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创造名称:一种智能连电方法及智能连接器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82103
决定日:2019-06-26
委内编号:1F257328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610336275.1
申请日:2016-05-20
复审请求人:成都阿尔刚雷科技有限公司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傅琦
合议组组长:柳晶晶
参审员:王晓燕
国际分类号:H01R24/00,H01R13/40,H01R13/52,H01R13/66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所要保护的技术方案与作为其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相比存在区别技术特征,其他对比文件公开了该区别技术特征中的一部分,并给出了相关的技术启示,该区别技术特征中的另一部分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该其他对比文件给出的技术启示容易想到的,其余区别技术特征属于本领域公知常识,本领域技术人员在该最接近的对比文件的基础上结合其它对比文件以及本领域公知常识而得到该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是显而易见的,则该项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610336275.1,名称为“一种智能连电方法及智能连接器”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申请人为成都阿尔刚雷科技有限公司。本申请的申请日为2016年05月20日,公开日为2016年08月17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于2018年07月17日发出驳回决定,驳回了本申请,其理由是:权利要求1-19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具体地,独立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CN102684040A,公开日为2012年09月19日)相比,其区别在于:还包括触发单元、延时单元,通断单元与触发单元电连接,在通断单元和触发单元之间可串联延时单元,触发单元触发通断单元导通,通断单元使两个连接单元的导体部导通通电;或者,触发单元触发延时单元延时功能,延时单元延时结束后控制通断单元导通,通断单元使两个连接单元的导体部导通通电或触发通电逻辑关系。上述区别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2(CN203826643U,授权公告日为2014年09月10日)公开,且其在对比文件2中的作用与其在本申请中为解决其技术问题所起的作用相同,都是提高用电安全防止电火花。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得到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1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创造性。独立权利要求9与对比文件1相比,其区别在于:还包括触发单元,触发单元位于绝缘部内,触发单元用于触发与其相连的电路逻辑使接触部带电,连接头和连接座还分别可包含第一延时单元和第二延时单元,触发单元触发第一延时单元和第二延时单元,触发单元触发延时单元的方式为一对一独立触发、一对多统一触发、多对一串联触发或多对一串并联组合触发。上述区别技术特征中的大部分被对比文件2公开,且其在对比文件2中的作用与其在本申请中为解决其技术问题所起的作用相同,都是提高用电安全防止电火花,其余区别技术特征是本领域常用技术手段。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和公知常识得到权利要求9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9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创造性。权利要求2、6-8、12、13、15、17的部分附加技术特征、及权利要求4-5、16、18的附加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2公开,权利要求2、6-8、12、13、15、17的其余附加技术特征、及权利要求3、14的附加技术特征是本领域常用技术手段;权利要求10、11、19的部分附加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1公开,权利要求10、19的其余附加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2公开,权利要求11的其余附加技术特征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容易想到的;因此,权利要求2-8、12-19也不具备创造性。
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2018年04月19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19项,申请日2016年05月20日提交的说明书摘要、说明书第1-54段、摘要附图、说明书附图图1-12。
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智能连电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待连接的两个连接单元和通断单元,连接单元包括导体部、绝缘部、及触发单元,通断单元与触发单元电连接,在通断单元和触发单元之间可串联延时单元,两连接单元的电连接步骤如下:
