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创造名称:一种生物传感器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82471
决定日:2019-07-01
委内编号:1F254719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510424013.6
申请日:2015-07-17
复审请求人:王天星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申红胜
合议组组长:李晓娜
参审员:王聪
国际分类号:G01N27/26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公开的技术方案之间存在区别技术特征,然而该区别技术特征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该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或其它现有技术所公开的内容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容易想到的,则该权利要求相对于该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或其它现有技术,以及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510424013.6,名称为“一种生物传感器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申请人为王天星,其申请日为2015年07月17日,公开日为2015年09月23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实质审查部门依法对本申请进行了实质审查,于2018年03月27日以本申请的权利要求1-4项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为由作出驳回决定。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申请人于2015年07月17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67段、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说明书附图1-10;2017年12月03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4项。
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生物传感器,其特征在于组成包括绝缘基材层,附着在绝缘基材层上的电极系统,所述的电极系统至少包括一条工作电极和一条对电极,覆盖在电极系统上面的试剂层,所述的试剂层应至少覆盖一个工作电极,以及位于电极系统和试剂层上面的反应室,所述的反应室由空间层和覆盖层组成,且反应室具有透气孔,其中:所述的试剂层的组分含有红细胞凝集剂,所述的红细胞凝集剂为凝集素或抗红细胞抗体,凝集素包括动物来源凝集素和植物凝集素,试剂溶液中的使用浓度区间为0.01%~5.0%;抗红细胞抗体包括单克隆抗体和多克隆抗体,试剂溶液中的使用浓度区间为1ug/mL~10mg/mL,所述的红细胞凝集剂和反应试剂一起配制,并作为试剂层一起固定到电极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生物传感器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1)在绝缘基材层上形成电极系统,所述的电极系统至少包括一条工作电极和一条对电极,加工方法有:通过丝网印刷把特定的电极图案印刷到绝缘基材层上,然后通过加热或红外或紫外干燥;或者电极材料通过溅射的方式附着在绝缘基材层上,然后通过激光刻蚀的方式加工出特定的电极图案,
(2)试剂层通过点液、丝网印刷、喷墨打印或夹缝挤出方法加工固定到电极上,
(3)在电极系统和试剂层上贴合反应室的空间层和覆盖层,制作完成,其中:以带基材或不带基材的胶带为空间层材料,加工好后粘合在电极系统和试剂层上;或者以胶或聚合物浆料为空间层材料,通过丝网印刷在电极系统和试剂层上。
3. 一种生物传感器在血液检测中的应用,其特征在于,所述生物传感器组成包括采用固定化的生物敏感材料作识别元件,生物敏感材料含红细胞凝集剂,所述的红细胞凝集剂为凝集素或抗红细胞抗体,凝集素包括动物来源凝集素和植物凝集素,试剂溶液中的使用浓度区间为0.01%~5.0%;抗红细胞抗体包括单克隆抗体和多克隆抗体,试剂溶液中的使用浓度区间为1ug/mL~10mg/mL。
4. 红细胞凝集剂在一种降低红细胞比容敏感性的试剂组合物中的应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红细胞凝集剂为凝集素时;所述的红细胞凝集剂为抗红细胞抗体时,所述的红细胞凝集剂为凝集素或抗红细胞抗体,凝集素包括动物来源凝集素和植物凝集素,在试剂组合物中使用浓度区间为0.01%~5.0%;抗红细胞抗体包括单克隆抗体和多克隆抗体,在试剂组合物中使用浓度区间为1ug/mL~10mg/mL。”
驳回决定中引用了如下两篇对比文件:
对比文件1:US2008/0149480A1,公开日为2008年06月26日;
对比文件2:US2004/0022678A1,公开日为2004年02月05日。
