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星形冷凝器的用于开关装置的无源冷却系统-复审决定


发明创造名称:具有星形冷凝器的用于开关装置的无源冷却系统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83176
决定日:2019-07-04
委内编号:1F255755
优先权日:2012-09-06
申请(专利)号:201310406983.4
申请日:2013-09-05
复审请求人:ABB瑞士股份有限公司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段满银
合议组组长:李莉
参审员:史卫萍
国际分类号:H02B1/56,H05K7/20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作为最接近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公开的技术方案相比存在区别技术特征,但是在该最接近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的基础上结合其他对比文件和本领域公知常识获得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也未产生任何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则该项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对于上述对比文件和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310406983.4,名称为“具有星形冷凝器的用于开关装置的无源冷却系统”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申请人为ABB瑞士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前为ABB技术有限公司)。本申请的申请日为2013年09月05日,公开日为2014年03月26日,优先权日为2012年09月06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于2018年03月27日发出驳回决定,驳回了本申请,其理由是:权利要求1-19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具体地:1、权利要求1相对于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1(US2008000879A1,公开日为2008年01月03日)的区别技术特征是:(1)第一端帽与基部的第一开端为耦合封闭连接,第二端帽耦合到基部使得第二端帽被接收在体中;(2)冷凝器用板到板连接器热和机械附着,使得操纵所述冷凝器与所述管道结构完全分离以便避免在现场组装所述开关装置时对所述冷凝器的任何损害。上述区别技术特征中的部分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2(US4123618A,公开日为1978年10月31日)公开,部分技术特征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部分技术特征是本领域常用技术手段,相对于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2和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权利要求1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有关创造性的规定。2、权利要求2、6的附加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1公开;权利要求3的附加技术特征是机械领域常用技术手段;权利要求4-5的部分附加技术特征是机械领域常用技术手段,部分附加技术特征是本领域的常规选择;权利要求7的附加技术特征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对比文件3(US4586561A,公开日为1986年05月06日)的基础上容易想到的;权利要求8-9的附加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4(US4358631A,公开日为1982年11月09日)公开;权利要求10的附加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2公开;权利要求11的附加技术特征为本领域常规选择。因此,权利要求2-11也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有关创造性的规定。3、权利要求12相对于对比文件1的区别技术特征是:(1)一种冷却开关装置的方法,具有在空心管状基部一端的第一端帽以及在其相对端的第二端帽,以便限定基本封闭体;(2)冷凝器用板到板连接器热和机械附着,使得操纵所述冷凝器与所述管道结构完全分离以便避免在现场组装所述开关装置时对所述冷凝器的任何损害。上述区别技术特征中的部分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2公开,部分技术特征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部分技术特征是本领域常用技术手段,相对于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2和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权利要求12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有关创造性的规定。4、权利要求13、15、17的附加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1公开;权利要求14的附加技术特征是机械领域常用技术手段;权利要求16的部分附加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2公开,部分附加技术特征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对比文件3的基础上容易想到的;权利要求18的附加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4公开;权利要求19的部分附加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1公开,部分附加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2公开。因此,权利要求13-19也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有关创造性的规定。
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申请日2013年09月05日提交的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说明书第1-33段、说明书附图图1-5;2017年01月06日提交的说明书附图图6-7;2017年12月22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19项。
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冷却系统,包括:
用于冷凝蒸汽为液体以便冷却开关装置的冷凝器,所述开关装置具有在外壳以内的至少一个发热部件和与所述发热部件关联的管道结构,工作流体设置于与所述发热部件关联的所述管道结构的端部内,所述冷凝器包括:
空心管状基部,限定体并且具有第一和第二相对开端,所述基部具有圆周,
多个散热片,从所述基部的外围延伸,所述散热片有间隔关系并且设置于所述基部的整个所述圆周周围,
第一端帽,耦合到所述基部以便封闭所述第一开端,以及
第二端帽,耦合到所述基部,使得所述第二端帽被接收在所述体中,所述第二端帽基本封闭所述第二开端,所述第二端帽具有端口结构,所述端口结构被构造和布置用于流动地连通所述管道结构与所述体,从而在所述工作流体由所述发热部件加热成汽态时,所述管道结构被构造和布置用于向所述冷凝器传送所述蒸汽,所述散热片通过自然对流向周围空气传热并且所述蒸汽在所述基部的所述体内相变成液体,所述液体无源地返回到所述管道结构的所述端部,由此冷却所述至少一个发热部件;
其中所述冷凝器用板到板连接器热和机械附着,使得操纵所述冷凝器与所述管道结构完全分离以便避免在现场组装所述开关装置时对所述冷凝器的任何损害。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冷凝器,其中所述散热片以悬臂方式从所述基部延伸。
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冷凝器,其中所述散热片和所述基部为一体挤压。
4.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冷凝器,其中在多个分离散热片节段中提供所述散热片,每个散热片节段包括弧形构件和耦合到所述弧形 构件的散热片,每个弧形构件耦合到所述基部的所述外围。
5.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冷凝器,其中所述冷凝器提供为两段构造,所述两段构造具有在其所述体内部的壁处接合到第二节段的第一节段。
6.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冷凝器,其中所述冷凝器关于其纵轴对称。
7.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冷凝器,其中所述第一端帽包括被构造和布置用于在其中接收干燥剂的容器。
8.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冷凝器,其中所述端口结构在其中包括第一和第二通道,所述第一通道被构造和布置用于接收所述蒸汽,并且所述第二通道被构造和布置用于接收所述液体。
9. 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冷凝器,与所述管道结构组合,所述管道结构包括与所述第一通道流动连通的内部空腔,以及在所述内部空腔中并且与所述第二通道流动连通的液体返回管。
10. 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冷凝器,与所述开关装置进一步组合,并且其中提供多个分离的冷凝器,每个冷凝器与关联的管道结构连接,并且以与所述开关装置的所述外壳的顶部相邻的方式装配每个冷凝器。
11. 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冷凝器,其中每个散热片的长度近似为0.11米。
12. 一种冷却开关装置的方法,所述开关装置具有在所述开关装置的外壳以内的至少一个发热部件,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提供装配在所述外壳外部的冷凝器,所述冷凝器包括:
空心管状基部,具有在其一端的第一端帽以及在其相对端的第二端帽,以便限定基本封闭体,所述基部具有圆周,以及
多个散热片,从所述基部的外围延伸,所述散热片有间隔关系并且设置于所述基部的整个圆周周围,
流动地连通所述体与管道结构,所述管道结构与所述发热部件关联,工作流体设置于与所述发热部件关联的所述管道结构的端部内;
允许从所述发热部件向所述工作流体传热以使所述工作流体蒸发而所述蒸发的蒸汽经由所述管道结构递送至所述冷凝器,
经由所述散热片通过自然对流向周围空气传热,所述蒸汽在所述基部的所述体内相变成液体,并且
使所述液体无源地返回到所述管道结构的所述端部,由此冷却所述至少一个发热部件;
其中所述冷凝器用板到板连接器热和机械附着,使得操纵所述冷凝器与所述管道结构完全分离以便避免在现场组装所述开关装置时对所述冷凝器的任何损害。
13. 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中提供所述冷凝器使得所述散热片以悬臂方式从所述基部延伸。
14. 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方法,其中提供所述冷凝器使得所述散热片和所述基部为一体挤压。
15. 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中提供所述冷凝器为关于其纵轴对称。
16. 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端帽限定容器,所述方法在所述容器中进一步提供干燥剂。
17. 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二端帽包括与所述体流动连通的端口结构,所述流动地连通所述体与所述管道结构的步骤包括将所述管道结构耦合到所述端口结构。
18. 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端口结构在其中包括第一和第二通道,所述第一通道被构造和布置用于接收所述蒸汽并且所述第二通道被构造和布置用于接收所述液体,并且其中所述管道结构包括与所述第一通道流动连通的内部空腔以及在所述内部空腔中并且与所述第二通道流动连通的液体返回管。
19. 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进一步包括:
提供多个分离的冷凝器,每个冷凝器与关联的管道结构连接,并且
以与所述开关装置的所述外壳的顶部相邻的方式装配每个冷凝器。”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8年07月11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同时修改了权利要求书,复审请求人在独立权利要求1、12中加入技术特征“其中所述连接器包括第一板和第二板,所述第一板和所述第二板被直接地可移除地彼此耦合,其中所述第一板限定整体布置在所述外壳外侧的所述第二端帽,并且所述第二板与所述管道结构耦合以便在使得所述第一板和所述第二板去耦合时,所述冷凝器和所述第一板能够完全地与所述管道结构分离,并且因此所述开关装置整体在所述外壳的外部,此时所述第二板和所述管道结构保持与所述开关装置在一起”形成新的独立权利要求1、12。
复审请求人认为:本申请为了解决现有的冷凝器直接连接到真空密封管道系统的问题,设计了如图7所示的板到板连接器54以便实现冷凝器与管道结构的去耦合,从而减少总重量并且避免在现场组装开关装置设备时对冷凝器的损害。对比文件1中公开的是本申请中提到的传统技术,冷凝器4是热管冷却系统的固有部分并且直接连接到真空密封管道系统。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没有动机对其进行修改以获得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
复审请求时新修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冷却系统,包括:
用于冷凝蒸汽为液体以便冷却开关装置的冷凝器,所述开关装置具有在外壳以内的至少一个发热部件和与所述发热部件关联的管道结构,工作流体设置于与所述发热部件关联的所述管道结构的端部内,所述冷凝器包括:
空心管状基部,限定体并且具有第一和第二相对开端,所述基部具有圆周,
多个散热片,从所述基部的外围延伸,所述散热片有间隔关系并且设置于所述基部的整个所述圆周周围,