步骤一:两个连接单元的绝缘部相接触,使导体部、延时单元、和触发单元与外部环境隔离并触发该触发单元;
步骤二:触发单元触发通断单元导通,通断单元使两个连接单元的导体部导通通电;或者,触发单元触发延时单元延时功能,延时单元延时结束后控制通断单元导通,通断单元使两个连接单元的导体部导通通电或触发通电逻辑关系。
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连电方法,其特征在于,触发单元为压控元件、磁控元件、或光控元件,触发单元的输出信号为电信号。
3.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连电方法,其特征在于,延时单元为MCU计时器、LC电路、或RC电路。
4. 如权利要求3的所述的智能连电方法,其特征在于,至少两个触发单元以串联方式或串并联组合方式相互电连接以触发延时单元。
5.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连电方法,其特征在于,连接单元包括至少两个并列的导体部,两个连接单元的绝缘部以插入或者非插入方式接触后形成多个相互隔离且与导体部配合的绝缘结构。
6. 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智能连电方法,其特征在于,通断单元控制导体部的控制方式为一对一独立控制或者一对多统一控制。
7. 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智能连电方法,其特征在于,延时单元控制通断单元的控制方式为一对一独立控制或者一对多统一控制。
8. 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智能连电方法,其特征在于,触发单元触发延时单元的方式为一对一独立触发、一对多统一触发、多对一串联触发、多对一并联触发、或多对一串并联组合触发。
9. 一种智能连接器,其特征在于,包括连接头和连接座,连接头和连接座分别包括接触部、绝缘部、及触发单元,还分别可包含第一延时单元和第二延时单元,接触部和触发单元位于绝缘部内,触发单元用于触发与其相连的控制逻辑使接触部带电,触发单元触发第一延时单元和第二延时单元,同时绝缘部用于接触部带电时使接触部和触发单元与外部环境隔离,触发单元触发延时单元的方式为多对一串联触发、多对一并联触发、或多对一串并联组合触发。
10. 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智能连接器,其特征在于,触发单元电连接有通断单元,通断单元输入端电连接有导体部、输出端电连接到接触部,在通断单元和触发单元之间可串联延时单元;触发单元用于直接或者经过延时单元间接触发通断单元以控制导体部与接触部之间的通断电逻辑关系。
11. 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智能连接器,其特征在于,绝缘部包括密封配合的绝缘前部和绝缘后部,绝缘前部或绝缘后部内设有容纳腔,容纳腔用于容纳通断单元和延时单元,触发单元位于绝缘部的连接端。
12. 如权利要求10或11所述的智能连接器,其特征在于,通断单元控制接触部带电的方式为一对一独立控制或者一对多统一控制。
13. 如权利要求10或11所述的智能连接器,其特征在于,延时单元控制通断单元的控制方式为一对一独立控制或者一对多统一控制。
14. 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智能连接器,其特征在于,延时单元为MCU计时器、LC电路、或RC电路。
15. 如权利要求10或11所述的智能连接器,其特征在于,触发单元触发延时单元的方式为一对一独立触发、一对多统一触发。
16. 如权利要求15的所述的智能连接器,其特征在于,至少两个触发单元以串联方式或串并联组合方式相互电连接以触发延时单元。
17. 如权利要求16所述的智能连接器,其特征在于,触发单元为压控元件、磁控元件、或光控元件,触发单元的输出信号为电信号。
18. 如权利要求9或10或11所述的智能连接器,其特征在于,该智能连接器为连接座(1)或连接头(2),连接座(1)与连接头(2)的绝缘部以插入或者非插入方式接触后形成多个相互隔离且与导体部配合的绝缘结构。
19. 如权利要求18所述的智能连接器,其特征在于,连接座(1)包括第一绝缘部、第一导体部(13)、第一通断单元(14)、第一接触部(16)、第一延时单元(15)、及第一触发单元(17),第一接触部(16)通过第一通断单元(14)与第一导体部(13)电连接,第一触发单元(17)通过第一延时单元(15)与第一通断单元(14)电连接;连接头(2)包括第二导体部(23)和第二绝缘部;连接头(2)还包括第二通断单元(24)、第二接触部(26)、第二延时单元(25)、及第二触发单元(27),第二接触部(26)通过第二通断单元(24)与第二导体部(23)电连接,第二触发单元(27)通过第二延时单元(25)与第二通断单元(24)电连接。”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8年08月01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同时修改了权利要求书,调整了权利要求顺序,将独立权利要求9调整为新的独立权利要求1,且将“触发单元触发延时单元的方式为”以及“可包含第一延时单元和第二延时单元”中的“可”删去,将“控制逻辑”修改为“电路逻辑”,并相应调整从属权利要求的编号和引用关系;将独立权利要求1修改为以引用在前任一权利要求方式撰写的独立权利要求12,且将“触发单元触发延时单元延时功能,延时单元延时结束后控制通断单元导通”修改为“触发单元触发两个延时单元延时功能,两个延时单元延时结束后控制通断单元导通”,并相应调整从属权利要求的编号和引用关系。
复审请求时新修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智能连接器,其特征在于,包括连接头和连接座,连接头和连接座分别包括接触部、绝缘部、及触发单元,还分别包含第一延时单元和第二延时单元,接触部和触发单元位于绝缘部内,触发单元用于触发与其相连的电路逻辑使接触部带电,触发单元触发第一延时单元和第二延时单元,同时绝缘部用于接触部带电时使接触部和触发单元与外部环境隔离,多对一串联触发、多对一并联触发、或多对一串并联组合触发。