驳回决定认为: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的一种生物传感器与对比文件1公开的生物传感器之间的区别技术特征在于:(1)试剂层的组分含有红细胞凝集剂,所述的红细胞凝集剂和反应试剂一起配制,并作为试剂层一起固定到电极上;(2)红细胞凝集剂为凝集素或抗红细胞抗体,凝集素包括动物来源凝集素和植物凝集素,试剂溶液中的使用浓度区间为0.01%-5.0%;抗红细胞抗体包括单克隆抗体和多克隆抗体,试剂溶液中的使用浓度区间为1μg/mL-10mg/mL。上述区别技术特征(1)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2公开内容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容易得到的,区别技术特征(2)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对比文件2公开内容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公知常识容易得到的,从而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2和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
权利要求2要求保护的一种生物传感器的制备方法与对比文件1公开的一种制备多个生物传感器的方法之间的区别技术特征还在于:通过丝网印刷把特定的电极图案印刷到绝缘基材上,然后通过加热或红外、紫外干燥;或者电极材料通过溅射的方式附着在绝缘基材层上,然后通过激光刻蚀的方法加工出特定的电极图案;试剂层通过点液、丝网印刷、喷墨打印或夹缝挤出方法加工固定;空间层材料还可为不带基材的胶带,或者以胶或聚合物浆料为空间层材料,通过丝网印刷在电极系统和试剂层上。上述区别技术特征是在对比文件1公开内容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容易得到的,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的基础上,权利要求2相对于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2以及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
权利要求3要求保护的一种生物传感器在血液检测中的应用与对比文件1公开的了一种生物传感器在血液检测中的应用之间的区别技术特征在于:(1)生物敏感材料还包括红细胞凝集剂;(2)红细胞凝集剂为凝集素或抗红细胞抗体,凝集素包括动物来源凝集素和植物凝集素,试剂溶液中的使用浓度区间为0.01%~5.0%;抗红细胞抗体包括单克隆抗体和多克隆抗体,试剂溶液中的使用浓度区间为1ug/mL~10mg/mL。上述区别技术特征与权利要求1和对比文件1之间的区别技术特征完全相同,基于和前述相同的理由,权利要求3相对于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2和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
权利要求4要求保护的一种红细胞凝集剂在一种降低红细胞比容敏感性的试剂组合物中的应用与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红细胞凝集剂在一种降低红细胞比容敏感性的试剂组合物中的应用之间的区别技术特征在于:凝集素的来源以及凝集剂分别为两种成分时的区间浓度。该区别技术特征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对比文件2公开内容基础上结合本领域公知常识容易得到的。从而权利要求4相对于对比文件2和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不服上述驳回决定,于2018年06月26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复审请求,并提交了权利要求全文的修改替换页,其中在驳回决定所针对权利要求书的基础上,将技术特征“植物凝集素包括刀豆素A、麦胚素、花生凝集素和大豆凝集素”补入权利要求1中形成新的独立权利要求1。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内容如下:
“1. 一种生物传感器,其特征在于组成包括绝缘基材层,附着在绝缘基材层上的电极系统,所述的电极系统至少包括一条工作电极和一条对电极,覆盖在电极系统上面的试剂层,所述的试剂层应至少覆盖一个工作电极,以及位于电极系统和试剂层上面的反应室,所述的反应室由空间层和覆盖层组成,且反应室具有透气孔,其中:所述的试剂层的组分含有红细胞凝集剂,所述的红细胞凝集剂为凝集素或抗红细胞抗体,凝集素包括动物来源凝集素和植物凝集素,植物凝集素包括刀豆素A、麦胚素、花生凝集素和大豆凝集素,试剂溶液中的使用浓度区间为0.01%~5.0%;抗红细胞抗体包括单克隆抗体和多克隆抗体,试剂溶液中的使用浓度区间为1ug/mL~10mg/mL,所述的红细胞凝集剂和反应试剂一起配制,并作为试剂层一起固定到电极上。”
复审请求人认为:首先,根据说明书的记载对权利要求1进行了上述修改。其次,关于创造性:(1)对比文件1中仍存在部分红细胞穿过膜的微孔或者多聚物的网架结构进入反应区并解除电极,导致对测试结果的极大影响,而本申请中通过试剂层中含有红细胞凝集剂,且该凝集剂为特定成分和浓度区间,并将其与反应试剂一起配置固定到电极上时,能够显著降低红细胞对测试结果的干扰;对比文件2涉及的是试纸,属于光化学检测平台的典型,而本申请是电化学检测平台的典型,两者在检测原理、影像方式、固定方式和加工工艺等技术层次上差异大,并不能简单地将凝集剂从光化学平台拿到电化学平台使用;(2)对比文件2对于凝集剂使用浓度和如何使用没有说明,不能简单地由对比文件2获得权利要求1明确限定的凝集剂,并将其与反应试剂一起配制,作为试剂层一起固定到电极上。权利要求1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进一步地,本申请的生物传感器在降低红细胞比容敏感性具有实效,所以具有显著的进步。其他权利要求2-4也均具备创造性。