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创造名称:一种学生培养管理方法及系统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82741
决定日:2019-06-27
委内编号:1F243824
优先权日:2013-11-25
申请(专利)号:201410007876.9
申请日:2014-01-08
复审请求人:北京建筑大学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黄毅斐
合议组组长:吴士芬
参审员:马雅凡
国际分类号:G06Q10/06,G06Q50/20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相比存在区别特征,但其中的部分区别特征属于本领域的公知技术,而其余区别特征是有关管理方法的内容,则该权利要求所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从而不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410007876.9,名称为“一种学生培养管理方法及系统”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申请人为北京建筑大学。本申请的申请日为2014年01月08日,优先权日为2013年11月25日,公开日为2015年03月25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于2017年10月16日发出驳回决定,以权利要求1-24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为由驳回了本申请,其主要理由是: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CN 102722799A,公开日:2012年10月10日)的区别仅在于:权利要求1的学生培养管理方法还包括基础信息设置、实践(实验)教学管理以及中期筛选管理,并限定了基础信息设置、教学大纲管理、培养方案管理、双选管理、制定培养计划、课程教学管理与实践(实验)教学管理、考试管理、成绩管理、教学评价管理和中期筛选管理的具体管理流程。上述区别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基于实际管理的需要而容易想到的,因此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 1与本领域惯用手段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其从属权利要求2-10的附加特征是基于管理的需要,在管理流程上的细化,并通过计算机实现的,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权利要求11的附加特征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因此也都不具备创造性。权利要求12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仅在于:权利要求12通过课程管理模块实现教学培养计划管理;课程管理模块还包括基础信息设置模块,用于对上课时间、节次、教室以及授课教师,教材信息等的管理设置;双选管理模块通过研究生选导师与导师两次确认来进行双向确认;课程管理模块还包括实践/实验教学管理模块;考试管理模块包括本校考试管理、社会考试管理与变更考试申请管理;教学评价管理模块包括管理教学评价题库与发放调查问卷。上述区别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基于实际管理的需要而容易想到的,因此权利要求12相对于对比文件 1与本领域惯用手段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其从属权利要求13、14、16-22的附加特征是基于管理的需要,在管理流程上的细化,并通过计算机实现的,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权利要求15的附加特征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对比文件1公开内容的基础上容易想到的,权利要求23、24的附加特征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因此也都不具备创造性。
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2017年05月23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24项,申请日2014年01月08日提交的说明书摘要、说明书第1-152段、摘要附图、说明书附图图1-6。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一种学生培养管理方法,包括课程管理与考试管理,其特征在于:所述学生培养管理包括以下步骤:
S1、基础信息设置;
S2、教学大纲管理;
S3、培养方案管理;
S4、双选管理;
S5、制定培养计划;
S6、课程教学管理与实践(实验)教学管理;
S7、考试管理;
S8、成绩管理;
S9、教学评价管理;
S10、中期筛选管理;
其中,基础信息设置包括:
学分要求设置;
开学日期设置;
节次时间设置;
上课教室管理;
授课教师管理;
教材信息管理;
教学大纲管理包括:
基本信息管理;
课程信息制定;
培养方案管理包括:
基本信息管理;
培养方案制定;
双选管理包括:
双选时间限定;
学生在线选择导师;
导师确认;
学生确认双选结果;
导师确认双选结果;
确定双选结果;
双选结果查看;
制定培养计划包括:
培养计划时间段设置;
学生制定培养计划;
培养计划审核管理;
培养计划完成情况统计;
