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锂硫电池及其制备方法-复审决定


发明创造名称:一种锂硫电池及其制备方法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82551
决定日:2019-06-27
委内编号:1F264025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610616077.0
申请日:2016-07-30
复审请求人:肖丽芳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郑伟伟
合议组组长:高瑜
参审员:伍俊霞
国际分类号:H01M4/136,H01M4/1397,H01M10/058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之间存在区别技术特征,其中部分区别技术特征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另一部分区别技术特征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该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的技术启示下容易想到的,则该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是显而易见的,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因而不具有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610616077.0,名称为“一种锂硫电池及其制备方法”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申请人为肖丽芳。本申请的申请日为2016年07月30日,公开日为2016年12月07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于2018年07月27日发出驳回决定,驳回了本申请,其理由是:权利要求1-2相对于对比文件1与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有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具体理由如下: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制备锂硫电池的方法,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CN104993096A,公开日为2015年10月21日)相比,区别技术特征为:对电极为金属锂负极,在集流体的两侧均依次分布上述层;采用石墨烯作为导电剂,石墨烯具有中空结构,孔径在5-50nm;采用钛酸锂替代第二层中的磷酸铁锂,各层的厚度比不同,各层组分重量比不同,浆料溶剂是NMP,集流体是铝箔,通过叠层方式组成电芯。首先,金属锂负极是本领域常用对电极,在集流体的两侧都设置活性物质层是本领域的常规选择,具有中孔结构的石墨烯是本领域中常见的,根据需要使其孔径在5-50nm是常规选择,钛酸锂也是本领域锂硫电池中常用的正极活性物质,替代磷酸铁锂是本领域的常规选择,根据具体需要选择各层的厚度比、各层组分重量比是本领域的常规选择,NMP和铝箔是本领域常用的溶剂和集流体材料,叠层是本领域的常规技术;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得到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1不具有创造性;从属权利要求2的附加技术特征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因此权利要求2也不具有创造性。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申请日2016年07月30日提交的说明书摘要、说明书第1-43段、摘要附图、说明书附图图1-2,2018年02月28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2项 。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制备锂硫电池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锂硫电池,包括金属锂负极,硫正极片和隔膜;所述硫正极片包括集流体和位于集流体两侧,且两侧均依次分布的第一硫碳复合涂覆层,用于阻挡第一硫碳复合涂覆层中硫流失的第二硫碳复合涂覆层,用于阻挡第二硫碳复合涂覆层中硫流失的第三复合涂覆层;所述第二硫碳涂覆层包括石墨烯、粘结剂和硫活性材料;所述第三复合涂覆层中的中包括钛酸锂、石墨烯和粘结剂;第一硫碳涂覆层:第二硫碳涂覆层:第三复合涂覆层的厚度比为100:2-5:5-10;所述方法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步骤(1):将硫活性材料、导电剂、粘结剂按照重量比80-90:5-10:5-10的比例加入到NMP中混合成浆料,然后双面涂覆在正极集流体铝箔上,烘干后得到含有第一硫碳涂覆层正极片;
步骤(2)将硫活性材料、石墨烯、粘结剂按照重量比10-40:40-80:5-10的比例加入到NMP中混合成浆料,然后双面涂覆在第一硫碳涂覆层正极片上,烘干后得到含有第二硫碳涂覆层正极片;