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于2018年07月13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了复审请求受理通知书,并将案卷转送至原专利实质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原专利实质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坚持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本案合议组于2019年02月20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指出: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相比,区别技术特征在于:(1)试剂层的组分含有红细胞凝集剂,所述的红细胞凝集剂和反应试剂一起配制,并作为试剂层一起固定到电极上;(2)所述的红细胞凝集剂为凝集素或抗红细胞抗体,凝集素包括动物来源凝集素和植物凝集素,植物凝集素包括刀豆素A、麦胚素、花生凝集素和大豆凝集素,试剂溶液中的使用浓度区间为0.01%~5.0%;抗红细胞抗体包括单克隆抗体和多克隆抗体,试剂溶液中的使用浓度区间为1ug/mL~10mg/mL。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确定的本申请实际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进一步降低红细胞比容的影响,从而进一步降低红细胞对检测的干扰。对于区别技术特征(1),即对比文件1公开了尽量减少或避免血红细胞与电极接触以提高检测精度。同时,对比文件2给出了通过加入红细胞凝集剂来减少红细胞对检测干扰的技术启示,在该启示之下,当本领域技术人员基于对比文件1,面对需要进一步消除红细胞对检测干扰的技术问题时,容易想到在对比文件1的试剂层中加入血红细胞凝集剂。而具体地,将血红细胞凝集剂与反应试剂一起配制并作为试剂层固定,这是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作出的常规技术选择,且其技术效果是可以预期的。对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2),对比文件2还公开了所述血红细胞凝集剂为凝集素或抗红细胞抗体。而凝集素包括动物凝集素和植物凝集素,植物凝集素包括刀豆素A、麦胚素、花生凝集素和大豆凝集素,抗红细胞抗体包括单克隆抗体和多克隆抗体,则是公知常识。而各种凝集剂组分的用量,则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选择,且其技术效果也是可以预期的。因此,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2和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权利要求2要求保护的一种生物传感器的制备方法与对比文件1公开的一种制备多个生物传感器的方法之间的区别技术特征还在于:通过丝网印刷把特定的电极图案印刷到绝缘基材上,然后通过加热或红外、紫外干燥;或者电极材料通过溅射的方式附着在绝缘基材层上,然后通过激光刻蚀的方法加工出特定的电极图案;试剂层通过点液、丝网印刷、喷墨打印或夹缝挤出方法加工固定;空间层材料还可为不带基材的胶带,或者以胶或聚合物浆料为空间层材料,通过丝网印刷在电极系统和试剂层上。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确定的本申请实际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制作传感器的电极层和试剂层。上述区别技术特征是在对比文件1公开内容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容易得到的,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的基础上,权利要求2相对于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2以及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权利要求3要求保护的一种生物传感器在血液检测中的应用与对比文件1公开的一种生物传感器在血液检测中的应用的之间的区别技术特征与权利要求1和对比文件1的区别技术特征相同,基于类似的理由,权利要求3相对于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2以及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权利要求4要求保护的一种红细胞凝集剂在一种降低红细胞比容敏感性的试剂组合物中的应用与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红细胞凝集剂在一种降低红细胞比容敏感性的试剂组合物中的应用之间的区别技术特征在于:凝集素的来源以及凝集剂分别为两种成分时的区间浓度。该区别技术特征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对比文件2公开内容基础上结合本领域公知常识容易得到的。从而权利要求4相对于对比文件2和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复审通知书中还对复审请求人提出复审请求时的意见陈述不成立的理由进行了充分的阐述。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4月02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并提交了权利要求书全文的修改替换页,其中在复审通知书所针对权利要求书的基础上,在权利要求1中增加技术特征:“试剂层(试剂层组分包括酶、电子介体、缓冲液、表面活性剂、多聚物和红细胞凝集剂)通过点液、丝网印刷、喷墨打印或夹缝挤出方法加工固定到电极上”,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技术内容如下:
“1. 一种生物传感器,其特征在于组成包括绝缘基材层,附着在绝缘基材层上的电极系统,所述的电极系统至少包括一条工作电极和一条对电极,覆盖在电极系统上面的试剂层,所述的试剂层应至少覆盖一个工作电极,以及位于电极系统和试剂层上面的反应室,所述的反应室由空间层和覆盖层组成,且反应室具有透气孔,其中:所述的试剂层的组分含有红细胞凝集剂,所述的红细胞凝集剂为凝集素或抗红细胞抗体,凝集素包括动物来源凝集素和植物凝集素,植物凝集素包括刀豆素A、麦胚素、花生凝集素和大豆凝集素,试剂溶液中的使用浓度区间为0.01%~5.0%;抗红细胞抗体包括单克隆抗体和多克隆抗体,试剂溶液中的使用浓度区间为1ug/mL~10mg/mL,所述的红细胞凝集剂和反应试剂一起配制,并作为试剂层一起固定到电极上,试剂层(试剂层组分包括酶、电子介体、缓冲液、表面活性剂、多聚物和红细胞凝集剂)通过点液、丝网印刷、喷墨打印或夹缝挤出方法加工固定到电极上。”
复审请求人认为:首先,根据说明书的记载对权利要求1进行了上述修改。其次,关于创造性:(1)本申请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减少血红细胞与电化学传感器的接触干扰,通过选到合适的物质和浓度,选到合适的各部件结合方式才实现了减少接触提高精度的技术效果,本申请的生物传感器的红细胞比容样本测试结果的偏差比试剂中无凝集素的更小,说明本申请对传感器的降低红细胞比容敏感性具有实效,需要创造性思维来指导和不断根据实验结果进行调整才能完成;(2)对比文件2涉及的是试纸,属于光化学检测平台的典型,而本申请是电化学检测平台的典型,两者在检测原理、影响方式、固定方式和加工工艺等技术层次上差异大,并不能简单地将凝集剂从光化学平台拿到电化学平台使用。因此权利要求1具备创造性,其他权利要求2-4也均具备创造性。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依法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一)关于审查文本
在复审程序中,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4月02日提交了权利要求书全文的修改替换页,该修改符合专利法第33条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1条第1款的规定,因此,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以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4月02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4项,于2015年07月17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67段、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说明书附图1-10为基础作出。
(二)关于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公开的技术方案之间存在区别技术特征,然而该区别技术特征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该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或其它现有技术所公开的内容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容易想到的,则该权利要求相对于该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或其它现有技术,以及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
具体到本案:1、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一种生物传感器,而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生物传感器,并具体公开了如下技术特征(参见对比文件1说明书第54-58段,权利要求1,附图1-2):所述生物传感器,包括绝缘基材18和附着在绝缘基材18上的电极系统,电极系统至少包括一工作电极22和对电极24,覆盖在电极系统上面的试剂层90,试剂层90覆盖至少一个工作电极;位于电极系统和试剂层上的反应室88,反应室88由隔离层64(spacer layer)、和覆盖层72组成,且反应室88具有透气孔84、86,所述试剂层90含有凝胶基质,所述凝胶基质足以抑制血液样品中的红细胞与电极接触,所述试剂层90还含有酶、介质、缓冲溶液、聚合物粘合剂、表面活性剂。
对比文件1公开的上述技术内容中,隔离层64即为权利要求1中的空间层。由此可见,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相比,区别技术特征在于:(1)试剂层的组分含有红细胞凝集剂,所述的红细胞凝集剂和反应试剂一起配制,并作为试剂层一起固定到电极上;(2)所述的红细胞凝集剂为凝集素或抗红细胞抗体,凝集素包括动物来源凝集素和植物凝集素,植物凝集素包括刀豆素A、麦胚素、花生凝集素和大豆凝集素,试剂溶液中的使用浓度区间为0.01%~5.0%;抗红细胞抗体包括单克隆抗体和多克隆抗体,试剂溶液中的使用浓度区间为1ug/mL~10mg/mL。(3)所述试剂层通过点液、丝网印刷、喷墨打印或夹缝挤出方法加工固定到电极上。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确定的本申请实际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进一步降低红细胞比容的影响,从而进一步降低红细胞对检测的干扰;如何将试剂层固定到电极上。