选课情况统计;
课程教学管理包括:
下达课程任务;
上课名单管理;
公共课排课;
专业课排课;
确认开课;
排课情况实时监控;
学生修课信息管理;
教学计划变更管理;
实践(实验)教学管理包括:
实验项目信息管理;
预约实验课;
确认开课;
学生课外预约实验课;
学生课内预约大型设备;
查看实验计划课表;
查看实际开出周课表;
调课申请;
调课申请审核;
实验记录管理;
实验报告管理;
成绩权重设定;
实验成绩录入;
成绩确认;
成绩查看打印;
考试管理包括本校考试管理、社会考试管理和变更考试申请管理,其中,本校考试管理包括:
本校考试设置;
监考库管理;
监考人员管理;
考试安排管理;
考试安排信息发布;
考务报表打印;
社会考试管理包括:
考试设置;
考试信息管理;
考试报名(学生);
变更考试申请管理包括:
免修、免考管理;
缓考、重考、重修管理;
成绩管理包括本校考试成绩管理,本校考试成绩管理包括:
分数线设置;
成绩录入时间设置;
成绩录入及审核;
成绩筛选;
成绩信息查询;
缺考作弊管理;
成绩查看(学生);
教学评价管理包括:
教学评价题库管理;
调查问卷管理;
学生评价;
评价结果查看;
学生评价统计分析;
中期筛选管理包括:
中期考核设置;
中期考核管理;
院系审核;
筛选管理统计。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学生培养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步骤S6中,课程教学管理包括以下步骤:
SA601、课程任务管理;
SA602、调整课程任务;
SA603、公共课安排与专业课安排;
SA604、专业课确认开课;
SA605、专业课排课调整。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学生培养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步骤SA601课程任务管理通过后,执行SA603,否则进行所述步骤SA602调整课程任务,之后重新执行步骤SA601,依次循环,直至通过。
4、 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学生培养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步骤SA604未通过时执行所述步骤SA605,之后重新执行步骤SA604,依次循环,直至通过。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学生培养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步骤S6中,实践(实验)教学管理包括以下步骤:
SB601、预约实验课;
SB602、预约实验课调整;
SB603、学生预约管理;
SB604、实验报告管理;
SB605、实验记录管理;
SB606、成绩管理。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学生培养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步骤SB601预约实验课中,确认并通过后执行步骤SB603,否则执行步骤SB602进行预约实验课调整,直至确认并通过。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学生培养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本校考试管理包括以下步骤:
SA701、考试设置;
SA702、考试安排管理;
SA703、考试信息发布及考务报表打印。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学生培养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考试设置包括考试时间安排、监控人员安排以及监考库管理。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学生培养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变更考试申请管理包括免修、免费管理与缓考、重考、重修管理。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学生培养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学生评价包括学生评教、学生评学与学生评导。
11、如权利要求1-10所述的学生培养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学生培养管理方法提供导出功能。
12、一种学生培养管理系统,包括课程管理模块及考试管理模块,其特征在于,通过所述课程管理模块来现实选课管理与教学培养计划管理,并确定培养方案,所述考试管理模块包括考试及成绩管理模块与教学评价管理模块;
所述课程管理模块包括基础信息设置模块与教学大纲管理模块,用于对上课时间、节次、教室以及授课教师,教材信息等的管理设置;
所述课程管理模块还包括双选管理模块,该双选管理模块通过研究生选导师与导师两次确认来进行双向确认;
所述课程管理模块还包括课程教学管理模块与实践/实验教学管理模块;
所述考试管理模块包括本校考试管理、社会考试管理与变更考试申请管理;
所述教学评价管理模块包括管理教学评价题库与发放调查问卷。
13、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学生培养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课程管理模块通过提供历史培养方案记录,由不同系按照各自专业制定相应培养方案。