步骤(3)将钛酸锂材料、石墨烯、粘结剂按照重量比80-90:5-10:5-10的比例加入到NMP中混合成浆料,然后双面涂覆在第二硫碳涂覆层正极片上,烘干后得到正极片;
步骤(4)将负极锂片、隔膜和所述步骤(2)所得到的正极片通过叠层的方式组成电芯,然后在电池壳内注入电解液,封口,得到叠层式锂硫电池;所述第二硫碳涂覆层中的硫碳质量比小于第一硫碳复合涂覆层中的硫碳质量比;所述第二硫碳涂覆层中的中石墨烯具有中孔结构,其孔径在5-50nm。
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4)中,注入的电解液为1mol/L LiTFSI 的DOL-DME 溶液。”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8年10月26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同时修改了权利要求书,在权利要求1中增加技术特征“所述第一硫碳涂覆层中的硫含量50-99%,所述第二硫碳涂覆层中的硫含量1-50%”。复审请求人认为:1)本申请石墨烯除了作为导电剂使用外,还具有以下作用:利用多孔吸附捕获内层形成的多硫化物,防止其向负极移动;利用石墨烯的柔性缓冲硫在充放电过程中产生的体积膨胀,防止电极粉化;利用中孔通道使得电解液离子可以快速的穿过第二涂覆层和第三涂覆层,到达第一涂覆层活性物质表面;而对比文件1中的内层导电剂石墨烯只能作为导电剂使用,而没有本申请上述作用;2)第三涂覆层采用了钛酸锂材料作为包覆层,防止第一和第二层的多硫化物穿过,且钛酸锂在整个充放电过程中不会发生体积变化而导致电极粉化,发生电化学反应的速率非常快,锂离子能够快速穿过钛酸锂包覆层而进入内部的第一和第二涂覆层;发生电化学反应的电位非常低而且比较窄,在1.5V左右,而硫的电位在1.5~2.04V之间,在充电时不会对硫活性材料的充放电有影响;3)第二涂覆层的石墨烯含量大于第三涂覆层中石墨烯的含量,使其形成一个梯度,这样第二层和第三层之间的界面电阻会减小,使外层的电子和离子能够快速的穿过第二和第三涂覆层,到达内层的硫活性材料表面。因此,权利要求1-2具有创造性。复审请求时新修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制备锂硫电池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锂硫电池,包括金属锂负极,硫正极片和隔膜;其特征在于,所述硫正极片包括集流体和位于集流体两侧,且两侧均依次分布的第一硫碳复合涂覆层,用于阻挡第一硫碳复合涂覆层中硫流失的第二硫碳复合涂覆层,用于阻挡第二硫碳复合涂覆层中硫流失的第三复合涂覆层;所述第二硫碳涂覆层包括石墨烯、粘结剂和硫活性材料;所述第三复合涂覆层中的中包括钛酸锂、石墨烯和粘结剂;第一硫碳涂覆层:第二硫碳涂覆层:第三复合涂覆层的厚度比为100:2-5:5-10;所述方法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步骤(1):将硫活性材料、导电剂、粘结剂按照重量比80-90:5-10:5-10的比例加入到NMP中混合成浆料,然后双面涂覆在正极集流体铝箔上,烘干后得到含有第一硫碳涂覆层正极片;
(2)将硫活性材料、石墨烯、粘结剂按照重量比10-40:40-80:5-10的比例加入到NMP中混合成浆料,然后双面涂覆在第一硫碳涂覆层正极片上,烘干后得到含有第二硫碳涂覆层正极片;
(3)将钛酸锂材料、石墨烯、粘结剂按照重量比80-90:5-10:5-10的比例加入到NMP中混合成浆料,然后双面涂覆在第二硫碳涂覆层正极片上,烘干后得到正极片;
(4)将负极锂片、隔膜和所述步骤(2)所得到的正极片通过叠层的方式组成电芯,然后在电池壳内注入电解液,封口,得到叠层式锂硫电池;所述第二硫碳涂覆层中的硫碳质量比小于第一硫碳复合涂覆层中的硫碳质量比;所述第一硫碳涂覆层中的硫含量50-99%,所述第二硫碳涂覆层中的硫含量1-50%;所述第二硫碳涂覆层中的中石墨烯具有中孔结构,其孔径在5-50nm。
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4)中,注入的电解液为1mol/L LiTFSI 的DOL-DME 溶液。”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11月05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认为,对比文件1已经提到可以采用石墨烯,而石墨烯的上述优点也是本领域所公知的,采用其能获得的技术效果是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预料得到的;对比文件1中第三层结构即能阻止多硫化物移动到电解液中,钛酸锂的体积变化小、反应速度快是本领域的公知;锂硫电池中,硫作为正极,其电位在1.5-2.05V之间,与钛酸锂电位相差不大,故锂硫电池中钛酸锂也常用于正极中,本领域也知晓其不会对硫活性材料的充放电产生影响;本申请未记载“通过使第二涂覆层的石墨烯含量大于第三涂覆层中石墨烯的含量,第二和第三层之间的界面电阻会减小”,本领域技术人员也不清楚这样的设置是如何减小界面电阻的,因此该结论不能被接受。因而,坚持原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9 年02 月11 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指出:对权利要求的修改符合专利法第33条以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1条第1款的规定。