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连接器,其特征在于,触发单元电连接有通断单元,通断单元输入端电连接有导体部、输出端电连接到接触部,在通断单元和触发单元之间可串联延时单元;触发单元用于直接或者经过延时单元间接触发通断单元以控制导体部与接触部之间的通断电逻辑关系。
3. 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智能连接器,其特征在于,绝缘部包括密封配合的绝缘前部和绝缘后部,绝缘前部或绝缘后部内设有容纳腔,容纳腔用于容纳通断单元和延时单元,触发单元位于绝缘部的连接端。
4. 如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智能连接器,其特征在于,通断单元控制接触部带电的方式为一对一独立控制或者一对多统一控制。
5. 如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智能连接器,其特征在于,延时单元控制通断单元的控制方式为一对一独立控制或者一对多统一控制。
6. 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智能连接器,其特征在于,延时单元为MCU计时器、LC电路、或RC电路。
7. 如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智能连接器,其特征在于,触发单元触发延时单元的方式为一对一独立触发、一对多统一触发。
8. 如权利要求7的所述的智能连接器,其特征在于,至少两个触发单元以串联方式或串并联组合方式相互电连接以触发延时单元。
9. 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智能连接器,其特征在于,触发单元为压控元件、磁控元件、或光控元件,触发单元的输出信号为电信号。
10. 如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智能连接器,其特征在于,该智能连接器为连接座(1)或连接头(2),连接座(1)与连接头(2)的绝缘部以插入或者非插入方式接触后形成多个相互隔离且与导体部配合的绝缘结构。
11. 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智能连接器,其特征在于,连接座(1)包括第一绝缘部、第一导体部(13)、第一通断单元(14)、第一接触部(16)、第一延时单元(15)、及第一触发单元(17),第一接触部(16)通过第一通断单元(14)与第一导体部(13)电连接,第一触发 单元(17)通过第一延时单元(15)与第一通断单元(14)电连接;连接头(2)包括第二导体部(23)和第二绝缘部;连接头(2)还包括第二通断单元(24)、第二接触部(26)、第二延时单元(25)、及第二触发单元(27),第二接触部(26)通过第二通断单元(24)与第二导体部(23)电连接,第二触发单元(27)通过第二延时单元(25)与第二通断单元(24)电连接。
12. 一种基于前述任一权利要求中装置的智能连电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待连接的两个连接单元和通断单元,连接单元包括导体部、绝缘部、及触发单元,通断单元与触发单元电连接,在通断单元和触发单元之间可串联延时单元,两连接单元的电连接步骤如下:
步骤一:两个连接单元的绝缘部相接触,使导体部、延时单元、和触发单元与外部环境隔离并触发该触发单元;
步骤二:触发单元触发通断单元导通,通断单元使两个连接单元的导体部导通通电;或者,触发单元触发两个延时单元延时功能,两个延时单元延时结束后控制通断单元导通,通断单元使两个连接单元的导体部导通通电或触发通电逻辑关系。
13. 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智能连电方法,其特征在于,触发单元为压控元件、磁控元件、或光控元件,触发单元的输出信号为电信号。
14. 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智能连电方法,其特征在于,延时单元为MCU计时器、LC电路、或RC电路。
15. 如权利要求14的所述的智能连电方法,其特征在于,至少两个触发单元以串联方式或串并联组合方式相互电连接以触发延时单元。
16. 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智能连电方法,其特征在于,连接单元包括至少两个并列的导体部,两个连接单元的绝缘部以插入或者非插入方式接触后形成多个相互隔离且与导体部配合的绝缘结构。
17. 如权利要求16所述的智能连电方法,其特征在于,通断单元控制导体部的控制方式为一对一独立控制或者一对多统一控制。
18. 如权利要求16所述的智能连电方法,其特征在于,延时单元控制通断单元的控制方式为一对一独立控制或者一对多统一控制。
19. 如权利要求16所述的智能连电方法,其特征在于,触发单元触发延时单元的方式为一对一独立触发、一对多统一触发、多对一串联触发、多对一并联触发、或多对一串并联组合触发。”