对于区别技术特征(1),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其试剂层包括凝胶基质,能够抑制至少部分红细胞接触电极。即对比文件1公开了尽量减少或避免血红细胞与电极接触以提高检测精度。同时,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试纸条,并具体公开了如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23-27段,权利要求6):所述试纸条,包括试剂层,试剂层中含有基于液体样品中的待分析物质能够形成显色物质的试剂,显色层,其与试剂层接触,扩散并使显色物质显色,所述试剂层中含有血红细胞凝集剂,以降低样品中血红细胞对检测所造成的干扰。由此可见,对比文件2给出了通过加入红细胞凝集剂来减少红细胞对检测干扰的技术启示。在该启示之下,当本领域技术人员基于对比文件1,面对需要进一步消除红细胞对检测干扰的技术问题时,容易想到在对比文件1的试剂层中加入血红细胞凝集剂。而具体地,将血红细胞凝集剂与反应试剂一起配制并作为试剂层固定,这是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作出的常规技术选择,并不需要付出创造性劳动,且其技术效果是可以预期的。
对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2),对比文件2还公开了如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23-27段,权利要求6):所述血红细胞凝集剂为凝集素或抗红细胞抗体。而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凝集素包括动物凝集素和植物凝集素,植物凝集素包括刀豆素A、麦胚素、花生凝集素和大豆凝集素,抗红细胞抗体包括单克隆抗体和多克隆抗体,则是公知常识,这些均是本领域中起到常规凝集效果的常用凝集剂。而各种凝集剂组分的用量,则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实际的需求,通过常规技术手段即可确定的,属于所属领域的常规选择,且其技术效果也是可以预期的,未产生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以及所属技术领域的基本知识,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得到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因此,权利要求1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因而不具备专利法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对于区别技术特征(3),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试剂层90覆盖至少一个工作电极,即将试剂层设置于工组电极外围从而通过试剂层减少血红细胞与工组电极接触的可能以提高检测精度。在此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选择将试剂层直接固定到电极上属于将试剂层设置于电极外围的一种具体方式,且其技术效果也是可以预期的,即通过试剂层减少血红细胞与工作电极接触的可能以提高检测精度。对于将试剂层固定到电极上的具体实现方式,如点液、丝网印刷、喷墨打印或夹缝挤出等均属于本领域技术人员实施试剂层固定的常规技术手段,将其应用于生物传感器中试剂层在电极上的固定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无需花费创造性的劳动。
因此,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2以及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因而不具备专利法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对于复审请求人答复复审通知书时提出的意见,合议组认为:
(1)根据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四章第2.4节的规定,本领域技术人员知晓申请日或优先权日之前发明所属技术领域中所有的普通技术知识,能够获知该领域中所有的现有技术,并且具有应用该日期之间常规试验手段的能力。如果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能够促使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其他技术领域寻找技术手段,他也应具有从该其他技术领域中获知该申请日或优先权日之前的相关现有技术、普通技术知识和常规实验手段的能力。对比文件2已经公开其红细胞凝集剂为凝集素或抗红细胞抗体,而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凝集素包括动物凝集素和植物凝集素、抗红细胞抗体包括单克隆抗体和多克隆抗体,则是所属技术领域的公知常识。而对于其具体用量,则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实际的需求,通过常规的技术手段即可以确定的,且该具体用量的技术效果是可以预期的;此外,通过本申请说明书记载的具体实施方式可知,应用了血红细胞凝集素的生物传感器的实施例1-7相对于未应用红细胞凝集素的比较例,的确在降低传感器红细胞比容敏感性方面具有更佳的技术效果,但仅表明应用了红细胞凝集素通过降低红细胞与传感器接触的可能能够有效降低红细胞对传感器检测精度的影响,但并不能够得出,血红细胞凝集素选择特定的种类、特定的用量,如凝集素包括动物来源凝集素和植物凝集素,植物凝集素包括刀豆素A、麦胚素、花生凝集素和大豆凝集素,试剂溶液中的使用浓度区间为0.01%~5.0%,抗红细胞抗体包括单克隆抗体和多克隆抗体,试剂溶液中的使用浓度区间为1ug/mL~10mg/mL时,能够相对于应用了其它血红细胞凝集素、或者选用其它的血红细胞凝集素用量取得超出预期的更优的技术效果,即所述血红细胞凝集素具体种类和用量的选择未使得本申请产生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2)对比文件1已经明确公开了试剂层中的凝胶基质具有防止部分红细胞接触电极的作用,由此本领域技术人员已经能够得知需要尽可能防止红细胞与电极接触以解决对检测进行干扰的技术问题,在此基础上,有动机在现有技术中去寻找降低红细胞与传感器电极接触的技术手段,从而减少红细胞对检测干扰。