权利要求1-2不具有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针对复审请求人的意见陈述,合议组认为:1)对比文件1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0012]段):涂覆层还包含导电组分,如石墨烯等,即对比文件1给出了涂覆层使用石墨烯的技术启示,而石墨烯的多孔可以吸附多硫化物,自身柔性可以缓冲硫的体积膨胀、中孔通道使锂离子快速通道均是石墨烯自身固有属性,采用石墨烯作为导电剂时其获得的上述技术效果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预料得到的。2)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0009]段至第[0013]段):外层涂覆层具有阻止多硫化物移动到电解液中的作用,即对比文件1的实施例4中的第三层即起到阻止多硫化物穿梭的作用。至于活性材料的选择,钛酸锂的体积变化小、反应速度快且可以作为正极活性材料使用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新能源汽车及锂离子动力电池产业研究》,李红辉主编,第100页至第101页,中国经济出版社,2013年11月);至于钛酸锂发生电化学反应的电位非常低且比较窄,电池充电时不会对硫活性材料的充放电产生影响,本领域技术人员公知的是对于锂硫电池,其充电电位必然是由硫的电位决定的,即对于锂硫电池,本领域技术人员不会采用大于硫的充电平台的电位对锂硫电池进行充电,相应地也不存在复审请求人所陈述的基于电位而选用钛酸锂的理由,且本申请原始申请文件中也并未记载该技术效果。3)本申请原始申请文件中并未记载“通过使第二涂覆层的石墨烯含量大于第三涂覆层中石墨烯的含量,这样第二和第三层之间的界面电阻会减小”,本领域技术人员也不清楚这样的设置是如何减小界面电阻的,因此该结论不能被接受。
复审请求人于2019 年03 月18 日提交了复审无效宣告程序意见陈述书,但未修改申请文件。复审请求人认为:1)对比文件1仅公开导电组分和粘结剂组分的总和占涂层的质量比,没有公开导电组分、粘结剂两者之间的比例,以及两者与活性材料硫的比例;2)本申请第二层采用硫:石墨烯:粘结剂=10-40:40-80:5-10,其是非常规比例,导电剂石墨烯的含量大于或远远大于粘结剂和活性材料的质量,而对比文件1中导电剂和粘结剂的用量相差不大,远远小于活性材料的比例;且第二层限定了石墨烯的孔径,该孔径旨在导通锂离子,使得电解液中离子快速浸润到第一涂覆层的活性材料硫表面,本申请通过限定孔径和用量使得第二涂覆层具有较多的通道,实现锂离子的快速传输;且第二涂覆层的厚度降低可以缩短离子传输距离;3)对比文件1中没有公开本申请第三层所使用的钛酸锂材料,且本申请仅仅在最外层使用,其作用是保护作用而不是对比文件1中的作为硫含量调节的添加剂的作用,与对比文件1的设计原理不同,钛酸锂的电化学反应速率高,不影响内层反应的进行,且反应是零应变的,稳定性高;其厚度设计主要是基于保护内部结构的需要。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审查文本的认定
复审请求人在答复复审通知书时未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因此,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所针对的文本是:申请日2016年07月30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43段、说明书附图图1-2、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2018年10月26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2项。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之间存在区别技术特征,其中部分区别技术特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另一部分区别技术特征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该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的技术启示下容易想到,则该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是显而易见的,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因而不具有创造性。
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引用了驳回决定和复审通知书中的如下对比文件,即:
对比文件1:CN104993096A,公开日为2015年10月21日。