14、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学生培养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学生通过所述双选管理模块选定导师后,通过制定培养计划模块,按照本专业培养方案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15、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学生培养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课程教学管理模块通过排课管理与实时监控等方式实现。
16、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学生培养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实践/实验教学管理模块通过预约实验课与调课申请等方式实现。
17、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学生培养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本校考试管理包括本校考试设置、监考库管理,监考人员管理、考试安排管理及结果信息公布打印。
18、如权利要求17所述的学生培养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变更考试申请管理包括免修、免费管理模块与缓考、重考、重修管理模块。
19、如权利要求18所述的学生培养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学生通过考试后,通过本校考考试成绩管理模块进行成绩的管理。
20、如权利要求19所述的学生培养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考试成绩管理模块进行成绩的管理包括对分数线的设置、成绩录入时间设置、成绩录入及审核、成绩筛选、成绩统计与成绩信息查询。
21、如权利要求20所述的学生培养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教学评价题库与调查问卷包括三种形式:评学、评教和评管。
22、如权利要求21所述的学生培养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学生培养管理系统对评价结果进行统计与分析。
23、如权利要求12‐22所述的学生培养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学生培养管理系统提供打印与数据交换功能。
24、如权利要求23所述的学生培养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数据交换指所述学生培养管理系统提供信息导入导出功能,方便不同服务器之间的数据衔接。”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8年01月31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同时修改了权利要求书,其中在权利要求1、12中分别增加关于成绩录入与审核的进一步限定:“所述成绩录入及审核还包括成绩同步,即对于先为硕士课程进修生后考取学位硕士生的学生,能够将与培养方案相应的先修课程成绩同步为硕士生课程成绩,体现全员适应性;”在权利要求12中还增加了其从属权利要求13-17、19-20的附加特征,并删除上述权利要求以及调整其余权利要求的编号。复审请求人主要认为: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技术特征为:
1、基础信息设置;基础信息设置包括:学分要求设置;开学日期设置;节次时间设置;上课教室管理;授课教师管理;教材信息管理;
2、教学大纲管理包括:基本信息管理;课程信息制定;
3、培养方案管理包括:基本信息管理;培养方案制定;
4、双选管理包括:双选时间限定;学生在线选择导师;导师确认;学生确认双选结果;导师确认双选结果;确定双选结果;双选结果查看;
5、制订培养计划包括:培养计划时间段设置;学生制订培养计划;培养计划审核管理;培养计划完成情况统计;选课情况统计;
6、课程教学管理包括:下达课程任务;上课名单管理;公共课排课;专业课排课;确认开课;排课情况实时监控;学生修课信息管理;教学计划变更管理;
7、实践(实验)教学管理包括:实验项目信息管理;预约实验课;确认开课;学生课外预约实验课;学生课内预约大型设备;查看实验计划课表;查看实际开出周课表;调课申请;调课申请审核;实验记录管理;实验报告管理;成绩权重设定;实验成绩录入;成绩确认;成绩查看打印;
8、考试管理包括本校考试管理、社会考试管理和变更考试申请管理;
9、本校考试管理包括:本校考试设置;监考库管理;监考人员管理;考试安排管理;考试安排信息发布;考务报表打印;
10、社会考试管理包括:考试设置;考试信息管理;考试报名(学生);
11、变更考试申请管理包括:免修、免考管理;缓考、重考、重修管理;
12、成绩管理包括本校考试成绩管理,本校考试成绩管理包括:分数线设置;成绩录入时间设置;成绩录入及审核;成绩筛选;成绩信息查询;缺考作弊管理;成绩查看(学生);所述成绩录入及审核还包括成绩同步,对于先为硕士课程进修生后考取学位硕士生的学生,能够将与培养方案相应的先修课程成绩同步为硕士生课程成绩,体现全员适应性;
13、教学评价管理包括:教学评价题库管理;调查问卷管理;学生评价;评价结果查看;学生评价统计分析;
14、中期筛选管理包括:中期考核设置;中期考核管理;院系审核;筛选管理统计。