第一端帽,耦合到所述基部以便封闭所述第一开端,以及
第二端帽,耦合到所述基部,使得所述第二端帽被接收在所述体中,所述第二端帽基本封闭所述第二开端,所述第二端帽具有端口结构,所述端口结构被构造和布置用于流动地连通所述管道结构与所述体,从而在所述工作流体由所述发热部件加热成汽态时,所述管道结构被构造和布置用于向所述冷凝器传送所述蒸汽,所述散热片通过自然对流向周围空气传热并且所述蒸汽在所述基部的所述体内相变成液体,所述液体无源地返回到所述管道结构的所述端部,由此冷却所述至少一个发热部件;
其中所述冷凝器用板到板连接器热和机械附着,使得操纵所述冷凝器与所述管道结构完全分离以便避免在现场组装所述开关装置时对所述冷凝器的任何损害;
其中所述连接器包括第一板和第二板,所述第一板和所述第二板被直接地可移除地彼此耦合,其中所述第一板限定整体布置在所述外壳外侧的所述第二端帽,并且所述第二板与所述管道结构耦合以便在使得所述第一板和所述第二板去耦合时,所述冷凝器和所述第一板能够完全地与所述管道结构分离,并且因此所述开关装置整体在所述外壳的外部,此时所述第二板和所述管道结构保持与所述开关装置在一 起。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冷凝器,其中所述散热片以悬臂方式从所述基部延伸。
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冷凝器,其中所述散热片和所述基部为一体挤压。
4.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冷凝器,其中在多个分离散热片节段中提供所述散热片,每个散热片节段包括弧形构件和耦合到所述弧形构件的散热片,每个弧形构件耦合到所述基部的所述外围。
5.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冷凝器,其中所述冷凝器提供为两段构造,所述两段构造具有在其所述体内部的壁处接合到第二节段的第一节段。
6.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冷凝器,其中所述冷凝器关于其纵轴对称。
7.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冷凝器,其中所述第一端帽包括被构造和布置用于在其中接收干燥剂的容器。
8.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冷凝器,其中所述端口结构在其中包括第一和第二通道,所述第一通道被构造和布置用于接收所述蒸汽,并且所述第二通道被构造和布置用于接收所述液体。
9. 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冷凝器,与所述管道结构组合,所述管道结构包括与所述第一通道流动连通的内部空腔,以及在所述内部空腔中并且与所述第二通道流动连通的液体返回管。
10. 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冷凝器,与所述开关装置进一步组合,并且其中提供多个分离的冷凝器,每个冷凝器与关联的管道结构连接,并且以与所述开关装置的所述外壳的顶部相邻的方式装配每个冷凝器。
11. 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冷凝器,其中每个散热片的长度近似为0.11米。
12. 一种冷却开关装置的方法,所述开关装置具有在所述开关装置的外壳以内的至少一个发热部件,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提供装配在所述外壳外部的冷凝器,所述冷凝器包括:
空心管状基部,具有在其一端的第一端帽以及在其相对端的第二端帽,以便限定基本封闭体,所述基部具有圆周,以及
多个散热片,从所述基部的外围延伸,所述散热片有间隔关系并且设置于所述基部的整个圆周周围,
流动地连通所述体与管道结构,所述管道结构与所述发热部件关联,工作流体设置于与所述发热部件关联的所述管道结构的端部内;
允许从所述发热部件向所述工作流体传热以使所述工作流体蒸发而所述蒸发的蒸汽经由所述管道结构递送至所述冷凝器,
经由所述散热片通过自然对流向周围空气传热,所述蒸汽在所述基部的所述体内相变成液体,并且
使所述液体无源地返回到所述管道结构的所述端部,由此冷却所述至少一个发热部件;
其中所述冷凝器用板到板连接器热和机械附着,使得操纵所述冷凝器与所述管道结构完全分离以便避免在现场组装所述开关装置时对所述冷凝器的任何损害;
其中所述连接器包括第一板和第二板,所述第一板和所述第二板被直接地可移除地彼此耦合,其中所述第一板限定整体布置在所述外壳外侧的所述第二端帽,并且所述第二板与所述管道结构耦合以便在使得所述第一板和所述第二板去耦合时,所述冷凝器和所述第一板能够完全地与所述管道结构分离,并且因此所述开关装置整体在所述外壳的外部,此时所述第二板和所述管道结构保持与所述开关装置在一起。
13. 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中提供所述冷凝器使得所述散热片以悬臂方式从所述基部延伸。
14. 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方法,其中提供所述冷凝器使得所述散热片和所述基部为一体挤压。
15. 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中提供所述冷凝器为关于其纵轴对称。
16. 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端帽限定容器,所述方法在所述容器中进一步提供干燥剂。
17. 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二端帽包括与所述体流动连通的端口结构,所述流动地连通所述体与所述管道结构的步骤包括将所述管道结构耦合到所述端口结构。
18. 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端口结构在其中包括第一和第二通道,所述第一通道被构造和布置用于接收所述蒸汽并且所述第二通道被构造和布置用于接收所述液体,并且其中所述管道结构包括与所述第一通道流动连通的内部空腔以及在所述内部空腔中并且与所述第二通道流动连通的液体返回管。
19. 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进一步包括:
提供多个分离的冷凝器,每个冷凝器与关联的管道结构连接,并且
以与所述开关装置的所述外壳的顶部相邻的方式装配每个冷凝器。”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07月17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认为:(1)新加入权利要求1、12的技术内容“所述第一板和所述第二板被直接的可移除地彼此耦合,所述第二板与管道结构耦合以便在使得所述第一板和所述第二板去耦合时,所述冷凝器和所述第一板能够完全地与所述管道结构分离,并且因此所述开关装置整体在所述外壳的外部,此时所述第二板和所述管道结构保持与所述开关装置在一起”并不能通过说明书附图6-7以及相关文字记载可以直接毫无疑义地确定。(2)未超范围的技术内容“所述连接器包括第一板和第二板,其中第一板限定整体布置在所述外壳外侧的第二端帽”是本领域常用的导管可拆卸连接方式,如导管插接的法兰盘可拆卸等结构,端帽是本领域常用的导管插接件,为了实现管体的可拆卸采用上述设置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作出的适应性改进,其技术效果可以预期。因而坚持原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9年01月31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指出:(一)新加入权利要求1、12的技术特征“所述开关装置整体在所述外壳的外部”、“所述第一板和所述第二板被直接地可移除地彼此耦合”以及“所述第一板限定整体布置在所述外壳外侧的所述第二端帽”超出了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不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