复审请求人认为:(1)对比文件1中没有设置延时单元,本申请具有延时单元及触发单元,可以确保整个环境都处于完全隔离的情况下才进行第一导体部和第二导体部导通,有效防止漏电与短路的情况发生;(2)本申请的延时单元的位置和个数与对比文件2不同,对比文件2的延时控制器位于安全插座本体的下层,本申请的延时控制器设置在连接头和连接座的中部不易损坏;(3)本申请的延迟单元有多种触发方式:多对一串联触发、多对一并联触发、或多对一串并联组合触发,适用于更多的复杂场景中,而对比文件2中的设置则比较单一,应用情景也比较单一;因此,权利要求1具备创造性。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08月07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认为:(1)通过增加延时控制器数量来提高可靠性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且连接头和连接座是配合使用的两部件,同时在连接头和连接座上设置延时控制器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将延时控制器设置在连接头和连接座的中部是防止部件损坏的常用技术手段。(2)对比文件1公开了接触部位于绝缘部内,绝缘部用于接触部带电时使接触部与外部环境隔离;对比文件2公开了碰触开关21(即触发单元)位于插座本体10(即绝缘部)内,且公开了具有延时单元22用于提高用电安全,即对比文件2给出了设置延时单元的技术启示。(3)多对一串联触发、多对一并联触发、或多对一串并联组合触发至少两个触发单元以串联方式或串并联组合方式相互电连接以触发延时单元均是本领域的常用触发方式,根据不同的应用环境选择对应的触发方式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因而坚持原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9年01月31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指出:权利要求1-19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具体地,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相比,其区别技术特征在于:连接头和连接座包括触发单元,连接头和连接座分别包括第一延时单元和第二延时单元,触发单元位于绝缘部内,触发单元用于触发与其相连的电路逻辑使接触部带电,触发单元触发第一延时单元和第二延时单元,绝缘部还用于接触部带电时使触发单元与外部环境隔离,多对一串联触发、多对一并联触发、或多对一串并联组合触发。对比文件2公开了上述区别技术特征中的大部分技术特征,且上述技术特征在对比文件2中所起的作用与相应的区别技术特征在权利要求1中所起的作用相同,都是提高用电安全可靠性;“多对一串联触发、多对一并联触发、或多对一串并联组合触发”是本领域常见的触发方式,属于本领域公知常识;其余区别技术特征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对比文件2给出的技术启示容易想到的。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和本领域公知常识得到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1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创造性。
权利要求2、11的部分附加技术特征、及权利要求4、10的附加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1公开,权利要求2的另一部分附加技术特征、及权利要求8、9的部分附加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2公开,权利要求2、11的其余附加技术特征、及权利要求3的附加技术特征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对比文件2给出的技术启示容易想到的,权利要求5-7的附加技术特征、及权利要求8、9的其余附加技术特征属于本领域公知常识。因此,权利要求2-11也不具备创造性。
对比文件1未公开权利要求12中的技术特征:连接单元包括触发单元,通断单元与触发单元电连接,在通断单元和触发单元之间可串联延时单元;步骤一中,绝缘部还使得延时单元、触发单元与外部环境隔离,还包括触发触发单元的操作;步骤二中,通断单元由触发单元触发导通,或者,触发单元触发两个延时单元延时功能,两个延时单元延时结束后控制通断单元导通,通断单元使两个连接单元的导体部导通通电或触发通电逻辑关系。上述技术特征的一部分被对比文件2公开,对比文件2给出了将其公开的技术特征应用于对比文件1以解决技术问题的启示,上述技术特征的其余部分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对比文件2给出的技术启示容易想到的。因此,当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和本领域公知常识得到权利要求1-1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时,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和本领域公知常识得到权利要求12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12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创造性。
权利要求16、17的附加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1公开,权利要求13、15、19的部分附加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2公开,权利要求13、15、19的其余附加技术特征、及权利要求14、18的附加技术特征属于本领域公知常识。因此,权利要求13-19也不具备创造性。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3月01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同时修改了权利要求书,将权利要求2、4-5、7并入权利要求1中,且将技术特征“在通断单元和触发单元之间可串联延时单元;触发单元用于直接或者经过延时单元间接触发通断单元以控制导体部与接触部之间的通断电逻辑关系”修改为“在通断单元和触发单元之间串联延时单元;触发单元用于经过延时单元间接触发通断单元以控制导体部与接触部之间的通断电逻辑关系”。