上述区别技术特征1-14在本申请中解决的技术问题是:现有技术未能针对学生培养管理数据类型多、数量大、流程复杂、跨系统及跨归口数据衔接困难等客观问题,建立一个符合国家对研究生教育管理制度的从入口到出口的培养全过程的信息化综合管理适应体系。采用的技术手段是建立一个由多身份、多节点、分层级参与反馈、审核、交互管理的学生培养管理系统。本申请通过学生培养管理系统把多种不同的角色身份和管理机构统筹在一个系统当中,能够符合国家研究生教育管理制度对应的学生从入口到出口整个流程要经历的各个节点的要求,把不同的节点统筹在一个系统中进行各种身份的交互、反馈、审核和确认,是对一个整体培养结构做出的流程再造。把不同的角色身份,不同的授权职责统筹在一起,落实学生培养的管理协同。通过本申请的学生培养管理系统可以实现跨系统跨归口的资源共享,服务教学、研究需求。因此本申请的学生培养管理系统通过流程再造解决了信息孤岛问题,实现了资源共享,落实了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服务理念。对比文件1只是给出了教学管理系统的几个组成模块,并未对模块的具体实施方式给出具体的执行方案,因此只是一个构想的框架,并没有具体的技术手段,也没有给出任何相应的技术启示,无法解决本申请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无证据证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是本领域的惯用技术手段。本申请优化了管理流程,节约了管理资源成本,降低了差错率,提高了工作效率,因此权利要求1具有创造性。
另外,复审请求人对于区别技术特征3-7、12解决的技术问题还专门做了说明:
对于区别技术特征3:其解决的技术问题是,现有技术没有针对学生的历史培养记录,制定个性化的培养计划,不能因人制宜,导致抑制个人的专长发展。本申请需要技术手段的参与执行:手工添加每个人的历史数据工程浩大,而本申请具有同步(继承)添加功能,通过一键同步(继承)按钮,可以将每个学生的历史记录直接引用到本管理系统中。系统提供各种数据库的数据握手接口,实现以学生为中心的服务协同性数据调用;打通了从学生到研究生管理部门的审批通道。
对于区别技术特征4:其解决的技术问题是,现有技术未能根据学生和导师的特点实现双选功能,从而不能保证每位导师和学生的专长得到最好的发挥。
对于区别技术特征5:其解决的技术问题是,现有技术没有给予学生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制订培养计划的自主权,导致学生的专业特长不能被充分挖掘。本申请通过设置培养计划管理模块,能让学生制订个性化培养计划,并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避免不合理培养计划占用时间和精力。
对于区别技术特征6:其解决的技术问题是,现有技术中用户不能智能化管理和关注课程安排,无法参与排课调整。本申请通过设置课程教学管理,实现了智能化教学管理,并通过相应的技术手段支持智能化管理的实现,具体体现在:1)用户下达课程任务时,系统自动读取学期信息,并根据适用专业、教学大纲、培养计划、课程名称查询条件初始化课程列表推送给用户,供用户选择;用户选择后,系统默认把该课程基表配置学时、学分信息读出录入到页面相关字段上;用户确认提交课程任务时,系统自动给审批人推送任务消息,提示流程进度。2)确认开课时,用户如果想调整当前确认的专业课内容,需要点击“调整”按钮进行一键调整。并且学生、任课教师、开课学院相关负责人均可在线查看参与排课进度。3)排课情况可实时监控,用户点击“安排/查看”按钮后系统会弹出具体安排页面供用户查看详细信息;用户点击各个统计数字时系统也会弹出课程信息列表页供用户查看该状态下的课程详细信息。
对于区别技术特征7:其解决的技术问题是,现有技术不能实现多系统数据调用,不能实现资源共享。本申请通过实践(实验)教学管理模块能够将学校的其他管理系统数据统筹到学生培养管理系统中来,把不同的角色身份,不同的授权职责统筹在一起,落实学生培养的管理协同。
对于区别技术特征12:其解决的技术问题是,现有的研究生管理系统不能实现不同系统之间的数据继承与共享,导致工作效率低,差错率高。本申请成绩管理模块设置成绩同步功能,设置“同步”按钮,实现成绩继承,与原来记录其研修成绩的系统进行数据共享,并同步到成绩管理模块中,实现数据资源的无差错推送。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02月08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认为: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教学信息管理方法,包括教学大纲管理、培养方案管理、双选管理、制定培养计划、课程教学管理、考试管理、成绩管理和教学评价管理,其已经解决了对学生培养进行全方位管理,建立一个培养全过程的综合管理体系的技术问题。在对比文件1公开的内容的基础上,基于实际管理的需要,在学生培养管理方法中增加新的管理流程,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容易想到的。而根据常规的学生培养管理的流程,对管理流程进行具体的细化,包括对先修成绩进行成绩同步,并通过计算机实现上述管理功能,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也是容易想到的,因而坚持原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9年02月12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指出:权利要求1-17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3月26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同时修改了权利要求书,其中在权利要求1的“实践(实验)教学管理”后增加:在审核人执行审核操作前,申请人可以对提交审核的专业课排课、预约实验课、调课申请和实验成绩单中的至少一种执行拽回操作,并在拽回操作后删除给审核人发送的消息;在“社会考试管理”中增加:用户可以对已经发布的社会考试信息执行“取消发布”操作,取消后学生不能进行报名操作。在对应的产品权利要求12中增加同样特征。复审请求人主要认为: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技术特征为:
1、S1-S10的十个管理步骤及其具体内容;
2、在审核人执行审核操作前,申请人可以对提交审核的专业课排课、预约实验课、调课申请和实验成绩单中的至少一种执行拽回操作,并在拽回操作后删除给审核人发送的消息;
3、用户可以对已经发布的社会考试信息执行“取消发布”操作,取消后学生不能进行报名操作;
4、成绩录入及审核还包括成绩同步,即对于先为硕士课程进修生后考取学位硕士生的学生,能够将与培养方案相应的先修课程成绩同步为硕士生课程成绩,体现全员适应性。
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本申请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为:A、现有技术中对研究生的培养管理需要借助多个系统实现,没有一个完备的系统可以实现研究生从入口到出口的全方位一体化培养管理;B、现有技术在提交申请或发布消息存在错误时无法及时修正错误,造成资源的严重浪费;C、现有技术无法实现学生角色转换后的成绩自动同步功能。
关于区别技术特征1:其解决了上述技术问题A,为此采用的技术手段是建立一个完备的系统,将研究生培养管理过程中多种不同的角色身份和管理机构统筹在一个系统中,研究生培养管理过程中各参与者均通过同一系统即可行使自己的职责,完成自己承担的工作,无需在多个系统之间来回转换,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对比文件1只是一个构想的框架,也没有给出任何相应的技术启示。
关于区别技术特征2和3:其解决了上述技术问题B,不是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
关于区别技术特征4:其解决了上述技术问题C,本申请中将硕士课程进修生和在校研究生的成绩归于同一系统管理,不存在系统间数据格式不同或者不兼容的问题,可以在学生角色发生转换后自动实现成绩无差错同步,提高了工作效率。该区别技术特征不是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
综上所述,区别技术特征1-4没有被对比文件1公开,也不是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对比文件1公开的内容结合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得不到以同样的技术手段解决所述技术问题的技术启示,因此权利要求1具备创造性。
权利要求12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技术特征为:
5、师资队伍培养管理系统设置的模块结构和模块具体功能;
6、在审核人执行审核操作前,申请人可以对提交审核的专业课排课、预约实验课、调课申请和实验成绩单中的至少一种执行拽回操作,并在拽回操作后删除给审核人发送的消息;
7、用户可以对已经发布的社会考试信息执行“取消发布”操作,取消后学生不能进行报名操作;
8、所述成绩录入及审核还包括成绩同步,即对于先为硕士课程进修生后考取学位硕士生的学生,能够将与培养方案相应的先修课程成绩同步为硕士生课程成绩,体现全员适应性。
关于权利要求12具备创造性的具体理由与权利要求1相同。
复审请求人答复复审通知书时提交的修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一种学生培养管理方法,包括课程管理与考试管理,其特征在于:所述学生培养管理包括以下步骤:
S1、基础信息设置;
S2、教学大纲管理;
S3、培养方案管理;
S4、双选管理;
S5、制定培养计划;
S6、课程教学管理与实践(实验)教学管理;
S7、考试管理;
S8、成绩管理;
S9、教学评价管理;
S10、中期筛选管理;
其中,基础信息设置包括:
学分要求设置;
开学日期设置;
节次时间设置;
上课教室管理;
授课教师管理;
教材信息管理;
教学大纲管理包括:
基本信息管理;
课程信息制定;
培养方案管理包括:
基本信息管理;
培养方案制定;
双选管理包括:
双选时间限定;
学生在线选择导师;
导师确认;
学生确认双选结果;
导师确认双选结果;
确定双选结果;
双选结果查看;
制定培养计划包括:
培养计划时间段设置;
学生制定培养计划;
培养计划审核管理;
培养计划完成情况统计;
选课情况统计;
课程教学管理包括:
下达课程任务;
上课名单管理;
公共课排课;
专业课排课;
确认开课;
排课情况实时监控;
学生修课信息管理;
教学计划变更管理;
实践(实验)教学管理包括:
实验项目信息管理;
预约实验课;
确认开课;
学生课外预约实验课;
学生课内预约大型设备;
查看实验计划课表;
查看实际开出周课表;
调课申请;
调课申请审核;
实验记录管理;
实验报告管理;
成绩权重设定;
实验成绩录入;
成绩确认;
成绩查看打印;
在审核人执行审核操作前,申请人可以对提交审核的专业课排课、预约实验课、调课申请和实验成绩单中的至少一种执行拽回操作,并在拽回操作后删除给审核人发送的消息;
考试管理包括本校考试管理、社会考试管理和变更考试申请管理,其中,本校考试管理包括:
本校考试设置;
监考库管理;
监考人员管理;
考试安排管理;
考试安排信息发布;
考务报表打印;
社会考试管理包括:
考试设置;
考试信息管理;
考试报名(学生);
用户可以对已经发布的社会考试信息执行“取消发布”操作,取消后学生不能进行报名操作;
变更考试申请管理包括:
免修、免考管理;
缓考、重考、重修管理;
成绩管理包括本校考试成绩管理,本校考试成绩管理包括:
分数线设置;
成绩录入时间设置;
成绩录入及审核;所述成绩录入及审核还包括成绩同步,即对于先为硕士课程进修生后考取学位硕士生的学生,能够将与培养方案相应的先修课程成绩同步为硕士生课程成绩,体现全员适应性;
成绩筛选;
成绩信息查询;
缺考作弊管理;
成绩查看(学生);
教学评价管理包括:
教学评价题库管理;
调查问卷管理;
学生评价;
评价结果查看;
学生评价统计分析;
中期筛选管理包括:
中期考核设置;
中期考核管理;
院系审核;