(二)如果复审请求人将“其中所述连接器包括第一板和第二板,所述第一板和所述第二板被直接地可移除地彼此耦合,其中所述第一板限定整体布置在所述外壳外侧的所述第二端帽,并且所述第二板与所述管道结构耦合以便在使得所述第一板和所述第二板去耦合时,所述冷凝器和所述第一板能够完全地与所述管道结构分离,并且因此所述开关装置整体在所述外壳的外部,此时所述第二板和所述管道结构保持与所述开关装置在一起”修改为“其中所述连接器包括第一板和第二板,所述第一板和所述第二板被直接地彼此耦合,其中所述第一板耦合整体布置在所述外壳外侧的所述第二端帽,并且所述第二板与所述管道结构耦合以便在使得所述第一板和所述第二板去耦合时,所述冷凝器和所述第一板能够完全地与所述管道结构分离,并且因此所述开关装置整体在所述外壳的内部,此时所述第二板和所述管道结构保持与所述开关装置在一起”以克服权利要求不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缺陷,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19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具体地,1、权利要求1相对于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1的区别技术特征是:空心管状基部具有第一和第二相对开端;第一端帽,耦合到所述基部以便封闭所述第一开端;第二端帽,耦合到所述基部,使得所述第二端帽被接收在所述体中,所述第二端帽基本封闭所述第二开端,所述第二端帽具有端口结构,所述端口结构被构造和布置用于流动地连通所述管道结构与所述体。冷凝器用板到板连接器热和机械附着,使得操纵所述冷凝器与所述管道结构完全分离以便避免在现场组装所述开关装置时对所述冷凝器的任何损害。所述连接器包括第一板和第二板,所述第一板和所述第二板被直接地彼此耦合,其中所述第一板耦合整体布置在所述外壳外侧的所述第二端帽,并且所述第二板与所述管道结构耦合以便在使得所述第一板和所述第二板去耦合时,所述冷凝器和所述第一板能够完全地与所述管道结构分离,并且因此所述开关装置整体在所述外壳的内部,此时所述第二板和所述管道结构保持与所述开关装置在一起。上述区别技术特征中的部分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2公开,部分技术特征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部分技术特征是本领域的常规连接方式,相对于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2和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权利要求1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有关创造性的规定。2、权利要求2、6的附加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1公开;权利要求3的附加技术特征是机械领域常用技术手段;权利要求4-5的部分附加技术特征是机械领域常用技术手段,部分附加技术特征是本领域的常规选择;权利要求7的附加技术特征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内容;权利要求8-9的附加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4公开;权利要求10的附加技术特征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权利要求11的附加技术特征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确定的。因此,权利要求2-11也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有关创造性的规定。3、权利要求12相对于对比文件1的区别技术特征是:空心管状基部,具有在其一端的第一端帽以及在其相对端的第二端帽,以便限定基本封闭体;所述冷凝器用板到板连接器热和机械附着,使得操纵所述冷凝器与所述管道结构完全分离以便避免在现场组装所述开关装置时对所述冷凝器的任何损害;所述连接器包括第一板和第二板,所述第一板和所述第二板被直接地彼此耦合,其中所述第一板耦合整体布置在所述外壳外侧的所述第二端帽,并且所述第二板与所述管道结构耦合以便在使得所述第一板和所述第二板去耦合时,所述冷凝器和所述第一板能够完全地与所述管道结构分离,并且因此所述开关装置整体在所述外壳的内部,此时所述第二板和所述管道结构保持与所述开关装置在一起。上述区别技术特征中的部分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2公开,部分技术特征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部分技术特征是本领域的常规连接方式,相对于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2和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权利要求12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有关创造性的规定。4、对权利要求13-16的评述可参见对权利要求2-3、6-7的评述;权利要求17的附加技术特征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对比文件2的基础上容易想到的;对权利要求18的评述可参见对权利要求8-9的评述;对权利要求19的评述可参见对权利要求10的评述。因此,权利要求13-19也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有关创造性的规定。
(三)针对复审请求人的意见陈述,合议组认为:对比文件2中公开了冷凝器与热管(在对比文件2中为端部引线23或24)之间的去耦合,由于冷凝器和热管去耦合,冷凝器和热管冷却系统是分体结构,因此,必然也能解决现有的冷凝器直接连接到真空密封管道系统的问题,达到减少总重量并且避免在现场组装开关装置设备时对冷凝器的损害的效果。并且,板对板的连接方式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常规连接方式,在对比文件2已经公开了冷凝器与引线密封焊接(热和机械附着)的基础上,为进一步便于装配,采用板对板的连接方式连接冷凝器和开关装置热管以及具体的连接方式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因此,合议组对复审请求人的意见陈述不予认同。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3月15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同时修改了权利要求书,在该修改中,1、复审请求在权利要求1、12中分别加入权利要求7或权利要求16的附加技术特征以及权利要求10或权利要求19中的部分附加技术特征,并修改了权利要求1和权利要求12中的部分技术特征形成新的独立权利要求1、12。2、删除权利要求7、16,删除权利要求10、19中添加到独立权利要求中相应的技术特征,并对权利要求的编号和引用关系做适应性的修改。