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智能连接器,其特征在于,包括连接头和连接座,连接头和连接座分别包括接触部、绝缘部、及触发单元,还分别包含第一延时单元和第二延时单元,接触部和触发单元位于绝缘部内,触发单元用于触发与其相连的电路逻辑使接触部带电,触发单元触发第一延时单元和第二延时单元,同时绝缘部用于接触部带电时使接触部和触发单元与外部环境隔离,触发单元触发延时单元的方式为一对一独立触发、一对多统一触发、多对一串联触发、多对一并联触发、或多对一串并联组合触发;
触发单元电连接有通断单元,通断单元输入端电连接有导体部、输出端电连接到接触部,在通断单元和触发单元之间串联延时单元;触发单元用于经过延时单元间接触发通断单元以控制导体部与接触部之间的通断电逻辑关系,通断单元控制接触部带电的方式为一对一独立控制或者一对多统一控制,延时单元控制通断单元的控制方式为一对一独立控制或者一对多统一控制。
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连接器,其特征在于,绝缘部包括密封配合的绝缘前部和绝缘后部,绝缘前部或绝缘后部内设有容纳腔,容纳腔用于容纳通断单元和延时单元,触发单元位于绝缘部的连接端。
3. 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智能连接器,其特征在于,延时单元为MCU计时器、LC电路、或RC电路。
4. 如权利要求2或3的所述的智能连接器,其特征在于,至少两个触发单元以串联方式或串并联组合方式相互电连接以触发延时单元。
5. 如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智能连接器,其特征在于,触发单元为压控元件、磁控元件、或光控元件,触发单元的输出信号为电信号。
6. 如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智能连接器,其特征在于,该智能连接器为连接座(1)或连接头(2),连接座(1)与连接头(2)的绝缘部以插入或者非插入方式接触后形成多个相互隔离且与导体部配合的绝缘结构。
7. 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智能连接器,其特征在于,连接座(1)包括第一绝缘部、第一导体部(13)、第一通断单元(14)、第一接触部(16)、第一延时单元(15)、及第一触发单元(17),第一接触部(16)通过第一通断单元(14)与第一导体部(13)电连接,第一触发单元(17)通过第一延时单元(15)与第一通断单元(14)电连接;连接头(2)包括第二导体部(23)和第二绝缘部;连接头(2)还包括第二通断单元(24)、第二接触部(26)、第二延时单元(25)、及第二触发单元(27),第二接触部(26)通过第二通断单元(24)与第二导体部(23)电连接,第二触发单元(27)通过第二延时单元(25)与第二通断单元 (24)电连接。
8. 一种基于前述任一权利要求中装置的智能连电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待连接的两个连接单元和通断单元,连接单元包括导体部、绝缘部、及触发单元,通断单元与触发单元电连接,在通断单元和触发单元之间可串联延时单元,两连接单元的电连接步骤如下:
步骤一:两个连接单元的绝缘部相接触,使导体部、延时单元、和触发单元与外部环境隔离并触发该触发单元;
步骤二:触发单元触发通断单元导通,通断单元使两个连接单元的导体部导通通电;或者,触发单元触发两个延时单元延时功能,两个延时单元延时结束后控制通断单元导通,通断单元使两个连接单元的导体部导通通电或触发通电逻辑关系。
9. 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智能连电方法,其特征在于,触发单元为压控元件、磁控元件、或光控元件,触发单元的输出信号为电信号。
10. 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智能连电方法,其特征在于,延时单元为MCU计时器、LC电路、或RC电路。
11. 如权利要求8的所述的智能连电方法,其特征在于,至少两个触发单元以串联方式或串并联组合方式相互电连接以触发延时单元。
12. 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智能连电方法,其特征在于,连接单元包括至少两个并列的导体部,两个连接单元的绝缘部以插入或者非插入方式接触后形成多个相互隔离且与导体部配合的绝缘结构。
13. 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智能连电方法,其特征在于,通断单元控制导体部的控制方式为一对一独立控制或者一对多统一控制。
14. 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智能连电方法,其特征在于,延时单元控制通断单元的控制方式为一对一独立控制或者一对多统一控制。
15. 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智能连电方法,其特征在于,触发单元触发延时单元的方式为一对一独立触发、一对多统一触发、多对一串联触发、多对一并联触发、或多对一串并联组合触发。”
复审请求人认为:本申请的延时单元的位置和个数与对比文件2不同,对比文件2的延时控制器位于安全插座本体的下层,本申请的延时控制器设置在连接头和连接座的中部不易损坏。本申请对延时器的设置不仅仅是数量上的变化,双延时器共同协调作用,实现了连接器和连接头在连电过程中双向保护,双延时器还能结合其所在的机械结构对电路通断进行不同方式的控制。本申请的延迟单元有多种触发方式:多对一串联触发、多对一并联触发、或多对一串并联组合触发,适用于更多的复杂场景中,该组合式或多种控制方式是基于本申请对结构的改进后带来的操作方式和相应的技术效果。而对比文件2中的设置则比较单一,应用情景也比较单一。因此,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具备创造性。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一)审查文本的认定