2.1 权利要求1-2不具有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制备锂硫电池的方法,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制备锂硫电池的方法,并具体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0006]段至第[0047]段以及附图1-2):该锂硫电池包括对电极(相当于负极)、锂硫电池电极(相当于硫正极片)和隔膜;锂硫电池电极包括集流体和涂覆层,涂覆层具有n层结构,由集流体一侧向涂覆层表面分别为第1层、第2层……第n层,n为整数且n≥2;每层涂层中硫含量分别为a1%,a2%.....an%,且99.5%>a1%>a2%>……>an%≥0%,涂覆层中第i层的厚度为hi,400?m≥hi≥2?m;嵌锂后形成的锂硫化物含量相应越低,非硫组分物质对硫化物的固定作用越强,因此锂硫化物移动到负极一侧的难度越大(即外侧涂覆层起到阻挡内侧涂覆层中硫流失的作用)。该锂硫电池的制备方法包括(参见实施例4):制备第一涂敷层正极片:将硫-科琴黑复合物(硫的负载量为90%)与粘结剂、导电剂(以上三种物质的质量比例为94:3:3)(即第一硫碳涂层中硫含量为84.6%,在50-99%的数值范围内)以及溶剂,充分搅拌后得到浆料1,之后涂覆在铝箔上,冷压后得到单层涂层(即第一硫碳涂覆层)厚度为35?m的正极片(即含有第一硫碳涂覆层正极片)待用;制备两层涂敷结构的正极片:将钴酸锂、硫-导电碳复合物(硫的负载量为50%)与粘结剂、导电剂(以上四种物质的质量比例为50:44:2:4)(即第二硫碳涂层中硫含量为25%,在1-50%的数值范围内)(第二硫碳涂覆层中的硫碳质量比小于第一硫碳复合涂覆层中的硫碳质量比)及溶剂,充分搅拌后得到浆料2,之后涂覆在上述第一层涂覆层表面,冷压后得到第二层涂覆层(即第二硫碳涂层)厚度为30?m的两层正极片(即含有第二硫碳涂层正极片)待用;制备三层涂敷结构的正极片:将纳米磷酸铁锂与粘结剂、导电剂(以上三种物质的质量比为94:2:4)及溶剂,充分搅拌后得到浆料,之后涂覆在上述第二层涂覆层的表面,冷压后得到第三层涂覆层(即第三复合涂覆层)厚度为1?m的三层正极片待用;采用金属锂粉直接接触补锂的方式,在上述三层结构正极片表面均与布置一层锂粉,之后进行辊压,从而实现对上述得到的三层涂层正极片进行富锂,之后与烘干后的负极片(活性物质为石墨-硅复合物)以及隔离膜卷绕得到裸电芯,使用铝塑膜为包装袋进行入袋封装,之后注液、静置、化成、整形、除气后,最终得到成型后的电芯。对比文件1的文字部分虽然没有明确记载在制备正极片还包括烘干步骤,但是由于对比文件1公开了其正极制备方法为浆料涂覆,而在浆料涂覆后必然包括烘干以除去浆料中溶剂的步骤。
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相比,区别技术特征为:所述负电极为金属锂,正极浆料涂覆过程为双层涂覆,相应地在集流体两侧依次分布有第一硫碳涂覆层、第二硫碳涂覆层和第三复合涂覆层,采用叠层方式组装电芯,具体限定了浆料用溶剂为NMP;具体限定了第一硫碳涂覆层:第二硫碳涂覆层:第三硫碳涂覆层的厚度比为100:2-5:5-10;具体限定了所述第一硫碳涂覆层浆料配比为硫活性材料、导电剂、粘结剂质量比80-90:5-10:5-10;第二硫碳涂覆层包括石墨烯,且第二硫碳涂覆层浆料中硫活性材料、石墨烯、粘结剂重量比为10-40:40-80:5-10,第二硫碳涂覆层中石墨烯具有中孔结构,其孔径在5-50nm;第三复合涂层中采用钛酸锂替代磷酸铁锂,采用石墨烯作为导电剂,且钛酸锂材料、石墨烯、粘结剂重量比为80-90:5-10:5-10。
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本权利要求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替代负极材料以及浆料用溶剂并进一步优化涂覆层的稳定性。
对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首先对比文件1还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0020]段、第[0027]段):所述对电极为富锂电极或贫锂电极;可见对比文件1给出了对电极为富锂电极的技术方案,而金属锂是本领域常用的一种富锂电极,在对比文件1的技术启示下,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容易想到采用金属锂作为对电极以替代对比文件1的实施例4中的贫锂电极,其所获得的技术效果也是预料得到的;其次,为了提高电池容量,采用双面涂覆方式在集流体的两侧都设置活性物质层是本领域的常规设置,不需要付出创造性的劳动,而当将双面涂覆用于对比文件1时集流体的两侧必然依次分布第一涂覆层、第二涂覆层、第三涂覆层;NMP也是本领域常用浆料用溶剂,叠层是常用的电芯组装方式;再者,对比文件1给出了(参见说明书第[0013]段):涂覆层中还包括其他正极活性材料。对比文件1虽然没有明确指出正极活性材料可以选用钛酸锂,但是钛酸锂的体积变化小、反应速度快、循环性能特别好、放电电压平稳,可以作为正极材料使用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新能源汽车及锂离子动力电池产业研究》,李红辉主编,第100页至第101页,中国经济出版社,2013年11月)。因此,为了提高涂层稳定性,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容易想到采用具有“零形变”特性的钛酸锂替代对比文件1中的磷酸铁锂;进一步地,各涂层的厚度比是本领域的常规参数;此外,对比文件1还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0009]段至第[0012]段):涂覆层中含有硫,还含有导电组分(如导电炭黑、石墨烯等)、粘接组分,以及除硫之外的其他正极活性物质,且上述组分在电极的各层涂层中的质量比例为0.5%-100%。可见,对比文件1给出了导电组分可以选用石墨烯以及涂覆层中可选择地含有其他正极活性物质以及其含量的技术启示,在对比文件1的上述技术启示下,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容易想到采用石墨烯作为导电剂,且对其各组分含量进行调整,进一步地中孔结构的石墨烯是电化学储能领域常用的一种石墨烯类型,孔径5-50nm也是本领域常用的一种石墨烯孔径参数。