筛选管理统计。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学生培养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步骤S6中,课程教学管理包括以下步骤:
SA601、课程任务管理;
SA602、调整课程任务;
SA603、公共课安排与专业课安排;
SA604、专业课确认开课;
SA605、专业课排课调整。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学生培养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步骤SA601课程任务管理通过后,执行SA603,否则进行所述步骤SA602调整课程任务,之后重新执行步骤SA601,依次循环,直至通过。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学生培养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步骤SA604未通过时执行所述步骤SA605,之后重新执行步骤SA604,依次循环,直至通过。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学生培养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步骤S6中,实践(实验)教学管理包括以下步骤:
SB601、预约实验课;
SB602、预约实验课调整;
SB603、学生预约管理;
SB604、实验报告管理;
SB605、实验记录管理;
SB606、成绩管理。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学生培养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步骤SB601预约实验课中,确认并通过后执行步骤SB603,否则执行步骤SB602进行预约实验课调整,直至确认并通过。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学生培养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本校考试管理包括以下步骤:
SA701、考试设置;
SA702、考试安排管理;
SA703、考试信息发布及考务报表打印。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学生培养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考试设置包括考试时间安排、监控人员安排以及监考库管理。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学生培养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变更考试申请管理包括免修、免费管理与缓考、重考、重修管理。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学生培养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学生评价包括学生评教、学生评学与学生评导。
11、如权利要求1-10所述的学生培养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学生培养管理方法提供导出功能。
12、一种学生培养管理系统,包括课程管理模块及考试管理模块,其特征在于,通过所述课程管理模块来现实选课管理与教学培养计划管理,并确定培养方案,所述考试管理模块包括考试及成绩管理模块与教学评价管理模块;
所述课程管理模块包括基础信息设置模块与教学大纲管理模块,用于对上课时间、节次、教室以及授课教师,教材信息等的管理设置;
所述课程管理模块还包括双选管理模块,该双选管理模块通过研究生选导师与导师两次确认来进行双向确认;
所述课程管理模块还包括课程教学管理模块与实践/实验教学管理模块;
在审核人执行审核操作前,申请人可以对提交审核的专业课排课、预约实验课、调课申请和实验成绩单中的至少一种执行拽回操作,并在拽回操作后删除给审核人发送的消息;
所述考试管理模块包括本校考试管理、社会考试管理与变更考试申请管理;
用户可以对已经发布的社会考试信息执行“取消发布”操作,取消后学生不能进行报名操作;
所述教学评价管理模块包括管理教学评价题库与发放调查问卷。
所述课程管理模块通过提供历史培养方案记录,由不同系按照各自专业制定相应培养方案;
学生通过所述双选管理模块选定导师后,通过制定培养计划模块,按照本专业培养方案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所述课程教学管理模块通过排课管理与实时监控等方式实现;
所述实践/实验教学管理模块通过预约实验课与调课申请等方式实现;
所述本校考试管理包括本校考试设置、监考库管理,监考人员管理、考试安排管理及结果信息公布打印;
学生通过考试后,通过本校考考试成绩管理模块进行成绩的管理;
所述考试成绩管理模块进行成绩的管理包括对分数线的设置、成绩录入时间设置、成绩录入及审核、成绩筛选、成绩统计与成绩信息查询;
所述成绩录入及审核还包括成绩同步,即对于先为硕士课程进修生后考取学位硕士生的学生,能够将与培养方案相应的先修课程成绩同步为硕士生课程成绩,体现全员适应性。
13、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学生培养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变更考试申请管理包括免修、免费管理模块与缓考、重考、重修管理模块。
14、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学生培养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教学评价题库与调查问卷包括三种形式:评学、评教和评管。