复审请求人在2019年03月01日针对复审通知书提交意见陈述书时,提交了新的权利要求第1-15项,经审查,其符合专利法第33条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1条第1款的规定。
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所针对的审查文本为:2019年03月01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15项,申请日2016年05月20日提交的说明书摘要、说明书第1-54段、摘要附图、说明书附图图1-12。
(二)关于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所要保护的技术方案与作为其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相比存在区别技术特征,其他对比文件公开了该区别技术特征中的一部分,并给出了相关的技术启示,该区别技术特征中的另一部分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该其他对比文件给出的技术启示容易想到的,其余区别技术特征属于本领域公知常识,本领域技术人员在该最接近的对比文件的基础上结合其它对比文件以及本领域公知常识而得到该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是显而易见的,则该项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创造性。
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沿用驳回决定和复审通知书引用的对比文件,即:
对比文件1:CN102684040A,公开日为2012年09月19日;
对比文件2:CN203826643U,公告日为2014年09月10日。
其中以对比文件1作为与本申请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权利要求1-15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有关创造性的规定。
1.权利要求1
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智能连接器,对比文件1(参见说明书第5、33-36、45、63段,图1-11)公开了一种防漏电连接装置(相当于智能连接器),其包括待连接的两连接单元(两连接单元之一相当于连接头,另一相当于连接座),连接单元包括绝缘单元11(相当于绝缘部)、导体12(相当于导体部)、通断单元14和接触单元13(相当于接触部);导体12和接触单元13通过通断单元14连通;通断单元14的输入端电连接导体12,输出端电连接接触单元13;通断单元控制接触单元带电的方式为一对一独立控制或一对多统一控制;绝缘单元11设于导体12、通断单元14和接触单元13的外围;两连接单元的绝缘单元接触,形成外部导电介质与内部的导体、通断单元和接触单元隔离的密闭绝缘空间。
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相比,其区别技术特征在于:连接头和连接座包括触发单元,连接头和连接座分别包括第一延时单元和第二延时单元,触发单元位于绝缘部内,触发单元用于触发与其相连的电路逻辑使接触部带电,触发单元触发第一延时单元和第二延时单元,绝缘部还用于接触部带电时使触发单元与外部环境隔离,触发单元触发延时单元的方式为一对一独立触发、一对多统一触发、多对一串联触发、多对一并联触发、或多对一串并联组合触发;触发单元电连接有通断单元,在通断单元和触发单元之间串联延时单元;触发单元用于经过延时单元间接触发通断单元以控制导体部与接触部之间的通断电逻辑关系,通断单元控制接触部带电的方式为一对一独立控制或者一对多统一控制,延时单元控制通断单元的控制方式为一对一独立控制或者一对多统一控制。
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可以确定,权利要求1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提高用电安全可靠性。
对比文件2(参见说明书第14-20段,图1)公开了一种安全插座,其包括插座本体10和电源连接单元20,插座本体10内部具有3个相互隔离的插孔11;电源连接单元20包括2个碰触开关21、延时控制器22、电源连通开关23;电源连通开关23和碰触开关21之间串联延时控制器22;当外部插头插入插孔11时,与碰触开关21(相当于触发单元)电连接,并发出开合信号,延时控制器22(相当于延时单元)接收来自碰触开关21发出的开合信号,延时控制器22根据接收到的开合信号来控制电源连通开关23(相当于通断单元)的连通,当电源连通开关23连通时,安全插座正常通电工作。对比文件2公开了上述区别技术特征中的大部分技术特征,且上述技术特征在对比文件2中所起的作用与相应的区别技术特征在权利要求1中所起的作用相同,都是提高用电安全可靠性。可见,对比文件2给出了将上述技术特征应用于对比文件1以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启示,根据该启示,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在对比文件1待连接的两连接单元中均设置触发单元和延时单元(两连接单元中的延时单元相当于第一延时单元和第二延时单元),触发单元通过延时单元与通断单元电连接,触发单元经过延时单元间接触发通断单元以控制导体与接触部之间的通断。由于对比文件1中公开了两连接单元的绝缘单元接触,形成外部导电介质与内部的导体、通断单元和接触单元隔离的密闭绝缘空间,故在对比文件1中设置触发单元和延时单元时,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将触发单元和延时单元设在绝缘单元内,使得两连接单元的绝缘单元接触,形成外部导电介质与内部的导体、通断单元、接触单元、触发单元和延时单元隔离的密闭绝缘空间。