复审请求人认为:1、对比文件2没有公开直接地彼此耦合的第一板和第二板,也没有公开第二开端的第二端帽,更没有公开第二端帽的结构。权利要求1中限定了“第一端帽,耦合到所述基部,使得所述第一端帽的一部分被接收在所述体中,所述第一端帽基本封闭所述第一开端”,对比文件1、2和4中都没有以任何方式公开、教导或者建议上述增加的技术特征。2、权利要求1中限定了“第一端帽包括被构造和布置用于在其中接收干燥剂的容器”,该干燥剂是用于吸收从工作流体中扩散的水。对比文件1中没有公开第一端帽,更没有以任何方式公开、教导或建议上述特征,对比文件2、4中也没有公开、教导或建议上述特征。3、权利要求1中记载了“提供多个分离的冷凝器”,这对于在小空间内需要多个冷凝器的情况非常有用,对比文件1、2和4中都没有以任何方式公开、教导或者建议上述增加的技术特征。因此权利要求1具备创造性。
新修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冷却系统,包括:
用于冷凝蒸汽为液体以便冷却开关装置的冷凝器,并且其中提供多个分离的冷凝器,所述开关装置具有在外壳以内的至少一个发热部件和与所述发热部件关联的管道结构,工作流体设置于与所述发热部件关联的所述管道结构的端部内,所述冷凝器包括:
空心管状基部,限定体并且具有第一和第二相对开端,所述基部具有圆周,
多个散热片,从所述基部的外围延伸,所述散热片有间隔关系并且设置于所述基部的整个所述圆周周围,
第一端帽,耦合到所述基部,使得所述第一端帽的一部分被接收在所述体内,所述第一端帽基本封闭所述第一开端,
其中所述第一端帽包括被构造和被布置用于在其中接收干燥剂的容器,以及
第二端帽,耦合到所述基部,使得所述第二端帽的一部分被接收在所述体内,所述第二端帽基本封闭所述第二开端,所述第二端帽具有端口结构,所述端口结构被构造和布置用于流动地连通所述管道结构与所述体,从而在所述工作流体由所述发热部件加热成汽态时,所述管道结构被构造和布置用于向所述冷凝器传送所述蒸汽,所述散热片通过自然对流向周围空气传热并且所述蒸汽在所述基部的所述体内相变成液体,所述液体无源地返回到所述管道结构的所述端部,由此冷却所述至少一个发热部件;
其中所述冷凝器用板到板连接器热和机械附着,使得操纵所述冷凝器与所述管道结构完全分离以便避免在现场组装所述开关装置时对所述冷凝器的任何损害;
其中所述连接器包括第一板和第二板,所述第一板和所述第二板被直接地彼此耦合,其中所述第一板耦合整体布置在所述外壳外侧的所述第二端帽,并且所述第二板与所述管道结构耦合以便在使得所述第一板和所述第二板去耦合时,所述冷凝器和所述第一板能够完全地、整体地在所述外壳的外部与所述管道结构分离,并且因此与所述开关装置分离,此时所述第二板和所述管道结构保持与所述开关装置在一起。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冷凝器,其中所述散热片以悬臂方式从所述基部延伸。
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冷凝器,其中所述散热片和所述基部为一体挤压。
4.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冷凝器,其中在多个分离散热片节段中提供所述散热片,每个散热片节段包括弧形构件和耦合到所述弧形构件的散热片,每个弧形构件耦合到所述基部的所述外围。
5.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冷凝器,其中所述冷凝器提供为两段构造,所述两段构造具有在其所述体内部的壁处接合到第二节段的第一节段。
6.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冷凝器,其中所述冷凝器关于其纵轴对称。
7.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冷凝器,其中所述端口结构在其中包括第一和第二通道,所述第一通道被构造和布置用于接收所述蒸汽,并且所述第二通道被构造和布置用于接收所述液体。
8. 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冷凝器,与所述管道结构组合,所述管道结构包括与所述第一通道流动连通的内部空腔,以及在所述内部空腔中并且与所述第二通道流动连通的液体返回管。
9. 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冷凝器,与所述开关装置进一步组合,每个冷凝器与关联的管道结构连接,并且以与所述开关装置的所述外壳的顶部相邻的方式装配每个冷凝器。
10. 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冷凝器,其中每个散热片的长度近似为0.11米。
11. 一种冷却开关装置的方法,所述开关装置具有在所述开关装置的外壳以内的至少一个发热部件,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提供装配在所述外壳外部的、多个分离的冷凝器,所述冷凝器包 括:
空心管状基部,具有在其一端的第一端帽以及在其相对端的第二端帽,以便限定基本封闭体,所述基部具有圆周,以及
所述第一端帽被耦合到所述基部,使得所述第一端帽的一部分被接收在所述基部内,所述第一端帽基本封闭所述基部的一端;
其中所述第一端帽限定容器,所述方法在所述容器中进一步提供干燥剂;
多个散热片,从所述基部的外围延伸,所述散热片有间隔关系并且设置于所述基部的整个圆周周围,
流动地连通所述体与管道结构,所述管道结构与所述发热部件关联,工作流体设置于与所述发热部件关联的所述管道结构的端部内;
允许从所述发热部件向所述工作流体传热以使所述工作流体蒸发而所述蒸发的蒸汽经由所述管道结构递送至所述冷凝器,
经由所述散热片通过自然对流向周围空气传热,所述蒸汽在所述基部的所述体内相变成液体,并且
使所述液体无源地返回到所述管道结构的所述端部,由此冷却所述至少一个发热部件;
其中所述冷凝器用板到板连接器热和机械附着,使得操纵所述冷凝器与所述管道结构完全分离以便避免在现场组装所述开关装置时对所述冷凝器的任何损害;
其中所述连接器包括第一板和第二板,所述第一板和所述第二板被直接地彼此耦合,其中所述第一板耦合整体布置在所述外壳外侧的所述第二端帽,并且所述第二板与所述管道结构耦合以便在使得所述第一板和所述第二板去耦合时,所述冷凝器和所述第一板能够完全地、整体地在所述外壳的外部与所述管道结构分离,并且因此与所述开关装置分离,此时所述第二板和所述管道结构保持与所述开关装置在一起。
12. 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中提供所述冷凝器使得所述散热片以悬臂方式从所述基部延伸。
13. 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中提供所述冷凝器使得所述散热片和所述基部为一体挤压。
14. 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中提供所述冷凝器为关于其纵轴对称。
15. 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二端帽包括与所述体流动连通的端口结构,所述流动地连通所述体与所述管道结构的步骤包括将所述管道结构耦合到所述端口结构。
16. 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端口结构在其中包括第一和第二通道,所述第一通道被构造和布置用于接收所述蒸汽并且所述第二通道被构造和布置用于接收所述液体,并且其中所述管道结构包括与所述第一通道流动连通的内部空腔以及在所述内部空腔中并且与所述第二通道流动连通的液体返回管。
17. 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进一步包括:
每个冷凝器与关联的管道结构连接,并且
以与所述开关装置的所述外壳的顶部相邻的方式装配每个冷凝器。”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一)、审查文本的认定
