物理扇区号的对应关系,确定逻辑扇区号0001对应的物理扇区号为0001(相当于第一地址,所述第一地址为所述第一扇区的地址);步骤S03:FTL层将携带物理扇区号0001的数据写指令发送给驱动层;步骤S04:驱动层确定物理扇区号0001对应的物理地址;步骤S05:驱动层向确定的物理地址对应的物理扇区写入数据;步骤S06:在为定时读取擦写次数而设置的定时器超时时,读取物理扇区号0001所标识的物理扇区的数据擦写次数为4.53万次,超过了设定的阈值4.5万次(相当于检测到第一扇区的数据擦写次数超过所述预设阈值),查找PAT表中未被使用过的物理扇区,查找结果为逻辑扇区号0008对应的物理扇区号0008,将物理扇区号0001与物理扇区号0008(相当于第二地址)互换,此时,逻辑扇区号0001对应物理扇区号0008,逻辑扇区号0008对应物理扇区号0001;在步骤S06中,除了定时读取物理扇区的数据擦写次数外,还可以在对该物理扇区进行数据擦除时读取该物理扇区的数据擦写次数,并判断读取到的数据擦写次数是否超过预先设定的阈值(相当于检测第一扇区的数据擦写次数是否超过预设阈值)。步骤S07:FTL层接收到上层文件管理层发来的携带逻辑地址a的数据写指令,确定逻辑地址a对应的逻辑扇区号为0001;步骤S08:FTL层通过查找PAT区中逻辑扇区号与物理扇区号的对应关系,确定逻辑扇区号0001对应的物理扇区号为0008(相当于得到所述第二地址);步骤S03:FTL层将携带物理扇区号0008的数据写指令发送给驱动层;步骤S04:驱动层确定物理扇区号0008对应的物理地址,并向确定的物理地址对应的物理扇区写入数据(相当于在所述第二地址对应的第二扇区进行数据擦写)。
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技术特征在于:(1)生成偏移量,将第一地址加上所述偏移量得到第二地址;(2)当检测到第一日期内生成偏移量时,在第一扇区设置第四区域,用于存储偏移地址,当需要读取第一日期的数据时,根据第一日期与第一地址的对应关系,首先找到第一地址,然后根据第一扇区内存储的偏移地址,再链接到第二地址,其中,第二地址为第一地址加上偏移地址指向的地址,通过读取第二地址对应的扇区内存储的数据实现读取第一日期的数据;(3)在检测到所述第一扇区的数据擦写次数超过所述预设阈值时,将所述第一扇区的计数标识符标记为预设标识符,其中,所述预设标识符用于标识所述第一扇区的数据擦写次数达到所述预设阈值。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权利要求1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得到更新后的数据存取地址,如何读取第一日期内的数据以及如何快速判断第一扇区是否可擦写。
对于区别技术特征(1),对比文件1公开了在当前扇区的数据擦写次数超过阈值时,将数据存取目的地址更新为新的物理地址的发明构思,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无论是用新的扇区编号作为更新后的数据存取地址,还是通过叠加偏移量得到更新后的数据存取地址,都是常用的指向新地址的方式,区别特征(1)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
对于区别技术特征(3),在闪存扇区内设置标记扇区状态的标志位是一种常用技术手段,比如在扇区头部设置标记扇区是否是坏扇区的标志位,以便于系统快速识别不可用的扇区,在此基础上,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同样可以设置标记数据擦写次数超过预设阈值的标志位,以帮助快速判断扇区是否可擦写。
对于区别技术特征(2),对比文件1公开的是通过动态调整逻辑存储单元号与物理存储单元号的对应关系实现存储设备损耗均衡的方法,其中并不涉及根据日期进行数据的读取,并且对比文件1要解决的问题仅限于存储设备的损耗均衡,从技术方案的整体来看,不存在读取某一日期的数据的需求,因而也无法给出对于某一日期内发生数据擦写次数超过阈值时如何读取该日期数据的技术启示。并且,在FLASH存储器的数据存取日期与数据存取地址之间建立对应关系,并使用在对应的数据存储地址所在FLASH扇区内存储的偏移地址得到某一日期的数据实际存储位置的方法并不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通过使用区别技术特征(2)所述的技术手段,能够实现通过输入日期信息获取对应该日期信息的数据,并且通过将偏移量存储在当前扇区的第四区域内,可以快速、可靠的读取到对应数据,提高数据读取效率。
综上所述,对比文件1没有公开上述区别技术特征(2),该特征不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现有技术亦没有给出将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应用于对比文件1中以获得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的技术启示,并且上述区别技术特征的引入使得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能够提高根据存取日期读取相应日期数据的数据读取效率。因此,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及本领域的公知常识的结合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2)关于权利要求2-6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2-6直接或间接的从属于权利要求1,当权利要求1具备创造性时,上述权利要求同样相对于对比文件1及本领域的公知常识的结合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3)关于权利要求7-12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7-12请求保护与权利要求1-6的方法一一对应的数据处理装置,基于类似的理由,上述权利要求相对于对比文件1及本领域的公知常识的结合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3、对驳回及前置相关意见的评述
原审查部门在驳回及前置意见中针对区别技术特征(2)的相关意见主要为: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在存储技术领域,为了提高数据查找效率,以日期为存储索引,以及根据实际存储情况更新映射关系,这是本领域常用的技术手段,属于公知常识。具体参见《软件是这样“炼”成的 从软件需求分析到软件架构设计》,王朔韬编著,2014年出版,第42章 数据库文件组织方式与索引,公开了索引是将一个文件的每个记录在某个或某些列(属性)上的取值与该记录的物理地址直接联系起来,提供一种快速访问文件记录的机制,它的关键是建立取值域到记录的物理地址的映射关系,其中一种索引即为以日期为代表的聚集索引,即建立记录的日期与存储该记录的物理地址的映射关系。
对此,合议组认为:
实质审查部门给出的公知常识性证据的应用场景为数据库文件,其中公开的索引是将一个文件的每个记录在某个或某些列(属性)上的取值与该记录的物理地址直接联系起来。而进一步给出的以日期为例的聚集索引,具体是“在日期列上创建了聚集索引”。从上述表述可知,其中的日期列是数据库文件中的某个列(属性),该列的数据类型为日期类型,其中并未记载所述日期与存储该数据库文件或数据库文件包含该日期的某一行(记录)的存储日期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从该证据的上下文中也不能确定出该日期就是所述数据库文件的存储日期。并且,根据本领域的公知常识,数据库文件中日期类型的列可能具有多种实际含义,而与数据库文件的存储日期不一定存在关联关系,比如在企业人员管理的数据库文件中,日期类型的列可能为人员的出生日期、入职日期等。因此,上述证据并不能证明所述特征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进一步的,即使从上述证据中可以想到在数据库文件中设置一列,用于表示数据库文件中的数据记录的存储日期,并在该列上建立聚集索引,从而将数据存储日期和物理地址联系起来,当具体应用到本申请的与FLASH存储相关的技术方案中时,也不容易想到当在第一日期内目标扇区的数据擦写次数超过阈值后,直接在当前扇区存储偏移地址的具体处理方法。因此,在此基础上将区别技术特征(2)认定为常用技术手段是不适当的。
综上,合议组依法作出如下决定。
对于申请文件中存在的其他缺陷,留待后续程序继续审查。
三、决定
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11月08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在申请日2015年10月12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104段、说明书附图图1-5、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2019年01月18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12项的基础上对本申请继续进行审查。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可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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