此外,从对比文件2图1中可以看出,2个碰触开关22(相当于触发单元)连接至1个延时控制器22(相当于延时单元),即对比文件2公开了触发单元多对一地触发延时单元,而多对一串联触发、多对一并联触发、多对一串并联组合触发是本领域常见的触发方式,一对一独立控制或触发、一对多统一控制或触发也是本领域常见的控制或触发方式,属于本领域公知常识,根据实际使用的需要选择上述触发方式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无需付出创造性劳动。
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和本领域公知常识得到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1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创造性。
2.权利要求2
前述对于权利要求1的评述中已经指出,当根据对比文件2给出的技术启示在对比文件1中设置触发单元和延时单元时,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将触发单元和延时单元设在绝缘单元内,使得两连接单元的绝缘单元接触,形成外部导电介质与内部的导体、通断单元、接触单元、触发单元和延时单元隔离的密闭绝缘空间。而分体或一体制造均是本领域连接器的绝缘单元的常见制造方式,故将绝缘单元设置成包括密封配合的绝缘前部和绝缘后部,并在绝缘前部或绝缘后部设置相应地容纳腔,用于容纳通断单元和延时单元,这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无需付出创造性劳动。为了便于触发,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将触发单元设在绝缘单元的连接端。
因此,当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该权利要求也不具备创造性。
3.权利要求3-6
权利要求3的附加技术特征未在对比文件1中公开,其所起的作用是限定延时单元的结构。但MCU计时器、LC电路或RC电路是本领域常见的延时单元。
对比文件2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14-20段,图1):碰触开关21采用具有防水功能的薄膜开关(公开了压控开关),碰触开关发出开合信号(公开了输出信号为电信号),从对比文件2图1中可以看出,2个碰触开关22(相当于触发单元)连接至1个延时控制器22(相当于延时单元)。可见,权利要求4、5的附加技术特征部分被对比文件2公开,且所起的作用相同,都是限定触发单元的结构、输出信号的类型以及与延时单元的连接关系。而串联触发、串并联组合触发是本领域常见的触发方式,磁控元件、光控元件也是本领域常用的触发元件。
权利要求6的附加技术特征已在对比文件1中公开(参见说明书第36、45、63段,图5、11):一个多组连接单元与另一多组连接单元以插入或非插入方式连接,两个连接单元的绝缘单元相互接触,形成多个相互隔离且与导体相配合的密闭绝缘空间。
因此,当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权利要求3-6也不具备创造性。
4.权利要求7
权利要求7的附加技术特征除“第一延时单元、第一触发单元、第二延时单元、第二触发单元”及其相关技术特征外,其余附加技术特征均已在对比文件1中公开(参见权利要求1的评述)。前述对于权利要求1的评述中已经指出,根据对比文件2给出的技术启示,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在对比文件1待连接的两连接单元中均设置触发单元和延时单元(两连接单元中的延时单元相当于第一延时单元和第二延时单元),触发单元通过延时单元与通断单元电连接,触发单元经过延时单元间接触发通断单元以控制导体与接触部之间的通断。因此,当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该权利要求也不具备创造性。
5.权利要求8
权利要求8请求保护一种基于前述任一权利要求中装置的智能连电方法,对比文件1(参见说明书第5、33-36、45、63段,图1-11)公开了一种防漏电方法(相当于智能连电方法),包括待连接的两连接单元,连接单元包括绝缘单元11(相当于绝缘部)、导体12(相当于导体部)、通断单元14和接触单元13(相当于接触部);导体12和接触单元13通过通断单元14连通;绝缘单元11设于导体12、通断单元14和接触单元13的外围;
两连接单元通过以下步骤实现防漏电连接:
第一步:将带通断单元的连接单元的内部导体与外界隔离;
第二步:将两连接单元的绝缘单元接触,形成外部导电介质与内部的导体、通断单元和接触单元隔离的密闭绝缘空间;
第三步:将通断单元导通,使两连接单元的导体通过通断单元和接触单元导通,实现通电。
对比文件1未公开权利要求8中的如下技术特征:连接单元包括触发单元,通断单元与触发单元电连接,在通断单元和触发单元之间可串联延时单元;步骤一中,绝缘部还使得延时单元、触发单元与外部环境隔离,还包括触发触发单元的操作;步骤二中,通断单元由触发单元触发导通,或者,触发单元触发两个延时单元延时功能,两个延时单元延时结束后控制通断单元导通,通断单元使两个连接单元的导体部导通通电或触发通电逻辑关系。
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可以确定,权利要求8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提高用电安全可靠性。