复审请求人在2019年03月15日答复复审通知书时,提交了权利要求的修改替换页,经审查,该修改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1条第1款和专利法第33条的有关规定。
本复审决定所依据的审查文本为:申请日2013年09月05日提交的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说明书第1-33段、说明书附图图1-5;2017年01月06日提交的说明书附图图6-7;2019年03月15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17项。
(二)、关于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作为最接近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公开的技术方案相比存在区别技术特征,但是在该最接近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的基础上结合其他对比文件和本领域公知常识获得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也未产生任何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则该项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对于上述对比文件和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创造性。
本通知书引用驳回决定和复审通知书中引用的如下对比文件:
对比文件1,US2008000879A1,公开日为2008年01月03日;
对比文件2,US4123618A,公开日为1978年10月31日;
对比文件4,US4358631A,公开日为1982年11月09日;
其中,对比文件1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1、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冷却系统,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具有大载流能力的真空开关,并具体公开了以下技术内容(参见说明书具体实施方式,附图1-4):结合附图1-4可以确定,真空开关室(相当于开关装置)具有通常由陶瓷制成的绝缘体50,真空开关室的主要部分设置在外绝缘管80中(相当于开关装置具有外壳),真空开关室具有至少一个热管1,热管主要用于释放通过在关闭状态下流过真空开关室的电流产生的热量,真空开关室具有至少两个接触件11和12(相当于至少一个发热部件),与接触件11、12关联的接触杆21、22为管道结构且位于真空开关室的外壳内部,液体工作介质2(相当于工作流体)设置于与接触件11、12关联的接触杆21、22管道结构的端部内;冷凝器4(相当于用于冷凝蒸汽为液体以便冷却开关装置的冷凝器)包括一侧密封的空心管7(相当于空心管状基部),空心管7为中空的圆柱体结构,其限定体并具有圆周。散热器8具有多个散热片(参见附图2),散热片从空心管7的外围延伸,散热片有间隔关系并且设置于空心管7整个圆周周围。空心管7连通所述热管1,管道结构的端部由于吸收接触件11的热量,最初液体的工作介质2被蒸发,在热管1的被称为冷凝器4的区段中,通过散热片自然对流向周围空气传热,气体工作介质2释放吸收的热量并且冷凝,从而工作介质流回到蒸发器3,由此冷却发热部件接触件11、12。
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的区别技术特征是:1)空心管状基部具有第一和第二相对开端;第一端帽,耦合到所述基部,使得所述第一端帽的一部分被接收在所述体内,所述第一端帽基本封闭所述第一开端;第二端帽,耦合到所述基部,使得所述第二端帽的一部分被接收在所述体内,所述第二端帽基本封闭所述第二开端,所述第二端帽具有端口结构,所述端口结构被构造和布置用于流动地连通所述管道结构与所述体。冷凝器用板到板连接器热和机械附着,使得操纵所述冷凝器与所述管道结构完全分离以便避免在现场组装所述开关装置时对所述冷凝器的任何损害。其中所述连接器包括第一板和第二板,所述第一板和所述第二板被直接地彼此耦合,其中所述第一板耦合整体布置在所述外壳外侧的所述第二端帽,并且所述第二板与所述管道结构耦合以便在使得所述第一板和所述第二板去耦合时,所述冷凝器和所述第一板能够完全地、整体地在所述外壳的外部与所述管道结构分离,并且因此与所述开关装置分离,此时所述第二板和所述管道结构保持与所述开关装置在一起。2)所述第一端帽包括被构造和被布置用于在其中接收干燥剂的容器。3)包括多个分离的冷凝器。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可以确定权利要求1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便于制造冷凝器,减轻开关重量,避免组装时损害冷凝器,保护冷凝器;吸收扩散的水,保持顶部端帽干燥;便于制造、运输、安装冷凝器,节约空间。
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用于断路器的气冷端部套管,并具体公开了以下技术内容(参见说明书第1栏第25-39行、第50-60行,第3栏第25行-第5栏第8行,附图1-8):冷凝器28包括限定体并具有第一和第二相对开端的中空管36(即基部),中空管36(即基部)的上端开口被端盖44耦合封闭,其下端开口与各自的端部引线23或24的上部开口端23a,24a螺纹互连,并密封焊接(参见说明书第4栏第49-59行)。由此可见,对比文件2公开了部分区别技术特征,并且,由于冷凝器与断路器分体构成,因此,上述公开的技术特征在对比文件2中必然可以起到便于制造冷凝器,减轻开关的重量,避免组装时损害冷凝器,保护冷凝器的作用。因此,对比文件2给出了将上述公开的技术特征应用到对比文件1以解决本申请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的启示。在对比文件2已经公开了中空管36(即基部)的上端开口被端盖44耦合封闭的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为了在运输和存放过程中更好的密封保护冷凝器,在中空管的下端也可以耦合端盖以封闭中空管的下端;并且,为了与真空开关的热管进行连通以将冷凝蒸汽流通到冷凝器从而散发热量,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在下端端帽上开设端口结构,不需要付出创造性的劳动,其效果也是显而易见的。上端端帽和下端端帽的一部分接收在体中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熟知的封闭管状空间的常用方式。板对板的连接方式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常规连接方式,在对比文件2已经公开了冷凝器与引线密封焊接(热和机械附着)的基础上,为增大冷凝器下端与开关外壳之间的接触面积以便于支撑和装配,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采用板对板的连接方式连接冷凝器和开关装置热管,具体地,所述连接器包括第一板和第二板,所述第一板和所述第二板被直接地彼此耦合,其中所述第一板耦合整体布置在所述外壳外侧的所述第二端帽,并且所述第二板与所述管道结构耦合以便在使得所述第一板和所述第二板去耦合时,所述冷凝器和所述第一板能够完全 地、整体地在所述外壳的外部与所述管道结构分离,并且因此与所述开关装置分离,此时所述第二板和所述管道结构保持与所述开关装置在一起。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无需付出创造性的劳动,其效果也可以预期,而不是预料不到的。此外,根据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公开的冷凝器的结构以及为了便于制造、运输、安装冷凝器,节约空间,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提供多个分离的冷凝器;为防止液化的水扩散,在上端端帽内包括用于接收干燥器的容易也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并且也没有产生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