而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通过红细胞凝集剂使红细胞凝集从而减少其对检测干扰的方法。尽管对比文件2涉及的是试纸,属于光学检测领域,但对比文件2、对比文件1以及本申请都是检测血液样品中的成分,检测样品相同,属于非常相近的技术领域,且检测时红细胞都是影响检测精度的干扰因素,在对比文件1公开需要防止红细胞接触电极的基础上,且领域相近的对比文件2给出了可以通过红细胞凝集剂来使红细胞凝集从而减少红细胞对血液生物传感器检测干扰的技术启示之下,本领域技术人员自然容易想到采用对比文件2中的方法来使得红细胞凝集,这与其检测的原理不直接相关,因为检测原理涉及的是检测结果的实现方式,而防止红细胞与电极接触则是具体检测步骤之前的技术内容,所以并不会因为检测原理的不同导致将对比文件2结合于对比文件1存在困难。
综上所述,复审请求人的意见不具有说服力。
2、权利要求2要求保护一种生物传感器的制备方法,对比文件1还公开了一种制备多个生物传感器的方法,并具体公开了如下技术特征(参见权利要求25,说明书第64-75段):所述方法,包括在绝缘基材层上形成多个生物传感器结构,每个生物传感器结构通过以下步骤形成,a)在第一绝缘层上形成第一导电图案,所述第一导电图案包括至少四个电极,所述至少四个电极包括工作电极、对电极、填充检测阴极和填充检测阳极;b)在所述第一绝缘层上形成第二导电图案,所述第二导电图案包括用于所述至少四个电极的多个电极接触部,多个导电迹线将所述至少四个电极电性连接多个电极接触部,以及自动导通体;c)在所述工作电极和所述对电极的部分施加第一介电层,以限定暴露的工作电极部分和暴露的对电极部分;d)在所述第一介电层上施加第二介电层,所述第二介电层限定凹槽,所述工作电极、对电极、填充检测阴极和填充检测阳极位于该凹槽内;e)在所述凹槽内形成试剂系统,所述试剂系统包括位于凝胶基质内的特定组分的氧化还原酶、电子媒介体,其中所述凝胶基质足以抑制血液样品中的红细胞与电极接触;f)在所述第二介电层上形成粘合层,粘合层具有从所述凹槽延伸出的开口;g)将第二绝缘层贴到所述粘合层上,从而第二绝缘层覆盖所述凹槽,而不覆盖所述电极接触部和所述自动导通体;h)将多个传感器结构分割为多个生物传感器,每个具有近端和远端,所属于凹槽延伸至所述近端,所述近端比所述远端更窄。
将对比文件1与权利要求2进行对比可知,对比文件1公开的上述技术内容中,第二介电层对应空间层,所以“在第一绝缘层上形成第一导电图案,所述第一导电图案包括至少四个电极,所述至少四个电极包括工作电极、对电极”即在绝缘基材上形成了电极系统,电极系统至少包括一工作电极和一对电极;“所述工作电极、对电极、填充检测阴极和填充检测阳极位于凹槽内,在所述凹槽内形成试剂系统”即将试剂层加工固定到电极上;“在所述第二介电层上形成粘合层,粘合层具有从所述凹槽延伸出的开口,将第二绝缘层贴到所述粘合层上,从而第二绝缘层覆盖所述凹槽,而不覆盖所述电极接触部和所述自动导通体”即在电极系统和试剂层上贴合反应室的空间层和覆盖层,制作完成;“所述第二介电层限定凹槽,所述工作电极、对电极、填充检测阴极和填充检测阳极位于该凹槽内,在所述第二介电层上形成粘合层”即空间层材料为带基材的胶带,加工好后粘合在电极系统和试剂层上。
权利要求2的技术方案中还限定了为权利要求1所述的生物传感器,所以,权利要求2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相比,区别技术特征还在于:通过丝网印刷把特定的电极图案印刷到绝缘基材上,然后通过加热或红外、紫外干燥;或者电极材料通过溅射的方式附着在绝缘基材层上,然后通过激光刻蚀的方法加工出特定的电极图案;试剂层通过点液、丝网印刷、喷墨打印或夹缝挤出方法加工固定;空间层材料还可为不带基材的胶带,或者以胶或聚合物浆料为空间层材料,通过丝网印刷在电极系统和试剂层上。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确定的本申请实际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制作传感器的电极层和试剂层。
对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在绝缘基材层上制作电极系统,而丝网印刷并加热、红外、紫外干燥,或者溅射,再激光刻蚀加工形成特定电极图案的方法,都是本领域制作电极的常规方法。在此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采用常规的手段来制作电极系统不需要付出创造性劳动。此外,试剂层通过点液、丝网印刷、喷墨打印或夹缝挤出方法加工固定也均属于本领域中常规的加工固定试剂层的方法。进一步地,空间层材料采用不带基质的胶带或为胶或聚合物浆料丝网印刷在电极系统和试剂层上,也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容易想到的,并不需要付出创造性劳动。
由于其引用的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2及所属技术领域的基本知识不具备创造性,所以,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以及所属技术领域的基本知识,本领域技术人员也容易得到权利要求2的技术方案。因此,权利要求2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因而不具备专利法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3、权利要求3要求保护一种生物传感器在血液检测中的应用,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生物传感器在血液检测中的应用,并具体公开了如下技术特征(参见权利要求11):所述生物传感器在血液检测中的应用,是采用固定化的生物敏感材料(例如葡萄糖氧化酶)作为识别元件对血液中的组分浓度进行检测。权利要求3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公开的上述技术内容相比,区别技术特征在于:(1)生物敏感材料还包括红细胞凝集剂;(2)所述的红细胞凝集剂为凝集素或抗红细胞抗体,凝集素包括动物来源凝集素和植物凝集素,试剂溶液中的使用浓度区间为0.01%~5.0%;抗红细胞抗体包括单克隆抗体和多克隆抗体,试剂溶液中的使用浓度区间为1ug/mL~10mg/mL。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确定的本申请实际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进一步降低红细胞比容的影响,从而进一步降低红细胞对检测的干扰。