综上可知,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公知常识,能够容易得到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该技术方案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因而不具有创造性。
权利要求2引用了权利要求1,其进一步限定了电解液组成,而该电解液是本领域常用的电解液。因此,在其所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有创造性的情况下,权利要求2也不具有创造性。
2.2对复审请求人意见陈述的答复:
合议组认为:1)首先,正如复审请求人所述的对比文件1(参见说明书第[0012]段)公开了:涂敷层中还含有导电组分、粘接组分以及除硫以外的其他正极活性物质,上述组分在电极的各层涂层中的质量比例为0.5%-100%,即其公开了导电组分和粘结剂组分的总和占涂层的质量比;但是进一步地对比文件1的具体实施例部分(参见实施例1-4)还公开了导电组分和粘结组分之间的比例以及两者与活性材料硫的质量比;
2)至于第二层中硫:石墨烯:粘结剂的比例,对比文件1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0007]段-第[0012]段):从底层到外层涂覆层中硫的含量逐渐减小,由于越靠近电极表面,硫含量越低,则非硫组分物质对硫化物的固定作用越强。即由对比文件1可知从底层到外层涂层中非硫组分含量相应增大;则在对比文件1的技术启示下,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容易想到减少第二层中硫含量,相应地增大第二层中非硫组分的含量;至于非硫组分的组成,对比文件1(参见说明书第[0012]段)涂敷层中还含有导电组分(石墨烯、导电碳黑等)、粘接组分以及除硫以外的其他正极活性物质;则显然非硫组分可以为导电组分和粘结剂,则在对比文件1的上述技术启示下,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容易想到采用石墨烯作为导电剂,且对其各组分含量进行调整。进一步地,对比文件1还公开了(参见说明书实施例2):三层涂覆结构的正极片的制备:采用硫-石墨烯复合物(硫的负载量为60%)和粘结剂、导电剂及溶剂充分搅拌后得到浆料涂覆于第二层涂覆层的表面,其中石墨烯也可相当于本申请中的导电剂,且其含量明显大于10%,此时其不仅仅肩负着导电性的任务,还必然肩负着导离子的任务,显然需要对其孔径进行限定;可见,石墨烯的传输离子性能要求是由其含量决定的,当其含量高时,由于其存在对离子传输具有较大的影响,则本领域技术人员必然想到要对其离子传输性能进行限定;正如本领域技术人员公知的,当石墨烯用作锂离子电池负极时,要求其具有大量的中孔结构,以增大电极材料与电解液的有效接触面积,提高离子传输效率;至于其孔径也是本领域常用的一种石墨烯孔径参数;
3)由对比文件1的实施例2可知(参见说明书实施例2)其通过使用硫-石墨烯复合物来调整硫的含量,而并未使用正极活性材料,显然对比文件1的正极活性材料只是形成梯度递减的添加物之一,也可以通过增加石墨烯的含量来调整硫含量;其设计原理与本申请并不存在不同之处;至于活性材料的选择,钛酸锂是零形变材料、体积变化小、反应速度快,且可以作为正极活性材料使用即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新能源汽车及锂离子动力电池产业研究》,李红辉主编,第100页至第101页,中国经济出版社,2013年11月);至于其厚度设计,对比文件1还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0009]段、第[0023]段):涂敷层中第i层的厚度为hi,则hi≥1?m;底层涂层中硫含量高,可以使得整个电极总体硫含量高,充分发挥硫正极材料容量高的特性,表层涂层中硫含量低,其可以起到阻隔硫化物扩散的目的,解决硫化物扩散至负极表面析出刺穿隔膜问题。可见对比文件1给出了各层所起的作用的技术启示,在对比文件1的技术启示下各层具体尺寸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基于抑制多硫化物穿梭以及保证电池容量而进行的常规设置,不需要付出创造性的劳动。
因此,复审请求人的意见陈述不具有说服力。
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合议组依法作出如下决定。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 年07 月27 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可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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