15、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学生培养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学生培养管理系统对评价结果进行统计与分析。
16、如权利要求12-15所述的学生培养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学生培养管理系统提供打印与数据交换功能。
17、如权利要求16所述的学生培养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数据交换指所述学生培养管理系统提供信息导入导出功能,方便不同服务器之间的数据衔接。”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审查文本的认定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3月26日答复复审通知书时提交了修改的权利要求书,经审查,其修改符合专利法第33条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1条第1款的规定,本决定依据的文本为:2019年03月26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17项,申请日2014年01月08日提交的说明书摘要、说明书第1-152段、摘要附图、说明书附图图1-6。
关于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相比存在区别特征,但其中的部分区别特征属于本领域的公知技术,而其余区别特征是有关管理方法的内容,则该权利要求所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从而不具备创造性。
本决定引用的对比文件与驳回决定和复审通知书所引用的对比文件相同,即:
对比文件1:CN 102722799A,公开日:2012年10月10日。
(1)权利要求1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学生培养管理方法。对比文件1涉及一种教学信息管理系统,该教学信息管理系统适用于综合性大学、学院、专科、中专及职业学校的学生管理和学生招收,能够完成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对学生的招收及学生信息管理(对应于一种学生培养管理方法),其中具体公开了以下内容(参见说明书第[0003]-[0016]段,图1):教学信息管理系统包括计算机和信息管理软件,信息管理软件安装在计算机中,包括管理模块和后台运行模块。后台运行模块将学生的基本信息自动导入管理模块,管理模块包括学籍管理、培养管理、导师互选管理、教学计划管理、考务管理(对应于考试管理)、成绩管理(对应于成绩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对应于教学评价管理)。培养管理(对应于培养方案管理和制定培养计划)包括专业培养方案(对应于培养方案制定)和个人培养计划(对应于学生制定培养计划);导师互选管理(对应于双选管理)包括学生管理、教师管理和互选模块;教学计划管理(对应于课程管理和课程教学管理)包括开课管理(对应于确认开课)、智能排课管理(对应于公共课排课、专业课排课)和选课管理。
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特征在于:权利要求1还包括基础信息设置、教学大纲管理、实践(实验)教学管理、中期筛选管理步骤;以及除对比文件1上述公开内容外的信息设置、各项管理以及培养计划的具体内容流程。
对于上述区别特征,合议组认为:对比文件1与本申请相同,同样采用计算机技术实现高校的学生培养管理,上述区别特征中涉及到的诸如在线选择导师、成绩查看打印、成绩同步、审核操作时的拽回、删除处理和取消发布操作等等是本申请学生培养管理方法中如导师选择、成绩导出和管理、审核管理等所采取的具体方式,上述方式的实现技术均是现有计算机应用中数据输出和管理等等的常规技术,即利用计算机的输入输出、显示和数据同步、撤回或取消等手段实现数据管理是本领域的常规技术,而上述区别特征所限定的关于管理步骤以及管理的具体内容流程的整体内容是有关学生培养的具体管理方法,该学生培养管理方法解决的是学生培养中的管理及教学问题,不属于技术问题,并且本申请也未因上述学生培养管理方法的不同而对现有计算机系统及技术做出技术改进,因而无论上述学生培养管理方法有无创新均对该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方案没有技术贡献,无助于创造性的成立。因此,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从而不具备创造性。
(2)权利要求2-11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2-10直接或间接引用权利要求1,分别是对课程教学管理、实践(实验)教学管理、本校考试管理、变更考试申请管理、学生评价等的进一步限定。上述进一步限定的特征仍然是关于学生培养管理和教学的具体方法,对上述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方案没有技术贡献,无助于创造性的成立,因此,在其直接或间接引用的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权利要求2-10也不具备创造性。
权利要求11引用权利要求1-10。对比文件1公开了其教学管理系统用于实现信息资源的集成与共享、集中管理和统一调度,而为了信息的共享和管理利用而提供导出功能属于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用手段。因此,在所引用的权利要求1-10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权利要求11也不具备创造性。