对于区别技术特征(1),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其试剂层包括凝胶基质,能够抑制至少部分红细胞接触电极。对比文件1公开了尽量减少或避免血红细胞与电极接触以提高检测精度。同时,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试纸条,并具体公开了如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23-27段,权利要求6):所述试纸条,包括试剂层,试剂层中含有基于液体样品中的待分析物质能够形成显色物质的试剂,显色层,其与试剂层接触,扩散并使显色物质显色,所述试剂层中含有血红细胞凝集剂,以降低样品中血红细胞对检测所造成的干扰。由此可见,对比文件2给出了通过加入红细胞凝集剂来减小红细胞对检测干扰的技术启示。在该启示之下,当本领域技术人员基于对比文件1,面对需要进一步消除红细胞对检测干扰的技术问题时,容易想到在试剂层中加入血红细胞凝集剂,且其技术效果是可以预期的。
对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2),对比文件2还公开了如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23-27段,6权利要求6):所述血红细胞凝集剂为凝集素或抗红细胞抗体。而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凝集素包括动物凝集素和植物凝集素,抗红细胞抗体包括单克隆抗体和多克隆抗体,则是所属技术领域的公知常识。而各种凝集剂组分的用量,则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实际的需求,通过常规技术手段即可确定的,实际上属于本领域的常规选择,也未产生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
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以及所属技术领域的基本知识,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得到权利要求3的技术方案。因此,权利要求3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因而不具备专利法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4、权利要求4要求保护一种红细胞凝集剂在一种降低红细胞比容敏感性的试剂组合物中的应用,而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红细胞凝集剂在一种降低红细胞比容敏感性的试剂组合物中的应用,并具体公开了如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23-27段,权利要求6):所述应用具体为,试纸条,包括试剂层,试剂层中含有基于液体样品中的待分析物质能够形成显色物质的试剂,显色层,其与试剂层接触,扩散并使显色物质显色,所述试剂层中含有血红细胞凝集剂,以降低样品中血红细胞对检测所造成的干扰,凝集剂可以为凝集素或抗红细胞抗体。
权利要求4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2公开的上述技术内容相比,其区别技术特征是:凝集素包括动物来源凝集素和植物凝集素,试剂溶液中的使用浓度区间为0.01%~5.0%;抗红细胞抗体包括单克隆抗体和多克隆抗体,试剂溶液中的使用浓度区间为1ug/mL~10mg/mL。基于该区别技术特征确定的本申请实际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设置凝集剂组分及浓度。
对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实施对比文件2的技术方案时,需要确定凝集剂的具体组分及浓度范围,这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具备的常规的实验能力。而凝集素包括动物来源凝集素和植物凝集素,抗红细胞抗体包括单克隆抗体和多克隆抗体,这些也都是所属技术领域的基本知识。因此,在对比文件2的基础上,结合所属技术领域的公知常识,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得到权利要求4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因此,权利要求4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因而不具备专利法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综上所述,权利要求1-4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根据上述事实和理由,本案合议组依法作出以下审查决定。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03月27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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