由此可见,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以及本领域公知常识从而得到该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权利要求1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权利要求2-6对权利要求1作了进一步限定。对比文件1还公开了(参见附图2、附图4):由附图2可以确定,散热片以悬臂方式从中空圆柱体延伸;由附图4可以确定,冷凝器关于其纵轴对称。根据附图2中所示散热片结构,该散热片与圆柱体为一体挤压,或者在多个分离散热片节段中提供所述散热片,或将圆柱体结构从中间分为两段式拼接构造,均为机械领域常用技术手段;在进行多段拼接时采用弧形构件内侧与圆柱体拼接及与弧形构件外侧耦合的散热片是多段拼接方式中的常规选择,在圆柱体两段式拼接时采用圆柱体分为两半圆内部壁拼接是在该方式下的常规选择。因此在其引用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权利要求2-6也不具备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3、权利要求7对权利要求1作了进一步限定,权利要求8对权利要求7作了进一步限定。其附加技术特征构成了权利要求7-8与对比文件1的又一区别技术特征,基于该区别技术特征可以确定权利要求7-8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便于冷凝器中冷凝液体的回流。对比文件4公开了一种绝缘子套管散热结构,并具体公开了以下技术内容(参见说明书第2-3栏,附图1):结合附图1可以确定,绝缘子套管散热结构具有中空管体(相当于管道结构),中空管体中布置有用于接收蒸汽的上升通道(相当于内部空腔,参见附图中箭头所示方向),以及接收蒸汽冷却液化的回流通道10(相当于液体返回管),蒸汽上升通道一端与冷却回流通道一端均位于中空管体的上方开口处,散热装置包括与蒸汽上升通道流动连通的内部空腔52(即第一通道),以及在液体收集板9的左侧最下端处与冷却回流通道的液体返回管10流动连通的开口(即第二通道)。上述技术特征在对比文件4中所起的作用与该区别特征在本申请中的所起作用相同,都是用于冷凝器中空管体中蒸汽的冷却回流,对比文件4给出了将上述区别技术特征用于对比文件1的技术方案以解决其技术问题的技术启示。由此可见,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4以及本领域公知常识从而得到该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权利要求7-8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4、权利要求9和10对之前的权利要求进行了限定。根据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公开的冷凝器的结构,以及为了便于制造、运输、安装冷凝器,节约空间,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每个冷凝器与关联的管道结构连接,并且,将冷凝器以与开关装置的外壳的顶部相邻的方式装配。此外,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冷凝器的应用场合,利用常规手段即可选择散热片的长度,不需要付出创造性的劳动,其效果也可以预期。在其引用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该权利要求9-10也不具备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5、权利要求11要求保护一种冷却开关装置的方法,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具有大载流能力的真空开关,并具体公开了以下技术内容(参见说明书具体实施方式,附图1-4):结合附图1-4可以确定,真空开关室(相当于开关装置)具有通常由陶瓷制成的绝缘体50,真空开关室的主要部分设置在外绝缘管80中(相当于开关装置具有外壳),真空开关室具有至少一个热管1,热管主要用于释放通过在关闭状态下流过真空开关室的电流产生的热量,真空开关室具有至少两个接触件11和12(相当于至少一个发热部件),与接触件11、12关联的接触杆21、22为管道结构且位于真空开关室的外壳内部,液体工作介质2(相当于工作流体)设置与接触件11、12关联的接触杆21、22管道结构的端部内;冷凝器4(相当于用于冷凝蒸汽为液体以便冷却开关装置的冷凝器)包括一侧密封的空心管7(相当于空心管状基部),空心管7为中空的圆柱体结构,其限定体并具有圆周。散热器8具有多个散热片(参见附图2),散热片从空心管7的外围延伸,散热片有间隔关系并且设置于空心管7整个圆周周围。空心管7连通所述热管1,管道结构的端部由于吸收接触件11的热量,最初液体的工作介质2被蒸发,在热管1的被称为冷凝器4的区段中,通过散热片自然对流向周围空气传热,气体工作介质2释放吸收的热量并且冷凝,从而工作介质流回到蒸发器3,由此冷却发热部件接触件11、12。根据对比文件1公开的上述内容,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一种冷却开关装置的方法,权利要求11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技术特征是:1)空心管状基部,具有在其一端的第一端帽以及在其相对端的第二端帽,以便限定基本封闭体;所述第一端帽被耦合到所述基部,使得所述第一端帽的一部分被接收在所述基部内,所述第一端帽基本封闭所述基部的一端;所述冷凝器用板到板连接器热和机械附着,使得操纵所述冷凝器与所述管道结构完全分离以便避免在现场组装所述开关装置时对所述冷凝器的任何损害;其中所述连接器包括第一板和第二板,所述第一板和所述第二板被直接地彼此耦合,其中所述第一板耦合整体布置在所述外壳外侧的所述第二端帽,并且所述第二板与所述管道结构耦合以便在使得所述第一板和所述第二板去耦合时,所述冷凝器和所述第一板能够完全地、整体地在所述外壳的外部与所述管道结构分离,并且因此与所述开关装置分离,此时所述第二板和所述管道结构保持与所述开关装置在一起。 2)所述第一端帽包括被构造和被布置用于在其中接收干燥剂的容器。3)包括多个分离的冷凝器。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可以确定权利要求11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便于制造冷凝器,减轻开关重量,避免组装时损害冷凝器,保护冷凝器;吸收扩散的水,保持顶部端帽干燥;便于制造、运输、安装冷凝器,节约空间。