对比文件2(参见说明书第14-20段,图1)公开了一种安全插座,其包括插座本体10和电源连接单元20,插座本体10内部具有3个相互隔离的插孔11;电源连接单元20包括2个碰触开关21、延时控制器22、电源连通开关23;电源连通开关23与延时控制器22电连接;当外部插头插入插孔11时,与碰触开关21(相当于触发单元)电连接,并发出开合信号,延时控制器22(相当于延时单元)接收来自碰触开关21发出的开合信号,延时控制器22根据接收到的开合信号来控制电源连通开关23(相当于通断单元)的连通,当电源连通开关23连通时,安全插座正常通电工作。上述技术特征在对比文件2中所起的作用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在权利要求12中所起的作用相同,都是提高用电安全可靠性。可见,对比文件2给出了将上述技术特征应用于对比文件1以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启示,根据该启示,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在对比文件1待连接的两连接单元中均设置触发单元和延时单元(两连接单元中的延时单元相当于两个延时单元),触发单元触发两个延时单元延时功能,两个延时单元延时结束后控制通断单元导通,通断单元使两个连接单元的导体部导通通电或触发通电逻辑关系。而触发单元电连接并直接触发通断单元,也是本领域常见的触发控制方式,属于本领域公知常识。且触发单元的触发操作必然在触发单元触发延时单元或通断单元之前。
由于对比文件1中公开了两连接单元的绝缘单元接触,形成外部导电介质与内部的导体、通断单元和接触单元隔离的密闭绝缘空间,故在对比文件1中设置触发单元和延时单元时,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将触发单元和延时单元设在绝缘单元内,使得两连接单元的绝缘单元接触,形成外部导电介质与内部的导体、通断单元、接触单元、触发单元和延时单元隔离的密闭绝缘空间。
根据前述意见1-4,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和本领域公知常识得到权利要求1-7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和本领域公知常识得到权利要求8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12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创造性。
6.权利要求9-15
权利要求12、13的附加技术特征已在对比文件1中公开(参见说明书第36、45、63段,图5、11):通断单元控制接触单元带电的方式为一对一独立控制或一对多统一控制;多组连接单元包括多个并列的导体,一个多组连接单元与另一多组连接单元以插入或非插入方式连接,两个连接单元的绝缘单元相互接触,形成多个相互隔离且与导体相配合的密闭绝缘空间。
权利要求10、14的附加技术特征未在对比文件1中公开,其所起的作用是限定延时单元的结构以及延时单元控制通断单元的方式。但一对一独立控制、一对多统一控制均是本领域常见的控制方式,MCU计时器、LC电路或RC电路也是本领域常见的延时单元。
对比文件2公开了,碰触开关21采用具有防水功能的薄膜开关(公开了压控开关),碰触开关发出开合信号(公开了输出信号为电信号),从对比文件2图1中可以看出,2个碰触开关22(相当于触发单元)连接至1个延时控制器22(相当于延时单元),即对比文件2公开了触发单元多对一地触发延时单元。可见,权利要求9、11、15的附加技术特征部分被对比文件2公开,且所起的作用相同,都是限定触发单元的结构、输出信号的类型以及与延时单元的连接关系。而一对一独立触发、一对多统一触发、多对一串联触发、多对一并联触发、多对一串并联组合触发是本领域常见的触发方式,磁控元件、光控元件也是本领域常用的触发元件,属于本领域公知常识。
因此,当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权利要求9-15也不具备创造性。
(三)关于复审请求人的陈述意见
复审请求人提出如下陈述意见:
本申请的延时单元的位置和个数与对比文件2不同,对比文件2的延时控制器位于安全插座本体的下层,本申请的延时控制器设置在连接头和连接座的中部不易损坏。本申请对延时器的设置不仅仅是数量上的变化,双延时器共同协调作用,实现了连接器和连接头在连电过程中双向保护,双延时器还能结合其所在的机械结构对电路通断进行不同方式的控制。本申请的延迟单元有多种触发方式:多对一串联触发、多对一并联触发、或多对一串并联组合触发,适用于更多的复杂场景中,该组合式或多种控制方式是基于本申请对结构的改进后带来的操作方式和相应的技术效果。而对比文件2中的设置则比较单一,应用情景也比较单一。因此,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具备创造性。
针对复审请求人的上述陈述意见,合议组认为:
根据前述对于权利要求1、8的评述可知,对比文件2给出了设置触发单元和延时单元以提高用电安全可靠性的技术启示,对于待连接的两个连接单元,两个连接单元均设置触发单元和延时单元,实现双向保护,显然相比于只有一个连接单元设置触发单元和延时单元更安全可靠。而且对比文件1中公开了两个连接单元中均设有通断单元,结合触发单元和延时单元实现多种方式的控制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无需付出创造性劳动。多对一串联触发、多对一并联触发、多对一串并联组合触发是本领域常见的触发方式,多对一串联触发适合多因素多条件组合控制,多对一并联触发适合任一因素或条件均可触发的情况,这些均属于本领域公知常识,根据实际使用时触发条件的逻辑关系选择上述触发方式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无需付出创造性劳动。
至于延时单元的设置位置,前述对于权利要求1、8的评述已经指出,由于对比文件1中公开了两连接单元的绝缘单元接触,形成外部导电介质与内部的导体、通断单元和接触单元隔离的密闭绝缘空间,故在对比文件1中设置延时单元时,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将延时单元设在绝缘单元内,在移动或碰触过程中,绝缘单元对延时单元具有保护作用。
综上,复审请求人的陈述意见不具有说服力。
基于上述理由,合议组作出如下决定。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07月17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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