(3)权利要求12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12请求保护一种学生培养管理系统。对比文件1涉及一种教学信息管理系统,该教学信息管理系统适用于综合性大学、学院、专科、中专及职业学校的学生管理和学生招收(对应于一种学生培养管理系统),其中具体公开了以下内容(参见说明书第[0003]-[0016]段,图1):教学信息管理系统包括计算机和信息管理软件,信息管理软件安装在计算机中,包括管理模块和后台运行模块。后台运行模块将学生的基本信息自动导入管理模块,管理模块包括学籍管理、培养管理、导师互选管理、教学计划管理(对应于课程管理模块);管理模块还包括考务管理、成绩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对应于考试管理模块,包括考试及成绩管理模块与教学评价管理模块)。培养管理(对应于制定培养计划模块)包括专业培养方案和个人培养计划(对应于按照本专业培养方案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导师互选管理(对应于双选管理模块)包括学生管理、教师管理和互选模块(对应于研究生选导师);教学计划管理(对应于课程教学管理模块)包括开课管理、智能排课管理和选课管理。
权利要求12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特征在于:权利要求12通过课程管理模块实现教学培养计划管理,并确定培养方案;所述课程管理模块包括基础信息设置模块与教学大纲管理模块,用于对上课时间、节次、教室以及授课教师,教材信息等的管理设置;双选管理模块通过导师两次确认来进行双向确认;所述课程管理模块还包括实践/实验教学管理模块;考试管理模块包括本校考试管理、社会考试管理与变更考试申请管理;教学评价管理模块包括管理教学评价题库与发放调查问卷;课程教学管理模块还通过实时监控等方式实现;以及通过课程管理模块和考试管理模块等等模块进行管理的具体内容。
对于上述区别特征,合议组认为:对比文件1与本申请相同,同样采用计算机技术实现高校的学生培养管理,上述区别特征中涉及到的诸如信息打印、成绩同步、审核操作时的拽回、删除处理和取消发布操作的处理等等是本申请学生培养管理系统中如信息导出和管理所采取的具体方式,实现上述方式的技术均是现有计算机应用中数据输出和管理等等的常规技术,即利用计算机的输入输出、显示和数据同步、撤回或取消等手段实现数据管理是本领域的常规技术,而上述区别特征所限定的利用计算机技术实现的关于学生管理及教学的整体内容,是有关学生培养的具体管理方式,该学生培养管理方式解决的是学生培养中的管理及教学问题,不属于技术问题,并且本申请也未因上述学生培养管理方式的不同而对现有计算机系统及技术做出技术改进,因而无论上述学生培养管理方式有无创新均对该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方案没有技术贡献,无助于创造性的成立。因此,权利要求12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从而不具备创造性。
(4)权利要求13-17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13-15直接或间接引用权利要求12,分别是对变更考试申请管理、教学评价题库与调查问卷以及评价结果的统计分析的进一步限定。上述进一步限定的特征仍然是关于学生培养管理和教学的具体方式,对上述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方案没有技术贡献,无助于创造性的成立。因此,在其直接或间接引用的权利要求12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权利要求13-15也不具备创造性。
权利要求16引用权利要求12-15,权利要求17引用权利要求16。对比文件1公开了后台运行模块将招收学生的基本信息自动导入管理模块(参见说明书第[0013]段)。教学信息管理系统采用基于浏览器/服务器,客户端/服务器混合的应用体系结构来建设高校网络教学管理系统;实现信息资源的高度集成与共享、集中管理和统一调度(参见说明书第[0015]段)。由此可知,对比文件1同样具有提供信息导入导出的数据交换功能以方便不同服务器之间的数据衔接,而根据需要提供打印功能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选择。因此,在所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权利要求16-17也不具备创造性。
关于复审请求人的意见
对于复审请求人在答复复审通知书时所陈述的意见(具体参见案由部分),合议组认为:如前所述,本申请的研究生的培养管理统筹系统中有关学生培养及教学管理流程的具体内容,例如制定培养计划、课程教学管理,包括学生选课、选导师中与导师的交互、反馈、确认等等都是学生培养及教学管理方面的内容,是人为制定的管理规则,不涉及技术性。将多个系统功能集成于一个系统中实现以方便操作是计算机应用中的常见方式,相应的提高工作效率等也是计算机技术的应用所带来的效果,现有技术中早已存在将计算机技术应用于各类管理项目,包括本申请与对比文件1的学生培养及教学管理。新增加的有关提交审核申请和发布消息后的拽回和删除、取消处理,如权利要求1的评述意见中所述,是本申请学生培养管理中所采取的具体管理方式,其实现技术是现有计算机应用中的常规技术。此外,本申请与对比文件1在管理方式上的区别所解决的是学生培养中的管理及教学问题,不属于技术问题,并且本申请也未因该管理方式上的区别而对现有计算机系统及技术做出技术改进。
因此,对于复审请求人的意见,合议组不予支持。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7年10月16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