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用于断路器的气冷端部套管,并具体公开了以下技术内容(参见说明书第1栏第25-39行、第50-60行,第3栏第25行-第5栏第8行,附图1-8):冷凝器28包括限定体并具有第一和第二相对开端的中空管36(即基部),中空管36(即基部)的上端开口被端盖44耦合封闭,其下端开口与各自的端部引线23或24的上部开口端23a,24a螺纹互连,并密封焊接(参见说明书第4栏第49-59行)。由此可见,对比文件2公开了部分区别技术特征,由此可见,对比文件2公开了部分区别技术特征,并且,由于冷凝器与断路器分体构成,因此,上述公开的技术特征在对比文件2中必然可以起到便于制造冷凝器,减轻开关的重量,避免组装时损害冷凝器,保护冷凝器的作用。因此,对比文件2给出了将上述公开的技术特征应用到对比文件1以解决本申请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的启示。在对比文件2已经公开了中空管36(即基部)的上端开口被端盖44耦合封闭的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为了更好的密封保护冷凝器,在中空管的下端也可以耦合端盖以封闭中空管的下端,从而形成基本封闭体,不需要付出创造性的劳动,其效果也是显而易见的。上端端帽的一部分接收在体中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熟知的封闭管状空间的常用方式。板对板的连接方式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常规连接方式,在对比文件2已经公开了冷凝器与引线密封焊接(热和机械附着)的基础上,为增大冷凝器下端与开关外壳之间的接触面积以便于支撑和装配,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采用板对板的连接方式连接冷凝器和开关装置热管,具体地,所述连接器包括第一板和第二板,所述第一板和所述第二板被直接地彼此耦合,其中所述第一板耦合整体布置在所述外壳外侧的所述第二端帽,并且所述第二板与所述管道结构耦合以便在使得所述第一板和所述第二板去耦合时,所述冷凝器和所述第一板能够完全地、整体地在所述外壳的外部与所述管道结构分离,并且因此与所述开关装置分离,此时所述第二板和所述管道结构保持与所述开关装置在一起。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无需付出创造性的劳动,其效果也可以预期,而不是预料不到的。此外,根据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公开的冷凝器的结构以及为了便于制造、运输、安装冷凝器,节约空间,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提供多个分离的冷凝器;为防止液化的水扩散,在上端端帽内包括用于接收干燥器的容易也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并且也没有产生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
由此可见,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以及本领域公知常识从而得到该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权利要求11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6、权利要求12-14引用之前的从属权利要求,参见对权利要求2-3、6的评述,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以及本领域公知常识从而得到上述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权利要求12-14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7、权利要求15是权利要求11的从属权利要求,根据之前的评述可知,在对比文件2已经公开了中空管36(即基部)的上端开口被端盖44耦合封闭的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为了更好的密封保护冷凝器,在中空管的下端也可以耦合端盖以封闭中空管的下端;并且,为了与真空开关的热管进行连通以将冷凝蒸汽输入到冷凝器从而散发热量,本领域技术人员也容易想到在下端端帽上开设与所述体流动连通的端口结构,流动地连通所述体与所述管道结构的步骤包括将所述管道结构耦合到所述端口结构。这无需付出创造性的劳动,其效果也是显而易见的。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前提下,该权利要求15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8、权利要求16是权利要求15的从属权利要求,参见对权利要求7-8的评述;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4以及本领域公知常识从而得到该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权利要求16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9、权利要求17是权利要求11的从属权利要求,参见对权利要求9的评述;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以及本领域公知常识从而得到该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权利要求17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10、针对复审请求人的意见陈述的回应
针对复审请求人的意见陈述,合议组认为:1)首先,对比文件2中公开了第一端帽,其耦合到所述基部,所述第一端帽基本封闭所述第一开端;所述第一端帽的一部分被接收在所述体中(比如常见的塞子)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熟知的封闭管状空间的常规方式。其次,在对比文件2已经公开了中空管36(即基部)的上端开口被端盖44耦合封闭的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为了在运输和存放过程中更好的密封保护冷凝器,在中空管的下端也可以耦合端盖以封闭中空管的下端。最后,板对板的连接方式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常规连接方式,在对比文件2已经公开了冷凝器与热管分体形成并通过密封焊接(热和机械附着)的基础上,为增大冷凝器下端与开关外壳之间的接触面积以便于支撑和装配,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采用板对板的连接方式连接冷凝器和开关装置热管。2)为防止在冷凝器力液化的水扩散,在上端端帽内包括用于接收干燥器的容器也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并且也没有产生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3)根据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公开的冷凝器的结构以及为了便于制造、运输、安装冷凝器,节约空间,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提供多个分离的冷凝器。
因此,合议组对复审请求人的意见陈述不予认同。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03月27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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